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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01, 2015
新会计准则对 IPO 的影响及审核中重点关注问题
2007 年 1 月
新会计准则对 IPO 的影响及审核重点关注问题
1 、新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 、首次执行新准则应注意的问题3 、新会计准则下 IPO 申报文件的要
求4 、审核中重点关注的财务问题
新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 明晰及完善了中国会计准则体系的框架
以基本准则为指导,涵盖了一般业务准则、特殊业务准则、列报准则等,构成完整的准则体系。
在计量模式上作了重大突破,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
准则更趋于原则导向,需要会计人员更多的主观估计及判断。
新准则中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大的若干规定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改变了分类方式和计量标准 将短期投资及部分长期投资(对被投资单位无
控制、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但有活跃报价,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纳入[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准则,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
-改变了成本法的应用范围 对子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报表时,
按权益法进行调整。可能导致母公司报表出现重大变化!
新准则中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大的若干规定 债务重组准则-现行准则:以账面价值为入账基准;重组债务
的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新准则:以非现金资产清偿的,以其公允价值
作为入账基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新准则中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大的若干规定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现行准则: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与相
关税费之各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新准则: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以公允价
值及税费之和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新准则中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大的若干规定 无形资产准则-关于研发费用:现行准则未作明确规范;新准
则规定,在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在开发阶段的支出,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计入无形资产。
-关于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投入的无形资产:现行准则规定应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价值;新准则规定应以合同约定价值作为成本(显失公允的除外)
新准则中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大的若干规定 借款费用准则 -现行准则:因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利息、
汇兑差额等 ,可资本化处理。 -新准则:扩大了可资本化的范围,由专
门借款扩大到一般借款。
新准则中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大的若干规定 投资性房地产准则 定义: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
后续计量:允许采用成本和公允价值计量两种模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不再计提折旧或摊销,以每期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两者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新准则中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大的若干规定 企业合并准则及合并报表准则-将企业合并区分是否受同一方控制,并分别按
权益结合法和购买法处理。-引入商誉概念,取代“合并价差”,对正商誉每年作减值测试,负商誉则计入当期损益。
-扩大合并报表范围,将所有子公司(不分大小、行业)均纳入合并范围。
-合并报表理论发生重大变化,由“母公司理论”向“实体理论”靠拢,”少数股东权益“调至“股东权益”项下,“少数股东损益”调至“净利润”项下。
新准则中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大的若干规定 资产减值 准则-引入“资产组”、“总部资产”概念。-规定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允许转回。-商誉由直线法摊销改为每年作减值测试。
新准则中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大的若干规定 政府补助准则-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区别处理: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
新准则中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大的若干规定 其他 所得税准则 财务报表列报准则 每股收益准则 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准则 存货准则 收入准则等
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应注意问题 按新准则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项目进行重分类、确认与计量;
区分不同项目分别采用追溯调整法和未来适用法。
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应注意问题 (一)按照新准则规定对资产、负债和所有者
权益进行重新分类、确认和计量 , 编制期初资产负债表,作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起点。
需要重分类的主要项目: 符合投资性房地产定义、原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中核算的资产,重新分类为投资性房地产
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应注意问题 (二)除准则规定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的项目外 , 其
他会计政策变更均采用未来适用法;采用追溯调整法的项目,应当调整期初留存收益(期初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
要求采用追溯调整法的事项(准则 5-19条) 涉及采用公允价值的资产或负债项目
投资性房地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工具 企业年金基金运营中的投资
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应注意问题 要求采用追溯调整法的事项(准则 5-19条)
涉及预计负债的项目 资产弃置义务 辞退福利义务 重组义务
长期股权投资 / 企业合并 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合并部分项目
其他 所得税 股份支付
新准则对 IPO 申报文件的要求 在 2007 年 1 月 1日以后刊登招股意向书
的,原则上应采用新会计准则 其中,在 2007 年 3 月 31日以前刊登招
股意向书的,可按现行准则编制,但应增加披露(执行新准则后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并作重大事项提示。
审核中重点关注的财务问题—公司经营模式及行业地位
发行人应清晰披露其从事主要业务,如 前三年的主要产品及产能; 每种主要产品或服务的主要用途、工艺流程; 主要生产设备,关键设备的重置成本、先进性,还
能安全运行的时间等; 每种主要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供应及成本构成; 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和产销率、主要消费群体、平均价格、主要销售市场、国内市场的占有率。
审核中重点关注的财务问题—公司经营模式及行业地位 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收入、利润在行业中的排名
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及劣势
审核中重点关注的财务问题 — 关联交易
取消 116 号文中 30%的关联交易比例限制,并不意味着关联交易不再是审核重点,作为替代手段,我会提出了更加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 一是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生产经营
状况和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二是按照经常性和偶发性分类披露关联交易,增加披露内容;
审核中重点关注的财务问题 — 关联交易
经常性的关联交易,披露交易方名称、交易内容、金额、价格的确定方法、占营业收入或营业成本的比重、占同类型交易的比重以及关联交易增减变化的趋势,与交易占款的余额及增减变化的原因 , 以及交易是否仍将持续进行;
偶发性的关联交易,披露交易方名称、交易时间、内容、金额、价格的确定方法、资金的结算情况、交易产生利润及对发行人当期经营成果的影响、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审核重点关注问题——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重要性原则)
处于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特点千差万别,分析必须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进行,避免千篇一律;
重点分析发行人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量报告期内情况及未来趋势的的主要特点及主要影响因素,避免主次不分;
提高信息对投资者决策的有用性,突出有用信息。
审核重点关注问题——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财务状况)
资产负债主要构成及重大变化分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足分析;
偿债能力分析;各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或者远低于当期净利润的,应分析披露原因;
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财务性投资分析: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
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与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
审核重点关注问题——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盈利能力)
营业收入构成及增减变动分析、季节性波动分析
利润来源分析,影响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分析
经营成果变化的原因分析
审核重点关注问题——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盈利能力)
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及燃料价格频繁变动且影响较大的,就价格变动对利润的影响作敏感性分析
毛利率构成及重大变动分析 非经常性损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
的投资收益、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分析
审核重点关注的财务问题 —募集资金运用 募集资金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应当
用于主营业务。 解析:考虑到投资者对 IPO 公司的了解主要依据公司以往的经营状况,业务转型通常存在较大风险,所以《首发管理办法》要求 IPO 公司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业。
审核重点关注的财务问题 —募集资金运用 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
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解析:取消净资产两倍的要求并不意味着放松对筹资额的监管,所以《首发管理办法》规定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与公司运用资金的能力挂钩,以便抑制公司的融资冲动。
审核重点关注的财务问题 —募集资金运用
募集资金如果用于向其他企业增资或收购股份,应提供相应文件并在招股说明书中增加披露。
拟增资或收购的企业的基本情况及最近一年及一期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审核重点关注的财务问题 —募集资金运用 增资资金折合股份或收购股份的评估、
定价情况; 增资或收购前后持股比例及控制情况; 增资或收购行为与发行人业务发展规划
的关系
审核重点关注的财务问题 —募集资金运用
募集资金用于收购资产的,应增加相关披露 拟收购资产的内容; 拟收购资产的评估、定价情况; 拟收购资产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若为在建工程,还应披露已投资情况、尚需投
资的金额、负债情况、建设进度、计划完成时间等。
审核重点关注的财务问题 —募集资金运用
在“募集资金运用”一节披露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项目能独立核算的,应审慎预测项目效益,分别说明达产前后的效益情况,以及预计达产时间,并充分说明预测基础、依据;
项目不能独立核算的,应分析募集资金投入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审核重点关注的财务问题——盈利预测
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重大资产购买的,应当披露两种口径的盈利预测报告: 假设按预计购买基准日完成购买的盈利预测报告 假设发行当年 1月 1日完成购买的盈利预测报告
其他情况,发行人自行决定是否披露盈利预测
审核重点关注的财务问题 —股利分配
历史: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现在: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若归老股东享有,应披露审计和实际派发情况,同时对滚存利润中由发行前股东单独享有的金额以及是否派发完毕作重大事项提示;
未来: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安排。
审核重点关注的财务问题—税收政策 发行后执行的税种、税率应合法合规。 前三年执行的税收优惠政策与国家法规政策不符的,省级税务部门应出具确认文件,发行人应就可能被追缴的风险作重大事项提示。
近三年内有无税收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受过税务部门处罚。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