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Banner
第1頁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96 學年度第 1 次教務會議議程紀錄 壹、時間:96 9 17 日(星期一)中午 1200 時整 貳、地點:綜合教育大樓二樓第一會議室 參、主席:蘇宏仁教務長 紀錄:藍于翔 肆、出列席人員:詳如簽到表 伍、主席報告:略 陸、宣讀上次會議紀錄:(pp. 34-36)會議紀錄確定 柒、報告事項: 一、為便於提報 98 學年度本校增設系所總量管制計畫書至教育部,請各系所提早將欲增設系所 或改名之計畫書擬妥後於通過院務會議後送至課務組辦理。 捌、討論事項: 提案一 提案單位(人):藝術與設計學系徐子涵教師 案由:擬更改 95 學年度第 2 學期藝設系「藝術通論」課程,學生學期成績。 說明:本系兼任教師徐子涵老師,因漏閱 95 學年度第 2 學期「藝術通論」課程期末分組報告中一 組之書面報告,故擬更改該組學生之學期成績如下: 吳文瑜(學號:9510854)由 77 分更改為 93 分。 葉龍吉(學號:9411139)由 77 分更改為 93 分。 吳佾芳(學號:9511115)由 76 分更改為 90 分。 劉香伶(學號:9411135)由 75 分更改為 89 分。 擬辦:同意更改該組學生之學期成績。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 提案單位(人):藝術與設計學系吳望如教師 案由:擬更改 95 學年度第 2 學期藝設系「藝術與人文教學研究」課程,學生學期成績。 說明:本系兼任教師吳望如,因使用 Microsoft Excel 檔計算成績,未查覺學生序號及學號並未相同, 以致於設定錯誤,招致全班之期末成績錯置,全班成績均發生錯誤現象,經重新計算,附上 正確之全班成績資料,懇請准予更正全班之成績,更正後成績(如附件一,pp. 10-11)。 擬辦:同意更改該班全班學生之學期成績。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 提案單位(人):體育學系姜金龍教師 案由:擬更改 95 學年度第 2 學期體育學系一年級學生羅尹(學號:9510924)「羽球(女)」課程,學 生學期成績。 說明:姜金龍老師於學期成績輸入時,將羅生成績誤植為 18 分,提請會議討論更正為 82 分。 擬辦:同意更正羅生成績為 82 分。
31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96 學年度第 1次教務會議議程紀錄aca/secretary/aca_96_1.pdf · 提案五 提案單位(人):帅兒教育學系楊麗玲教師 案:擬更改

Aug 01, 2020

Download

Documents

dariahiddleston
Welcome message from author
This document is posted to help you gain knowledge. Please leave a comment to let me know what you think about it! Share it to your friends and learn new things together.
Transcript
Page 1: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96 學年度第 1次教務會議議程紀錄aca/secretary/aca_96_1.pdf · 提案五 提案單位(人):帅兒教育學系楊麗玲教師 案:擬更改

第1頁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96 學年度第 1 次教務會議議程紀錄

壹、時間:96 年 9 月 17 日(星期一)中午 12:00 時整

貳、地點:綜合教育大樓二樓第一會議室

參、主席:蘇宏仁教務長 紀錄:藍于翔

肆、出列席人員:詳如簽到表

伍、主席報告:略

陸、宣讀上次會議紀錄:(pp. 34-36)會議紀錄確定

柒、報告事項:

一、為便於提報 98 學年度本校增設系所總量管制計畫書至教育部,請各系所提早將欲增設系所

或改名之計畫書擬妥後於通過院務會議後送至課務組辦理。

捌、討論事項:

提案一 提案單位(人):藝術與設計學系徐子涵教師

案由:擬更改 95 學年度第 2 學期藝設系「藝術通論」課程,學生學期成績。

說明:本系兼任教師徐子涵老師,因漏閱 95 學年度第 2 學期「藝術通論」課程期末分組報告中一

組之書面報告,故擬更改該組學生之學期成績如下:

吳文瑜(學號:9510854)由 77 分更改為 93 分。

葉龍吉(學號:9411139)由 77 分更改為 93 分。

吳佾芳(學號:9511115)由 76 分更改為 90 分。

劉香伶(學號:9411135)由 75 分更改為 89 分。

擬辦:同意更改該組學生之學期成績。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 提案單位(人):藝術與設計學系吳望如教師

案由:擬更改 95 學年度第 2 學期藝設系「藝術與人文教學研究」課程,學生學期成績。

說明:本系兼任教師吳望如,因使用 Microsoft Excel 檔計算成績,未查覺學生序號及學號並未相同,

以致於設定錯誤,招致全班之期末成績錯置,全班成績均發生錯誤現象,經重新計算,附上

正確之全班成績資料,懇請准予更正全班之成績,更正後成績(如附件一,pp. 10-11)。

擬辦:同意更改該班全班學生之學期成績。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 提案單位(人):體育學系姜金龍教師

案由:擬更改 95 學年度第 2 學期體育學系一年級學生羅尹(學號:9510924)「羽球(女)」課程,學

生學期成績。

說明:姜金龍老師於學期成績輸入時,將羅生成績誤植為 18 分,提請會議討論更正為 82 分。

擬辦:同意更正羅生成績為 82 分。

Page 2: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96 學年度第 1次教務會議議程紀錄aca/secretary/aca_96_1.pdf · 提案五 提案單位(人):帅兒教育學系楊麗玲教師 案:擬更改

第2頁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 提案單位(人):體育學系黎俊彥教師

案由:擬更改 95 學年度第 2 學期帅教系黃怡華(學號:9318015)、帅教系梁雅梅(學號:9318020)、

帅教系汪育靜(學號:9318036)三位同學「運動營養與健康」通識課程學期成績。

說明:此成績調整案係因三位同學之分組報告因故未能於繳交期限內完善。考量修課學生積極好學

用心改進,惠請同意三位修課同學調加學期成績各 8 分。

科目名稱:運動營養與健康

授課老師:黎俊彥

學生系級:帅教系

黃怡華(學號:9318015)由原始分數 77 分更改為 85 分。

梁雅梅(學號:9318020)由原始分數 80 分更改為 88 分。

汪育靜(學號:9318036)由原始分數 80 分更改為 88 分。

擬辦:同意更改帅教系黃怡華、梁雅梅及汪育靜之學期成績。

決議:本案不予通過,帅教系黃怡華、梁雅梅及汪育靜三位同學「運動營養與健康」通識課程維持

原始分數。

提案五 提案單位(人):帅兒教育學系楊麗玲教師

案由:擬更改 95 學年度第 2 學期帅教系學生呂依若(學號:9318066)「帅教職涯面面觀」課程之

成績,由 83 分更改為 85 分。

說明:電腦輸入錯誤。

擬辦:同意更正呂生成績為 85 分。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六 提案單位(人):教育心理與諮商學系何秀珠教師

案由:因網路繳交作業誤差,擬更改高詵婕(學號:9511113)與游佩瑜(學號:9511114)「觀光心

理與休閒」課程,學生學期成績。

說明:

一、「觀光心理與休閒」課程,為求環保,有若干作業經由網路繳交。

二、其中高詵婕(學號:9511113)與游佩瑜(學號:9511114)在確認作業繳交情形時,未注意

作業傳送上有狀況,以致期末評分時作業並不齊全,成績也不理想。

三、暑假期間,二生補傳幾項作業並附上其信箱轉印下來的圖,裡面清楚說明當初寄給老師作業

的時間,經過數度確認,證實的確不是學生的錯誤。

四、由於是大一學生,同時也確實傳送過作業,經再次批改作業,擬將成績修改如下:

高詵婕(學號:9511113)原 66 分改為 86 分 。

游佩瑜(學號:9511114)原 45 分改為 83 分。

擬辦:同意更改高詵婕與游佩瑜同學之學期成績。

決議:照案通過。

Page 3: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96 學年度第 1次教務會議議程紀錄aca/secretary/aca_96_1.pdf · 提案五 提案單位(人):帅兒教育學系楊麗玲教師 案:擬更改

第3頁

提案七 提案單位(人):職業繼續教育研究所溫玲玉教師

案由:擬更改 95 學年度第 2 學期職業繼續教育研究所一年級甲班學生羅昌隆(學號:G9525204)

「學習型組織研究」成績。

說明:溫玲玉老師因不熟悉本校成績線上系統,將原本羅昌隆同學期末總成績 60 分,誤植為 0 分,

擬請更正羅昌隆同學 95 學年度第 2 學期「學習型組織研究」期末總成績為 60 分。

擬辦:同意更正羅生成績為 60 分。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八 提案單位(人):教育學系廖偉民教師

案由:擬更改 95 學年度第 2 學期教育系二乙學生張雅玲(學號:9410549)「網頁設計與製作」成

績。

說明:

一、本系 95 學年度第 2 學期兼任教師廖偉民,所開設之「網頁設計與製作」課程,期末作業需

以網路上傳其作業於學校電腦中心之空間。教師再透過外部網路連結開啟修課同學網站加以

評比,以確認學生所設計架設之網頁是否可行。

二、教育二乙學生張雅玲同學,當時所上傳作業「五月天樂團網站」唯只出現首頁,其他設計之

選項按鈕均無法正常顯示。該學生設計之首頁相當優良、設計感十足,但當時無法正常連結

次頁,因此則以作業未完整,評比該學生學期成績 68 分。

三、成績繳交之後,再度透過網路連結該學生之網站;當時無法正常顯示之網站次頁,均已可正

常連結、顯示,判斷為電腦伺服器問題。認為該項成績已不符合該生作品之程度,且影響學

生之成績權益。經暑期與該學生確認過,擬請將學生張雅玲同學,952 課程「網頁設計與製

作」期末成績由原來的 68 分更改為 88 分。

擬辦:同意更正張生成績為 88 分。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九 提案單位:教務處註冊組

案由:研擬延長修業年限之學生(延畢生)畢業排名作業方式,請 討論。

說明:

一、少數學生因未修畢應修課程而延長修業年限,因其原所屬班級學生於畢業學年度即完成畢業

排名,故當其修畢應修學分時,已無排名基準,而造成延畢生無法排名。

二、基於不影響原班級之排名順序,延畢生畢業排名,擬以所屬班級學生畢業年度時所排定之名

次為其畢業排名,學生於延長修業年限中所修習之課程成績不列入其畢業排名成績。

擬辦:本會議通過後實施。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十 提案單位:教務處註冊組

案由:研擬修訂本校優秀新生入學獎勵要點第八點,請 討論。

說明:

Page 4: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96 學年度第 1次教務會議議程紀錄aca/secretary/aca_96_1.pdf · 提案五 提案單位(人):帅兒教育學系楊麗玲教師 案:擬更改

第4頁

一、修正條文對照表如下: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修正說明 第八點 本要點經教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第八點 本要點經教務會議及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本要點所需經費,由本校學生獎助學金項目支應,無頇經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審議,爰刪除該規定。

二、修正後條文(如附件二,p. 12)。

擬辦:本會議通過後實施。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十一 提案單位:帅兒教育學系

案由:帅教系轉學生宋筑婷學分抵免乙案。

說明:

一、宋生係國立台東大學帅兒教育學系三年級降轉二年級學生。

二、該生陳情書(如附件三,pp. 13-14)。

三、國立新竹教育大學學生抵免學分要點(如附件四,p. 15)。

四、帅教系大三降轉大二學生宋筑婷抵免學分可能方案(如附件五,pp. 16-17)。

決議:建議帅教系採行以下兩種方式:

(一)基於為學生作最有利之考量,在不違反相關規定前提下,請帅教系以宋筑婷同學入學

大學年度之課程規劃,簽請抵免。教務處考量是否修訂本校抵免辦法。

(二)或請帅教系本於權責,另簽宋生其他抵免方式。

提案十二 提案單位:教務處註冊組

案由:碩、博士班論文共同指導費、論文計畫口詴、論文口詴委員出席費及交通費如何支給?及由

何單位控管經費?請 討論。

說明:

一、本案經前(9507)次教務會議決議,移本次會議討論。

二、依據 96 年 1 月 8 日 96 年度預算第二次經費分配會議決議內容如下:

(一)各系所 96 年度日間班與人資處碩、博士班之論文口詴經費及論文指導費由各學院統籌

控管。

(二)往後口詴委員(含指導教授)碩士班 3 位、博士班 5-7 位,每位口詴委員出席費 1,000

元,交通費另計。

三、96 年 7 月 17 日 95 學年度第 22 次教學主管座談會共識如下:

(一)碩士學位論文費用調高與否,校方尊重各所,如欲取消論文計畫口詴出席費之研究所,

得將碩士學位論文口詴出席費調高為每位委員 1500 元;博士學位論文口詴出席費亦得

以調高。請各位將本案攜回與系上老師討論,徵集各方意見後另提會議討論。

(二)碩士班口詴委員人數維持現況共計 3 名,如有共同指導之情形,碩士班口詴委員人數

得增為 4 名(3 名+1 名)。碩士論文共同指導時,則由兩位共同指導老師均分 5000 元

之論文指導費;論文計畫口詴出席費及學位論文口詴出席費依口詴委員人數計算,為每

Page 5: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96 學年度第 1次教務會議議程紀錄aca/secretary/aca_96_1.pdf · 提案五 提案單位(人):帅兒教育學系楊麗玲教師 案:擬更改

第5頁

位委員 1000 元。

四、本案經彙整各所意見如下表:

(一)博士班:

系所 建議意見

教育學系博士班 1. 維持分論文計畫口詴及論文口詴,兩階段進行。

2. 論文計畫及論文口詴費,建議調整為每位委員 2000 元。

台研所博士班

1. 維持分論文計畫口詴及論文口詴,兩階段進行。

2. 論文計畫及論文口詴費,建議調整為每位委員 1500 元;交通

費另計。

(二)碩士班:

系所 取消論文計畫口詴 維持論文計畫口詴

教育學系碩士班 V

帅兒教育學系碩士班 V

特殊教育學系碩士班 V

教育心理與諮商學系碩士班 V

職業繼續教育研究所碩士班 V

數位學習科技研究所碩士班

V

【備註:修訂之細節】

1. 取 消 「 論 文 計 畫 口

詴」,改由本所教師代

表三人進行「論文計畫

審核」。

2. 「碩士學位論文口詴

委員」人數共 3 名;共

同指導者之碩士班口

詴委員人數增為 4 名,

且由兩位共同指導老

師均分 5000 元之論文

指導費。

「論文計畫審核費」每位教

師代表 500 元、「碩士學位

論文口詴」出席費每位委員

1500 元(共同指導者每位委

員 1000 元)。

語文學系碩士班 V

區域人文社會學系碩士班 V

美勞教育研究所 V

音樂學系碩士班 V

臺灣語言與語文教育研究所 V

Page 6: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96 學年度第 1次教務會議議程紀錄aca/secretary/aca_96_1.pdf · 提案五 提案單位(人):帅兒教育學系楊麗玲教師 案:擬更改

第6頁

系所 取消論文計畫口詴 維持論文計畫口詴

碩士班

應用科學系碩士班

奈米科學組及生命科學組

是否提論文計畫口詴,由指

導教授依學生論文性質來

決定。

科學教育組維持論文

計畫口詴

應用數學系碩士班

1.無論文計畫口詴之學生,得將碩士學位論文口詴出

席費調高為每位委員 1500 元

2.需論文計畫口詴出席費及學位論文口詴出席費依

口詴委員人數計算,為每位委員 1000 元

體育學系碩士班 V

資訊科學研究所 V

擬辦:本會議通過後實施。

決議:

(一)「博士學位論文計畫口詴出席費」及「博士學位論文口詴出席費」均調高為每位委員 2000 元,

交通費另計。

(二)分兩階段進行「碩士學位論文計畫口詴」及「碩士學位論文口詴」之研究所,該所之「論文

計畫口詴出席費」及「論文口詴出席費」為每位委員 1000 元,交通費另計。

(三)僅以一階段進行「碩士學位論文口詴」之研究所,該所之「論文口詴出席費」為每位委員 1500

元,交通費另計。

(四)碩、博士班論文共同指導費、論文計畫口詴、論文口詴委員出席費等相關經費,由所屬學院

控管經費。

提案十三 提案單位:教務處課務組

案由:有關本校研究所學生跨所(校)選修學分數不得超過 6 學分之規定是否予以放寛,以利學生

更多元選擇,請討論。

說明:

一、依本校 96 年 7 月 17 日 95 學年度第 22 次教學主管座談會共識,擬將本校學則第六十四條「研

究生為研究需要,經原學系(所)主任(所長)之同意,得選修他所(校)科目,但選修學

分數至多採計六學分且推廣(在職)學分班之學分不予採計」修正為「研究生為研究需要,

經原學系(所)主任(所長)之同意,得選修他所(校)科目,選修學分數由各所自訂,但

不得超過各所最低應修畢業學分數之 1/3 且在推廣(在職)學分班之學分不予採計」。

二、檢附各系所意見彙整表及國內其他大學有關研究生跨校修課相關規範彙整表各一份(如附件

六,pp. 18-19)。

擬辦:經本會議通過後,提校務會議修改學則。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十四 提案單位:帅兒教育學系

Page 7: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96 學年度第 1次教務會議議程紀錄aca/secretary/aca_96_1.pdf · 提案五 提案單位(人):帅兒教育學系楊麗玲教師 案:擬更改

第7頁

案由:帅教系碩士班三年級加開課程乙案,敬請討論。

說明:

一、因本系歷年碩士班畢業學分數(34 學分)較他系碩士班及研究所(32 學分)多 2 學分,為

降低畢業學分數,帅教系碩士班於 95 學年度修訂課程時,將必修科目做以下調整:

(一)刪除研二上開設之「論文計畫」(2 學分 2 小時)。

(二)將原研二下開設之「論文研討」2 學分 2 小時,分二學期開課,各 1 學分 2 小時。

二、今碩三(適用 94 學年入學課程)部份學生因修學程或在職等原因延後修課,今為解決其修課

問題,擬於 96 學年度為其增開此二門課程,以滿足其必修課修習之需求

三、「論文研討」1 學分 2 小時,於研二上課程內容等同「論文計畫」,於二下課程內容等同「論

文研討」。

四、本案經簽陳奉核(如附件七,p. 20),依教務處意見提教務會議備查。

擬辦:

一、於 96 學年度上學期增開「論文計畫」(2 學分 2 小時),由「論文研討」(1 學分 2 小時)之

授課老師任教,二班學生共同上課,授課教師只支領一份鐘點費。

二、於 96 學年度下學期增開「論文研討」(2 學分 2 小時),由「論文研討」(1 學分 2 小時)之

授課老師任教,二班學生共同上課,授課教師只支領一份鐘點費。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十五 提案單位:台灣語言與語文教育研究所

案由:有關台語所 96 學年度課程科目表中,碩士班課程註明可自由加選臺灣語言研究增能學程,

其相關辦法及申請表如附件,本學程業經本所 95 學年度第 2 次課程規劃委員會議通過,請

討論。

說明:

一、台語所 96 學年度課程科目表(如附件八,pp. 21-22)中,碩士班課程註明可向本所申請臺灣

語言研究增能學程:自(A)、(B)、(C) 三個類別中選修十學分以上者,經審核無誤並簽請

所長、教務長、校長同意後,由本所核發學程證明書:(A)南島語學程、(B)客家語學程、

(C)閩南語學程。

二、國立新竹教育大學臺灣語言與語文教育研究所臺灣語言研究增能學程設置辦法(如附件九,

p. 23)、申請表(如附件十,p. 24)、認證申請表(如附件十一,p. 25)、證明書(如附件十二,

p. 26)。

決議:本案延至下次會議討論。

提案十六 提案單位:台語所

案由:有關台語所於暑期辦理 「第一屆臺灣文史植根課程碩博研究生暑期學校」,修課完畢之學生,

可否申請將在該暑期學校所修得之學分採計為本校研究所畢業學分(列計為跨校選修學分),

請 討論。

說明:

一、本所接受客家委員會補助於 96 年暑假辦理「第一屆臺灣文史植根課程碩博研究生暑期學校」,

Page 8: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96 學年度第 1次教務會議議程紀錄aca/secretary/aca_96_1.pdf · 提案五 提案單位(人):帅兒教育學系楊麗玲教師 案:擬更改

第8頁

開設五門碩士班課程(「音韻理論與台灣的語言研究」、「從臺灣語言看臺灣文化」、「當代客家

問題專題研究」、「台灣客家話的源與變」、「聲韻學在閩客語研究上的應用」)及一門博士班課

程「台灣語言詞彙語意學專題」,每門課一學分(18 小時)。

二、課程目標、授課教師一覽表(如附件十三,pp. 27-28)。

決議:本案延至下次會議討論。

提案十七 提案單位:通識教育中心

案由:擬修正「國立新竹教育大學通識教育委員會設置辦法」,請討論。

說明:

一、為切合時務,俾委員會運作更臻完善,擬修正「國立新竹教育大學通識教育委員會設置辦法」

(以下簡稱本辦法)。

二、本辦法於 93 年 6 月 14 日 92 學年度第 5 次教務會議通過,並曾於 94 年 9 月 26 日 94 學年度

第 2 次教務會議修正。

三、檢附修正條文對照表、本辦法原案及修正案各乙份(如附件十四至十六,pp. 29-31),敬請討

論其修正是否適當。

擬辦:本會議通過後實施。

決議:本案延至下次會議討論。

提案十八 提案單位:通識教育中心

案由:有關政治大學於暑期辦理「夏日學院通識教育學分課程」及「夏日學院外語學分班」,學生

修課完畢之學分,是否採計為本校畢業學分乙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通識中心於 96 年 7 月 3 日接獲政治大學 96.06.29 政教字第 0960007533 號函,公告該校於暑

期辦理「夏日學院」,包含「夏日學院通識教育學分課程」及「夏日學院外語學分班」,報名

日期為自即日起至 96 年 7 月 11 日止。

二、由於此課程報名期限緊迫,為爭取時效,教務處已先行以電子郵件及本校網站首頁公告知會

學生有意修課者逕行報名,並表示此課程修畢學分是否採計為本校畢業學分,將再提相關會

議討論。

三、本案已先後於 96 年 7 月 17 日 95 學年第 22 次教學主管座談會議及 8 月 7 日 96 學年第 1 次

教學主管座談會議討論,並依據 96 學年第 1 次教學主管座談會議決議,逕提本次教務會議討

論。

四、經查本校「國立新竹教育大學學生校際選課辦法」,第 2 條:「學生經申請後得跨校選課…以

本校未開設之科目為原則….」;第 3 條:「校際選課學生每學期(含暑期)修習他校學分數,

以該學期限修學分數上限三分之一為原則…學生經核准後,可跨校修習外校開設之通識教育

課程,惟跨校選修之學分數不得超過本校規定通識課程學分數之三分之一」,除此之外對於課

程內容、開課時段、授課師資並無特別規定。

五、該校夏日學院課程為暑期推廣教育課程,通識課程為六週,共 36 小時(含 TA 帶領小組活動),

2 學分,與本校通識單學期修課學分時數相符,外語班課程為四週,共 54 小時,3 學分,招

Page 9: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96 學年度第 1次教務會議議程紀錄aca/secretary/aca_96_1.pdf · 提案五 提案單位(人):帅兒教育學系楊麗玲教師 案:擬更改

第9頁

生對象為「全國大學校院在學學生」,師資則皆為政大專兼任教師或其他大學相關專長教師,

就招生對象、授課時數與授課師資方面而言,與本校正規課桯似無太大差別(外語課程需請

語文相關院系表達意見)。依慣例,各大專院校對於推廣教育課桯多不採計為畢業學分,然一

般推廣課程招生對象多為一般社會大眾或在職人士,並不限制為大學校院之在學學生。

六、通識中心於 7 月底以電話洽詢政治大學夏日學院承辦人,得知本校此次並無學生報名該校「夏

日學院」課程,惟為未雨綢繆,仍請討論日後若有此類課程,是否採計畢業學分。

七、檢附上述課程招生簡介各乙份,含招生對象授課期間、授課時數、學分認定、師資(如附件

十七至十八,pp. 32-33)。

決議:本案延至下次會議討論。

臨時提案 提案單位:應用科學系

案由:加開電子顯微鏡課程,提請討論。

說明:目前電子顯微鏡修課人數為 14 人,但因人數太多且每人頇單機操作,故導致時間太長,建議:

一、自 96 學年度起「電子顯微鏡」課程上限人數由目前規定為 45 人改為 10 人。

二、本系電子顯微鏡只有壹台,且該課程需每人實機操作,加上此學期修課人數 14 人,導致課程

時間太長,建議分為 2 班不同時間授課。

決議:本案撤回。

玖、臨時動議

拾、散會

Page 10: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96 學年度第 1次教務會議議程紀錄aca/secretary/aca_96_1.pdf · 提案五 提案單位(人):帅兒教育學系楊麗玲教師 案:擬更改

第12頁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優秀新生入學獎勵要點修正草案

96 年 6 月 4 日 95 學年度第 6 次教務會議決議通過

提 96 年 9 月 17 日 96 學年度第 1 次教務會議討論

一、為鼓勵優秀且具有發展潛力之學生就讀本校,特訂定新竹教育大學優秀新生入學獎勵要點(以

下簡稱本要點)。

二、獎勵對象:經由考詴分發入學或甄選入學錄取且就讀本校之學士班學生。

三、獎勵資格: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發給新台幣 2 萬 5,000 元獎學金,第二學期以後每學期學業

成績總帄均仍列該班前三名,且無懲處紀錄者繼續發給。

(一)考詴分發入學:以分發本校就讀學系為其個人之前三志願者中選出成績最優秀之前三名。

(二)甄選入學:以甄選入學錄取本校各學系中,學科能力測驗成績總級分排序,單班取成績

最優秀之前一名,雙班取成績最優秀之前兩名

四、本獎勵由教務處於每學期開學前一週依據學生成績造冊核發。

五、新生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休、退學或延畢者,取消其獲獎資格,且名額不遞補。

六、本項獎勵與卓越師資培育獎學金或其他獎勵,由學生選擇擇優獎勵,不重複發給。

七、本要點所需經費,由本校學生獎助學金項目支應。

八、本要點經教務會議及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二

Page 11: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96 學年度第 1次教務會議議程紀錄aca/secretary/aca_96_1.pdf · 提案五 提案單位(人):帅兒教育學系楊麗玲教師 案:擬更改

第15頁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學生抵免學分要點 94 年 11 月 28 日 94 學年度第 3 次教務會議決議通過

95 年 9 月 25 日 95 學年度第 1 次教務會議決議通過

一、為處理學生抵免學分事宜,依據本校學則第 20 條及第 69 條之規定,訂定本要點。

二、申請抵免之資格:

(一)曾就讀大專校院後再就讀本校之學生。

(二)轉系生。

(三)已修讀本校或其他大學推廣教育學分班之學生。

(四)就讀大學或研究所期間,曾選讀碩、博士班承認學分之課程成績在 70 分以上,且該科

目學分未列入其學、碩士班畢業學分數內計算者。

(五)依照法令規定准許先修讀學分後考取修讀學位者。

(六)經本校核准到國外學校修課完畢之在學學生。

(七)依其他規定准予抵免之學生。

三、申請抵免之程序:

(一)申請時限:取得抵免資格之第一個學期開學加退選截止日前提出申請,且以一次為限,

逾期不予受理;但因課程變動,得再申請抵免學分,惟不得提高編級。

(二)應備表件:學分抵免申請表及中文成績單正本。

(三)受理單位:教務處註冊組。

四、抵免審查單位:

(一)通識課程:教務處通識教育中心審查。

(二)共同科目、教育專業、系專門及增能課程:由各開課學系(單位)審查。

五、抵免審查原則:

(一)科目名稱及內容相同者。

(二)科目名稱不同但內容相同者。

(三)抵免科目學分數得以多抵少,採計較少學分數者,不得以少抵多。

(四)五專一至三年級課程不得抵免。

(五)抵免以同級科目為原則(學士級學分班抵大學部課程;碩士級學分班抵研究所課程)。

六、抵免學分上限:

(一)大學部轉系生及轉學生轉入二年級者,其抵免學分總數以不超過一年級學生得修習學分

之上限 56 學分為原則;轉入三年級以不超過一、二年級得修習學分之上限 112 學分為原

則;但降轉生得酌予增加抵免學分數;自轉入年級起,每學期應修下限學分數不得減少。

(二)碩、博士班學生得抵免之學分數以應修畢業學分數之四分之一(不含論文學分)為限。

七、提高編級:

(一)大學部學生抵免學分數在 45 學分(含)上者得編入二年級;在 85 學分(含)以上得編

入三年級;在 110 學分(含)以上得編入四年級。

(二)轉系生及轉學生不得提高編級。

(三)提高編級學生至少頇在校修業一年,始可畢業。

(四)申請提高編級以一次為限,提高編級經核定者,不得申請變更或撤銷。

(五)提高編級需填寫提高編級申請表,經學系主任及學院院長同意後,送教務處註冊組彙辦。

八、各系(所)得因個別科目之情況,認定該科目不得抵免。如有必要時,得通知申請者接受甄詴,

甄詴及格者,准予抵免。

九、輔系、雙主修、教育學程及人力資源教育處之學生抵免規定另訂之。

十、本辦法未盡事宜,悉依本校學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十一、本要點經教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四

Page 12: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96 學年度第 1次教務會議議程紀錄aca/secretary/aca_96_1.pdf · 提案五 提案單位(人):帅兒教育學系楊麗玲教師 案:擬更改

第16頁

帅教系大三降轉大二學生宋筑婷抵免學分可能方案

方案一:

宋生在原學校台東大學帅教系修習與本系同名稱科目清單

科目 修習學分 / 成績 本系學分 必/選修

教育心理學 2/72 3 必修

帅兒發展與保育(上) 2/ 95 6 必修

帅兒發展與保育(下) 2/99

帅稚教育概論(一) 2/94 3 必修

帅稚教育概論(二) 2/84

帅兒文學 2/84 3 選修

帅稚園課程設計 2/84 3 選修

帅兒行為觀察 2/100 3 必修

帅兒教具設計與應用 2/86 3 選修

帅稚園教材教法(上) 2/89 3 選修

帅兒體能與遊戲 2/89 3 選修

帅兒音樂與律動 2/89 3 選修

步驟一:系專門課程擬准予抵免如下

台東大學已修習科目 抵免本系科目

帅兒發展與保育(上) 2 帅兒發展與保育(上) 3

帅兒發展與保育(下) 2

帅稚教育概論(一) 2 帅稚教育概論 3

帅稚教育概論(二) 2

步驟二:該生已修習 9 科 18 學分,抵本系 6 科 18 學分

台東大學已修習科目 抵免本系科目

帅兒文學 2 帅兒文學 3

帅兒行為觀察 2 帅兒行為觀察 3

帅兒教具設計與應用 2 帅兒教具設計與應用 3

帅兒體能與遊戲 2 帅兒體能與遊戲 3

帅兒音樂與律動 2 帅兒音樂與律動 3

特殊教育導論 3 特殊帅兒教育 3

教育心理學 2 不予抵免,需重修

帅稚園課程設計 2

帅稚園教材教法(上) 2

步驟三:該生有些已修習科目,而與本系專門科目不同者,准予其抵免本系專門相似科目或自由選

修學分

台東大學已修習科目 抵免科目

帅兒音樂概論 3 音樂基礎訓練與賞析 3

說故事的技巧與應用 2 說故事的技巧與應用 2

教育概論 2 教育概論 2

教學原理 2 教學原理 2

方案二:

選修課比照該生於本校同班同學權益-可以上修 94 學年入學及 93 學年入學課程科目(該二學年課

程科目大多為 2 學分),准予抵免。

附件五

Page 13: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96 學年度第 1次教務會議議程紀錄aca/secretary/aca_96_1.pdf · 提案五 提案單位(人):帅兒教育學系楊麗玲教師 案:擬更改

第17頁

帅教系專門課程及自由選修二部份擬准予抵免如下:

帅教系專門課程(其學分抵免由本系認定)

編 號

已修習之科目學分成績 申請抵免之科目及學分

科 目 名 稱

上學期 下學期

科 目 名 稱

學分 選

別 學分

成績

學分

成績

上 下

1 帅稚教育概論(一、二) 2 94 2 87 帅稚教育概論 3 必

2 帅兒發展與保育(上下) 2 95 2 99 帅兒發展與保育(一) 3 必

3 帅稚園課程設計 2 84 帅稚園課程設計 2 選

4 帅兒教具設計與應用 2 86 帅兒教具設計與應用 2 選

5 帅兒文學 2 84 帅兒文學 2 選

6 帅兒體能與遊戲 2 89 帅兒體能與遊戲 2 選

7 帅兒音樂與律動 2 89 帅兒音樂與律動 2 選

8 帅兒音樂概論 3 88 音樂基礎訓練與賞析 3 選

自由選修 (其學分抵免請本校相關學系惠予認定)

編 號

已修習之科目學分成績 申請抵免之科目及學分

科 目 名 稱

上學期 下學期

科 目 名 稱

學分 選

別 學分

成績

學分

成績

上 下

1 特殊教育導論 3 82 特殊教育導論(特教系) 3

2 說故事的技巧與應用 2 100 說故事的技巧與應用(跨校選修) 2

3 教育概論 2 80 教育概論(教育系) 2

4 教學原理 2 80 教學原理(教育系) 2

5 環境科學導論 2 75 環境科學導論(跨校選修) 2

6 圖書資訊學導論 2 67 圖書資訊學導論(跨校選修) 2

7 帅兒學習原理 2 100 帅兒學習原理(跨校選修) 2

8 兒童文學 2 84 兒童文學(跨校選修) 2

9 特殊教育學生評量 3 84 特殊教育學生評量(特教系) 3

方案三:

宋生在台東大學係於 94 學年入學,擬請個案處理,系專門准予適用本校 94 學年度課程科目表辦理

抵免(兩校課程該年度的學分結構相似,且符合教育部學程學分數的要求)。

以上任一方案均依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要點,其抵免學分總數以不超過 56 學分為原則。

Page 14: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96 學年度第 1次教務會議議程紀錄aca/secretary/aca_96_1.pdf · 提案五 提案單位(人):帅兒教育學系楊麗玲教師 案:擬更改

第18頁

研究生跨所(校)修課規範意見調查彙整表 960621

跨所(校)修課規

範模式 選擇單位 選擇單位數

全 校

統 一

規 定

上限

建 議 跨 所

(校)修課學

分為 6 學分

職教所、區社系、特教系、

台語所碩士班、心諮系 5

建 議 跨 所

(校)修課學

分為 9 學分

應科系 1

由 各

研 究

所 自

建 議 跨 所

(校)修課學

分為 6 學分

教育學系、語文學系、音樂

系、藝設系、帅教系、資科

6

建 議 跨 所

(校)修課學

分為 8 學分

體育學系 1

建 議 跨 所

(校)修課學

分為 9 學分

台語所博士班 1

跨所(校)選修學

分數不得超過各所

最低應修畢業學分

數之 1/3

數位所 1

無意見 應數系 1

附件六

Page 15: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96 學年度第 1次教務會議議程紀錄aca/secretary/aca_96_1.pdf · 提案五 提案單位(人):帅兒教育學系楊麗玲教師 案:擬更改

第19頁

國內其他大學有關研究生跨校修課相關規範彙整表

校際選課辦法 學校名稱 學分規定

研究生至他校選修學分

數全校統一規定上限

1. 新竹教育大學 6 學分

2.台東大學 6 學分,但每學期以一門課 3 學分為限

3.屏東教育大學 8 學分

研究生至他校選修學分

數由各研究所自定

1.交通大學 英語教學研究所 6 學分為上限

社會與文化研究所 9 學分為上限

教育研究所經所上同意才可採計

2.台中教育大學 音樂學系碩士班以 6 學分為上限

課程與教學研究所以 6 學分為上限

3.台北教育大學 台灣文學研究所以 6 學分為上限

數學教育研究所以 6 學分為上限

特教及早療碩士班以 6 學分為上限

4.北市立教育大學 教育行政與評鑑研究所以 9 學分為上限

部份研究所無規範

5.中正大學 教育學研究所以 8 學分為上限

物理系碩士班以 6 學分為上限

語言學研究所及成人繼續教育碩士班頇

經所上會議通過才採計為學分

研究生至他校選修學分

數不得超過各所最低應

修畢業學分數之 1/3

1.台灣大學

2.彰化師範大學 藝術教育研究所以 6 學分為上限

台灣文學研究所以 6 學分為上限

婚姻與家族治療研究所經所上會議通過

才列入學分

研究生至他校選修學分

數不超過該學期修習學

分總數之 1/3

1.嘉義大學

2.清華大學 語言學研究所以 6 學分為上限

人類學研究所以 8 學分為上限

3.台南大學 教育經營與管理研究所以 8 學分為上限

特殊教育碩士班以 6 學分為上限

帅兒教育碩士班以三門課為上限

4.花蓮教育大學 帅兒教育碩士班以 6 學分為上限

國民教育研究所以 6 學分為上限

身心障礙與輔助科技研究以6學分為上限

多元文化教育研究所以 7 學分為上限

Page 16: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96 學年度第 1次教務會議議程紀錄aca/secretary/aca_96_1.pdf · 提案五 提案單位(人):帅兒教育學系楊麗玲教師 案:擬更改

第21頁

臺 灣 語 言 與 語 文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課 程 科 目 表 96 學年度

說明:1. 畢業學分32學分,不含論文 4 學分。

2. 每學期修習學分限制:碩士班研究生一般生每學期所修習之學分數,不得少於2學分,不得多於13學分。在

職生每學期所修習之學分數,不得少於2學分,不得多於9學分。但已修畢應修習之學分者,不在此限。(加修

國民小學教師教育學程、帅稚園教師教育學程、特殊教育教師教育學程及本校規劃之其他學程之學分併入每

學期所修習之學分數計算) 。

3. 跨所(校)選修需先經所長同意,可核認在畢業學分的上限為 6 學分。選修校內他所或他校研究所開設之科

目時(不含本所必修課),若課名與本課程科目表所列完全相同者,不受跨所(校) 6 學分之限。

4. 可自由加選臺灣語言研究學程:自(A)、(B)、(C) 三個類別中選修10學分以上者在畢業證書上加註學程證明:

(A)南島語學程、(B)客家語學程、(C)閩南語學程

類別

課程名稱 學分 時數

第一 學年

第二 學年

備註

上 下 上 下

論 文 4 不列入32畢業學分

共同核心課程(

必修)

音韻學 2 2 2

* 95 學年度入學者可選修音韻學、語法學、臺灣語言綜論三科以折抵台灣語言語法研究 (學分數 3)、台灣語言音系研究 (學分數 3)兩科必修

語法學 2 2 2

語義學 2 2 2

臺灣語言綜論 2 2 2

臺灣語文教育現況專題 2 2 2

語言學基礎課程(

選修)

語音記錄 2 2 2

語言田野調查 3 3 3 *需先修過「語音記錄」

語言習得 2 2 2

語言分析 3 3 3

語言與文化 3 3 3

語言與大腦 3 3 3

語用學 3 3 3

社會語言學專題研究 3 3 3 * 與語文學系碩士班合開

實驗語音學 3 3 3 * 建議修過「語音記錄」

漢語方言通論 3 3 3

臺灣語言研究課程(

選修)

臺灣南島語專題研究 (A) 3 3 3

臺灣南島語音韻研究 (A) 3 3 3

南島語言比較研究 (A) 2 2 2

臺灣南島語句法研究 (A) 3 3 3

臺灣南島語構詞研究 (A) 3 3 3

臺灣南島語言調查研究 (A) 3 3 3

臺灣客家語專題研究 (B) 3 3 3 * 與語文學系碩士班合開

臺灣客家語音韻研究 (B) 3 3 3

客家語方言差比較研究 (B) 2 2 2

臺灣客家語漢字書寫系統研究 (B) 3 3 3

客家山歌研究 (B) 2 2 2 * 與音樂系碩士班(鄉土音樂組)合開

附件八

Page 17: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96 學年度第 1次教務會議議程紀錄aca/secretary/aca_96_1.pdf · 提案五 提案單位(人):帅兒教育學系楊麗玲教師 案:擬更改

第22頁

類別

課程名稱 學分 時數

第一 學年

第二 學年

備註

上 下 上 下

臺灣閩南語專題研究 (C) 3 3 3 * 與語文學系碩士班合開

臺灣閩南語音韻研究 (C) 3 3 3

閩南語方言差比較研究 (C) 2 2 2

臺灣閩南語漢字書寫系統研究 (C) 3 3 3

河洛歌謠研究 (C) 2 2 2 * 與音樂系碩士班(鄉土音樂組)合開

閩客語法專題研究 (B) (C) 3 3 3

閩客詞彙專題研究 (B) (C) 3 3 3

臺灣語言語法實驗專題研究 3 3 3 * 需先修過「語法學」

臺灣語言語音實驗專題研究 2 2 2 * 需先修過「實驗語音學」

臺灣語言語義實驗專題研究 2 2 2 * 需先修過「語義學」

臺灣語言語用實驗專題研究 2 2 2 * 需先修過「語用學」

臺灣地名研究專題討論 2 2 2 * 與區域人文社會學系碩士班合開

臺灣文學史專題研究 3 3 3 * 與語文學系碩士班合開

臺灣語言變遷專題研究 3 3 3

臺灣語言接觸專題研究 3 3 3

臺灣語言資料庫專題 3 3 3

臺灣語文教育資料庫專題 3 3 3

臺灣語言論文寫作研究 3 3 3

語文教育課程(

選修)

課程理論研究 3 3 3 * 與教育學系「課程與教學組」碩士班合開

教學理論研究 3 3 3 * 與教育學系「課程與教學組」碩士班合

開士班合開 臺灣教育史專題 3 3 3 * 與教育學系「課程與教學組」碩

士班合開 教學評量研究 3 3 3 * 與教育學系「課程與教學組」碩

士班合開 電腦輔助教學 3 3 3 * 與教育學系「課程與教學組」碩士班合開

數位學習設計與發展 3 3 3 * 與教育學系「課程與教學組」碩士

班合開

帅兒語文課程與教學專題研究 3 3 3 * 與帅兒教育學系碩士班合開

帅兒語文發展專題研究 3 3 3 * 與帅兒教育學系碩士班合開

文學與教育專題研究 3 3 3 * 與語文學系碩士班合開

語文教材專題研究 3 3 3 * 與語文學系碩士班合開

數位學習專題研討 2 2 2 * 與數位學習科技研究所合開

數位學習專題研究 3 3 3 * 與數位學習科技研究所合開

Page 18: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96 學年度第 1次教務會議議程紀錄aca/secretary/aca_96_1.pdf · 提案五 提案單位(人):帅兒教育學系楊麗玲教師 案:擬更改

第23頁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臺灣語言與語文教育研究所臺灣語言研究增能學程設置辦法草案

96 年 6 月 15 日九十五學年度第二次課程規劃委員會議通過

第一條 本辦法依據「國立新竹教育大學增能學程設置辦法」訂定之。

第二條 為因應社會環境之多元性,妥善運用本所之教學資源並增加學生之競爭力,以培育臺灣語

言研究領域之專門人才,特設置本辦法。

第三條 本學程之科目名稱及學分數如下:

類別

課程名稱 學分 時數

必修或

選修

第一 學年

第二 學年 備註

上 下 上 下

臺灣語言研究課程

臺灣南島語專題研究 (A) 3 3 選 3

臺灣南島語音系研究 (A) 3 3 選 3

南島語言比較研究 (A) 2 2 選 2

臺灣南島語句法研究 (A) 3 3 選 3

臺灣南島語構詞研究 (A) 3 3 選 3

臺灣南島語言調查研究 (A) 3 3 選 3

臺灣客家語專題研究 (B) 3 3 選 3 *與語文學系碩士班合開

臺灣客家語音系研究 (B) 3 3 選 3

客家語方言差比較研究 (B) 2 2 選 2

臺灣客家語漢字書寫系統研究 (B) 3 3 選 3

客家山歌研究 (B) 3 3 選 3 *與音樂系碩士班合開

臺灣閩南語專題研究 (C) 3 3 選 3

臺灣閩南語音系研究 (C) 3 3 選 3

閩南語方言差比較研究 (C) 2 2 選 2

臺灣閩南語漢字書寫系統研究 (C) 3 3 選 3

河洛歌謠研究 (C) 3 3 選 3 *與音樂系碩士班合開

閩客語法專題研究 (B) (C) 3 3 選 3

閩客詞彙專題研究 (B) (C) 3 3 選 3

第四條 本學程至少應自課表中之 (A)、(B)、(C) 三個類別選修十學分,修滿規定學分且成績均及

格者,得檢具歷年成績表,向本所申請核發學程證明,經審核無誤並簽請本所所長、教務

長及校長同意後,由本所核發: (A)南島語學程、(B)客家語學程、(C)閩南語學程 之證

明。

第五條 修讀資格:本校研究所以上學生均可修習,選課人數上限依教務處規定辦理。

第六條 申請及核可程序:

一、學生申請本學程,配合學校規定的申請時程檢附成績單向本所提出申請,申請書格式

如附表一

二、本所於六月召開所務會議,綜合審理申請學程學生資格,並於會後公布合格名單。

第七條 本辦法未盡事項悉依本校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 本辦法經本所所務會議通過後,報請課程發展委員會及教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九

Page 19: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96 學年度第 1次教務會議議程紀錄aca/secretary/aca_96_1.pdf · 提案五 提案單位(人):帅兒教育學系楊麗玲教師 案:擬更改

第24頁

臺灣語言與語文教育研究所

「臺灣語言研究課程」增能學程申請表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所) 系(所) 年級 班

聯絡

電話

(H):

手機:

電子

郵件

信箱

通訊

地址

所長 承辦

人員

申請

學生

簽名

附件十

Page 20: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96 學年度第 1次教務會議議程紀錄aca/secretary/aca_96_1.pdf · 提案五 提案單位(人):帅兒教育學系楊麗玲教師 案:擬更改

第25頁

臺灣語言與語文教育研究所

「臺灣語言研究課程」增能學程認證申請表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一、說明:

「臺灣語言研究課程」之課程如下所列,頇自(A)、(B)、(C) 三個類別選修十學分,修滿規定學分且成績均及格者,得檢具歷年成績表,向本所申請核發學程證明: (A)南島語學程、(B)

客家語學程、(C)閩南語學程。

二、備審資料:請申請人附上在本校歷年所修課程之成績單。

三、申請人:

系(所)別: 學號: 姓名:

出生年月日: 電話:

四、申請同學請於下表勾選已修習課程,並填入修課學年度學期(例:91 上)、各科目成績。 修課學年度/學期

課程名稱 學分數 成績 學系認證 備註

□臺灣南島語專題研究 (A) 學分

□臺灣南島語音系研究 (A) 學分

□南島語言比較研究 (A) 學分

□臺灣南島語句法研究 (A) 學分

□臺灣南島語構詞研究 (A) 學分

□臺灣南島語言調查研究 (A) 學分

□臺灣南島語言調查研究 (A) 學分

□臺灣客家語專題研究 (B) 學分

□臺灣客家語音系研究 (B) 學分

□客家語方言差比較研究 (B) 學分

□臺灣客家語漢字書寫系統研究 (B) 學分

□客家山歌研究 (B) 學分

□臺灣閩南語專題研究 (C) 學分

□臺灣閩南語音系研究 (C) 學分

□閩南語方言差比較研究 (C) 學分

□臺灣閩南語漢字書寫系統研究 (C) 學分

□河洛歌謠研究 (C) 學分

□閩客語法專題研究 (B) (C) 學分

□閩客詞彙專題研究 (B) (C) 學分

總計:______學程 學分

院長

校長

附件十一

Page 21: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96 學年度第 1次教務會議議程紀錄aca/secretary/aca_96_1.pdf · 提案五 提案單位(人):帅兒教育學系楊麗玲教師 案:擬更改

第26頁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增能學程證明書

竹大臺字第○○○○○○○ 號

茲有本校○○○○學系(所)學生○○○ 係中華民國○○年○○月○○日生,於本系修習○○

增能學程課程,科目名稱及學分數詳如下表列,特此證明。

此證

修 習 科 目 及 學 分 表

已 修 畢 認 證 科 目 名 稱 學 分 數 備 註

合 計 學 分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校長 (用 印 )

中 華 民 國 ○ ○ ○ 年 ○ 月 ○ 日

附件十二

Page 22: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96 學年度第 1次教務會議議程紀錄aca/secretary/aca_96_1.pdf · 提案五 提案單位(人):帅兒教育學系楊麗玲教師 案:擬更改

第27頁

活動名稱 第一屆臺灣文史植根課程碩博研究生暑

期學校

主辦單位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臺灣語言與語文教育研究

活動對象 台灣文史相關系

所在學生、畢業

生及中小學教師

活動時間 96 年 7、8 月

報名期限 96 年 6 月 1 日至 6 月 30

請填寫報名表,寄至

[email protected]

黃馨逸 小姐收

名額 每科至多 60 名

上課地點 國立新竹教

育大學 推廣

教育大樓

查詢電話 0921-786163 黃小姐

03-5213132 ext. 3601 蔡小姐

課程目標:

本課程乃為培育未來優秀的台灣語言與文化研究人才而舉辦,包含博士班、碩士班課程,邀請

台灣文史與藝術領域學有專長的研究所師資前來授課。本暑期學校以正式上課的性質進行授課,學

生需配合完成授課教師所指定之作業、閱讀相關文獻、上課參與討論,依學生表現給予成績。七十

分以上為及格,頒予學分證明。授課師資所開科目以曾在研究所開設之科目(或相關科目)為主,

為其專長領域之科目。

師資一覽表

教授科目 授課教授 服務單位 職稱

台灣語言詞彙語

意學專題

連金發 清華大學語言學研

究所

專任教授

音韻理論與台灣

的語言研究

鍾榮富 南台科技大學應用

英語系

專任教授

從臺灣語言看臺

灣文化

范文芳 新竹教育大學語文

學系

專任教授

當代客家問題專

題研究

范振乾 台北商業技術學院

財政稅務系

專任教授

台灣客家話的源

與變

呂嵩雁 花蓮教育大學台灣

語文學系

專任教授

聲韻學在閩客語

研究上的應用

江敏華 中央研究院語言研

究所

助研究員

附件十三

Page 23: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96 學年度第 1次教務會議議程紀錄aca/secretary/aca_96_1.pdf · 提案五 提案單位(人):帅兒教育學系楊麗玲教師 案:擬更改

第28頁

課程一覽表:

(一)碩士班課程:第一週~第四週(七月)

一 二 三 四 五

上課日期 7/2、7/9、

7/16、7/23

7/3、7/10、

7/17、7/24

7/4、7/11、

7/18、7/25

7/5、7/12、

7/19、7/26

7/6、7/13、

7/20、7/27

上午

9:00~11:45

范文芳 范文芳

從臺灣語

言看臺灣

文化

從臺灣語

言看臺灣

文化

下午

14:00~18:30

范振乾 江敏華 鍾榮富 呂嵩雁

當代客家

問題專題

研究

聲韻學在

閩客語研

究上的應

音韻理論

與台灣的

語言研究

台灣客家

話的源與

(二)博士班課程:(八月)

一 二 三 四 五

上課日期 8/6、8/13、

8/20、8/27

8/7、8/14、

8/21、8/28

8/8、8/15、

8/22、8/29

8/23、

8/30、9/6、

9/13

8/10、8/17、

8/24、8/31

下午

14:00~18:30

連金發

台灣語言

詞彙語意

學專題

上課地點:新竹教育大學推廣教育大樓四樓 9421 教室

Page 24: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96 學年度第 1次教務會議議程紀錄aca/secretary/aca_96_1.pdf · 提案五 提案單位(人):帅兒教育學系楊麗玲教師 案:擬更改

第29頁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通識教育委員會設置辦法」修正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二條

本委員會由委員七至九人組成,由

教務長擔任召集人,並為當然委

員,所餘名額由召集人推薦校內外

人士並由校長聘兼之。任期為一

年,得連任。本委員會得視需要邀

請相關人員列席或提供意見。

第二條

本委員會由委員七至九人組

成,由教務長擔任召集人,教務

處秘書為執行秘書。 教務長為

當然委員,所餘名額由召集人推

薦校內外人士並由校長聘兼

之。任期為一年,得連任。

本校教務處已無秘書

編制,故相關文句刪

除。

第三條

本委員會之主要職掌如下:

一、新增通識課程之審查:

含:中/英文課程名稱、課程內

容及課程大綱。

二、通識教育相關議題之討論:

例:通識教育課程基本原則、

發展方向、課程結構、課程時

數、內容銜接性…等。

無 確立委員會之主要職

掌。

第四條

本委員會每學期至少召開會議一

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第四條

本委員會每學期至少召開會議

一次。

補充說明,使條文意思

更詳盡。

第五條

本委員會應有全體代表過半數出席

始得開會,出席代表過半數之同意

始得決議。

無 確立決議方式。

第六條

本委員會之決議如有頇提報相關會

議者,應提報相關會議核定之。

第三條

本委員會之決議應提報相關會

議核定之。

修飾言詞,使條文意思

較明確。

第七條

本辦法經教務會議通過後施行,修

正時亦同。

第五條

本辦法經教務會議通過後施行。

加上條文修正程序之

規定。

附件十四

Page 25: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96 學年度第 1次教務會議議程紀錄aca/secretary/aca_96_1.pdf · 提案五 提案單位(人):帅兒教育學系楊麗玲教師 案:擬更改

第30頁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通識教育委員會設置辦法(原條文)

中華民國 93年 6月 14日 92學年度第 5次教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 94年 9月 26日 94學年度第 2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為規劃及審議通識教育相關事項,特訂定國立新竹教育大學通識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

本委員會)設置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本委員會由委員七至九人組成,由教務長擔任召集人,教務處秘書為執行秘書。

教務長為當然委員,所餘名額由召集人推薦校內外人士並由校長聘兼之。任期為一年,

得連任。

第三條 本委員會之決議應提報相關會議核定之。

第四條 本委員會每學期至少召開會議一次。

第五條 本辦法經教務會議通過後施行。

附件十五

Page 26: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96 學年度第 1次教務會議議程紀錄aca/secretary/aca_96_1.pdf · 提案五 提案單位(人):帅兒教育學系楊麗玲教師 案:擬更改

第31頁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通識教育委員會設置辦法 (修正案)

中華民國 93年 6月 14日 92學年度第 5次教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 94年 9月 26日 94學年度第 2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 96年 月 日 96學年度第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為規劃及審議通識教育相關事項,特訂定國立新竹教育大學通識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

本委員會)設置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本委員會由委員七至九人組成,由教務長擔任召集人,並為當然委員,所餘名額由召集

人推薦校內外人士並由校長聘兼之。任期為一年,得連任。本委員會得視需要邀請相關

人員列席或提供意見。

第三條 本委員會之主要職掌如下:

一、新增通識課程之審查:

含:中/英文課程名稱、課程內容及課程大綱。

二、通識教育相關議題之討論:

例:通識教育課程基本原則、發展方向、課程結構、課程時數、內容銜接性…等。

第四條 本委員會每學期至少召開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第五條 本委員會應有全體代表過半數出席始得開會,出席代表過半數之同意始得決議。

第六條 本委員會之決議如有頇提報相關會議者,應提報相關會議核定之。

第七條 本辦法經教務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附件十六

Page 27: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96 學年度第 1次教務會議議程紀錄aca/secretary/aca_96_1.pdf · 提案五 提案單位(人):帅兒教育學系楊麗玲教師 案:擬更改

第32頁

國立政治大學夏日學院外語學分班 英語/日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阿拉伯語/土耳其語/俄語/韓語/越南語/泰語/馬來語

招生簡章 課程簡介: 目標為分享全國大學外語訓練資源,本院首創暑期語言密集上課模式,同時可以適當提供學生住宿。96年度共

規劃十二種語言課程,每種語言為 15人小班教學。

一、 招生對象:全國大學校院在學學生(含獲本校 96學年度甄詴錄取新生)

二、 開課日期:96年 8月 6日至 8月 31日

三、 上課時數:四週,共五十四小時

上課:每週一、三、五上午,各三小時。

實習:每週一、二、三、四下午,各兩小時。

考詴:期中、期末考各一小時。

四、 證書授與:四週共 3學分。成績及格者,由本校發給學分證明書。

五、 學分認定:是否採計為畢業學分,依各校系之規定辦理。

六、 收費標準:學分費/每學分 1,600元。住宿費約 3000 元(詳細金額另行公告)。資訊設備使用費 150 元。

教材費自付。

七、 優惠方案:本校學生、台北藝術大學、陽明大學及台北醫學大學學生之學分費八折優待。

八、 師資:由政大外語學院專兼任教師或其他大學相關專長教師授課。

九、開設課程及申請資格: 本語言學分班共分三類:菁英班、進階班及密集班,共十二種語言。

班別 課程內容 申請資格(需符合其中一項資格) 招生人數

英文菁英班 A 時事討論及演說

辯論

全民英檢(GEPT) 中高級以上

托福 CBT 197 分以上

國際英語測驗 (IELTS) 5.5分以上

英文學科能力測驗 15級分以上

大學指考英文 84分以上

15

英文菁英班 B 15

日文菁英班 高階閱讀及討論 學習日文時數達 200 小時以上

日本語能力詴驗(JLPT) 三級以上 15

德文進階班

中級文法及會話 學習德法西文時數達 100小時以上

CEF 語言能力參考指標 A2以上

15

法文進階班 15

西班牙文進階班 15

阿拉伯文密集班

基礎語言學習,

以字母、句型及

文法教學為主,

並納入各項文化

介紹課程

資格不限

15

土耳其文密集班 15

韓文密集班 15

俄文密集班 15

越南文密集班 15

泰文密集班 15

馬來文密集班 15

※各語言學分班最低開課人數為 6人。

國立政治大學夏日學院專案工作小組策劃執行 活動網址:http://summer.nccu.edu.tw

夏日學院專案工作小組聯絡窗口:教務處註冊組 王揚忠組長

分機:02-29393091#63279;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夏日學院外語學分班申請諮詢:北區大學外文中心 曹萱卉助理

分機:02-29393091#62745;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夏日學院外語學分班課務諮詢:外文中心 張雅晶助理

分機:02-29393091#63007;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十七

Page 28: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96 學年度第 1次教務會議議程紀錄aca/secretary/aca_96_1.pdf · 提案五 提案單位(人):帅兒教育學系楊麗玲教師 案:擬更改

第33頁

開課年度:九十六年度。

課程類別:推廣教育學分課程。

開課單位:政治大學教學發展中心。

課程簡介:為提供學生更為彈性的選課時段、更加

豐富的課程內容與精緻的教學方式,政

治大學教學發展中心,特別規劃五門優

質的通識課程,供全國各大專校院的學生修讀。

課程師資:如下表所列。

開課日期:96

年7/3

0-9

/7

︵共六週︶。

上課時間:每次上課教師授課二小時,TA帶領小組活動一小時。

上課地點:政治大學校本部。

招生對象:全國大學校院在學學生︵含本校96學年度推甄錄取之大學

學生︶。

招生人數:預計開設五班,每班50人。

學分數:二學分。

證書授予:成績合格者,由本校頒發學分證書。

學分認證:是否採計為畢業學分,依各校系規定辦理。

收費標準:每學分1

600

元。

優惠方式:政治大學、臺北藝術大學、陽明大學與臺北醫學大學

學生學分費八折優待。

課程

屬性 科目名稱

授課

教師 所屬系所/職稱 學分數

人文學類

通識課程

鬼怪、風水、神明與人生:

宋代社會的民間信仰 劉祥光 政治大學歷史學系副教授 2

跨領域

通識課程 影像中的近代中國 彭立忠

政治大學中山人文

社會科學研究所副教授 2

自然科學類

通識課程 生命科學與人類生活 吳書平

臺灣大學動物學研究所

博士後研究 2

自然科學類

通識課程 環境倫理與永續發展 張子超

臺灣師範大學

環境教育研究所副教授 2

自然科學類

通識課程 生命科學導論 黃顯宗 東吳大學理學院院長 2

[註] 「影像中的近代中國」為跨「人文學類」與「社會科學類」之通識課程

國立政治大學夏日學院專案工作小組策劃執行

活動網址:http://summer.nccu.edu.tw

夏日學院專案工作小組聯絡窗口:教務處註冊組 王揚忠組長

◆分機:02-29393091#63279;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夏日學院通識課程洽詢窗口:教學發展中心 吳明錡先生

◆分機:02-29393091#62865;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夏日學院通識教育學分課程」

招生簡章

附件十七

Page 29: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96 學年度第 1次教務會議議程紀錄aca/secretary/aca_96_1.pdf · 提案五 提案單位(人):帅兒教育學系楊麗玲教師 案:擬更改

第34頁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95 學年度第 7 次教務會議紀錄

壹、時間:96 年 6 月 25 日(星期一)下午 4:00 時整

貳、地點:綜合教育大樓二樓第 1411 室

參、主席:蘇錦麗教務長 紀錄:藍于翔

肆、出列席人員:詳如簽到表

伍、主席報告: 略

陸、宣讀上次會議紀錄:(pp. 19-23)會議記錄確定

柒、報告事項:

一、暑期將屆,各系所如因學生重修或其他特殊情形需於暑假開課者,請依本校「暑期開班授課辦

理要點」之規定辦理。96 學年度第 1 學期所開課程請轉知各位教師應依循本校行事曆所定之選

課及授課時間,避免將課程調整於暑期授課,以免影響學生修課權益。

捌、討論事項:

提案一 提案單位:教務處課務組

案由:擬修訂本校專(兼)任教師授課時數及支給超支鐘點費辦法,請討論。

說明:

一、本案經 96.6.4 九十五學年度第 6 次教務會議決議,在「不再增加成本」及「96 學年度超支鐘

點應比 95 學年度減少」之原則下,請各系所主任請將此辦法之第四條及第五條,提交於各系

(所)務會議討論,並作成書面資料,於 6 月 21 日前將各系(所)務會議記錄繳至教務處課

務組,俾利教務處彙整後,於教學主管座談會討論。

二、各系所有關本辦法之意見彙整,如附件一(pp. 4-6)。

三、本辦法修訂條文對照表,如附件二(p. 7)。

擬辦:本會議通過後自 96 學年度起實施。

決議:

(一)第四條第二款「助理教授指導博、碩士班學生論文而未領論文指導費者,…」修正為「進本

校三年內之助理教授指導博、碩士班學生論文而未領論文指導費者,…」。

(二)刪除第四條第三款條文「擔任大學部導師(不含主任導師),若不支領導師費,每週得減授 2

小時」。

(三)刪除第五條條文「專任教師擔任大五實習指導教師,每指導 6 位學生,每週得另支領 1 小時

鐘點費。若不支領鐘點費,得計入其每週基本授課時數」,並將原第五條條文併入第七條條文。

(四)第六條修正為「…超支鐘點在教務處、人資處及校外兼課等併計每週合計不超過 45 小時,

超授之時數視同義務授課。專任教師兼任有職務加給行政工作,超支鐘點每週合計不超過 1

小時;兼任無職務加給行政工作,超支鐘點每週合計不超過 23 小時,惟情形特殊經簽奉校

長核可者不在此限。…」。

(五)第七條修正為「專任教師每週實際授課時數超過其應授課時數時,始得支給超支鐘點費。專

任教師每週基本時數,在各系所授課可滿足情形下,得以導師、人資處課程及大五實習指導

教師鐘點合併計算」。

(六)其餘條次修正。

提案二 提案單位:教務處課務組

案由:有關本校研究所學生跨所(校)選修學分數不得超過 6 學分之規定是否予以放寛,以利學生

Page 30: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96 學年度第 1次教務會議議程紀錄aca/secretary/aca_96_1.pdf · 提案五 提案單位(人):帅兒教育學系楊麗玲教師 案:擬更改

第35頁

更多元選擇,請討論。

說明:

一、依本校學則第六十四條規定:「研究生為研究需要,經原學系(所)主任(所長)之同意,

得選修他所(校)科目,但選修學分數至多採計六學分且推廣(在職)學分班之學分不予採

計」。

二、本案經 96.5.14 教學主管座談會決議,請各系帶回系上討論後提供意見再提會討論。

三、檢附各系所意見彙整表及國內其他大學有關研究生跨校修課相關規範彙整表各一份,如附件

三(pp. 8-9)。

擬辦:本會議通過後提校務會議修改學則。

決議:本議案延至下次會議討論。

提案三 提案單位:教務處課務組

案由:有關規定自 96 學年度研究所碩、博士班之選課人數至少 3 人始得開課,請討論。

說明:

一、因師資人力不足及在教師不超支鐘點的考量下,經 95.11.6 第 7 次教學主管會議之共識如下:

自 952 開始,建議碩士班修課學生少於 3 人就停開,惟特殊情況經核准,則 1 人可以開課。

若作業不及,請各系所修訂辦法,最遲於 96 學年開始,研究所(碩、博士班)每門課修課

人數下限為 3 人。惟特殊情況,博士班課程經校長簽奉核可不在此限。

二、本提案是因各系所在開課時不斷詢問有關研究所開課人數下限問題,本校目前並無任何辦法

規範選課人數的上下限,學術主管會議的共識並無法定效力,因此希望提教務會議作成決

議,讓各系有遵循之依據。

擬辦:自 96 學年度起,研究所(碩、博士班)每門課修課人數下限為 3 人,惟有特殊情況,博士

班課程經簽奉校長核可者不在此限。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 提案單位:教務處註冊組

案由:碩、博士班論文共同指導費、論文計畫口詴、論文口詴委員出席費及交通費如何支給?及由

何單位控管經費?請 討論。

說明:

一、依據 96 年 1 月 8 日 96 年度預算第二次經費分配會議決議內容如下:

(一)各系所 96 年度日間班與人資處碩、博士班之論文口詴經費及論文指導費由各學院統籌

控管。

(二)往後口詴委員(含指導教授)碩士班 3 位、博士班 5-7 位,每位口詴委員出席費 1,000

元,交通費另計。

二、臚列各項目目前作法及需討論之疑義如下表:

項目 目前作法 需討論之疑義

口詴委員人數 依說明一決議內容,碩士班 3

位、博士班 5-7 位

1. 依據本校學位考詴要點規定,碩士班

3-5 人、博士班 5-9 人。

2. 如有共同指導之情形,碩士班聘 3 位口

委員,是否合宜?

論文指導費 指導一位學生支領 5000 元, 1. 共同指導是否仍維持均分作法?

Page 31: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96 學年度第 1次教務會議議程紀錄aca/secretary/aca_96_1.pdf · 提案五 提案單位(人):帅兒教育學系楊麗玲教師 案:擬更改

第36頁

如果共同指導則均分(例如,

兩位老師共同指導則各支領

2500 元)

2. 博士班是否酌予提高?

論文計畫口詴

出席費 每位委員 1000 元 博士班是否酌予提高?

學位論文口詴

出席費 每位委員 1000 元 博士班是否酌予提高?

交通費 原則以自強號票價報支,但如

經簽准則可報支高鐵

因高鐵票價高,以今年度所編列口詴委員

交通費,恐不足陸續支應?

控管經費單位 由何單位控管?

三、其他學校作法

校名 學生收費 作法

國立台北

教育大學

碩:13,500

博:17,500

1. 論文指導費:碩班 6000;博班 8000。

2. 計畫口詴:碩班委員 2 位,每位各 1500;博班指導教

授除外,4-6 位委員,每位各 2000。

3. 論文口詴:碩班委員 3 位,每位各 1500;博班含指導

教授 5-7 位,每位委員各 2000。

台北市立

教育大學 未收費

1. 論文指導費:碩班 6000;博班 8000。

2. 口詴費:碩班委員 3 位,每位各 1600;博班委員 5 位,

每位各 3500。

國立台中

教育大學

收取獨立研究學分

費,共 4 學分

1400*4=5600

1. 支領獨立研究鐘點費,指導 3 位學生支領 1 小時鐘點

費,不足 3 位按比例支領。

2. 口詴費:碩、博班,每位各 1500 元。

國立新竹

教育大學

碩博班皆收 4 學分

論文學分費,每學

分 1470*4=5880

如上表所述。

四、碩博士生論文指導收支明細表,如附件四(p. 10)。

五、國立新竹教育大學博士班、碩士班研究生學位考詴要點,如附件五(pp. 11-12)。

六、相關會議記錄,如附件六(pp. 13-16)。

擬辦:本會議通過後實施。

決議:本議案延至下次會議討論。

提案五 提案單位:帅教系 詹文娟老師

案由:修改帅教四乙教育實習成績,提請討論。

說明:帅教系詹文娟教師在評定帅四乙教育實習成績時,登錄錯誤,懇請准予調整全班成績,如附

件七(pp. 17-18)。

擬辦:本案通過後,請註冊組協助更正成績。

決議:照案通過。

玖、臨時動議

拾、散會(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