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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稿) 项目名称: 温州日立源鞋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温州日立源鞋材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 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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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zjzhonglan.com · 同,租赁占地面积约为4280.5m2,建筑面积约为3830.8m2,包括1 栋4 层车间2950 m2, 宿舍办公楼600...

Jan 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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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稿)

    项目名称: 温州日立源鞋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温州日立源鞋材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 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〇一九 年 七 月

  • 目 录

    项目基本情况 ............................................................................................................... 1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 9

    环境质量状况 ............................................................................................................. 18

    评价适用标准 ............................................................................................................. 26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 31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 38

    环境影响分析 ............................................................................................................. 39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 49

    审批符合性分析 ......................................................................................................... 50

    结论与建议 ................................................................................................................. 54

    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

    2、温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图

    3、温州市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4、浙江省环境功能区划图(温州市区)

    5、温州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

    6、总平面布置图

    附件:

    1、营业执照

    2、租赁合同

    3、土地证

    4、胶水及固化剂主要成分

    5、企业承诺书

    附表:

    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 温州日立源鞋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温州市市府路 525 号同人恒玖大厦 20 楼 - 1 - 联系电话:0577-88981707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温州日立源鞋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温州日立源鞋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张启朝 联系人 张慧玲

    通讯地址 温州市龙湾区蓝田标准厂房基地纬一东路 1 号

    联系电话 136****0617 传真 / 邮政编码 325024

    建设地点 温州市龙湾区蓝田标准厂房基地纬一东路 1 号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2925 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

    总用地面积 4280.5m2 建筑面积 3830.8m2

    总投资

    (万元) 200

    环保投资

    (万元) 10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5.0 %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

    日期 /

    一、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温州日立源鞋材有限公司位于温州市龙湾区蓝田标准厂房基地纬一东路 1 号,公司

    租用温州市根霸鞋材有限公司位于龙湾区蓝田标准厂房基地纬一东路 1 号的厂房作为生

    产车间,主要进行鞋材后处理加工,主要包括贴膜压花等。根据业主提供的厂房租赁合

    同,租赁占地面积约为 4280.5m2,建筑面积约为 3830.8m2,包括 1 栋 4 层车间 2950 m2,

    宿舍办公楼 600 m2,搭延建筑房 280.8 m2。总投资为 200 万元,年加工贴合鞋材 80 万

    米。项目有员工 20 人,年工作 300 天,一班制,每班工作 8 小时,厂区设宿舍,不设

    食堂。目前已经投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

    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要求,受温州日立源鞋材有限公司委托,

    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项目为塑料人造革、合

    成革制造(C2925),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十八、橡胶和

    塑料制品业-47、塑料制品制造-其他”,按规定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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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编制依据

    ◆ 国家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9 号,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令第 48 号,自 2018 年 12 月 29 日起施行);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部令第 1 号进行部分修改,自 2018 年 4 月 28 日起施行);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

    起施行);

    (5)《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6 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令第 21 号令,自 2016 年 4 月 25 日起施行);

    (6)《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境保护部

    令环环评[2016]150 号,自 2016 年 10 月 27 日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 号,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8)《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自 2014

    年 4 月 16 日起施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令第三十一号,自 2018 年 10 月 26 日起施行);

    (10)《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自 2013

    年 9 月 10 日起施行);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主席令第 77 号,自 2018 年 12 月 29 日起施行);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修正)》(中华人民共

    和国主席令第 57 号,自 2016 年 11 月 7 日起施行);

    (13)《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自 2016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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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39 号,自 2016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15)《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 号,

    自 2018 年 6 月 27 日起施行)。

    ◆ 浙江省有关条例、意见、通知、办法等

    (1)《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64 号修改,

    自 2018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2)《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正)(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 41 号,自

    2016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3)《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

    十五次会议通过,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4)《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7 年修正)(浙江省第十二届人

    大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自 2017 年 9 月 30 日起施行);

    (5)《关于印发浙江省 2017 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函》(浙环函[2017]153

    号,自 2017 年 4 月 28 日起施行);

    (6)《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浙环发[2012]10 号,自

    2012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7)《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

    实施细则(试行)》(浙环发[2014]28 号,自 2014 年 5 月 19 日起施行);

    (8)《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浙政发[2018]35 号,自 2018 年 10

    月 24 日起施行)。

    ◆ 温州市有关条例、意见、通知、办法等

    (1)《温州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试行办法》(温政令[2011]123 号,自 201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2)《关于温州市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温发改价[2013]225 号,

    自 2013 年 7 月 1 日期施行);

    (3) 《温州市重点行业落后产能认定标准指导目录(2013 年版)》(温政办[2013]

    62 号,自 2013 年 4 月 22 日起施行);

    (4)《关于印发温州市 2018 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通知》(温大气办函[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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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号,自 2018 年 6 月 11 日起施行)。

    ◆ 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原环境保护部;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生态环境部;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 2.3-2018),生态环境部;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原环境保护部;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原环境保护部;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原环境保护部;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生态环境部;

    (8)《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原环境保护部;

    (9)《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原环境保护部、国

    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10)《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原浙江省环保局;

    (11)《浙江省环境功能区划》(2016 年);

    (12)《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的批复》,浙江省人民政

    府办公厅,浙政函[2015]71 号,2015 年 6 月 30 日;

    (13)《温州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2013 年 5 月);

    (14)《温州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1997 年)。

    ◆ 项目技术文件

    (1)营业执照;

    (2)房屋租赁合同;

    (3)企业承诺书;

    (4)温州日立源鞋材有限公司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及环评合同。

    3、项目选址及四至关系

    本项目租用温州市龙湾区蓝田标准厂房基地纬一东路 1 号已建厂房北面 4 层车间及

    办公楼,厂区东北侧为温州朝宏五金有限公司厂房,东南侧为浙江均悦钢业有限公司,西

    南侧为温州市邦明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西北侧为温州人禾印刷有限公司,本项目的四

    至关系卫星遥感图见图 1-1,四至关系照片见图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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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市市府路 525 号同人恒玖大厦 20 楼 - 5 - 联系电话:0577-88981707

    图 1-1 项目四至关系卫星遥感图

    东北侧:温州朝宏五金有限公司

    东南侧:浙江均悦钢业有限公司

    西南侧:温州市邦明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西北侧:温州人禾印刷有限公司

    本项目

    所在地

    人禾印刷

    均悦钢业 邦明机械设备

    朝宏五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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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 1-2 项目四至关系照片

    4、项目产品方案

    本项目建成后年加工贴合鞋材 80 万米。

    5、厂区总平布置图

    根据业主提供的厂房租赁协议,租赁占地面积约为 4280.5m2,建筑面积约为

    3830.8m2,厂区出入口位于西南侧纬一东一路,厂区总平布置图见图 1-3。

    4 层生产车间

    宿舍、办公

    搭延建筑房

    贴膜废气排气筒

    垃圾坞

    N

    化粪池

    危废暂存库

    一般固废暂存库

    仓库

    压花机

    中检机

    贴膜机(上胶) 压花机

    成检机

    N

    1F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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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 1-3 厂区总平布置图

    6、项目组成

    表 1-2 项目组成一览表

    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及规模

    1 主体工程

    租用温州市根霸鞋材有限公司位于龙湾区蓝田标准厂房

    基地纬一东路 1 号的厂房作为生产车间,租赁占地面积

    约为 4280.5m2,建筑面积约为 3830.8m2,包括 1 栋 4 层

    车间 2950 m2,宿舍办公楼 600 m2,搭延建筑房 280.8 m2;

    主要设备包括压花机、贴膜机、检验设备等

    2 辅助工程 办公室 位于宿舍办公楼 2 层

    3 公 工程

    给水系统 由市政给水管网引入

    排水系统

    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

    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接至温州市东片污水处理厂进一

    步处理后排放瓯江灵昆北支

    供配电 用电来自市政电网,不设备用发电机组

    4 环保工程

    废水处理 化粪池:位于办公楼西北角

    废气处理 项目废气主要为贴膜废气。本项目废气收集处理后通过

    20 m 高的排气筒引高排放

    固体处理

    一般固废:生产车间 1 层设一般固废暂存点,固废外售

    综合利用;

    危险固废:生产车间 1 层设危险固废暂存点,委托有资

    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仓库

    贴膜机(上胶)

    贴膜机(不上胶)

    3F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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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储运工程

    仓储 生产车间 1F 和 3F,分别设置原料堆放区和成品堆放区

    运输 原料、产品及固体废物等主要采用公路运输方式,主要

    依托社会运力解决

    7、职工人数和工作制度

    本次迁建后企业职工人数为 20 人,厂区设宿舍,不设食堂,年工作日 300 天,单

    班制,每班工作时间为 8 小时。

    8、总投资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 200 万元,由业主自筹解决。

    二、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位于温州市龙湾区蓝田标准厂房基地纬一东路 1 号,公司租用温州市根霸鞋

    材有限公司位于龙湾区蓝田标准厂房基地纬一东路 1 号的厂房作为生产车间,用地性质

    为工业用地。项目性质为新建,无原有污染源,故不存在原有污染情况及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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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市市府路 525 号同人恒玖大厦 20 楼 - 9 - 联系电话:0577-88981707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一、自然环境简况

    1、地理位置

    温州地处中国大陆环太平洋岸线(约 18000 公里)的中段,浙江省东南部,全境地

    理坐标介于北纬 27°03′~28°36′、119°37′~121°18′之间。东濒东海,南与福建省宁德地区

    的福鼎、拓荣、寿宁三县毗邻,西及西北与丽水市的缙云、青田、景宁三县相连,北和

    东北与台州市的仙居、黄岩、温岭、玉环四县市接壤。

    本项目位于温州市龙湾区蓝田标准厂房基地纬一东路 1 号,地块中心坐标为北纬

    27°56′8.39″,东经 120°51′15.16″。

    图 2-1 项目位置卫星图

    2、气象与气候

    (1)气象概况

    项目采用温州气象站(58659)资料。气象站位于浙江省,地理坐标为东经 12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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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纬 28.03°,海拔高度 28.3 m。气象站始建于 1949 年,同年正式进行气象观测。

    温州气象站距项目 18.9 km,是距项目最近的国家气象站,拥有长期的气象观测资

    料,根据 1997-2016 年气象数据统计分析。

    表 2-1 温州气象站常规气象项目统计(1997-2016)

    统计项目 统计值 极值出现时间 极值

    多年平均气温(℃) 19.0

    累年极端最高气温(℃) 38.0 2003-07-15 41.7

    累年极端最低气温(℃) -1.0 2016-01-25 -3.9

    多年平均气压(hPa) 1012.4

    多年平均水汽压(hPa) 18.1

    多年平均相对湿度(%) 75.5

    多年平均降雨量(mm) 1813.9 1999-09-04 403.8

    灾害天气统计

    多年平均沙暴日数(d) 0.0

    多年平均雷暴日数(d) 29.7

    多年平均冰雹日数(d) 0.1

    多年平均大风日数(d) 1.4

    多年实测极大风速(m/s)、相应风向 5.9 2005-07-19 30.5、N

    多年平均风速(m/s) 1.1

    多年主导风向、风向频率(%) NNE,10.8

    (2)气象站风观测数据统计

    ① 月平均风速

    温州气象站月平均风速中 08 月平均风速最大(1.19 m/s),06 月风最小(0.88 m/s)。

    ② 风向特征

    近 20 年资料分析的风向玫瑰图如图 2-2 所示,温州气象站主要风向为 NNE 和 C、

    NW、NE,占 54.1 %,其中以 NNE 为主风向,占到全年 10.8 %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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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 2-2 温州风向玫瑰图(静风频率 27.9 %)

    (3)气象站温度分析

    温州气象站 07 月气温最高(28.81℃),01 月气温最低(8.59℃),近 20 年极端最

    高气温出现在 2003-07-15(41.7℃),近 20 年极端最低气温出现在 2016-01-25(-3.9℃)。

    3、水文水系

    (1)内河

    龙湾区河流纵横交错,河网密布。全区有主要河道 267 条,总长度为 416 千米,总

    面积为 837 万平方米。其中属温瑞塘河水系(蒲州、状元、海城)有 42 条河道,总长

    度为 69 千米,面积为 173 万平方米;永强塘河(永中、瑶溪、永兴、海滨、沙城、天

    河)有 225 条河道,长度为 347 千米,面积为 664 万平方米。轮船河、上横河、中横河、

    瑶溪河等为主要河流(道)。

    (2)瓯江

    瓯江是浙江省第二大河,发源于龙泉与庆元交界的百山祖西北麓锅冒尖,自西南向

    东北流,干流长 384 km,流域面积 18100 km2。多年平均流量 456.6 m3/s,最枯流量 10.6

    m3/s,流经龙泉、云和、丽水、青田等十三个县,最终在温州峙头处入海,年平均入海

    径流量 188.8 亿 m3,其中中上游(丽水地区)流入我市入境水量 140.44 亿 m3,下游 48.36

    亿 m3。

    瓯江上中游干支流均为山丘地区,河谷下切很深,两岸地形陡峻,纵向底坡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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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部分河段河床受到强烈冲刷,还导致部分河段河床抬高。河床多险滩浅滩,下游温州

    市以下河宽达 1.2~2.4 km。自温溪以下至河口段为感潮河段,瓯江河口是我国强潮河口

    之一,潮汐性质为规则半日潮,河口内龙湾潮差平均为 4.52 m,最大曾达 7.17 m。流域

    内有耕地 199 万亩,居住人口 469 万。瓯江流域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年平均温度 17.7℃,

    面临东海,常遭台风暴雨海潮袭击,降雨强度大,多年平均降水量 1745.8 mm。

    4、地质与地震

    全市以低山区丘陵为主,占全市面积的 62.14 %,平原面积占 21 %,海域面积占

    16.86 %,大致呈“六山二地二水”结构。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依次分布低山、丘陵、

    平原、浅海滩涂、岛屿,具有五个层次的地貌特征。山脉属雁荡山脉,系括苍山脉之南

    支,呈东北——西南走向,最高峰百岗尖,海拔 1056.6 m,山体主要由流纹岩和凝灰岩

    构成,东部和南部大部分为海积平原,间有丘陵,海拔 3.5 m。地形丰富多样,有利农、

    林、牧、副、渔多种经营的发展,沿海沿江适宜开发利用作为多种用途的港口,沿海有

    西门、白门、桃花等岛屿 10 多个,占总面积的 0.6 %。

    根据地震历史资料和国家建委颁布文件,温州市地震基本烈度为六度。

    二、社会环境简况

    1、《温州市永强片区滨海单元蓝田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东至滨海大道,南至规划蓝星路和规划蓝皋路,西至规划蓝泽路

    和规划蓝浦路,北临瓯江,总规划面积约 289.1 公顷。

    (2)规划规模

    人口规模:本单元居住人口容量控制为 1.5 万人.

    用地规模:本规划总用地面积为 289.1 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 238.7 公顷。

    (3)功能定位

    本单元功能定位为:温州东部复合中心及浙南科技城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科技研发

    为主导,集生活居住、新型产业、休闲生态等为一体的城市综合片区。

    规划范围分为 5 个街坊,按 LT(A-E)进行编号,其中 LT(A)街坊主导功能为公用设

    施和绿地;LT(B)街坊主导功能为新型产业;LT(C)街坊主导功能为绿地;LT(D)街坊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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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功能为商业商务;LT(E)街坊主导功能为居住。

    本片区城市绿线包括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公园绿地主要沿蓝浦河、哨所河、哨所

    支河、大浦河、沙角滩头河和堤塘河等河道以及沿长安路和滨海大道等主要交通道路设

    置,公园绿地面积约 55.3 公顷,防护绿地主要沿供电用地周边设置,防护绿地面积约

    0.2 公顷。城市绿线均采用实位控制。

    本片区城市蓝线主要包括河道及滞洪区。河道主要包括瓯江、蓝浦河、哨所河、大

    浦河等 8 条河道,规划水域面积共为 50.4 公顷(不含桥梁下的水域面积)。并结合公园

    绿地设置两处滞洪区,用地面积约 11.5 公顷。河道采用实位控制,滞洪区采用指标控

    制。

    本片区市政黄线主要包括东片污水处理厂、110KV 海滨变、燃气东向门站、消防站

    和公交首末站等。均采用实位控制。

    本项目位于温州市龙湾区蓝田标准厂房基地纬一东路 1 号,现状地块的用途为工业

    用地,根据功能区定位、温州浙南科技城规划、《龙湾区(高新区)重污染行业整治提

    升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 年)》和《龙湾区(高新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三年行动

    计划》要求,项目所在地块定位于新型产业。公司已承诺在温州民营科技产业基地 B-03b

    地块厂房建设完成后搬迁入该地块进行继续生产,此前,企业将无条件配合所在地规划

    调整或区政府关停要求(详见附件 4)。

    图 2-3 温州市永强北片区滨海北单元蓝田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

    项目所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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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浙江省环境功能区划》(2016),本项目位于龙湾区蓝田特色工业环境优化

    准入区(0303-V-0-7)。

    (1)基本概况

    该区位于龙湾区海滨街道,即龙湾区标准厂房园区,北起沿江路,南至经一路,西

    靠蓝田河,东至滨海大道。面积 2.68 km2。

    (2)环境质量目标

    地表水达到水环境功能区的要求;地下水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的相关要求;空

    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或达到环境空气功能区的要求;土壤环境质量达到相关评价

    标准;声环境质量达到 3 类标准,或达到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3)管控措施

    除经批准专门用于三类工业集聚的开发区(工业区)外,禁止新建、扩建三类工业

    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

    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需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

    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环境功能目标实现情况,编制实施重点污染物

    减排计划,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优化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布局,在居住区和工业功能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隔离带,

    确保人居环境安全。

    禁止畜禽养殖。

    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

    最大限度保留区内原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好河湖湿地生境,禁止未经法定许可占

    用水域;除防洪、重要航道必须的护岸外,禁止非生态型河湖堤岸改造;建设项目不得

    影响河道自然形态和河湖水生态(环境)功能。

    (4)负面清单

    禁止新建、扩建三类工业项目。

    表 2-2 三类工业项目名录

    项目类别 主要工业项目

    三类工业项目 30、火力发电(燃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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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污染、高环

    境风险行业项

    目)

    43、炼铁、球团、烧结;

    44、炼钢;

    45、铁合金制造;锰、铬冶炼;

    48、有色金属冶炼(含再生有色金属冶炼);

    49、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全部);

    51、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电镀工艺的;使用有机涂

    层的;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

    58、水泥制造;

    68、耐火材料及其制品中的石棉制品;

    69、石墨及其非金属矿物制品中的石墨、碳素;

    84、原油加工、天然气加工、油母页岩提炼原油、煤制原油、生物

    制油及其他石油制品;

    85、基本化学原料制造;肥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

    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

    及焰火产品制造;食品及饲料添加剂等制造。(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

    86、日用化学品制造(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

    87、焦化、电石;

    88、煤炭液化、气化;

    90、化学药品制造;

    96、生物质纤维素乙醇生产;

    112、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造纸(含废纸造纸);

    115、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橡胶加工、橡胶制品翻新;

    116、塑料制品制造(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

    118、皮革、毛皮、羽毛(绒)制品(制革、毛皮鞣制);

    119、化学纤维制造(除单纯纺丝外的);

    120、纺织品制造(有染整工段的)等重污染行业项目。

    本项目位于温州市龙湾区蓝田标准厂房基地纬一东路 1 号,主要工艺为压花、贴膜

    等,属于二类工业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中的项目。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接入东片污水处理厂管网,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采取相应废气处理措施后生

    产废气可达标排放;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后可满足相应声环境功能区对应标准要

    求;固废处理后无外排。故本项目符合区域管控措施要求,符合该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

    求。

    3、温州市东片污水处理厂概况

    (1)服务范围

    温州市东片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为龙湾—永强片的城市污水,龙湾—永强片位于

    城市东部,范围为西至大罗山,东北至东海和瓯江,南与瑞安分界,包括永中街道、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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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街道、永兴街道、海城街道、瑶溪街道、沙城街道、天河街道等 7 个街道和滨海新区、

    扶贫开发区(浙江温州工业园区)、永强高科技产业园区等三个主要工业园区,包括龙

    湾区行政中心区在内,总面积约 133 km2。根据龙湾—永强片的地形特点,以主要河流、

    规划道路为界,由南往北拟分为三个分片 6 个污水系统,分别为海城污水系统、天河•

    沙城污水系统、滨海园区污水系统、永中污水系统、扶贫经济技术开发区(温州工业园

    区)污水系统和龙瑶片污水系统。

    (2)工程简介

    温州市东片污水处理厂位于永中镇小陡门附近,规划总规模 30 万 m3/d,一期工程

    规模为 10 万 m3/d,采用改良 AAO 工艺,2006 年 6 月开工建设,2008 年 3 月建成运行,

    原设计出水水质为 GB18918-2002 中的二级标准,尾水通过 DN1400 管道排入瓯江北支,

    于 2005 年编制《温州市东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审批,于 2013

    年 4 月对一期工程竣工验收。

    2012 年,启动温州市东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设计总规模 15 万 m3/d,包括一

    期提标改造工程和二期扩建工程,设计出水水质执行 GB18918-2002 中一级 B 标准,于

    2013 年编制《温州市东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审批。于

    2016 年编制《温州市东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一级 A 提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并通过审批,与一期和二期扩建工程同步进行提标改造,温州市东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

    工程(一级 A 提标工程)总设计规模 15 万 m3/d,出水水质执行 GB18918-2002 一级 A

    标准;在一期 AAO 生物反应池、改扩建新建生物反应池投加 MBBR 填料,调整高效沉

    淀池、加氯接触池。于 2018 年 5 月通过验收投入运行。

    (3)运行概况

    温州市东片污水处理厂,于 2008 年 6 月投入运行,已通过“三同时”验收,采用改

    良 A2/O 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 10 万吨/日(一期)。其改扩建工程(一级 A 提标工

    程)(15 万吨/日)已完成,于 2018 年 5 月通过验收并投入运行,其出水现执行

    GB18918-2002 及修改单一级 A 标准。

    根据温州市环保局 2018 年第四季度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监督性监测数据

    (http://hbj.wenzhou.gov.cn/art/2019/1/21/art_1317615_29738525.html),温州中环水务有

    限公司(东片污水处理厂)出水符合一级 A 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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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本项目纳管情况分析

    本项目位于温州市蓝田标准厂房基地纬一东路 1 号,项目所在地属于东片污水处理

    厂的纳管范围,项目仅排放生活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到纳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

    水管道,经东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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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质量状况

    一、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表水、

    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1、水环境质量现状

    (1)纳污水体

    ① 监测参数

    为了解项目纳污水体瓯江水质现状,引用我公司委托浙江中一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1 日的监测结果。

    A、监测点的设置:2 个断面(共 6 个点),具体点位详见图 3-1。

    B、监测因子:pH、DO、COD、BOD5、氨氮、总磷(以 P 计)、石油类。

    C、监测时间及频率:监测时间:2018 年 7 月 21 日,2 次/天。

    ② 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 2.3-2018)推荐的水质指

    数法,对各污染物的污染状况作出评价。

    一般性水质因子(随着浓度增加而水质变差的水质因子)的指数计算公式:

    Sij = Cij / Csi

    式中:Sij——评价因子 i 的水质指数,大于 1 表明该水质因子超标

    Cij——水质评价因子 i 在第 j 取样点的浓度,mg/L;

    Csi——因子的评价标准。

    溶解氧(DO)的标准指数计算公式:

    SDO,j = DOs/ DOj DOj< DOf

    SDO,j =sf

    jf

    DODO

    DODO

    − DOj≥ DOf

    式中:SDO,j—溶解氧的标准指数,大于 1 表明该水质因子超标;

    DOj—溶解氧在 j 点的实测统计代表值,mg/L;

    DOs—溶解氧的水质评价标准限值,mg/L;

    DOf—饱和溶解氧浓度,mg/L,对于河流,DOf=468 /(31.6+T);对于盐度

    比较高的湖泊、水库及入海河口、近岸海域,DOf=(491-2.65S)/(33.5+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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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实用盐度符号,量纲 1;

    T—水温,℃。

    pH 值的指数计算公式:

    SpH,j=sd

    j

    pH

    pH

    0.7

    0.7 pH≤7.0

    SpH,j=0.7

    0.7

    su

    j

    pH

    pH pH>7.0

    式中:SpH,j——pH 值的指数,大于 1 表明该水质因子超标;

    pHj——pH 值实测统计代表值;

    pHsd——评价标准中 pH 值的下限值;

    pHsu——评价标准中 pH 值的上限值。

    ③ 监测结果

    纳污水体监测结果如下表所示。

    ④ 评价结果

    项目纳污水体瓯江灵昆北支监测结果,各监测点位石油类指标均不满足 III 类标准,

    W6 点位 COD 指标不能满足 III 类标准,其他指标均能满足,超标原因可能是受当地地

    表径流及生活污水排放、近岸海域污染的影响。

    为改善纳污水体环境质量,浙江省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对浙江省地区城镇生活污水

    处理厂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等 4 项指标提出了更严格的排放标准,其余污

    染物控制项目仍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

    准。区域生活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标准技术改造实施对纳污水体环境质量将起到一定改

    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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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 3-1 纳污水体监测点位图

    (2)内河

    为了解项目所在地周围地表水水质现状,引用我公司委托浙江中一检测研究院股份

    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1 日对项目所在地西北侧约 3880 m 处北山河上游进行的监测。

    ① 监测点位参数

    监测点位、时间、因子、频次等情况见表 3-2。

    W3

    W2

    W1

    W6

    W5

    W4

    图例 : 纳污水体监测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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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 3-2 地表水、大气环境监测点位图

    ② 评价标准

    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项目所在地附近内河水

    体为瓯江 119 号,目标水质为 IV 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 IV

    类标准。

    ③ 评价方法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 2.3-2018)推荐的水质指数法,对

    各污染物的污染状况作出评价。

    ④ 监测结果及评价

    监测断面水质监测结果如下。

    根据监测结果,北山河上游水质指标中氨氮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总体水质为Ⅴ类。氨氮超标原因可能是受当地农业面污染

    源及生活污水排放的影响。

    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1250m

    388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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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监测参数

    常规污染物: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环评常规污染物引用《温

    州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18 年度)》中相关结论。

    特征污染物:特征污染物引用《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

    告书》中的相关结论。

    特征污染物监测点位、时间、因子、频次等情况见表 3-4。

    (2)评价标准

    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要求为二类区,大气环境常规污染物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

    中相关限值。

    (3)评价方法

    采用《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进行统计分析。

    (4)监测数据

    常规污染物引用龙湾区 2018 年环境空气数据,见表 3-5。

    (5)评价结果

    区域达标判断:依据《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污

    染物年平均达标是指该污染物年平均浓度(CO 和 O3 除外)和特定的百分位数浓度同时

    达标:龙湾区 2018 年度为达标区。

    特征因子达标判断:监测结果显示,项目所在区域非甲烷总烃满足相应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区以上污染物有环境容量。

    3、声环境质量现状

    目前项目已投入生产。为了解项目所在地的声环境质量现状,于 2019 年 4 月 28 日

    对项目所在地周围进行了噪声监测,设置了 4 个监测点。监测结果见表 3-8。

    根据《温州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项目所在地声环境属于《声环境质量标

    准》(GB3096-2008)3 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的 3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区域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3 类

    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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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 3-3 噪声监测点位图

    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1、环境质量目标

    本项目位于温州市龙湾区蓝田标准厂房基地纬一东路 1 号,根据评价范围内可能产

    生的环境影响,确定评价的主要保护目标为:

    (1)水环境:项目所在区域内河水质已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中 IV 类标准,总体评价为 V 类水质,不因本项目的建设恶化;纳污水域瓯江需满足《地

    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 III 类标准要求。

    (2)空气环境:项目区域周围环境空气质量需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3)声环境:项目四周厂界保护目标为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3 类声环境功能区对应的标准要求。

    2、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根据对周边环境概况和规划的调查,本项目主要敏感点概况见表 3-7。

    表 3-7 主要敏感保护目标列表

    分类 序号 保护目标 基本名称 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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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方位 距离(m) 性质、规模

    大气

    环境

    1 城东村 西南 620 约 483 户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的二

    级标准要求

    2 北新村 西南 970 约 520 户

    3 江一村 西南 996 约 420 户

    4 宁村村 西南 1145 约 90 户

    5 教新村 西南 1780 约 390 户

    6 沙北村 西南 2190 约 890 户

    7 沙南村 西南 2515 约 510 户

    8 小陡村 西 210 约 225 户

    9 蓝田村 西 1285 约 600 户

    10 黄石村 西北 2300 约 825 户

    水环

    1 堤塘河 东北 435 农业、工业用水区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

    准》(GB3838-2002)IV

    类标准

    2 瓯江 东北 565 景观娱乐、工业用

    水区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

    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

    备 注 : 以 上 距 离 通 过 Google earth 软 件 测 量 获 得 , 行 政 村 人 数 通 过 浙 江 省 万 村 联 网 获 得

    http://www.zjwclw.cn/html/gb2312/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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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 3-4 项目周边敏感点分布图(边长 5km)

    瓯 江

    堤塘河

    城东村

    北新村

    江一村

    宁村

    教新村

    小陡村 蓝田村

    黄石村

    沙北村

    沙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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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适用标准

    1、水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内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纳污水体瓯江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相关标准值见表 4-1。

    表 4-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pH 除外

    指标名称

    标 类别 pH DO CODMn BOD5 氨氮 总磷(以 P 计)

    Ⅲ类标准 6~9 ≥5 ≤6 ≤4 ≤1.0 ≤0.2

    IV 类标准 6~9 ≥3 ≤10 ≤6 ≤1.5 ≤0.3

    2、环境空气

    根据温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图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二类空气

    环境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相关标

    准值见表 4-2。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相关限值,

    TVOC 参照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 D 中标准,

    相关标准见表 4-3。

    表 4-2 大气评价执行的标准

    项目 1小时平 24小时平均 年平均 单位 参考标准

    SO2 5 0 150 60

    μg/m3 《环境空气质量标

    准》(GB3095-2012)

    二级标准

    NO2 200 80 40

    NOX 250 100 50

    TSP / 300 200

    PM10 / 150 70

    PM2.5 / 75 35

    CO 10 4 / mg/m3

    非甲烷总烃 2.0 / / mg/m3 见《大气污染综合排

    放标准详解》

    TVOC / 600(8 小时

    平均) / μg/m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

    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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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声环境

    根据《温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本项目所在地属于 3 类声环境功能

    区,故厂区四侧厂界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3 类标准。具体

    标准值见表 4-3。

    表 4-3 环境噪声限值 单位:dB(A)

    时段

    声 境功 区类别 昼间 夜间 标准来源

    3类 65 55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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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废水

    项目所在地污水管网已建成,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处理后纳管排入东片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

    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间接排放限值。东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瓯江,

    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相关标

    准见表 4-4 和表 4-5。

    表 4-4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单位:mg/L,pH 除外

    标准 pH CODCr SS 总磷 NH3-N 动植物

    三级标准 6~9 5 0 400 8 35* 100

    备注:氨氮、总磷采用《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间接排放限值。

    表 4-5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单位:mg/L,pH 除外

    标准 H COD r BOD5 NH3-N SS 动植物油

    (GB1891 -2002)一级 A 准 6~9 50 10 5(8) 10 1

    备注: 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2、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VOCs 废气参照执行《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

    排放标准》(GB21902-2008)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2008 年 8 月 1 日

    起执行),详见表 4-6。

    表 4-6 新建企业废气排放控制值

    污 物 生产工艺 排气筒高度(m) 排放限值

    (mg/m3)

    无组织排放浓

    度限值(mg/m3)

    VOCs 后处理工艺 20 200 10

    3、固废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 11 月 7 日修正版),并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59-2001)及 2013 年修改清单相关内容。

    4、噪声

    项目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厂界外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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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环境功能区对应的标准限值,详见表 4-7。

    表 4-7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

    时段

    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

    3 类 65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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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本项目污染特点,结合《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

    (试行)》(浙环发[2012]10 号)等有关文件,本项目需纳入总量控制的指标主要

    是化学需氧量、氨氮、VOCs,其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 4-10 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表 单位:t/a

    序号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 纳管量 排入环 量 总量控制建议值

    1 COD 0.18 0.18 0.018 0.02

    2 氨氮 0.0126 0.0126 0.0018 0.002

    3 VOCs* 1.65 / 0.31 0.31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浙环发[2012]10

    号)等有关规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且排放的水主要污染物

    仅源自厂区内独立生活区域所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的 COD 和 NH3-N 两项水主

    要污染物排放量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

    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无生产性废水排放,可不进行 COD

    和 NH3-N 的排污权交易。

    根据浙环发[2017]29 号《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工作的通知》中规定:建

    设项目新增 VOCs 排放量,实行区域内现役源 2 倍削减量替代,则本项目需要替

    代削减 VOCs 的量为 0.62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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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一、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本项目污染影响时段在运营期,年加工贴合鞋材 80 万米。其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如

    图 5-1 所示:

    1、生产工艺流程

    图 5-1 项目工艺流程图

    2、主要生产工艺说明

    (1)贴膜

    根据客户要求,贴膜即通过贴膜机将 PET 膜贴合到鞋材表面,形成立体感的皮革纹

    路,部分 PET 膜购买时已有胶水,不需要上胶,部分需要上胶,贴膜温度在 120-150℃。

    贴膜机每日生产完需用溶剂进行擦拭,以免对产品表面产生影响。该工序主要的污染源为

    贴膜废气,主要污染物为 VOCs,擦拭过程会产生废抹布,废气处理过程中会产生废活性

    炭。

    (2)压花

    压花即通过压花机的压辊改变原有纹路,并在鞋材表面通过物理作用压印上各种花

    纹,温度在 50-60℃。由于过程极短,残留在鞋材中的溶剂挥发量极少,基本可忽略不计。

    (3)检验

    加工完成的贴合鞋材经检验合格后入库,不合格产品外卖综合利用。

    表 5-1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因子

    时间 影响环境的行为 环境影响因子

    营运期 贴膜 贴膜废气、废抹布、废活性炭

    产品检验 不合格品

    鞋材 成品 压花 贴膜

    贴膜废气

    含胶水的抹布、废活性炭

    检验

    不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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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日常生活 生活污水、生活垃圾

    设备运行 噪声

    3、主要生产设备

    表 5-2 项目主要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工艺

    1 压花机 2 台 压花

    2 贴膜机 3 台 贴膜

    3 中检机 1 台 检验

    4 成检机 1 台 检验

    4、主要原辅材料用量

    表 5-3 主要原辅材料

    序号 物料名称 单位 年消耗量 包装规格 备注

    1 鞋材 万米/年 80 / PU 革、超纤、布料等

    2 PET 膜 万米/年 80 / 部分带胶

    3 胶水 吨/年 4 200kg/桶 聚氨酯合成树脂

    4 固化剂 双/年 1 / 异氰酸酯水性固化剂

    聚氨酯树脂胶水:主要由 65%聚氨酯合成树脂、20%甲基乙基酮(MEK)及 15%碳

    酸二甲酯(DMC)组成,属于聚酯类胶黏剂,可用于鞋材贴膜。

    甲基乙基酮(MEK):无色透明液体。有类似丙酮气味。易挥发。能与乙醇、乙醚、

    苯、氯仿、油类混溶。溶于 4 份水中,但温度升高时溶解度降低。能与水形成共沸混合物

    (含水 11.3%),共沸点 73.4℃(含丁酮 88.7%)。相对密度(d204)0.805。凝固点-86℃。

    沸点 79.6℃。折光率(n15D)1.3814。闪点 1.1℃。低毒,半数致死量(大鼠,经口)3300mg/kg。

    易燃,蒸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极限 1.81%~11.5%(体积)。高浓度蒸气

    有麻醉性。

    碳酸二甲酯(DMC):分子量 90.08,相对密度 0.9445(25℃),熔点 2-4℃,沸点

    90℃,闪点 17℃。蒸气压 5.60kpa(20℃)。爆炸极限 3.8-21.3%。经口致死量 LD50

    112900mg/kg。蒸汽与空气混合物爆炸极限 2.2-15.2 %。DMC 具有优良的溶解性能,其熔、

    沸点范围窄,表面张力大,粘度低,介质界电常数小,同时具有较高的蒸发温度和较快的

    蒸发速度,因此可以作为低毒溶剂用于涂料工业和医药行业。DMC 不仅毒性小,还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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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闪点高、蒸汽压低和空气中爆炸下限高等特点,因此是集清洁性和安全性于一身的绿色溶

    剂。

    固化剂:固化剂由 75%异氰酸酯聚合物和 25%乙酸乙酯组成。

    乙酸乙酯:低毒性,有甜味,浓度较高时有刺激性气味,易挥发,分子量 88.11。沸

    点 77℃。相对密度 0.894-0.896。闪点-4℃。粘度(25℃)0.426mPas。爆炸极限 2.0%~11.5%(体

    积)。急性毒性:口服-大鼠 LD50 5620mg/kg。具有优异的溶解性、快干性,用途广泛,

    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和工业溶剂

    胶水和固化剂配比为 4:1。

    二、主要污染工序

    1、施工期工程污染分析

    本项目租赁已建厂房,因此不存在施工期污染进行分析。

    2、营运期工程污染分析

    (1)废水

    项目主要用水环节为员工生活过程用水。

    ① 生活污水

    本项目完成后,职工有 20 人,厂内设有宿舍,生活污水来源员工日常的生活污水,

    其中 10 人宿于厂内,10 人的人均生活用水量按照 100L/d,其余 10 人按照 50L/d,,排

    放系数按 0.8 计,则生活废水排放量为 360t/a,生活废水 COD 浓度以 500 mg/L 计、NH3-N

    浓度以 35 mg/L 计,则 COD 和 NH3-N 的产生量分别为 0.180t/a、0.0126t/a。

    本项目仅排放员工生活污水,为东片污水处理厂纳管范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

    粪池处理达纳管标准后排入东片污水处理厂市政排水管网,最后经东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 A 标准。

    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量见表 5-4。

    表 5-4 项目生活污水及其污染物产排情况表

    污染物

    污染物产生量 纳管排放量 排入环境量

    浓度

    (mg/L) t/a

    浓度

    (mg/L) t/a 浓度(mg/L) t/a

    废水量 / 360 / 360 / 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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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D 500 0.18 500 0.18 50 0.018

    NH3-N 35 0.0126 35 0.0126 5 0.0018

    (2)废气

    根据本项目的工艺分析,本项目主要废气来源为贴膜废气。

    项目在贴膜过程会使用胶水,胶水在使用前需要用固化剂按 4:1 进行调配,胶水、固

    化剂的使用量及成分见表 5-5。

    表 5-5 本项目各有机溶剂年用量统计表

    名称 成份 MEK DMC 乙酸乙酯

    胶水 含量 20% 15% 0

    年用量 0.8t/a 0.6t/a 0

    固化剂 含量 0 0 25%

    年用量 0 0 0.25t/a

    合计 0.8t/a 0.6t/a 0.25t/a

    本项目涉及有机溶剂有:甲基乙基酮(MEK)、碳酸二甲酯(DMC)及乙酸乙酯等,

    有机废气以 VOCs 计,本项目胶水的用量约为 4t/a,固化剂的用量约为 1t/a,则 VOCs 产

    生量约为 1.65t/a。

    本项目在每个贴膜机上方设置集气罩 2m*0.8m,风速取 1m/s,则风机风量约

    5000m3/h,合计风机风量为 15000 m3/h,收集率按 90%计,废气经收集后喷淋塔+活性炭

    吸附处理后,VOCs 处理效率按 90%计,尾气通过楼顶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高度 20m)。

    本工序工作时间按 2400h 计,则胶水废气排放情况见表 5-5。VOCs 的排放浓度分别为

    4.13mg/m3。

    表 5-6 正常工况下废气产排情况

    污染物

    产生量 削减量 排放量

    t/a 最大产生速

    率 kg/h t/a kg/h t/a

    最大排放

    速率 kg/h

    有组织 VOCs 1.485 0.6188 1.3365 0.5569 0.1485 0.0619

    无组织 VOCs 0.165 0.0688 0 0 0.165 0.0688

    本项目经治理后,排气筒出口 VOCs 的排放浓度为 4.13mg/m3,低于排放标准限值要

    求,因此,本项目废气治理后,能够确保达到《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2-2008)排放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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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噪声

    根据项目提供的设备清单,该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为贴膜机、压花机等。目前已投产,

    监测时段处于正常工况下,测量点位设在距设备 1m、高 1.2m 处。各设备运转时的噪声

    声级如下表所示。

    表 5-7 各设备运转时的噪声声级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声功率级 dB(A) 位置 备注

    1 贴膜机 3 台 75~80 生产车间 室内,连续运行

    2 压花机 2 台 75~80 生产车间 室内,连续运行

    (4)固体废物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的规定,本项目胶水桶和固化剂桶由当地供应商统一

    收集后再由原厂家回收利用,其不属于固体废物,也不属于危险废物,但应按照危险废物

    管理要求做好暂存设施。本项目拟在生产车间内一层设置暂存区,用于原料桶的暂存,暂

    存区地面进行防风、防雨、防腐和防渗处理,不同危险废物分区储存,危险废物暂存、转

    移及处置严格执行 GB18598-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主要为不合格产品、和生活垃圾。

    ① 不合格产品

    本项目检验过程中会有部分不合格品。不合格品产生量约为产品产量的 0.5%,鞋材

    重量约 0.3kg/m,即本项目不合格品的产生量约 12t/a。

    ② 含胶水的废抹布

    设备在贴膜后需要用含溶剂的抹布进行定期清洁,因此会产生一定量含有胶水的废抹

    布,含胶水的废抹布属于危废(废物代码 900-041-49),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含胶水的

    废抹布产生量约为 0.1t/a。交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

    ③ 废活性炭

    胶水废气处理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使用一段时间后会因“吸附饱和”而失去功

    效,因此要定期更换。参考《浙江省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计算暂行方法》(浙

    环发[2017]30 号),1t 活性炭能吸附 0.15t 有机废气,废气治理设施更换下的废活性炭为

    危险废物(废物类别 HW49,废物代码 900-041-49),根据废气处理量计算废活性炭产生

    量。本项目有机废气处理采用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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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4t/a,则本项目共需活性炭约 6.2t/a,而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废活性炭 7.2t/a,应交由具

    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另活性炭每 60d 装载一次,一次转载量约 1.5t。

    ④ 生活垃圾

    本项目有员工 20 人,不设食堂,设宿舍,非住宿生活垃圾产生量以人均水平 0.5 kg/

    人·d 计,住宿生活垃圾产生量以人均水平 1 kg/人·d 计,则生活垃圾总产生量为 4.5t/a。生

    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清运。

    ⑤ 固废汇总

    表 5-8 建设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汇总表

    序号 副产物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产生量

    (t/a)

    1 不合格品 检验 固态 PU 革、超纤、布料 12

    2 含胶水的废抹布 清洁设备 固态 有机物 0.1

    3 废活性炭 废气处理 固态 活性炭、有机物 7.2

    4 生活垃圾 员工生活 固态 食物残渣、废纸张等 4.5

    ⑥ 副产物属性判定

    (a) 固体废物属性判定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规定,副产物属性判断如下表

    所示。

    表 5-9 属性判定表(固体废物属性)

    序号 副产物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是否属

    固体废物 判定依据

    1 不合格品 检验 固态 PU 革、超纤、

    布料 是 4.2 a)

    2 废活性炭 废气处理 固态 活性炭、有机

    物 是 4.3 l)

    3 含胶水的废抹布 清洁设备 固态 有机物 是 4.2 a)

    4 生活垃圾 员工生活 固体 食物残渣、废

    纸张等 是 4.1 h)

    (b)危险废物属性判定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判定建设项目的固体废物是

    否属于危险废物,具体如下表 5-10、5-11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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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 5-10 危险废物属性判定表 1

    危险

    废物

    名称

    危险废

    物类别

    危险废物

    代码

    产生

    (t/a)

    产生

    工序

    及装

    主要成

    有害成

    产废

    周期

    危险

    特性

    污染防

    治措施

    1 废活

    性炭 HW49 900-041-49 7.2

    废气

    处理

    活性

    炭、有

    机溶剂

    有机溶

    剂 60d T/In

    危废暂

    存间暂

    存,委

    托有资

    质单位

    收集处

    2

    含胶

    水的

    废抹

    HW49 900-041-49 0.1 清洁

    设备

    态 有机物 有机物 60d T/In

    表 5-11 危险废物属性判定表 2

    序号 固体废物名称 产生工序 是否需进行危

    险特性鉴别

    鉴别分析的指标

    选择建议方案

    1 不合格品 检验 不需要 /

    2 生活垃圾 员工生活 不需要 /

    ⑦ 固体废物分析情况汇总

    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产生情况汇总表如下表 5-12 所示。

    表 5-12 本项目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表 单位:t/a

    序号 副产物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属性 废物代码 预测

    产生量

    1 不合格品 检验 固态 PU 革、超纤、

    布料

    一般

    固废 / 12

    2 含胶水的废抹布 清洁设备 固态 有机物 危险

    固废

    900-041-

    49 0.1

    3 废活性炭 废气处理 固态 活性炭、有机

    危险

    固废

    900-041-

    49 7.2

    2 生活垃圾 员工生活 固体 食物残渣、废

    纸张等

    一般

    固废 /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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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

    名 称

    污染物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单位)

    浓度 产生量 浓度 排放量

    大气

    污染

    胶水

    废气 VOCs 41.3mg/m3 1.65t/a 4.13mg/m3 0.31t/a

    生活污

    废水量 360 t/a 360 t/a

    CODcr 500 mg/L 0.06t/a 500 mg/L(纳管) 0.18t/a

    50 mg/L(环境) 0.018t/a

    NH3-N 35 mg/L 0.0042t/a 35 mg/L(纳管) 0.0126t/a

    5 mg/L(环境) 0.0018t/a

    固体

    废物 营运期

    不合格品 12t/a 0(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含胶水的

    废抹布 0.1t/a

    0(委托具备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

    单位处理)

    废活性炭 7.2t/a 0(委托具备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

    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 4.5 t/a 0(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噪声 营运期 贴膜机、压花机等设备运行的噪声 75~80dB(A)。

    主要生态影响:

    本项目租用已建成厂房,无土建施工,故无生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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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影响分析

    一、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水环境影响分析

    (1)污染源分析

    根据项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仅产生员工生活污水。本项目所在区域污水已能纳

    管处理,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

    准(其中氨氮采用《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间

    接排放限值)后,纳管进入温州市东片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

    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

    本项目废水采用间接排放方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

    2.3-2018)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判定,本项目评价等级为三级 B,可不进行水

    环境影响预测,仅分析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性评价以及污水处理设施

    的环境可行性评价。

    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见表 7-1~表 7-4。

    表 7-1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废水

    类别

    污染物

    种类 排放去向 排放规律

    污染物治理设施 排放

    口编

    排放口

    设置是

    否符合

    要求

    排放

    类型

    污染物

    治理设

    施编号

    污染物

    治理设

    施名称

    污染物

    治理设

    施工艺

    1 生活

    污水

    CODCr

    及氨氮

    温州市东

    片污水处

    理厂

    间断排放,排放期

    间流量不稳定,但

    有周期性规律

    TW001 化粪池 厌氧

    消化

    DW0

    01 是

    企业

    总排

    表 7-2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排放

    口编

    排放口地理坐标 废水

    排放量

    (万

    t/a)

    排放去

    向 排放规律

    间歇

    排放

    时段

    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

    经度 纬度 名称 污染物

    种类

    国家或地方

    污染物排放

    标准浓度限

    值(mg/L)

    1 DW0

    01

    120°51′

    8.80″

    27°56′

    8.80″ 0.036

    进入城

    市污水

    处理厂

    间断排放,排放

    期间流量不稳定

    且无规律,但不

    属于冲击型排放

    8:00~

    18:00

    东片

    污水

    处理厂

    CODCr 50

    NH3-N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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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 7-3 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

    排放口

    编号

    污染物

    种类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他按规定商定的排放协议

    名称 浓度限值/mg/L

    1 DW001

    CODCr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 500

    NH3-N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DB33/887-2013)标准 35

    表 7-4 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种类 排放浓度

    /mg/L

    全厂日排放

    量/t/d

    全厂年排放

    量/t/a

    1 DW001 CODcr 500 0.0006 0.18

    2 DW001 NH3-N 35 0.000042 0.0126

    全厂排放口合计 CODcr 0.18

    NH3-N 0.0126

    (2)纳管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所在地属于温州市东片污水处理厂纳管范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东

    片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处理管网进入温州市东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

    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 A 标准后最终排入瓯江。

    (3)水环境影响分析

    温州市东片污水处理厂于 2008 年 6 月投入运行,已通过“三同时”验收,采用改良

    A2/O 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 10 万吨/日(一期)。其改扩建工程(一级 A 提标工程)

    (15 万吨/日)已完成,于 2018 年 5 月通过验收并投入运行,其出水现执行 GB18918-2002

    及修改单一级 A 标准。

    根据温州市环保局 2018 年第四季度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监督性监测数据

    (http://hbj.wenzhou.gov.cn/art/2019/1/21/art_1317615_29738525.html),温州中环水务有

    限公司排放口出水污染物浓度:pH 值为 6.77~7.93,CODCr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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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 7-5 建设项目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工作内容 自查项目

    影响类型 水污染影响型 ; 水文要素影响型

    水环境保

    护目标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饮用水取水口 ; 涉水的自然保护区 ; 重要湿地 ;

    重点保护与珍稀水生生物的栖息地 ; 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

    天然渔场等渔业水体 ;

    涉水的风景名胜区 ; 其他

    影响途径 水污染影响型 水文要素影响型

    直接排放 ; 间接排放 ; 其他 水温 ; 径流 ;水域面积

    影响因子

    持久性污染物 ; 有毒有害污染物; 非

    持久性污染物 ;pH 值 ;热污染 ;富

    营养化 ; 其他

    水温 ; 水位(水深) ; 流速 ; 流量 ;

    其他

    评价等级 水污染影响型 水文要素影响型

    一级 ; 二级 ; 三级A ; 三级B 一级 ; 二级 ; 三级

    区域污染

    调查项目 数据来源

    已建 ;在建 ;拟

    建 ;其他 拟替代的污染源

    排污许可证 ;环评 ;环保验收 ;既有实

    测 ;现场监测 ;入河排放口数据 ;其

    受影响水

    体水环境

    质量

    调查时期 数据来源

    丰水期 ;平水期 ;枯水期 ;冰封期

    春季 ;夏季 ;秋季 ;冬季

    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补充监测 ;

    其他

    区域水资

    源开发利

    用状况

    未开发 ;开发量 40%以下 ;开发量 40%以上

    水文情势

    调查

    调查时期 数据来源

    丰水期 ;平水期 ;枯水期 ;冰封期

    春季 ;夏季 ;秋季 ;冬季 水行政主管部门 ;补充监测 ;其他

    补充监测

    监测时期 监测因子 监测断面或点位

    丰水期 ;平水期 ;枯水期 ;冰封期

    春季 ;夏季 ;秋季 ;冬季

    pH、DO、COD、BOD5、

    氨氮、总磷(以 P 计)、

    石油类

    2 个断面(共 6 个点)

    评价范围 河流:长度( )km;湖库、河口及近海岸域:面积( )km2

    评价因子 ( pH、DO、COD、BOD5、氨氮、总磷(以 P 计)、石油类 )

    评价标准

    河流、湖库、河口: I 类 ;II 类 ;III 类 ;IV 类 ;V 类

    近岸海域:第一类 ;第二类 ;第三类 ;第四类

    规划年评价标准( )

    评价时期 丰水期 ;平水期 ;枯水期 ;冰封期

    春季 ;夏季 ;秋季 ;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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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结论

    水环境功能区或水功能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状况 :达标 ;不

    达标

    水环境控制单元或断面水质达标状况 :达标 ;不达标

    水环境保护目标质量状况 :达标 ;不达标

    对照断面、控制断面等代表性断面的水质状况 :达标 ;不达标

    底泥污染评价

    水资源与开发利用程度及其水文情势评价

    水环境质量回顾评价

    流域(区域)水资源(包括水能资源)与开发利用总体状况、生态流量管理要

    求与现状满足程度、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空间的水流状况与河湖演变状况

    达标区

    不达标区

    预测范围 河流:长度( )km;湖库、河口及近海岸域:面积( )km2

    预测因子 ( )

    预测时期

    丰水期 ;平水期 ;枯水期 ;冰封期

    春季 ;夏季 ;秋季 ;冬季

    设计水文条件

    预测情景

    建设期 ; 生产运行期 ; 服务期满后

    正常工况 ; 非正常工况

    污染控制和减缓措施方案

    区(流)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情景

    预测方法 数值解 ; 解析解 ; 其他

    导则推荐模式 ;其他

    水污染控

    制和水环

    境影响减

    缓措施有

    效性评价

    区(流)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替代削减源

    水环境影

    响评价

    排放口混合区外满足水环境管理要求

    水环境功能区或水功能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

    满足水环境保护目标水域水环境质量要求

    水环境控制单元或断面水质达标

    满足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重点行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等量或减量

    替代要求

    满足区(流)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

    水文要是影响型建设项目同时应包括水文情势变化评价、主要水文特征值影响评价、生态流量符

    合性评价

    对于新设或调整入河(湖库、近岸海域)排放口的建设项目,应包括排放口设置的环境合理性分

    满足生态保护红线、水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管理要求

    污染源排

    放量核算

    污染物名称 排放量/(t/a) 排放浓度/(mg/L)

    COD 0.18 500

    氨氮 0.0126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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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替代排放

    源情况

    污染源名称 排污许可证编号 污染物名称 排放量/(t/a) 排放浓度/(mg/L)

    ( ) ( ) ( ) ( ) ( )

    生态流量

    确定

    生态流量:一般水期( )m3/s;鱼类繁殖期( )m3/s;其他( )m3/s

    生态水位:一般水期( )m;鱼类繁殖期( )m;其他( )m

    环保措施 污水处理设施 ;水文减缓设施 ;生态流量保障设施 ;区域削减 ;依托其他工程措施

    ; 其他

    监测计划

    环境质量 污染源

    监测方式 手动 ;自动 ;无监测 手动 ;自动 ;无监测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污染物排

    放清单 COD0.18t/a;氨氮 0.0126t/a

    评价结论 可以接受 ; 不可以接受

    注:“”为打勾选项,可 √; “( )”为内容填写项;“备注”为其他补充内容;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估算参数及点源参数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采用推荐模式中的

    ARESCREEN 估算模式计算各污染物在简单平坦地形、温州 20 年统计筛选气象情况条件

    下的下风向预测浓度,以判定评价等级。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见表 7-6,估算模型参数见

    表 7-7 ,点源参数见表 7-8。

    表 7-6 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表

    评价因子 平均时段 标准值/mg/m3 标准来源

    非甲烷总烃 1h 平均 2.0 《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详解》

    备注:VOCs 以非甲烷总烃因子进行预测。

    表 7-7 估算模型参数表

    参数 取值

    城市/农村选项 城市/农村 城市

    人口数(城市选项时) 85 万

    最高环境温度/℃ 41.7

    最低环境温度/℃ -3.9

    土地利用类型 城市

    区域湿度条件 潮湿气候

    是否考虑地形 考虑地形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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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形数据分辨率/m /

    是否考虑岸线烟熏

    考虑岸线烟熏 是 否

    岸线距离/km /

    岸线方向/° /

    表 7-8 有组织废气污染源参数清单

    排气筒底部

    中心坐标/m

    排气筒底

    部海拔高

    度/m

    排气筒

    高度

    /m

    排气筒

    出口内

    径/m

    烟气

    流量

    /m3/h

    烟气

    温度

    /K

    年排放

    小时数

    /h

    排放

    工况

    污染物排放

    速率/kg/h

    X Y 非甲烷总烃

    1 / / / / 15 0.6 1500

    0 298 1200 正常 0.0619

    表 7-9 无组织废气污染源参数清单

    面源

    名称 污染物

    面源起始点 海拔

    高度

    面源

    长度

    面源

    宽度

    与正北

    夹角

    初始排

    放高度

    排放

    工况

    源强

    X 坐标 Y 坐标 非甲烷总烃

    / / m m m m m (°) m / kg/h

    车间 胶水

    废气 0 0 0 55 15 0 9 正常 0.0688

    备注:贴膜车间位于 2 层和 4 层,初始排放高度取车间高度 9m。

    (2)预测等级及结果

    ① 废气排放达标性分析

    本项目经治理后,排气筒出口 VOCs 的排放浓度为 4.13mg/m3,低于排放标准限值要

    求,因此,本项目废气治理后,能够确保达到《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2-2008)排放标准要求。

    ②大气预测及影响分析

    估算模型结果见表 7-9。根据估算模型结果,项目排放废气污染物中非甲烷总烃有组

    织排放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Pi 中最大值 Pm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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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 7-10 污染物源强及占标率排序

    排放源 污染源 标准值

    (mg/m3)

    最大落地浓度

    (mg/m3)

    最大占标率

    (%) 评价等级

    有组织 非甲烷总烃 2.0 3.76 E-03 0.19 三级

    无组织 非甲烷总烃 2.0 7.70E-02 3.85 二级

    表 7-11 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排放口

    编号 污染物

    核算排放浓度

    (ug/m3)

    核算排放速率

    (kg/h)

    核算年排放量

    (t/a)

    主要排放口

    1 DA001 VOCs 4.13×103 0.0619 0.1485

    主要排放口合计 VOCs 0.1485

    根据表 7-10,ARESCREEN 估算模式预测结果,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最大

    落地浓度均未超标,最大占标率均小于 10%,则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③大气防护距离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是依据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设定的,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为

    非甲烷总烃。 根据 HJ2.2-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中推荐的方法计

    算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大气防护距离计算结果,本项目生产车间内非甲烷总烃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不

    存在超标点,可以不设大气防护距离。

    ④ 环境监测计划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二级评价项目需按 HJ 819

    的要求,提出生产运行阶段的污染源监测计划。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执行

    排放标准见下表。

    表 7-12 有组织废气监测方案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执行排放标准

    主要排放口 VOCs 半年/次 200 mg/m3

    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详见下表。

    表 7-13 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工作内容 自查项目

    评价等级与

    范围

    评价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评价范围 边长=50km☐ 边长 5~50km☐ 边长=5km

    评价因子 SO2+NOX 排放量 ≥2000t/a☐ 500~2000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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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因子 基本污染物( )

    其他污染物( VOCs )

    包括二次 PM2.5☐

    不包括二次 PM2.5

    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 国家标准 地方标准☐ 附录 D☐ 其他标准☐

    现状评价

    环境功能区 一类区☐ 二类区 一类区和二类区☐

    评价基准年 ( 2018 )年

    环境空气质量

    现状调查数据来源 长期例行监测数据☐ 主管部门发布的数据 现状补充监测☐

    现状评价 达标区☐ 不达标区

    污染源调查 调查内容

    本项目正常排放源

    本项目非正常排放源

    现有污染源☐

    拟替代的污染源

    其他在建、拟建项目

    污染源☐ 区域污染源☐

    大气环境影

    响预测与

    评价

    预测模型 AERMOD

    ☐ ADMS

    ☐ AUSTAL2000

    ☐ EDMS/AEDT

    ☐ CALPUFF

    ☐ 网格模

    型☐

    其他

    预测范围 边长≥50km☐ 边长 5~50km☐ 边长=5km☐

    预测因子 预测因子( )☐ 包括二次 PM2.5 ☐

    不包括二次 PM2.5 ☐

    正常排放短期浓度

    贡献值 C 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0%☐ C 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0%☐

    正常排放年均浓度

    贡献值

    一类区 C 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 C 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

    二类区 C 本项目最大占标率≤30%☐ C 本项目最大占标率>30%☐

    非正常排放 1h 浓度

    贡献值

    非正常持续时

    长( )h C 非正常占标率≤100%☐ C 非正常占标率>100%☐

    保证率日平均浓度

    和年平均浓度叠加

    值 C 叠加达标☐ C 叠加不达标☐

    区域环境质量的整

    体变化情况 K≤-20%☐ k>-20%☐

    环境监测计

    污染源监测 监测因子:( 非甲烷总烃) 有组织废气监测

    无组织废气监测 无监测☐

    环境质量监测 监测因子:( ) 监测点位数( ) 无监测

    评价结论

    环境影响 可以接受 不可以接受 ☐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距( )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