2012-10-30
1
社会保险实务规范
主讲人:王学慧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版权所有 1 2012年
王学慧简介
重庆财政学校会计高级讲师
主要研究方向: 会计学理论与实训、会计电算化
主要研究成果: 《会计综合实训》,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会计教学中的快乐教学法探析》,《科学咨询与科技管理》 (ISSN1671-4822) 2010.11
2 社会保险实务规范
2012-10-30
2
课程框架
第一部分 社会保险相关制度及其规定
第二部分 我市社会保险相关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三部分 社会保险计提与缴纳程序实务
3 社会保险实务规范
第一部分 社会保险相关制度及其规定
医疗
养老 失业
生育
工伤
社会保险基金
五大保险
4 社会保险实务规范
2012-10-30
3
第一部分 社会保险相关制度及其规定
一、《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
1、《社会保险法》出台
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审议修改并最终表决
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社会保险法》 ,
已于201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
5 社会保险实务规范
第一部分 社会保险相关制度及其规定
2、 《社会保险法》几大亮点 亮点一:基本养老保险首次确立“全国统筹”目标-异
地就医医疗费报销问题写入法律。
亮点二:取消一次性领取养老金,养老更有保障-解决
了养老保险缴费年限问题
亮点三:完善了保护工伤职工的措施-先行垫付
亮点四:失业人员待遇方面得以提高
亮点五:生育保险待遇方面--一人缴费夫妻共享
亮点六:强化用人单位社保缴费义务
6 社会保险实务规范
2012-10-30
4
第一部分 社会保险相关制度及其规定
3、社会保险的主要内容及相关规定
(1)主要内容:“五险”
(2)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各地执行标准不一。
单位缴费基数:全部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个人缴费基数:本人上年度月平均薪酬
(3)缴费比例
全国各地执行标准不一
7 社会保险实务规范
第一部分 社会保险相关制度及其规定
二、新《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单位缴纳的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含以购买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在会计核算上,属于职工薪酬范畴。
计量应付职工薪酬时,应注意:国家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应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应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
8 社会保险实务规范
2012-10-30
5
第二部分 我市社会保险相关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养老保险制度
1、单位职工养老保险
(1)参保单位职工缴费办法
缴费基数的28%:单位承担20%,职工个人承担8%
(2)个人参保人员缴费办法
缴费基数的20%
(3)补缴政策
9 社会保险实务规范
第二部分 我市社会保险相关制度的主要内容
(4)企业职工缴费基数核定 –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
–注意剔除不计入工资总额的项目
(5)个人账户 –个人缴费基数的8%全额计入个人账户
(6)待遇领取 – 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
参保条件、年龄条件、缴费年限条件
–待遇标准
10 社会保险实务规范
2012-10-30
6
第二部分 我市社会保险相关制度的主要内容
2、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
从2010年1月1日起,我市农民工养老保险并入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其缴费办法、个人账户和待遇领取等与企业职
工基本一致
相关政策调整
11 社会保险实务规范
第二部分 我市社会保险相关制度的主要内容
3、特殊群体养老保险政策
(1)城镇用人单位未参保超龄人员养老保险
范围和对象
缴费标准
待遇给付
经费来源:由个人全额负担
12 社会保险实务规范
2012-10-30
7
第二部分 我市社会保险相关制度的主要内容
(2)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 范围和对象
原征地农转非人员:1982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进行了身份登记,且2007年12月31日前年满16周岁以上人员。
新征地农转非人员:2008年1月1日以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依法批准之月年满16周岁以上的人员。
缴费标准
老龄人员。75周岁以上,每人15000元一次性缴纳保费。不满75周岁的,在此基础上,再按其不足年限,每相差1年增加13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保费。对于“4050”人员:每人41000元,一次性缴纳。二是中青年人员。一次性缴纳保费标准为:缴费基数×费率(20%) ×本人应缴费年限。
13 社会保险实务规范
第二部分 我市社会保险相关制度的主要内容
待遇给付
老龄人员:08年1月起,按我市现行最低养老标准按月发给养老待遇(08年450元,09年500元)。年满70周岁的,增发50元/人月;年满75周岁的,再增发50元/人月。死亡的,按规定支付丧葬费和一次性救济金。其个人缴纳的保费余额一次性退还。
“4050”人员分三种情况;中青年人员:按规定补建个人账户,并执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
缴费来源
原征地人员:政府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
新征地人员:新征地的一次性应缴保费由个人用所得安置补偿费承担50%,其余部分用土地补偿费的80%部分及征地单位补足。
14 社会保险实务规范
2012-10-30
8
第二部分 我市社会保险相关制度的主要内容
(3)三峡库区淹没移民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
范围和对象
2007年12月31日以前完善了非农安置销号手续的,2007
年12月31日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人员;
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期间完善了非农安置销
号手续的,移民安置销号合同签订之月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
人员。
缴费标准、待遇给付、政府补贴
与原征地农转非人员一致
15 社会保险实务规范
第二部分 我市社会保险相关制度的主要内容
二、医疗保险制度
1、缴费的基数、标准和方式
(1)缴费基数
国家行政机关、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以两项工资之和
事业单位:固定工资+活动工资;
企业:职工工资总额,超过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300%的,按300%计算;低于上年度社会平均工
资60%的,按60%计算。
16 社会保险实务规范
2012-10-30
9
第二部分 我市社会保险相关制度的主要内容
(2)缴费标准
–单位:按缴费基数的8%加1%(大额互助医疗保险)
–个人:按缴费基数的2%加2元(大额互助医疗保险)
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缴费义务。医疗保险权利与义务
对等,不缴费则不享受医疗保险。
(3)缴费方式
医疗保险费由地税部门统一征收,医疗保险费不得减免。
17 社会保险实务规范
第二部分 我市社会保险相关制度的主要内容
2、不缴费的人员
以2002年1月1日为界
3、缴费年限的计算
以2004年12月31日为界
4、缴费年限不足的解决办法
2002年1月1日后,缴费年限不足30周年的,按上年度本单位医疗保险人均缴费基数的8%为一个年度的缴费额,一次性补足保费后,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未补缴不足保费的,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同时解除基本医疗保险
关系。
18 社会保险实务规范
2012-10-30
10
第二部分 我市社会保险相关制度的主要内容
5、个人账户资金的划入和支付范围
(1)个人账户资金的划入 –在职职工:参保职工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全部划
入个人账户。此外,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按以下比
例划入个人账户。
参保人员年龄 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
35岁以下 按本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3%
35-44岁 按本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5%
45岁至退休前 按本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7%
退休人员 按本单位在职职工人均缴费基数的4%
19 社会保险实务规范
第二部分 我市社会保险相关制度的主要内容
(2)个人账户资金的支付范围
–个人账户资金只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和到
定点药店购医保目录内的药的费用,以及其
他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
–个人账户资金不足支付自付部分时,由参保
人用现金或其他方式支付。
20 社会保险实务规范
2012-10-30
11
第二部分 我市社会保险相关制度的主要内容
三、失业保险制度
1、参保范围
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职工;社会团体
及其专职人员;国家机关中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制工人和其他工勤人员;驻渝部队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2、缴费比例
单位: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职工个人:本人工资的1%;
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按照上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中:雇主2%,雇工1%;
3、待遇给付
21 社会保险实务规范
第二部分 我市社会保险相关制度的主要内容
四、工伤、生育保险制度 这两种保险费都只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
需缴纳。
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
均工资总额的1%缴纳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由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
工资总额的0.7%缴纳。基金支付女职工生育生活
津贴、生育及其并发症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
用等。
22 社会保险实务规范
2012-10-30
12
社会保险会计核算
1、计提单位负担的社保费时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生产部门人员的)
管理费用(行政部门人员的)
销售费用(销售人员的)等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
第三部分 社会保险计提与缴纳程序实务
23 社会保险实务规范
第三部分 社会保险计提与缴纳程序实务
2、发放职工工资时扣社保费(个人负担部分)及代扣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24 社会保险实务规范
2012-10-30
13
第三部分 社会保险计提与缴纳程序实务
3、上交社保费时
借: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企业负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4、上交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5 社会保险实务规范
第三部分 社会保险计提与缴纳程序实务
实际工作中的做法:
计提单位负担的社保费时:
借:管理费用-社保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单位部分)
上交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单位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26 社会保险实务规范
2012-10-30
14
第三部分 社会保险计提与缴纳程序实务
行政事业单位账务处理
实际上交时列支(收付实现制)
借:事业支出/经费支出等科目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账户
27 社会保险实务规范
谢 谢!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版权所有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