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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 2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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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综合管理

本章将劳动人事管理、计划财务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水利风景区管理、文书档案管理、事权划分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库区扶贫开发合为一章,名为综合管理。

2001年,随着水管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管理体制不断理顺,机制不断激活,管理工作也在不断加强。在以上8个方面的管理上,漳河局注重不断创新管理方式,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强化责任担任,规范办事程序,严格奖惩兑现,为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第一节 劳动人事管理

一、干部队伍建设

(一)干部选拔任用

2001年以前,漳河局干部选拔任用采用委任制、竞争上岗和选举产生等多种方式。2001年,漳河局全面推行干部竞争上岗,通过竞争产生了2名副处级干部(枢纽工程管理处处长、经济开发管理中心主任)2名副处级干部和11名科级干部,初步形成岗位靠竞争、报酬靠贡献的良好格局。

2004年,随着水管体制改革的深化,漳河局被定性为准公益性事业机构,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39名。漳河局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改革,对所有事业性岗位面向全局公开竞争上岗。经广泛宣传,多方征集意见,局职代会审议通过等程序,印发了《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实施人员聘用制工作方案》及《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机构和岗位设置方案》、《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实行人员聘用改革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办法》、《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及岗位设置方案》、《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工人技师聘用管理办法》、《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人员聘用改革未聘人员分流及安置办法》、《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分配制度改革暂行办法》、《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人事争议调解办法》等配套实施细则,还讨论研究了《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无记名投票表决办法》,对所有干部选聘实行票决制,103名科级干部、6名财务会计、大批工作人员通过竞争走上了工作岗位,21名优秀年轻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基本完成聘用人员竞争上岗和聘用合同签订工作。

推进党委干部人事工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湖北省水利厅党组干部人事工作议事规则》,2005年8月,局党委印发《中共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委员会干部人事工作议事规则》,对干部选任的民主推荐、考察、党委研究、公示、聘任等各项程序作了详细规定,并在实践中严格执行。

2009年,漳河局改革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把选拔干部的初始提名权交给群众,试行“两推一述”选任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两推一述”实施方案经党委讨论通过报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局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由首次民主推荐、个人履职陈述和二次推荐三个基本环节组成。在首次推荐阶段,召开民主推荐大会,公布推荐职位和任职资格条件,参会人员在符合条件的人选中进行民主推荐,按照差额确定考察对象的原则,一般按1:2或1:3的比例确定履职陈述人选;个人履职陈述阶段,召开第二次民主推荐大会,入围人选向大会陈述个人履职优势和打算后,进行第二次民主推荐,并进行人事考察。在“两推一述”过程中,人事部门全程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人事部门综合民主推荐、履职陈述、人事考察情况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等,形成综合材料,提请党委专题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按规定流程办理推荐结果和干部本人情况,由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两推一述”不但增强了漳河局干部选任工作的透明度,扩大了干部选拔视野,拓宽了干部选拔渠道,还从机制上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高了漳河局选人用人公信度。

(二)干部培养教育

自2001年起,漳河局坚持开展一年一度的春季干部集训,选派干部参加中共湖北省委党校、中共湖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党校、湖北省水利厅干部培训班,选派年轻干部到湖北省水利厅、地方政府部门锻炼,选派技术干部赴新疆、西藏交流锻炼。按照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水利厅安排,组织厅管干部以湖北省干部在线培训中心为平台,搞好网络培训教育。根据湖北省普法工作办公室要求组织全局干部,开展无纸化学法用法网上学习和考试。

为加大干部培养锻炼力度,2002年漳河局下发了《关于选派一批干部到沿海城市和西部地区锻炼的通知》,先后选派30余人赴沿海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打工,其中科级干部5人,让他们感受时代多变的气息,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摸爬滚打,体验生存与发展的艰难与喜悦。5名干部在干中学,学中干,开拓了视野,转变了观念,增长了才干,漳河局将他们的思想工作情况在漳河简报上进行了宣传,在全局上下产生了很大的反响。

自2003年起,漳河局大力推进干部轮岗交流。漳河局针对在一个单位或部门工作时间较长,因工作需要交流或需通过锻炼提高领导能力的干部进行交流轮岗,优化全局下属单位领导班子结构,合理配置人才资源,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促进工作作风的转变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2013年,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使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漳河局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要从学习教育和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和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三个环节扎实展开。

第一环节:学习教育、听取意见。一是广泛宣传、听取意见。漳河局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分别赴4个基层党总支、11个直属单位党支部、9个机关党支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宣传动员、听取意见工作。二是研读有关学习资料。三是组织开展“一书一片一文”活动。四是组织局党委中心组(扩大)专题研讨会。五是组织群众路线教育专题辅导讲座。六是组织 “干部讲坛——群众路线大家谈”专题交流会。七是开展“干部夜学”活动。八是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九是总结贯彻执行切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的情况。

第二环节: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一是深入查找问题。二是开展“四个一”活动,认真进行“回头看”。以局党委和党总支及其成员为重点,积极实施“开展一次蹲点调研、解决一个突出问题、组织一次领导干部带案下访、进行一次‘三万’活动‘回头看’”等“四个一”活动,班子成员分别深入基层或联系点,听取群众意见,解决实际困难。三是深入谈心交心。四是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五是精心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按照湖北省水利厅党组有关文件精神,漳河局党委研究制定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并呈报湖北省水利厅第一督导组和湖北省水利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六是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根据湖北省水利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统一安排,在湖北省水利厅第一督导组的指导下,漳河局党委以“坚持为民务实清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为主题,扎扎实实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

第三环节: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一是认真开展“回头看”。二是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三是深化专项整治。制定了《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开展“四风”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全力推进损害群众利益七个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落实八个方面重点问题的整治任务。四是领导干部带头办实事。五是强化正风肃纪。六是加强制度建设。重点研究制定和修订了《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党委议事规则》、《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网络和舆情管理办法》、《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督办检查管理办法》、《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信访工作实施办法》、《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技师聘用管理办法》、《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党委成员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办公用房职工住房管理及工作生活区环境治理意见》、《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支部书记履职管理及考核办法》等10项制度。七是认真开展“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争做好干部”活动。

(三)干部考核监督

自2001年起,漳河局建立以岗位责任与目标任务为主要依据,以德、能、勤、绩、廉为主要内容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逐步使干部考核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为健全完善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制度,漳河局坚持预防为主、防微杜渐,坚持诫勉谈话和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使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始终处于经常化的监督之中。坚持群众路线,加强群众监督,落实干部任期与离任审计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局纪委充分履行监督职能,通过效能监督等多种形式,强化对干部经常性的监督。

2008年,漳河局建立完善了干部管理制度。按照湖北省水利厅党组关于干部管理改革试点的要求,漳河局结合实际制定了《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中层干部管理试行办法》,对干部的管理权限、选拔任用、考察考核、交流回避、辞职解聘、退出岗位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有利于规范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干部队伍活力,进一步推进全局各项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经过一年的试行,根据湖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厅直单位干部人事工作的指导意见》(鄂水利党发[2009]13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于2009年对试行办法第六条进行了修订,将科级干部退出领导岗位年限调整到离法定退休年龄4年。

根据《湖北省水利厅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聘任管理暂行规定》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管理的有关要求,自2008年起,漳河局定期组织副处级领导干部和局负责人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明确干部的任期目标、权利义务以及解聘辞聘条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该局副处级领导干部的管理。

2015年,漳河局为改进直属单位(科室)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工作,在抓好常规的年度述职述廉基础上,制定了《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直属单位(科室)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党委述职述廉的实施意见》,并将述职述廉结果作为直属单位(科室)党政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通过推行直属单位(科室)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党委述职述廉制度,对落实党要管党要求,加强干部管理监督,推进直属单位(科室)改革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技术技能队伍建设

(一)专业技术人员评审

2008年以前,漳河局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自身条件,根据国家和湖北省有关职称政策规定,自主申请参加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或评审,不受漳河局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指标数的限制。

自2009年开始,湖北省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总体要求,对事业单位职称评审由过去的“自主申报”调整为“适度控制申报”,对申报中高级职务人员实行申报数量控制。具体政策要求是,事业单位原则上应在岗位空缺数内申报。对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人数已超过岗位设置数20%的,原则上不得申报本级别的职称评审,特殊情况需申报的,经批准,按“退一进一”的办法处理。

2015年,为适应中高级职务申报数从严控制的新常态,增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工作的政策导向,漳河局出台了《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评价推荐暂行意见》。漳河局按照“科学量化,注重实绩”、“民主公开,客观公正”和“平等竞争,分类排序”的原则,采取个人申报、审核推荐、评价推荐、批准公示等工作程序,根据量化评价推荐分类排名结果、年度专业技术职务各系列和晋升层次的申报控制数等情况,提出各系列、各层次推荐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选名单。

(二)专业技术人员聘用

2001年以前,漳河局一直实行“评聘合一”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即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2001年,漳河局职称“评聘分开”取得突破性进展。

“评聘分开”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价与职务聘任分开,工资福利待遇按实际聘任职务确定的制度。根据湖北省水利厅批复精神,2001年漳河局印发了专业技术职务设岗方案及职称聘任、考核办法,完成了高级职称及工程系列、教师系列的评聘改革。2002年,漳河局进一步深化“评聘分开”改革,经演讲、答辩、考核和公示程序,按照在岗、择优、不突破职数的原则,完成了所有职称系列的“评聘分开”改革。实行“评聘分开”后,2003至2006年,漳河局均按规定程序组织年度职称竞聘工作,实现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初步形成了优胜劣汰、充满活力的竞争用人机制。

2011年,漳河局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定的目标岗位数和首次岗位设置聘用情况,按照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水利厅关于在该局开展以“坚持条件、突出业绩、科学评价、服务人才”为目标的职称聘任制度改革试点的要求,拓展职称评价领域,加大人才评价力度,积极创新人才评价机制,规范岗位说明书,建立考核评价机制,推进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漳河局作为湖北省水利厅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工作试点单位,在反复研究讨论,对部分单位和专业进行模拟评分的技术上,八易其稿,制定出台了《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试行办法》及《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并于2011年底组织完成了聘用实施工作。

由于政工系列职称不在国家规定的职称序列,该类工作岗位的人员在职在岗不能兑现职称待遇,其收入水平相对偏低,影响了该类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队伍的稳定性。针对这一现实,漳河局认真研究了专业技术职称序列的内容及相应的申报评审范围,通过与湖北省水利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多次汇报沟通,同意该类工作人员可以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定漳河局的专业技术职称总岗位数范围内,参加社会科学管理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评审,取得资格被聘用后可以兑现工资待遇,成功将社科类专业技术职称纳入局职称聘任范畴。

2012年、2013年漳河局积极组织开展全局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工作,2015年、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工作因故暂停。为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聘用的平稳衔接,进一步依法依规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聘用管理工作,按湖北省水利厅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聘用的相关要求和岗位设置管理规定,依据《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试行办法》,漳河局制定并印发了《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2015-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实施方案》,并于2017年组织完成了2015-2017年聘用实施工作。

(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为更好地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漳河局除加大年度考核力度外,2007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和《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岗位设置与劳动关系管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办法,制定了《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资格证书管理试行办法》。办法明确了该局专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的管理、使用程序,并建立了适当的奖惩机制,对科学合理地配置该局专业技术资源,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在该局水利事业建设中的能动作用,促进单位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工勤技能人员聘用

为了促进工勤技能人员聘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系统化,进一步提高工勤技能人员学习、工作和生产的积极性,全面提高工勤技能人员素质,根据《湖北省人事厅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工作意见的通知》(鄂人[2000]135号)文件精神,2006年,漳河局出台了《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工人技师聘用管理办法》。2013年,通过进一步修订完善,出台了《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技师聘用管理办法》。

按照“评聘分开”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引入竞争机制,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漳河局于2013年、2014年分别完成了高级技师、技师竞聘工作,充分发挥高级技师、技师的骨干和能动作用。

四、人员招聘与管理

(一)人员招聘

漳河局自1994年改革用人制度后,职工子女待业人员日趋增加。虽然采取了多种措施促进职工子女的就业,如与相关大专院校联合办学为职工子女提升学历、择优聘用了一批职工子女等,但就业压力仍逐年增大,就业与再就业形势日趋严峻。

2001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漳河局建立了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制度,一改过去“招工才是就业”的陈旧观念,通过笔试、面试和考核,13名大专以上学历的职工子女被择优录用。2002年,漳河局积极宣传就业政策和形势,开展了“漳河十大就业和再就业明星”评选活动,引导职工子女树立市场就业的观念。2003年,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精神及江泽民等国家领导人在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结合单位实际,漳河局出台了《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关于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对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制度作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除抓好职工子女招工就业外,2001至2003年,漳河局多次同有关高校和应届毕业生洽谈协商,实行双向选择,积极引进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等高校专业人才,极大增强了单位的人才储备。2004年,漳河局首次通过湖北省人事厅进行公开招聘,引进水利工程专业全日制本科人才2名。

自2006年起,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保证新进人员素质,湖北省人事厅出台《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漳河局全面推行公开招聘制度。漳河局在科学设岗的基础上,对现有人员通过竞争上岗或双向选择等方式,建立人事聘用关系。出现岗位空缺,除涉密岗位和接收国家当年计划分配的军转干部外,都按照湖北省人事厅《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人员管理

随着水管体制改革和人员聘用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漳河局于2005年建立和规范了聘用合同制度。漳河局与410名事业性岗位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短期、中长期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人事关系和权利义务,聘用合同按照规定程序签订,使用《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书》规范文本,并经政府人事部门鉴证。2004年,漳河局还出台了《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内部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规范了内部聘用人员的管理,明确了聘用程序及有关事项。

2007年,为规范岗位设置与劳动关系管理,维护用人单位与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水管体制改革、人员聘用制改革有关文件精神,漳河局出台了《漳河工程管理局岗位设置与劳动关系管理试行办法》。办法明确规定了局事业编制、经营编制、编制外用工人员的工资发放、岗位调整等内容,规范了专业技术职称与工人技术等级的评审与聘任程序,落实了不同岗位工作人员的退休与退职年限,进一步规范了岗位设置与劳动关系的管理,促进了各类人员的有序流动。

2010年12月,漳河局印发《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局劳动用工管理的意见》,依法依规规范、强化劳动用工管理,适度招用工作人员,源头控制人员膨胀。

为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现行人事管理的法规政策,进一步完善单位人事管理规章制度,营造良好的人事工作环境,解决人事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漳河局于2016年12月初召开人事工作专题会议,围绕进一步规范全局人事管理工作,就职称评聘、行政纪律处分、职工教育培训、收入分配改革、考勤管理等具体管理工作广泛征求意见。专题会议形成的《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局人事管理工作的暂行意见》、《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工作人员行政纪律处分暂行规定》、《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职工教育培训管理暂行意见》、《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暂行意见》等,经漳河局七届四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于2017年初印发。

五、劳动工资及福利

(一)劳动工资

2001年,漳河局着手推进工资分配等配套制度改革,开始推行岗位效益工资,职工工资由岗位工资、工龄工资、效益工资组成,与年度完成目标责任制情况挂钩,实现了按岗位和效益分配,彻底打破了工资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和“大锅饭”。2002年,在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竞争上岗的基础上,漳河局进一步扩大工资分配改革的覆盖面,在总干渠管理处、四干渠管理处、经济开发管理中心、信息中心等单位推行岗位效益工资,在全局形成了较强的改革声势和较浓的改革氛围,推动岗位效益工资在局内全面实施。

随着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深化,人员聘用制深入实施,用人制度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2006年,湖北省人事厅、财政厅出台《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对全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进行改革,要求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相联系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漳河局认真研究政策,及时宣传,及时实施,于2007年率先在湖北省水利厅厅直单位完成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一是建立了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分别对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设置不同的岗位等级,实行“一岗一薪,岗变薪变”。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实行“一级一薪,定期升级”。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收入分配中活的部分,主要体现工作人员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国家对绩效工资实行总量调控,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享有自主权,合理拉开差距,调动工作积极性。漳河局实行绩效工资后,取消了年终一次性奖金,将一个月的基本工资额度以及地区附加津贴纳入绩效工资。改革后,津贴补贴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地区性的,一类是岗位性的。地区性的津贴补贴主要针对艰苦边远地区,漳河局地处荆门市,不享受地区性津贴。岗位津贴是对在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给予的倾斜政策,水利行业中的大中专毕业生及科技干部可以享受一级浮动工资。由于事业单位津贴补贴项目及资金来源复杂、差距大、规范工作的难度也大,为了稳妥起见,在国家出台指导意见前,漳河局对改革津贴补贴暂保持现状不变。二是实行工资分类管理。基本工资执行国家统一的政策和标准,绩效工资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三是完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根据年度考核和岗位变动情况,相应调整工作人员工资;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四是完善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机制。五是健全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机制。

对于离退休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一是2006年6月30日前的离退休人员,从2006年7月1日起增加离退休费,不参加套改。二是2006年7月1日以后离退休的人员,参加套改,执行退休费计发新办法。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各的一定比例计发,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新的退休费计算办法,不再区分男女,独生子女父母也不再享受提高5%的待遇,其他有关提高退休费比例的奖励规定一并取消。三是完善离退休费增长办法。离休人员原则上随在职人员调整工资标准相应增加离休费;退休人员建立与在职人员增资脱钩的退休费正常增长机制,根据物价指数等因素适时调整退休费。

随着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2011年漳河局正式启动绩效工资改革工作。在绩效工资改革尚未全面实施前,漳河局切实做好绩效工资改革的基础性工作。一是按照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未实施绩效工资的省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放过渡性补贴的通知》要求,将绩效工资到位前发放的过渡性补贴按核定标准足额到位;二是对于保留的30%及时逐额发放到位;三是年度考核正常工资晋级方案报批后及时组织实施;四是岗位、职级调整后相应工作人员的工资调整到位,切实保障干部职工相应待遇。2012年,湖北省绩效工资改革政策正式出台,漳河局在全面清理工作人员津贴补贴情况和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广大干部职工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比例、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系数确定等问题的意见,深入研究绩效工资政策,反复平衡各方利益,七易其稿,形成了《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暂行意见(审议稿)》。该审议稿提交各单位组织广泛讨论后,提请漳河局职工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表决通过,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后即行实施,年人均增资7000多元。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漳河局于2014年补发了职工2010年绩效工资和政策性工资性增长。上报并兑现了2013年度在职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及离退休人员离退休津贴增资,兑现了2014年度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改革性补贴以及2010年度绩效工资。用足用活政策,争取到工作30年及以上的科员、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技能人员退休时,分别比照副科级、中级技术人员、高级工套改退休补贴,相关人员人均提高月收入近200元。

(二)福利

2008年,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漳河局全面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维护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住房公积金以工资收入为依据,按单位和个人各按12%计提,向荆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

六、社会保障

(一)基本医疗保险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漳河局从2000年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单位按在职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6%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的2%缴纳。漳河局还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参加了荆门市城镇职工大病救助基金。

随着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进一步完善,2016年漳河局医疗保险费以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10%的比例缴费,其中用人单位缴8%,职工个人缴2%。大病救助基金每人每月15元的标准参加。

(二)工伤保险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漳河局从2008年起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费率为1.5%。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负担,个人不需要缴费。

随着工伤保险费率的逐年调整,漳河局2016年工伤保险费率已降至0.4%。

(三)失业保险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漳河局从1998年起参加失业保险,其缴费比例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3%,其中单位2%,个人1%。

随着国家大力实施减税降费政策,逐年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漳河局2016年失业保险费率已降至1%,其中,单位0.7%,个人0.3%。

(四)生育保险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漳河局从2016年起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费率为0.5%。生育保险不用个人缴费,由用人单位缴纳。

(五)基本养老保险

按国家和省统一政策,漳河局在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同时实施职业年金年度。局属单位的劳动合同工、劳务派遣工的基本养老保险,以用工单位为主体,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

第二节 计划财务管理

漳河局计划财务实行全局统一管理,分级核算的管理办法,由局计财科负责实施。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局计划、财务工作;负责重点项目的审核报批;负责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各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编制局财务预决算,审查基层单位财务预决算及生产经营资金;负责指导库区扶贫工作。

一、强化预算执行管理

(一)全面加强预算编制工作

一是明确指导思想、严格预算管理。漳河局计财科以《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直部门支出规划和预算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指导思想,以预算编制科学化、预算执行规范化、预算考核绩效化为着力点,建立和完善适合漳河局的预算管理机制,全面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工作。在编制工作中认真总结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找出影响本期预算的各种因素,客观分析本年度国家有关政策对预算的影响,充分征求各单位(部门)意见,结合漳河局工作要点及重点工作督办事项,本着“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下达了各年度年度财务收支预算,使预算更加切合实际,更利于执行,避免编制和执行脱节。

二是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勤俭节约的观念。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漳河局计财科从编制预算开始,把好厉行节约关口,从严、从紧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不突破湖北省水利厅核定的限额,纵向对比有缩减。

三是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分解下达各项预算。根据湖北省水利厅批复下达的预算,漳河局计财科将预算的各项收入和支出都逐项落实分解到各个单位和部门,做到基本支出预算如实准确反映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类型等基础数据,项目支出预算有明确的实施计划和时间进度。

四是科学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漳河局计财科根据局确定的年度工作重点,按照《湖北省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要求,在全局的预算控制数内,科学合理的编制项目支出预算,用详尽的项目测算依据填写项目申报文本。

(二)狠抓预算执行管理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严格执行预算,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控制预算总额,按照部门预算编列的具体项目、科目组织预算执行。漳河局计财科每月月末将本月及累计预算执行情况通报各执行相关单位,有效地督促各预算执行单位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工作。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基层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实地检查,主要检查各单位收入是否按全口径编制预算,即是否将单位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预算是否分解落实到位;人员经费有无超预算;是否严格执行资产配置预算;是否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相关工作规程实施政府采购;项目经费是否按照预算确定的具体项目、时间实施,是否做到专款专用,有无随意调整项目和挤占项目资金的现象,项目经费报账手续是否完备等,并将预算执行情况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状考核指标中进行考核。

二、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根据国家各项财经法规,漳河局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包含预算管理、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公务接待、项目资金管理、差旅费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财务规章制度。

2010年出台了《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预算管理实施细则》;2011年出台了编写了《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内部会计控制制度》;2014年出台了《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差旅费管理办法》、《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2015年出台了《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财务费用报销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出台了《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

三、严格资产配置预算管理

在预算编制中严格执行“先制定资产配置计划,再编制配置预算”的管理流程。部门预算“一上”阶段,严格按照《湖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试行)》(鄂财绩发〔2014〕23号),依据单位存量资产及分布使用状况、资产配置标准、人员及职能增减变动情况和单位实际需求等编报了各年度新增资产配置计划。在部门预算“二上”阶段,依据湖北省财政厅“一下”下达的资产配置计划控制数,在控制数范围内,编报新增资产配置计划。

四、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及执行

根据湖北省水利厅下发的政府采购台账模板,整理完成了政府采购资料,登记、上报了政府采购台账。在编制下一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时,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按照“应编尽编,应采尽采,不编不采”的原则,对照《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规定,依法认真编制并上报政府采购预算。在政府采购执行过程中紧紧围绕“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宗旨,以促进水利事业健康发展为目标,严格执行采购操作规程,坚持采购信息公开透明,实施标准化政府采购档案管理,确保政府采购工作高效、阳光。

五、抓实内部审计

抓实内部审计促进增收节支,认真制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方案,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北省委“六条意见”为切入点,积极开展预算执行、经济效益、经济责任等内部审计工作。

(一)开展经济效益审计,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结合漳河局每年年初与下属经济实体签订的目标责任状,漳河局财务审计部门完成生产经营单位年度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单位经济效益情况的审计。并创新审计方式方法,探索引进湖北金恒会计师事务所完成了禹龙公司、瑞洪公司和楚禹公司3个单位的目标责任制兑现审计。审计过程中,对合同规定的经济指标进行认真计算审核,对部分收入、成本、费用进行调整,确保了财务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型。通过审计,发现部分单位的基础财务工作如报账手续等还不够细致严谨;收入及成本确认不够规范;往来资金清理清收不及时,部分呆死账长期不处理;职工收入未能与单位经济效益完全挂钩,存在超发现象;少数单位只重视创收任务,忽视节流工作,影响了单位的效益等。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漳河局财务审计部门与被审计单位领导、财务人员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及整改要求,得到了被审计单位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审计,维护了目标责任状的严肃性,确保了干部职工的合法利益和单位的整体利益,使单位的资产管理、财务管理沿着健康的轨道运行,也为下一年度目标责任状的制定提供了财务依据。

(二)开展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提出合理化建议。每年漳河局财务审计部门对发生岗位变动的领导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主要从预算执行、“三公”经费、专项资金使用、任期内经营成果、资产增减变动、债权债务存量以及违规违纪责任等几个方面进行审计,同时也对津补贴发放、公务接待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通过审计,对加强漳河局干部监督管理、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勤政,强化部门预算和规范财务制度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审计结果为人事部门对干部进行考察考核、综合评价、任用和奖惩提供了重要依据。

六、财务检查

开展对局属各单位财务管理的检查。通过查阅凭证、账簿、报表、银行对账单、会计制度等资料,主要对各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财务收支情况、“三公经费”开支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并提出整改意见。通过财务检查,对进一步加强漳河局财务工作规范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七、财务档案管理

进一步完善财务档案管理工作。财务档案资料包括凭证、账簿、报表、审计报告等主要内容。为了规范财务档案的基础性工作,促使财务工作程序化、标准化,漳河局计财枓对上述主要的财务档案资料格式进行了认真、规范的归档工作。以保证漳河局会计工作的整体性和连续性。

八、抓实清产核资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鄂财函〔2016〕48号)要求,漳河局于2016年,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开展了全局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在接到资产清查工作通知后,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全局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漳河局主要做了以下四项工作:一是制定了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组建了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工作专班,对全局资产清查工作的开展进行安排部署;二是组织全局相关财务人员参加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系统视频培训;三是通过资产信息系统完成了前期的各项基础工作;四是委托会计事务所开展漳河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并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  在资产清查中,漳河局严格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对单位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负债等进行了全面的清查。一是重点对资产卡片中相关信息进行了核定,完善了资产管理的基础性数据,进一步强化了国有资产的动态监管。按照“一物一卡、一物一照”的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实物盘点,在盘点过程中,各单位资产使用人、保管人、监盘人在固定资产盘点单上确认资产现状,确保固定资产盘点信息真实可靠。对盘亏、毁损和需报废的固定资产,相关单位出具了详尽的佐证材料。二是对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银行存款等资产、负债进行了核实,严格按照账面明细,逐笔发询证函进行确认,对往来中确有无法函证的,出具了相关说明,说明其形成的过程,以证明该往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自查工作完成后,对资料进行了汇总,按时高质量的完成了资产清查报表的录入、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漳河局共上报毁损待报废固定资产金额为120.2万元,资产清理待处理损失金额为-35.48万元。2016年8月,漳河局上报的资产清查结果已接受湖北省财政厅安排的湖北亚隆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的专项核查。

漳河局还以此次资产清查盘点为契机,对局机关科室及事业机构固定资产实行标签管理,在标签中注明每项资产的资产编号、资产名称、购买时间、使用人等信息,并将标签张贴在在对应的固定资产实物上。

  通过资产清查工作,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漳河局事业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健全和完善了漳河局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为实施资产动态管理,加强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了数据支撑,也为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创造了条件。

九、提升内部控制管理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有关精神,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漳河局成立了局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全局系统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等工作。一是积极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努力探索具有漳河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二是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有效防范和管控;三是加大监督力度,促进廉洁高效,并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中列明的评价指标和评价要点,从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对漳河局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行了评价。

在做好内部控制基础评价工作的同时,漳河局也在积极探索如何对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项目资金分配使用管理、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等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评估,从而来防范和管控风险。

十、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2011年湖北省物价局、水利厅下达了《关于漳河灌区农业供水价格的通知》(鄂价环资规【2011】157号),漳河灌区全面实行农业供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农业供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标准为:灌区灌溉用水定额为370立方米∕亩(含),计量点为支渠进水口。基本水价5元∕亩,计量水价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计量水价具体标准370立方米∕亩(含)以下为3.3分∕立方米;370立方米∕亩至500立方米∕亩(含)为4.95分∕立方米;500立方米m3∕亩以上为6.6分∕立方米。

漳河灌区全面实行农业供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之后,对促进灌区渠道工程管理单位的良性运行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从漳河局水价核定情况来看,还是存在测算总体水平偏低、所占成本价比值不高等问题。下面仅以合漳河灌区二干渠水价核定情况为例。

水价测算总体水平偏低。结合漳河灌区二干渠实际,从收入成本配比原则来看,水价测算的总体水平偏低,计量水价定额标准过高。以2014年为例,二干渠管理处全年预算支出444万元(不含上缴上级支出105万元),测算的水费收入132.22万元,占总支出的24%。由于水费定价过低,导致水费的收入远低于支出成本(而且测算的成本还未包括水工建筑物工程成本等);2004年以来,二干渠没有出现过灌溉用水定额超过370 立方米/亩的情况。由此可见,水价成本测算的内容不够全面、计量水价的定额标准过高及单位渠道状况的不同等因素,导致测算总体水平偏低。

核定水价所占测算成本价比例不高。由于没有水价测算公式,无法系统地测算水价,只能以简单的成本法(不含水工建筑物工程成本、水资源费、排污费等)进行测算。二干渠多年平均水量1600万立米(毛方),多年平均总成本333万元,按回收率72%计算,测算的水价=333万元/(1600万立方米×72%)=0.289元/立方米,核定水价0.053元/立方米与测算水价0.289元/立方米比值=0.053/0.289×100%=18.34%。

为了进一步推进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健全良好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漳河局于2015年启动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2015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选择两个片区作为试点项目开展,分别为漳河二干渠上游的漳河片区及中下游的纪山片区,两片区粮食作物主要以水稻为主,经济作物有油菜、蔬菜及少量的经济苗木,种植结构以水稻和油菜轮作为主,其他经济作物间歇播种为辅,涉及2个镇6个村,受益人口6423人,受益农户2000多户,受益田亩2.1万亩。两个片区水源条件良好,漳河片区在漳河二干渠以输水为主的上游渠段,水源充沛,纪山片区所在渠道为漳河二干渠新二分干渠,经过15年灌区续建与节水项目建设,渠道工程全面整治完成,漳河灌溉用水由原来的30多个小时缩小到目前18小时可到田间。

为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漳河局结合国家有关部委联合行文的有关文件精神,在项目区管理体制改革、机制建设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

一是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农业水价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漳河二干渠灌区属大型灌区漳河灌区的一部分,国有水价由政府定价。水价改革前,两个片区采用两部制水价收取,即方量水费0.033元/立方米,基本水费5元/亩。此次水价改革试点中,将国有水价部分按一部制水价收取,灌溉定额为370立方米/亩,计量点为支渠进水口。计量水价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每亩用水量370立方米内为0.053元/立方米收取,用水量370立方米/亩至500立方米/亩(含)为0.0695元/立方米;500立方米/亩(含)以上为0.086元/立方米。末级渠系农业水价由政府指导,协会自主协商定价,但必须在农民承受范围之内,国有水价、末端水价目前反映的都不是完全成本的水价。测算末级渠系水价是在严格控制人员、约束成本的前提下,灌溉方式为自流灌溉条件,水费由管理费用、配水人员劳务费用和运行维护费用三部分构成,非完全成本费用的测算水价约为0.035元/立方米。按照定额水平370立方米/亩,国有水价0.053元/立方米,末级渠系水价0.035元/立方米,按渠系水利用率0.75计算,亩均水费约43元。

二是水权的确定。组织以管理段、协会、行政村开展水权调查工作,以漳河灌区调查数据为基础,以行政村为单位,进一步充分调查项目区各村种植结构、受益农户及田亩数量,将指标细化分解到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分解到农户,按照灌溉用水定额,实行总量控制,按照田亩和定额指标进行水权分配,做到水权明晰。

三是精准补贴机制与节水奖励基金的建立。在完善水价形成机制的基础上,建立与节水成效、调价幅度、财力状况相匹配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试点区项目主要反映在节水上,漳河局在项目区以节水奖励机制为主要方式进行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通过节水量分档进行奖励。用水量在200立方米/亩至370立方米/亩,节水部分按0.03元/立方米奖励;用水量在50立方米/亩至200立方米/亩,节水部分按0.04元/立方米奖励,用水量低于50立方米/亩或不用水,不奖不罚。项目建设期间漳河局加强了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地方政府将出台相关财政性支持政策,明确标准和相关程序,漳河局也将从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收入以及国有水利工程水费收入拿出部分资金和地方政府共同建立精准补贴及节水奖励机制,补贴对象为农民用水户协会。

四是用水合作组织建设。试点区用水合作组织均以农民用水户协会形式登记注册,漳河片区成立了周集农民用水者协会,纪山片区成立了纪山灌区用水协会(下设2个分会);协会全程参与项目区工程建设。协会选取产生了正副主席及理事,.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和工程技术员,制定了章程和相关管理办法,积极参与开展前期调查、水价调整方案讨论及计量等工作,开展试点宣传,建立养护责任,协调处理工程建设有关事宜。二干渠处管理处与协会就部分国有工程管护工作向协会购买服务进行了有效沟通,准备拿出部分渠段的维护工作向协会购买服务,进一步支持协会工作,协会人员非常认同。

五是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此次试点项目建设以国家投入为主体,产权权属按规定将交由镇村一级组织,并由受益村组负责管理与维护。目前,项目基本完成后,项目办公室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协会人员一并对已完工程进行了计量,几方进行了签字,为产权移交铺垫了基础。为明确末级渠系管护责任,漳河局将在项目验收后,与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一并制定产权证书,向镇、村或农民用水协会进行移交,并签订运行、管理责任书。

六是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区于2015年12月20日开工建设,试点项目按照批复的2015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严格项目管理,抢抓进度,始终贯彻高标准、高质量的原则,使项目能够保质保量顺利完成。项目区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渠道工程硬化末级渠道126条,长62.689千米,漳河片区渠道长度24.966千米,纪山片区37.723千米;配套管护设施1493处,其中分水口528处、过路涵607处、节制闸78处、取水口1处、涵管190米,泵站1座;新建量水堰89处,实现智能计量8处。

十一、加强财务队伍建设

(一)开展业务培训,提升财务软实力。漳河局组织财务人员参加财务培训班及每年的会计继续教育学习。另外通过订阅财会相关报刊杂志,组织大家学习和了解当今国际国内最新财经知识。

(二)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战斗力。漳河局组织开展全局财务工作互评互审,财务工作互评互审采取集中地点、集中人员的方式,考核组由各单位财务人员组成,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按照漳河局《会计人员考核评分标准》逐条进行考核。考核组成员采取看、查、听、讲的方式,通过查阅各单位的原始凭证、账簿、报表、财务管理制度等,具体对会计人员理论学习、职业道德、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以及“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开支情况等方面进行认真检查。在互评互审期间,财务人员就工作和检查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通过组织大家相互学习交流,将好的做法上升为经验,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现场进行探讨,寻找切合实际的办法,达到取人之长补已之短,共同进步的目的。通过一年一度的会计工作互评互审,为大家学习、交流搭建了平台,通过相互检查中发现的会计基础工作、执行财经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帮助财务人员提高会计工作水平,达到了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和进步的目的,使漳河局财务工作更加规范和完善。 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强化全局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为能够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新形势,全面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于水利事业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表10-1 2001-2018年财政拨款项目经费统计表

表10-2 2001-2018年财政拨款人员经费统计表

表10-3 2001-2018年财务收支情况统计

表10-4 2001-2018年固定资产情况统计表

注:以上4份表格数据待局计财科统计核实后填写

第三节 安全生产管理

2001年至2018年,漳河局坚持安全发展,用以人为本施政理念统领全局,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法》,认真落实中央和湖北省水利厅领导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机制,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效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全局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呈下降趋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基本实现了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漳河局多次获得水利部、湖北省安全监督管理局、湖北省水利厅、荆门市安全监督管理局授予的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多名同志获得湖北省安全监督管理局、湖北省水利厅、荆门市授予的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开创了漳河局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为全局经济健康发展、构建和谐漳河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1、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2001-2016年,漳河局安全管理机构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体系逐步规范。

2001年至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由漳河局人事劳动教育科分管。

2009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由漳河局人事劳动教育科转至漳河局资产管理中心。

2011年,漳河局印发《关于成立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的通知》(漳管[2011]74号),成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由漳河局资产管理中心负责人和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分别兼任科长和副科长。漳河局属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增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安监人员或兼职安监人员。

2015年,漳河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安全监管工作交由漳河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管理,根据荆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湖北省漳河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的原则,漳河局支持配合漳河新区做好对漳河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016年,《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同意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与管理局等12家单位内设机构加挂安全生产机构牌子的通知》(鄂水利函[2016]89号)和《省漳河局关于吕天举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漳发[2016]11号)要求,安全监管工作由漳河局资产管理中心划转到漳河局办公室,由漳河局办公室负责人和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分别兼任科长和副科长。

根据人事变化,及时调整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修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变化情况见表10-5。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漳河局安全管理,坚持制度建设规范化、标准化。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推手,建立和完善制度57项,操作规程13项,制度建设进一步走向规范化。

每年对《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安全生产责任状》和《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评分细则》进行修订,年初与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各单位分别与下属部门及段所、个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安全责任落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年底,按照《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安全生产考核评分细则》对各单位进行考核,评选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是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漳河局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安全投入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办法》、《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安全标志管理规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等57项安全管理制度,针对从业人员在各岗位的实际操作情况,制定完善了《漳河水库监测规程》、《水利工程安全监测系统操作规程》、《闸门维修养护规程》、《隧洞、暗涵作业操作规程》、《涵闸操作规程》、《配电室操作规程》等13项操作规程。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从根本上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的主要措施,也是预防和控制事故的重要手段之一。漳河局安全宣传教育真正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完善具体,行动上快速有力,各项宣传教育活动有组织、有方案、有行动、有效果。通过系列举措,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进一步营造全局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漳河局水利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多次获得水利部、湖北省水利厅表彰。

一是利用横幅、宣传画、宣传栏、发放安全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宣传,在全局积极营造氛围,普及相关法制理念。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稿件积极在漳河局网站、湖北省水利厅网站投稿,通过网络形式交流宣传安全工作的做法与经验。

二是组织形式多样的安全培训,漳河局和各单位按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组织培训,同时选派人员外出参加各级安全培训,培训内容涉及到电力安全、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危化品、机动车驾驶、船舶驾驶、消防、职业危害等多个方面。培训后取得电工证、特种设备操作证、救生员证、船泊驾驶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等。实现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新进人员培训上岗。

三是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召开安全教育座谈会,通过安全教育讨论活动,剖析典型安全生产事故的原因,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单位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听取干部职工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防范工作。

四是积极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年”等专题活动,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组织了开展了演讲、征文、知识竞赛、书法竞赛、责任状评选等活动。通过系列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意识,进一步营造全局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2002年举办“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演讲比赛。21名选手参赛,局直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员、班组长、车船驾驶员及部分干部职工共100余人旁听了演讲。演讲比赛的成功举办,在全局上下营造了“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增强了各级领导和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漳河局还将演讲稿汇编成册,发到各基层单位,安全宣传影响力较大。

2006年开展“安全发展,国泰民安”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局属各单位大力支持,广泛宣传,职工踊跃投稿。收到征文稿件后,漳河局评选出了25篇优秀征文,对25名作者进行了奖励,并将征文进行汇编,印发了一期《漳河简报》安全专刊,精选了5篇刊登在漳河网站上。

每年6月为安全生产月,2013年以来,水利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全国范围水利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漳河局广泛动员,干部职工踊跃参赛,参赛率达90%以上,并获得可喜成绩。2014、2016年度2次获得水利部网络安全生产络知识竞赛先进集体,2次获得湖北省水利厅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先进集体,并有多名职工获湖北省水利厅水利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先进个人。

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一)在建项目安全管理

漳河水利投资和建设项目数量逐渐增加,在建项目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在漳河水库除险加固、漳河水库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漳河小水电增效扩容、漳河光伏电站、漳河小水电代燃料等项目建设过程中,漳河局领导多次带队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召开安全生产现场会议,对现场安全管理进行指导,督查在建项目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通过多措并举,漳河局水利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均未发生安全事故,顺利通过安全验收。

其中,南桥渡槽和永圣渡槽重建作为漳河灌区续建配套重点项目,施工难度较大,漳河局对此工程施工安全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拆除方案,局领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负责人多次到现场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派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负责人进驻施工现场,指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南桥渡槽、永圣渡槽重建工程施工全程进展顺利,未发生安全事故。

(二)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

漳河局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抽查,组织由局领导带队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并结合汛前安全检查、节前安全检查、百日督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防坍塌专项整治、严防企业粉尘爆炸及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排查、重要管线工程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等活动,强化对基层各单位的检查与监督,狠抓水利工程管理、危化品、旅游、工程施工等重点区域和重要环节的督察,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做到了隐患整改“五落实”,消除了大批的安全隐患。

(三)大型集会、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

漳河局参与承办了“漳河观音岛双面滴水观音圣像重镀金身开光仪式”、“金龙泉啤酒祭水大典”、“横渡漳河”、“荆门市沙雕节”等大型活动。,漳河局高度重视,加强大型集会、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风险预测和评估,超前谋划、及早部署,督查主办方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应急预案和安全保障措施,活动期间未发生拥挤、踩踏、跌落等群死群伤事故。

2003年,针对全国流行的“非典”疫情,漳河局督查各单位落实防疫防护措施,并对相关防疫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取得了抗击“非典”阶段性胜利,确保了“非典”防治期间人员安全。

(四)重点隐患重点督查

一私营夹板厂位于漳河局居民区内,存在火灾隐患,并且污染环境,2005年,禹龙公司废止租赁合同,搬迁私营夹板厂,消除了火灾隐患,根除了这一重大污染源,还居民小区一片蓝天,住户普遍反映良好。

渠首闸是漳河枢纽工程的主要输水建筑物,超载车辆通行造成渠首闸观测点基点位移、路面破损,长期通行将造成闸室变形、闸门启闭设施无法运行。漳河局及时上报湖北省水利厅、荆门市政府,通过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修筑限宽水泥墩、警示标志,限制15吨以上车辆通过渠首闸,有效解决了水利设施遭破坏的安全隐患。

漳河局职工交通车存在超员、山区线路坡多、弯急、视线差等较大的安全隐患。为确保人员和车辆的安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漳河局于2012年停止了交通车的运行,通过购买小型车辆和发放交通补贴解决交通问题。

顺源钢厂虽为漳河局经济发展带来一定效益,收取一定场地租赁费和电费,但其规模小,安全管理不符合国家规定,漳河局权衡利弊,经济发展也要以安全为基石,按规范要求于2012年对其关停。

液化气站是一危化品企业,也是重点监管对象,根据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水利工程一定范围内不得存储大量危化品,为了水利工程安全,漳河局于2016年对其关停。

2008年至今,东宝区子陵镇石膏矿企业大量开采地下石膏矿,逐渐形成采空区,采空区多次发生地面塌陷事故,先后9次直接影响到四干渠渠道工程安全。该石膏矿塌陷区重大安全隐患,经鉴定属于Ⅱ级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性)。漳河局多次深入四干渠渠道现场了解情况,并将隐患变化情况及时报荆门市政府、湖北省水利厅。荆门市对渠道塌陷处进行了修复,短时期完成了隐患整改,恢复渠道灌溉功能。但由于石膏矿塌陷区尚未稳定,继续塌陷危及渠道的安全隐患仍然存在。

为确保漳河局机关大院办公区、生活区的安全,漳河局招聘了5名保安,日夜值守,负责机关大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推进两化建设

“两化”是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和数字化,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上报实现信息联网,荆门市安监局、湖北省水利厅、水利部通过隐患上报系统对漳河局的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一目了然。

漳河局积极推进水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建设,参加了各级相关培训,组织全局安全员培训学习软件使用方法,对全局水利工程信息逐一录入系统,确保了录入率达到100%,通过了湖北省水利厅和水利部的验收。实现每月定期通过软件上报安全隐患整改信息上报,湖北省水利厅、水利部实时监控。

五、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一)建立完善各项应急预案

2001-2016年期间,漳河局修订完善了《漳河工程管理局安全生产事故总体应急预案》、《漳河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漳河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漳河水库反恐防范工作预案》、《漳河局消防应急预案》、《水事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水上作业应急处理预案》、《突发水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触电事故应急预案》、《电梯应急救援预案》、《高空坠落事故应急预案》、《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等11项应急预案,并针对作业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后的应急操作,出台了《内部治安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方案》、《火灾现场处置方案》、《蛇虫咬伤现场处置方案》、《溺水事件现场处置方案》、《渠道溃口现场处置方案》、《特种设备(卷扬机)事故应急预案》、《意外触电现场处置方案》等8项现场处置方案。

2005-2016年期间,各单位制定完善了《枢纽工程防洪预案》、《正常溢洪道泄洪预案》、《渠道防洪抗旱预案》、《渠道溃口抢险预案》、《漳河水产公司危化品(液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宾馆客房火灾应急救援方案》、《船舶遇险救援方案》、《液化气站应急救援方案》等。

(2) 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2001-2016年期间,漳河局组织开展多项应急预案演练,并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根据演练中出现的不足之处,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开展了防汛抢险、游船、施工坍塌事故、机械伤害、水利工程反恐、消防等应急预案演练。2011年,组织承办了全省渔业船舶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通过应急预案演练,广大从业人员应急能力进一步提高。

(3) 应急响应

2014年,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启动抗旱三级应急响应,漳河流域及灌区遭遇重大旱情,全年水位总体运行在115米以下,最低水位达到112.09米,抗旱形势严峻。漳河水库应急提水抗旱历时24天,共填筑加固拦水坝300米,投入机电设备106台,提水4591万立方米,面对抗旱任务重时间紧,天气炎热,交叉作业多,机械设备、人员众多等情况,漳河局合理部署,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和措施,抗旱期间未发生安全事故。抗旱工作受到了湖北省政府、湖北省水利厅领导的肯定和灌区群众的认可。

2016年,湖北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启动防汛四级响应,漳河流域及灌区先后遭遇强降雨,漳河局以应对“98+”大洪水的高标准,启动防汛应急程序,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调整充实防汛抗旱力量,落实防汛应急物资器材,组织召开专题安全生产会议,全面部署防汛抢险期间各项安全工作。全力防汛抢险,有效应对漳河副坝渗漏、清静庵明槽滑坡、二干渠三界节制闸渠段漫堤、四干渠龙泉节制闸堵塞等重大险情,确保了漳河库渠工程安全。

2016年,漳河局抗旱排涝服务队积极响应,先后出动抢险突击队达10余次、259人次,赶赴汉口、黄陂、黄石、应城、天门、当阳、荆门等地排涝抽水达1548万立方米,营救和转移被困群众150余人,被湖北省防汛抗旱办公室授予“全省抗洪排涝贡献突出集体”。

六、水利工程安全管理

(一)抓好工程运行安全管理

漳河局以水库大坝运行监测和安全管理为重点,认真开展工程日常检查和防汛灌溉专项检查,切实做好工程维修养护,及时消除工程隐患。严格执行工程管理目标考核办法,切实抓好全局工程季度检查和先进段所考核。加强白蚁防治研究,落实无蚁害治理标准段面。

完成了漳河水库、车桥水库、乌盆冲水库、杨家冲水库的除险加固,并对陈家冲、马头砦泄洪闸进行了安全鉴定,完成了车桥水库、乌盆冲水库、杨家冲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

安全预警预测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带动水利现代化建设,围绕系统建设和设备运行维护较好地完成了水雨情遥测系统、大坝安全监测系统、灌区闸群实时监控调度自动化系统、防汛通信系统等系统设备的维护管理,以及部分设备和系统的更新升级工作。

2008年,漳河遭遇大洪水,漳河水库水利工程及人员安全是安全管理重中之重。7月9日,漳河局组织了一次防汛泄洪预案演练,检验了泄洪预警系统的可行性,也提升了专业技术队伍的实战能力。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安全检查和防汛检查结合起来,做到了应查尽查,不留死角,完善了水利工程设施风险隐患数据库,并加强了跟踪监测,强化了动态管理,对水利工程设施风险隐患真正做到心中有数。2008年平安度汛,未发生安全事故。

(二)水利部督查检查

2007年9月4日,水利部副部长矫勇率国家水利安全督查组一行11人在湖北省副省长刘友凡、湖北省水利厅厅长王忠法等同志的陪同下,到漳河水库进行水利安全专项督查。荆门市副市长胡道银参加了接待。督察组通过卫星扫描图查看了漳河工程全貌,并现场查看了副坝、鸡公尖大坝、陈家冲溢洪道、观音寺大坝等主要工程,询问了漳河局安全专项治理和隐患排查情况,查阅了安全管理的相关资料。矫勇副部长对漳河局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非常关心漳河局的发展问题,仔细询问了漳河局大坝监测、防洪调度、旅游发展及职工队伍等方面的情况。最后还欣然应邀为漳河水库建库50周年纪念活动题写了“五十歌飞,永世辉煌”的祝词。

2011年,漳河局顺利通过水利部组织的国家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考核验收。

2014、2015年水利部安全检查组对我局进行了安全检查,抽查了漳河局总干渠和二干渠水利工程,对漳河局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给予充分好评。

七、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根据水利部、湖北省水利厅各级关于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要求,漳河局高度重视,合理部署,于2015-2016年集中精力开展了水利安全生产达标创建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2016年1月29日,漳河局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领导小组。

2016年4月9日,漳河局与武汉长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咨询合同。

2016年4月10日,召开全局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宣贯会议。

2016年4月18日,安全生产标准化资料收集整理、现场安全管理建设、标准化创建自评工作正式启动,按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13个一级项目,43个二级项目,122个三级项目收集归档资料。漳河局现场达标创建同时启动。

2016年4月-10月,长汛公司组成专家组7次到漳河局,对资料及现场核查整改。对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资料收集、归档分类、水利工程现场安全管理等进行了指导,并提出了整改要求,我局按要求对资料及现场进行了整改。

2016年9月18日,漳河局完成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自评综合得分96.2分,达到“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单位”的要求,具备向水利部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的条件。形成自评报告,向湖北省水利厅、水利部提出评审申请。

2016年10月10日,水利部同意漳河局申报水利安全生产一级达标评审。

2016年10月23日,专家组对漳河局进行评审,通过档案资料和现场评审,综合得分94分,符合一级达标达标条件。

2016年11月24日,水利部专家组对漳河局水利安全生产一级达标情况进行复核。

2016年12月27日,水利部网站发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公布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单位的通知》(办安监〔2016〕228号),漳河局获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单位。成为湖北省首批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单位。

八、安全生产荣誉

(一)集体荣誉

1、2011年度荆门市安全生产优秀单位;

2、2013年度湖北省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3、2014年度水利部网络安全生产络知识竞赛先进集体;

4、2014年度湖北省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5、2014年度湖北省水利厅水利安全生产书法竞赛组织奖;

6、2014年度湖北省水利厅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7、2014年度湖北省水利厅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先进集体;

8、2015年度水利部安全生产先进集体;

9、2015年度湖北省水利厅安全管理优秀单位;

10、2016年度全省水利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先进单位;

11、2016年度水利部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先进集体;

12、2016年获国家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单位;

13、2016年度湖北省水利厅安全生产管理优秀单位。

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接受水利部考核,并在水利部总结大会上被作为典型单位通报表扬。

(二)个人荣誉

1、2011年度湖北省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张笑天;

2、2014年度湖北省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王培凯 、刘登超、 李赵琴;、

3、2014年度湖北省水利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先进个人:王群峰、张松、蒋云华、肖波、何定华、 汤先平 、孙江宜、曾丰云、 付蓉、胡平、邵春玲;

4、2014年度湖北省水利安全生产书法竞赛三等奖:郑明兵、高道国;

5、2014年度荆门市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张时玉;

6、2015年度荆门市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王培凯;

7、2016年度湖北省水利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先进个人:王群峰、方凌、方军。

九、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

(一)2008年发生了李家洲煤矿透水事故,本志中另有专篇记述。

(二)2003年10月11日23时,漳河局机关后勤司机刘士华同志驾驶金杯面包车从荆门返回漳河途中,车辆撞上虎牙关铁路桥西侧桥墩,造成一死一重伤,面包车前部受损,此次交通事故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

(3) 荆门市子陵镇石膏矿塌陷区未稳定,影响四干渠渠道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表10-5 漳河工程管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名单

年 份

组 长

副 组 长

组 员

办公室主任

2001

赵金河

刘万宏

王永兵、郭涛、姚先清、杨述辉、蒋发源、庹祖明

庹祖明(兼)

2002

赵金河

刘万宏 陈志明

庹祖明、郭涛、蒋发源、吕天举、贺天忠、杨平富

庹祖明(兼)

2003

赵金河

刘万宏 陈志明

庹祖明、郭涛、蒋发源、吕天举、贺天忠、杨平富

庹祖明(兼)

2004

赵金河

易远洪 陈志明 陈昌华

吕天举、杨平富、贺天忠、王永政、马煜、蒋发源、左兵

左 兵(兼)

2005

赵金河

易远洪 陈志明 陈昌华

吕天举、杨平富、贺天忠、王永政、马煜、蒋发源、左兵

左 兵(兼)

2006

赵金河

易远洪 陈志明 陈昌华

吕天举、杨平富、贺天忠、王永政、马煜、蒋发源、左兵

左 兵(兼)

2007.1.6

张笑天

苏武 陈志明 陈昌华

杨平富、刘贤斌、贺天忠、李为军、马煜、蒋发源、张晓军、左兵

左 兵(兼)

2007.10.10

张笑天

苏武 陈志明 陈昌华、杨平富

刘贤斌、李为军、李赵琴、马煜、陈祖梅、 蒋发源、张晓军、左兵

左 兵(兼)

2008

张笑天

苏武 陈志明 陈昌华、杨平富

刘贤斌、李为军、李赵琴、马煜、陈祖梅、 蒋发源、张晓军、左兵

左 兵(兼)

2009

张笑天

熊才炎 陈志明 叶国辉、杨平富

李为军、刘贤斌、吕天举、李赵琴、马煜、蒋发源、陈祖梅、陈永华、左兵

左 兵(兼)

2010.4.1

张笑天

熊才炎 陈志明 叶国辉、杨平富

李为军、吕天举、李赵琴、陈祖梅、刘贤斌、马煜、李然、蒋发源、陈永华、王培凯

王培凯(兼)

2010.4.26

张笑天

熊才炎 陈志明 叶国辉、杨平富

吕天举、周有宇、李赵琴、陈祖梅、刘贤斌、马煜、李然、蒋发源、陈永华、王培凯

王培凯(兼)

2011

张笑天

熊才炎 陈志明 叶国辉、杨平富

吕天举、周有宇、李赵琴、陈祖梅、刘贤斌、马煜、李然、蒋发源、陈永华、王培凯

王培凯(兼)

2012

张笑天

熊才炎 陈志明 叶国辉、杨平富

吕天举、周有宇、李赵琴、陈祖梅、刘贤斌、马煜、李然、蒋发源、陈永华、王培凯

王培凯(兼)

2013

张笑天

熊才炎 陈志明 叶国辉、杨平富

吕天举、周有宇、李赵琴、陈祖梅、刘贤斌、马煜、李然、蒋发源、陈永华、王培凯

王培凯

2014

易远洪

陈志明 叶国辉 高福波 杨平富 熊才炎 赵帆 王晓杰 王永兵 冯天权

高涛 姚开军 李然 刘贤斌 李赵琴 晏文莉 陈祖梅 马煜 陈珍宏 吕天举 王培凯

王培凯

2015

易远洪

陈志明 高福波 叶国辉 杨平富 赵帆 王晓杰 王永兵 冯天权

陈珍宏 姚开军 刘贤斌 樊哲 邵琴 李为军 陈祖梅 马 煜 刘千凡 张圣波 赵兵 吕天举 王培凯

王培凯

2016

易远洪

陈志明 高福波 叶国辉 杨平富 赵帆 王晓杰 王永兵 冯天权

陈珍宏 姚开军 刘贤斌 樊哲 邵琴 李为军 陈祖梅 马 煜 刘千凡 张圣波 赵兵 吕天举 王培凯

王培凯

2017

易远洪

陈志明 高福波 叶国辉 杨平富 赵帆 王晓杰 王永兵 冯天权

陈珍宏 姚开军 刘贤斌 樊哲 邵琴 李为军 陈祖梅 马 煜 刘千凡 张圣波 赵兵 吕天举 王培凯

王培凯

2018

 

 

 

 

第四节 水利风景区管理

一、基本情况

漳河水利风景区位于湖北省中部,地处荆门、宜昌、襄阳三市交界处,总面积400平方千米,涉及漳河水库周边5县市的10个乡镇,137个村。景区旅游资源富集,自然环境优美,水库水质优良。2002年9月15日,水利部水利风景区评审委员会通过并批准湖北省漳河风景名胜区为国家水利风景区。2003年12月1日,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湖北省建设厅、湖北省旅游局命名湖北省漳河风景名胜区为第一批湖北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2005年4月1日,经湖北省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机构评定并批准湖北省漳河风景名胜区为AAA级旅游区。2009年12月23日,国家林业局批准漳河水库为荆门漳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2014年12月31日,国家林业局批准荆门漳河国家湿地公园通过试点验收。2016年6月12日,经湖北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评定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2017年3月28日,由湖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授牌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

二、管理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漳河风景名胜区的开发、建设与管理,确保漳河水库及其下游防洪安全。2000年6月4日,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湖北省漳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管委会主任由湖北省水利厅厅长段安华同志担任,管委会人员由湖北省水利厅、建设厅、旅游局、漳河局及库区周边有关政府负责同志组成。 管委会下设办公室, 为其常设办事机构。

为了切实落实管委会办公室工作职责,充实管理力量,2001年2月16日,管委会下发2001年1号文件,决定赵金河同志任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刘万宏同志任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马煜同志任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助理。

2007年11月22日,对管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周汉奎 湖北省水利厅副厅长

副主任:毛传强 湖北省住建厅副厅长

潘细汉 湖北省旅游局副局长

胡道银 荆门市副市长

委 员:张笑天 漳河局局长

何 海 荆门市东宝区区长

魏雪莲(女) 当阳市副市长

郑廷贵 远安县县长

李国栋 南漳县副县长

2007年11月22日,对管委会办公室相关人员也进行了调整,决定由张笑天同志任管委会办公室主任;易远洪同志任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马煜同志任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助理。(张笑天同志调任后,主任、副主任人选有无变动???)

因工作变动,2015年5月6日,漳河局党委决定免去马煜同志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助理职务。聘赵兵同志任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助理。

管委会办公室共有干部职工6人,负责制定风景区规划及实施,负责景区环境保护,负责景区绿化及水土保持等工作。

三、规划管理

为了科学合理利用水利风景区资源,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加强对水利风景区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坚持“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基本原则,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有关规定,2008年7月,由荆门市人民政府聘请上海奇创旅游景观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漳河风景区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及重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

2009年,荆门市人民政府委托由国家林业局中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编制了《湖北荆门漳河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2009—2020)》,2009年5月8日,由荆门市林业局主持,在荆门市举行了《湖北荆门漳河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专家评审会。评审委员会主任:王学雷(中科院武汉测地所研究员、博导);评审会领导及专家:汪正祥(湖北大学教授、博导)、何平(荆门市旅游局副局长)、徐开祥(荆门市水务局总工程师)、程树平(荆门市规划局副局长)、易远洪(漳河局副局长)、王仁国(荆门市环保局高级工程师)、李红忠(荆门市国土局科长)、杨代贵(荆门市林业调查设计院高级工程师)。评审专家认真审查了《湖北荆门漳河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并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情况介绍,经充分讨论,评审委员会一致同意通过该规划,建议编制单位按照专家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后,尽快上报。

2007年3月27日,管委会请示荆门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湖北省漳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由荆门市人民政府委托北京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负责编制,2014年8月,编制出《湖北省漳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4-2030)》。2015 年 5 月9日,由湖北省住建厅城建处副处长徐俊主持,在漳河局召开了《漳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及漳河通用机场选址专家评审会》。参加评审会的领导:秦少华(荆门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宝宁(荆门市漳河新区管委会主任)、傅强(荆门市漳河新区管委会党委委员、荆门航空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奚征(荆门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总规划师)、刘厚安(荆门市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