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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議題:性別平等機制 99 年 12 月 8 日,9:30-12:00 雲林縣婦女福利服務中心 壹、會議結論及行動策略 子議題:生活中的性別經驗與反思 一、 會議內容 1、為呼應國際趨勢行政院規劃於民國 101 年中央組織改造,在院 中央設立性別平等處,專人專責統籌處理我國性別平等政策。 2、原「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將配合組織改造,將更名為 「性別平等會」,中央各部會原有之性別平等專案小組將於部會 層級推動性別平等業務,且以參與式民主的形式,提供性別平 等政策建言。 3、中央性別平等機制之主要轉變為由部會兼辦轉變為專責之規劃、 幕僚與秘書單位。 4、另為加入國際性別平等趨勢中,除組織改造外,婦女權益政策規 範,亦由 2000 跨世紀婦女政策藍圖、2004 婦女政策白皮書重新 制定「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從「權力、決策與影響力」、「就業、 經濟與福利」、「教育、文化與媒體」、「人身安全與司法」、「健康、 醫療與照顧」、「人口、婚姻與家庭」及「環境、能源與科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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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議題:性別平等機制 - iwomenweb.org.t file地 點 雲林縣婦女福利服務中心 壹、會議結論及行動策略 子議題:生活中的性別經驗與反思 一、

Oct 27,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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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心議題:性別平等機制

    時 間 99 年 12 月 8 日,9:30-12:00

    地 點 雲林縣婦女福利服務中心

    壹、會議結論及行動策略

    子議題:生活中的性別經驗與反思

    一、 會議內容

    1、為呼應國際趨勢行政院規劃於民國 101 年中央組織改造,在院

    中央設立性別平等處,專人專責統籌處理我國性別平等政策。

    2、原「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將配合組織改造,將更名為

    「性別平等會」,中央各部會原有之性別平等專案小組將於部會

    層級推動性別平等業務,且以參與式民主的形式,提供性別平

    等政策建言。

    3、中央性別平等機制之主要轉變為由部會兼辦轉變為專責之規劃、

    幕僚與秘書單位。

    4、另為加入國際性別平等趨勢中,除組織改造外,婦女權益政策規

    範,亦由 2000 跨世紀婦女政策藍圖、2004 婦女政策白皮書重新

    制定「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從「權力、決策與影響力」、「就業、

    經濟與福利」、「教育、文化與媒體」、「人身安全與司法」、「健康、

    醫療與照顧」、「人口、婚姻與家庭」及「環境、能源與科技」等

  • 7 大方面規範婦女相關政策。

    5、而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基本理念為性別平等是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的

    基礎、提昇婦女權益是促進性別平等的首要任務、性別主流化是

    政策規劃與資源配置的必要策略、實踐參與式民主是促進性別平

    等的具體指標、性別觀點的人口政策是健全社會發展的基礎、融

    入性別意識的教育政策是鞏固性別平等環境的基石、消除性別歧

    視與性別暴力是捍衛人身安全的重要關鍵、性別友善及身心並重

    是推動全方位健康政策的目標、混合式經濟體制是婦女經濟安全

    的最佳屏障、女性關懷融入環保與科技是對永續社會的承諾。

    6、雲林縣性別人口現況施政及決策主力仍以男性為主,女性以服務

    性業務為主。

    7、雲林縣性別平等機制現為性別平等相關議題及主管機關分散於

    各局處,無專責性別平等單位,故設置『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

    整合及制定本縣婦女權益及政策。

    8、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之歧視(CEDAW)條文規範政府部門及相關單

    位形成各項政策或決策前,必須對女性和男性的情境做評估,以

    達消除性別歧視之目的。

    9、掃除性別盲從家事分工做起,家事分工滿意度,被證實是工作

    與家庭之間,整體平衡的滿意度非常好的預測指標,男性願意

  • 承擔更多的家務,越讓女性感受到公平,婚姻滿意度和婚姻品

    質呈現高相關。

    二、會議結論

    1、落實就業服務法,現行禁止歧視 45-65 歲婦女工作,不應限縮年

    齡。

    2、需求增加中高齡婦女就業機會,並顧及女性體力較不足,政府應

    促進彈性工時、並以保障工資方式,避免女性落入中老年貧窮困

    境。

    3、在現今的家暴案件中,仍有因婦女未能生兒子而在家中缺乏地

    位、或成為家庭成員口角衝突事件的案例至今有耳聞,故呼籲縣

    長可利用母親節節慶加以倡導生女生男一樣好。

    4、婚姻生活中,溝通是最重要的因子,許多家庭因男女地位不平等,

    造成溝通不利導致產生許多家庭問題甚至是家庭暴力的產生,所

    以,政府應加強實施溝通教育。

    5、性別意識的培力應在日常生活中,在現今的社會中不論是在政治

    參與機會上、就業市場上、宗教信仰上、經濟上等方面皆仍存在

    著男尊女卑的傳統觀念,所以,應於平日生活中及教育方面加強

    性別平等教育。

    三、 行動策略

  • 1.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每季開會一次,由縣長或授權人員主持,由

    各相關單位進行性別平等業務報告,並針對委員會所提之意見進

    行列管,並每季擇定一業務單位進行性別平等議題進行專案報

    告。

    2、每年編列性別主流化推動計畫預算,針對縣府一級主管及各鄉鎮

    之公務人員進行 5 場次之「性別主流化分區座談會」,邀請性別

    平等之專家學者以專題演講方式,說明性別主流化之意涵及執行

    方向,使政策制定及執行人員了解性別差異性,政策將更能滿足

    各類性別之需求,每年 4 場次方式辦理,預定完成 20 鄉鎮市之

    公務人員訓練計畫。

    3、提升女性參與各類決策及委員會之比例,正式函文要求本府各單

    位及各鄉鎮市公所積極進用女性參與決策及擔任考績、甄審委員

    會委員,對於各類委員會女性委員比例偏低者,以逐步提升至女

    性委員佔各類委員會比列達 50%以上,部分因專業人力考量無法

    達到目標者,專案簽請縣長同意後始能聘任。

    4、建立各單位性別平等業務聯絡人制度,因本縣婦女權益促進委員

    會為編組式之委員會,為發揮各單位之聯絡、推廣及支援功能,

    由各單位推派代表 1 人擔任性別平等業務聯絡人,落實及推廣性

    別平等業務。

  • 5、建置雲林縣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網頁,利用 e 化方式,使民眾及

    相關人員獲得性別平等相關訊息,以發揮推廣及教育功能,提升

    民眾及相關人員之性別平等概念,落實性別平等之政策。

    四、 Q&A

    問題 1、請問什麼樣的可以進入婦權會?

    回應:目前本縣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之組織及委員會運作,皆依據

    「雲林縣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設置要點」辦理,要點中規定

    置委員 17 人,其中縣長為召集人、副縣長為副召集人,另

    有教育、人事、衛生、社政、警察、民政、新聞、勞工等政

    府部門代表,3 位專家學者代表及 4 位婦女團體代表等組成。

    問題 2、以男女薪資來說,女性每次求職時,同樣的工作內容男女

    薪資卻有 6000~7000 元之落差,造成就業市場上的性別歧

    視,建議勞政單位是否可制定基本底薪?

    回應:1、在現有環境中曾聽聞男女性於就業市場中薪資之差異性,

    值得勞政單位了解與糾正,督促各單位及行號應依據性別

    平等工作法及勞動基準法之相關規定辦理。

    2、目前我國所訂之勞動底薪為新台幣 17,280 元,民國 100 年

    之後基本工資將調漲為 17,880 元。

    3、婦女的就業市場參與率已由原本 95 年之 46%提升至 99 年

  • 之 49%,可見婦女勞動參與率已和男性一樣,所以,也應

    合男性享有一樣的權益及福利,所以希望勞動單位加強男

    性薪資之稽查及糾正。

    問題 3、請問國中小學如何進行性別平等教育?

    回應:目前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國小必須每學期進行 4 小時之

    性平等教育課程,希望教育單位能多多推廣及督促各校確實

    辦理,培養具有性別平等意識之下一代。

  • 中心議題:權力、決策與影響力

    時 間 99 年 12 月 8 日,9:30-12:00

    地 點 雲林縣婦女福利服務中心

    壹、會議結論及行動策略

    子議題:性別議題與選舉文化

    一、會議內容

    1、選舉文化

    (1)目前已逐漸跳脫對女性候選人傳統的刻板印象,不再只是「代

    夫從政」或「花瓶」的角色,女性候選人除了有實力、有能力

    累積政治資源外,較男性在人性關懷和社會正義上更容易突顯

    出自己的優勢及特質。

    (2)雲林縣公職選舉從政人員來看,議員的男女比例大概是三比

    一,但越往下的基層公職從政人員男女比例越來越懸殊。例如

    女性鄉鎮市長只佔 5%,女性村里長只佔 6.5%。

    (3)當所選出的候選人、在位者下了錯誤的決策,後果是要由全縣

    縣民承擔,除了決策者要負責,選民也要負擔相當部分責任。

    杜絕賄選,其實也是避免日後選民要承擔不當政策的後果。

    (4)司法與政治未能真正切割,導致賄選有輕判或不罰的狀況,如

    此的選舉文化應做檢討。

  • (5)過去我們透過家庭、教育、社團與職場支配他人,而非尊重他

    人具備決策能力與思辨能力,甚至形成選舉是不可被討論。若

    能以開放的心態、尊重多元差異、反思自己的價值系統為基

    礎,多元思維的可能才能被建構。

    2、性別議題

    (1)性別角色的養成是透過社會化的歷程,在家庭、教育、職場、

    社會、政治等場域及媒體、同儕、社團等媒介養成的。性別角

    色會形塑行為,當社會期待衝突時便會形成一股社會無形的社

    會阻力與社會壓力,人們只能選擇最小阻力行為,導致參選意

    願低落,因而影響從政機會的結構性不平等。

    (2)女性的參選意願以家庭系統的支持程度成為最重要的關鍵。同

    時從過去女性從政多與代夫出征、家族政治與派系政治皆可顯

    示出家庭系統是具有高度決策性的影響力。

    (3)父權文化價值體系的深化,將性別差異與性別標籤視為理所當

    然,引發選民對候選人性別與政治能力的衝突。

    (4)在選舉的過程中多關注地方建設與中央政策方針,對於倡議兩

    性平權多為政策性宣導層次。

    3、女性從事公領域或為選民服務時在外奔波,除了人身安全的風

    險,特別還有家庭角色職責要兼顧,而這個部份在許多女性職業

  • 婦女身上都可發現,需要建置適當社會福利支持女性參政者及在

    職或弱勢女性。

    二、會議結論

    1、建構友善的女性從政參選制度,鼓勵女性參與公領域。

    2、避免選舉賄選及當選後的貪瀆事件,應有重法嚴懲。

    3、以性別優勢觀點,建構高度尊重生命的共生與共榮社會。

    4、不因性別的差異而導致結構性限制,應由政府透過制度性的管制

    與規劃進行調整。

    5、透過倡導、教育形塑新的態度與知識,鼓勵女性參選意願與願意

    參與公領域。

    6、建構一個開放多元的民主社會與公平正義為價值核心的社會體

    制,促使政策轉向以個人、家庭為基礎的思考架構、以兩性平權

    共榮的社會體制。

    7、持續推動並擴大實行三分之一性別比例原則。

    8、持續進行「婦女團體溝通平台」,活化基層婦女組織。溝通平台

    具備活化基層婦女組織與增加政策溝通的效果,增加女性參與決

    策的管道與程度。

    9、強化中央各部會性別平等工作小組及各縣市婦女權益促進協會

  • 的民主治理功能(定期召開聯繫會報)。

    三、行動策略

    1、為鼓勵婦女參政,建議各政黨依一定比例提撥補助金。

    2、為增加女性參政資源,政府可降低保證金額度或制定「連署人數」

    取代繳納保證金,降低選舉門檻。

    3、女性參選人保障名額提高到三分之一。

    4、政務官參選機制應公平透明化,且在能力條件相同下,兩性升遷

    應一致。

    5、女性在從政及參選的過程中,政府應就人身安全予以協助,避免

    選舉暴力威脅。

    6、賄選跡証嚴謹蒐證,當選後貪瀆審理應公平迅速。

    四、Q&A

    問題 1:如何請男性朋友積極參與此活動?是否由公家單位出面邀

    請較有成效?

    回應:(1)今天多由女性參與座談會,與談人建議往後若有舉辦相

    關性別主流化座談會,可由位階較大者帶領出席,例如由主

    任秘書帶領其他同仁一同參加。另外像是例如縣政府辦理政

  • 府會報,一級主管皆需參與;故建議可結合民間團體,像是

    獅子會、青山會等身份與經濟佳之有力人士帶領參與,由他

    們開始會有帶頭作用。此外,透過學校宣導,主任與小朋友

    亦可一同參加。

    (2) 某些政策規定男女參與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ㄧ,鼓勵現

    場婦女可於座談會返家後與家中男性分享今天的經驗。男人

    在哪裡,產品就要帶到哪裡;例如鄰里長多為男性,亦可邀

    請其參與此活動。

    (3)民政單位、勞政單位需一同參與,用分享的態度,而不

    是用指揮的態度。

    問題 2:選民對候選人的外貌會影響投票意向嗎?

    回應:「月暈效應」這個理論可以做為解釋。朦朧美通常會有一種美

    感,候選人在選擇參選照片時會很在意所代表的形象意涵及塑

    造。很多候選人會用形象塑造來讓選民產生良好的形象,例

    如:馬英九總統的親民愛民的形象。很多形象塑造若以女性觀

    點作為出發,形象對於選舉的影響大。當候選人在意這個部

    份,某種程度也代表有好的自我管理和行銷能力。

  • 問題 3:以女性的柔軟特質(身段),在公共議題的協調溝通上,是否

    較有利?

    回應:是議題的差異性而定。當協助選民的家庭議題時(妯娌、夫

    妻、婆媳、兄弟),較易溝通。再者女性也較有耐性處理這樣

    的議題。但類似討債問題,以自身的經驗來看,的確較需要男

    性協助。

    問題 4:選舉時,惡質的抹黑、污衊文化下,女性是否容易退怯?

    回應:女性若選擇參選需考量到金錢、家庭…等很多外在因素,包

    含家族的支持、家人的體諒與協助,這些都須經過再三思考

    及很大的勇氣與付出。

    問題 5:(1)如何在家庭與您的服務選區來分配?

    回應:將工作與家庭的時間分配好,在家做好媽媽與妻子的角色,

    在外作好服務大眾的代表,當然也要有自己的休息時間。以自

    身經驗為例,通常會找一天或半天的時間和家人相處,互動的

    內容包括孩子的課業、家務的處理及相互陪伴。但只要選民有

    需要任何協助,24 小時不關機。

    (2)如何得到家族的支持,尤其是先生的支持?

  • 回應:家族並未有從政的親戚,是自己與先生決定要出來參選,雖

    然起初家族的叔公並未認同,但後續的一些行為及服務受親戚

    的支持下,後續每年都會出來選服務鄉親父老們至今。透過行

    動去說服親戚的支持,有支持才有力量及勇氣維持,但更感謝

    一路陪伴的先生的支持。

    (3)在充滿男性的代表會裡,您如何面對?如何發揮您的影響

    力?

    回應:認為公正合理的議題一定踴躍發言,例如進到議會以後有關

    經費審查的方式,對過去不公平的包裹審查,要求改為逐頁審

    查。在這過程中當然也會遇到其他議員有異議,但是會盡量和

    主席及其他代表溝通各議案的重要性,即使自己支持的]議案

    最後沒有通過,對自己及選民都問心無愧。

    問題 6:女性是政治花瓶,在選舉上往往只做為軟性與柔性訴求,

    這個弱勢的優點在選舉政治上,女性候選人如果善用這種特

    質,更加提升女性在政場上的競爭力,而不是只靠四分之ㄧ

    的保障錄取名額。

    回應:選舉是個需要經濟的支援,女性以柔性會軟性下來服務或是

    參選皆為優勢,加上女性的工作能力也是大眾有目共睹,女

  • 性參與公共政策對我們的政治其實還是有影響力的。

    貳、對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初稿之建議

    1、持續推動並擴大實行三分之一性別比例原則,女性參選人保障名

    額提高到三分之一。

    2、政黨補助金中提撥一定比例促進婦女參政。

    3、降低選舉保證金門檻及政黨補助金分配門檻。

    4、持續進行「婦女團體溝通平台」,活化基層婦女組織。

    5、強化中央各部會性別平等工作小組及各縣市婦女權益促進協會

    的民主治理功能(定期召開聯繫會報)。

  • 中心議題:就業、經濟與福利

    時 間 99 年 12 月 8 日,13:30-16:30

    地 點 雲林縣婦女福利服務中心

    壹、會議結論及行動策略

    子議題:女性在職場上的就業歧視與弱勢

    一、 會議內容。

    1、2009年性別落差指數(GGI)中顯示,於 135個國家中,台灣排

    名 53 名,雖排名不差,但仍有努力空間。此指數的觀察指標包

    含:經濟參與、政治參與、教育參與、健康與生存。台灣在「政

    治參與」部分因為有女性保障名額,所以此指標分數高,拉提整

    體分數。

    2、目前相關職場的性別法律保障包含有:性別工作平等法、性騷擾

    防治法與性別平等教育法等三法。目前各事業單位對於性別法各

    項規定之實施情形以產假的實施情形最徹底,高達 96.2%,但

    仍有 3.8%的公司沒有執行產假制度。依據法律的規定各項實施

    情形包含生理假、產假、流產假、陪產假、家庭照顧假、育嬰留

    職停薪、為撫育未滿 3歲子女,得減少或調整工作時間、性騷擾

    防治措施、申訴、懲戒辦法、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等項

    目應達 100%的實施情形,但平均實施情形僅達約 50%左右,雖

  • 較 2002 年數據有所提升,但仍需要再加強宣導,並檢討為何實

    施率不高。

    3、統計 2004年至 2008年女性受僱者在工作職場上遭受不平等待遇

    比例表格顯示,其各項指標數據有所下降,擔至 2008年仍有 18.4

    %的女性認為自己在職場遭受不平等待遇,其比例最高的指標項

    目為調整薪資一項,其次為升遷。

    4、從 CEDAW公約中指出應消除一切對性別的區別、排斥、限制,內

    容中也包含就業歧視。就業歧視內容包含徵才廣告限定男性或女

    性、限制年齡、限年輕美貌等。此外同工不同酬也包含在就業歧

    視中。

    5、女性的勞動參與受陷於婚姻與生育。在女性勞動參與率曲線中顯

    示,相較於美國的「ㄇ型」與日、韓的「M 型」,台灣女性職涯

    曲線呈現「ㄟ型」,顯示婚育年齡退出職場後往往難以重返,熟

    齡女性勞動力嚴重流失,阻礙社會與國家整體發展。

    二、 會議結論

    1、目前台灣女性職場發展的弱勢現狀:

    (1)現象一:女性高學歷、低就業:女性平均學歷高於男性,但整

    體就業率卻低於男性,除了顯示職場之性別歧視,也顯現出高

  • 階主管性別之不平衡。

    (2)現象二:職場生涯無法連續,婚育後重返困難:從台灣女性職

    涯曲線「ㄟ型」顯示,熟齡女性的勞動力流失嚴重,其原因為

    結婚及養育子女。對於女性二度就業應給予更多的協助。

    (3)現象三:職種發展窄化,職業區隔嚴重:女性在職業找尋上大

    多以「照顧」類別為主,在職業的發展上受限。應鼓勵女性在

    就業時不要侷限職種,以增加就業的機會。

    (4)現象四:女性集中職種低薪化:延續上述現象,女性在就業上

    大多以照顧類別為主要就業類別,例如:護士、保母、幼教人

    員、家事管理員等,此些職業類別多有薪資低的狀況。而薪資

    低也是男性不願從事照顧類別職業的主要原因。

    (5)現象五:看不見的職場天花板:從數據顯示在高階主管統計中,

    男性的性別遠高於女性,並非女性的工作能力低於男性,而是

    在升遷管道上有所瑕疵,顯現出女性在升遷上的困難。

    2、女性的個人困境,衍變成社會集體危機。女性目前個人趨勢有下

    列三點:

    (1)趨勢一:晚婚、不婚。

    (2)趨勢二:遲育、不育、少子女、少女化。

    (3)趨勢三:嚴重失衡的婚配性別需求。

  • 整合上述三點之原因推論,來自於女性的不安全感,認為未來缺

    乏發展性,因此選擇先將自己照顧好。此現象也顯現出國家危

    機,解決之道則是優先要協助處理女性的就業問題。

    3、權益保障與角色支持。

    (1)權益保障部分應制定婦女相關法案及行政措施,滿足女性「性

    別需求」的特別考量,如婦女節目、生理假、乳癌免費篩檢等。

    並將「性別主流化」列為國家施政重點策略,包含改善性別環

    境、促進公共參與、加強人才培育等。

    (2)角色支持的部分,包含針對「母職」提供的各項協助措施以及

    針對「家庭照顧者」提供的各項協助措施。

    4、重視家務勞動者:女性因為家庭照顧而無就業的比例高於男性太

    多,因此顯見家務勞動者以女性居多。因此應重視家務勞動者的

    功勞與付出。

    三、 行動策略

    (1)落實性別工作平等法。

    a.暢通申訴管道:原分別成立「雲林縣性別工作平等委員會」及

    「雲林縣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因兩委員會功能有所合併,

    另成立「雲林縣防制就業歧視暨性別工作平等委員會」,繼續

  • 執行雲林縣內國民就業與性別地位實質平等等業務。

    b.加強宣導雇主應盡之責任。凡雇用 30 人以上之機關行號,應

    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包含有下列幾項:實

    施防治性騷擾之教育訓練、設置性騷擾申訴之專線電話、傳

    真、專用信箱或電子信箱,並指定單位負責,並與受僱者代表

    共同組成申訴處理委員會、雇主不得以藉職務調動、獎懲、陞

    遷等手段,對員工進行言詞或行為上之性騷擾及交換條件。

    c.設置托兒設施:宣導 250人以上之公司行號應設置托兒所,以

    解決勞工托兒之需求。

    d.勞動檢查機制,包含:勞動檢查之發動:配合中檢所專案檢查、

    消防局聯合檢查、民眾申訴及主動偵察。針對事業單位進行勞

    動條件檢查時,將性別工作平等相關事項,列為必要之勞動條

    件檢查項目,並分送性別工作平等法及附屬法規,加強宣導,

    促使知循。

    e.辦理防治就業歧視暨性別工作平等相關法令宣導會。.透過宣

    導會的辦理,達到消除性別歧視並宣導防治就業歧視。

    (2)促進就業措施。

    a. 提供「三合一就業服務」,結合就業諮詢、就業促進失業給

    付、職業訓練及失業給付等配套措施,針對有就業困難之婦女

  • 提供專業就業諮詢。

    b. 鼓勵有就業需求之民眾親洽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

    記,將依其經歷、能力安排推介或個別化之個管及就業諮詢服

    務。

    c. 辦理職業訓練相關課程並將相關訊息公開於縣府網路。99

    年辦理的職業訓練班別總計 20 班別,明年度持續受理縣內各

    單位申請各類職業訓練班別,以提供有職業訓練之求職者受訓

    機會。

    d. 推介符合相關條件之婦女至擴大就業、多元就業等臨時性方

    案,增加就業機會。

    e. 積極促進婦女創業,實現女老闆夢想。輔導有創業需求的失

    業婦女及特殊境遇婦女申請創業貸款,協助其創業。

    f. 輔導及協助弱勢及單親婦女:協助婦女再就業-推動「協助婦

    女再就業試辦計畫」,提供失業 12 週以上二度就業婦女個別

    化、專業化之就業服務。協助家暴個案就業-公立就業服務機

    構指定由個案管理員擔任家暴個案或特境個案服務單一窗

    口。並辦理「協助家庭暴利與性侵害防治個案就業」聯繫會報,

    使公部門與民間單位資源整合。協助外籍及大陸配偶就業-實

    施「外籍與大陸地區配偶就業協助方案」促進其就業。加強宣

  • 導外配及大陸配偶就業與參與職訓管道。

    g. 建立婦女就業服務轉銜制度,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於提供個管服

    務時,視婦女需要轉介至醫療、教育、福利等社會資源單位。

    (3)婦女權益之保障-工作權的保障

    a. 落實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七條雇主對求職者不能因性別而

    有差別待遇。

    b. 主動針對媒體、廣告對於違反就業服務法第五條偵察,限期

    改善,若不改善則予以開罰,以求在招募、甄試時即能有效

    制止性別歧視的發生,建構性別友善職場。

    (4)推動性別友善職場,促進婦女職涯發展。

    a. 禁止性別歧視,排除婦女就業障礙的部分,包含性騷擾之防

    治及促進工作平等措施兩部分。適用於所有的行業。

    b.政府單位也將不定期派員前往各單位進行勞動檢查並宣導相

    關法令規定。

    c.邀請表現良好之事業單位參與勞委會友善職場之評鑑,增加

    榮譽感。

    (5)拒絕性騷擾。

    a. 雲林縣雖有成立職場性騷擾申訴會,但 99年並無申訴案件,

    檢討沒有申訴案件原因可能因為蒐證有困難。

  • b. 針對職場性騷擾的申訴部分,若無法舉證,勝訴的機會不高。

    加上對於被害人會有二度傷害、風險的情形存在,因此也延

    請中央與地方政府針對此部分進行研討,並教導如何在面對

    職場性騷擾時進行蒐證,又避免面對工作因為提出性騷擾申

    訴而工作不保的窘境。

    c. 在尚未有具體的性騷擾舉證的宣導與教導前建議被害人可以

    向地方婦女團體尋求協助作為申訴代理人,由一群人提供協

    助與溝通,避免孤軍奮戰的感覺。

    (6) 性別工作平等創新作法。

    a. 透過電台、有線電視播放禁止就業歧視、性別歧視及婦女權

    益等相關議題做宣導。

    b. 拍攝相關宣導短片加強宣導。

    四、 Q&A

    問題 1:有關職場性騷擾之安全機制與申訴的安全管道如何著手?

    回應:實務操作不易,各單位要自行成立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若認

    為各單位的委員會仍不公平,可上訴至縣府的性騷擾防治委

    員會。被害人需自行進行舉證,若無證據通常勝訴不高,縣

    府內部也將研究是否有其他方法協助遭受職場性騷擾的民

  • 眾。鼓勵民眾找地方婦女團體協助當代理人,避免孤軍奮戰。

    問題 2:工會組織女性幹部比例失衡,該如何改善?

    回應:由於工會組織是自發性團體,因此無法強制工會男女幹部比

    例,只能進行道德勸說。

    問題 3:婦女二度就業困難度高,如何進行改善?

    回應:透過政府與民間共同協商,進行職種訓練與增加部分工時工

    作機會。對於女性願意承擔家務責任,其就業機會也該得到

    保障。鼓勵二度就業的婦女不要固守原來的行業、職種,以

    增加就業機會,而政府也應當保障女性固有職種作更好的保

    護與提升,另培養並爭取非女性固有職種。

    問題 4:創業貸款門檻過高

    回應:建議以尤努斯窮人銀行的貸款模式,進行微型貸款。目前網

    拍行業成本低,約只需 3-5 萬元。若婦女貸款 100 萬元對婦

    女壓力過大,因此貸款案件不多。因此建議可利用例如六輕

    的回饋金,提供微微型創業貸款基金。

  • 問題 5:為何大陸籍配偶申請身份證的年限要六年較其他國籍久?

    回應:法令在制訂時是透過各個層級討論而形成,因此可能不見得

    盡人意。但由於法令目前這樣規定,可能可回報中央請中央

    回應。

    問題 6:政府擴大就業是否有保障女性名額?

    回應:此就業方案並沒針對性別給予保障,但各進用單位都會很有

    默契的盡量將錄取名額性別平均。

    問題 7:鳳凰創業如何申請?

    回應:大家可上網查詢相關的詳細資料,在此只做簡單的說明。鳳

    凰創業原本只讓女性申請,由與申請率不高加上男性也有申

    請意願,因此目前亦開放男性申請。最高可貸款 100 萬元,

    以七年為償還年限,按本金與利息按月償還,借款第一年可

    免還款第二年起開始還款。申請人不一定要申請公司行號,

    但要至國稅局營業登記。其特色為要求參加培訓才可提出申

    請,並且會協助寫計畫書提供意見。

    問題 8:針對同工不同酬如何處理?

  • 回應:同工不同酬是不合法的,若勞工彼此的條件與工作內容都相

    符,可對老闆提出申訴。但要以雙方條件都相同為前提。若

    有年資、經歷等不同,同工不同酬則是合法的。

    問題 9:就業職場是否可以確實保障生育年齡的女性?

    回應:建議請中央規劃女性因調換工作環境而被迫使離職之保障,

    並思考勞資申訴管道是否能提升女性就業保障與安全(申訴

    成功且留原機構、不受歧視)、是否可針對女性規劃專案課程

    與提撥預算、設立女性商店、降低協助門檻條件限制等,均

    為實際上可以協助女性創造更好的就業環境之具體方向。

    貳、對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初稿之建議

    1、協助降低微型貸款門檻。

    (1)以 1-3 年設定為創業輔導年限,協助女性完成個人營業登記

    與商品檢驗。

    (2)學習尤努斯窮人銀行模式,以 5-10萬元的低額貸款協助創業。

    (3)縮短城鄉數位落差,並協助網路商店建立,降低申請營業登

    記,而以稅籍登記漸進式輔導。

    2、提升婦女二度就業率。

  • (1)台灣目前婦女二度就業呈現「ㄟ」字型曲線,顯現出婦女二

    度就業之困難。

    (2)建議針對二度就業婦女進行職種再訓練,以促使技能符合就

    業市場需求。並增加部分工時的彈性工作機會,使婦女可以顧

    及家庭並達到就業。

    3、整合性騷擾防治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騷

    擾防治法。

    (1)促進勞委會及教育部共同合作,將三法適用範圍談的更清

    楚,避免企業對於性騷擾防治法過多的恐慌。此外,現在媒體

    對於性騷擾的定義非常混淆,行程大眾對於性騷擾草木皆兵的

    恐慌情形,因此除了在修法外,也應對大眾進一步澄清,以降

    低大加的恐慌。

    (2)由於此三法的使用有依「發生時當事人的身份」、「發生時當

    事人是否在工作」、「發生時點」等依據,其法規使用區分不易,

    建議整合三法,使企業、民眾使用相關法規時可以更簡單、清

    楚。

    4、資料統計指標之修正與增加。

    (1)行政院主計處的統計資料中,在「婦女福利服務重要統計指

    標」中,將「平均每一鄉鎮市區媽媽教室班級數」亦列入,據

  • 了解,社區媽媽教室大多是才藝、休閒的增長,列入指標是否

    適合?

    (2)指標的部分是否可以將就業技能相關事項列入指標,以瞭

    解政府針對婦女就業技能部分做了哪些努力。

    (3)目前對於女性就業與二度就業的研究數據少之又少,請再

    針對此部分加強顯示。

    (4)在職訓練、就業訓練也應列入婦女福利指標

    a.請中央思考目前就業職場是否可以保障生育年齡的婦

    女?

    b.勞資申訴管道是否能提升女性就業保障與安全?

    c.性騷擾申訴管道沒有申訴並不代表沒有職場性騷擾問題。

    5、增加就業期間的在職訓練。

    (1)包含失業之職業訓練與第二專長培訓。

    6、改善女性就業的弱勢良方。

    (1)將家庭照顧工作產業化、職業化,提升其正面價值。

    (2)逐步制訂部分工時辦法,提供完整配套措施。

    (3)對目前有性別區隔化的職種、職場給予性別保障名額。

    (4)採取有效對策,確實落實現有各項法令規範。

    (5)從小即給予無性別區隔的職涯發展教育。

  • 中心議題:教育、文化與媒體

    時 間 99 年 12 月 8 日,13:30-16:30

    地 點 雲林縣婦女福利服務中心

    壹、會議結論及行動策略

    子議題:多元文化對女性的影響

    一、會議內容:

    (一)文化禮俗的性別歧視:

    1、所謂的文化不單單指風俗民情,也包含了食物及觀念…等,以目

    前台灣新住民的比例來看,雲林縣新住民的比例已名列全台第三

    名,可見在推動新住民相關福利活動的急切性與重要性。

    2、三寸金蓮是早期對女性偏執作法,是一個對女性不公平的對待,

    現代應屏除這樣對女性偏執的看法,例如:男主外女主內…等。

    3、多元文化教育是一種改革運動,試圖改變以往過份重視主流文

    化,採取同化主義的作法,而以更寬廣、包容的心態,對待每一

    個不同的文化及生活於該文化中的每一份子。

    4、當新住民在雲林縣生活的人口數或是佔有該總人口比例的比重

    時,這個數字不只是代表多元文化及各國的民族融合,而還因隨

    著地球村時代的來到,國際經濟結構產生變化,使各風俗文化交

    流頻繁,跨國聯姻也已是漸成社會普遍現象。

  • 5、東南亞及大陸等跨國婚姻的家庭,在台灣家庭中有著「買賣婚姻」

    觀念價值介面,其將影響新住民最基本的人權,甚至有些家庭觀

    念模式會影響到下一代對母親尊重的價值偏差。

    6、依內政部統計數據來看台灣每 8.4位孩子,就有 1位為台灣之子,

    針對台灣之子的教育與母語的教育是相當重要的,也是目前政府

    須非常重視的一個議題。

    7、藉由課程改革及教育改革途徑,教導學生熟悉自己的文化脈絡,

    建立自尊自信的態度,並進而能夠認識與欣賞其他微型文化、國

    家巨型文化乃至世界文化。

    (二)教育性別平等:

    1、透過多元教育的提供,對各族群、文化的學生而言,可以培養其

    社會技能,促進其個人自我發展;就社會而言,促進社會公平與

    各族群的和諧發展;就社會層面而言,傳承各文化體系的文化遺

    產。

    2、2001年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領要明定兩性教育〈後來更

    名為性別平等教育〉,以重大議題型態融入各學習領域建構課

    程,性別平等教育視為正式教育的一部份。

    3、校園兩性不平等的現象有些是習以為常的,以分項說明其現象:

    a.教育人員在性別角色分工的不平均:幼稚園至高中職的教師以女

  • 性比例多於男性,且許多學齡前或義務教育階段的教師以女性佔

    大多數。教育人員性別角色分工對於學生性別角色的認同應有重

    大的影響。

    b.學生就學機會方面:在義務性教育階段男女兒童及青少年基本上

    已能充分就學,但在高中職以上的就學人口就出現了明顯男女差

    異性。尤其是高中分的文組與理組的男女性別差異最大,這些都

    是就學失衡明顯例證。

    4、成立性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學校。

    5、國中性別平等教育議題融入課程、教材及教學研究。

    6、本縣各級學校均設有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且每年教師須參加相

    關議題課程培訓,並積極推動各項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

    7、多元文化於 1970年代崛起,但刻板印象與性別分工仍存在。雖

    從孩子小的時候就針對性別平等進行教育扎根,但長大後卻因未

    繼續推動而讓性別平等觀念又漸被打破,建議社區也要持續推

    動。另媒體亦可作正向的推展與引進,做正向報導,讓性別平等

    議題能務實。

    二、會議結論:

    1、網頁介面針對多元文化來製作,並加入目前居住在台灣新住民之

  • 語言文字加以敘述,以便新住民瀏覽,若短時間無法製作,亦可

    做語音導覽之服務。

    2、幫助發掘社區現有地方特產與地方文化特色,進而協助開發與行

    銷人文特色讓大眾更加了解在地文化的重要性。

    3、建議一些資訊的提供能更迅速更完善,尤其是能提供給新住民的

    部份,以加強新住民的生活適應及學習得相關資訊。

    4、成立新住民基金會或新住民委員會(例如:客家委員會或原住民

    委員會),讓新住民居住在台灣會有多一層保障,且若有相關福

    利資源也可從委員會或基金會去做諮詢或爭取。

    5、以目前台灣的現象,十對夫妻裡有五對為新住民之夫妻,因此針

    對新住民各方面的資源可以多提供,例如:生活適應、語言學習、

    生活技能…等,政府也應多支持民間單位多舉辦相關活動。

    6、媒體對新住民的報導大多數較為負面,建議媒體可針對新住民多

    作正向活動報導,也希望政府可多提供相關訊息或活動的支持。

    7、針對地方民間團體雖能多方面的去辦理活動,但苦無經費可申

    請,但政府機關只要針對單一窗口下去執行,針對此議題應該多

    方面去探討,避免造成資源無法使用。

    8、針對新住民上一些課程時,例如:親職教育課程、職業訓練班…

    等,可提供免費的托育服務,讓新住民免於擔心孩子照顧問題且

  • 也能使新住民專心學習。

    9、多元的社會與多元價值觀,正透過資訊媒體與科技,悄悄的滲入

    世界每一個角落,我們要消弭刻板印象,呼應聯合國的性別主流

    化,期待持續深化性別平等觀念,落實『追求平等、反制歧視』;

    『尊重差異、鼓勵多元』;『公平分配、共享資源』。透過教育加

    強對不同性別主體、族群、階級、風俗、習慣、宗教信仰、地理、

    語言的了解與尊重,回應台灣本體多元化現象,促進台灣可以邁

    向更多元的永續社會,開創我國婦女權益與性別平權的黃金時

    期。

    三、行動策略

    1、整合學制內、外的性別平等機制。

    a.擬訂本縣各級學校性別平等相關問題的通報及處置標準作業流

    程。

    b.設計性別平等相關問題之通報及處置相關參考表件,以便日後

    做為通報之使用。

    c.擬定雲林縣政府教育人員對兒童及少年保護家庭暴力及性侵害

    事件通報調查處理及獎懲作業規定。

    d.辦理性別平等調查人員作業工作坊。

  • e.教育處設置連繫窗口提供相關諮詢及協助。

    f.與縣府各處室的資源聯繫與配合,例如:社會處、衛生局、法

    院、觀護人、家扶中心…等。

    2、政府需要替新住民女性及台灣之子做以下幾點:

    a.新住民家庭教育的落實,新住民基本參與教育課程及家人參與

    多元文化教育的落實。

    b.新住民工作權的穩定與就業輔導的穩定,建立就業輔導員〈促

    進〉機制,陪同與支持性的就業發展。

    c.新住民相關教育輔導經費的注入『使用者付費』,新住民參加相

    關課程免費,由全民買單。異國婚姻的建立,須繳教育輔導基

    金,列為婚後新住民參與教育訓練的經費之ㄧ,並減少假結婚

    的比例。

    d.台灣之子不在台的追蹤與輔導教育,由於人口發展脈絡已逐漸

    走向異國婚姻,台灣之子回母國的教育與輔導建立與執行。若

    下一代的教育與發展沒有建立良好的機制,台灣的人口政策發

    展將是一個很大的隱憂。

    e.新住民去除污名化去除。針對家庭、媒體、社區…等觀念教育,

    去除國人對新住民負面的觀點。

    f.移民委員會設置。新移民在台是有增無減,連帶其子女數與家

  • 庭成員的增長,其內政部移民輔導委員會,未來將有成立的必

    要性,例如:原委會、客委會。

    g.多元文化教育的紮根。多元文化教育的推動非口號,需要納入

    正規教育課程中,依照不同的年齡進行設計與規劃。

    h.設置多元文化館。讓資源重整,依照縣內轄區進行文化館設置

    6 個文化館,不同館設有不同國家文化、語言、文字、音樂、

    文物、民俗…等規劃,以提供更多專業多元文化教育中心,並

    成為學生校外教學的教育平台。

    I.異國婚姻輔導媒合協會的發展與婚後後續輔導發展的推動。建

    立良好制度,強化後續婚姻家庭輔導教育,避免『掛羊頭賣狗

    肉』,杜絕負面議題的衍生。

    四、Q&A

    問題 1:國中小都有上性別平等教育等相關課程,但目前有些爸媽

    卻未上過性別平等教育,那孩子接觸與學習模仿幾乎都來自

    家庭的灌輸,在政府方面是否能做各全面性的推廣性別平等

    教育相關課程。

    回應:(1)國小是落實各項議題的最好階段,例如:戒菸的宣導,

    有些家長會因為孩子接收到宣導教育而考慮戒菸。但是不可避

  • 免的,即便目前升學管道再多元,學業依然掛帥,一些議題一

    旦到國中高中,就不會被認真推動。

    (2)家務分工的確是需要教育和訓練。以自身的經驗為例,多

    年前先生在國外進修,因為費率問題平時很少電話聯繫,但竟

    然為了如何使用電鍋而打電話問,平時男性缺乏家務分工的經

    驗。

    問題 2:雲林縣針對新住民辦理很多活動,但大多數活動地點都在

    斗六市,有些新住民因住較偏遠,要參加活動又因交通較為

    不便而無法參加,不知相關活動是否可延伸至較偏遠的鄉

    下?

    回應:大型的活動會辦在參與率較高的地點,但小型活動也會陸續

    辦理在較偏遠的鄉鎮,辦活動也會去考量到很多人事物與參

    與率等相關成效,所以,目前已在沿海地區固定在北港與四

    湖、口湖等辦理相關活動。

    問題 3:以自身經驗為例,弟弟娶了越南籍新住民,但在家庭經濟

    方面不願意共同負擔,只會把賺來的錢寄回娘家,像這樣會

    影響整個家庭。新住民的家庭觀念似乎沒有很正確,建議可

  • 以辦理哪些相關的議題,教育正確的家庭責任及觀念。

    回應:新住民因國籍、文化與教育有所不同,在觀念上也會有所不

    同,加上人的特質並非一天所造成,要改變一個根深蒂固的

    觀念需要長時間,不要說新住民,包含我們本地人也是如此。

    許多本國人會相互詢問娶外籍媳婦「花了多少錢」,把新住民

    視為商品的買賣來談論。建議有男方家庭在決定與外籍女性

    通婚時,其實可以先反思自己為何要這段異國婚姻。至於提

    到的如何去強化家庭觀念的部份,尤其是未來台灣之子的部

    份,因孩子的教育除了在學校所學習到的,還有在家裡面父

    母親或爺爺、奶奶所灌輸的觀念,也是相當重要的,就像目

    前有很多學校開始推行『母語日』,讓台灣之子或原住民學童

    學習並更加了解其母語的重要性及涵意,學校還會特別舉辦

    活動讓孩子們有多元學習的機會。建議可邀請全家共同參與

    外配相關活動,可分享別的家庭互動的樣貌,也提供學習相

    互尊重的機會。

    貳、對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初稿之建議

    一、針對性別平等教育:

    1、擬訂本縣各級學校通報及處置標準作業流程。

  • 2、設計通報及處置相關參考表件。

    3、擬定『雲林縣政府教育人員對兒童及少年保護家庭暴力及性侵害

    事件通報調查處理及獎懲作業規定』。

    4、辦理性別平等調查人員作業工作坊。

    5、教育處設置連繫窗口提供相關諮詢及協助。

    6、與縣府各處室之聯繫與配合,例如:社會處、衛生局、法院、觀

    護人、社會福利團體…等。

    二、針對新住民配偶及其子女,政府可提供之需求方面:

    1、新住民家庭教育的落實,新住民基本參與教育課程及家人參與多

    元文化教育的落實。

    2、新住民工作權的穩定與就業輔導的穩定,建立就業輔導員〈促進〉

    機制,陪同與支持性的就業發展。

    3、新住民相關教育輔導經費的注入『使用者付費』,新住民參加相

    關課程免費,由全民買單。異國婚姻的建立,須繳教育輔導基金,

    列為婚後新住民參與教育訓練的經費之ㄧ,並減少假結婚的比例。

    4、新台灣之子不在台的追蹤與輔導教育,由於人口發展脈絡已逐漸

    走向異國婚姻,台灣之子回母國的教育與輔導建立與執行。若下

    一代的教育與發展沒有建立良好的機制,台灣的人口政策發展將

    是一個很大的隱憂。

  • 5、新住民去除污名化去除。針對家庭、媒體、社區…等觀念教育,

    去除國人對新住民負面的觀點。

    6、移民委員會設置。新移民在台是有增無減,連帶其子女數與家庭

    成員的增長,其內政部移民輔導委員會,未來將有成立的必要性,

    例如:原委會、客委會。

    7、多元文化教育的紮根。多元文化教育的推動非口號,需要納入正

    規教育課程中,依照不同的年齡進行設計與規劃。

    8、設置多元文化館。讓資源重整,依照縣內轄區進行文化館設置 6

    個文化館,不同館設有不同國家文化、語言、文字、音樂、文物、

    民俗…等規劃,以提供更多專業多元文化教育中心,並成為學生

    校外教學的教育平台。

    9、異國婚姻輔導媒合協會的發展與婚後後續輔導發展的推動。建立

    良好制度,強化後續婚姻家庭輔導教育,避免『掛羊頭賣狗肉』,

    杜絕負面議題的衍生。

    10、公部門網頁介面需針對多元文化來製作,加入目前居住在台灣

    之新住民之語言文字加以敘述,以便新住民瀏覽,亦可做語音導

    覽服務。

    11、針對地方民間團體辦理相關活動,但苦無經費可申請,針對此

    議題應多方面去探討,避免造成資源無法使用。

  • 三、媒體報導:

    1、媒體對新住民的報導大多數較為負面,建議媒體可針對新住民多

    作正向活動報導。

  • 中心議題:人身安全與司法

    時 間 99 年 12 月 9 日,09:30-12:00

    地 點 雲林縣婦女福利服務中心

    壹、會議結論及行動策略

    子議題:法律對女性人身安全的保障

    一、會議內容

    1、98年行政院召開研商「社會安全網絡會議」連結社政、警政、

    教育、衛生、司法、勞政等跨部會間之分工與合作,建構綿密之

    防治網絡,建立以家庭為中心之服務,並確立:「資源轉介,風

    險預防」、「落實通報,整合服務」、「杜絕暴力,偵防犯罪」、「處

    遇治療,防範再犯」四大策略主軸,達到「落實高危險評估、對

    抗家暴再犯危機、建置家暴安全防護網」。

    2.、家暴防治十年檢視

    (1)通報案量年年創新高。

    (2)婚暴為所有家暴問題之最大宗。

    (3)媒體效應促使案量激增。

    (4)男性受暴通報案件逐年增加。

    (5)保護令聲請及核發率逐年下降。

    (6)原住民、外配及陸配受暴率偏高。

  • (7)政府民間攜手落實法案。

    (8)人力預算增加,服務品質仍須提升。

    (9)提升主管單位位階,強化縣市首長的支持。

    3、通報的法律規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50條

    (1)責任通報: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臨床心理人員、教育人

    員、保育人員、警察人員、移民業務人員及其他執行家庭暴力

    防治人員,在執行職務時知有疑似家庭暴力情事者,應立即通

    報當地主管機關,至遲不得逾二十四小時。

    a.前項通報之方式及內容,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通報人之身

    分資料,應予保密。

    b.主管機關接獲通報後,應即行處理;必要時得自行或委請其

    他機關(構)、團體進行訪視、調查。

    c.罰則:兒少法、家暴法、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均明定責任通

    報人若違反前述規定者,處新台幣 6000元-3萬元罰鍰。

    4、民事保護令

    (1)保護令的規定,目的是在結合警政、社政、醫療、司法的力量,

    即時中斷被害人繼續受害的危險。

    (2)警察單位職責。

    (3)社政單位職責。

  • (4)醫療單位職責。

    (5)司法單位職責。

    (6)勞政單位職責。

    5、保護令真的保護了受虐婦女嗎?

    (1)警政系統:現場處理紀錄表。

    (2)法院:專業法庭的欠缺、保護措施不足。

    (3)社政系統:家暴中心人力不足、庇護所容量不足。

    (4)對於藥酒癮、精神疾病的加害人,無法強制 處遇。

    (5)家暴法介入家庭可能侵害之基本人權:居住自由、財產權、人

    身自由、人性尊嚴。

    6、民事保護令

    (1)「休妻三部曲」到「休夫三部曲」?

    (2)保護令是保護傘或催命符?

    (3)保護令等同離婚的保證書?

    (4)拿到保護令等於拿到監護權?

    (5)保護令的『便於申請』、『審核容易』的實務現狀?

    (6)施暴者通常有精神/心理上的問題,目前的認知教育無強制力

    7、特殊狀況下的身分權益-大陸

    (1)配偶死亡

  • a.無親生子女-團聚需於一個月內離境,依親居留及長期居留得

    續行居留,惟長期居留延長為四年始得提出申請定居

    b.有未成年親生子女-直接申請定居

    (2)離婚

    a.未取得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各階段均需於10日內離境

    b.取得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依前述各階段年限規定續行

    (3)家暴

    a.在婚姻關係未變更前,得依原資格續行延期。

    b.如已屆申請另一階段證件資格,無子女如取得通常保護令者,

    則得逕覓第三人擔任保證人,或得由社政或警政機關代覓保證

    人或逕擔任其保證人;有子女且有民事保護令 、家庭暴力與兒

    童少年保護事件通報表、警察機關處理家庭暴力與兒少保護案

    件調查紀錄(通報)表、家庭暴力防治中心出具之證明文件等,

    保證人之規定亦同前述。

    8、特殊狀況下的身分權益-外籍

    (1)配偶死亡

    a.無未成年親生子女需照顧,亦無公婆可依-居留屆期仍得准予

    繼續居留。

    b.有未成年親生子女-得繼續居留。

  • (2)離婚

    a.無子女或未取得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得廢止其居留權並限期離

    境。

    b.取得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續行居留。

    (3)家暴

    a.在婚姻關係未確定前仍視同婚姻存續中,得依原資格續行延期。

    b.涉訟-如為非告訴乃論之刑事被告得以起訴書狀或其他民刑事

    案件則以出庭通知為短期之延期。

    9、司法常是許多性侵害案件被害人及家屬生命的最後寄託。近來多

    起性侵害案件的輕判的結果,長年來司法機制側重被告人權,造

    成司法天平兩端的嚴重失衡。

    10、近來就女性人身安全保障部分主要關注焦點為「家庭暴力」、「性

    侵害與性騷擾防治」等二大工作主軸。雖此二問題亦有少數的男

    性受害者,但就整體案件檢視,仍以女性為主要的受害族群。

    11、女性外籍勞工,工作安全與尊嚴保障

    (1)強迫吃豬肉事件。

    (2)雇主騷擾、性侵害事件。

    (3)剝削勞力、工酬不均事件。

    (4)落跑女工的省思。

  • 12、新移民姐妹:

    (1)是假結婚?還是結假婚?

    (2)是鄰國的女兒,也是台灣的媳婦。

    (3)新台灣之子的身分與價值認同。

    (4)落跑新娘的省思。

    二、會議結論

    1、通報的法律規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50條,主管單位很少執行

    開罰。

    2、新移民在臺面臨的困境:

    (1)居留權—居留原因消失即無法續行居留。

    a.離婚-最大的夢魘。

    b.喪偶-雖已得在臺居留,然歸化期程加長且困難度加高。

    c.離婚有監護權-大陸權益未變,外籍有財力證明的困境。

    d.喪偶有子女-大陸立即辦理入籍,外籍續依期程。

    (2)居留問題導致家暴黑數(97年統計數)

    a.全國外國籍家暴佔總數(75438)的 5.27%(3973),大陸籍佔

    4.12%(3107) 。

    b.本市外國籍家暴佔總數(2252)的 5.28%(119),大陸籍佔

  • 5.42%(122) 。

    (3)形成家暴黑數的原因:

    a.經濟因素、居留原因、尊嚴問題。

    3、新移民家暴現象與困境

    (1)新移民在面臨家庭暴力案件發生之際,若正值申請歸化國籍

    時,就實務上仍可看見相關專責人員因不熟悉法令之規範而產

    生處理漏洞。

    (2)新移民遭受家暴離家後,不易接觸,以致於未能及時提供新移

    民有關申請國籍時之重要資訊。

    (3)家暴受害者身分並無礙於取得居留權,但在法律判決不利以及

    資訊不對稱的狀態下,新移民配偶基於婚姻存續狀態會影響其

    未來居留身分的考量,傾向選擇不揭露家暴。

    (4)遭受家庭暴力的外籍配偶,在各種有關身分或移民法律程序

    上,需要丈夫的簽字;若外籍配偶若遭受家暴,處境將比本國

    婦女更艱難。

    (5)常被另一半扣押證件。

    4、被害人處遇:

    (1)社政體系對於家庭暴力情境脈絡較為單向式思考:常見加害人

    使用肢體暴力或威脅、恐嚇、跟蹤⋯等方式迫害受害人,造就出

  • 受害人種種不利及困窘的生活模式,對家庭問題形成及解決似

    乎陷入兩極化的論証。

    (2)社政體系處遇方式缺乏家庭系統性的思考。

    5、加害人處遇

    (1)“打人就是不對",的身體傷害及其非肢體的暴力行為(跟蹤、

    口語威脅等),將加害人"框架"成極須治療的一群,引進司

    法介入強制加害人接受治療。

    (2)現行法令規定,如果施暴者有酒癮、藥癮、毒癮或心理、精神

    障礙,受暴者可以向法院聲請「命令施暴者接受加害人處遇計

    畫」的保護令。但多數加害人很排斥接受治療或輔導,我國未

    實施強制治療,僅以勸導的方式成效不大。

    (3)針對專業人員加強加害人處遇的訓練。

    (4)司法體系及醫療團隊打著社會正義的口號懲罰加害人,實際是

    與社會大眾及受害人結盟,共謀利益壓迫他們。如此可能在有

    限的資源及時間限制下,扼殺了對加害人治療的契機。

    (5)修復式司法-針對違反保護令等輕罪/微罪者試行”修復式正

    義”。

    6、別讓孩子成為執行保護令的犧牲者,加強相關網絡人員對於性別

    平等的敏感度,建立以家庭系統為思維的服務處遇模式。

  • 7、性別平權的觀念近年來在政府與民間單位大力倡議之下,已獲致

    極佳之成效,性別主流化價值亦為本局工作任務中極為重要的核

    心,本局自當持續精進執法素養,提昇執法能力,全力貫徹保護

    婦女人身安全之重要理念。

    8、依法行政勿忘人權保障。

    三、行動策略

    1、宣導不足,未能落實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盡速修訂法規。

    2、缺乏性別意識、缺乏被害人保護意識、法庭設備不足-成立專業

    法庭。

    3、被害人及告訴代理人的參與及意見不被重視、缺乏專家證人或參

    與審判、交互詰問制度造成二度傷害-提升訴訟地位。

    4、加害人與被害人輔導治療專家缺乏培育,導致專家缺乏,處遇專

    家人力與設備的不足-完整教育訓練、專家培育認證。

    5、社區監控手段與方法的不足-監控再犯預防。

    6、性騷擾定義狹隘-重新修法。

    7、法規適用範圍狹窄:無法統一性騷擾之定義、對不適用性騷擾防

    治法之被害人保護不周-重新修法。

    8、條文規定產生適用問題—重新修法條文要統一。

  • 9、強制觸摸罪刑罰規定過輕-重新修法。

    10、機關學校行政調查訓練不足-加強法律及調查專業訓練。

    11、加強網絡聯繫工作,周延婦女保護工作

    (1)婦女被害案件的整體防治工作應著重在「預防」部分,對於案

    件的偵查已是後端的補網作為,是以未來除對於各項發生危害

    處所加強各項勤務作為,更將配合網絡單位進行各項教育宣導

    工作,並持續辦理各項防身研習班期,提供本縣網絡單位與民

    眾參加,提昇自我防衛能力。另一方面,受害婦女的服務也非

    僅警政單位可盡全功,惟有透過更加綿密的聯繫工作,結合網

    絡合作之服務模式,才能提供更佳的保護作為。

    12、持續強化專責人員工作職能,提昇婦女保護工作品質

    (1)教育是齊一觀念統一作法的最佳方法,教育也是持續精進的基

    礎作為,未來本局專責人員仍將持續辦理各項專業教育講習訓

    練,建構正確的性別平權認知,與時俱進的工作能力,提昇婦

    女保護工作品質。

    13、國境內違反入出國及移民相關法規之調查、逮捕、臨時收容、

    移送、強制出境及驅逐出國制度,宜思考行政與司法之間的平衡。

  • 四、Q&A

    問題 1:對幼小子女受暴時,有妥善安置嗎?因為大人可以自行離

    開暴力環境,而孩子是較困難的?

    回應:各縣市政府有提供服務處遇的落差,是依法律還是依實務的

    需要?例如:受暴婦女被安置,年幼子女照顧需考量照顧者的

    能力,並連結社政資源或通報相關單位,如高風險家庭,建

    議全台家暴婦女安置單位能單純化,只收容家暴相關被害

    人,有些縣市還收容其他類型個案,例如:兒少保,導致個案

    入住時,婦女回詢問案童你為什麼入住,同時也讓案童二度

    傷害,希望內政部在偏遠縣市能增加預算,增蓋安置地點。

    問題 2:家暴婦女協助流程?

    回應:(1)警政(分駐所),就近提供民眾報案,並未來加強警察的

    法律認知教育;轉交婦幼隊複查,以確保對民眾的服務品質

    及推展;家暴法第 8條,家暴防治中心設置,依法整合網絡

    的資源及相關就醫驗傷等服務內容。

    問題 3:來自酗酒家暴的受暴求助歷程的負面經驗,就醫驗傷的二

    次傷害,因不知要幾張驗傷單、打婦幼專線卻被告知改打警

  • 察局,對公部門產生不信任、警察似乎不採信當事人的陳述

    而相信加害者的片面之詞、加害者處遇督導未遵守保護案個

    人祕密的原則、離婚後的經濟壓力等:

    回應:家暴被害人的求助依據數據統計反映出平均六年的忍受歷

    程,對於個人求助歷程的負面經驗感到遺憾。也突顯出家暴

    防治在資源整合需求及團隊合作的重要性,並透過縱向資源

    的分工,以維繫家庭功能,並確保孩童在家庭內成長。因此,

    未來的努力,將在家暴防治法的推展上,能更加多元和人性

    化的服務提供。

    問題 4:前陣子新聞報導有位男性偷拍女子裙底風光,但因為未拍攝

    到,故在判決時,判無罪,這樣如何保障自身安全呢?

    回應:像之前有個新聞是女性在公車上遭受性騷擾,此名男性並未

    被判罪,是因為當時性侵害防治法未訂立,因此件事件延伸

    此法令,但就目前狀況來說由於比例難以量化,故對於偷拍

    事件在刑事上難以立案,也因刑事較講求證據,此事件之被

    害人可透過民事訴訟請求相關補償。有時候媒體報章雜誌的

    報導也會避重就輕,易誤導一般大眾對其之觀念,希望透過

    中央要求,媒體專業素質,讓民眾有更穩定的大環境。

  • 問題 5:新住民該如何適應其台灣生活或是有單位可以協助呢?

    回應:新住民的輔導若能提前有手冊給予有需求之新住民,對於新

    住民為一大福音,但就目前的狀況來看,很多網站或是書籍

    最多有中文版和英文版,並未專門為新住民設計他們也能夠

    讀的文字或語言,這是我們應該要再做深入檢討的一部份。

    加上台灣通譯者的資料庫的不健全,且也沒有專門為通譯者

    有證照考試,使得新住民有其能力卻無法有此工作。移民署

    在新住民入境時可設計一套輔導課程,讓新住民可適應其生

    活環境並且更加認識未來要居住的地方的人文特色,其輔導

    課程可向各單位做資源連結,例如:以雲林縣來說,有特別為

    新住民不斷的開設職業訓練,但若能夠各單位多加聯繫且資

    源分享,想必新住民能為此多享有許多福利。

    貳、對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初稿之建議

    1、對議題的回應和反思:國內婚暴防治是採取女性離開家庭場域到

    外面去接受安置,和美國的經驗是有其差異,省思為何是女性離

    開熟悉的環境,而不是男性。

    2、家暴案量的增加,端賴媒體及社政在相關法律認知上的倡導有

    關,讓民眾有相關的法律認知和作為。

  • 3、性侵害防治以專責小組方式進行,協助民眾及提供服務,並結合

    警政、衛生及社政網絡,推展簡述作業,以避免被害人在陳述案

    情的二次傷害。

  • 中心議題:健康、醫療與照護

    時 間 99 年 12 月 9 日,9:30-12:00

    地 點 雲林縣婦女福利服務中心

    壹、會議結論及行動策略

    子議題:女性照顧者在醫療與照護上的角色壓力

    二、 會議內容

    1、根據內政部 99 年 1-6 月身心障礙者福利狀況,領有身心障礙手

    冊者約 106 萬人,而身心障礙人口占各該縣市總人口之比率雲林

    縣居第三。

    2、老人安養概況我國戶籍登記 65 歲以上老人計有 247 萬人,占總

    人口比例達 10.69%,老化指數 66.72%,均呈持續增加之現象。

    3、關於伊甸的統計,遲緩兒有九成照顧者為母親,六成的慢飛天使

    母親為了照顧孩子而放棄工作。

    4、主要照顧者以往皆為女性,雖現今職業婦女雖自我意識與價值提

    升,相對不再像過去有充裕時間處理家務,但家務工作及子女照

    顧主要負責人仍為女性,壓力更重。

    5、現今職業婦女所擔任角色眾多,在工作與家務兩個雙重壓力下,

    每日平均工時較男性多一至三小時,亦為女性易心力憔悴之因。

    6、根據「家庭照顧者壓力調查」發現 3 成遲緩兒母親擔憂「孩子醫

  • 療費用開銷大」為一般家庭的 7 倍;6 成遲緩兒母親擔憂孩子的

    「社會適應」為一般家庭的 2 倍,且有「不喜歡別人問起孩子的

    情況」。

    7、遲緩兒母親的壓力眾多,使得照顧者心力焦悴,無力感,常有放

    棄或情緒失控之情形發生。

    8、身心障礙者家庭身障者男多於女,主要照顧者皆以女性為主。身

    心障礙者家庭除對當事人及家人都是壓力外,經濟與就醫上皆為

    一大困境,此外獲得福利措施之管道亦不足,常是使身障者家庭

    感到孤立無助之因。

    9、於醫療院所之觀察:年老之身心障礙者、行動不便之中年男性患

    者、發展遲緩兒童…,陪伴就醫與照顧者皆以女性為主。

    10、現法規之規定能提供女性許多資源,性別平等政策從 1991 年憲

    法增修條文以來,我國共訂定十多個改善婦女處境有關的法案,

    逐步建立友善婦女的醫療環境。

    11、醫療院所中醫師與護理人員性別比例失衡,多為教育制度與思

    考模式所造成,也造成女性在家務與工作上之壓力,因此落實對

    婦女友善的醫療環境,並充分尊重女性的就醫權益及其自主性為

    重要考量。

    12、雲林縣推行公務衛生效果佳,進十年來(1998-2007)的努力在數

  • 據上能看出各項之罹病率已有下降,尤其是女性癌症(子宮頸癌)

    的部份,過去雲林縣的罹癌比例較全國平均高,但現階段已未比

    全國平均高。未來會繼續推廣此部份。

    13、我國婦權發展史從民國 38 年開始於憲法賦予女性投票權,但經

    過許久的時間,直到民國 80 年才再修法增加對女性之相關保障

    權利,後續漸對兩性平等之議題越來越重視,可從修法中看出。

    14、現況與背景分析

    (1)健康決策之性別平衡

    (2)具性別觀點之健康研究質與量皆不足

    (3)性別友善醫療環境進展慢

    (4)性別角色規範差異影響身心健康

    (5)慢性病與癌症防治亟需具性別敏感度社會文化和環境策略

    (6)健康弱勢群體之性別意識培力

    15、基本理念與觀點部份,除注重職業上之健康問題外,亦須關注

    家務勞動、照顧工作者、移民工作者之健康問題。

    16、健康、醫療政策綱領之政策願景與內涵

    (1)制定具性別意識與健康公平之政策(必須從中心思想的認定

    上認為男女之間平等)

    (2)將性別分析與性別平等議題納入提供健康照護體系

  • (3)消除性別角色規範對身心健康的影響(鼓勵男性參與家庭照

    顧,減少我國傳統社會之照顧責任女性化現象)

    (4)提升健康/醫療/照顧過程中之自主性

    17、具體行動措施

    (1)積極推動性別友善之醫療與照護環境(訂定性別親善門診之

    獎勵辦法並擴大普及率,提高病人的隱私)

    (2)醫療與照護機構評鑑與衛生局所績效納入性別平等指標

    (3)健康政策與衛生法威之性別影響評估和成效分析。(能著重

    在性別部份做分析)

    (4)確保服務提供決策過程中婦女的意見發生(在各層及女性參

    與決策之比例不低於 30%)

    (5)跨部會合作之健康策略(若能真正落實,對基層的女性會有

    相當的助益)

    18、家庭主要照顧者的壓力有許多,研究指出婦女常扮演照顧者之

    角色,每日照顧時間長,也因而產生許多生理與心理上之問題。

    二、會議結論

    1、醫療院所醫事照護人力之性別比例失衡,「女醫生」與「男護士」

    雖逐年增加,仍離「平等」十分的遙遠。

  • 2、在制定法律時,應以平等為原則,而非照顧弱勢為原則,否則會

    以認為女性原本即為弱勢需被照顧而來制定。

    3、在建構健康體系網絡時,以健康促進為主要目的,有許多單位需

    要全面性的整合、配合。以社區為基礎的心理健康服務系統,減

    少婦女因疾病、社會、文化成因所造成之心理健康威脅,增進其

    心理抗壓能力。

    4、以社區為基礎進行獨居老人服務,針對老人做心理諮商、關心訪

    視等服務,醫師走入社區能了解老人需要哪種服務,以及用藥安

    全的狀況,未來可繼續著朝向社區醫療整合這部份的工作與推

    動。

    5、思考照顧者角色與壓力上的來源,以及建立尋求抒壓的資源網

    絡,包含心理諮商等等。

    6、照顧者的壓力包含在財務、社交、生理與情緒各方面,若壓力過

    大易耗竭,因此透過家庭照顧服務的規劃、鼓勵男性參與家庭照

    顧等等來降低女性家務及照顧上之壓力。

    7、建立性別友善及身心並重視推動全方位健康政策的目標。

    8、目前醫事照護人力性別比例失衡,護理之家照護者與照顧服務員

    之男性比例皆低於 10%,嚴重缺乏支持婦女兼顧家庭和工作責任

    之措施。

  • 9、從民間經驗來看,機構請男性照顧服務員亦受住民或家屬質疑,

    因此幾乎難以看到男性照顧服務員。另外醫院附設護理之家為節

    省成本會外包照顧服務員,雖外包各有利弊,但對受照顧者長期

    的福利上並不佳。另因缺乏支持措施,許多女性無法上夜班,致

    使照護人員招募不易。

    10、在照護上攸關健保給付政策時須多考量照顧者之壓力,例如復

    健診次限制 300 床以上之常照機構、每家長照機構只能與一家醫

    院特約等相關決策,造成不便之健保就醫服務,亦增加照顧者之

    負荷。

    三、行動策略

    1、協助身心障礙者家庭:

    (1)心態調適;

    (2)利用各種資源;

    (3)參加病友團體及基金會;

    (4)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身心障礙者就業開門網;

    (5)雲林縣衛生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2、照顧者方面之建議:

    (1)跟其他可分擔責任之家人討論,手足妯娌出錢出力共同照顧長

  • 輩;

    (2)夫妻互相體諒,分擔家務、共同撫育下一代;

    (3)善用社會資源,申請社會福利補助。

    3、工作方面:有身障家人或發展遲緩兒童需照顧之職業婦女

    (1)工作量及工作時間可彈性調度、重新分配,總工作時數限制,

    薪資調整;

    (2)放寬育嬰假規定;(性平 22 條規定之「正當理由」各公司規定

    不一,無法得到育嬰假)

    (3)提供托嬰服務或幼稚園就學。

    4、醫療環境方面:

    (1)鼓勵醫療院所增設特別門診,提供女性照顧者全方位服務,包

    括生理、心理照顧及諮商;

    (2)鼓勵醫療院所舉辦身心障礙照顧者病友會,教導女性照顧者簡

    便、省力之照顧技巧,提供協助與諮詢;

    (3)鼓勵醫院提供偏遠地區在宅服務或交通車接送;

    (4)身心障礙者出院後主動追蹤。

    5、社會資源與福利方面:需同時照顧兩位以上身障者(包括遲緩兒)

    之女性

    (1)提撥社會救助、特殊家庭補助、增加家庭托育費用;

  • a.社會救助法:第 12 條可考慮列入婦女若家中成員有身障

    者、遲緩兒可申請;懷孕滿 6 個月再增加產後 1.2 個月申請;

    另幼童發展遲緩尚未能得到身障手冊,可多一些療育費用的

    補助。

    b.特殊家庭補助:第三點扶助對象未針對婦女照顧身心障礙

    者此狀況的補助。

    c.家庭托育費用可放寬到 3 歲;弱勢家庭每個月補助 5000 元

    的部份可考慮放寬補助年限。

    (2)補充夜間及臨時托育服務;

    (3)日托中心服務宣導用;

    (4)小學開辦課後照顧且延長夜間時段;

    (5)無法強制療育,所以更要定期訪視追蹤;

    (6)宣導且主動提供身心障礙機構之服務;

    (7)社工可針對申請殘障手冊之家庭定期訪視,除主動提供相關之

    醫療資訊及申請社會補助外,還需留意關心女性照顧者之情

    況;

    (8)主動關心新移民及新台灣之子,提供服務與建議,且要定期追

    蹤訪視。

    6、發展整合式健康照顧與健康資訊:建構健康衛生教育照護網絡、

  • 建構孕婦、產婦的社區照護網絡。

    7、需求與期待

    (1)單親或女性夜間需作業間輪班者可提供幼年子女照顧津貼,能

    為我們老年化社會注入更多優質能力。

    (2)協助營造建立安全友善的夜間上下班環境,含路程或支持系統。

    (3)評估規劃成立夜間托兒所之可行性。

    (4)改善家屬或住民對男照顧員之刻板印象。

    (5)醫院或機構之照顧者若未外包:地方主管機關督考或中央評鑑

    時能酌予加分鼓勵。

    五、 Q&A

    問題 1:孩子有情緒與學習若有障礙是否可請領身障手冊?

    回應:可至兒童心智科評估,但站於醫療立場會希望孩子能及早評

    估與治療,而非一開始就以身障手冊之請領做評估。

    問題 2:何處有在家照顧課程可以上?

    回應:若是急性期通常都是至醫療院所進行照顧、治療與學習,穩

    定後才會建議在家照顧。

  • 問題 3:以社區為基礎的健康照顧體系,各區衛生所都有推動,但

    如何真正落實?

    回應:因資源與費用有限,社區應主動積極爭取,公部門才能為各

    單位進行資源之提供與連結,以落實社區照顧者的需求。

    問題 4:醫院女性照顧者的壓力大,建議醫療設置部分能減少負責

    床位之人床比,降低照顧者工作壓力。家庭照顧者之壓力亦

    多,建議醫療機構可以有照顧服務員的配置,減低照顧者負

    擔。

    回應:根本解決問題應變成護理給付,護理給付顯現於健保給付中

    才能真正解決此問題。

    問題 5:請提供關於身障者福利就醫及補助之相關訊息

    回應:身障福利大樓四樓轉銜中心,及一樓長照中心兩個窗口皆可

    諮詢。

    問題 6:照顧者抒壓管道?

    回應:轉銜中心與長照中心皆可詢問,長照中心亦有心理治療師可

    進行諮詢。

  • 問題 7:作為身障者在投勞保部分是否有減免優惠,該如何申請?

    回應:此部分有減免優惠,可至公所申請。

    問題 8:有時因資訊獲得較慢,以致身障兒童延宕黃金治療時間,

    在宣導方面是否能更加強?

    回應:需煩請公部門(衛生局及社會處)將來對這部份文宣宣導可增

    強。

    問題 9:若患有精神疾病的患者,若要就業或就醫的話有專門的單

    位再提供相關服務嗎?

    回應:若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若有任何問題可直接洽詢本縣社會處

    以提供相關服務諮詢與轉介,或者至身障大樓洽詢。

    問題 10:照護員的培訓相關課程可洽詢哪些單位?

    回應:相關照護員課程查詢可洽雲林縣照護中心、老人保護協會、

    老人福利保護協會、老人長期照護協會…等,關於照護員的部

    分不一定是女性,男性也可以做照護的部份。

    貳、對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初稿之建議

  • 1、中央與地方之健康/醫療/照護人力的性別平衡、婦女在各層級之

    決策參與不低於 50%或訂定照顧產業女性代表之比例。

    2、在照護上攸關健保醫療給付政策時,期望在決策時能徵詢女性照

    顧者之意見。

  • 中心議題:人口、婚姻與家庭

    時 間 99 年 12 月 9 日,13:30-16:30

    地 點 雲林縣婦女福利服務中心

    壹、會議結論及行動策略

    子議題:女性在婚姻中的角色期待

    一、議題的內容:

    1、雲林縣為何需「全國婦女國是會議」--會前座談?

    在國際潮流的發展,陸陸續續提出「性別主流化」等議題,為此

    政府也陸續提出「婦女政策綱領」、「婦女政策白皮書」等婦女相

    關政策與措施。

    2、台灣兩性決策地位仍有差距:長期以來,台灣女性與男性在權力、

    決策、與影響力上都存在著明顯的差距。

    3、台灣兩性在國家事務上的權力與影響力仍有明顯差距:若以個人

    生活及發展的四個重要場域--國家、市場、社會、及家庭--來觀

    察,台灣女性僅僅在國家事務上的權力與影響力持續增長,但是

    新增的影響力一方面與男性還有明顯差距。

    4、家務分工的研究也顯示,無論教育與所得程度高低,女性仍然普

    遍承擔較多家務。女性在家庭生活中是否能掌握權力、參與決策、

    並且發揮影響力,其實與公共政策有關。

  • 5、台灣女人為何不想結婚?就實際情況來看,女性進入婚姻制度

    後,因法律規範並不完備也未與時俱進,結婚成了女性貧窮化的

    開始。至現代社會,女性教育程度越高、自主性越高,晚婚、不

    婚、離婚的比例就越高。

    6、台灣人為什麼不生小孩呢?近年來出生率的降機,主要是大環境

    經濟不佳,年輕人對婚姻、家庭與養育子女價值觀改變、養育子

    女的整體成本上升,以及育兒資源與家庭支持性系統不足等原因。

    7、從「阿嬤的話」一曲,道出家庭對女性的期待,也反映出已婚女

    性的煩惱和壓力。

    8、從大人說的話,如「該不該給女孩去補習,在男孩身上投資多一

    點是不是比較好」,突顯出教育資源供給的不平等;在家賦予照顧

    者角色功能的期待;在家庭空間上的性別差異;傳統思維是否有

    鼓勵男性對女性的權力控制;女性在家庭的角色功能的期待較吃

    重。

    9、少子化的議題、家庭照顧者和家務提供者的議題越來越受到關注。

    10、人口結構因少子化及高齡化的趨勢,就數據來看,2023年人口

    負成長、2027年每 2個工作人口就要養一個依賴人口,讓家庭造

    成來自新世紀的衝擊和社會發展的改變,如經濟壓力沉重。

    11、民 98年重要人口指標:離婚率提升、結婚年齡延後、生育意願

  • 和生育率低、人口負成長。

    二、 會議結論:

    1、雲林縣除少子化的議題需要關注之外,老年人口也增加中,也突

    顯人口外移嚴重。另外,女性老年人口增加,反應出貧窮女性化

    和休閒活動的需求。

    2、依據雲林縣 99 年至今的統計數據,顯示跨國婚姻離婚率偏高,

    也反應出地區對外籍配偶新移民的友善程度有待加強。另外,女

    性喪偶問題比單親嚴重,突顯獨居女性老年人口的照顧和如何協

    助其在地老化議題。

    3、雲林縣人口老化 15.05%全國第二:老人比率多,反應出高齡生

    活照顧的需求及政策的推動。

    4、全國婦女國是會議的期許:普及照顧福利服務制度,應盡量朝向

    社區化、在地化、平價化、公共化。

    5、需求與期待:雲林縣依據人口結構及服務現況看來,有以下幾點

    上有其需求:

    (1)托育上的需求:因為保母人數的缺乏及托育照顧津貼補助的不

    足來看,雲林縣在照顧上的人力上需提升,以解決幼兒照顧需

    求的問題;並提高補助金額及放寬補助條件,以滿足目前現況。

  • (2)單親家庭中高齡人口之就業需求:中高齡在因應就業部分,面

    臨很大的壓力,若家庭中主要經濟提供者出現失業的狀況,會

    相對造成家庭危機,所以很需要良好的就業提供及失業補助和

    照顧。

    (3)女性高齡人口的照顧:在高齡人口部分則是應該以女性為主要

    規劃,在高齡女性的托老和照顧,值得被重視。

    (4)外籍配偶入境時,針對丈夫和家庭的多元文化教育:現況的外

    籍配偶服務多針對外籍配偶本身為多,為落實正向的對等關

    係,讓外籍配偶在台時增加其支持系統,應該以建立本身婚配

    家庭對多元文化的認識。

    三、 行動策略:

    1、主張人口政策應具有性別敏感度,才能真正落實性別正義。提倡

    平價化及公共化的托育政策,少子化的問題,在於養兒、育兒的

    經濟成本與機會成本太高,故我們主張以社會福利的角度出發,

    建構平價化的、公共化的托育政策,繼續強化「社區保母系統」

    的專業管理,提供優質而平價的托育服務;並考慮定額的托育費

    用,可於申報所得稅時列舉為扣除額,以稅賦減免的方式,達到

    鼓勵生育的效果。

  • 2、建立完整的兒童教育與照顧服務體系,提供兒童安全的成長環境。

    3、破除性別歧視,促進婚姻制度中的性別平權。本座談會希望針對

    婦女權益議題深度對話,有效反映基層婦女之需求,策勵未來性

    別平等政策發展的新境界。主要目標有三:

    (1) 凝聚婦女權益的共識,加強政府與民眾對話的機會。

    (2)研討當前婦女權益發展議題,提出未來方針以作為制定政策

    的依據。

    (3)順應國際婦女權益發展趨勢,提升民眾性別意識的知能。

    4、婚姻教育-增進夫妻情感,促進正向婚姻關係。

    5、親職教育-提升婦女對子女教養之知能,共創良善親子關係。

    6、新移民教育-增進外籍配偶對本國文化之適應,提升家庭和諧之

    關係。

    7、志工培訓-提供婦女參與社會服務機會,提升自我肯定與價值感。

    8、老人教育-安排老年婦女身體健康、生活照顧之課程,提升老年

    生活之安適性。

    9、婦女教育-提供相關女性自覺課程,提升女性自我價值感。

    10、代間教育—提供祖孫間之共同學習,建構不分年齡的世代交流,

    凝聚其情感。

    11、性別教育—增進性別平等意願,建構性別平等社會。

  • 四、 Q&A:

    問題 1:申請托育補助的限制,對邊緣家庭接受不到相關補助,建

    議放寬條件:

    回應:目前一般家庭的補助是三千元,而針對失業家庭的部份可望

    在明年修法將放寬資格限制。

    問題 2:家中有老年人及身心障礙者需要照顧,想了解相關的福利

    服務措施有哪些?

    回應:內政部的 10年長照計畫,及縣內目前所提供的照顧服務、老

    人營養餐飲服務及交通接送服務服務,有需要者可至相關的

    受理單位辦理,並需要準備的資料即可。凡年滿 65歲以上,

    持身分影本送至公所申辦,後續將由長照管理中心派員到宅

    評估需求。

    問題 3:如何讓男性朋友重視性別平等的議題?

    回應:建議開辦男性的家務訓練課程,讓男性藉由增加家務的技能

    和參與,來提升其性別平等意識。

    問題 4:目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