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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 27,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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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骏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东莞市骏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210工程达标设备

采购编号: 441900-15-201801-150204-0001

采 购 人: 东莞市公安局沙田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 东莞市骏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一月

I

目 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函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

一、说明5

1.招标范围及资金来源5

2.定义及解释5

3.合格的投标人5

4. 联合体投标6

5.合格的货物及服务6

6.踏勘现场及答疑会6

7.投标费用7

二、招标文件7

1.招标文件的构成7

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

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8

2.投标文件的构成8

3.投标文件格式8

4.投标报价说明8

5.投标货币9

6.投标有效期9

7.投标保证金9

8.投标文件的装订、份数和签署10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1

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1

2.投标截止期12

3.迟交的投标文件12

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2

五、开标与评标13

1.开标13

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13

3.评标委员会与评标方法13

4.投标文件的评审15

六、定标20

1.中标结果公示20

2.中标通知书20

3.履约保证金20

4.合同签订21

5.中标服务费22

6. 询问、质疑、投诉22

7. 适用法律23

8.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23

第三章通用合同范本24

第四章用户需求书31

第五章投标文件参考格式73

第六章唱标信封104

第1章 投标邀请函

投标邀请函

东莞市骏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公安局沙田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210工程达标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441900-15-201801-150204-0001

项目名称:210工程达标设备

项目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18年1月12日起至2018年1月19日。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月12日起至2018年1月1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区胜和路胜和广场A座8楼A号。

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0769-23109388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5、投标人报名需注意事宜:

5.1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电子版(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7)合格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5.2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只须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50元。

7、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及事宜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2月2日上午9:00~9:30。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2月2日上午9时30分。

3、开标地点:东莞市沙田镇虎门港服务大楼十二楼开标室(东莞市港口大道(沙田段) 虎门港中心服务区虎门港服务大楼)。

4、开标事宜: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事宜

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六、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有关招标事宜,可按下列联系方式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东莞市骏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胜和路胜和广场A座8楼A号

联系人:王小姐

电 话:0769-23109388传 真:0769-2698698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2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1.招标范围及资金来源

1.1本次招标标的为210工程达标设备,具体内容见《用户需求书》。

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定义及解释

2.1采购人:东莞市公安局沙田分局

2.2采购代理机构:东莞市骏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3投标人:指响应本次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依法成立的法人。

2.4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2.5日期:指公历日。

2.6时间:指北京时间。

2.7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2.8招标文件中所规定“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方式,通讯方式包括专人递交或传真发送。

3.合格的投标人

3.1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3.1.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1.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3.1.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联合体投标

4.1除非投标邀请函中另有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投标邀请中规定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则必须满足:

4.1.1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将共同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4.1.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1.3以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4.1.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1.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合格的货物及服务

5.1本招标项目为210工程达标设备,中标人应承担协助招标人做好本项目的服务工作。

5.2投标人的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和其他标准。

5.3属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应已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注:该清单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请供应商打印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

5.4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采购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5.5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

5.6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和招标人要求。

6.踏勘现场及答疑会

6.1该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和答疑会,如有需要,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到实地踏勘考察。

6.2经采购人允许,潜在投标人可因需要而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踏勘,但潜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潜在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3潜在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7.投标费用

7.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2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构成

1.1招标文件包括:

1.1.1 投标邀请函;

1.1.2 投标人须知;

1.1.3 通用合同范本;

1.1.4 用户需求书;

1.1.5 投标文件格式;

1.1.6 在招标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注: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2.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澄清或修改文件的二十四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2.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或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2.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中予以明确。

2.6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将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dggp.dg.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布,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简体中文翻译本,有矛盾时以简体中文翻译本为准。

1.2 在投标文件中以及所有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往来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和规格都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公制标准。

2.投标文件的构成

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编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2.1.1 商务、技术部分文件

2.1.2价格部分文件

2.1.3 唱标信封(须独立密封)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2.2投标人应如实详细提供第2.1款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价格部分文件必须单独装订成册,商务、技术和其他证明资料等投标文件不能出现投标价格。所有文件必须编制目录及注明页码。

2.3对招标文件“用户需求”部分作出书面响应,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时主要需求等。

3.投标文件格式

3.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及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编写投标文件(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和提供资料,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4.投标报价说明

4.1投标人报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若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将会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本项目采购预算如下:

包组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预算

包A

210工程达标设备

小写:¥3,470,565.00元

大写:叁佰肆拾柒万零伍佰陆拾伍元整

4.2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就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少报无效。

4.3本次报价应包含服务本项目的所有费用。报价必须准确唯一且应包含完成全部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

4.4若报价小写与大写存在差异,以大写为准。

4.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报价不固定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4.6中标后开出的所有发票都须与中标人的名称一致。

5.投标货币

5.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价格必须用人民币报价,以其它货币报价的投标将予以拒绝。

6.投标有效期

6.1 投标文件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拒绝。

6.2 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此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此情况下,根据投标人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包组号

采购项目名称

保证金

包A

210工程达标设备

小写:¥30,000.00元

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

7.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形式缴交,投标供应商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供应商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7.3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划账形式提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户 名:东莞市沙田镇会计核算中心

账 号:44001776608059000333-0001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分行沙田支行

注:各投标人在汇投标保证金时应在用途栏上写明采购编号。

(2)投标人必须保证资金以其投标人的名称(以分公司或子公司汇款无效)在本项目开标的前一天(即开标当天零时之前)汇入到保证金专用账户(以银行到帐为准),可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提交,但不可以采用现金方式(包括以存现方式)提交,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导致废标。

(3)如项目出现分包情况的,投标人必须按包号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

7.4采用《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提交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由《广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实施方案》选定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我市政府采购投标担保业务承办机构为东莞市金鼎融资担保公司);

(2) 投标担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必须在开标前一天(办公时间内)提交到采购代理机构,以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的签收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提交《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的将导致废标。

7.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有关规定执行:

7.5.1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将在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不计利息),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帐退至投标人原汇入帐户。

7.5.2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将在其按规定签署合同以及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付中标服务费后,中标人应携带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合同原件一份(交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采购代理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不计利息),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帐退至投标人原汇入帐户。逾期办理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迟延退款责任。

7.6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7.6.1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7.6.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

7.6.3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或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投标人有违反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8.投标文件的装订、份数和签署

8.1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序号

投标文件类型

投标文件名称

份数

装订

包装

1

正本

价格文件

1

每份独立装订

一起密封包装

商务技术文件

1

每份独立装订

2

副本

价格文件

5

每份独立装订

一起密封包装

商务技术文件

5

每份独立装订

3

唱标信封

1

单独密封包装

(内附电子文件)

8.1.1、投标人应提交一套正本(包括价格部分文件、商务部分文件和技术部分文件,商务和技术部分文件可装订成册也可分开装订)、五套副本(包括价格部分文件、商务部分文件和技术部分文件)和一份唱标信封及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限光盘或U盘,不留密码,无病毒,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电子版应密封于唱标信封中一起递交。

8.1.2、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8.2投标文件正本除签字外必须是印刷形式,投标文件副本的所有资料都可以用投标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8.3投标文件正本主要内容(招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内容和加盖投标人公章)须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及骑缝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8.4电子文件用MS WORD/EXCEL 2003简体中文版制作,内容包括:由投标人自行制作的与正本文件一致的所有文件。电子文件由光盘或U盘储存,并注明投标人名称及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8.5除投标人对错误处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8.6传真或电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和唱标信封分开单独密封包装,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唱标信封”等字样,并在密封袋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2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标明以下内容:

(1) 收 件 人:东莞市骏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名称: ;

(3) 采购编号: ;

(4) 投标人名称: ;

(5) 投标人地址: ;

(6) 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启封。

(7) 标明文件的类型(如正本、副本、唱标信封)。

1.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章第8款和第四章1.1-1.2款的规定装订、签署、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投标截止期

2.1本次招标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为2018年2月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2.2 采购代理机构可按本须知第二章第3款规定以澄清或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3投标截止期满前提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3.迟交的投标文件

3.1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须知第四章第2款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4.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四章1.1-1.2款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4.3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4.4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

1.开标

1.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1.2按规定提交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1.3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1.4 开标程序:

1.4.1 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4.2 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1.4.3 经检查确认密封情况完好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1.5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1.6采购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1.7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并将其投标文件退回:

2.1.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四章1.1-1.2款的要求密封和标记的;

2.1.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的;

2.1.3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或提交金额不足的或投标担保函未按规定时间送达采购代理机构的。

3.评标委员会与评标方法

3.1评标委员会。

3.1.1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主要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1.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3.1.3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3.1.4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各供应商。

3.1.5评审专家(不含采购人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

3.1.5.1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的;

3.1.5.2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的;

3.1.5.3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的;

3.1.5.4评标委员会中,同一任职单位评审专家超过二名的;

3.1.5.5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与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的;

3.1.5.6参与招标文件论证的;

3.1.5.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3.2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3.2.1评标基本原则:评标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规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3.2.2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3.2.3评标办法:按照评标程序的规定和依据评分标准,各评委就每个投标人的商务状况、技术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商务评分和技术评分。对各评委的评分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然后,评出价格得分。将商务评分、技术评分和价格评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为:防火墙),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3.2.4评标步骤:先进行初步评审,再进行商务、技术及价格评审。

4.投标文件的评审

4.1 投标文件初步评审。

4.1.1资格性审查。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津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4.1.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技术、商务、价格评审。

4.1.3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函;

2)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份数不足;

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6)投标有效期不足;

7)主要内容不满足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中带“★”号要求,或重要指标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8)投标报价不是固定价或投标方案不是唯一;

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4.2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4.2.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的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4.3投标价格的核准。

4.3.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4.3.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总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总表)为准;

4.3.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3.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3.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3.2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不予退还,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4.3.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4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和价格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4.4.1商务评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商务状况及响应程度进行评议和比较,并依据评分标准,评出其商务评分。

4.4.2技术评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及响应程度进行评议和比较,并依据评分标准,评出其技术评分。

4.4.3价格评分:本项目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进入价格评比投标人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报价得分公式如下: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价格分值

评标价:按招标文件规定条款的原则校核修正后的价格;

评标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人的最低评标价。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4.4.4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扶持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提出《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4.4.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应当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4.4.4.2供应商为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且投标产品含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产品时,其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即评标价=投标报价-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产品投标报价×6%。

4.4.4.3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与大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时,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须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30%或以上,且须在联合体协议和小型或微型企业声明函中书面约定,其价格将给予2%的扣除,即:评标价=联合体投标报价-联合体投标报价×2%。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的按照4.4.4.2条规定给予其价格扣除。(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

4.4.4.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划分标准: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4.4.5评分标准

(1)价格部分(满分30分)

(2)商务技术部分(满分70分)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满分30分)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公司实力

8分

1、投标人具有科技部门、财政部门及税务部门联合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3分,无得0分;

2、投标人具有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的并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得1分,共5分,无得0分。

(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公司荣誉

6分

1、投标人2012年以来获得市级或以上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5年或以上的得3分,3-4年的得2分,2年的得1分,1年得0.5分,无得0分;

2、投标人2013年以来获得由行政主管部门或银行或商务部国资委推荐商务领域信用服务机构颁发的AAA级或以上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得1.5分,无得0分。

3、投标人2013年以来获得省级(含)以上企业联合会与企业家协会联合颁发的“诚信示范企业”证书得1.5分,无得0分。

(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财务状况

2分

根据投标人2015年以来财务状况进行评价,连续两年都盈利的得2分,一年盈利得1分。

(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4

项目经验

7分

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具有系统集成类或信息化或智能化或警用装备项目业绩情况:

①单项合同金额≥400万,每个得2分;

②100万≤单项合同金额<400万,每个得1分;

③50万≤单项合同金额<100万,每个得0.5分。

本项最高得7分。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重要页的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须为与采购单位直接签订,分包、转包等合同不予计分。)

5

技术实力

4分

投标人具有网络安全应用设备产品、综合信息网络安全系统产品获得省级或以上高新技术产品认证的,每个得2分,最高4分,无得0分。

(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6

售后服务机构

3分

投标人在东莞市范围内有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点的得3分,在广东省(非东莞地区)以内有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点的得2分,其他地区得1分。

(以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为准,本项目不接受外派的第三方委托售后服务。)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满分40分)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产品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22分

对应用户需求书中带“▲”的技术指标要求逐条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全部满足或优于得22分,每一处出现负偏离或未响应扣2分,扣完为止。

①用户需求书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对应产品参数的证明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用户需求书未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彩页原件或原厂商的官方技术白皮书或原厂商所作的技术参数说明等详细技术资料确认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所投设备的情况

6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所投主要产品选型的档次、技术质量是否可靠、先进、适用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满足采购需求,且综合配置最优,得6分;

满足采购需求,且整体配置较优,得4分;

满足采购需求,整体配置一般,得2分;

不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

3

实施方案总体评价

6分

根据投标人的实施方案是否满足用户要求,包括对服务能力、管理、配送及验收方案等是否科学合理、可行性的综合评价。

方案描述详尽合理,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得6分;

方案相对合理,描述一般,具有基本可操作性,得4分;

方案一般,描述不详细,可操作性差,得2分;

未提供实施方案,得0分。

4

售后服务情况

6分

根据投标人所提出的售后服务方案,在服务体系、服务内容、响应时间、培训方案、备品备件、出现紧急情况时的服务及应急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售后服务方案完整合理、可行性强,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得6分;

售后服务方案完整、可行性一般,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得4分;

售后服务方案基本完整、可行性较差,基本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得2分;

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得0分。

4.5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4.5.1评标委员会将出具评标报告,按综合得分高低次序排出名次,并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依据得分情况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

4.6开标后符合资格条件或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做出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六、定 标

1.中标结果公示

1.1评标委员会提出评标书面报告和推荐中标意见报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dggp.dg.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布中标结果,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

1.2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2.中标通知书

2.1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履约保证金

3.1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十日内须递交履约保证金(如提交履约保函的,时间延至合同签订之前),履约保证金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5﹪,否则采购人可拒签采购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由其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追究其责任。中标人应在汇入履约保证金时在汇款单备注中注明:中标通知书编号。中标人如在汇履约证保金时汇错账号或未按要求办理的作废标处理。如同一投标人多个包同时中标,须分别提交履约保证金。

3.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3.2.1履约保函:

(1)履约保函应是合法经营的银行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非东莞市范围内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必须附上当地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文件。履约保函的内容,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和采购合同的要求。履约保函应在采购合同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

(2)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投标人可以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依据广东省财政厅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2013】15号)和补充通知的文件精神:

(3)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依据广东省财政厅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2013】15号)和补充通知的文件精神以及《东莞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实施办法》(东财[2014]328)规定,各投标人可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前往与东莞市财政局签订合作框架的担保机构或金融机构进行融资贷款或信用担保。

东莞市政府采购融资业务合作协议银行机构或担保机构名单联系方式,可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查询(网址:http://dggp.dg.gov.cn/)。

3.2.2保证金:以银行转帐、电汇方式提交。中标人必须保证资金在签订合同前到帐(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十个日历日内,以银行收到为准)。

3.3中标人须将履约保证金的汇款凭证 (注明中标通知书编号)或履约保函(采购人注明原件已收到并盖章)用A4纸复印一式四份并加盖中标人的公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3.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

3.4.1中标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采购人可依法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4.2中标人在履行采购合同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条款,损害了采购人的利益,采购人可依法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5履约保证金退回:中标人在依法履行完毕采购合同后,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向采购人提交退回履约保证金申请(申请书格式可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网址:http://dggp.dg.gov.cn))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采购人公章)和履约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采购人收到中标(成交)供应商的退回履约保证金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在申请书上加具意见和办理履约保证金退回手续。

4.合同签订

4.1中标人与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4.2除采购人同意分包的项目内容外,中标人不能把中标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实施。

4.3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的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4“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5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将所签订的合同副本交至东莞市骏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备案。

5.中标服务费

5.1中标方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5.2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

5.3中标服务费的货币为人民币。

5.4中标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在报价中单列。

5.5中标服务费以转账或现金的形式支付。汇入账号:

户 名:东莞市骏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1102 1019 0010 0146 98

开户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胜和支行

6. 询问、质疑、投诉

6.1询问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6.2质疑

6.2.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6.2.2招标文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5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6.2.3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中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6.2.4投标人有质疑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质疑有效期限内将质疑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资料加盖公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逾期质疑无效。投标人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

6.2.5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者提供的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受理书面质疑书原件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对于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1.6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有效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6.3投诉

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诉。

7. 适用法律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及供应商进行的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8.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8.1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第3章 通用合同范本

(仅供参考)

210工程达标设备

合 同 书

(本格式编排在招标文件中,供投标人参考,投标时不需填写)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二○一七年 月 日

合 同 书

发包方(全称):东莞市公安局沙田分局(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210工程达标设备(采购编号: )招标的结果,以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充或澄清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各种书面承诺,并经双方协调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项目

1、乙方在投标书所列的系统及其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责任;

2、乙方完成在投标书中所列的系统及其设备、服务的全部承诺;

3、乙方在投标书中承诺的维护、保养服务。

二、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制造商、数量及交货时间

序号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制造商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货期

备注

金额合计

三、价格

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小写:¥)。

2、总价包括了货物购置费、安装调试费、运输费、售后服务费、各种税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的全部费用 (含一切必须的辅助材料费用)。

3、本合同价为固定不变价。

四、系统及其货物产地及标准

1、系统及其货物为 (填写制造商名称) 全新的(原装)产品(含零部件、配件、随机工具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

2、标准

本合同所指的系统及系统货物及服务应符合合同附件的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待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3、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

4、国内产品或合资厂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5、乙方应将所供物品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或证明、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

五、交货

1、合同签订后天内交货,并负责安装调试完毕,交付用户使用及验收。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六、包装、运输、保管

1、由乙方负责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货物包装且包装需为制造商原厂包装,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各种设备,需要提供装箱清单,按装箱清单验收货物)。

2、乙方负责将设备材料运到现场过程中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卸货(由采购人指定卸货地点)等费用计入合同总价。

3、设备在安装验收合格移交前由乙方保管。

七、索赔

设备在安装调试后未能达到乙方在投标书中所承诺的效果,经乙方一再努力仍未能达到投标效果的,甲方有权提出索赔,并可由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乙方重新安装、调试,直至达到要求为止,如甲方认为乙方实在无能力完成的,有权单方中止合同,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由乙方收回该货物的全套设备,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在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八、付款

双方签订合同后,十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供货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余款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支付(无息)。

九、其他服务

乙方为甲方提供下述免费服务:

1、提供各系统及其分项货物所必需的维修工具;

2、提供各系统及其分项货物的操作、维护手册;

3、为甲方培训操作维护人员。

4、凡设置了权限的产品,必须向建设方提供密码。

十、合同的转让和分包

1、本合同为总承包合同,不能以任何形式进行分包;

2、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如甲方发现乙方转包或分包证据,乙方立刻失去继续供货资格,乙方不得破坏现场与施工效果,甲方不再付款。

十一、安装与调试

1、安装所需工具设施物料由乙方自备、自费运到现场,完工后自费搬走。

2、调试:按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进行,分阶段进行调试。

3、设备的拆箱、安装、通电、调试等项工作由乙方负责,但要求在甲方的指定人员的参与下进行。调试的原始记录须经各方签字后作为验收的文件之一。

十二、验收

1、乙方应给出项目建设详细的验收方案,包括验收项目、验收标准,验收实施办法等,并在项目建设完成后提供完整的技术文档和测试报告。

2、设备到货验收

1) 甲方根据验收方案和实施办法,组织设备和人员进行测试和验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2) 开箱验收的所有设备、器材在开箱时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合同要求。

3) 拆箱后,乙方应对其全部产品、零件、配件、用户许可证书、资料、介质造册登记,并与装箱单对比,如有出入应立即书面记录,由乙方解决,如影响安装则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登记册作为验收文档之一。

4) 设备到货验收由监理单位组织,甲方和乙方派员参加。

5) 设备到货验收前,乙方应提供材料设备清单、设备原厂证明、产品合格证、材料自检证明、报关单(进口设备)等资料。

3、竣工验收

1) 系统调试结束并符合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标准后,乙方应提供一套完整的技术文档,申请组织验收。

2) 系统的竣工验收由甲方组织,验收组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乙方派员参加。

3) 验收由甲方、乙方及相关人员依国家有关标准、合同及有关附件要求进行。

4) 验收完毕由甲方及乙方在验收报告上签名。

十三、技术资料及配合条件

1、乙方应于验收后向甲方提供一式八份验收报告,负责技术文档的归纳、整理、提交,并提供完整的软、硬件技术资料。

2、乙方须无偿提供甲方所需的有关的一切资料。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将提供必要的配合及协调,如根据合同规定及时付款、及时签署有关确认证书、与乙方一起确认进场安装条件、提供安装调试所需的相关工作条件。

4、施工人所需的水电由甲方提供接口,用水用电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四、售后服务

1、所有货物均需提供包修、包退、包换等售后服务;

2、免费质保期:1年,即从验收交付之日起连续正常使用累计满1年(包括设备按原厂质保标准质保),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

3、质保期后针对设备出现的故障大小程度实行有偿或无偿服务,对需要更换的配件将以成本价提供;

4、质保期内乙方维修人员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现场,48小时内解决问题;

5、质保期对新更换的零部件须具有至少1年免费维护保质期;

6、在质保期内如有设备或部件发生故障而供应商不能在约定的响应时间内上门解决问题,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公司维修并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关维修费用及所造成其他的损失费用。

十五、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系统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系统款项总金额%的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系统,拒付系统的,甲方向乙方偿付系统款项总金额%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付系统,则每日按合同总额‰向对方偿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合同总额‰向对方偿付违约金。

十六、争议的解决

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

2、本合同发生的诉讼管辖地为东莞市有管辖权的法院。

3、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继续履行。

4、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十七、知识产权

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买方免受第三方提出侵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2、投标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

十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日以最后一个签字日为准。

十九、其它

1、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和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3、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4、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共 页,正本一式 份,合同双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其中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一份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递交。

附件:1、中标通知书

2、合同清单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第4章 用户需求书

用户需求书

一、采购项目需求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配齐配强公安民警、特勤队员的装备,有效提升公安部门的整体战斗力和防护能力,现需按标准为民警、特勤队员购置设备, 做好“210工程”建设。

二、采购货物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2.1、采购货物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项目

数量

单位

具体技术参数或功能要求

备注

1

网络安全设备

1

网络安全(包括以下项目)

分局

1.1

数据提取软件开发

1

提取存放软件开发

可以支持DB2、Firebird、Derby等应用,从数据库或文件中提取有用的数据或文件,再进行对数据或文件进行分类归档,可按级别进行查询及管理。

1.2

防火墙

1

网络安全:详见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分局

1.3

网闸

1

网络安全:详见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4

应用服务器

1

服务器:详见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分局

2

350M车台

5

350M车台:详见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3

隐蔽侦察取证设备

1

车钥匙拍照摄像取证器本产品结合DV、相机、录音笔功能三体合一,拍照具有防抖功能设计相关参数视频格式:AVI视频编码:M-JPEG视频分辨率:1920*1080视频帧率:30fps播放软件:操作系统自带或主流播放软件图片格式:JPG2560*1920图片:5M pix影响比例:4:3电池容量:450mAh工作时间:约160分钟充电电压:DC-5V

技术室

1

侦查包(含工具套装)技术参数彩色摄像机水平清晰度:480线最低照度: 0.3Lux of F1.2自动电子快门:1/50--1/100,000秒连续背光补偿功能:有黑白摄像机水平清晰度:520线最低照度:0.01LUX自动快门:1/50--1/100,000秒连续背光补充功能: 有工作电压: DC10V—DC17V电池容量:1500mAh电池寿命: ≥500次 电池冲放电保护: 有工作环境: 0℃-60℃ 充电时间:4小时

技术室

1

录音笔产品特点: 高清晰、低照度录像/照相 高速动态录影, 明暗环境瞬间适应 视频分辨率:1280x720/640x480/352x288 可选 照片分辨率:1280x720 先进的图像压缩技术,节省存储空间 移动侦测,自动录像 可连接电源,长时间监录单独录音功能 可以用作电脑摄像头,便携式优盘傻瓜式操作,一体化灯控指示 笔式设计,方便各种场合使用

技术室

4

猫眼反窥镜

4

通过防盗门上的猫眼,看屋内情况产品规格:颜色:黑色规格:7x18视场:9.3度 163M/1000M净重:65克 尺寸:85X30MM(特点:小巧)物镜镀膜:蓝膜近焦距离:1m出瞳直径:2.5mm出瞳距离:10.5mm镜身材料:合金 外包防震橡胶

技术室

5

投影设备

1

1.投影技术3LCD

2.0.63英寸显示芯片

3.4500亮度

4.3000:1对比度

5.扫描频率:水平15-92kHz

垂直50-85Hz

技术室

6

易制毒化学品快速检测箱

1

现场易制毒化学品检测本箱是提供给执法人员在现场快速检验在非法贩运中最常见的易制毒化学品,其阴性结果可以排除易制毒化学品的存在,但其阳性结果需送到有关实验室做进一步的确证分析。配置清单:A1试剂3支U试剂3支N试剂3支点滴板2块A2试剂3支V试剂3支蒸馏水3支PH试纸1本T1试剂3支W试剂3支压碎钳1把铝合金箱1个T2试剂3支Y1试剂3支剪刀1把T3试剂6支Y2试剂3支吸管50支

技术室

7

现场勘察辅助设备

2

现场勘察踏板(一箱6块)该产品主要用于勘查工作中对现场的保护,方便勘查人员进入现场,而不破坏现场痕迹、足迹等。踏板框架为不锈钢材质,板面为透明亚克力板,踏板下面有四个橡胶支撑点,具有防滑作用。每箱(铝合金箱)内含6块踏板和1条毛巾单块踏板尺寸:40×25cm最大承重:200kg

技术室

1

警务伸缩梯展开高度:3.8m收合高度:87cm底部宽度:47.5cm最大承重:不小于150kg材质:6001铝合金

技术室

2

物证周转箱

技术室

2

高空保险带

技术室

2

防滑防刺消防雨靴

技术室

8

现场勘察防护设备

8

半面式防毒防臭面具硅橡胶材料制成,弹性及密封效果比6002型半面式防毒防臭面具更好配备活性碳滤毒盒,可以防毒防臭,是法医进行尸体检验时理想的自我防护工具。 规格:7502型,硅胶

技术室

8

全面式防毒防臭面具硅橡胶材料制成,可以防护整个面部。配备活性炭滤毒盒,防毒防臭效果良好是法医进行尸体检验时理想的自我保护工具。

技术室

16

防护服技术指标:1、 厚度(mm) 0.34±0.052、扯断力(15kg/2.5㎝)大于经向:16纬向:143、伸长率(%)经向:16纬向:14化学性能1、抗毒芥子气纯度(95%36℃±1℃×130min)无渗透2、耐寒(-40℃×5min折叠180°)无裂纹3、耐酸碱(6N盐酸,6N硫酸,三合二溶液,36℃±1℃×1h)无裂纹4、耐汽油断裂(浸120#汽油经30s)无裂纹、不发粘5、热空气老化(140℃±2℃×8h)不粘、不脆

技术室

9

立体照相显微镜

1

提供优异的高质量图像、颜色和细节真实度。

机械精确度数十年免修护的功能,精确的控制聚焦系统,多种LED照明方式体系结合。

独特三种反射光技术提供各种各样的观察方式:从对象的结构层次到平面轮廓,从优选的照明获得最多的信息。

内置一款300万像素CMOS摄像头,方便观察拍摄,更可通过数据线连接电脑,另配有多种数据接口方便连接设备。

长寿命LED光源保证长久使用无需更换。

内置摄像头可以通过SD卡直接拍摄存储,也可以连接电脑通过LEICA专用软件拍摄、处理、测量、方便快捷。

技术指标:

镜体、支架、照明三位一体目镜:约10×20mm ,16×15mm

变倍比:4.4:1

放大倍率:8~35X(使用10×目镜)100mm工作距离

25000小时LED光源

内置300万像素CMOS

通过LAS软件可对图像观察、处理与简单数据测量

目镜筒60°仰角方便用户观察使用

技术室

10

专业502手印熏显柜

1

一、产品特点

1、选用高强度成型铝合金材料及5mm钢化玻璃组成的柜体,全方位透明可视,既美观又实用;

2、液晶显示屏上全部采用中文菜单,有运行提示菜单和即时状态显示,操作流程清晰明了;

3、选用进口高精度抗化学腐蚀湿度固态传感器,可保证长期使用时湿度检测数据一致性和精确性;

4、既可全自动熏显操作又可手动熏显操作;

5、内设加温加湿加热装置和辅助空气循环风扇装置,在微处理器精确控制下,既能精确控制熏显柜内的湿度和熏显剂加热器的工作温度又能保证检材熏显的均匀性;

6、自动加湿、熏显、空气净化时间01-99分可调;

7、熏显柜内有空气净化器,无需外接净化风管,工作环境选择更广;

8、有开机首次空气净化功能、自动运行空气净化功能和手动空气净化功能;

9、选用脱胶专业指纹熏显剂,颗粒细,熏显效果佳,箱体清洁,可视效果好;

二、技术参数

1、柜体结构:高强度成型铝合金材料及5mm钢化玻璃组成;

2、熏显运行控制:微处理器精确控制加温加湿熏显运行过程;

3、液晶显示屏显示:中文菜单,可显示当前柜内湿度、加热器温度、运行时间和每一步骤提示及运行状态显示;

4、操作模式:自动、手动和运行参数重置;

5、自动运行加湿、熏显、空气净化时间01-99分可调;

6、内置加温加湿加热器和辅助空气循环风扇;

7、柜内相对湿度控制:75%RH - 85%RH(±1.5%RH);

8、熏显试剂加热盘温度:120℃±1 ℃(温度可调);

9、内循环式空气净化器,有自动/手动空气净化运行功能,净化时间可调;

10、脱胶指纹熏显剂;

11、外形尺寸:约宽500×深490×高735 mm

12、工作尺寸:约宽450×深440×高510 mm,熏显空间:100立升

13、双层可移动载物架和双挂物横杆;

14、100型台式熏显柜电源:220V/50Hz 转 24V_

15、功率:100W

技术室

11

专业502手印熏显柜

1

一、产品特点

1、选用高强度成型铝合金材料及5mm钢化玻璃组成的柜体,全方位透明可视,既美观又实用;

2、液晶显示屏上全部采用中文菜单,有运行提示菜单和即时状态显示,操作流程清晰明了;

3、选用进口高精度抗化学腐蚀湿度固态传感器,可保证长期使用时湿度检测数据一致性和精确性;

4、既可全自动熏显操作又可手动熏显操作;

5、内设加温加湿加热装置和辅助空气循环风扇装置,在微处理器精确控制下,既能精确控制熏显柜内的湿度和熏显剂加热器的工作温度又能保证检材熏显的均匀性;

6、自动加湿、熏显、空气净化时间01-99分可调;

7、熏显柜内有空气净化器,无需外接净化风管,工作环境选择更广;

8、有开机首次空气净化功能、自动运行空气净化功能和手动空气净化功能;

9、选用脱胶专业指纹熏显剂,颗粒细,熏显效果佳,箱体清洁,可视效果好;

二、技术参数

1、柜体结构:高强度成型铝合金材料及5mm钢化玻璃组成;

2、熏显运行控制:微处理器精确控制加温加湿熏显运行过程;

3、液晶显示屏显示:中文菜单,可显示当前柜内湿度、加热器温度、运行时间和每一步骤提示及运行状态显示;

4、操作模式:自动、手动和运行参数重置;

5、自动运行加湿、熏显、空气净化时间01-99分可调;

6、内置加温加湿加热器和辅助空气循环风扇;

7、柜内相对湿度控制:75%RH - 85%RH(±1.5%RH);

8、熏显试剂加热盘温度:120℃±1 ℃(温度可调);

9、内循环式空气净化器,有自动/手动空气净化运行功能,净化时间可调;

10、脱胶指纹熏显剂;

11、外形尺寸:约宽660×深645×高1600 mm

12、工作尺寸:约宽600×深560×高1400 mm(500立升)

13、双层可移动载物架和双挂物横杆;

14、100型台式熏显柜电源:220V/50Hz 转 24V_

15、功率:100W

技术室

12

真空502手印熏显柜

1

一、产品用途:主要用于非渗透性客体潜在汗液印痕显现,尤其对折叠、揉皱的检材(如:胶带、塑料袋)内部的潜影疑难指纹显现的效果明显。

二、真空502熏显特点:1、真空状态下,水分子及汽化502分子自由扩散,指纹纹线更加均匀; 2、真空状态下,502胶与指纹的反应更加灵敏,指纹纹线更加清晰;

3、真空状态下,指纹熏显的背景更加干净。

三、产品特点:

1、采用7”彩色液晶触摸屏中文操作界面,一指触摸,智能直观和快捷;

2、采用自动熏显/手动熏显和熏显参数自行可修改模式,

3、采用先进技术的不锈钢 方形 真空熏显室,实现有效空间最大化,检材安置无障碍;

4、采用独创的浮动式柜门柔性闭合结构设计,既保证整体的密封性,也提高密封圈的使用寿命;

5、采用可脱卸式柜门密封圈设计,免除用户更换的烦恼;

6、采用夹膜防弹玻璃大尺寸观察窗,安全可靠,观察性高;

7、采用大功率低噪音2级真空泵,可缩短完成大空间抽真空运行时间;

8、采用外置式真空泵加油/卸油装置设计,免除更换真空泵油的不便;

9、采用内循环空气过滤装置设计,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性;

10、内置LED双侧照明装置,熏显效果观察更清晰;

11、内置加湿/熏显加热装置,可在微电脑智能控制下完成加湿和熏显功能;

12、有断电应急泄压阀,确保检材安全;

13、采用台式泵机一体化结构设计,熏显柜美观实用。

四、技术参数:

1、操作面板:7”彩色液晶触摸屏中文操作界面

2、操作模式:自动熏显/手动熏显模式,熏显参数自行可修改模式

3、真空熏显箱湿度控制:80%RH(可调)

4、熏显剂加热盘温度:120℃(可调)

5、方形结构、熏显器、横杆隔板、照明灯和湿度传感器组成熏显室,真空度:最高可达-950mbar

6、抽真空时间:约5分钟

7、有效熏显空间:约450x450x450mm (90升)

8、 观察窗尺寸:约430x430 mm

技术室

13

现场勘查光源

5

灯泡寿命:>50000小时

色温:7000K    

LED光源功率:12W

连续照明:5小时

重量:1.5KG

光照强度:≥1250LM

体积:约220X70mm

大范围照射:3米处圆光直径1米

工作电压:3A

电池类型:进口可充锂电池

电池容量:DC 14.4V4.5AH

光照均匀度:≥85%

充电输入电:AC110-240V@50/60HZ

充电时间:3小时+/-30分钟

配置:充电器、铝箱

技术室

14

台式多波段光源

1

1、整套设备配备100W独立紫光光源、蓝光光源、绿光光源 ,手柄式设计,每只光源亮度可调。

2、光源采用聚光方式,照射面积大。

3、光谱峰值:

A紫光光谱波长峰值波长405±8纳米。

B蓝光光谱波长峰值波长445±2纳米。

C绿光光谱波长峰值波长532±8纳米。

4、配7万毫安大容量航空可冲电锂电池.,使用时间3-6小时。

5、黄/橙/紫外护目观察眼镜。

6、设备配备相机用黄/橙滤色片。

7、设备具备风扇散热功能。

8、标准航空二孔充电接口。

9、配可直接连接220V市电连接充电器

技术室

15

立体足迹激光扫面分析仪

1

技术参数:

拍摄幅面:约336(L)×150(W)MM

外形尺寸:约350(L)×240(W)×160(H)MM

设备重量:约3.5KG

主屏规格:TFT 10.1寸,触摸屏带手写笔

产品架构:嵌入式硬件,具有全部知识产权

图像像素:不小于1500万

图像预览:全景预览模式,5帧/秒

图像存图:16秒

搜索灯:射程1.2米

辅助功能:指南针

电池容量:8AH

工作时长:约3小时

技术室

16

内窥镜

1

1、主机仅500g的重量,携带方便。配备高清晰5英寸液晶显示器,呈现的图像色彩真实而明亮;集成镜头操作控制系统,方便现场使用。具有录像和拍照功能,并可存储,标配4G SD存储卡;集众多特色于一身的视频内窥镜是内窥镜中最优产品;

2、镜头外径6mm,检测线长度达1.5米、可检测管径范围广;传感镜头部分具备两向弯曲功能,镜头弯曲角度:大于90°;镜头弯曲控制灵活,内部情况可一目了然。手柄使用非常轻巧自如。

3、内窥镜镜头部分采用高分辨率1/10英寸CCD成像,视角大,景深好,可自动聚焦。并可数字调焦;高清图像传感技术,提供超清画质,可清楚精确地反映被测物的静态图像和动态视频,并可保存到内存卡;

4、独创一体和分体设计。使用者即可将仪器组合成一体使用。也可将传感探头与主机分离式使用,随心所欲,全无束缚之感;主机和传感探头连接线采用四重屏蔽HDMI高清弹式数据线,保证数据的高清传输。

5、针对内窥镜检测作业流程所设计的影像编修工具,可针对所拍摄的影像图文件进行简易的后制处理作业。除基本的滤镜功能外,用户亦可藉由手动定义长度基准值来进行测量的工作以达成分析与检测的目的。

6、PMI系列内窥镜独家提供九宫格和四宫格两种内置网格模式供拍摄(拍照 / 录像)时辅助使用。

7、独特的照明装置.针对恶劣、黑暗的现场环境,首次嵌入应急照明装置,为工程应用人员在黑暗的工作环境中带来一盏明灯。超强光照度、亮度可7级调节,可清楚反应被测物各个方向上的静态图像和动态视频,保证检测的准确性。

8、插入管为不锈钢丝编织外护套,耐磨、防水、防油,耐轻微酸碱腐蚀;不锈钢丝编织4层管增加了导管的耐久性;合金钢探头,防磕、耐磨,增加了仪器的使用寿命;

9、采用内置式大容量锂电池电源供电使用。整体便携性好,显示控制与照明系统一体化设计;

10、整台仪器放置在一个小巧的设备箱内,运输携带方便;

技术室

17

枪弹物证安全柜

1

用于储存枪弹物证安全柜

外形尺寸: 约宽830×深4300×高1800 mm

技术室

18

工具痕迹检验配套设备

1

配置清单:硅橡胶1套, 撬棍1根, 试电笔1支, 笔录本1本,大号纸物证袋2个, 长波紫外灯1只, 断线钳1把, 耙子1把, 书写板夹1个, 中号纸物证袋5个, 照明放大镜1个, 钢丝钳1把, 折叠锹1把, 大分规1个, 小号纸物证袋5个, 军用指南针1个, 多功能钳1把, 筛子1个, 黑色记号笔1支, 防护眼镜1付, 50m警戒带1卷, 剥线钳1把, 玻璃刀1把, 红色记号笔1支, 防割手套1付, 5m卷尺1个, 活扳手1把, 剪刀1把, 中性笔1支, 耐酸碱手套1付, 50m卷尺1个, 大号一字螺丝刀1把, 美工刀1把, 铅笔1支, 汗布手套2付, 钢板尺1把, 中号一字螺丝刀1把, 手术刀柄1把, 铅笔刀1把, 毛巾1条, 游标卡尺1把, 小号一字螺丝刀1把, 手术刀片10片, 橡皮1块, 铝合金箱1只, 钢锯1把, 大号十字螺丝刀1把, 板刷1把, 小号塑料物证袋10个, 锯条10根, 中号十字螺丝刀1把, 铲刀1把, 物证标记牌50块, 折叠木锯1把, 小号十字螺丝刀1把, 大镊子1把, 物证标记号码1包, 斧头1把, 组合旋具1套, 小镊子1把, 大号塑料物证袋5个

技术室

19

文件专用打印机

1

产品类型:彩色激光打印机双面打印:自动双面打印网络打印:无线/有线网络打印处理器:800MHz标配内存:256MB接口类型:USB 2.0接口,内置快速以太网10/100Base-TX网络端口操作面板:液晶显示面板,3.0英寸直观的触摸屏控制面板,带有彩色图像显示功能纸张输出容量:100页出纸盒纸张输入容量:50张进纸盒,多用途纸盒 首页输出时间:黑白:仅需11.5秒,彩色:仅需13秒黑白打印速度:高达18页/分钟彩色打印速度:高达18页/分钟打印分辨率:600×600dpi最大月打印量:最高30000页

技术室

20

红外紫外线数码照相机

1

1.主机:数码单反相机可以感应180nm-1100nm波长光线,并能实时显示图像,拍摄存储技术。

a、数码单反相机,APS画幅

b、相机像素:1800万

c、取景模式:光学取景∕实时取景

d、影像感应器大小:22.5*15mm

e、LED显示屏:3.0英寸104万像素,触摸屏技术,可翻转可纯黑白技术处理.

f、最大分辨率:5472×3648

▲2、紫外石英镜头:78毫米,F=3.8

▲3、环形紫外灯:波长;254nm功率:≥8W光源寿命≥5000h,采用球积分环形暗室匀光设计。

▲4、长波紫外灯:波长;365nm功率:≥3W光源寿命≥5000h

5、红外光源:、波长850nm功率:≥3W光源寿命≥5000h

6、存储卡:16G 高速SD卡。

7、360°专业摄影三角架:采用球形云台,内置抗衡倾斜结构对照相机自重所造成的倾角自动补偿,而使其在任何倾角下保持稳定平衡,拍摄时能抗衡弯曲和拉伸。

8、紫外、红外滤光片:254nm、365nm、850nm、950nm

9、配置复杂背景下指纹图像处理软件、提供软件操作截图:

A.操作简单,界面友好。运行于常见的PC环境,包括Windows XP,Win7,Win8等,不增加原系统负担,插入USB接口,点击执行文件,即打开运行界面。

B.提供动态显示选择背景功能和常见图像处理功能,包括图像的缩放、旋转、反色、反转、预处理、增强对比度和保存等功能。

▲C.提供消除背景、理论修复、读取原图、裁剪、修复窗口、恢复原图、保存图像等选项,可对指纹图像作后续分析和应用,投标时须提供截图窗口图片作为证明文件。

▲D.处理时间低于二十秒。

技术室

21

人像组合设备

1

产品特点:

1、研制时间长,技术成熟

2、 开放性强,备有专用的建库程序

 本人像组合系统数据管理工具更丰富,开放性更好。可独立进行组像数据库的更新工作,删除无用的部件和加入所需的新部件,同时可根据本地特点新建数据库,这些都不需要非常专业化的知识,只需简单进行菜单操作即可。

3、功能丰富、操作简便4、图像输入方式灵活本人像组合系统支持扫描仪、数码相机的图像输入,也支持摄像机的图像输入。总的来说,本人像组合系统具有多模式(1种分类模式)、多功能(组像、修改、查询、数据库管理、执行外部程序)、多种输入方式的特点。

技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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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分析处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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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创建新图像。可对新图像的尺寸大小(宽度、高度)、数据类型(无符号字节型、16位无符号整型、16位带符号整型、浮点型)、图像类型(RGB、Gray)等设置,可自定义其RGB或亮度值。

2、支持对多种格式的视频和图片文件的读取,如cff、cog、avi、mp4、hcf、bmp、flv、jpg、cif、tif、wmv等;并可对图像和影像预览;可记录以前刚问过的文件。

3、作为电影文件打开,可将多帧连续的图片导入以影片方式播放,并可依据名称或时间进行正序、逆序排序,也可对图片删除挑选。

4、支持对多种格式的视频和图片文件的存储。可将影片保存为多帧连续的图片;保存为视频avi格式时,可设置帧率、视频制式。(考虑到视频录制帧率不同、播放快慢速度等,需对保存的avi视频格式直接设置帧率)

5、影片播放控制器,控制打开视频的播放。帧条显示当前视频的帧数及播放进度,支持对其放大、缩小、缩回、向左向右缩放;帧计算器显示正在播放的帧序列号;支持单次播放至影片起始和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