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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15,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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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牧靈者應該注意,舉行禮儀慶典的時候,

不僅為有效及合法舉行而遵守法律,而且要使

信友有意識地、主動地、實惠地參與禮儀。」

(《禮儀憲章》第11號)

  「舉行感恩祭,就如所有禮儀一樣,取用有

形的標記,以培養、增強、並表達信德。所以

要特別注意:應選擇並採用教會所提供的方式和

要素(elementa),按照人們和地區的情況,使

信友更能主動地、完備地參與,並能獲得精神效

益。」(「彌撒經書總論」第2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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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儀日曆

禮儀日等級

節:節 日――第一等慶節

慶:慶 日――第二等慶節

紀:紀念日――第三等慶節

自:自由紀念日――第四等慶節

◎ 未註明者為主日或平日

彌 撒

專:專用彌撒

紀:紀念日彌撒

平:平日彌撒

任:可舉行任選彌撒

◎ 綠/白/紫/紅等為祭披顏色。

◎ 常年期平日皆可舉行任選彌撒。

日 課

節 日:節日專用日課

慶 日:慶日日課

平 日:平日日課

紀念日:紀念日日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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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儀日一覽表

(依優先順序排列)

一、 救主受難和復活的逾越節三日慶典(聖週四主的晚餐彌撒,

至復活主日第二晚禱)。

二、耶穌聖誕節、主顯節、耶穌升天節、五旬節主日。

  將臨期主日、四旬期主日、復活期主日。

  聖灰禮儀星期三。

  聖週(自星期一至星期四)。

  復活八日慶期。

三、 公用日曆中主基督的節日、聖母以及聖人的節日(第一等慶

節)、追思已亡日

四、專用日曆中的節日依下列次序:

  1. 地方或城鎮的主要主保節日(1)。

  2. 聖堂本身的奉獻日或奉獻日週年紀念。

  3. 聖堂本名主保日。

  4. 修會之本名主保、或會祖、或主要主保日(2)。

五、公用日曆中的主基督慶日(第二等慶節)。

六、聖誕期及常年期主日。

七、公用日曆中的聖母及聖人的慶日。

八、專用日曆中的慶日,依下列次序:

  1. 教區的主要主保日(3)。

  2. 主教座堂奉獻日週年紀念日。

  3. 地區、省、國家或其他大地區的主要主保日。

  4. 除上述第四條所述者外,修會或會省的本名日、會祖或主

要主保日。

  5. 聖堂特別慶祝的其他慶日。

  6. 教區或修會專用日曆中的其他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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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自12月17日至24日的將臨期平日。

  聖誕八日慶期。

  四旬期平日。

十、公用日曆中的必行紀念日。

十一、專用日曆中的必行紀念日依下列次序:

   1. 地方、教區、地區或省、國、較大地區、修會及會省的

次要主保日。

   2. 聖堂專有的必行紀念日。

   3. 教區或修會專用日曆中的其他必行紀念日(4)。

十二、 自由紀念日 (5) 依「彌撒經書總論」與「日課總論」(第

238~239號)所述原則,如遇到12月17-24日之間,或聖誕

八日慶期內,或四旬期中,則可按照特殊規定舉行。基於

同樣原則,必行紀念日遇到四旬期時,可依照自由紀念日

舉行。

十三、自將臨期開始至12月16日(在內)的平日。

   聖誕期內自1月2日至主顯後星期六的平日。

    復活期內自八日慶期後星期一至聖神降臨節前星期六(在

內)的平日。

   常年期平日。

註:

(1) 修會會士亦應舉行。

(2) 在這些慶典中,只宜有一個作為節日列於日曆中;其他

兩個慶典則作為慶日。如會祖只是真福,則以慶日紀

念。

(3) 修會會士亦應慶祝。為了牧靈理由亦可當節日慶祝。

(4) 專有紀念日優先於一般自由紀念日。

(5) 在任何保存某聖人或真福遺體的聖堂或小聖堂內,應舉

行該聖人或真福的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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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儀年與禮儀日曆

禮儀日1. 禮儀日是從半夜到半夜,但主日與節日的慶祝始自前一天的晚

禱(第一晚禱)。

2. 「主日」應視為原始的慶節。

  由於主日的特殊重要性,只有節日及主的慶日能取代主日的慶

典;但是將臨期、四旬期及復活期的主日優先於所有主的慶日

及所有節日。這些主日所遇到的節日則提前於星期六慶祝。

3. 「節日」(Solemnitates)是主要的慶節,其慶祝始自前一天

第一晚禱。有些節日也享有專用前夕彌撒,如要舉行時,應在

前一天晚間舉行。

4. 「慶日」(Festa)在一自然日的範圍內舉行。慶日無第一晚

禱,除非是主的慶日遇到常年期主日,而取代主日的日課時。

5. 「紀念日」(Memoriae)分「必行」與「自由」紀念日;它

們的慶祝與所遇到的平日禮儀相配合,一切依照「羅馬彌撒經

書總論」及「日課總論」所指示的準則。

必行紀念日遇到四旬期平日時,只能當自由紀念日舉行(方式

見第20頁第10號)。

如禮儀日曆中同一日,有多位聖者的自由紀念,只能選擇其中

之一,省略其餘的紀念。

6. 常年期「星期六」未遇到必行紀念日時,可舉行聖母的自由紀

念(彌撒、日課)。

7. 主日以後的日子稱為「平日」,依照各平日專有的重要性而以

不同的方式慶祝。

大祈禱與四季齋期8. 在「大祈禱日」與「四季齋期」,教會通常為人類的需要,特

為田間的出產以及人的勞作祈求上主,並公開向祂謝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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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使此「大祈禱日」與「四季齋期」適合各地區與信友們的

需要,主教團應就實行此特別日的時間與方式予以規定。

有關當局就慶典的範圍:是一天或數天,一年中重行的次數,

應依照本地的需要制訂準則。

為此,慶典每天所舉行的彌撒應由「為各種需要彌撒經文」

中,選取較適合於求恩意向的經文。

◎編註:

 梵二禮儀革新前,在每年原有四個大祈禱及守齋日(Rogation and Ember Days),稱之為四季齋期。通常,這些祈禱日也與守

齋及愛德行動相配合。以前這些祈禱日的規定有其歷史和地區民

生的背景,今天有予以現代化、適應各地文化的必要。因此教會

在革新「禮儀年曆」時,授權給各地區主教團訂定適合於當地文

化習俗及現代需要的四個特別祈禱日。我主教團按此精神制定了

四個特別祈禱日:

1) 祈福日: 訂在每年的元宵節(或前後)舉行。適應我國新年

期間「求福」的習俗,也讓我們信友瞭解「真福」

所在。

2) 齋戒日: 訂在每年四旬期間、聖週以前舉行。藉由祈禱和守

大、小齋來準備教會最大的慶節-基督的蒙難與復

活的日子。

3) 感恩日: 訂在每年中秋節(或前後)舉行。這是農民勞力工

作後收成的日子,為田間的出產及一切源自天主的

恩賜而感謝天主。

4) 惜生日: 訂在每年將臨期第一主日前夕,主要是以晚禱的方

式來舉行。在期待基督誕生的同時,也提醒我們重

視人類生命的意義和價值,呼籲世人要愛護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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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禮儀慶典相遇時9. 兩個以上禮儀日在同日相遇時,應優先舉行上列「禮儀日一覽

表」中列於較高位置的日子。

10. 如果某年中一節日被一較高的禮儀日所阻時,則該節日移到

最近的一個自由日舉行,並須在上述第 1 到 8 號所表列的禮

儀日以外。

但是如果一節日被將臨期、四旬期或復活期主日所阻時,則

提前於星期六舉行。如星期六被阻,則依照一般原則移到較

近的自由日。

其他慶節被阻時,則該年予以省略。

11. 如果同一日應舉行當日晚禱及次日第一晚禱,在「禮儀日一

覽表」(第4-5頁)中佔較高位置的那一日的晚禱優先;二慶

節平等時,則應誦念本日晚禱。

「外在的慶典」(Celebratio externa)12. 為了信友牧靈方面的益處,許可在常年期主日舉行平日所遇

到的、而又普遍為信友所熱心接受的慶節,只要這慶節在

「禮儀日一覽表」中優先於常年期主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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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祭的舉行舉行彌撒的各種方式

由主教主禮的彌撒

1. 在地方教會裡,主教由司鐸團、執事及平信徒輔禮人員圍繞

著,並在天主神聖子民完全主動的參與下,所舉行的彌撒,理

應居於首要地位。因為在這樣的彌撒中,教會的本質最能彰明

顯著。(「彌撒經書總論」第112號)

堂區彌撒

2. 任何團體,尤其是堂區團體所舉行的彌撒應格外受到重視,因

為它於此時此處體現(代表)普世教會。這一特點在團體的主

日彌撒中更是如此。(「彌撒經書總論」第113號)

修會會院或團體彌撒

3. 有些團體舉行「修會會院彌撒」或「團體彌撒」,作為他們每

天「日課」的一部分,這些彌撒佔有特殊地位。雖然這些彌撒

沒有特殊方式,但極宜以歌唱方式舉行,尤其應由全體成員

參與,不論他們是修會會士還是詠經團團員(canonicus)。為

此,在這類彌撒中,各人應按所領的聖秩或職務而各盡己責。

所有毋須為信友的牧靈神益而個別獻祭的司祭,應盡可能在彌

撒中共祭。此外,屬於該團體的所有司祭成員:包括要為信友

個別獻祭者,都可在同一天的「修會會院彌撒」或「團體彌

撒」中共祭。(「彌撒經書總論」第114號)

共祭彌撒

4. 祭獻與司祭職的合一,藉著共同舉行感恩祭,適當地表現出

來,而且有信友積極地參與,天主子民的合一也以特殊的方式

顯示出來,特別是在由主教主禮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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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共祭也表示並堅定司鐸們之間的弟兄關係,因為憑大家

共有的聖秩及使命,所有司鐸彼此之間情同手足,密切相關。

因此,除非共祭與信友的利益有所抵觸(這是牧人常須顧慮到

的),雖然每位司鐸擁有獨自舉行彌撒的完整權利,總希望司

鐸們以這種卓越的方式舉行感恩祭:或是在司鐸團體中,或是

在特別機會上大家聚在一起時,或是有其他類似的情況時。共

同生活在一起、或在同一堂區服務的司鐸應欣然邀請客居司鐸

參與共祭。因此,有關上級祇要不礙於牧靈需要或有其他合理

的原因,應給予共祭的便利,而且加以鼓勵。(《聖體奧跡》

第47號)

為教友獻祭

5. 堂區主任在就職後,每一主日及教區內的法定節日,應為託付

給自己的子民奉獻彌撒;如果堂區主任合法被阻無法舉祭時,

或由另一司鐸在同日奉獻,或由他本人在其他日子奉獻。

堂區主任如果管理數個堂區,在以上所規定的日子,祇須為託

付給自己的全體子民奉獻一台彌撒。(《天主教法典》第534條)

前一天晚間應舉行的慶節彌撒

6. 無論在慶節本日或在前一日晚上,參與彌撒者,即滿全參與彌

撒的誡命。(《天主教法典》第1248條1項)

因此,慶節前一天的晚間彌撒應具備慶節本日彌撒所規定的作

份(講道、信友禱詞)或所鼓勵作的(藉歌唱擴大信友的參與

等;「彌撒經書總論」第115-116號)。

為選擇所用彌撒經文,應遵守普遍原則,即「依法應守的慶典

應常佔優先地位,不管相遇之兩慶節的階級如何」(Notitiae,1984,p.603)。

同一理由,在與信友舉行晚禱時,可以不顧一般準則(見第7頁第11號),以使晚禱與晚間舉行的彌撒相諧調(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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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舉行任選彌撒的日期一覽表

1. 法定應守節日(見法典

1246§1)任1-, 思1-,

2. 將臨期、四旬期、復活期

主日

任l-, 思1-,

3. 逾越三日慶典及聖週四 任l-, 思1-,

4. 非法定節日及追思亡者日 任l-, 思1+,

5. 聖灰禮儀日及聖週一、

二、三

任l-, 思1+,

6. 復活八日慶期 任l-, 思1+,

7. 聖誕期及常年期主日 任l+,任2-, 思1+,思2-,

8. 慶日(第二等慶節) 任l+,任2-, 思1+,思2-,

9. 12月17-24的將臨期平日 任l+,任2-, 思1+,思2+,

10. 聖誕八日慶期 任l+,任2-, 思1+,思2+,

11. 四旬期平日 任l+,任2-, 思1+,思2+,

12. 必行紀念日 任l+,任2+, 思1+,思2+,

13. 12月17日前的將臨期平日 任l+,任2+, 思1+,思2+,

14. 從1月2日始的聖誕期平日 任l+,任2+, 思1+,思2+,

15. 復活期平日 任l+,任2+, 思1+,思2+,

16. 常年期平日 任 l+,任2+,

任3+,

思1+,思2+,

思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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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號說明

  任選彌撒包括「典禮彌撒」(如婚禮彌撒,發願彌撒等)、

「為各種需要彌撒」、「特別敬禮彌撒」以及「追思彌撒」。

任1= 典禮彌撒(見「彌撒經書總論」第372號)。遇有嚴重的需

要或為牧靈的神益,由主教命令許可,所舉行的為各種需

要或特別敬禮彌撒。(同上,第374號)

任2= 如有真正的需要或為牧靈的神益,由堂區主任或司祭本人

裁定,所舉行的為各種需要或特別敬禮彌撒。(同上,第

376號)

任3= 為教友的虔誠,由主禮司鐸所選的為各種需要及特別敬禮

彌撒。(同上,第373號)

思1=殯葬彌撒。(同上,第380號)

思2= 接到逝世消息後、安葬日、第一週年紀念日的彌撒。(同

上,第381號)

思3= 平日追思彌撒(同上,第381號)。思1、思2 禁止時,思3也禁止。

+ : 許可

- : 不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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彌撒的選擇(「彌撒經書總論」第352-355,363號)

7. 節日彌撒應依照所在地聖堂所用的禮儀日曆,選擇應舉行的彌

撒。

8. 主日、將臨期、聖誕期、四旬期及復活期的平日,以及慶日和

必行紀念日:

(一) 有信友參與彌撒時,司鐸應遵照所在地聖堂之禮儀日

曆。

(二) 如無信友參與彌撒時,司鐸可依照所在地聖堂之禮儀日

曆或專用禮儀日曆。

9. 自由紀念日

(一) 自12月17日至24日的將臨期平日、聖誕八日慶期間,以

及四旬期平日(聖灰禮儀日與聖週除外):司鐸舉行當

日的彌撒;若遇有通用曆書所載的紀念日,也可念該紀

念日的集禱經,除非該日遇到聖灰禮儀日或聖週。

(二) 12月17日以前的將臨期平日,始自1月2日的聖誕期及復

活期平日:司鐸可選擇平日彌撤,或所紀念之聖人的彌

撒,或「殉道聖人錄」中該日所記載的聖人之彌撒。

(三) 常年期平日:司鐸可選擇平日彌撒,或聖人彌撒,或其

他彌撒,一如以下所指示的。

10. 常年期平日,可以選擇:

(一) 除前個主日的禱詞外,亦可念常年期其他任何一個主日

的禱詞(Orationes),或彌撒經書內「求恩彌撒」當中

的禱詞。(「彌撒經書總論」第363號)

(二) 或本日「自由紀念」的聖人彌撒,或「殉道聖人錄」中

記載的聖人的彌撒。

(三) 或為各種需要的彌撒,或特別敬禮彌撒(Missa Votiva)。

(四) 或任何追思亡者彌撒;但平日追思彌撒(Missa Cotidiana)只有在為亡者獻祭時才可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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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有信友參與彌撒,司鐸首先要關心信友的神益,切勿將個人

的喜好加於他們身上。特別要注意,切勿經常地、沒有充足理

由地將每天指定的平日聖經選讀略而不念:因為教會渴望為信

友準備更豐富的天主聖言的筵席。

  為這個緣故,舉行追思彌撒要有節度:因為任何彌撒是為生

者、也是為亡者而奉獻的,並且所有感恩經內常有紀念亡者的

經文。

  有些地方,為信友所心愛的聖母或聖人們的自由紀念日,至少

要舉行這樣的一台彌撒,以滿足他們合法的虔誠。(「彌撒經

書總論」第355號)

各種求恩及特別敬禮彌撒及禱詞(「彌撒經書總論」第368-378號)

11. 由於對讀經與禱詞(Orationes)有較大的選擇自由,採用各

種求恩彌撒要有節制,就是在真正需要時,方可採用。

12. 在這些彌撒中,除非另有明文規定,可採用平日的讀經,以

及讀經間的歌詠,只要適合該彌撒即可。

13. 「禮典彌撒」或稱「與舉行聖事或聖儀相連的彌撒」,不得

用於將臨期、四旬期及復活期內的主日,節日,復活八日慶

期間,追思亡者日,聖灰禮儀日以及聖週內;此外,尚應遵

守禮書中或這些彌撒中所指示的規範。

14. 為各種求恩與特別敬禮彌撒應注意以下事項:

(一) 遇有某種嚴重的急需或為了牧靈神益,如有教區教長的命

令或許可,在任何日子,可舉行適於該需要的彌撒,唯大

節日,將臨期、四旬期及復活期間的主日,復活節八日慶

期間,追思亡者日,聖灰禮儀日及聖週例外。

(二) 若有真正的需要或為牧靈神益(參每月首星期五),按照

堂區主任或司鐸本人的裁定,在有信友參與時,即使在必

行紀念日,或12月17日前的將臨期平日,始自1月2日聖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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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平日,復活節八日後的平日,可以舉行適於該需要或神

益的彌撒;以上這些日子中並不許舉行「特別敬禮彌撒」

(Missa Votiva)。

(三) 為了信友的虔誠,而任選所提供的各種機會彌撒和禱詞、

以及特別敬禮彌撒,但只有在常年期內沒有「必行紀念

日」的平日才可採用。在平日彌撒中也可只採用以上各種

彌撒或敬禮彌撒中的禱詞(如集禱經等),並誦念為平日

指定的讀經。(「彌撒經書總論」第363,377,358號)

婚禮彌撒15. 如果婚禮在彌撒中舉行,司鐸應著(白色)祭披舉行婚禮彌

撒(Missa Pro Sponsis)。如遇主日或大節日,則舉行主日

或節日的彌撒,但此彌撒中仍為新郎新娘行祝禱禮(天主經

後),以及最後專用的最後祝褔式。

為婚禮編選的聖道禮儀,在講解婚姻聖事及夫妻責任上,具

有很大的效益,因此在婚禮彌撒不能舉行時,可從為婚禮編

選的聖經中選讀一篇(但下列慶節除外:逾越節三日慶典,

或應守的法定大節日)。此外,若在聖誕期及常年期主日,

無堂區信友團體參與的彌撒中舉行婚禮,則可完全依照婚禮

彌撒舉行。

16. 如果在將臨期、四旬期、或其他有懺悔意義的時期舉行婚

禮,堂區主任應提示新郎新娘,注意這些禮儀時期的特殊性

質(《婚姻禮典》第11號)。

教宗、主教就職週年及司鐸個人晉鐸週年17. 在常年期平日可舉行週年彌撒,或只用禱詞或集禱經。

此外,如果為信友有益,此週年彌撒也可在其他日期舉行,

依照以上(第14號(二))關於為各種求恩及特別敬禮彌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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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所指示的原則。

但最好在信友禱詞中特別提出為此週年祈禱的意向。

追思彌撒(「彌撒經書總論」第379-385號)

18. 殯葬彌撒(Missa exsequialis)在追思彌撒中居於首位,可在

任何日子舉行,但法定節日,聖週四,復活三日慶典,將臨

期、四旬期及復活期之主日例外。

19. 若殯葬彌撒後立刻舉行殯葬禮,則在念「領聖體後經」之後

取消結束禮,舉行「告別禮」,但除非遺體在場,不得舉行

此禮。因此,遺體不在場時,不再許可舉行已往的「安魂

禮」。在棺柩旁點燃復活蠟燭值得讀許。

20. 在接到逝世的消息後,在埋葬日,在逝世後第一週年,可舉

行追思彌撒,即使是在聖誕八日內,或遇到必行紀念日,或

在平日均可,但聖灰禮儀日及聖週例外。

21. 平日追思彌撒,除非為信友真正有益,只許可在沒有必行紀

念日的常年期平日舉行,只要真為亡者獻祭即可。

22. 在選擇並安排追思彌撒的變換部分時,特別是殯葬彌撒(如

禱詞、讀經、信友禱詞),涉及亡者、其家屬,以及在場參

禮者的牧靈方面的考慮,應特別顧及。

23. 舉行追思彌撒時,用紫色比用黑色祭披為佳。祭台不應擺

花。可彈風琴或其他樂器,但只為支持歌唱。(《主教行禮

常典》第252號)

關於彌撒某些部分應注意的事項24. 「光榮頌」除將臨期及四旬期主日外,每主日、節日、慶

日,以及其他較隆重的特殊慶典中均應誦念。因此在平日,

甚至聖誕期或復活期的平日,以及紀念日均不誦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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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集禱經只念一端(獻禮經及領聖體後經亦如此)。

為某種現實需要的祈求或某週年的紀念可插入信友禱詞中。

26. 在「平日聖經選讀」中,為全年每週的每一天提供了要讀的

聖經,因此,除非遇有大節日或慶日,或擁有專用讀經(即

講到所慶祝之奧跡或聖人的讀經)的紀念日,通常應誦念為

這些日子指定的讀經。

但是,一週中的連續聖經選讀,有時會因遇到節日或特殊慶

典而中斷。在這種情形下,司鐸可在考慮全週讀經的編排

後,決定把略去的部分與其他讀經合併,或者誦讀自己較喜

歡的讀經。

為特殊團體舉行的彌撒中,司鐸可選讀更適合於該特殊慶典

的讀經,但應從准用的「聖經選讀」中選擇之。(「彌撒經

書總論」第358號)

27. 主日及大節日應誦念信經;在特別隆重的慶典彌撒中也可誦

念。

28. 為誦念每式感恩經的準則,編入於每式經文中。

在有專用頌謝詞的彌撒中,不可用感恩經第四式,因其頌謝

詞與全部經文形成一整體而不可分開;其他地方教會蒙批准

使用的類似的感恩經亦不可用。

29. 信友在司鐸領聖體後恭領聖體。信友領受的聖體在當天彌撒

中祝聖最為合適。也可在規定情況下兼領聖血;如此做,

領聖體透過標記更清楚地表現出來是參與實際舉行的祭獻

(「彌撒經書總論」第85,282-283號)。

信友已經領過聖體,在同一日,仍可再領一次,亦即在所參

與的其他彌撒中只可再領一次。(參閱:《天主教法典》第

917條及1984,6,26的正式解釋)

30. 除禮書所列舉的情況外,下列人士也准予兼領聖體聖血:

a)無法舉行聖祭或共祭的司祭;

b)執事及其他在彌撒中執行某些職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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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參與「修會會院彌撒」,或稱為「團體彌撒」的團體成

員、修生、參與避靜者、參與靈修或牧靈聚會者。

教區主教可為自己教區,訂定有關兼領聖體聖血的規則,在

修會的聖堂和小團體的彌撒中,也應遵守。教區主教也能授權給

予專責司鐸(pastori proprio),為他受託管之團體,在他認為合

宜的情況下,讓信友兼領聖體聖血,惟信友應受到充分的教導,

又沒有褻瀆聖事的危險,而且兼領聖體聖血,不是在人數眾多,

或因其他理由,而難以進行的情況下為之。

主教團可頒布規則,指定分送聖體聖血的方式,及准予兼送

聖體聖血的範團,並須獲得宗座的認可(recognitio)。

曰 課

(時辰禮儀-每日頌禱)

誦念日課的義務

1. 主教、神父以及其他聖職人員,都接受了教會的命令,應該每

天盡其可能,按照時辰的順序誦念日課。

  首先應重視此日課禮儀的兩個主要時辰,即晨禱與晚禱,這兩

部分猶如日課的兩個樞紐,除非有重要原因,不得任意缺念這

些部分。

  誦讀日課部分,亦即聖道禮儀,也應忠誠地予以實行;這樣,

他們每天盡到接受天主聖言的義務,以便成為更完全的基督

徒,並且能更深刻地體會基督的不可測量的富源。

  為了更完美地聖化整天的時間,也應珍視日間祈禱及夜禱的誦

念,藉以完成「天主的工程」,並在臨睡之前將自己託付於天

主。(「日課總論」第29號)

2. 有責任誦念日課的修會,每位會員都應按照會規詠念日課。已

領受聖秩者須遵守為他們的規定。(「日課總論」第31a號)

3. 對於其他修會及每位會員,應勸告他們,按照所處的環境,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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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日課的某些部分,因為這是教會的祈禱,能使散居各處的

人都一心一意地合而為一。對各位教友亦應予同樣的勸告。

(「日課總論」第31b號)

日課經文的安排

4. 在歌席或團體誦念日課時,應依照教區的、或修會的、或個別

聖堂的專用日曆。(「日課總論」第241號)

  除了節日及慶日外,個人單獨念日課時,可遵守當地的或專用

的日曆。(「日課總論」第243號)

5. 主日日課(「日課總論」第204-207號)

(一) 一切經文均如在常用經文、聖詠集及專用部分,依照不

同時期所指定的。

(二)念第一與第二晚禱。

(三) 「誦讀日課」第二誦讀及對答詠後,念「讚主詩」(Te Deum),四旬期內則省略。

6. 節日日課(「日課總論」第225-230號)

(一)第一晚禱:一切經文均如專用或通用部分。

(二)夜禱:主日第一晚禱後的夜禱。

(三) 誦讀日課:一切經文均如專用或通用部分;常應誦念

「讚主詩」。

(四) 晨禱:一切經文均如專用或通用部分;聖詠則用聖詠集

第一週主日的。

(五)日間祈禱(午前、午時、午後):

(1)讚美詩取自常用經文部分。

(2)對經、簡短讀經、短句及禱詞均如專用或通用部分。

(3)聖詠吟唱。

   - 如果有為節日指定的聖詠,則三時辰之一應念該指定聖

詠,其他時辰則取用「補充聖詠」(夜禱後)提供的。

   - 如果沒有指定的聖詠,而且又遇到主日,則三時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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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念聖詠集第一週主日所提供的聖詠,其餘二時辰的聖

詠則取自「補充聖詠」。

   -否則,全部聖詠均取自「補充聖詠」。

(六)第二晚禱:一切經文均如專用或通用部分。

(七)夜禱:主日第二晚禱後的夜禱。

7. 慶日日課(「日課總論」第231-233號)

(一) 只有主的慶日遇到主日時念第一晚禱。夜禱是主日第一

晚禱後的夜禱。

(二) 誦讀日課:一切經文如專用或通用部分,常念「讚主

詩」。

(三) 晨禱:一切經文如專用或通用部分,常用聖詠集第一週

主日聖詠。

(四)日間祈禱(午前、午時、午後):

(1)讚美詩取自常用經文部分。

(2)簡短讀經、短句及禱詞均如專用或通用部分。

(3) 如只念一個時辰,對經(有專用者除外)及聖詠均如

所遇到的平日聖詠集。如念其他時辰,則用補充聖

詠。

(五)晚禱:一切經文均如專用或通用部分。

(六)夜禱:如平日聖詠集。

8. 紀念日日課(「日課總論」第220,234-236號)

(一)晨禱、晚禱及誦讀日課:

(1)聖詠及對經:取自當天聖詠集。

(2) 序經對經、讚美詩、簡短讀經、讚主曲及謝主曲對

經,禱詞(Preces):

    -如有指定的專用經文,則應採用。

   -如無專用者,則可用平日的或通用的。

(3)結束禱詞:常用紀念日的。

(二)誦讀日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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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聖經誦讀及其對答詠用平日的。

(2) 誦讀二是傳記性的,有專用或通用對答詠,如無專用

誦讀,則用當天平日的誦讀二。

(3)不念「讚主詩」。

(三)日間祈禱及夜禱:全部用平日的。

9. 平日日課

(一)一切經文均如常用經文、聖詠集及各季節的專用部分。

(二)誦讀日課中不念「讚主詩」。

(三) 誦讀日課的結束禱詞取自專用部分;其他時辰的結束禱

詞,常年期取自聖詠集,其他時期取自專用部分。

不能完全慶祝的紀念日

(「日課總論」第237-239號;「彌撒經書總論」第355a號)

10. 在12月17日至31日之間、及四旬期平日(聖灰禮儀日及聖週

除外)所遇到的紀念日,可用以下方式舉行:

(一) 念誦讀日課時,在季節專用的誦讀二及對答詠後,可以

加念聖人紀念日專用的誦讀二、對答詠及結束禱詞。

(二) 念晨禱及晚禱時,結束禱詞省去結束語,然後可加念聖

人紀念日的對經(讚主曲、謝主曲之對經)及結束禱

詞。

(三)在當天平日的彌撒中,可念聖人的集禱經。

補贖日(錄自新法典)

法典第1250條- 在普世教會內,補贖日期和時間為全年的每週星

期五和四旬期。

法典第1251條- 全年每週星期五應守小齋,不食肉類,或主教團

所規定的其他食物,但星期五遇到節日時不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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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聖灰禮儀星期三及吾主耶穌基督受難日星期

五應守大齋及小齋。

法典第1252條- 凡滿十四歲者應遵守小齋法;凡成年人而未到

六十歲者應遵守大齋法,但因年齡幼小而不受大

小齋約束者,人靈的牧者及父母應設法培養他們

補贖的精神。

法典第1253條- 主教團得進一步規定守大小齋的方式,而且還得

以其他補贖方式,特別是愛德工作、神操(熱心

善工),代替全部或部分大小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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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2015年12月(農曆十月/十一月)陽曆 農曆 星期 禮 儀 日 等級 彌撒 日 課

將 臨 期(丙年)(註1)

11月 十月 (聖詠集第一週)

28 十七 六 惜生日(註2)

將臨期第一主日第一晚禱主日第一夜禱

主日

29 十八 主日 將臨期第一主日(註3)

專、紫 主日

將臨期第一主日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主日

聖劉瑞廷(達德)司鐸及同伴殉道(遇主日今年不慶祝)

30 十九 一 聖安德宗徒(註4) 慶 專、紅 慶日

12月1二十 二 將臨期第一週平日 專、紫 平日

2 廿一 三 將臨期第一週平日 專、紫 平日

3 廿二 四聖方濟.薩威司鐸(傳教區主保)(註5)

慶專、白/金

慶日

4 廿三 五 將臨期第一週平日 專、紫 平/紀念日

聖若望.達瑪森司鐸聖師

自紀、白/金

5 廿四 六 將臨期第一週平日 專、紫 平日

(聖詠集第二週)

將臨期第二主日第一晚禱主日第一夜禱

主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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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廿五 主日 將臨期第二主日(註6)

專、紫 主日

將臨期第二主日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主日

聖尼閣主教(遇主日今年不慶祝)

7 廿六 一 聖安博主教聖師 紀紀、白/金

紀念日

聖母始胎無原罪節

第一晚禱主日第一夜禱

節日

8 廿七 二 聖母始胎無原罪節(註7)

節專、白/金

節日

聖母始胎無原罪節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節日

9 廿八 三 將臨期第二週平日 專、紫 平/紀念日

聖若望‧高樂多 自紀、白/金

10 廿九 四 將臨期第二週平日 專、紫 平日

11十一月初一

五 將臨期第二週平日 專、紫 平/紀念日

聖達甦一世教宗 自紀、白/金

12 初二 六 將臨期第二週平日 專、紫 平/紀念日

瓜達露貝聖母 自紀、白/金(聖詠集第三週)

將臨期第三主日第一晚禱主日第一夜禱

主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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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初三 主日將臨期第三主日(喜樂主日)(註8)

專、紫/玫瑰紅

主日

將臨期第三主日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主日

聖璐琪貞女殉道(遇主日今年不慶祝)

14 初四 一 十字聖若望司鐸聖師 紀紀、白/金

紀念日

15 初五 二 將臨期第三週平日 專、紫 平日

16 初六 三 將臨期第三週平日 專、紫 平日

(17-24日,除主日外,請用將臨期二專用經文)(註9)

17 初七 四 將臨期:12月17日 專、紫12月17日專用

18 初八 五 將臨期:12月18日 專、紫12月18日專用

19 初九 六 將臨期:12月19日 專、紫12月19日專用

(聖詠集第四週)

將臨期第四主日第一晚禱主日第一夜禱

主日

20 初十 主日 將臨期第四主日(註10)

專、紫 主日

將臨期第四主日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主日

21 十一 一 將臨期:12月21日 專、紫12月21日專用

聖伯鐸.賈宜修司鐸聖師

自可按21頁10號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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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十二 二 將臨期:12月22日 專、紫12月22日專用

23 十三 三 將臨期:12月23日 專、紫12月23日專用

甘迪‧聖若望司鐸 自可按21頁10號舉行

24 十四 四 將臨期:12月24日 專、紫12月24日專用

聖 誕 期(聖誕期一)

耶穌聖誕節第一晚禱主日第一夜禱(參與子夜彌撒或守夜 禮者,免念夜禱)

節日

耶穌聖誕節前夕守夜彌撒

節專、白/金

節日

25 十五 五

耶穌聖誕節(註11)

(子夜彌撒)(註12)(黎明彌撒)(日間彌撒)

節專、白/金

節日

耶穌聖誕節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節日

26 十六 六 聖德範首位殉道(註13)

慶 專、紅 慶日

聖家節第一晚禱主日第一夜禱

慶日

27 十七 主日 聖家節(註14) 慶專、白/金

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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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家節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慶日

聖若望宗徒及聖史(遇節日今年不慶祝)

28 十八 一 諸聖嬰孩殉道(註15) 慶 專、紅 慶日

29 十九 二 聖誕八日慶期第五日(註16)

專、白/金

八日慶

聖多默‧白凱主教殉道 自可按21頁10號舉行

30 二十 三 聖誕八日慶期第六日專、白/金

八日慶

31 廿一 四 聖誕八日慶期第七日專、白/金

八日慶

聖思維一世教宗 自可按21頁10號舉行

註1: 將臨期有雙重幅度:一是準備聖誕節──紀念基督第一次降臨我們當

中;二是藉此紀念,準備我們的心神,期待基督在末日第二次再來。因

此,將臨期是虔誠喜樂的盼望時期。(禮儀年39)

   將臨期開始至12月16日:

   1) 此階段的將臨期平日,遇有聖人任選紀念,可選擇平日日課及彌撒,

或按日曆,或殉道錄(Martyrologium)所載本日聖人的日課及彌

撒。(《日課總論》244;《羅馬彌撒經書總論》355b)

   2) 只有出於真正的需要或牧靈效益,才可舉行適合於該需要的「求恩彌

撒」或「敬禮彌撒」。(《羅馬彌撒經書總論》374)

   3) 禁平日「追思彌撒」。(《羅馬彌撒經書總論》381)

   4) 平日日課中,序經「對經」、晨禱及晚禱和誦讀的讚美詩,以及日間

祈禱的對經,均取自「節期」所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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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使用風琴和其他樂器時,及以花卉布置祭臺時,應有節制,要符合這

時期的特色,但要避免提前盡情展現聖誕節的喜慶。(《主教行禮守

則》236)

註2: 有關四個大祈禱日,請見本手冊第7頁。專用經文請見主教團禮儀委員

會編著之《惜生日》晚禱經本。

註3: 將臨期主日禁止舉行其他彌撒及殯葬彌撒(《彌撒經書總論》380)。

註4:本慶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撒等)。

註5: 本日為「紀念日」,但因聖方濟‧薩威為傳教主保,故主教團定為「慶

日」。本慶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撒

等)。

註6: 將臨期主日禁止舉行其他彌撒及殯葬彌撒(《彌撒經書總論》380)。

註7: 因本節日在台灣教會非法定節日,故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彌

撒(如婚禮彌撒、追思彌撒等)。

註8:將臨期主日禁止舉行其他彌撒及殯葬彌撒(《彌撒經書總論》380)。

註9: 1) 12月17至24日之間的將臨期平日禮儀,要優先於聖人紀念日,該按

禮書所述方式舉行。(《日課總論》237-239;《彌撒經書總論》

355a;《禮儀日曆》21頁10)

    2) 只有出於真正的需要或牧靈效益,才可舉行適合於該需要的「求恩彌

撒」。(《彌撒經書總論》374)

    3) 禁止舉行其他「敬禮彌撒」或平日「追思彌撒」。(《彌撒經書總

論》381)

4) 舉行感恩祭時,應採用17至24日的專用讀經及禱文,以代替將臨期第

三及第四週的平日讀經及禱文。

5) 在日課方面:

(1) 序經「對經」、誦讀、晨禱和晚禱的讚美詩,應按節期的專有規

定。

(2) 這時期平日的晨禱和晚禱聖詠,應誦念指定的對經。

註10:將臨期主日禁止舉行其他彌撒及殯葬彌撒(《彌撒經書總論》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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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1: 本節日禁止舉行殯葬彌撒及其他彌撒。耶穌聖誕節守夜彌撒及耶穌聖

誕節當日所有彌撒,信經念至「祂因聖神由童貞瑪利亞取得肉軀,而

成為人」時,屈膝跪下致敬。(《羅馬彌撒經書總論》137)註12: 耶穌聖誕節子夜彌撒前,宜以「誦讀日課」來慶祝莊嚴的聖誕守夜

禮。(《日課總論》215,參98,73)

註13:本慶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撒等)。

註14:本慶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撒等)。

註15:本慶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撒等)。

註16: 聖誕八日慶期間,除殯葬彌撒、接到逝世消息後的彌撒,及第一週年

紀念日彌撒外,禁止舉行平日追思彌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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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農曆十一月/十二月)陽曆 農曆 星期 禮 儀 日 等級 彌撒 日 課

31 廿一 四

天主之母節第一晚禱主日第一夜禱

節日

1月十一月

(聖詠集第一週)

1 廿二 五

聖誕八日慶期第八日

天主之母節(註1)

(世界和平日)

節專、白/金

節日

天主之母節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節日

聖誕節平日(註2)

2 廿三 六聖西略及聖國瑞.納祥主教聖師

紀紀、白/金

紀念日

主顯節第一晚禱

節日

主顯節前夕彌撒(註3)

節專、白/金

節日

主日第一夜禱 節日

3 廿四 主日 主顯節(註4) 節專、白/金

節日

耶穌聖名(遇主日今年不慶祝)

(聖詠集第二週)

4 廿五 一聖誕期平日(主顯節後星期一)

專、白/金

平日

5 廿六 二聖誕期平日(主顯節後星期二)

專、白/金

平日

6 廿七 三聖誕期平日(主顯節後星期三)

專、白/金

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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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顯節

(已移至主日慶祝)

7 廿八 四聖誕期平日(主顯節後星期四)

專、白/金

平/紀念日

聖雷孟司鐸 自紀、白/金

8 廿九 五聖誕期平日(主顯節後星期五)

專、白/金

平日

9 三十 六聖誕期平日(主顯節後星期六)

專、白/金

平日

主受洗日第一晚禱主日第一夜禱

慶日

10十二月初一

主日 主受洗日(註5) 慶專、白/金

慶日

主受洗日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慶日

常 年 期(註6)

(聖詠集第一週)

11 初二 一 常年期第一週平日 任、綠 平日

12 初三 二 常年期第一週平日 任、綠 平日

13 初四 三 常年期第一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聖怡樂主教聖師 自紀、白/金

14 初五 四 常年期第一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真福和德理司鐸 自紀、白/金

15 初六 五 常年期第一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聖劉方濟司鐸殉道 自 紀、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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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初七 六 常年期第一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特敬聖母 自紀、白/綠(聖詠集第二週)

常年期第二主日第一晚禱主日第一夜禱

主日

17 初八 主日 常年期第二主日(註7)

任、綠 主日

常年期第二主日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主日

聖安當院長(遇主日今年不慶祝)

(18-25日基督徒合一祈禱週)

18 初九 一 常年期第二週平日 任、綠 平日

19 初十 二 常年期第二週平日 任、綠 平日

20 十一 三 常年期第二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聖法彬教宗殉道聖思天殉道

自 紀、紅

21 十二 四 聖雅妮貞女殉道 紀 紀、紅 紀念日

22 十三 五 常年期第二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聖文生執事殉道 自 紀、紅

23 十四 六 常年期第二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聖白小滿(樂倫)殉道 自 紀、紅

特敬聖母 自紀、白/綠

(聖詠集第三週)

常年期第三主日第一晚禱主日第一夜禱

主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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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十五 主日 常年期第三主日(註8)

專、綠 主日

常年期第三主日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主日

聖方濟.沙雷主教聖師(遇主日今年不慶祝)

25 十六 一 聖保祿宗徒歸化(註9)

慶專、白/金

慶日

26 十七 二聖茂德及聖迪德(弟鐸)主教

紀紀、白/金

紀念日

真福雷永明司鐸 自紀、白/金

27 十八 三 常年期第三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聖安琪貞女 自紀、白/金

聖趙榮(思定)司鐸殉道

自 紀、紅

28 十九 四聖道茂(多瑪斯‧亞奎納)司鐸聖師

紀紀、白/金

紀念日

29 二十 五 常年期第三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聖王炳(樂倫)等三位殉道

自 紀、紅

聖福若瑟司鐸(魯、蘇、徽區主保)

自紀、白/金

30 廿一 六 常年期第三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特敬聖母 自紀、白/綠(聖詠集第四週)

常年期第四主日第一晚禱主日第一夜禱

主日

31 廿二 主日 常年期第四主日(註10)

專、綠 主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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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期第四主日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主日

聖若望.鮑思高司鐸(遇主日今年不慶祝)

註1: 本節日在台灣教會非法定節日,故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彌撒

(如婚禮彌撒等)。

註2:1) 1月2日起的聖誕期平日,遇有聖人任選紀念,可選擇平日日課及彌

撒,或按日曆及殉道錄(Martyrologium)所載,本日聖人的日課及彌

撒。(《日課總論》244;《羅馬彌撒經書總論》355b)

   2) 只有出於真正需要或牧靈效益,才可以舉行適合於該需要的「求恩彌

撒」或「敬禮彌撒」。(《羅馬彌撒經書總論》376)

    3) 禁平日「追思彌撒」。(《羅馬彌撒經書總論》381)

4) 在日課方面:序經「對經」,誦讀、晨禱和晚禱的讚美詩,以及日間

祈禱的對經,均應按節期(主顯節前或後)的專有規定。

註3: 2002年版《羅馬彌撒經書》中頒布了「主顯節」前夕彌撒。經文見本手

冊第98頁。

註4: 1) 本節日禁止舉行殯葬彌撒及其他彌撒(如婚禮彌撒等)。

2) 按照教會傳統,在主顯節,宣讀福音後,執事或領唱員可以以下列方

式,在讀經台上宣布今年幾個移動節日的日期:

「親愛的兄弟姊妹,我們感謝天主的仁慈,在慶祝了主耶穌基督的誕

辰後,滿懷喜樂向你們宣告救主基督的復活喜訊:

在 2月10日,我們將以聖灰禮儀和守齋,開始至神聖的四旬期。

3月27日,我們慶祝主耶穌基督的神聖逾越節。

5月 8日,是耶穌基督升天節。

5月15日,是五旬節。

11月27日,是將臨期第一主日。」

註5:本慶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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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6:常年期:

1)平日讀經採用雙數年。

2) 舉行「求恩彌撒」(Missa votiva),包括星期六特敬聖母的彌撒,可採用

適合該彌撒的顏色,或用本日,或本禮儀時期的顏色。(《羅馬彌撒經

書總論》347)

註7: 常年期主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撒等)。

註8: 常年期主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撒等)。

註9:本慶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撒等)。

註10: 常年期主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撒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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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農曆十二月/一月)陽曆 農曆 星期 禮 儀 日 等級 彌撒 日 課

2月十二月

(聖詠集第四週)

1 廿三 一 常年期第四週平日 任、綠 平日

2 廿四 二獻耶穌於聖殿(註1)

(奉獻生活者日)慶專、白/金

慶日

3 廿五 三 常年期第四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聖樂修主教殉道 自 紀、紅

聖安嘉主教 自紀、白/金

4 廿六 四 常年期第四週平日 任、綠 平日

5 廿七 五 聖佳德貞女殉道 紀 紀、紅 紀念日

6 廿八 六聖鄭安道及聖保祿.三木等殉道

紀 紀、紅 紀念日

(聖詠集第一週)

常年期第五主日第一晚禱主日第一夜禱

主日

7廿九除夕

主日 常年期第五主日(註2)

專、綠 主日

常年期第五主日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主日

8正月初一

一 常年期第五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聖業樂.艾明廉 自

聖瑟芬.巴吉達貞女 自紀、白/金

春節彌撒專、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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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初二 二 常年期第五週平日 任、綠 平日

四 旬 期(註3)

(聖詠集第四週)

10 初三 三

聖灰禮儀日(註4)

(新年期間可以愛德行善代替大、小齋)(註5)(施放聖灰)

專、紫 平日

聖思嘉貞女(遇聖灰禮儀日,今年 不慶祝)

11 初四 四 聖灰禮儀後星期四 專、紫 平日

露德聖母 自可按21頁10號舉行

12 初五 五 聖灰禮儀後星期五 專、紫 平日

13 初六 六 聖灰禮儀後星期六 專、紫 平日

聖藍月旺(若望)司鐸殉道

自可按21頁10號舉行

(聖詠集第一週)

四旬期第一主日第一晚禱主日第一夜禱

主日

14 初七 主日

四旬期第一主日(註6)

(舉行 「 候選者甄選 禮」)(可為聖灰禮儀日未領 受聖灰者,在彌撒以 外,以聖灰星期三所 祝福的聖灰為信友施 放聖灰)

專、紫 主日

四旬期第一主日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主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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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啟祿隱修士及聖默道主教(遇主日今年不慶祝)

15 初八 一 四旬期第一週平日 專、紫 平日

16 初九 二 四旬期第一週平日 專、紫 平日

17 初十 三 四旬期第一週平日 專、紫 平日

聖母忠僕會七位會祖 自可按21頁10號舉行

18 十一 四 四旬期第一週平日 專、紫 平日

聖吳學聖(瑪定)等三人殉道

自可按21頁10號舉行

聖劉方濟(格來)司鐸殉道

自可按21頁10號舉行

19 十二 五 四旬期第一週平日 專、紫 平日聖易貞美(璐琦)貞女殉道

自可按21頁10號舉行

20 十三 六 四旬期第一週平日 專、紫 平日

(聖詠集第二週)

四旬期第二主日第一晚禱主日第一夜禱

主日

21 十四 主日 四旬期第二主日(註7)

專、紫 主日

四旬期第二主日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主日

聖劉翰佐(保祿)司鐸殉道(遇主日今年不慶祝)聖伯鐸.達明義主教聖師(遇主日今年不慶祝)

22 十五 一 聖伯鐸建立宗座(註8)

慶專、白/金

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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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福日/元宵節

(註9)

專、白/金

23 十六 二 四旬期第二週平日 專、紫 平日

聖力康主教殉道 自可按21頁10號舉行

24 十七 三 四旬期第二週平日 專、紫 平日

25 十八 四 四旬期第二週平日 專、紫 平日

聖雷鳴道主教及聖高惠黎司鐸殉道

自可按21頁10號舉行

26 十九 五 四旬期第二週平日 專、紫 平日

27 二十 六 四旬期第二週平日 專、紫 平日

(聖詠集第三週)

四旬期第三主日第一晚禱主日第一夜禱

主日

28 廿一 主日

四旬期第三主日(註10)(舉行第一次「候洗者考核禮」)

主日

四旬期第三主日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主日

29 廿二 一 四旬期第三週平日 專、紫 平日

註1: 「獻耶穌於聖殿」,在主要的彌撒開始前,可祝福蠟燭及遊行,或隆重

進堂。信友集合於聖堂外某處;在禮儀開始時,點燃手中的蠟燭。祝福

蠟燭及遊行時,主祭穿白色或金色祭披。遊行進堂時,詠唱進堂詠;進

堂就位後,省略開始儀式,隨即詠唱或誦念光榮頌。集禱經後,彌撒如

常舉行。

  本慶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撒等)。

註2:常年期主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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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3: 四旬期是準備慶祝復活節的時期。四旬期以候洗者甄選禮、考核禮等入

門聖事不同階段的禮儀,準備候洗者領受逾越聖事;四旬期禮儀也準備

信友藉著紀念洗禮及力行祈禱、悔罪和補贖,以準備慶祝復活節。(禮

儀年27)

   四旬期:

   1) 自「聖灰禮儀日」至「基督苦難主日」(聖枝主日)前星期六的「四

旬期平日」,優先於「聖人紀念日」,故此,這期間的聖人紀念日,

只可按禮書指定的方式慶祝。(《日課總論》237-239;《羅馬彌撒

經書總論》355a)

  2) 只有出於真正需要或牧靈效益,才可舉行適合於該需要的「求恩彌

撒」。(《羅馬彌撒經書總論》374)

  3) 禁其他「敬禮彌撒」及平日「追思彌撒」。(《羅馬彌撒經書總論》

381)

  4) 彌撒或日課禮儀,均省去「阿肋路亞」。

  5) 感恩頌(Te Deum)及光榮頌,只在節日、慶日及指定慶典中詠唱或

誦念。

  6) 平日日課中,序經「對經」、「晨禱」及「晚禱」和「誦讀」的讚美

詩,以及日間祈禱的對經,均取自「節期」所提供的。

  7) 不要以花卉裝飾祭臺,風琴或其他樂器只可用作伴奏歌唱。但「喜樂

主日」(四旬期第四主日)、慶日及節日例外。(《主教行禮守則》

252;《羅馬彌撒經書總論》313)

  8) 如果在四旬期舉行婚禮,堂區主任應提示新郎新娘,注意四旬期的特

殊懺悔意義。(1990年版《婚姻禮典導言》32)

註4: 本日是「聖灰禮儀日」,禮儀年度開始進入四旬期。為了與普世教會同

步,也為了在牧靈上幫助教友們建立起正確的主日及「聖灰禮儀」的觀

念,堂區比較適宜在「聖灰禮儀星期三」施放聖灰。因此堂區可以按照

牧靈的情況慶祝彌撒,於彌撒中舉行「聖灰禮儀」。如果要在主日施放

聖灰,則可以在彌撒外施放。

  晨禱可採用第三週星期五聖詠及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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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彌撒在福音及講道後,祝福並施放聖灰。灰可由橄欖樹枝燒成,或按習

慣,用去年的聖枝燒成。省去彌撒開始時的懺悔禮。即使不舉行彌撒,

也可舉行聖道禮、祝福及施放聖灰。即以進堂詠開始,採用彌撒的集禱

經、讀經及歌詠;講道後,祝福並施放聖灰,然後以信友禱詞結束。

註5: 「聖灰禮儀日」因逢初三,故免大、小齋。春節期間農曆初一至十五,

可免守齋。但鼓勵信友們這段期間以行善代替守齋。

註6: 四旬期主日禁止舉行其他彌撒及殯葬彌撒。(《羅馬彌撒經書總論》

380)

註7: 四旬期主日禁止舉行其他彌撒及殯葬彌撒。(《羅馬彌撒經書總論》

380)

註8: 本慶日除殯葬彌撒外,禁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撒等),但因適逢元

宵節「祈福日」,因此可舉行祈福日彌撒。

註9: 有關四大祈禱日,請見本手冊第7頁。專用經文請見主教團禮儀委員會

編著《祈福日》經本。

註10: 四旬期主日禁止舉行其他彌撒及殯葬彌撒。(《羅馬彌撒經書總論》

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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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農曆一月/二月)陽曆 農曆 星期 禮 儀 日 等級 彌撒 日 課

3月 一月 (聖詠集第三週)

1 廿三 二 四旬期第三週平日 專、紫 平日

聖曹桂英(雅妮)殉道 自可按21頁10號舉行

2 廿四 三 四旬期第三週平日 專、紫 平日

3 廿五 四 四旬期第三週平日 專、紫 平日

4 廿六 五 四旬期第三週平日 專、紫 平日

聖嘉錫 自可按21頁10號舉行

5 廿七 六 四旬期第三週平日 專、紫 平日

(聖詠集第四週)

四旬期第四主日第一晚禱主日第一夜禱

主日

6 廿八 主日

四旬期第四主日(註1)(喜樂主日)(舉行第二次「候洗者考核禮」)

專、紫/玫瑰紅

主日

四旬期第四主日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主日

7 廿九 一 四旬期第四週平日 專、紫 平日

聖蓓蓓及聖芬莉殉道 自可按21頁10號舉行

8 三十 二 四旬期第四週平日 專、紫 平日

天賜•聖若望會士自

可按21頁10號舉行

9二月初一

三 四旬期第四週平日 專、紫 平日

聖芳佳修女 自可按21頁10號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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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初二 四 四旬期第四週平日 專、紫 平日

11 初三 五 四旬期第四週平日 專、紫 平日

12 初四 六 四旬期第四週平日 專、紫 平日

聖張大鵬(若瑟)等殉道

自可按21頁10號舉行

明日是教宗方濟各就任教宗(2013年)三週年紀念。應在所有彌撒的信友禱詞中,加入「為教宗祈禱」的意向。

(聖詠集第一週)

四旬期第五主日(註2)

第一晚禱主日第一夜禱

主日

13 初五 主日

四旬期第五主日(註3)(舉行第三次「候洗者考核禮」)

專、紫 主日

四旬期第五主日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主日

教宗方濟各就任週年紀念

14 初六 一 四旬期第五週平日 專、紫 平日

15 初七 二 四旬期第五週平日 專、紫 平日

16 初八 三 四旬期第五週平日 專、紫 平日

17 初九 四 四旬期第五週平日 專、紫 平日

聖博第主教 自可按21頁10號舉行

18 初十 五 四旬期第五週平日 專、紫 平日

耶路撒冷聖啟祿主教聖師

自可按21頁10號舉行

齋戒日(註4)

(大、小齋)專、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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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主保聖母淨配聖若瑟第一晚禱主日第一夜禱

節日

19 十一 六中華主保聖母淨配聖若瑟(註5)

節專、白/金

節日

(聖詠集第二週)

聖 週(註6)

基督苦難主日(聖枝主日)

第一晚禱主日第一夜禱

主日

20 十二 主日基督苦難主日(聖枝主日)(註7)

專、紅 主日

基督苦難主日(聖枝主日)

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主日

21 十三 一 聖週星期一(註8) 專、紫 聖週

22 十四 二 聖週星期二(註9) 專、紫 聖週

23 十五 三 聖週星期三(註10) 專、紫 聖週聖道斌主教(遇聖週今年不慶祝)

24 十六 四 聖週星期四 專、紫 聖週

早上:

聖油彌撒(註11)專、白/金

聖週

逾 越 節 三 日 慶 典(註12)

黃昏(晚間)

主的晚餐彌撒(註13)專、白/金

聖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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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禱(參加了「主的

晚餐」彌撒者,免念晚

禱)

主日第二夜禱

25 十七 五

聖週星期五

救主受難紀念(註14)

(大、小齋)

專、紅 聖週

晚禱(參加了「救主受

難紀念」禮儀者,免念

晚禱)

主日第二夜禱

預報救主降生(天使報喜)(移至4月4日慶祝)

26 十八 六 聖週星期六(註15) 專、紫 聖週

復 活 期(註16)

耶穌復活主日耶穌復活前夕守夜禮(註17)

專、白/金

節日

(聖詠集第一週)

27 十九 主日耶穌復活主日日間彌撒(註18)

專、白/金

八日慶期

28 二十 一

復活八日慶期星期一(註19)(復活八日慶期夜禱, 可誦念主日第一或第 二夜禱。)

專、白/金

八日慶期

29 廿一 二 復活八日慶期星期二專、白/金

八日慶期

30 廿二 三 復活八日慶期星期三專、白/金

八日慶期

31 廿三 四 復活八日慶期星期四專、白/金

八日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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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四旬期主日禁止舉行其他彌撒及殯葬彌撒(《彌撒經書總論》380)。

註2: 按主教團規定,可將聖堂內十字架或聖像從這個主日起遮蓋起來,直到

聖週五「救主受難紀念」禮儀後才揭開十字架;「逾越節守夜禮」前,

才揭開聖像。

註3:四旬期主日禁止舉行其他彌撒及殯葬彌撒(《彌撒經書總論》380)。

註4: 有關四個大祈禱日,請見本手冊第7頁。專用經文請見主教團禮儀委員

會編著之《齋戒日》經本。

註5: 本節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彌撒(如婚禮彌撒等)。

註6:聖週:

   1) 在聖週,教會隆重慶祝主基督在其現世生活最後幾天所完成的救贖奧

蹟:從祂榮進耶路撒冷,直到祂的苦難、聖死與光榮復活。

2) 四旬期延續至聖週四。

3) 逾越節三日慶典:由聖週四黃昏「主的晚餐」開始,包括聖週五「救

主受難紀念」和聖週六,以「逾越節守夜禮」為中心,直到耶穌復活

主日「晚禱」完成。

4) 聖週的平日專為懺悔與舉行修和聖事,直到「逾越節守夜禮」──最

適宜的時刻,才舉行洗禮與堅振聖事。

5) 聖週的全部禮儀,包括祝福樹枝與聖枝遊行、「主的晚餐」後遷供聖

體、「救主受難紀念」,以及「逾越節守夜禮」,均可在所有聖堂或

小堂舉行。

逾越節三日慶典,是整個教會的慶祝,因此,盡可能只在主教座堂及

各堂區舉行。

小團體、善會及各類小組都該到所屬堂區參加禮儀,使禮儀更隆重,

並且更顯出教會團結共融的精神。

但因牧民益處,要在堂區聖堂之外的教堂或小堂舉行聖週禮儀時,也

務必使禮儀相稱地舉行。就是說:應有適量的輔禮人員,盡可能頌唱

禮儀的主要部分,且要有相當眾多的參禮信眾。否則,應將聖週禮儀

只安排在堂區聖堂,或其他較主要的聖堂舉行。

6) 牧者應給信眾講解及說明聖週禮儀的結構和意義,以引導他們能積極

並有效地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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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7:聖枝主日:

1) 本主日禁止舉行殯葬彌撒及其他彌撒(如婚禮彌撒等)。

2) 在基督苦難主日(聖枝主日),教會進入她救主受難、聖死、埋葬和

復活的奧蹟。因此,今日所有感恩祭開始時,都要以「聖枝遊行」、

或「隆重進堂禮」、或「簡式進堂禮」,來紀念主基督榮進聖城的事

蹟,好使基督君王的凱旋遊行,與宣告祂的苦難,融為一體。今天的

講道應闡明逾越奧蹟的這兩個幅度。

3) 每個堂區,當選擇在星期六黃昏或本主日的其中一台彌撒,舉行「聖

枝遊行」。信眾集合於另一小堂,或聖堂以外某處合適的地方。司

鐸、輔禮人員,以及信友,都手持棕櫚枝或其他樹枝,在歌聲中遊

行,進入舉行彌撒的聖堂。

4) 司鐸祝福大家手上的樹枝,作遊行之用。

禮儀後,信友可把聖枝帶回家裡,作為基督得勝的記號。

5) 按《羅馬彌撒經書》指示,除了只舉行一次「聖枝遊行」,或由於不

便在聖堂外舉行「聖枝遊行」,亦可在各台彌撒之前,舉行「隆重進

堂禮」,來紀念耶穌榮進聖城的事蹟。「隆重進堂禮」可重複於人數

眾多的彌撒。此外「簡式進堂禮」可在其他各台彌撒採用。

6) 今日穿紅色祭衣。遊行時,主禮穿禮袍或祭披。

7) 「聖枝遊行」、「隆重進堂禮」後,省卻十字聖號、懺悔禮或灑聖水

禮,隨即念「集禱經」,彌撒如常舉行。

8) 為信友的神益,須宣讀所有讀經,也適宜宣讀全篇「救主受難始

末」。讀畢「救主受難始末」,該作簡短講道。

9) 宣讀「救主受難始末」時,不持蠟燭、不獻香、不念「願主與你們同

在」,也不在褔音書上劃十字。

由執事或司鐸宣讀,但也可由聖言宣讀員宣讀;但耶穌部分,盡可能

保留給司鐸。執事宣讀前,如常請主祭祝福。

若由聖言宣讀員宣讀,則不用請主祭祝褔。宣讀畢,說:「上主的聖

言」(Verbum Domini),但不用親福音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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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如果不能舉行彌撒,也應在星期六黃昏,或主日的合適時間,舉行

聖道禮儀,宣告救主以默西亞身分榮進耶路撒冷,以及祂的受難始

末。

註8:本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彌撒(如婚禮彌撒等)。

註9:本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彌撒(如婚禮彌撒等)。

註10:本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彌撒(如婚禮彌撒等)。

註11:聖油彌撒:

1) 聖週四只舉行「聖油彌撒」及「主的晚餐」黃昏慶典,並禁止沒有會

眾參予的彌撒,以及殯葬彌撒。

2) 只可在「聖油彌撒」及「主的晚餐」中分送聖體(共融)聖事。不

過,在早上「聖油彌撒」中已領聖體的,也可在「主的晚餐」中再領

聖體。

病人則可在任何時間領聖體。

3) 教區主教聯同教區內的司鐸團共祭,並祝聖聖油的「聖油彌撒」,是

主教與司鐸團結共融的表現。因為司鐸從教區各處前來共祭,既見證

「至聖聖油」(Chrism)的祝聖,亦作為主教的合作者,分擔主教建

設、聖化及牧養天主子民的神聖職務。因此,「聖油彌撒」標示著基

督唯一的司祭職,以及祂的祭獻在教會內的延續。

信友應積極參與「聖油彌撒」,並在這台彌撒中領聖體。

4) 應恭敬的將新祝聖的聖油帶回堂區聖堂,舊聖油應用來點燃在聖體前

的長明燈。

在「主的晚餐」前,或其他合適時間,堂區可舉行「迎接聖油」儀

式。

應教導信友明白聖油的用途,及聖油對基督徒生活的意義。

5) 如實在不能在聖週四早上召集司鐸前來與主教共祭,則容許提前舉行

「聖油彌撒」,但須在接近復活節的日子,並須採用「聖油彌撒」的

專用讀經及禱文。(《祝福聖油禮典》10)

註12:逾越節三日慶典:

基督主要藉著祂的逾越奧蹟,完成救贖我們的工程,並完美的光榮天

主:祂以自己的死亡,摧毀了我們的死亡,又以復活,恢復了我們的生

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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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紀念基督的苦難、聖死及復活的逾越節三日慶典,就是整個禮儀

年的中心與高峰。(禮儀年18)

1) 教會透過逾越節三日慶典,慶祝她新郎的死亡、埋葬和復活;教會

藉此體現並滿全「逾越」的奧蹟,就是主由此世回到天父的逾越。

2) 按照早期教會的傳統,在紀念救主受難死亡的聖週五,該嚴守神聖

的逾越節齋戒,並盡可能延長至聖週六,使能舉心向上,以警醒的

心懷,進入基督復活的快樂。(《禮儀憲章》110)

3) 逾越節三日慶典,是整個教會的慶祝,因此,盡可能只在主教座

堂,及各堂區舉行,但因牧民益處,要在堂區聖堂之外的教堂或小

堂舉行,也務必在能夠莊嚴得體的舉行此慶典的地方。

各類小團體,包括修道團體,都應與信友一起到所屬堂區,或聚合

於較主要的聖堂,積極參與三日慶典,以顯示出教會團結共融的精

神。

同樣,如果只有一位司鐸,兼管多個人數較少的堂區,亦宜請信友

集合到該地區較主要的聖堂,一起參與聖禮。

如果只有一位司鐸,同時照顧兩個或更多堂區,而這些堂區都各自

有相當數量的信友,也有能力隆重得體的舉行三日慶典,主任司鐸

在考慮過其他規定後,有權決定,在不同堂區,重複舉行逾越節三

日慶典的禮儀。

4) 在聖週五及聖週六,極宜公共舉行「誦讀日課」及「晨禱」,好讓

信徒團體更深刻全面的默想主的受難,以期待宣告祂的復活。

註13:主的晚餐彌撒:

1) 隨著聖週四黃昏的「主的晚餐」,教會開始神聖的逾越節三日慶典。

2) 「主的晚餐」,紀念主耶穌在被出賣的那一夜,祂既愛了世上屬於自

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主耶穌,在餅酒形內,向天主獻上祂的體

血,並交給祂的宗徒吃喝,且命令宗徒及他們的繼承人,透過司祭職

務,繼續祂的祭獻。

3) 應在講道中,闡明這台彌撒所紀念的,即建立「聖體聖事」和「聖秩

聖事」,以及主所吩咐「相愛的命令」。

4) 「主的晚餐」,要在黃昏最適當時候舉行,務使整個地方團體都能夠

積極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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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所有司鐸都可以參加共祭,包括那些已參加了「聖油彌撒」、或為教

友益處,主持了另一台彌撒的司鐸。

6) 按教會古老傳統,聖週四禁止舉行沒有會眾參與的彌撒。

如有牧靈上的真正需要,教區教長有權批准,在堂區小堂或其他公開

小堂,在黃昏為教友舉行另一台彌撒。

又如果有真正需要,教區教長也可批准該彌撒於早上舉行,但只為那

些不能在黃昏參禮的教友;該彌撒不得為個別人士或小團體的私利而

舉行,更不能妨礙黃昏的彌撒。

7) 今天,只可在感恩祭中分送聖體(共融)聖事,但給病人送聖體,不

受此限制。

8) 每次舉行感恩祭,都盡可能領受該感恩祭所祝聖的聖體聖血,並在禮

規容許的情況下,兼領聖血。這樣,藉由兼領聖體聖血的標記,來領

受共融聖事,亦更能顯示出是在參與當時舉行的聖祭。(《羅馬彌撒

經書總論》85, 281-285)

9) 故此,按照教會傳統,今日的聖體櫃該是空的,一直至聖週六逾越節

守夜禮開始都該如此。

今晚及明天供神職人員及教友,所領的聖體,當在本感恩祭中祝聖。

10) 為存放聖體以供明天領受,應安排於另一小堂,以助祈禱默想,不

過,所有裝飾都要突顯出這三日的肅穆氣氛。

如果已有與聖堂分隔的「聖體小堂」,就應將聖體恭移到這「聖體小

堂」。

11) 聖體應存於一個關上門的聖體櫃內,並禁止放在聖體光座中,又不應

將聖體櫃布置成墳墓。不能用「墳墓」或「聖墓」(sepulchre)等字

眼,因為存放聖體的小堂,只是為保存聖週五領受的聖體,不是為象

徵主的墳墓。

12) 唱光榮頌時,當鳴鐘及搖鈴。此後,一直到逾越節守夜慶典,都不再

鳴鐘或搖鈴,除非教區主教為牧靈需要,而另作規定。

13) 按傳統,今晚要為選定的男教友洗腳,為顯示主基督的服務和愛;主

基督不是來受人服務,而是為人服務。應保存這傳統,並解釋其真正

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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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獻禮時,除餅酒外,教友可獻上為捐助窮人的禮物,尤其是教友履行

四旬期補贖及愛德善工所收集的禮物。

獻禮時,可詠唱傳統聖詩:「何處有仁,何處有愛,天主必常在」。

15) 領主經後,省卻其他結束儀式,隨即在香爐、蠟燭陪伴下遊行,把

「聖體」遷供於「聖體小堂」。

16) 禮儀結束後,不需舉行儀式,靜悄悄的撤去祭台的一切裝飾。

如果可能,聖堂中所有十字架,也都撤去;如不可能,可加以遮蓋。

17) 在這晚上應鼓勵教友,繼續在聖體前祈禱,然後自行離去。但是子夜

之後,不可舉行隆重的朝拜聖體儀式。

18) 如果聖週五的「救主受難紀念」禮儀,不在同一聖堂舉行,則不用恭

移聖體,也不用遊行。

註14: 按照《天主教羅馬禮禮儀日曆》,今日我們的逾越節羔羊基督已被祭

獻:教會默觀及敬拜她救主和新郎的十字架,以紀念自己由安睡於十字

架上基督的肋旁而誕生,並為全世界的得救祈禱。

1) 今日是全教會的補贖日,應守大小齋。

按照《天主教法典》1250-1253, 每年聖灰禮儀日及耶穌受難日應守

大小齋。

「大齋」是未滿六十歲的成年教友所應守的,大齋日只可飽食一餐,

其他兩餐可略進一些食物。「小齋」是十四歲以上的教友所應守的,

即每週五禁食肉類(魚蝦除外)。因此,守「大、小齋」是只可飽食

一餐,其他兩餐可略進一些食物,且三餐都不食肉類。

   2) 按極古老的傳統,教會在聖週五不舉行感恩祭。

今天只可在「紀念救主受難」禮儀分送聖體,但不能參禮的病人,不

受此限。

3) 今日和明日除「和好聖事」及「病人傅油聖事」以外,一概不舉行其

他聖事,包括「婚禮」在內。如舉行殯葬禮(非殯葬彌撒),也不詠

唱、不彈琴、不搖鈴。

4) 「救主受難紀念」禮儀約在下午三時(第九時辰)舉行;但為牧民益

處,也可選擇更適合大眾的時間,但應在中午之後至晚上九時之間。

5) 整個「救主受難紀念」禮儀應按照禮書指示進行,不得隨個人喜好更

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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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祭台應完全赤露,沒有十字架、蠟燭和祭台布。

7) 聖週五宣讀「救主受難始末」,與基督苦難主日(聖枝主日)相同:

宣讀「救主受難始末」時,不持蠟燭、不獻香、不念「願主與你們同

在」,也不在褔音書上劃十字。

由執事或司鐸宣讀,但也可由聖言宣讀員宣讀;但「耶穌」部分,盡

可能保留給司鐸。 執事宣讀前,如常請主禮祝福。

若由聖言宣讀員宣讀,則不用請主禮祝福。宣讀畢,說:「上主的聖

言」(Verbum Domini),但不用親褔音書。

8) 用作顯示及朝拜的十字架,應該體積夠大而精美。

9) 顯示十字架時的邀請句及信友的回應,應該詠唱。

10) 因禮儀標記的要求,只可用一個十字架以供朝拜,又應讓每位信友,

都能個別朝拜十字架,這是聖週五慶典的重要特色。

除非在場信友確實太多,才可以集體方式代替個人,在靜默中,朝拜

十字架片刻。

11) 「救主受難紀念」禮儀後,應以簡單方式,將聖體送回存放的地方,

如常點燃長明燈。

12) 祭台赤露,但留下十字架及蠟燭,供信友繼續祈禱、默想和朝拜。

13) 民間熱心敬禮,例如拜苦路、救主受難遊行、聖屍遊行、聖母七苦

等,也有其牧民意義和益處。它們的經文和唱誦,應與禮儀協調,又

應幫助信友能真實的參與禮儀。

註15: 聖週六:

1) 教會在聖週六守候在基督墓旁,祈禱及齋戒、默想祂的苦難死亡及下

降陰府,並期待祂的復活。

2) 若不便與信友一起,公念「誦讀日課」及「晨禱」,也應安排聖道禮

儀或一些適合於今日奧蹟的熱心敬禮;尤其有關「憂苦之母」的敬

禮,因為聖母分擔了她聖子的苦難。

3) 可在聖堂供放「被釘的基督」或「基督安眠墓中」聖像,幫助信友祈

禱;或供放「基督下降陰府」聖像,或是「憂苦之母」聖像,以提示

週六的奧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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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教會今日不舉行感恩祭,也不送聖體,但「臨終聖體」例外。不應舉

行婚禮或其他聖事;「懺悔聖事」及「病人傅油聖事」除外。

5) 應提示信友注意聖週六的特殊性質。一切慶祝活動,應保留至「復活

主日逾越節守夜禮」之後,及「復活主日」日間。

註16:復活期:

從復活主日至五旬節主日(聖神降臨主日),共五十日,稱為復活期,

教會視之為一個「慶日」、一個「偉大的主日」,且要喜樂歡欣的慶

祝,尤其高唱「阿肋路亞」。(禮儀年22)

註17:耶穌復活前夕守夜禮:

1) 依照逾越節守夜禮極古中的傳統,這一夜,是向上主當守的一夜

(出12:42)。今晚的守夜禮,是紀念主由死者中復活的至聖之夜,

是所有「守夜禮」之母。

今夜,教會醒寤期待,並舉行入門聖事,以慶祝主的復活。

傳統上,基督徒亦以此夜,顯示教會期待主光榮的再來。

2) 整個逾越節守夜禮,必須在夜間進行,故不得在入黑前開始,且要

在主日黎明前結束。

故在星期六舉行黃昏主日彌撒的慣常時間,舉行逾越節守夜禮是不應

該的。

3) 整個慶典應當適當延長,以突顯出守夜的特色。

4) 不容許删去逾越節守夜禮的儀式,而只舉行一台彌撒。

5) 逾越節守夜禮,可在沒有舉行「主的晚餐」或「救主受難紀念」禮

儀的聖堂或小堂舉行。但也不是說舉行過「主的晚餐」或「救主受

難紀念」禮儀的聖堂或小堂,必須舉行逾越節守夜禮。

只是,凡有洗禮池的地點,必須舉行逾越節守夜禮。

6) 在整個守夜禮中,包括彌撒,聖職人員應穿白色或金色祭衣。

7) 逾越節守夜禮應以燭光禮(Iucernarium)開始。這是守夜禮的第一

部分。

然後,是第二部分:教會以「聖道禮」,默想天主從起初,為祂的子

民所做的一切奇事,包括祂以說話和許諾所堅守的。

直至復活之日來臨,即進入守夜禮的第三部分,透過舉行入門聖事,

教會的新成員藉洗禮而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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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是守夜禮的第四部分,教會及其新生成員被主所邀請,參加

主為祂子民所準備的盛宴,以紀念主的死亡與復活,直到祂的再

來。

8) 整個逾越節守夜禮,藉著標記和儀式來表達,必須莊嚴隆重舉行,且

以邀請辭、禱文等,幫助參禮信友,準確理解禮儀中讀經與禮節的意

義。也可安排簡單的導言,以幫助信友明白宣讀舊約所預許的意義。

9) 至於祝福火焰盡可能在聖堂外合適的地方進行,使得火光閃耀,照亮

黑夜。

10) 復活蠟燭是真實的象徵,該是全新的、以真蠟造成,作為每年的奉

獻。

復活蠟燭應是一支,並有可觀的體積,以象徵基督:他是普照世界的

真光。

復活蠟燭須按禮書指定的禱文和儀式祝福。

11) 需要時,可由「平信徒領唱員」詠唱「逾越頌」(Exsultet)。平信

徒不必向主禮請祝福,也不說「願主與你們同在」。

12) 應至少選讀三篇舊約:若真有迫切情況,也必須宣讀兩篇舊約,但不

可省略出谷紀。

逾越節守夜禮讀經如下:

創 一1--二2(短式一1,26--31)

創 廿二1--18(短式廿二1-2,9,10--13,15--18)

出 十四15--十五1

依 五十四5--14

依 五十五1--11

巴 三9--15,32--四4

則 卅六16--28

羅 六3--11

路 廿四1--12

13) 應為成人施行洗禮,使守夜禮達於圓滿,至少也應為嬰孩施洗。

若沒有洗禮,堂區聖堂仍應在洗禮池祝福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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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洗禮,又沒有洗禮池,仍須祝福聖水。在信友更新領洗誓諾

後,給信友灑聖水,以紀念洗禮。

14) 宣讀福音時可獻香,但不持蠟燭。

15) 為更明確表達領受共融聖事的意義,逾越節守夜禮中,應盡可能兼領

聖體聖血。教區教長該充分考量此舉的可行性及其客觀情況,制定兼

領聖體聖血的規則。

16) 逾越節守夜禮的彌撒,就是耶穌復活主日的彌撒。

17) 在守夜禮中,主祭或共祭的神父,仍可在耶穌復活主日的日間彌撒

中,再作主祭或共祭。

註18:耶穌復活主日日間彌撒:

1) 本主日禁止舉行殯葬彌撒及其他彌撒(如婚禮彌撒等)。

2) 復活主日日間彌撒應極其隆重舉行,以灑聖水禮代替懺悔禮;用逾

越節守夜禮中所祝福的聖水,給全體會眾灑聖水,以紀念洗禮。

3) 整個復活期,直至五旬節主日才結束,復活蠟燭應放置在讀經台或

祭台旁邊,在較隆重的禮儀時刻點燃,就是:彌撒、晨禱及晚禱。

4) 有些地方,依照慣例,在復活主日,舉行聖洗晚禱,歌唱聖詠,及

遊行前往洗禮池;這種習慣應積極保存(《日課總論》213)。如果

未有此習慣,亦極宜開展。

5) 復活主日及整個八日慶期,可誦念主日第一或第二夜禱,對經:

「這是上主安排的一天,我們要歡欣鼓舞,阿肋路亞。」

復活期內,三鐘經改念「天上母后,歡樂吧!阿肋路亞……」,且

按習慣,站立誦念。

註19: 復活八日慶期除殯葬彌撒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婚禮彌撒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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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農曆二月/三月)陽曆 農曆 星期 禮儀日 等級 彌撒 日課

4月 二月 (聖詠集第一週)

1 廿四 五 復活八日慶期星期五專、白/金

八日慶期

2 廿五 六 復活八日慶期星期六專、白/金

八日慶期

保拉‧聖方濟隱修(遇復活八日慶期不慶祝)

(聖詠集第二週)

復活期第二主日第一晚禱主日第一夜禱

八日慶期主日

3 廿六 主日復活期第二主日(註1)(天主慈悲主日)

專、白/金

八日慶期主日

復活期第二主日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八日慶期主日

復活期平日(註2)

4 廿七 一預報救主降生(天使報喜)(註3)

節專、白/金

節日

預報救主降生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節專、白/金

節日

聖依西多主教聖師(遇節日今年不慶祝)

清明節(註4)

5 廿八 二 復活期第二週平日專、白/金

平/紀念日

聖文生‧斐瑞司鐸 自紀、白/金

6 廿九 三 復活期第二週平日專、白/金

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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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三月初一

四 復活期第二週平日專、白/金

平/紀念日

聖若翰‧薩樂司鐸 自紀、白/金

8 初二 五 復活期第二週平日專、白/金

平/紀念日

真福雅頌修女 自紀、白/金

9 初三 六 復活期第二週平日專、白/金

平日

(聖詠集第三週)

復活期第三主日第一晚禱主日第一夜禱

主日

10 初四 主日 復活期第三主日(註5)

專、白/金

主日

復活期第三主日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主日

11 初五 一 聖達義主教殉道 紀 紀、紅 紀念日

12 初六 二 復活期第三週平日專、白/金

平日

13 初七 三 復活期第三週平日專、白/金

平日

聖瑪定一世教宗殉道 自 紀、紅

14 初八 四 復活期第三週平日專、白/金

平日

15 初九 五 復活期第三週平日專、白/金

平日

16 初十 六 復活期第三週平日專、白/金

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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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詠集第四週)

復活期第四主日第一晚禱主日第一夜禱

主日

17 十一 主日復活期第四主日(註6)(聖召節)

專、白/金

主日

復活期第四主日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主日

18 十二 一 復活期第四週平日專、白/金

平日

19 十三 二 復活期第四週平日專、白/金

平日

20 十四 三 復活期第四週平日專、白/金

平日

21 十五 四 復活期第四週平日專、白/金

平/紀念日

聖安生主教聖師 自紀、白/金

22 十六 五 復活期第四週平日專、白/金

平日

23 十七 六 復活期第四週平日專、白/金

平/紀念日

聖喬治殉道 自 紀、紅聖道博主教殉道 自 紀、紅

(聖詠集第一週)

復活期第五主日第一晚禱主日第一夜禱

主日

24 十八 主日 復活期第五主日(註7)

專、白/金

主日

復活期第五主日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主日

聖斐德司鐸殉道(遇主日今年不慶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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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十九 一 聖瑪谷聖史(註8) 慶 專、紅 慶日

26 二十 二 復活期第五週平日專、白/金

平日

27 廿一 三 復活期第五週平日專、白/金

平日

28 廿二 四 復活期第五週平日專、白/金

平/紀念日

聖伯鐸‧尚耐司鐸殉道 自 紀、紅

聖蒙福司鐸 自紀、白/金

聖吉安娜(註9) 自紀、白/金

29 廿三 五聖佳琳(加大利納)貞女聖師

紀紀、白/金

紀念日

30 廿四 六 復活期第五週平日專、白/金

平/紀念日

聖碧岳五世教宗 自紀、白/金

註1: 復活期主日禁止舉行殯葬彌撒及其他彌撒(如婚禮彌撒等)。復活期

內,應加倍關注新教友的釋奧(習道期)培育。(《基督徒成人入門聖

事禮典》235-239)

註2:復活節平日:

1) 復活節平日、遇有聖人任選紀念,可選擇平日日課及彌撒,或按日

曆,或殉道錄(Martyrologium)所載本日聖人的日課及彌撒。(《日課

總論》244:《羅馬彌撒經書總論》355b)

2) 只有出於真正的需要或牧靈效益,才可舉行適合於該需要的「求恩彌

撒」或「敬禮彌撒」。(《羅馬彌撒經書總論》376)禁平日「追思

彌撒」。(《羅馬彌撒經書總論》381)

3) 平日日課中,序經「對經」、晨禱及晚禱和誦讀的讚美詩,以及日間

祈禱的對經,均取自「復活期」所提供的。

4) 對經後應附加「阿肋路亞」,除非該對經已有「阿肋路亞」,或「阿

肋路亞」與對經內容並不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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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3:1) 本節日除殯葬彌撒外,禁止其他彌撒(如婚禮彌撒、追思彌撒等)。

2) 信經念至「祂因聖神由童貞瑪利亞取得肉軀,而成為人」時,屈膝跪

下致敬。(《羅馬彌撒經書總論》137)

註4: 雖遇 「清明節」,但因逢「預報救主降生」節日,故不舉行清明追思彌

撒。建議於「預報救主降生」節日彌撒後,可舉行清明掃墓禮或清明追

思禮儀。

註5: 復活期主日禁止舉行殯葬彌撒及其他彌撒(如婚禮彌撒等)。復活期

內,應加倍關注新教友的釋奧(習道期)培育。(《基督徒成人入門聖

事禮典》235-239)

註6: 復活期主日禁止舉行殯葬彌撒及其他彌撒(如婚禮彌撒等)。本主日特

別為司鐸、執事及修道聖召祈禱。這意向應在講道中闡明,並加入信友

禱詞中。復活期內,應加倍關注新教友的釋奧(習道期)培育。(《基

督徒成人入門聖事禮典》235-239)

註7: 復活期主日禁止舉行殯葬彌撒及其他彌撒(如婚禮彌撒等)。復活期

內,應加倍關注新教友的釋奧(習道期)培育。(《基督徒成人入門聖

事禮典》235-239)

註8:本慶日除殯葬彌撒外,禁止其他亡者彌撒。

註9: 台灣主教團在2011年秋季會議中,決議將聖吉安娜列入我們地方教會的

《禮儀日曆》中,作為「自由紀念」,聖人生平及紀念彌撒的經文請見

本手冊第9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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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農曆三月/四月)陽曆 農曆 星期 禮 儀 日 等級 彌撒 日 課

(聖詠集第二週)

30 廿四 六

復活期第六主日第一晚禱主日第一夜禱

主日

5月 三月

1 廿五 主日 復活期第六主日(註1)

專、白/金

主日

復活期第六主日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主日

聖若瑟勞工(遇主日今年不慶祝)

2 廿六 一 聖達修主教聖師 紀紀、白/金

紀念日

3 廿七 二 聖斐理及聖雅格宗徒(註2)

慶 專、紅 慶日

4 廿八 三 復活期第六週平日專、白/金

平/紀念日

真福慕雅(瑪定)司鐸 自紀、白/金

5 廿九 四 復活期第六週平日專、白/金

平日

耶穌升天節

(移至主日慶祝)

6 三十 五 復活期第六週平日專、白/金

平日

7四月初一

六中華聖母(註3)

(母親節前夕)慶專、白/金

慶日

(聖詠集第三週)

耶穌升天第一晚禱

節日

耶穌升天前夕彌撒(註4)

專、白/金

節日

主日第一夜禱 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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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初二 主日耶穌升天節(註5)

節日本日彌撒(世界傳播日)

專、白/金

節日

耶穌升天節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節日

9 初三 一 復活期第七週平日專、白/金

平日

10 初四 二 復活期第七週平日專、白/金

平日

11 初五 三 復活期第七週平日專、白/金

平日

12 初六 四 復活期第七週平日專、白/金

平/紀念日

聖迺仁及聖齊禮殉道 自 紀、紅

聖邦康殉道 自 紀、紅

13 初七 五 復活期第七週平日專、白/金

平/紀念日

法蒂瑪聖母 自紀、白/金

14 初八 六聖瑪迪(瑪弟亞)宗徒(註6)

慶 專、紅 慶日

(聖詠集第一週)

五旬節主日(聖神降臨)(註7)

第一晚禱節日

五旬節主日(聖神降臨) 前夕彌撒

節 專、紅 節日

15 初九 主日五旬節主日(聖神降臨)(註8)節日本日彌撒

節 專、紅 節日

五旬節主日(聖神降臨)

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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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 年 期(註9)

(聖詠集第三週)

16 初十 一 常年期第七週平日 任、綠 平日

17 十一 二 常年期第七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聖劉文元(伯鐸)殉道 自 紀、紅

18 十二 三 常年期第七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聖若望一世教宗殉道 自 紀、紅

19 十三 四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永恆的大司祭(註10)

慶專、白/金

慶日

20 十四 五 常年期第七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聖納定司鐸 自紀、白/金

21 十五 六 常年期第七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聖多福‧麥哲倫司鐸及同伴殉道

自 紀、紅

特敬聖母 自紀、白/綠(聖詠集第四週)

天主聖三節第一晚禱主日第一夜禱

節日

22 十六 主日 天主聖三節(註11) 節專、白/金

節日

天主聖三節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節日

嘉錫雅‧聖麗達修女(遇主日今年不慶祝)

23 十七 一 常年期第八週平日 任、綠 平日

24 十八 二 進教之佑聖母(註12) 紀專、白/金

紀念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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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十九 三 常年期第八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聖伯達司鐸聖師 自紀、白/金

聖國瑞七世教宗 自紀、白/金

聖德蓮‧戴博濟貞女 自紀、白/金

26 二十 四 聖斐理‧乃內司鐸 自紀、白/金

紀念日

基督聖體聖血節

(移至主日慶祝)

27 廿一 五 常年期第八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坎特布里聖思定主教 自紀、白/金

聖桑實(伯鐸)主教殉道(閩、浙、臺區紀念)

自 紀、紅

28 廿二 六 常年期第八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特敬聖母 自紀、白/綠

(聖詠集第一週)

基督聖體聖血節第一晚禱主日第一夜禱

節日

29 廿三 主日常年期第九主日基督聖體聖血節(註13)

節專、白/金

節日

基督聖體聖血節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節日

聖何開枝(雅敬)殉道(遇主日今年不慶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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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廿四 一 常年期第九週平日 任、綠 平日

31 廿五 二 聖母訪親(註14) 慶專、白/金

慶日

註1: 復活期主日禁止舉行殯葬彌撒及其他彌撒(如婚禮彌撒等)。復活期

內,應加倍關注新教友的釋奧(習道期)培育。(《基督徒成人入門聖

事禮典》235-239)

註2:本慶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撒等)。

註3:本慶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撒等)。

註4: 2002年版《羅馬彌撒經書》中頒布了「耶穌升天節」前夕彌撒。經文見

本手冊第104頁。

註5:本節日禁止舉行殯葬彌撒及其他彌撒(如婚禮彌撒等)。

註6:本慶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撒等)。

註7: 「五旬節主日」總結復活期的神聖五十天。教會在五旬節主日紀念聖神

降臨之恩,聖神並傾注於宗徒身上;這也是教會的肇始,教會展開向各

語言、 各民族、各邦國傳報喜訊的使命。

五旬節前夕彌撒適宜以較隆重的方式舉行,並採用禮儀書所載的讀經及

禱詞。但這台彌撒不同於逾越節守夜禮,因為五旬節前夕彌撒中沒有洗

禮。

五旬節前夕彌撒是仿傚宗徒及門徒,在聖母陪伴下,同心合意專務祈

禱,熱切等待聖神的傾注。

註8:本節日禁止舉行殯葬彌撒及其他彌撒(如婚禮彌撒等)。

註9:常年期:

1) 五旬節主日後,熄滅復活蠟燭,並移於洗禮池旁。舉行洗禮時,再點

燃這復活蠟燭,並由這復活蠟燭,點燃新領洗者之蠟燭。

舉行葬禮時,應將復活蠟燭放在靈柩附近,以顯示基督徒的死亡是真

正的逾越。

2) 在常年期平日,並沒有指定慶祝基督奧蹟的某一部分。然而,在主

日,則全面紀念基督的整個奧蹟,尤其在常年期最後的幾個主日。

(《禮儀年》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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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0: 這是普世教會在2012年6月新頒定的「慶日」,目的是為了促進聖職人

員聖潔的生活,同時也為了鼓勵聖秩聖召。本慶日的彌撒經文見本手

冊第105頁,「時辰祈禱」經文請見主教團網站。

本慶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撒等)。

註11:本節日禁止舉行殯葬彌撒及其他彌撒(如婚禮彌撒等)。

註12:請見本手冊102頁。

註13:本節日禁止舉行殯葬彌撒及其他彌撒(如婚禮彌撒等)。

註14:本慶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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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農曆四月/五月)陽曆 農曆 星期 禮 儀 日 等級 彌撒 日 課

6月 四月 (聖詠集第一週)

1 廿六 三 聖猶定殉道 紀 紀、紅 紀念日

2 廿七 四 常年期第九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聖才林及聖伯鐸殉道 自 紀、紅

耶穌聖心節第一晚禱主日第一夜禱

節日

3 廿八 五 耶穌聖心節(註1) 節專、白/金

節日

耶穌聖心節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節日

聖嘉祿‧盧安江等殉道(遇節日今年不慶祝)

紀、白/金

紀念日

4 廿九 六 聖母無玷聖心 紀紀、白/金

紀念日

(聖詠集第二週)

常年期第十主日第一晚禱主日第一夜禱

主日

5五月初一

主日 常年期第十主日(註2)

專、綠 主日

常年期第十主日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主日

聖博義主教殉道(遇節日今年不慶祝)

6 初二 一 常年期第十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聖諾博主教 自紀、白/金

7 初三 二 常年期第十週平日 任、綠 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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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初四 三 常年期第十週平日 任、綠 平日

9 初五 四 常年期第十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聖義範執事聖師 自紀、白/金

10 初六 五 常年期第十週平日 任、綠 平日

11 初七 六 聖納博(巴爾納伯)宗徒 紀 紀、紅 紀念日

(聖詠集第三週)

常年期十一主日第一晚禱主日第一夜禱

主日

12 初八 主日 常年期十一主日(註3)

專、綠 主日

常年期十一主日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主日

13 初九 一 聖安道司鐸聖師 紀紀、白/金

紀念日

14 初十 二 常年期第十一週平日 任、綠 平日

15 十一 三 常年期第十一週平日 任、綠 平日

16 十二 四 常年期第十一週平日 任、綠 平日

17 十三 五 常年期第十一週平日 任、綠 平日

18 十四 六 常年期第十一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特敬聖母 自紀、白/綠

(聖詠集第四週)

常年期十二主日第一晚禱主日第一夜禱

主日

19 十五 主日 常年期十二主日(註4)

專、綠 主日

常年期十二主日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主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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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樂牧院長(遇主日今年不慶祝)

20 十六 一 常年期第十二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聖范懷德、聖艾世傑、聖富格辣三位主教及同伴殉道(晉、陝、湖南區紀念)

自 紀、紅

21 十七 二 聖磊思修士 紀紀、白/金

紀念日

22 十八 三 常年期第十二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聖博嵐主教 自紀、白/金

聖若望.費舍主教及聖多默.穆安殉道

自 紀、紅

23 十九 四 常年期第十二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聖袁在德(若瑟)司鐸殉道

自 紀、紅

聖若翰洗者誕辰第一晚禱

節日

聖若翰洗者誕辰前夕彌撒

節專、白/金

節日

主日第一夜禱 節日

24 二十 五聖若翰洗者誕辰(註5)節日本日彌撒

節專、白/金

節日

聖若翰洗者誕辰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節日

25 廿一 六 常年期第十二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特敬聖母 自紀、白/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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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詠集第一週)

常年期第十三主日聖伯鐸及聖保祿宗徒第一晚禱

節日

聖伯鐸及聖保祿宗徒前夕彌撒

節 專、紅 節日

主日第一夜禱 節日

26 廿二 主日

聖伯鐸及聖保祿宗徒(註6)

節日本日彌撒

節 專、紅 節日

聖伯鐸及聖保祿宗徒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節日

27 廿三 一 常年期第十三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亞力山大‧聖啟祿主教聖師

自紀、白/金

28 廿四 二聖宜仁(依勒內)主教殉道

紀 紀、紅 紀念日

29 廿五 三 常年期第十三週平日 平日

聖伯鐸及聖保祿宗徒

(已移至主日慶祝)

30 廿六 四 常年期第十三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羅馬教會初期殉道烈士 自 紀、紅

註1:本節日除殯葬彌撒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撒等)。

註2:常年期主日除殯葬彌撒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撒等)。

註3:常年期主日除殯葬彌撒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撒等)。

註4:常年期主日除殯葬彌撒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撒等)。

註5:本節日除殯葬彌撒外,禁止舉行其他彌撒(如婚禮彌撒等)。

註6: 本節日原為6月29日舉行,臺灣教會為了牧靈的理由,將之移至主日慶祝。

   本節日除殯葬彌撒外,禁止舉行其他彌撒(如婚禮彌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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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農曆五月/六月)陽曆 農曆 星期 禮 儀 日 等級 彌撒 日 課

7月 五月 (聖詠集第一週)

1 廿七 五 常年期第十三週平日 任、綠 平日

2 廿八 六 常年期第十三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特敬聖母 自紀、白/綠(聖詠集第二週)

常年期第十四主日第一晚禱主日第一夜禱

主日

3 廿九 主日 常年期第十四主日(註1)

專、綠 主日

常年期第十四主日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主日

聖多默宗徒慶日

(遇主日今年不慶祝)

4六月初一

一 常年期第十四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葡萄牙聖麗莎 自紀、白/金

5 初二 二 常年期第十四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聖安道.沙嘉理司鐸 自紀、白/金

6 初三 三 常年期第十四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聖瑪麗.葛瑞迪貞女殉道

自 紀、紅

7 初四 四 常年期第十四週平日 任、綠 平日

8 初五 五 常年期第十四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瑪利亞方濟傳教女修會七位修女殉道

自 紀、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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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初六 六 常年期第十四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特敬聖母 自紀、白/綠

聖趙榮司鐸及中華殉道

諸聖節

(移至主日慶祝)

(聖詠集第三週)

常年期第十五主日聖趙榮司鐸及中華殉道諸聖節第一晚禱主日第一夜禱

節日

10 初七 主日聖趙榮司鐸及中華殉道諸聖節(註2)

節 專、紅 節日

聖趙榮司鐸及中華殉道諸聖節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節日

11 初八 一 聖本篤院長 紀紀、白/金

12 初九 二 常年期第十五週平日 任、綠 平日

13 初十 三 常年期第十五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聖亨利 自紀、白/金

14 十一 四 常年期第十五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聖嘉民司鐸 自紀、白/金

15 十二 五 聖文德主教聖師 紀紀、白/金

紀念日

16 十三 六 常年期第十五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加美樂山(加爾默羅)聖母

自紀、白/金

特敬聖母 自紀、白/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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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詠集第四週)

常年期第十六主日第一晚禱主日第一夜禱

主日

17 十四 主日 常年期第十六主日(註3)

專、綠 主日

常年期第十六主日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主日

18 十五 一 常年期第十六週平日 任、綠 平日

19 十六 二 常年期第十六週平日 任、綠 平日

20 十七 三 常年期第十六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聖任德芬(納爵)司鐸及同伴殉道(冀、內蒙區紀念)

自 紀、紅

聖波霖主教殉道 自 紀、紅

21 十八 四 常年期第十六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聖郭希德(博理)司鐸殉道

自 紀、紅

布林底希‧聖樂倫司鐸聖師

自紀、白/金

22 十九 五聖德蓮(瑪利亞馬達肋納)

紀紀、白/金

紀念日

23 二十 六 常年期第十六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聖碧瑾修女 自紀、白/金

特敬聖母 自紀、白/綠

(聖詠集第一週)

常年期第十七主日第一晚禱主日第一夜禱

主日

24 廿一 主日 常年期第十七主日(註4)

專、綠 主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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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期第十七主日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主日

聖撒柏‧麥祿福司鐸(遇主日今年不慶祝)

25 廿二 一 聖雅格宗徒慶日(註5) 慶 專、紅 慶日

26 廿三 二聖雅敬及聖安納(聖母雙親)

紀紀、白/金

紀念日

27 廿四 三 常年期第十七週平日 任、綠 平日28 廿五 四 常年期第十七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聖陳昌品(保祿)修生等殉道

自 紀、紅

29 廿六 五 聖曼德(瑪爾大) 紀紀、白/金

紀念日

30 廿七 六 常年期第十七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金言.聖伯鐸主教聖師 自紀、白/金

特敬聖母 自紀、白/綠(聖詠集第二週)

常年期第十八主日第一晚禱主日第一夜禱

主日

31 廿八 主日 常年期第十八主日(註6)

專、綠 主日

常年期第十八主日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主日

羅耀拉.聖納爵司鐸(遇主日今年不慶祝)

註1: 常年期主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撒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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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2:本節日除殯葬彌撒外,禁止舉行其他彌撒(如婚禮彌撒等)。

註3: 常年期主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撒

等)。

註4: 常年期主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撒

等)。

註5:本慶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撒等)。

註6: 常年期主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撒

等)。

Page 76: 牧靈者應該注意,舉行禮儀慶典的時候, - Catholicsliturgy.catholic.org.tw/images/calendar/2016/ORDO-2016.pdf2 「牧靈者應該注意,舉行禮儀慶典的時候,不僅為有效及合法舉行而遵守法律,而且要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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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農曆六月/七月)陽曆 農曆 星期 禮 儀 日 等級 彌撒 日 課

8月 六月 (聖詠集第二週)

1 廿九 一聖雅風(亞豐索)主教聖師

紀紀、白/金

紀念日

2 三十 二 常年期第十八週平日(註1) 任、綠 平/紀念日

聖恩彪主教聖伯鐸儒廉.艾模司鐸

自紀、白/金

3七月初一

三 常年期第十八週平日 任、綠 平日

4 初二 四聖若翰‧衛雅(維雅納)司鐸

紀紀、白/金

紀念日

5 初三 五 常年期第十八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聖母大殿奉獻日 自紀、白/金

6 初四 六 耶穌顯聖容(註2) 慶專、白/金

慶日

(聖詠集第三週)

常年期第十九主日第一晚禱主日第一夜禱

主日

7 初五 主日 常年期第十九主日(註3)

專、綠 主日

常年期第十九主日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主日

聖思道二世教宗及同伴殉道(遇主日今年不慶祝)聖嘉業司鐸(遇主日今年不慶祝)

8 初六 一 聖道明司鐸 紀紀、白/金

紀念日

9 初七 二 常年期第十九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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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十字德蘭‧本篤貞女殉道

自 紀、紅

10 初八 三 聖樂倫執事殉道(註4)

慶 專、紅 慶日

11 初九 四 聖佳蘭貞女 紀紀、白/金

紀念日

12 初十 五 常年期第十九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聖芳嘉‧尚達修女 自紀、白/金

真福杜仲賢司鐸殉道 自 紀、紅

13 十一 六 常年期第十九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聖秉天教宗及聖宜博(希玻里)司鐸殉道

自 紀、紅

特敬聖母 自紀、白/綠(聖詠集第四週)

聖母升天節第一晚禱

節日

聖母升天節前夕彌撒

節專、白/金

節日

主日第一夜禱 節日

14 十二 主日

常年期第二十主日聖母升天節(註5)

節日本日彌撒

節專、白/金

節日

聖母升天節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節日

聖國柏司鐸殉道(遇主日今年不慶祝)

15 十三 一 常年期第二十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聖母升天節

(已移至主日慶祝)

16 十四 二 常年期第二十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Page 78: 牧靈者應該注意,舉行禮儀慶典的時候, - Catholicsliturgy.catholic.org.tw/images/calendar/2016/ORDO-2016.pdf2 「牧靈者應該注意,舉行禮儀慶典的時候,不僅為有效及合法舉行而遵守法律,而且要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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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牙利聖德範 自紀、白/金

17 十五 三 常年期第二十週平日 任、綠 平日

18 十六 四 常年期第二十週平日 任、綠 平日

19 十七 五 常年期第二十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聖若望‧歐德司鐸 自紀、白/金

20 十八 六聖納德(伯爾納德)院長聖師

紀紀、白/金

紀念日

(聖詠集第一週)

常年期第廿一主日第一晚禱主日第一夜禱

主日

21 十九 主日 常年期第廿一主日(註6)

專、綠 主日

常年期第廿一主日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主日

聖碧岳十世教宗(遇主日今年不慶祝)

22 二十 一 聖母元后 紀紀、白/金

紀念日

23 廿一 二 常年期第廿一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聖羅莎貞女 自紀、白/金

24 廿二 三聖祿茂(巴爾多祿茂)宗徒(註7)

慶 專、紅 慶日

25 廿三 四 常年期第廿一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聖路易 自紀、白/金

聖若瑟‧甘樂善司鐸 自紀、白/金

26 廿四 五 常年期第廿一週平日 任、綠 平日

Page 79: 牧靈者應該注意,舉行禮儀慶典的時候, - Catholicsliturgy.catholic.org.tw/images/calendar/2016/ORDO-2016.pdf2 「牧靈者應該注意,舉行禮儀慶典的時候,不僅為有效及合法舉行而遵守法律,而且要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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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廿五 六 聖曼妮(莫尼加) 紀紀、白/金

紀念日

(聖詠集第二週)

常年期第廿二主日第一晚禱主日第一夜禱

主日

28 廿六 主日 常年期第廿二主日(註8)

專、綠 主日

常年期第廿二主日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主日

聖思定(奧思定)主教聖師(遇主日今年不慶祝)

29 廿七 一 聖若翰洗者蒙難 紀 紀、紅 紀念日

30 廿八 二 常年期第廿二週平日 任、綠 平日31 廿九 三 常年期第廿二週平日 任、綠 平日

註1: 在8月2日,或在教會教長為方便教友所另定的日子,於前一天中午至

當日午夜,到宗座聖殿、或朝聖地、或堂區聖堂朝聖;念「天主經」、

「信經」、辦妥當告解、善領聖體,並為教宗意向祈禱,可得到傳統上

被稱為Portiuncula 的全大赦。這項大赦只能獲取一次。(《大赦手冊》

1999年,33)

註2:本慶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撒等)。

註3: 常年期主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撒

等)。

註4:本慶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撒等)。

註5:本節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彌撒(如婚禮彌撒等)。

註6: 常年期主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撒

等)。

註7:本慶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撒等)。

註8: 常年期主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撒

等)。

Page 80: 牧靈者應該注意,舉行禮儀慶典的時候, - Catholicsliturgy.catholic.org.tw/images/calendar/2016/ORDO-2016.pdf2 「牧靈者應該注意,舉行禮儀慶典的時候,不僅為有效及合法舉行而遵守法律,而且要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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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農曆八月)陽曆 農曆 星期 禮 儀 日 等級 彌撒 日 課

9月 八月 (聖詠集第二週)

1 初一 四 常年期第廿二週平日 任、綠 平日

2 初二 五 常年期第廿二週平日 任、綠 平日

3 初三 六大聖國瑞(額我略一世)教宗聖師

紀紀、白/金

紀念日

(聖詠集第三週)

常年期第廿三主日第一晚禱主日第一夜禱

主日

4 初四 主日 常年期第廿三主日(註1)

專、綠 主日

常年期第廿三主日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主日

5 初五 一 常年期第廿三週平日 任、綠 平日

6 初六 二 常年期第廿三週平日 任、綠 平日

7 初七 三 常年期第廿三週平日 任、綠 平日

8 初八 四 聖母誕辰(註2) 慶專、白/金

慶日

9 初九 五 常年期第廿三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聖伯鐸‧柯樂威司鐸 自紀、白/金

10 初十 六 常年期第廿三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特敬聖母 自紀、白/綠

(聖詠集第四週)

常年期廿四主日第一晚禱主日第一夜禱

主日

Page 81: 牧靈者應該注意,舉行禮儀慶典的時候, - Catholicsliturgy.catholic.org.tw/images/calendar/2016/ORDO-2016.pdf2 「牧靈者應該注意,舉行禮儀慶典的時候,不僅為有效及合法舉行而遵守法律,而且要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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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十一 主日 常年期廿四主日(註3)

專、綠 主日

常年期廿四主日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主日

聖董文學(若望)司鐸殉道(遇主日今年不慶祝)

12 十二 一 常年期第廿四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萬福童貞瑪利亞聖名 自紀、白/金

13 十三 二 金口聖若望主教聖師 紀紀、白/金

14 十四 三 光榮十字聖架(註4) 慶 專、紅 慶日

15 十五 四 痛苦聖母 紀紀、白/金

紀念日

感恩日/中秋節

(註5)

專、白/金

16 十六 五聖高略教宗及聖啟廉主教殉道

紀 紀、紅 紀念日

17 十七 六 常年期第廿四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聖羅伯.白敏主教聖師 自紀、白/金

特敬聖母 自紀、白/綠(聖詠集第一週)

常年期第廿五主日第一晚禱主日第一夜禱

主日

18 十八 主日 常年期第廿五主日(註6)

專、綠 主日

常年期第廿五主日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主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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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十九 一 常年期第廿五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聖佳年主教殉道 自 紀、紅

20 二十 二聖金大建(安德)司鐸及同伴殉道

紀 紀、紅 紀念日

21 廿一 三 聖瑪竇宗徒及聖史(註7)

慶 專、紅 慶日

22 廿二 四 常年期第廿五週平日 任、綠 平日

23 廿三 五 聖碧岳‧庇特來司鐸(註8)

紀紀、白/金

紀念日

24 廿四 六 常年期第廿五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特敬聖母 自紀、白/綠(聖詠集第二週)

常年期第廿六主日第一晚禱主日第一夜禱

主日

25 廿五 主日 常年期第廿六主日(註9)

專、綠 主日

常年期第廿六主日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主日

26 廿六 一 常年期第廿六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聖高邁及聖達勉殉道 自 紀、紅

27 廿七 二 聖文生‧德保司鐸 紀紀、白/金

紀念日

28 廿八 三 常年期第廿六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聖魯宜茲(樂倫)及同伴殉道

自 紀、紅

聖文才殉道 自 紀、紅

29 廿九 四聖彌格、聖佳播、聖來福總領天使(註10)

慶專、白/金

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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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三十 五 聖樂業司鐸聖師 紀紀、白/金

紀念日

註1: 常年期主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撒

等)。

註2:本慶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撒等)。

註3: 常年期主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撒

等)。

註4:本慶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撒等)。

註5: 有關四個大祈禱日,見本手冊第7頁。專用經文請見主教團禮儀委員會

編著之《感恩日》經本。

註6: 常年期主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撒

等)。

註7:本慶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撒等)。

註8:聖人生平及彌撒經文,見本手冊第108頁。

註9: 常年期主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撒

等)。

註10:本慶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撒等)。

Page 84: 牧靈者應該注意,舉行禮儀慶典的時候, - Catholicsliturgy.catholic.org.tw/images/calendar/2016/ORDO-2016.pdf2 「牧靈者應該注意,舉行禮儀慶典的時候,不僅為有效及合法舉行而遵守法律,而且要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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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農曆九月/十月)(註1)

陽曆 農曆 星期 禮 儀 日 等級 彌撒 日 課

10月 九月 (聖詠集第二週)

1 初一 六

里修‧聖德蘭貞女聖師(傳教區主保)(註2)

慶專、白/金

慶日

(聖詠集第三週)

常年期第廿七主日第一晚禱主日第一夜禱

主日

2 初二 主日 常年期第廿七主日(註3)

專、綠 主日

常年期第廿七主日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主日

護守天使(遇主日今年不慶祝)

3 初三 一 常年期第廿七週平日 任、綠 平日

4 初四 二 亞西西‧聖方濟 紀紀、白/金

紀念日

5 初五 三 常年期第廿七週平日 任、綠 平日

6 初六 四 常年期第廿七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聖博諾司鐸 自紀、白/金

7 初七 五 玫瑰聖母 紀紀、白/金

紀念日

8 初八 六 常年期第廿七週平日 任、綠 平日

特敬聖母 自紀、白/綠(聖詠集第四週)

常年期第廿八主日第一晚禱主日第一夜禱

主日

9 初九 主日 常年期第廿八主日(註4)

專、綠 主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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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期第廿八主日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主日

聖德宜主教及同伴殉道(遇主日今年不慶祝)聖若望‧梁納迪司鐸(遇主日今年不慶祝)

10 初十 一 常年期第廿八週平日(註5)

任、綠 平日

11 十一 二 常年期第廿八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聖若望二十三世教宗 自紀、白/金

12 十二 三 常年期第廿八週平日 任、綠 平日

13 十三 四 常年期第廿八週平日 任、綠 平日

14 十四 五 常年期第廿八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聖嘉禮一世教宗殉道 自 紀、紅

15 十五 六聖雅維拉‧耶穌德蘭(大德蘭)貞女聖師

紀紀、白/金

紀念日

(聖詠集第一週)

常年期第廿九主日第一晚禱主日第一夜禱

主日

16 十六 主日

常年期第廿九主日(註6)傳教節(如今天慶祝傳教節,則可使用傳教節彌撒,尤其在信友禱詞中,要為福傳祈禱。)

專、綠主日

常年期第廿九主日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主日

聖德維修女(遇主日今年不慶祝)聖麗達‧安蘭閣修女(遇主日今年不慶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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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十七 一 安底約‧聖納爵主教殉道 紀 紀、紅 紀念日

18 十八 二 聖路加聖史(註7) 慶 專、紅 慶日

19 十九 三 常年期第廿九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聖若望‧布萊柏、聖宜善‧饒格司鐸等殉道

自 紀、紅

十字聖保祿司鐸 自紀、白/金

20 二十 四 常年期第廿九週平日 任、綠 平日

21 廿一 五 常年期第廿九週平日 任、綠 平日

22 廿二 六 常年期第廿九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聖若望保祿二世教宗 自紀、白/金

特敬聖母 自紀、白/綠(聖詠集第二週)

常年期第三十主日第一晚禱主日第一夜禱

主日

23 廿三 主日 常年期第三十主日(註8)

專、綠 主日

常年期第三十主日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主日

賈必昌‧聖若望司鐸(遇主日今年不慶祝)

24 廿四 一 常年期第三十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聖安道‧柯樂仁主教 自紀、白/金

25 廿五 二 常年期第三十週平日 任、綠 平日

26 廿六 三 常年期第三十週平日 任、綠 平日

27 廿七 四 常年期第三十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聖施方濟司鐸及同伴殉道

自 紀、紅

Page 87: 牧靈者應該注意,舉行禮儀慶典的時候, - Catholicsliturgy.catholic.org.tw/images/calendar/2016/ORDO-2016.pdf2 「牧靈者應該注意,舉行禮儀慶典的時候,不僅為有效及合法舉行而遵守法律,而且要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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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廿八 五聖西滿及聖達德(猶達)宗徒(註9)

慶 專、紅 慶日

29 廿九 六 常年期第三十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特敬聖母 自紀、白/綠

(聖詠集第三週)

常年期第卅一主日第一晚禱主日第一夜禱

主日

30 三十 主日 常年期第卅一主日(註10)

專、綠 主日

常年期第卅一主日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主日

31十月初一

一 常年期第卅一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註1:玫瑰月,應鼓勵教友常念玫瑰經。

個人在聖堂念玫瑰經五端、或全家在家中誦念、或以修會團體、善會團

體、或幾時兩三個人一起誦念玫瑰經,均可獲得「全大赦」。

除此之外,在其他情況下,亦可獲「限大赦」(《大赦手冊》1999年,

17)。

註2: 本日原為「紀念日」,但因為里修.聖德蘭是傳教主保,故主教團定為

「慶日」。本慶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

撒等)。

註3: 常年期主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撒

等)。

註4: 常年期主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撒

等)。

註5: 本日為國慶日,特別為國家祈禱。

Page 88: 牧靈者應該注意,舉行禮儀慶典的時候, - Catholicsliturgy.catholic.org.tw/images/calendar/2016/ORDO-2016.pdf2 「牧靈者應該注意,舉行禮儀慶典的時候,不僅為有效及合法舉行而遵守法律,而且要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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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6: 常年期主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撒

等)。

註7:本慶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撒等)。

註8: 常年期主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撒

等)。

註9: 本慶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撒等)。註10: 常年期主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撒

等)。

Page 89: 牧靈者應該注意,舉行禮儀慶典的時候, - Catholicsliturgy.catholic.org.tw/images/calendar/2016/ORDO-2016.pdf2 「牧靈者應該注意,舉行禮儀慶典的時候,不僅為有效及合法舉行而遵守法律,而且要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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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農曆十月/十一月)陽曆 農曆 星期 禮 儀 日 等級 彌撒 日 課

(聖詠集第三週)

31十月初一

諸聖節第一晚禱主日第一夜禱

節日

11月 十月

1 初二 二 諸聖節(註1) 節 專、白 節日

諸聖節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節日

2 初三 三 追思已亡(註2) 專、紫 專用

3 初四 四 常年期第卅一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聖瑪定‧包瑞斯修士 自紀、白/金

4 初五 五 聖嘉祿‧鮑榮茂主教 紀紀、白/金

紀念日

5 初六 六 常年期第卅一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特敬聖母 自紀、白/綠(聖詠集第四週)

常年期第卅二主日第一晚禱主日第一夜禱

主日

6 初七 主日 常年期第卅二主日(註3)

專、綠 主日

常年期第卅二主日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主日

7 初八 一 常年期第卅二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聖吳國盛(伯鐸)殉道 自 紀、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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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初九 二 常年期第卅二週平日 任、綠 平日

9 初十 三 拉特朗聖殿奉獻日(註4)

慶專、白/金

慶日

10 十一 四 聖良一世教宗聖師 紀紀、白/金

紀念日

11 十二 五 都爾‧聖瑪定主教 紀紀、白/金

紀念日

12 十三 六聖樂山(若撒法)主教殉道

紀 紀、紅 紀念日

(聖詠集第一週)

常年期第卅三主日第一晚禱主日第一夜禱

主日

13 十四 主日 常年期第卅三主日(註5)

專、綠 主日

常年期第卅三主日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主日

14 十五 一 常年期第卅三週平日 任、綠 平日

15 十六 二 常年期第卅三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聖雅伯主教聖師 自紀、白/金

16 十七 三 常年期第卅三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聖麗達貞女 自紀、白/金

聖潔如(日多達)貞女 自紀、白/金

17 十八 四 匈牙利‧聖麗莎修女 紀紀、白/金

紀念日

18 十九 五 常年期第卅三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聖伯鐸及聖保祿大殿奉獻日

自紀、白/金

19 二十 六 常年期第卅三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特敬聖母 自紀、白/綠

Page 91: 牧靈者應該注意,舉行禮儀慶典的時候, - Catholicsliturgy.catholic.org.tw/images/calendar/2016/ORDO-2016.pdf2 「牧靈者應該注意,舉行禮儀慶典的時候,不僅為有效及合法舉行而遵守法律,而且要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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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詠集第二週)

常年期第卅四日基督普世君王節第一晚禱主日第一夜禱

節日

20 廿一 主日常年期第卅四主日基督普世君王節(註6)

節專、白/金

節日

基督普世君王節第二晚禱主日第二夜禱

節日

21 廿二 一 聖母奉獻日 紀紀、白/金

紀念日

22 廿三 二聖采琪(則濟利亞)貞女殉道

紀 紀、紅 紀念日

23 廿四 三 常年期第卅四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聖克勉(克來孟)一世教宗殉道

自 紀、紅

聖高隆(高隆邦)院長 自紀、白/金

24 廿五 四聖永樂(安德)司鐸及同伴殉道(註7)

紀 紀、紅 紀念日

聖徐德新(若望)主教、張大鵬、易貞美貞女等廿四位殉道(川、貴、桂區紀念)

自 紀、紅

25 廿六 五 常年期第卅四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亞歷山卓‧聖佳琳貞女殉道

自 紀、紅

26 廿七 六 常年期第卅四週平日 任、綠 平/紀念日

特敬聖母 自紀、白/綠

Page 92: 牧靈者應該注意,舉行禮儀慶典的時候, - Catholicsliturgy.catholic.org.tw/images/calendar/2016/ORDO-2016.pdf2 「牧靈者應該注意,舉行禮儀慶典的時候,不僅為有效及合法舉行而遵守法律,而且要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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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 臨 期(甲年)(聖詠集第一週)

惜生日(註8) 專、紫惜生日專用晚禱經文

27 廿八 主日 將臨期第一主日(註9)

專、紫 主日

28 廿九 一 將臨期第一週平日 專、紫 平日

29十一月初一

二 將臨期第一週平日 專、紫 平/紀念日

聖劉瑞廷(達德)司鐸及同伴殉道(遇主日今年不慶祝)

自 紀、紅

30 初二 三 聖安德宗徒(註10) 慶 專、紅 慶日

註1:1) 本節日禁止舉行殯葬彌撒及其他彌撒(如婚禮彌撒等)。

2) 信友為煉靈求「全大赦」:

(1) 於11月1日至8日,到墓地為亡者祈禱,或在心裡為亡者祈求。 (2) 在追思已亡諸信者日(11月2日),或得教會教區准許,於11月2日前

一主日、或後一主日、或於諸聖節,到聖堂或小堂為亡者祈禱,念

「天主經」及「信經」。

信友為煉靈求「限大赦」:

(1) 在墓地為亡者祈禱,或在心裡為亡者祈求。

(2) 虔誠誦念亡者日課的早禱或晚禱,或念「凡諸信者靈魂,賴天主仁

慈,息止安所。阿們。」

(《大赦手冊》1999年, 29)

註2:1) 「追思已亡」遇主日則在主日慶祝。這個日子在禮儀上不稱為「節

日」或「慶日」, 但等級與「節日」相等。按教宗本篤十五世,於

1915年8月10日的宗座憲令,所有司鐸今天均獲准舉行三台彌撒,惟

須在不同時間和情況下舉行。司鐸可於其中一台彌撒,自由為某人獻

祭,並收取獻儀,但不得在第二和第三台彌撒再收取獻儀。第二台

Page 93: 牧靈者應該注意,舉行禮儀慶典的時候, - Catholicsliturgy.catholic.org.tw/images/calendar/2016/ORDO-2016.pdf2 「牧靈者應該注意,舉行禮儀慶典的時候,不僅為有效及合法舉行而遵守法律,而且要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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彌撒該為所有已亡信友奉獻,第三台彌撒該為教宗意向奉獻。(《彌

撒經書總論》第204d號)

2) 本日禁止其他彌撒。

註3: 常年期主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撒

等)。

註4:本慶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撒等)。

註5: 常年期主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撒

等)。

註6:本節日禁止舉行殯葬彌撒及其他彌撒(如婚禮彌撒等)。

註7:彌撒經文請見《感恩祭典補編》第71-72頁。

註8: 有關四個大祈禱日,請見本手冊第7頁。專用經文請見主教團禮儀委員

會編著之《惜生日》經本。

註9:將臨期主日禁止舉行其他彌撒及殯葬彌撒。(《彌撒經書總論》380)

註10:本慶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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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農曆十一月/十二月)陽曆 農曆 星期 禮 儀 日 等級 彌撒 日 課

12月十一月

1 初三 四 將臨期第一週平日 專、紫 平日

2 初四 五 將臨期第一週平日 專、紫 平日

3 初五 六聖方濟.薩威司鐸(傳教區主保)(註1)

慶專、白/金

慶日

(聖詠集第二週)

4 初六 主日 將臨期第二主日(註2)

專、紫 主日

聖若望.達瑪森司鐸聖師(遇主日今年不慶祝)

5 初七 一 將臨期第二週平日 專、紫 平日

6 初八 二 將臨期第二週平日 專、紫 平/紀念日

聖尼閣主教 自紀、白/金

7 初九 三 聖安博主教聖師 紀紀、白/金

紀念日

8 初十 四 聖母始胎無原罪節(註3)

節專、白/金

節日

9 十一 五 將臨期第二週平日 專、紫 平/紀念日

聖若望‧高樂多 自紀、白/金

10 十二 六 將臨期第二週平日 專、紫 平日

(聖詠集第三週)

11 十三 主日 將臨期第三主日(註4)

專、紫/玫瑰紅

主日

聖達甦一世教宗(遇主日今年不慶祝)

12 十四 一 將臨期第三週平日 專、紫 平/紀念日

瓜達露貝聖母 自紀、白/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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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十五 二 聖璐琪貞女殉道 紀 紀、紅 紀念日

14 十六 三 十字聖若望司鐸聖師 紀紀、白/金

紀念日

15 十七 四 將臨期第三週平日 專、紫 平日

16 十八 五 將臨期第三週平日 專、紫 平日

(17-24日,除主日外,請用將臨期二專用經文)(註5)

17 十九 六 將臨期:12月17日 專、紫12月17日專用

(聖詠集第四週)

18 二十 主日 將臨期第四主日(註6)

專、紫 主日

19 廿一 一 將臨期:12月19日 專、紫12月19日專用

20 廿二 二 將臨期:12月20日 專、紫12月20日專用

21 廿三 三 將臨期:12月21日 專、紫12月21日專用

聖伯鐸.賈宜修司鐸聖師

自紀、白/金

可按21頁10號舉行

22 廿四 四 將臨期:12月22日 專、紫12月22日專用

23 廿五 五 將臨期:12月23日 專、紫12月23日專用

甘迪‧聖若望司鐸 自紀、白/金

可按21頁10號舉行

24 廿六 六 將臨期:12月24日 專、紫12月24日專用

聖 誕 期(聖誕期一)

25 廿七 主日 耶穌聖誕節(註7) 節專、白/金

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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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廿八 一 聖德範首位殉道(註8)

慶 專、紅 慶日

27 廿九 二 聖若望宗徒及聖史(註9)

慶專、白/金

慶日

28 三十 三 諸聖嬰孩殉道(註10) 慶 專、紅 慶日

29十二月初一

四 聖誕八日慶期第五日(註11)

專、白/金

八日慶

聖多默.白凱主教殉道 自可按21頁10號舉行

30 初二 五 聖家節(註12) 慶專、白/金

慶日

31 初三 六 聖誕八日慶期第七日專、白/金

八日慶

聖思維一世教宗 自可按21頁10號舉行

註1: 本日為「紀念日」,但因聖方濟‧薩威為傳教主保,故主教團定為「慶

日」。

本慶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撒等)。

註2:將臨期主日禁止舉行其他彌撒及殯葬彌撒(《彌撒經書總論》380)。

註3:本節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彌撒(如婚禮彌撒等)。

註4:將臨期主日禁止舉行其他彌撒及殯葬彌撒(《彌撒經書總論》380)。

註5: 12月17至24日之間的將臨期平日禮儀,要優先於聖人紀念日,該按禮

書所述方式舉行。(《日課總論》237- 239;《彌撒經書總論》355a;

《禮儀日曆》26頁10)

只有出於真正的需要或牧靈效益,才可舉行適合於該需要的「求恩彌

撒」。(《彌撒經書總論》374)

禁止舉行其他「敬禮彌撒」或平日「追思彌撒」。(《彌撒經書總論》

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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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6:將臨期主日禁止舉行其他彌撒及殯葬彌撒(《彌撒經書總論》380)。

註7: 本節日禁止舉行殯葬彌撒及其他彌撒。耶穌聖誕節守夜彌撒及耶穌聖誕

節當日所有彌撒,信經念至「祂因聖神由童貞瑪利亞取得肉軀,而成為

人」時,屈膝跪下致敬。(《羅馬彌撒經書總論》137)

註8:本慶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撒等)。

註9:本慶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撒等)。

註10:本慶日除殯葬彌撒之外,禁止舉行其他亡者彌撒(如追思彌撒等)。

註11:聖誕八日慶期間,禁止舉行追思彌撒。

註12:本節日禁止舉行殯葬彌撒及其他彌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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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顯節前夕彌撒

進堂詠  耶路撒冷!請起來,站在高處,向東遠眺。看,祢的子女從

日出到日落,聚集一起。(參閱巴五5)

光榮頌集禱經  上主,我們懇求祢,以祢榮耀的尊威,照耀我們的心靈,使

我們越過世上的黑暗,到達永恆光明的家鄉。以上所求,是靠祢

的子,我們的主天主,耶穌基督,祂和祢及聖神,永生永王。 阿們。

讀經(與主顯節當日彌撒相同)

信經獻禮經  上主,懇求祢悅納我們所奉獻的禮品,為紀念祢唯一聖子的

顯現,並為外邦人的初果,好使我們能為祢舉行讚頌之祭,並使

我們獲得永恆的救恩。以上所求,是靠我們的主基督。阿們。

頌謝詞(見《感恩祭典》主顯節頌謝詞)

領主詠  天主的光明照耀了聖城耶路撒冷;外邦人要在祂的光輝中行

走。(參閱默廿一23)

領聖體後經  上主,我們由所領受的神糧,獲得更新;求祢廣施仁慈,使

祢正義之星,常在我們心中照耀,好使我們如同賢士,以宣認信

仰為至寶。以上所求,是靠我們的主基督。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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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廿八日

聖吉安娜‧貝瑞塔‧摩拉

(St. Gianna Beretta Molla)生平

  吉安娜於1922年10月4日出生於義大利馬真塔一個熱心教友

家庭,在父母熱忱信仰的陪伴、以及多位神師的指導下,靈修日

益精深,是個開朗和充滿喜悅的女子。她熱心參與使徒工作,加

入「聖文生慈善會」及「公教進行會」,幫助團體成員愛主愛

人;她嚮往成為一名奉獻生活的傳教士,然而在祈禱中意識到婚

姻聖召才是真正使命,婚後育有4子女;她是一名醫生,在家鄉

行醫,總是細心關懷幫助病人身體和靈魂的健康,特別愛護窮

人、老人、孕婦和兒童。家庭主婦與治病行醫令她忙碌不已,但

在主內工作她感到完全的滿足。

  吉安娜在懷第4胎期間,因患卵巢瘤須動手術並中止懷孕才

能保命,但她清楚表示:「如果必須在我與孩子之間,做一個選

擇,不要猶豫:選擇孩子――我堅持救孩子。」產後病痛一週逝

世,為生命的神聖與尊嚴作真實的見證,時為1962年4月28日,

復活八日慶期內之星期六。

  1994年4月24日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將吉安娜列為真福,2004年5月16日冊封為聖人,並訂定每年4月28日為「聖吉安娜主保

日」。封聖期間,有兩個因吉安娜代禱治癒的奇蹟,經教廷「冊

封聖人部」調查審核,證實其永恆性與有效性,奇蹟的治癒與祈

求之間有嚴謹因果關係,是同時、完全和持續的治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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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堂詠(創一27;詠一三八16)  天主於是照自己的肖像造了人,就是照天主的肖像造了人:

造了一男一女。我尚未出生,祢已洞察,祢的書卷全部記錄。歲

月尚未開始,壽限早已註定。阿肋路亞。

集禱經  天父,請賞賜祢的信徒、藉著追隨聖吉安娜的芳表,忠信地

活出婚姻之愛情和家庭之親情的特恩,懷著感恩的心接納子女、

在他們內發現基督肖像的光輝,並從他們生命的初期,即以關切

的愛來包圍、懷抱、看顧他們。以上所求……。

讀經(若壹三14~18)

答唱詠(詠一一一1~7,9)答:讓我們向主歡欣歌唱:基督是我們的救援。

一、 敬畏上主的人,真有福氣,酷愛祂誡命的人,真有福氣。他

的子孫在世必會強盛,義人的後裔必蒙祝福。答

二、 他的家族要享榮華富貴,他的仁風必將萬世永垂。黑暗中必

有光明向義人照耀,因為他富於仁愛,慈悲和公道。答

三、 樂善好施的人必然幸福,他公正無私處理事物。因為義人永

不動搖,他將永遠被人懷念。答

四、 噩耗不能使他驚惶,他仰賴上主,心志堅強。他施捨錢財,

扶弱濟貧,他的仁風萬世流芳,他將頭角崢嶸,受人敬仰。

福音前歡呼(瑪十六25)答:阿肋路亞

領: 主說:誰若願意救自己的性命,必要喪失性命;但誰若為我

的原故,喪失自己的性命,必要獲得性命。

答:阿肋路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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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瑪十六24~27)

獻禮經  天主,祢曾以基督的力量充滿了聖吉安娜,使她明瞭如何活

出母親的愛,為我們作出崇高見證。求祢賞賜祢的子民,在舉行

救贖之祭時,以虔誠的愛,永遠尊重並珍惜人類的生命,這生命

是祢無限美善之記號和禮物。以上所求……。

頌謝詞主祭: 主、聖父、全能永生的天主,藉著我們的主基督,我們時

時處處感謝祢,實在是理所當然的,並能使人得救。因為

祢藉著諸聖令人驚奇的信仰,使祢的教會不斷革新和成

長,也給我們提供了祢深愛世人的佐證。祢藉著她傑出的

榜樣,激勵我們追求至善,祢因她熱誠的轉求,幫助我們

作祢救恩的生活見證。

    因此,我們隨同所有天使、聖人,歡欣頌揚祢,高聲向祢

歡呼:

全體: 聖、聖、聖,上主、萬有的天主,祢的光榮充滿天地。歡

呼之聲響徹雲霄。奉上主名而來的當受讚美。歡呼之聲響

徹雲霄。

領主詠(瑪二五40)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對我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個所做

的,就是對我做的。阿肋路亞。

領聖體後經  仁慈的天主,祢讓我們分享了生命的筵席,體驗到祢真誠之

愛的熾熱,求祢因聖吉安娜的轉禱,使我們以堅定的目標和一致

的行動,始終尊重並保護基督以寶血所贖回的、不可侵犯的人性

尊嚴。以上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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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教之佑聖母紀念日

一、 進教之佑聖母彌撒經文見主教團禮儀委員會出版之《聖母彌

撒》第30頁,或《聖母敬禮歌選集》27頁。

二、 教宗本篤十六世親撰「向佘山聖母誦」可於「領聖體後經」

以後全體一起誦念。

向佘山聖母誦

至聖童貞瑪利亞,降生聖言的母親,又是我們的母親,您在佘山聖殿被尊稱為「進教之佑」,中國的整個教會都滿懷熱愛瞻仰您,今天我們來到您台前,求您護佑。

請垂顧這天主子民,並以母親的關懷帶領他們,走上真理與仁愛的道路,使他們在全體人民中間,都成為和諧共處的酵素。

您在納匝肋順從主旨,說出「是」的時刻,就讓永生天主之子在您貞潔的母胎中取得了肉軀,從此在歷史中展開了救世工程,您又慷慨地自我奉獻全力予以協助,讓痛苦的利刃刺透您的心靈,您在加爾瓦略山上,一直注視著在十字架上的您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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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最後時刻,祂犧牲了自己,使世人獲得生命時,您佇立在祂身旁。

從那時開始,為所有在信仰中追隨您聖子耶穌,並跟著祂背起十字架的人,您就以嶄新的方式,成了他們的母親。

希望之母,您在聖週六的黑暗中,仍然懷著堅定不移的信心,迎接復活節的黎明,請使您的子女們,在任何處境中,即使是最黑暗的時刻,能辨認出天主親臨的標記。

佘山聖母,請援助那些在日常勞苦中,仍然繼續實踐信、望、愛的中國教友,使他們常能向世界宣講耶穌,無所畏懼;並向耶穌為世界祈禱。您那尊矗立佘山聖殿頂的塑像,高舉著張開雙臂的聖子,向世界表示祂對世人的深情大愛。請幫助天主教信友常要作這大愛的可信任的見證,並使他們與教會的磐石伯鐸結合在一起。中華之母,亞洲之母,請常為我們祈求,從現在直到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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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升天節前夕彌撒

進堂詠  普世萬邦,請歌頌天主,詠詩讚揚上升諸天的上主。祂的榮

耀及大能已出現在雲端。阿肋路亞。(詠六八33, 35)

光榮頌集禱經  天主,祢的聖子今天在宗徒面前,上升天庭;求祢也恩賜我

們,依照祂的許諾,今世常與我們同在,來日也常與祂在一起,

在天上共享永生。

讀經(與耶穌升天節本日彌撒相同)

信經獻禮經  天主,祢的唯一聖子、我們的大司祭,永遠坐在祢的右邊,

生活著為我們轉求。求祢恩賜我們常懷著依恃之心,邁向祢恩寵

的寶座前,以獲得祢的慈愛。

頌謝詞(見《感恩祭典》耶穌升天節頌謝詞)

領主詠  基督只奉獻了一次贖罪的犧牲,以後便永遠坐在天主右邊。

阿肋路亞。(參希十12)

領聖體後經  上主,願我們從祢的祭台所領受的恩賜,在我們內心燃起我

們對天鄉的渴望。救主既率先為我們進入,求祢也幫助我們追隨

祂的腳步,到達同一居處。以上所求是靠我們的主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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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神降臨後星期四

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永恆的大司祭

慶 日

  教宗本篤十六世於2012年應一些主教團的請求,在「禮儀

年」中納入「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永恆的大司祭」慶節,並決

定在五旬節後星期四以慶日級來舉行慶祝。事實上,此一慶節

在一些修會團體及地區的慶祝已行之有年,並且獲得很大的靈修

效益。藉由此慶節的訂立,希望眾信友能瞻仰基督司祭職的聖善

與美好,進而促使更多人響應基督的召喚而接受聖職;並常為司

鐸們祈禱,使之能善盡聖職,終身不渝。此慶節也是教宗若望保

祿二世所訂定的「為司鐸祈禱日」及本篤十六世所訂定的「司鐸

年」的後續發展。

進堂詠  新約的中保、基督,由於祂永世長存,具有永不更替的司祭

職位。(參:希七24;九15)

集禱經  天主,為了祢尊威的光耀及人類的救贖,祢派遣祢的唯一聖

子作永恆的大司祭;懇求祢,因施惠者聖神所選拔的聖職人員及

其奧蹟的分施者,在接受聖職後都能忠實而妥善地盡職。以上所

求,是靠祢的子,我們的主、天主、耶穌基督,祂和祢及聖神,

永生永王。阿們。

讀經 甲年

  讀經一:創世紀 廿二9-18 或 希伯來人書 十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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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唱詠:詠三九7-8a,8b-9,10-11ab,17(答:8a9a)  阿肋路亞: 斐二8-9  福 音:聖瑪竇福音 廿六36-42乙年

  讀經一:耶肋米亞先知書三一31-34或希伯來人書 十11-18  答唱詠:詠一○九1b-e,2,3(答:4b)  阿肋路亞:希五8-9  福 音:聖瑪谷福音 十四22-25丙年

  讀經一:依撒意亞先知書 六1-4,8 或 希伯來人書 二10-18  答唱詠:詠二二2-3,5,6(答:1)   阿肋路亞:希五8-9  福 音:聖瑪谷福音 十四22-25

獻禮經  上主,願我們的中保耶穌基督,使這些禮品蒙祢悅納,並使

我們一起成為呈獻給祢的感恩祭品。祂是天主,永生永王。阿

們。

頌謝詞主祭:願主與你們同在。

信友:也與你的心靈同在。

主祭:請舉心向上。

信友:我們全心歸向上主。

主祭:請大家感謝主、我們的天主。

信友:這是理所當然的。

  主、聖父、全能永生的天主,我們時時處處感謝祢,實在是

理所當然的:祢使祢的唯一聖子,以聖神傅油,立祂為新約的永

恆大司祭,並制訂相稱的、無以言表的制度,在教會中保存祂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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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無二的司祭職。

  祂不僅以王者司祭職賜予得救的子民,並且以兄弟之情召選

一些人,經由覆手而分享祂的聖職。

他們以祂的名義重行救贖人類的祭祀,為祢的子女們準備逾越節

的盛宴,以愛德領導祢的神聖子民,以善言養育他們,以聖事再

造他們。

  他們為了祢,及弟兄們的得救,而努力效法基督,並堅定地

以信德及仁愛為祢作證。

  因此,上主,我們隨同天使及諸位聖人同聲讚頌祢,不停地

歡呼:

全體:聖、聖、聖……

領主詠  請看,我同你們天天在一起,直到今世的終結。

領聖體後經(瑪廿八20b)  上主,懇求祢使我們所奉獻及領受的神聖祭品,給予我們活

力,好使我們藉愛德常與祢聯結在一起,而結出常存的果實。以

上所求,是靠我們的主基督。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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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廿三日

聖碧岳‧庇特來司鐸

(S. Pio de Pietrelcina)

  碧岳神父,俗名方濟傅佐尼,1887年5月25日生於貝內文托

(Benevento)教區的彼埃特里支那(Pietrelcina)。1903年1月6日進入嘉布遣小兄弟會當修士,1910年8月10日在貝內文托主教

座堂被祝聖為司鐸。1916年7月28日北上到加爾加諾(Gargano)的聖若望•羅敦多(San Giovanni Rotondo),除了短暫的幾次,

直到1968年9月23日去世,都沒離開那裡。1918年9月20日星期五

的早上,當他在老舊的小堂,對著詠經席的苦像祈禱的時候,得

到了印上五傷的恩典,這些傷口半個世紀之久都會裂開並流血。

碧岳終其一生專心執行司鐸的職務,他成立了多個「祈禱會」,

開辦了一所現代化的醫院,命名為「解除痛苦之家」。1999年5月2日由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冊封為真福,2002年6月16日由同教

宗冊封為聖人。

經文見《感恩祭典》聖人通用為會士(604)頁

集禱經  全能永生的天主,祢恩賜聖碧岳司鐸,參與祢聖子十字架的

奇異恩寵,並藉著他的服務,延續了祢仁慈的美妙事工;求祢使

我們,藉著他的轉禱,常常與基督的苦難結合,終能進入復活的

光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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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MENTO MORTUORUM請追念曾在本地教會宣道的亡者:主教、神父、修士。

男修會名稱縮寫(以2014年《天主教手冊》為依據)

CDD 主徒會 CICM 聖母聖心會

CM 遣使會 CMF 聖母聖心愛子會

CR 聖奧斯定詠禮會 CS 嘉祿傳教會

CSJ 聖若望修會 CSJA 若望使徒兄弟會

CSJB 耀漢小兄弟會 CSSP 聖神會

CSV 聖衛道會 FSCB 聖嘉祿鮑榮茂兄弟會

IVE 道生會 KMS 韓國外方傳教會

MCCJ 耶穌聖心金邦尼傳教會 MEP 巴黎外方傳教會

MI 靈醫會 MM 瑪利諾會

MMHC 聖十字架聖母傳教修會 MSP 菲律賓外方傳教修會

OAR 重整奧思會 OCD 聖衣會

OCD 加爾默羅會(聖衣會) OCSO 嚴規熙篤隱修會

OFM 方濟會 OP 中華道明會

OP 道明會 OSB 本篤會

SAC 普世使徒會 SCJ 耶穌聖心會

SDB 鮑思高慈幼會 SDS 救主會

SJ 耶穌會 SMB 白冷外方傳教會

SSC 聖高隆會 SVD 聖言會

SX 聖方濟沙勿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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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月1 鐘立默, TOMÁS MASOLIVER, OP, 1922, 西班牙盧沛揚, MELECIO RODRÍGUEZ, OP, 1963, 高雄高方濟, FRANCIS O’NEILL, MM, 1985, 美國

2 宋化民, THOMAS MALONE, MM, 1981, 新竹郭世光, RICHARD KRUPICKA, OP, 1990, 奧國蔡文興主教, WILLIAM F. KUPFER, MM, 1998, 美國白永恩, GERARD BEUNEN, CM, 2002, 台北孫志文, FR ARNOLD SPRENGER, SVD, 2015, 新北市

3 戴道輝, ALBERT FEDDERS, MM, 1999, 美國4 甘墨林, EUGENE KAMMERER, SJ, 1972, 台北6 馬守仁, MGR MANUEL PRAT, OP, 1947, 廈門楊多默, TOMÁS DE LA HOZ, OP, 1949, 香港羅而漁, CLETUS LOHMANN, SDS, 2000, 德國朱 飛, RAYMUNDUS CHU, 2014, 高雄

7 羅大方蒙席, THOMAS LO, 2010, 台南陳居中, ANTHONY KU-CHUNG CHEN, 2013, 嘉義

8 寶靖華, GERARD POPE, SJ, 1980, 美國9 盧克念, ARMAND PROULX, SJ, 1972, 台北

10 費聲遠主教, ANDREW J. VERINEUX, MEP, 1983, 花蓮博 彪, LUIGI BOBBIO, SJ, 1999, 桃園郭錦山, JOSEPH KUO, 2011, 新竹

11 林志道, FRANCIS MURPHY, MM, 1982, 新竹溫知新, WEINGARTNER FRIEDRICH, SJ, 2012, 新北市

12 王靈牧, JOSÉ NEBOT, OP, 1915, 西班牙吳耀漢, J. BAPTISTA, CDD, 1961馮 光, VICTORINO GARCIA, SJ, 1990, 西班牙孫友琴, JOSEPH SUN, 1997, 台北

Page 111: 牧靈者應該注意,舉行禮儀慶典的時候, - Catholicsliturgy.catholic.org.tw/images/calendar/2016/ORDO-2016.pdf2 「牧靈者應該注意,舉行禮儀慶典的時候,不僅為有效及合法舉行而遵守法律,而且要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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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賈神父, JOHN D. GALLAGHER, MM, 1973, 美國倪幼民, JOSEPH NI, 1984, 台北鄭 鵠, PAUL CHENG, 1989, 台中德輝寰, JAN DE-BAKKER, CM, 1994, 荷蘭聶培才, MARTINUS NIEH PEI TSAI, 2002, 新竹

14 沈華良, ALOYSIUS, CDD, 1981, 台北段瑞桐, JOHN B. TUAN, 1988, 桃園楊 鳴修士, PETER YANG, OFM, 2004, 台北

15 馮奧吉, AUGUSTE GAGNON, SJ, 1963, 加拿大歐陽儆予, JOSEPH OUYANG,1966, 台北紀書年, JOSEPH EMILE JAEGGY, SJ, 1991, 新竹莊懷淵蒙席, JEROME TSOANG, 2004, 嘉義朱新民修士, BARTHOLOMEW TSU, SDB, 2009, 香港

16 邰軼歐主教, PHILIP COTE, SJ, 1970, 金門朱煥煜, DOMINICUS, CDD, 1973楊 晉, THOMAS YANG, 2003

17 隆其化, GASPARUS LISCHERONG, SJ, 1972, 嘉義羅德信, TONINO CROTTI, MI, 1987, 羅東蘇必廉, CIPRIANO ZUBIRI QUEL, OAR, 1998, 高雄

18 章齊茂, ALOYSIUS CHANG, SDS, 2002, 宜蘭19 溫德馨, J. BAPTISTA, CDD, 1968梅衛世, ALBERIC MEUWIS, OFM, 1982, 台北阮樂化, AUGUSTINE JUAN, 1993, 台北金若望, RENE KISGEN, SJ, 1998, 桃園羅星塔, AMBROISE LO, CM, 2000, 嘉義

20 鮑 德, BAUDE ALFRED, CM, 1968, 高雄21 晁金名, GYORGY CSASZAR, SJ, 1996, 嘉義王敬弘, RICHARD WANG CHING-HUNG, SJ, 1999, 台北

22 艾 文, PAULINUS, SVD, 1983, 台北賴泉雄, JOHN CHUEN SIONG LAI, 2009, 新竹王臣瑞, AUGUSTINE WANG, CDD, 2013, 台北林嘉隆, LUKE LIN, 2015, 台北

Page 112: 牧靈者應該注意,舉行禮儀慶典的時候, - Catholicsliturgy.catholic.org.tw/images/calendar/2016/ORDO-2016.pdf2 「牧靈者應該注意,舉行禮儀慶典的時候,不僅為有效及合法舉行而遵守法律,而且要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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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達金亮, BERNARDINUS CARLO LADDA, OFM, 1979吉愛慈, OTILIUS PARCIA DIES, SJ, 1980, 新竹

25 吳偉業修士, GEORGES OUELLET, SJ, 1983, 台中26 方懷正, SIMON FANG, 1997, 嘉義曹立珊, ALEXANDER TSAO,CSJB, 2011, 台中

27 曲維臣, FRANCIS CHU, 1999, 台北陳尚禮蒙席, JOHN CHEN, 2013, 高雄

28 吉鳳祥, JOANNES TAKACS, SJ, 1983, 澳洲29 羅寶田, BERNARDO DRVETTO, OFM, 1994, 金門沈祥田修士, MATTHIAS SHEN, SJ, 2003, 中國

二 月1 龔自珍, JOANNES GEORGIUS KRONTHALER, SJ, 1997, 台北2 傅樂援, FLORENCIO MATEOS, OP, 1990, 高雄王菲利普, PHILIP WANG, CSSP, 2003

3 洪保律, ÁNGEL BUFURULL, OP, 1862, 廈門康思高, FRANCIS W. CONN, SJ, 1995, 美國鮑立德, RAYMOND PARENT, SJ, 2010, 台北

4 王道明, 1976, 雲林涂敏正蒙席, RAIMUNDO TU, OP, 1982, 虎尾

5 何安慈, CELEDONIO ARRANZ, OP, 1922, 廈門唐汝琪主教, F.A. DONAGHY, MM, 1988, 美國孫靜潛蒙席, FRANCIS SUEN, 2013, 嘉義

6 阮立德, PATRICK DONNELLY, MM, 1978, 台中顧啟民, FERNANDO GURREA, SJ, 1985, 新竹

7 吳達香, BUENAVENTURA GORDALIZA, OP, 1950, 羅厝司文德, STIER JOSEPH, SVD, 1979, 嘉義鮑銳敏, LUIS REMIGIO BOLUMBURU, SJ, 2010, 台北

8 白 祥蒙席, JOHN PAI, 1977, 台北李惟添, 1992, 虎尾賈士林, CLAUDE GAGELIN, MEP, 2011, 花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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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巴瑞士修士, LUIGI PAVAN, MI, 1984, 羅東張 傑, PAUL CHANG, 1996, 嘉義桑維篤, VICTORINUS CARMELUS SANTILLO, OFM, 2003岳雲峰, PAUL YUEH, 2012, 台南

10 蘇以道, CLAUDIO ESPESO, OP, 1964, 台北陳雄為, THOMAS CHEN, 1982, 台北戴剛德, CONSTANTINO MONTERO, OP, 2007, 高雄王效勤, PAUL WANG, 2010

11 劉志忠, LACROIX, ARTHUR, MM, 1980, 台中勞民望, DOMENICO GRAS, SJ, 1984, 台中林若望, JOHN BRENNAN, SJ, 2008, 美國

12 陳興華, JOSE PARDINAS, SJ, 1966, 瓜地馬拉陳 恩, J. ANTONIUS GARCIA CASTANON, SJ, 1991, 桃園滿思謙, GUERRINO MARSECANO, SJ, 2000, 台北葉思高, REV.BOSCO YE,CSJB,PROV 2013, 台北

15 白斐立, FELIPE VILLARRUBIA, OP, 1960, 高雄張志宏, GEORGE DONOHOE, SJ, 1971, 花蓮韓其昌, AUGUST HENSCH, SMB, 1993, 瑞士

16 石立貞, ALEXIUS STELTHOVE, SJ, 1960, 羅東17 范 賓, RENE FABY, SJ, 1992, 新竹石汝昌, FRANCIS SHIH, 2004, 嘉義錢志純主教, ANDREW TSIEN, DHL, 2009, 花蓮吳道明, DOMINGO ALBARRAN, OP, 2013, 西班牙

18 鄧勵格, ENRIQUE MA. ABAD, SJ, 1968, 巴拿馬曾志罡, THOMAS TSENG CHIH-KANG, OFM, 1987, 台北翁吉先, 1988, 嘉義藍 寧, PAUL LANNIE, CICM, 1996, 比利時羅 方, FRANCIS REBOL, MM, 2005孫國棟, GERARDO DEL VALLE, SJ, 2007, 新竹

19 白景心, PROTASE PAI, 2008, 台中20 藍澤民主教, PETRONIUS LACCHIO, OFM, 1976, 義大利楊照陽, THOMAS YANG, 2014, 臺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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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高玉璞, PETRUS KAO, SJ, 1972, 台北童達德, DUNSTANUS PUT, OFM, 1974, 台北衛忠民, CANDIDUS ATTILIUS VINCELLI, OFM, 1977

21 柯其則, REMI GROOTJANS, SJ, 1978, 羅東庫 倫, JOHN CURRAN, MM, 1985, 台中劉慎忠, ANTHONY LIU, 1988, 高雄陳遠皓, JOANNES, CHEN YEN HAU, 2010, 苗栗

23 余發光, MARCEL FLAHUTEZ, MEP, 1975, 台中魏真智, VICENTINI GIOVANNI, MI, 1997, 羅東文懷德, REMI VAN HYFTE, CICM, 2000, 比利時

24 鮑忠良, JEAN-PAUL BEAUVE, SDB,2008, 台南25 高道隆, EMILIO CALDERÓN, OP, 2010, 智利26 梅贈春修士, PAUL GOMORY, SJ, 1992, 台北柯英德, BARTLETT KEVIN GORDON, 2013, 嘉義

27 羅以禮, BLAS BURUAGA, SJ, 1985, 台北卜爾格, GERARD BOURQUE, SJ, 1999, 加拿大宗立竣, BASI LIUS PETER TSUNG LI CHUEN, OFM, 2001,桃園風戶義雄, IGNATIUS FUTO YOSHIO, SJ, 2010, 台北

28 平守和, JOSE PENA, SJ, 1968, 美國牛會卿主教, THOMAS NIU, 1973, 嘉義達神家, GIUSEPPE DALLA RICCA, MI, 1993, 台北羅 光總主教, STANISLAUS LO KUANG, 2004, 台北李伯驥, JOHN LI, 2012, 台北

三 月1 夏荷寵, HERMENEGILDUS ALOYSIUS GRAZIANO, OFM, 19772 徐英發主教, LEONARD HSU, OFM, 2003, 台北3 周文達, BONAVENTURA CHOU, SDS, 1999, 宜蘭4 林天助主教, JOSEPH LIN, 1994, 嘉義5 二 神, PÍO FUTAGAMI, OP, 1981, 日本6 呂漁亭, JOSEPH LU, 2010,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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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剛濟亞, ELISEO ESCANCIANO, SJ, 1986, 西班牙楊恒輝, ACCURSIUS YANG, OFM, 1998, 桃園李善修, PAUL LI, 2001, 台北臧詳明, SIMON HSIANG-MING TSANG, 2013, 嘉義

8 岳峙淵, VICENTE GARCÍA, OP, 1960, 委內瑞拉孟明琨, METHODIUS VAN STEENWINKEL, OFM, 1969紀福泰, ALOIS KRIEFTEWIRTH, SVD, 1990, 德國王文升, VINCENT WANG, 1995, 台北顧保鵠, IGNATIUS KU PAO-KU, SJ, 2015, 台北

9 趙榮福修士, J. BAPTISTA, CDD, 1969洪克明, HUNKELER FRIEDRICH, 2000區海晏, JOSEPH AO, SDB, 2012, 香港

10 紀守常, GIGER ALFRED, SMB, 1970, 台東李紹唐, IGNAAS RYBENS, CICM, 1981, 台北陳惠民, 1995, 台北

11 牛若望蒙席, JOHN NIU, 1976, 巴西矢如直, EDOUARD LAFLECHE, SJ, 1986, 台北邱懷士, THEOBALD KUPPERS, OFM, 1987, 德國

12 光一幸, QUINN WILL. CH, CM, 1960, 高雄黃國勝(聖光), PETER HUANG, 2008, 台北

13 胡德夫蒙席, JOHN B. HU, 1976, 台北宋君武, PIETRO SOLDATI, SJ, 1978, 新竹蔡任漁, MARK TSAI, 1995, 美國林德明, FRANZ SPAETH, OP, 2000, 德國

14 藍煜立, MATÍAS LLANOS, OP, 1964, 西班牙翁偉德, WILLIBRORD WOLFF, OP, 1975, 潮洲

15 王秀谷, JOSEPH WANG, 1978, 台北劉汝翰, JOANNES RIOU, SJ, 1981, 新竹梅崇德, MELATO IGINO, MI, 1995, 羅東吳博滿, ERNST UEBELMANN, 1999張懷顏, PETER HUE-JEN CHANG, 2013, 嘉義張春申, ALOYS. B CHANG CH’UN-SHEN, SJ, 2015,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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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梅若望, MEIJER JOHN, CM, 1962, 高雄貝錦章, FRANCISCO XAVERIUS PERREZ, SJ, 1970, 羅東馬德義, JOSEPHUS MATTEI, SJ, 1992, 台北張國珽, VINCENT CHANG, 2012, 台北

17 善禮文, SULLIVAN, JOHN, MM, 1971, 台中文宣和, WILMES, HYAZINTHUS-M., OFM, 1984, 德國郝道永, FRIEDRICH HORT, SMB, 1985, 台東貝興仁, RENE PETIT, SJ, 1988, 法國袁士林, ALBERT GEUSENS, CICM, 2005, 比利時葉由根, STEPHANUS JASCHKO, SJ, 2009, 新竹

18 沈希澤, CLAUDIANUS VAN VELDHUIZEN, OFM, 1973方守全, JOSEPH FANG, 2013, 嘉義

19 喬賢明, FEDERICO JIMÉNEZ, OP, 1877, 廈門趙文煌, PHILIP CHAO, 2002, 加拿大

20 田執中, FRANCOIS, THERY, SJ, 1982, 台中胡文義, ELEUTHIUS YAN HOYE, OFM, 2010, 台北陳梅福, JOACHIM CHEN MEI FOOK, 2012, 台中范瑞龍, PAUL FAN, 2012, 花蓮

21 華克施, CM, 1963, 台北穆啟華, JEAN, MOTTE, SJ, 1970, 越南張明智, REMO CASAGRANDE, MI, 1971, 羅東邊彤麟, MATTHEW PIAN, 1996, 台北

22 翁安當, MARIANO ANTÓN, OP, 1874, 菲律賓翟德馨, CHAI, JOHN, B, CDD, 2005, 台北

23 何禮謙, SEBASTIAN HEUKEN, OP, 1963, 潮洲杜愛民, ANTOINE M.D URIS, MEP, 1995, 巴黎

24 白尚潔, MAURICE BELHUMEUR, SJ, 1988, 台北高欲剛, JUAN A. GOYOAGA, SJ, 1998, 台北陳銘之, THOMAS CHEN, 2007, 台北周克勤, JOSEPH CHOU, 2007, 台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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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劉運籌, THOMAS LIU YUN-CHOU, SJ, 1990, 台北陸若伯, ROBERT SALLE, SJ, 1994, 台北史泰南, DOMINIK STEINER, 2002

26 石 德, STEPHANUS TARCISIUS MAFFINA, OFM, 1979馬德雄, HORAK MARTIN, OSB, 1993, 美國

27 尤智謀, EUTIMIO PÉREZ, OP, 1938, 馬尼拉武幼安, PETER POMATI, SDB, 1994, 香港馬仁光修士, MARINELLO RENATO, MI, 2010, 羅東

28 魏若瑟, JOSÉ VILLAVERDE, OP, 1960, 委內瑞拉錫質平, JACOB HILBER, SMB, 1985, 台東那義光, CELESTIN MARIA NARDON, OFM, 1987, 桃園梁志善, LLOYD GLASS, MM,1991, 美國文安邦, AGAPITO VILLALBA, OP, 1995, 高雄 司代天, IVO STUYCK, CICM, 2010, 比利時

29 侯志恒, MATTHIAS HOU, 1995, 台北蔡振存, JOACHIM TSAI, 1997, 高雄宋之鈞, STANISLAUS SUNG, 2007, 台北鄭鴻聲蒙席, PETER CHENG, 2011, 花蓮

30 高熙能, FRANCISCO GINER, OP, 1946, 羅厝31 良方齊, FRANCISCO HERCE, OP, 1894, 馬尼拉

四 月1 善理文, JOHN SULLIVAN, MM, 1971李奠然, JOHN LI, 1995, 台北陳家華, JOACHIM CHEN, 2000, 台北

2 馬效賢, PETER MA, OFM, 1990, 陝西3 杜隱之, ANDRE DELTOUR, SJ, 1983, 台中朗示明, ALFONSO BARANDIARAN, SJ, 1996, 新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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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江唯增德, VICENTE CHIANG, OP, 1881, 菲律賓孟正風, JOHN K. LIPMAN, SJ, 1978, 新竹顏光明, MARCELINO G. CABEZA, OP, 1993, 西班牙閻永林, STANISLAUS YAN, 2000, 嘉義葉際趨修士, BRO. PETER YEH, SDB, 2013, 台北

5 班國樑, PIERRE PELLIARD, SJ, 1979, 法國向修楚, PETER HSIAN, 2014, 台北

6 古 川, FURUKAWA, 1946, 日本江珠京, THOMAS JIANG, 2011, 嘉義

7 何天衢, JOHN HO, SJ, 1987, 台北王志遠, PAUL WANG, 1992, 高雄

8 王化宇, ALBERT WANG, SJ, 2001, 桃園9 聶孚遠, JOSEPH NEMETH., SJ, 1968, 羅東寶 仁, INNOCENS BURRONI, OFM, 1971狄守敬, MARC HARDY, SJ, 1973, 台北

10 柯思德, STEPHANUS KEREKES, SJ, 1969, 桃園牧育才, EDWARD MURPHY, SJ, 2005, 台北

11 盧萬德, WALTER LOEDDING, OP, 1978, 潮洲HOWARD GESELBRACHT, MM, 1988, 美國翁德昭, ROSAIRE GAGNON, SJ, 1994, 台北麥議論, JOHN MAI, 1996, 香港利 仁, EUGENIUS POIRIER, SJ, 2003, 加拿大劉文會, DIDACUS LIU, 2005, 台北沈起元, FERNANDO MATEOS BACAS, SJ, 2015, 台北

12 馬駿聲, EUGEN ZSAMAR, SJ, 1974, 嘉義13 沙智勇, ALPHONSE SAVIOZ, CR, 2013, 瑞士15 黎茂克, MIGUEL LIMÁRQUEZ, OP, 1880, 西班牙畢熾生, GREGORY PY, SDB, 1975, 香港袁君秀, BENEDICT YUAN, 1986, 台北吳拯世, JOHN CALLAHAN, MM, 1992, 美國和振華, ANTONIUS HERIJGENS, CM, 1995, 台北徐 明, JOHN B. HSU, 2006, 嘉義

Page 119: 牧靈者應該注意,舉行禮儀慶典的時候, - Catholicsliturgy.catholic.org.tw/images/calendar/2016/ORDO-2016.pdf2 「牧靈者應該注意,舉行禮儀慶典的時候,不僅為有效及合法舉行而遵守法律,而且要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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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包羅琳, FAUSTINO RODRÍGUEZ, OP, 1966, 西班牙傅光業, FRANCIS FOURMIER, 1990, 花蓮

18 時若石, JOSEPH SHIS SHAN LI, 1986, 楊梅孫化宇, JOHN BAPTIST SUN, 2009, 嘉義謝清儒, DOMINIC SHIEH, OP, 2012, 高雄

19 蔣百鍊, RICHARD ARENS, SVD, 1990, 德國20 葛民誼, LEONARD LEVESQUE, SJ, 1970, 台北魏善強, PHILIPPE OUIMET, SJ, 1983, 加拿大

22 葛汎德, KORNFELD FRIEDRICH, SVD, 1961, 嘉義23 董增順, CM, 1982, 雲林高德輝, JOHN F. KENNEDY, MM, 2013, 美國

24 游再浮, 1984, 嘉義夏 偉, ERMIN SCHAWE, OP, 1988, 西德董志山, PAUL TONG, 1999, 台北

25 杜誼華, DOYLE BERNARD, SVD, 1965, 美國池鳳桐, ANDREW CHIH, CDD, 1990, 台北

26 雷新基主教, JOHN WERNER LESINSKY, OP, 1963, 潮洲27 郭先廣, 1982, 台南顧維廉, FRANCOIS LE GOUVELLO, SJ, 1997, 台北

28 林牧才, CLEMENTE FERNÁNDEZ, OP, 1952, 西班牙宰慕良, ANDREAS ZERMAHR, OFM, 1965羅德師, RICHARD RHODES, MM.1995,

29 馬懷仁, JOSEPH MARX, SJ, 1984, 奧地利陸理德, DONATO RODRÍGUEZ, OP, 1991, 高雄

30 張吟秋, STANISLAUS CHANG, 1991, 中壢

五 月2 齊敏哲, JOSEPH CH’I MIN-CHE, SJ, 2012, 新北市3 墨啟明, LEONARD MC CABE, 2002, 美國利繼德, VICTORINO LIQUETE, OP, 2009, 高雄

4 慕道宏, MURPHY J. MAYNARD, MM, 1977, 新竹杜 華, LOUIS DOWD, SJ, 1990,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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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孟義德, JUAN BEOVIDE, OP, 1928, 萬金屈廣義, J. BAPTISTA, CDD, 1966杜寶晉主教, PETER TOU, 1986, 台北格壽平, FERNAND LACRETELLE, SJ, 1989, 台北沈維樂, SILVINO RODRÍGUEZ, OP, 1992, 委內瑞拉薛仁堪, CEFERINO RUIZ, OP, 2000, 西班牙金松嶠, JOSEPH KIN, CM, 2011, 台南

6 趙炳文總主教, MGR. TEODORO LABRADOR, OP, 1980, 雲林7 司密斯, THOMAS, SMITH, CM, 1972, 高雄鄭化民, LAMBERT STEENSTRA, CM, 1986劉鴻愷, JOHN LIU, CDD, 1988, 台北葛立模, JOSEPH CREMER, CICM, 1999, 台中林明德, JOSE LUIS, RODRIGUEZ, SJ, 2003, 西班牙王伯尼, BONIFACIUS WANG, 2010, 台北

8 袁廷棟, MATTHEW YUAN, SJ, 1991, 台北林華進, JOAQUÍN BERNARDO, OP, 2000, 阿爾巴尼亞

9 安惠民, ALDO ANTONELLI, MI, 1967, 羅東介 龍, JOSEPH CARON, SJ, 1971, 台北季 倫, FRANCIS, KEELAN, MM, 1980, 台中

10 邱擎天, BOSCO CHIU, 1977, 香港陳文瀾, VENANTIUS CHEN, CDD, 1993, 台北萬德景, TIBOR VADJA, SJ, 1995, 台北良如柏, LESPADE AUGUSTE, MEP, 花蓮

11 李蔚育, JOHN BAPTIST LY, 2002, 台南12 宋德成, AMANCIO SÁNCHEZ, OP, 1970, 西班牙13 梁雅約, LEÓN GALLO, OP, 1898, 羅厝李春元, JOSEPH LI, 1997, 舊金山周弘道, IGNATIUS CHOU, SJ, 1999, 上海李少峰, CONRADLY, 2007, 台南

14 蘇雲望, STANISLAUS DE GELOES, MM, 1994, 桃園15 傅興志, JOSEPH FU HSING-CHIH, SJ, 2014,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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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黃學聖, JOACHIM HUANG, 1966, 台北杜 雷, JEAN LOUIS FORMAZ, CR, 1998, 瑞士顧超前, ANDRE CUERG, MEP, 1999, 花蓮

17 楊本篤, BENEDICT YANG, 1960, 台北盧敦道, HIGINIO ELUSTONDO, SJ, 1979, 台北

18 馬伯樂, EDWARD AVERBECK, OP, 1971, 德國費道宏, VEIL PATRIK, 1988

19 高 安修士, MARCELLO CAON, MI, 1984, 羅東費道宏, PATRICK VEIL, SMB, 1988, 瑞士趙方濟, FRANCIS CHAO, 1990, 嘉義黎克義, MIGUEL CALERA, OP, 1993, 屏東王溪泉, PAUL WANG, 1994, 保定

20 傅雅谷, JAQUES DE LEFFE, SJ, 1990, 台北高明新, 1990, 台北甘 霖, GADRIEL EDUARDUS QUINT, OFM, 1994, 桃園鄭英善修士, PETRUS CHENG, SJ, 2000, 台北

21 山繼慈, FÉLIX SÁNCHEZ, OP, 1961, 西班牙佳伯濟, THEOPHILUS CAPECCHI, OFM, 1968王安博, AMBROSE WANG, OSB, 1991, 嘉義

22 高培華, FRANCIS DAUBERT, MM, 1983, 美國榮國盤, HIGINIO ARENAS, SJ, 2009, 台北

23 方神父, FRANCO ROCCO, MM, 1957, 台中傅承烈, JEAN DE LEFFE, SJ, 1979, 台中華演定, HENRY VALENTIN, SJ, 1981, 奧國穆啟蒙, JOSEPH MOTTE, SJ, 1990, 台北藍祖青, FERNANDO LARRAÑAGA, SJ, 2013, 新北市

25 查禮士, LUIS MARIA ECHANIZ, SJ, 1983, 西班牙桑朗度, JESUS ZARANDONA, SJ, 2008, 新竹傅興志, JOSEPH FU HSING-CHIH, SJ, 2014, 台北

27 文德邇, NICOLAUS WINDERS, 1965, 台北郭德業, OP, 1978, 高雄康守範修士, ALFONSE SCHARF, SVD, 1992, 嘉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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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包 勵, FERDINAND PAULY, OP, 1984, 潮洲沈戴祺, MARTINUS SHEN, SJ, 1992, 台北

29 郭儒文, JOSEPH KUO, 1999, 嘉義吳維理, CLAUDE OLRY, MEP, 2011, 花蓮

31 傅和德, HUBERT VOGT, 2005, OFM, 德國

六 月1 劉迺仁, STANISLAUS LIU NAI-JEN, SJ, 1975, 台北丁道寧, AGAPITO MARTÍN, OP, 1988, 西班牙侯鴻祐, PETRUS-JACOBUS HOU, 1998, 台北

2 江樂漁, O’CONNER, MICHAEL, MM, 1961, 台中4 石福常, JOSEPH SHI, 2002, 桃園5 李秀岩, PAUL LI, 1993, 台北6 趙賓實, MATTIAS CHAO, CDD, 1998, 宜蘭8 錢公博, STANISLAUS CHIEN, 1977, 台北9 郭百濤, PAUL GOOR, OFM, 2010, 高雄

10 安徽德, GERMAN ALONSO, SJ, 1962, 羅東呂之麒, JOSEPH LU, 1974, 台北

11 鄭照民, JOANNES CHENG, SJ, 1964, 香港司化行, KARL STEINMETZ, SJ, 1995, 新竹

12 馬文遠, J. BAPTISTA, CDD, 1983王以德, ALLAR COPPENS, OFM, 1988, 比利時劉道全, THOMAS LIU, 2000, 嘉義劉鴻蔭, PETER LIU, 2003, 台北

13 唐志榮, PAULUS, CDD, 1943孟納斯, ANGEL MONASTERIO, SJ, 1982, 西班牙葉樂山, JOSEPH DINIZ, SJ, 1989, 台北南懷義, ADAMO NALDINI, SJ, 1990,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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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尉寶山, PAULUS, CDD馬承放, JOANNES, CDD張 忱, PAULUS, CDD, 1951陶神父, TORIBIO TOBAR, OP, 1956, 馬尼拉馬光伯, JOSEPHUS, CDD, 1964盧文泉, BARTHOLOMAEUS, CDD, 1973祈慕耕, ROBERTUS GHIGNONE, SJ, 2000, 新北市申明哲, JOHN B. SHEN, CDD, 2003, 桃園

15 賈振東, ARMAND, JACQUES, MM, 1967, 台中吳宗文, CAROLUS OU, CM, 1991, 頭城

16 龔本仁, CLEMENTINE VON DER BORGT, OFM, 1979, 台北侯景文, TARCISIUS HOU CHING-WEN, SJ, 1981, 台中袁國慰, LUKE YUAN, SJ, 1990, 台北

17 隆道行, MARCEL RONDEAN, MEP, 1970, 香港田現龍, JOSEPHUS TIEN, SJ, 1978, 台中包德良, FAUSTINO SÁEZ, OP, 1987, 高雄李振華, JOHN B. LEE, SDB, 1994, 台南袁國柱, MARCELINO ANDREU, SJ, 1998, 西班牙

18 張尚德, JOHN CHANG, SJ, 1992, 彰化19 范景才, BARTHOLOMAEUS FAN CHING TSAI, 1999, 桃園20 巴恩理, HENRI PLAMONDON, SJ, 1967, 加拿大柴古道, FRANCISCUS JARRY, SJ, 1969, 桃園盧 琦, OLVALDUS CASTELLUCCI, SJ, 1982, 羅東馬 優, MICHEL MAILLOT, MEP, 2013, 台灣

21 莊增德, VINCENT CHANG, SDS, 1995, 台北齊見賢, GASPARD GERARDY, 1996, 比利時

22 李安斯, ELÍAS FERNÁNDEZ, OP, 1956, 香港李天一, LI TIANYI, 1958, 虎尾沈鼎臣, THADDAEUS SHEN, CM, 1985, 嘉義

23 郭紹景, 1963, 雲林布培信, BUERKE ALOIS, 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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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游神父, EUTIMIO PÉREZ, OP, 1939, 西班牙吳恩理, WERNER HEINRICH, SVD, 1981, 雲林葛 華, ALBERT VERNON KLAESER, SJ, 1990, 台北JAMES E. FITZGERALD, MM, 1993, 美國德學智, FLORENTINO FERNÁNDEZ, OP, 1995, 西班牙黎敦厚, ANTON LINDENBAUER, SJ, 1997, 台北

25 狄 隆, JULIUS DILLON, OFM, 1961王秉義, FRANCIS WANG PING-YI, SDS, 1993, 宜蘭德丕戈, WILFRIED DELBEKE, CICM, 1995, 比利時沈幼傑, THOMAS SHEN, 2013, 嘉義

26 羅文豪, GABRIEL BROSSARD, SJ, 1977, 桃園苗克聖, FRIEDBERT MARX, OFM, 1990, 德國

27 蔡維賢, WILFRID LE SAGE, SJ, 1980, 美國布培信, ALOIS BURKE, SMB, 1988, 瑞士李志先, SOLANOS LI, OFM, 1996, 台北毛振翔, JOHN MAO, 1997, 台北鄧華光, FELIX ERNESTO TAN UNZUETA, 2005, 屏東

28 戴文彬, MICHAEL FEKETE, SJ, 1973, 嘉義彭光遠, PIERRE PECKELS, MEP, 1977, 法國蘇乾炳, SU CAMILLO, MI, 1987, 羅東董鳳藻, PEDRO TUNG, OAR, 2012, 西班牙

29 霍本文, ALEXANDER HORVATH, SJ, 1965, 高雄30 和致中, LEO HERRMAN, SMB, 1996, 瑞士李樂義, PAUL LEE , OFM, 2010, 台北

七 月2 郝繼隆, ALBERT RICHARD O’HARA, SJ, 1983, 台中李智義, JUNIPER LEE, OFM, 1988, 台北韋炎庇, FRANCIS WEMPE, MM, 1993, 美國顧三能修士, BRO ANGELO CURSANO, OFM, 2010, 義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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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栗金聲, PETER LI CHIN-SHENG, SJ, 2014, 台北4 任弘毅, LUCIO REOYO NIETO, SJ, 1978, 新竹傅理士, FRISCH RUDOLF, SVD, 1982, 嘉義郭 藩蒙席, ANTHONY KUO, 2002, 台北

5 李明德, ANTONIO SACCHETTINI, SJ, 1980, 台中李清鍾, IGNATIUS ARRIZABALAGA, SJ, 1998, 台北彭內思, CARLOS GONZALEZ, SJ, 1999, 台北

6 滿濟世, HARRY HERMANS, CM, 1993, 荷蘭7 林茂德, NEMESIO FERNÁNDEZ, OP, 1895, 淡水田師文, RESTITUTO DIEZ, SJ, 1982, 台中楊傳亮, FRANCIS YANG, 2000, 嘉義呂保祿, PAUL LU,2010, 高雄

8 胡恩博, HURNI OTTO, 1969華瑞禮, FR.PIERRE WAVREILLE, CICM, 2015, 比利時

9 胡良民, JULIO RODRÍGUEZ, OP, 2007, 西班牙金充威, MATTHEW KING, SDB, 2009, 台北高道興, MARCEL LEGAULT, SJ, 2012, 新北市

10 李美祿, CASIMIR POSTULKA, OP, 1964, 潮洲耿文同(介), FRANCIS KENG, 1987, 台北高英輝, 1994, 台北

11 胡恩博, HURNI OTTO, SMB, 1969, 台東廖迓邇, HENRI REAL, SJ, 1996, 台北

12 滿嘉祿, CARLOS NOZAL, SJ, 1978, 恆春鄭無我(振清), 1990, 台北

13 易典謨, JOSEPH YI, 2002, 台北15 吳榮福, VICENTE GOMAR, OP, 1905艾百祿, PIERRE LARAMEE, SJ, 1972, 加拿大吳振興, JESUS PARIENTE, SJ, 1994, 台北王惠民, MATTHIAS WANG HUI MIN, 2005梁鼎勛, VINCENT LIANG, SDB, 2014,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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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16 傅建中, JANOS SCHMOTZER, SJ, 1988, 美國齊慎終, JOHN CH’I SHEN-CHUNG, SJ, 2013, 新北市

17 雷益勵, RALDHUS REILLY, OFM, 1970陳 鵬, JOHN MARY OF THE CROSS, OCD, 2009, 新竹

18 姚秉彛, DE BOER JORRIT, 2002王純仁, FRANCIS WANG, SDB, 2009, 台北

19 呂文健, JOSEPH LU, 2009, 嘉義20 王尚德蒙席, FRANCISCUS WANG, 1977, 台北麥志誠, EDWIN MC CABE, MM, 1997馮觀濤, JOSEPH FENG, OP, 2005, 高雄

21 劉象漁, JOSEPHUS, CDD, 1965高明新, ISTVAN KOCH, SJ, 1989, 台北博利亞, LOUIS POUPRIAS, MEP, 2012, 花蓮

22 安信崇, VICENTE DE LA ASUNCIÓN, OP, 1869, 菲律賓23 孫達道, MANUEL TARAZONA, OP, 1908, 西班牙王 導, 1978, 雲林席傅德, SIEGFRIED KLEIM, OFM, 1990, 德國易伯鸞, MATIAS IBARRONDO, SJ, 1997, 台北蒲敏道, FRANCIS BURKHARDT, SJ, 2002, 台北

24 田耕莘樞機, THOMAS TIEN, SVD, 1967, 嘉義雷 凱, REGINO BALEIN, CICM, 1990, 菲律賓郭欽三, JOSAPHAT KUO, 1993, 台南趙雲俠, JOSEPH CHAO, 1995, 紐約

25 韋露濟, PEREGRINUS VERUCCHI, OFM, 197026 丁逸民, PAUL TING, 1976, 台北27 朱孟琪, STEPHANUS CHU MEN-KEE, 1981, 苗栗滿海德, ERNST MANHART, SMB, 1991, 台東

28 法 良, LEO VALOIS, SJ, 1982, 台北耿文良, JOANNES KENG WEN LIANG, 2010, 新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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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29 韓若翰, JUAN HANH, OP, 1893, 越南劉安仁, 1980, 嘉義柯南希, HERBERT CLANCY, SJ, 1989, 紐約

30 張思恆, JOSEPHUS CHANG, SJ, 1980, 羅東文國光, JESUS, BILBAO, SJ, 1987, 菲律賓

31 沈東白, IGNATIUS SHEN TUNG-PAI, SJ, 2013, 台北

八 月1 洪定遠, ULRIC LEBRUN, CICM, 1961, 台北多瑪斯, TOMÁS PASCUAL, OP, 1961, 馬尼拉池明雅, AUGUSTO CIMINARI, SJ, 1988, 義大利鄭聖沖, JOHN CHENG, SJ, 1990, 台北許崇智, DOMINIC HSU, 1999, 台北德維廉, JEAN G. DESAUTELS, SJ, 2002, 菲律賓劉順德, LUCAS LIU, 2007, 台北

2 潘壽山, JOANNES B. P’AN, SJ, 1980, 美國梅 格, MIGUEL OTEGUI, SJ, 1989, 台北李鴻皋, THOMAS LY, CM, 2012, 台北

3 李漢儀, NICOLAUS LI, 2015, 台北5 德增輝, VICENTE PRADA, OP, 1978, 西班牙陳若瑟, JOSÉ ARREGUI, OP, 1979, 高雄陳永怡, LUCAS CHEN, CDD, 2012, 台北

6 張安東, ANTHONIUS, CDD, 1983呂德良, DAVID REED, SJ, 2002, 台灣

7 白光明, JEAN POUPON, MEP, 1989, 法國逯寶瑛, PETER LU, 1990, 台南李協淺次郎, MGR. JOSÉ A. SATOWAKI, 1996, 日本

8 雷賽逸, BLAS ADANA, OP, 1928, 西班牙周秉顯, JOSEPH CHOW, 2011,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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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黎克勉, MGR. ISIDORO CLEMENTE, OP, 1915, 廈門呂道茂, JEAN PRUD’HOMME, SJ, 1963, 台北韓德勝, GEORGE, HAGGERTY, MM, 1974, 台北馬覺民, JAMES A. MC CORMICK, MM, 1974, 新竹謝光華, PAUL HSIEH, 2014, 高雄

11 甘慎言, GUIDO FRANCISCUS GORDES, OFM, 1983, 德國12 張必富, JOHN CHANG, 2001, 羅東13 王峻德, INIGO KOENIG, SDS, 1964, 宜蘭羅道真, URSINO GONZALO, OP, 1987, 西班牙卡 立, CARL CALLIER, CM, 1990, 紐約王任光, JOHN WANG, 1993, 台北譚仲凱, PASCHAL TAN, OFM, 2000, 台北

14 陳祖翼, ALOYSIUS ZEN, SDB, 1966, 台中15 孔 儀, THOMAS KORN, SJ, 1953, 新竹張自力, ANGELICUS CHANG, OFM, 1977, 台北發斯作, ALFRED FAISST, SDB, 1983, 台南譚道原, RUMOLD DANIELS, OFM, 1985, 台北何義士, D.LUIGI GIORDAN, MI, 1999, 澎湖

16 于 斌樞機主教, PAUL CARDINAL YUPIN, 1978, 羅馬司禮義, PAUL SERRUYS, CICM, 1999, 比利時

17 宗立榮, ANTHONY TSUNG, 1991, 台南費濟時, EUGENE FAHY, SJ, 1996, 新竹

18 胡友松, ANTONIUS HU, 1981, 虎尾苗懷竹, NICHOLAS MIAO, 2004, 嘉義

19 鄭天祥主教, JOSEPH CHENG, OP, 1990, 高雄20 楊慕時, MATTHEW YANG, 1965, 台北葉方西, FRANCISCO PÉREZ YERRO, SJ, 1984, 湖口楊福綿, PAUL YANG FU-MIEN, SJ, 1995, 台北吉幽德, ANGELO CHIOTTI, SJ, 1997,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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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孫繼善, 1983, 虎尾馬千里, PETER MA, 1993, 哈爾賓吉朝芳, MSGR. JOHN CHI, 2015, 美國西雅圖

22 姚家圻, FRANCIS YAO, SJ, 1992, 香港姚維義, LUCAS YAO, SDB, 2011, 屏東潮州單國璽樞機主教, PAUL CARDINAL SHAN, SJ, 2012, 新北市

23 和民望蒙席, JOHANNES HERRIJGERS, CM, 1989, 羅東馬良謳, EMILIANO MARTIN, SJ, 1989, 台北田 彬, TIEN THEODORUS, 2008, 嘉義成世光主教, PAUL CHENG, 2012, 台中

24 周迪民, EUGENIO CERUTTI, SJ, 1984, 桃園25 李嘉祿, RAMÓN COLOMER, OP, 1906, 廈門26 賀多默, THOMAS CARROLL, SJ, 1964, 香港畢保郊, OCTAVE BRIERE, SJ, 1978, 台中麻斯駿, JOSEPH MA, CDD, 2009, 台北

27 馬道南, JOSEPH MCDONALD, MM, 1988, 美國劉廣惠, JOSEPH LIU, 1997, 嘉義

28 彭加德, ERNEST BOHM, SVD, 1992, 奧國劉振東修士, JOSEPH LIU CHEN-TUNG, SJ, 1995, 台北石朝秋, JACOB SHIH, 2012, 台灣

29 崔從周, 1974, 雲林孫惠眾, SENN FRANZ, SMB, 1976, 台東巴昌明, ANDRE BAERT, CICM, 1987, 比利時

30 吳義利, PEDRO AGUIRRE, OP, 1904, 廈門邊通漢, JOSEPHUS, CDD, 1979張興華, JACOBUS CHANG, 2000, 嘉義

31 金理福, JOHN CLIFFORD, SJ, 1984, 台中龔士榮, JOSEPH KUNG, 2002,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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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九 月1 杜善牧, CARMELO ELORDUY, SJ, 1989, 台北葛維德, PIERRE CREVITS, CICM, 1991, 比利時鍾 亮, PAUL CHUNG, CDD, 1996, 台北孔令洋修士, HENRY KUNG, SDB, 1998, 澳門

2 常 澤, ANDREAS, CDD, 1960韓山城, DANIEL HAN, OFM, 1987, 桃園劉丕理, PHILIP LIU, OAR, 2001, 高雄艾明哲, FERMIN ARCE, SJ, 2003, 台北景耀山, JOSEPH CHING, SJ, 2008, 台北葉慕德, AMADO DIAGO, OP, 2010, 高雄

4 孟 杰, CAJETAN MELCHER, OP, 1957, 潮洲賈復旦, VINCENT R. CAPODONNO, MM, 1967, 美國劉景雲修士, JOSEPH LIU, SDB, 2007, 台南

5 薄守安, 1979, 嘉義6 程玖芳, MATTHEW CHENG, 2012, 台北7 包新慶, TITUS PAO, 1996, 屏東8 柏世安, JOHN BAPTIST PALM, SJ, 2009, 美國9 劉宇聲, JOHN BAPTIST LIU, 1992, 台北10 樂靄賓, ALBAN HREBIC, 2009, 嘉義11 梅蒂根, HENRY MADIGAN, MM, 1993, 美國12 楊紹南, JOSEPHUS, CDD, 1973明雅琪, CYRILLUS ANGELUS MEACCI, OFM, 1987, 楊梅

13 吳金瑞, PETRUS WU, SJ, 1967, 羅東林 赤, FRANCIS, LYNCH, P. MM, 1979, 台中

14 鄭文卿, AUGUSTIN CHENG, CM, 2014, 台南15 李振邦, JOSEPH LI, 1984, 台北卜天義, JOSEF BORCHARD, SJ, 1986, 馬尼拉藍 納, ALOYSIUS FRANCISCUS LANNA, OFM, 1989王 文, BARNABAS WANG, 2012, 台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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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賴蒙篤, RAIMUNDO QUIJANO, OP, 1976, 西班牙任 忠, PETRUS JEN, CDD, 1999, 高雄李西滿, SIMON LEE, 2006, 雲林施家仁, ANTHONY SHIH, 2006, 台北潘志仁, PASTRO ANGELO GIOVANNI, MI, 2009, 羅東劉志強, JOSEPH LAU, CDD,2014, 新北市

18 凌安瀾主教, LEOPOLDUS BRELLINGER, SJ, 1967, 桃園伏允恭, ETIENNE C. LAVAU, SJ, 1983, 台中齊德芳, GIET FRANZ, SVD, 1993, 台北張正發, JOSEPH CHANG, 2000, 台北林平華, PETER PING-HUA LIN, 2012, 美國

19 馮恭思, COSTANTINO FADDA, SJ, 1985, 台中20 梁德佳, EDURDO LANDETA, SJ, 1992, 台北21 郭百德, PIERRE CARRIERE, CSV, 1981, 台中范濟國, LUIS FRANCISCO HERNÁNDEZ, OP, 2013, 屏東

22 蓋鍚恩, GESSNER ALFONS, SVD, 1965, 高雄張耀先蒙席, PETER CHANG, 2012, 湖口

23 杜應翔, 1965, 台北巴道懋, THOMAS DI PASQUALE, OFM, 2001胡振中樞機主教, JOANNES BAPTIST WU , 2002, 香港

24 賴主恩, WILLIAM, O’BRIEN, MM, 1971, 新竹雷思明, ALFONS LABAERE, CICM, 1976, 比利時

25 孔學文, JOSEPH KUNG, 1992, 台北28 籍志遜, MAXIMILIEN LAPLAZIE, SJ, 1972, 法國石作基, SCHILDKNECHT ALOIS, 1988辜勝宏, JOSEPH KU, 2010, 台中胡德賢, JOHN WU, SDB, 2011, 香港

29 李惟添, LI WEITIAN, 1944閃佑道, JUSTO SASIÁN, OP, 1952, 西班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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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30 溫爾謙, CAMILLE GRAFF, SJ, 1989, 台北曾仰如, VINCENT TSENG, OP, 1991, 苗栗鄒 桂, JOHN B. TZOU, CDD, 1994, 台北 天主忠僕‧馬義誠, SERVANT OF GOD, ANDREJ MAJCEN,

SDB, 1999, 斯洛文尼亞任國琳, GUILBERT GUERIN, S.J., 2003, 加拿大舒范昌修士, PAUL SHU, SDS, 2005, 宜蘭

十 月1 周維道, NOTTER VIKTOR, 1992傅文輝, JOSEPH FU, 2003, 台北

2 馬惠民, ODORICUS MASSA, OFM, 1983陶雅谷, JAMES THORNTON, SJ, 1993, 美國裴 德, BAREIGTS ANDRE, MEP, 2005, 花蓮松 喬, GEORGE MASSIN, 2007, 雲林

3 那彥英, ANTONIO NAVASCUES, SJ, 1979, 馬尼拉宋恆毅, AQUILINO MIGUÉLEZ, SJ, 2013, 竹東

4 齊理俠, MAXIMO G, HORMAECHE, SJ, 1966, 瓜地馬拉高尚德, VALEER ALBERS, CICM, 1982, 比利時施善蔭, MAURICE LAMARCHE, SJ, 1987, 加拿大葉修德, HECTOR GREGOIR, OFM, 1996, 台北張有仁, VANDER BOGAARD JOSEPH, MM, 1997, 美國

5 莫神父, ALBERT, MURPHY, MM, 1957, 台中張慕蘭, JOSEPHUS ZAMORA, SJ, 1972, 新竹

6 劉守傑, FRANCISCUS LIU, 1959, 台北高伯龍, PIERRE DE GOESBRIAND, SJ, 1994, 新竹柯德華, EDWARD KELLY, 1994 王步融, MARK WANG, DHL, 2001, 花蓮戴士傑, MANUEL TAPIA, SJ, 2009, 台北

7 孟安達, ANTHONY MENG, 1980,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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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8 高思謙, JOANNES B. KAO, OFM, 1983, 台北耿天道, CHARLES POLIQUIN, SJ, 2001, 桃園吳振鐸, PETER WU, MM, 2009,台中

9 孫 健, PAULINUS SUN, 1981, 台北10 馮拯生, FEENEY, MAURICE, MM, 1976, 台中裴德思, FRANS PEETERS, CICM, 2004, 比利時

11 蔣 善, JACOB P. JOHNSON, CM, 2004, 台南牛志犧, THOMAS NIU, 2009, 台北

12 洪羅烈, ÁNGEL M. RODRÍGUEZ, OP, 1945, 台北雍豐祿, JUAN FRANCISCO LÓPEZ, OP, 1970, 馬尼拉龔岱恩, JOSEPH GUNTER, SMB, 1987, 台東吳至德, JOSEPH WU, 2003, 大陸耿萬里, PETER KENG, 2010, 台北

13 蘇士朗, CASTOR OSORNO, OP, 1985, 阿根廷15 郎蘇民, MARTIN RAMSAUER, SJ, 2002, 奧地利17 莫德明, GERMAIN BOYER, MEP, 1977, 花蓮何廣揚, FRANCIS HERAS, SJ, 1991, 台北劉立榮修士, GERARD LIU, SJ, 2002, 桃園楊成斌, JOSEPH YANG, 2007, 台南

18 田永正, PAULUS TIEN, SJ, 1978, 嘉義臧萬祥, PETER TSANG WEN HSIANG, 2011, 新竹

19 程萬里, JOANNES MARIA BILLOT, SJ, 1983, 台中鄭德全, ANTHONY CHENG, 1992, 台北姚維禮, MATTHIAS YAO, SDB, 2003, 台北

20 閔明我, MEINERS JOSEPH, SVD, 1979, 台北21 郭德剛, FERNANDO SÁINZ, OP, 1895, 馬尼拉吳神父, GONZALO ÁLVAREZ, OP, 1966, 委內瑞拉陳春齡, JOSEPH CHEN, SJ, 1987, 台北華德露, VALDESOLO ERNESTO, MI, 1995, 羅東于士錚, PETER YU, SJ, 2002,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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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華勞德, CONSTANTINE WOLOTT, MM, 1975, 美國楊 森, ERICH JANSEN, OFM, 1992, 德國譚柏林, PAUL THAM, 2008, 台南

23 雅問道, ALBERT STAUBLI, MM, 1967, 美國喬行簡, ALBERTO PALACIOS, SJ, 1982, 西班牙

24 李樹人, ALBINO PALACIOS, SJ, 1970, 新竹25 楊真崇, MGR. ANDRES CHINCHÓN, OP, 1892, 廈門楊信義, F. X. YANG, 1987, 台北

26 白若瑟, JOSÉ M. ÁLVAREZ, OP, 1937, 西班牙王隆德, ALOYSIUS VALENTI, OFM, 1969何勵行, MARTIN GORISSEN, OFM, 1996, 比利時

27 胡英良, PETER HU, 2002, 台北28 范輯五, 1953, 新竹嘉備阨爾, GABRIEL ORMAECHEA, OP, 1961, 高雄恩克諧, MANFRED, ENGELHARDT, OP, 1970, 潮洲榮亞納修士, GREGORIO IŇARRA, SJ, 1991, 台北范文忠, JOANNES FAN, CDD, 1994, 桃園狄世榮, FRANCISCO MENDIBURU, SJ, 1997, 台北嘉西力, FELIPE CASTILLA, OP, 2004, 高雄

30 陳驊騮, JOHN B. CHEN HUA LIU, 1994, 桃園侯桂滋, JOSEPH HOU, 1998, 台北杜炳宣, JOHN TU, 2003, 台中王元明, NEPOMUC WANG YUAN-MING, SJ, 2014, 台北

31 劉玉峰, SIMON LIU, SJ, 1977, 羅東黃啟祥, VEDASTUS HOANG, 1984, 羅馬

十一月1 勞心存, JOSE A. RODRIGUEZ, SJ, 1975, 巴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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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2 張景賢, J. CHANG邸道模, ANTONIUS DI TOMASO, OFMMARCELLINUS MANZINO, OFM白彷雅, FRANCIS CORNELIUS WHITE, OFM費樂源, DANIEL LEO PLUMMER, OFM周國彥, JOHN B. CHOW, 2001, 台北

4 廉啟心, LEON BAUDOUIN, CICM, 1987, 比利時苗廣榮, PETER MIAO,1999, 台南

5 戈若伯, ESTANISLAO GOROSPE, SJ, 1990, 桃園石俊德, SIMON SHIH, 1991, 德國方類思, ALOYSIUS FANG, 2008

6 董正衢, JUAN DORRONSORO, SJ, 1985, 西班牙池作基, MEINRAD TSCHIRKY, SBM, 1992, 台東

7 李慕聖, MATTHEUS, CDD, 1963胡國臨, HUGOLINUS SCHORR, OFM, 1964

8 金輝庭修士, ANGEL AGUDO, SJ, 1991, 菲律賓張伯鐸, PETER, CDD,2008, 台北

9 周神父, FRANCISCO PITARCH, OP, 1891, 西班牙竇文台, PACIFICUS TOU, OFM, 1960溫中祥, ANTHONY WEN, 1986, 台北

10 徐哲人, ALOYSIUS HSU, 1958, 台北12 潘國磐, FRANCOIS X. COUPE, SJ, 1971, 新竹13 黃振國, JOSEPH HUANG CHEN-KUO, SJ, 2007, 台北李恩導, ANTONIUS LY, 2014, 嘉義

14 徐光亮, ETIENNE ZALDUA, MEP, 1963, 花蓮15 戴愛華, EDWARD COTE, SJ, 1975, 桃園16 陶 賀, ALOIS TAUCH, SVD, 1987, 嘉義17 賴世珍, 1966, 宜蘭劉國強, JAMES LIU, 2011, 桃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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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18 顏神父, JOSÉ GAVILÁN, OP, 1964, 西班牙杜明德, ANTONIO DOMÍNGUEZ, OP, 1991, 西班牙

19 巴 達, PEDRO PRAT, OP, 1930, 馬尼拉孔世舟, KONRAD BOLLHALDER, 1963, 台東王世靖, PAL RAB, SJ, 1995, 台北吳友梅,WU,YO-MEI, 2014, 雲林虎尾

20 趙德恕, IMRE ZSOLDOS, SVD, 2009, 台灣21 徐應順, FRANCISCUS HSU, 2006, 台北孔德祿, THEODOR KUCZNIERZ, OP , OP, 2014, 高雄

22 戴 禮, TIMOTHY DALEY, MM, 1987, 美國23 貴荊璞, THOMAS, QUIRK, MM, 1979, 台中24 山石靜修士, JANOS ACSBOLT, SJ, 1982, 鹿草劉緒堂, LUDOVICUS LIU, OFM, 1989, 陝西姚宗鑑, JOHN YAO, 2012,台北

25 馬西略, MARCELINO DELGADO, OP, 1997, 高雄崔瑞安, SIMEON TSUI, 2001, 台北

26 金象逵, CHIN HSIANG-K’UEI SIMON, SJ, 2011, 新北市28 向弘道, GENEROSUS VAN NIEUWENHUYZE, OFM, 1984, 羅東29 江寄塵, SEBASTIAN CHIANG, 1999, 台北

十二月1 許嘉祿, CHARLES, HILBERT, MM, 1963, 新竹3 栗鵬舉, ALBERT VAN LIERDE, CICM, 2003, 比利時雷德懋, TIMOTHY LEE, 2007

4 邱錫凡, JOHN CHIU, 1970, 台北武長德, MARIA JOSEPH WU, 1995, 台北魏鴻榮, JACOBUS WEI, 1996, 台北

5 周道南, JOSÉ HERNÁNDEZ, OP, 1975, 西班牙楊士豪, ALOYSIUS YANG, SVD, 1995, 台北張 雷, FRANCIS XAVIER CHANG, SJ, 1998, 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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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6 林志泉, ALEXANDER LINDENBERGER, SJ, 1969, 嘉義江 健, EDMUND FITZGERALD, SJ, 1970, 美國李 方, DANIEL CLIFFORD, SJ, 1986, 馬尼拉駱顯慈, MICHAEL MCLOUGHIN, SJ, 2002, 香港郝思漢, HEINRICH JOSEF HESSELFELD, SVD, 2010, 台灣

7 張文友, CHANG CAMILLO, MI, 2001, 羅東雷萬鈞修士, ISTVAN BENCZE, SJ, 2002, 台北

8 包萬才, FRANCOIS BOSCHET, MEP, 1975, 台中范藹夫, SARTO PHANEUF, CSV, 1975, 台中葛慕蘭, MICHAEL KAYMOLAN, 1977, 台北鄭天寶, OP, 1980,高雄雅 讓, FLORENCIO ARANA, SJ, 1994, 新竹

9 劉英林, YING-LIN LIU, CM, 1982, 嘉義甘易逢, YVES RAGUIN, SJ, 1998, 台北

10 申甫晉, ROCH SHEN, 1967, 美國11 張希伯, JOHN CHANG, 1972, 台北楊恆離, ELADIO PASTOR, SJ, 1977, 多明尼加楊樹森, 1980, 美國范普厚, ALFONS VAN BUGGENHOUT, 1983, 台北方中和,THOMAS FANG, 2005, 高雄石天梯, FRANCIS F. SCHEXNAYDER, MM, 2012, 苗栗苑裡

12 裴效遠, ALBERT PALMELS, 1991, 台北孔達仁, RICARDO GONZALEZ, SJ, 2000, 台北

13 鬫大倫, HENRI QUINTAL, CSV, 1959, 台中蘇德豐, GOTTFRIED SUTER, SMB, 1989, 台東桂 偉, REV.MATTHIAS GREWE, OP, 2011, 高雄

14 洛維水, MAURICE DE LAUZON, SJ, 1981, 台中15 劉德宗, JOSEPH LIU, 1994, 台北16 申自天, JOSEPH COURCHESNE, SJ, 1965, 羅東麻 磊, MARIANO SANTOS, SJ, 2008,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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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冉守謙, JEAN MAURICE BEGIN, SJ, 1981, 羅東18 甘宏道, FELIPE S. DEL CANTO, OP, 1985, 台北王振聲, 1986, 八里郭若石總主教, JOSEPHUS KUO, CDD, 1995, 桃園張少伯, PAULUS THOMAS CHANG, 2012, 湖口

20 方 豪蒙席, MAURUS FANG, 1980, 台北21 張希賢, JOSEPH CHANG HSI-HSIEN, SJ, 1961, 台中何秉道, MARCELLUS ERNESTO NEGRO, OFM, 1998

22 金志文, PAUL DUCOTTERD, MEP, 1957, 花蓮何維道, LUDOVICUS JOSEPH NEGRO, OFM, 1973

23 徐心凱, ANTHONY HSU, 1994, 宜蘭24 王剛毅, JOSEPH WANG, 1986, 嘉義蘇德豐, SUTER GOTTFRIED, 1989雷化民, LEIMER FRANZ, 1997馮盛泉, LINUS FENG, 1997, 台中

25 黎仁民, EDOUARD DE REALS, SJ, 1975, 台北陳文裕, MATTHIAS CHEN WEN-YU, SJ, 1987, 台北韓承良, GASPAR HAN, OFM, 2004, 香港陳長進, JOANNES B.CHEN,2009, 馬來西亞

26 查禮祥, JOSE M. ECHANIZ, SJ, 1971, 薩爾瓦多索凌雲, ERNEST SORELLE, SJ, 1979, 台北朱勵德, MICHAEL CHU LI-TEH, SJ, 1997, 台北樊保禮, QUINTUS FRABONI,OFM, 2010, 新竹

27 何光輝, JOSEPH LE CORRE, MEP, 1980, 法國黃樹萱, OTTO KOENIG, SJ, 1996, 奧地利英由義, FRIMM, SVD, 1997, 嘉義陳之祿, PAUL CHEN, 2011, 加拿大

28 王化遠, JOHN WANG, CM, 1984, 高雄高士傑, JOHN KAO SHIH-CHIEH, SJ, 2003, 台北

29 黎類思, ALOYSIUS, RECHSTEINER, MM, 1958, 台中黃道生, JOSEPH STANISLAUS HUANG, SJ, 2002,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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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30 良雅師, JULIÁN VILLEGAS, OP, 1989, 高雄張奉箴, MARK CHANG FENG-CHEN, SJ, 1997, 台北

31 龍在田修士, JOSEPH BERGERON, SJ, 1982, 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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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追念曾在本地教會服務的亡者修女

女修會名稱縮寫(以2014年《天主教手冊》為依據)

AMS 奧斯定傳教修女會 ASCJ 耶穌聖心使徒會

CCV 仁愛聖母聖衣會 CM 加爾默羅傳教修女會

CP 普照修女會 CSC 聖十字架慈愛修女會

CSCM 聖母聖心修女會 CST 德來小妹妹會

DC 仁愛修女會 FI 耶穌孝女會

FM 普慈方濟修女會 FMA 母佑修女會

FMM 瑪利亞方濟各傳教女修會 FMVD 主言傳教會

FSP 聖保祿孝女會 HSHJ 耶穌聖心侍女會

ICM 聖母聖心傳教修女會 LSP 安貧小姊妹會

MC 仁愛傳教修女會 MCST 耶穌嬰孩聖德蘭傳道修女會

MIC 聖母無原罪傳教女修會 MM 瑪利諾修女會

MMB 伯利斯仁慈聖母傳教會 MSC 耶穌肋傷修女會

MSK 韓國外方傳教修女會 MSP 主顧傳教修女會

MTGDL 愛慕十字架修女會 OCD 加爾默羅聖母聖衣隱修會

OHF 聖家獻女傳教修會 OLC 中華聖母會

OMSC 耶穌聖心烏蘇拉傳教會 OP 中華道明修女會

OP 玫瑰道明傳教修女會 OP 聖母憂苦之慰道明修女會

OP 聖若瑟道明修女會 OP 聖道明傳教修女會

OP 聖道明隱修會 OSA 奧斯定修女會

OSB 聖本篤女修會 OSC 聖佳蘭隱修會

OSF 亞西西方濟修女會 OSF 耶穌聖嬰方濟修女會

OSF 聖母痛苦方濟傳教修女會 OSU 聖吳甦樂羅馬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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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PDDM 主徒修女會 RGS 善牧修女會

RNDM 聖母傳教修女會 RSCJ 聖心會

RVM 童貞聖母瑪利亞修女會 SDSH 耶穌聖心會

SH 拯望會 SJBP 耶穌善牧修女會

SMI 聖瑪爾大修女會 SMI 聖嘉民靈醫修女會

SMIC 聖功修女會 SOLM 聖母傳教修女會

SP 主顧修女會 SPB 耶穌寶血修女會

SPC 沙爾德聖保祿修女會 SSCC 耶穌瑪利亞聖心修女會

SSD 聖德樂修女會 SSH 耶穌聖心修女會

SSPS 聖神婢女傳教會 SSS 社會服務修女會

SSVM 瑪達拉上主與聖母之僕女修會 聖若望默觀修女會

DJ 若望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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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一 月1 胡國貞, MARIA LUISA, FI, 1988, 台灣 2 巴 倫, ARMELLE BARON, OSU, 1999, 法國 3 蔡玫香, ANTONINA DURLER, OP, 1971, 瑞士 馬純一, M. MATHEA DAHLHOFF, 2007, SMIC, 美國

4 顧德秀, EUGENIA KUCHER, OP, 1988, 瑞士 賀世珍, MENNE HO, CSCM, 2002, 台中

5 ELIZABETH CECILE HARBISON, SP, 河南 陸潔敏, MARIAROSA, ROSA OMSC, 2000, 台灣 艾瑞玲, RINALDINA NELA, MSC, 2011, 義大利羅馬

6 劉志英, MALIA LIOU CHEE YING, KELOTIA, FMM, 2014, 台北7 林德慧, M.THERESIA SPATH, OP, 1991, 台灣 劉慧智, M. ELISA LIU, SMIC, 2010, 高雄

8 鄒淑靜, PAULA TSOU, CSCM, 1986, 台灣 王芝芬, MADALENA WANG, FMM, 2013, 台北羅桂珍, SPB, 2014, 印尼

9 宋澤康, JULIANA SANTEE, SSS, 1998, 美國 10 劉潤霞, MARY ROSE, MSP, 1958, 台中 許鳳仙, MARIE ANGELA HSU, SPC, 1991, 台灣 康協純, CONCEPCION QUEJADA, OP, 2007, 菲律賓

11 黎 白, GEMMA, ANNE WANDA RYBA, SSPS, 1990, 台灣 李美達, MAGDALENA LEE, OLC, 1991, 台灣 李益民, EDMUNDA KELLER, OP, 1997, 瑞士 石志興, CHARETTE URSULE, MIC, 2010, 加拿大

12 AGATHA MCFADDEN, SP, 1936, 河南 13 王金枝, AGNES WANG, SMI, 1985, 屏東 李偉平, PACIS, TERESA LEE, SSPS, 1994, 中國

14 母志學, MARTINA MU, CSCM, 1992, 台灣 何美德, JOSEFA GOMEZ, FI, 1993, 台灣 郝欣平, BRENDAN HARVEY, SP, 2010, 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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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15 郭蘭芬, RAFFAELLA KUO, OLC, 1971, 台灣 李吉雙, CYRIL LEE, OSF, 2000, 美國威斯康辛州 田錦腰, GERTRUDES TIEN, SMI, 2001, 花蓮

16 夏瑪利, HACHET MARCELLE, FMM, 2000, 台北 17 李 信, AGNES JOAN LI, SP, 2004, 美國 布素曼, MARTINELLA BUSSMANN, CSC, 2010, 台灣

18 羅素瑛, RONAYNE GERGEN, OSB, 1991, 台北沈恩凱, EUPHEMIANA, SSPS, 2013, 新竹

20 梁仲玉, ANASTASIA LIANG, FMM, 1987, 花蓮瑞穗 王秀菊, PAULINA MARIE WANG, MSP, 1990, 台北 丁淑清, RAPHAEL TING, CSCM, 2001, 台灣

21 郭崇謙, ANTONIA KUO, CSCM, 1951, 台灣 王文英, ASELLA WANG, CSCM, 1983, 台灣 崔玉秀, FABIENNA TSUI, CSCM, 1988, 台灣 傅純玲, CHERUBINA, MI, 2000, 義大利 潘玉芝, ODILA PAN, CSCM, 2002, 台灣 宋惠梅, AGNES SUNG, FMM, 2013, 台北

22 唐瑞英, JEAN BAPTISTE TONG, SPC, 2009, 香港 23 利主榮, LUELLA VEILE, MM, 1994, 美國 佟寶範, MARIE JOSEPHY, CP, 1997, 台灣

24 惲學秋, FRANCIS THERESE, MSP, 1999, 台北 張芝芳, SANSCHAGRIN JEANNE, MIC, 2001, 加拿大

25 THEODATA HAGGARTY, SP, 1948, 河南 古愛群, MAGDALENA URLACHER, MM, 1997, 美國

26 潘修女, THCHMA PENA, DC, 1985, 菲律賓 王保貞, PRISKA WOITALLA, OP, 1993, 瑞士 孫玉英, M. AMATA BELSANTI, MSC, 1998, 新竹金淑蘭, PHILIPPE CHIN, CSCM, 2011, 台中

27 ROSA SAKAMOTO, OP, 1973, 日本 REBECA ORTEGA, OP, 2002, 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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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28 梅文山, JOAN CATHERINE O’HAGAN, MM, 2001, 美國 任維華, HEDWIGE JEN, CSCM, 2004, 台中 費郁文, TEOFILA FRESUEDA, FI, 2004, 西班牙 善育仁, JOHANNA-RITA SAGAR, CSC, 2009, 瑞士 楊瑞榮, M. MARTHA YANG, SSH, 2010, 台灣秦淑華, CHERUBIN CHIN, CSCM, 2011, 台中

31 鐘 忍, MAGDALENA CHUNG, OP, 2003, 日本

二 月2 何嘉琳, CATHERINE HARTMAN, SP , 1994, 美國 李光華, CECILIA LEE, FMM, 2011, 台北

3 游淑卿, JUDICIA, KATHARINA SCHNITZLER, SSPS,1981,台灣 方修女, FELIPA LOPEZ, FI, 2007, 西班牙 許路濟, HSU LU-CHI LUCY, MIC, 2008, 台灣

4 梅玉貞, EMERITA ROMERO, FI, 1983, 台灣 馬加烈, MARGARITA TEVILLA, OP, 2005, 台灣 姚景如, ANTSILA, ANNA YAO, SSPS, 2005, 台灣

5 申露德, MARIE DE LOURDES SIMONS, OSU, 1984, 高雄 陸冰心, URIARTE MA LUZ, MMB, 1991, 台北

6 莊文孋, WENLI, ANASTASIA JWUANG, SSPS, 1997, 台灣 梅惠英, MAURITIA HUSLER, CSC, 1999, 瑞士路 德, LOURDES RODRIGUEZ, OP, 2011, 台北

8 蘇納德, TERESA SU, OP, 2011, 台北10 杜志貞, ANSELME TU, CSCM, 1978, 台灣 鐘修女, MARGARET MARIE JUNG, MM, 1991, 美國 易德仁, M. ISIDORA MUHLENBROCK, SMIC, 1996, 德國 林姜凰, CHRISTINE LIN, FMM, 2010, 新竹

11 斐 達, GENEVIEVE FETICK, FM, 1974, 台北 宋惠芳, DOROTHY, MSP, 1983, 台北

13 AURORA TIOTUYCO, OP, 1999, 台灣 黃玉清, PAULA YUK CHING WONG, SPB, 2006, 香港 黎安德, ANTONIA MARIA GUERRIERI, MM, 2008, 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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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15 TERESA SUAREZ, OP, 1983, 西班牙涂惠瑤, TERESA TU, FI, 2013, 台北

16 EUGENE MARIE HOWARD, SP, 1942, 河南 莊清琴, JEANNE THERESE CHONG, SPC, 1982, 香港 蔡德心, CECILIA TED SIM CHYE, SPB, 1995, 香港 蘇仁基, M. HILTRUDIS EHLE, SMIC, 1999, 德國

17 陳鸞鶯, THERESA CHEN, OHF, 2005, 台灣 18 馬澤岑, CECILLIA MA, OLC, 1997, 台灣 趙 儀, MARIA PAOLINE CHAO, FMM, 2013, 新竹

19 李雖忍, CATALINA LI, OP, 1973, 日本 藍亞貞, LAROUCHE ALICE, MIC, 1996, 加拿大 謝 儀, MICHAEL SCHAFER, SP, 1998, 美國 韓永貞, M. ANNA HAN, SMIC, 2009, 高雄

20 鍾潔芳, KIT FONG CHUNG, SPB, 2010, 香港 駱小美, ANTHONY ROSE LO, MSP, 2011, 台北

22 楊文秀, MECHTILDE YANG, CSCM, 台灣 23 朱蘊敏, THERESA CHU, OSF, 2010, 美國威斯康辛州 羅一慧, CONCEPCION LO, OP, 2012, 斗南

24 李德勤, TERESA LEE, FMM, 2011, 台北25 冀瑞芝, SACCHI, CARMELA, OMSC, 1989, 台灣 陳懷英, MARGARETHA CHEN, OP, 2000, 台灣

26 陳方善, ALPHONSINE TIN, SPC, 1976, 香港 27 梁嘉寶, ANNA MARIE LIANG, DC, 1997, 菲律賓

三 月1 林杜娟, THERESA TO KUEN, SPB, 1991, 香港 儀美英, M. ANNUNITIATA YI, FM, 2002, 盧森堡 羅貫中, ROSA CANCELO, FI, 2009, 台灣

2 許慧德, ANGELIKA M. SCHWITTER, OP, 1975, 瑞士 蔡秀珍, LUCIA TSAI, OMSC, 2007, 台灣 吳宗嬰, GISELDA QUADAGNO, MSC, 2013, 菲律賓馬尼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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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VISITACIO ELORZ, OP, 1923, 菲律賓 梁麗雲, ROSALIA LIANG, FMM, 1983, 新竹 竇俊德, BUTEAU ALICE, MIC, 1998, 加拿大 馮彩庭, FLEURENT MARIE- BERTHE, MIC, 2007, 加拿大

5 杜修女, DOMINIC MARIE TURNER, MM, 1971, 美國 李滿靈, IMMACULATA LEE, OLC, 1984, 台灣

6 歐美良, ARMELLINO DOMENICA, FMA, 1976, 香港 邱阿滿, THEODOSIA AMMANN, OP, 1995, 瑞士

7 艾德華, M. EDITHA RÖS, SMIC, 1989, 德國 8 孫炳善, SPONSATA, JOSEPHINE RIESSELMANN, SSPS, 1977,

台灣

黎安清, JOAN MARIE RYAN, MM, 2001, 美國賀開鈺, M. ANTONIA HO, OSF, 2013, 台北

9 解慶貴, URSULA SHIA, OSF, 2004, 美國威斯康辛州 李美納, PHILOMENA LEE, OLC, 2007, 台灣 李貞德, JOHANNA LEE, OHF, 2013, 台北

10 胡瑞蓮, FRANCOISE HU, FMM, 1977, 泰山 呂燕屏, THOMAS LUI, SPC, 2007, 香港 藍修女, FLORA LANGREO, DC, 2008, 菲律賓

11 徐玉枝, ANCILLA HSUE, OP, 1993, 台灣 劉貴蘭, MARIA LIU, OHF, 2014, 台北

12 孫岫煙, TERESA SUN, RSCJ, 1976, 台灣 13 馬玉甄, BERNADETTE MA, SP, 1993, 美國 14 劉惠敏, M. PHILOMENA LIU, SSH, 1981, 台灣 姚智慧, PETRA ORTEGA, FI, 1992, 西班牙 夏佩莉, ISABEL SABARRE, DC, 2005, 菲律賓

15 MARIE PATRICIA SHORTALL, SP, 1960, 美國 樂 靜, LEDUC ALICE, MIC, 1979, 加拿大 滿志修, MALBOEUF ODILE, MIC, 2008, 加拿大 馬麗德, TERESA MABASA, DC, 2009, 菲律賓 朱妙雪, M. VIRGINIA CHU, SMIC, 2014, 高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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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16 MARY EVANGELA O'NEILL, SP, 1959, 美國 谷修女, LILIA CUACHON, DC, 2005, 菲律賓

17 安德貞, AMPARO ALONSO, OP, 1996, 台灣 18 陸安德, VICTOIRE BRAEKERS (LEONARDINE), ICM, 2004, 比利時 20 朱雅謙, ISIDORA CHU, CSCM, 2007, 台中 21 張茂貞, ISENTRAUD, WALBURGA MOCK, SSPS, 1979, 台灣 22 吳月潔, ANA WU, MMB, 2000, 台北 23 MARIA FE DURAL, OP, 2002, 菲律賓 24 馬嘉彬, GABRIELLA MARCAZZAN, FSP, 2005, 義大利 杜育才, ANA MARIA TOSAU, OP, 2008, 台灣

25 CONCEPCION DE VERA, OP, 1997, 菲律賓 鄭餘嬌, VERONIQUE TRINH, CP, 2007, 越南

26 冼玉冰, LUCIA SEEN YUK BING, ANYSIA, FMM, 2014, 台北29 JOSEFA MORILLAS, OP, 1970, 台灣 李志遠, ALBERTER LEE, CSCM, 2008, 台中 露 格, JULIETTE M. A. LUCAS, CST, 2009, 桃園

30 葉檉淦, MATTHIA YEH, FM, 2012, 湖口31 LORETTA FRANCIS RYAN, SP, 1968, 美國 張緒華, LOUISE CHANG, CSCM, 1986, 台灣 呂類思, MARGARET MARY KIRCHNER, MM, 1994, 美國 黃芝英, GABRIELLE WONG, SPC, 2010, 香港

四 月2 洪奇珍, CATALINA HUNG, OP , 1995, 台灣 艾娥麗, GREGORIA OTAEGUI, MMB, 2002, 台北

3 劉 英, RITA, SUSANNE LIU, SSPS, 1977, 台灣 4 張毓英, M. BONITA CHANG, SMIC, 1992, 高雄 5 甘卜迺, MICHELA CAPONE, SSD, 2003, 義大利 7 何瑞姑, M. ALENA HRICZU, SSH, 1977, 美國 文克彬, M. VENERANDA BOHLEN, SMIC, 1991, 高雄 吳琴秀, JOHANNA MARLIA WU, FM, 2015, 桃園

Page 148: 牧靈者應該注意,舉行禮儀慶典的時候, - Catholicsliturgy.catholic.org.tw/images/calendar/2016/ORDO-2016.pdf2 「牧靈者應該注意,舉行禮儀慶典的時候,不僅為有效及合法舉行而遵守法律,而且要使

148

8 徐芝柏, LIMA SULZBACHER, CSC, 1967, 奧地利 何秀梅, AGNES HO, FMM, 2004, 台北

9 白維理, ALPHONSE M.BERWEILER, FM, 1981, 盧森堡 10 唐蓮英, JUCUNDA TANG, CSCM, 2009, 台中 黃碧玉, AGNESE WONG, FMA, 2011, 香港

11 MARIA VALENTINA ARDANZA, OP, 1965, 菲律賓 康志賢, M. LILIOSA KANG, SMIC, 2005, 高雄

12 董桂蘭, PERPETUE TUNG, CSCM, 2009, 台中 13 ASUNCION IRIARTE, OP, 1970, 菲律賓 郭玉德, ADA GWERDER, CSC, 2009, 瑞士

14 馮 麗, CHRISTA BUNDI, OP, 2001, 瑞士 劉金蓮, M. VRIGINIA LIU, SSH, 2001, 台灣

15 范類思, ALOYSIA VON BERCKELAER, OSU, 1978, 荷蘭 畢莉珊, MARIE ANGELE BRISHOUAL, OSU, 1991, 花蓮 和加迪, IRENE FOGARTY, MM, 1997, 美國

16 張良華, CECILIA CHANG, FMM, 1999, 台北 17 ANGELES ALONSO, OP, 1978, 西班牙 洪貞珠, DENISE JOSEPH HOUNG, SPC, 2000, 香港

19 華 爾, ANNELDA WAHL, OSB, 1986, 美國明州 黃渝囡, M. CALLISTA HUANG, SMIC, 2002, 高雄

20 楊娟秀, MARIA YANG, MMB, 1998, 台北 施若菊, THERESIA STUDER, CSC, 2005, 瑞士

21 海慕德, HELMTRUDIS, BEATA BERLAGE, SSPS, 1971, 荷蘭 周可人, IRENE B. ORTIZ, CM, 2005, 菲律賓 周志純, ATHANSIE CHAU, CSCM, 2007, 台中

23 包士潔, NADEAU JEANNE, MIC, 1997, 加拿大 張景賢, NATHALIE CHANG, CSCM, 2004, 台中

24 洪多瑞, SALOME HONTORIA, OP, 1983, 台灣 周鳴庭, M. DOMITILLA HAARMANN, SMIC, 1989, 德國 白素瑛, WENDELGARD, OHF, 2011, 雪梨

26 林德文, M. WENDELINA STRATMANN, SMIC, 1996, 德國 張 靜, PHILOMENA CHANG, FMM, 2005, 台北

Page 149: 牧靈者應該注意,舉行禮儀慶典的時候, - Catholicsliturgy.catholic.org.tw/images/calendar/2016/ORDO-2016.pdf2 「牧靈者應該注意,舉行禮儀慶典的時候,不僅為有效及合法舉行而遵守法律,而且要使

149

27 葉秀鑾, M. DEVOTA YIEH, SMIC, 1969, 高雄 葛修女, M. GOBERTA MOLDRICKX, SMIC, 1999, 德國 姜郁青, MARGARET MARY CHIANG, SDS, 2010, 台灣

28 ISABEL MA. VITALIS, OP, 1998, 菲律賓 29 蔡振德, EZECHIEL, MARIA HESS, SSPS, 1986, 台灣 30 鄭素清, FELICIA CHENG, CSCM, 1979, 台灣 李鳳玉, ODELIA LI, OSF, 2009, 美國威斯康辛州

五 月1 沈修女, M. GABRIELA JARMANN, SMIC, 1972, 德國 2 CATALINA MIRABUENO, OP, 2006, 菲律賓 3 CARIDAD HOLAZO, OP, 2008, 菲律賓 4 衛輔庭, ELIZABETH, MSP, 1978, 台北 譚惠文, ISABEL TAM, SPB, 2010, 澳門 莎露嘉, PATROCINIO SALONGA, 2012, 台北

6 ROSARIA ARMENDARIZ, OP, 1925, 台灣 盧克勤, ROBERGE ANNA, MIC, 1981, 加拿大

7 蔡枝香, BERNADETTE TSAI, OHF, 1988, 台灣 MA. NIEVES TENDERRO, OP, 1988, 菲律賓 黃雪文, MARIE AGNES HUANG, OSU, 1993, 花蓮

8 盧思德, OTGERINA, GERTRUD LUTERS, SSPS, 1981, 菲律賓 馬思義, THERESE MASS, FM, 1999, 盧森堡

10 孟蘊範, BLANDINA ZWICKER, CSC, 1981, 台灣 陳美貞, PHILOMENA CHAN, SPB, 2000, 香港 魯文鳳, MARY LOU, FMM, 2013, 台北

11 傅 堪, ALDANESE MARGARITA(CARMEN), ICM, 1989, 菲律賓 12 徐長秀, MARY JOSEPH SHU, DC, 1995, 菲律賓 潘秀琴, MARIA PILAR PAN, MMB, 2008, 台北祁志英, FARA, CSCM, 2013, 台中

13 高崇德, GRAVEL, ELIAN MIC, 1994, 加拿大 14 慕瑞雲, FRANCES MURPHY, MM, 1988 , 美國

Page 150: 牧靈者應該注意,舉行禮儀慶典的時候, - Catholicsliturgy.catholic.org.tw/images/calendar/2016/ORDO-2016.pdf2 「牧靈者應該注意,舉行禮儀慶典的時候,不僅為有效及合法舉行而遵守法律,而且要使

150

15 費玉範, BENIGNA FASSLER, CSC, 1977, 奧地利 王 蟬, CLAUDIA WANG, MI, 1999, 宜蘭 桑可麗, MA. CATALINA SALIGUMBA, OP, 2007, 菲律賓

16 王秀臣, FLAVIA WANG, CSCM, 2005, 台中 18 MERCEDES LANDA, OP, 1970, 菲律賓 陳瑛瑩, FRANCOISE CHEN, FMM, 2000, 台北

19 呂梅霖, MARY LU MEI LING, ANGELIN, FMM, 2014, 台北20 韓恒真, M., MARIA HEGENBARTH, SSPS, 1983, 奧地利 杜肋撒, ELORDUY, MA TERESA, MMB, 2006, 台北

21 賈莉納, MARY JOHN CAMACHO, OP, 2009, 台灣 22 秦英君, MAXENCE CHIN, CSCM, 2004, 台中 周德慧, FIDES SEBIS, MSC, 2010, 意大利羅馬

23 韋杏笑, CANDIDA WEI, SSS, 1981, 美國 葛利妮, GESUALDA, MI, 1998, 義大利

24 金賀肋納, HELEN GINAL, DC, 1970, 台南 LAURENCE OF ST. PAUL BILLET, SPC, 1982, 香港 德耐士, M.PRAXEDIS TERES, FM, 1989, 盧森堡 孟慶明, BOSCO MONG, FMM, 2009, 台北

25 陸藹玲, FRANCIS DE SALES RUSSELL, SP, 1979, 美國 吳彥君, ANN COLLETTE WOLF, SP, 2000, 美國

26 MO. BERNARD DE MARIE BROQUEVILLE, SPC, 2000, 法國28 湯淑嫺, MARIE PAULE TONG, OSU, 1992, 高雄 29 龔利英, CECILIA KUNG, MMB, 2008, 台北 30 夏玉英, JOHN SHIA, CSCM, 1988, 台灣 賈鄰德, M. CARITAS KROGER, SMIC, 1996, 德國

六 月1 MERCEDES MIGUEL, OP, 1972, 菲律賓 石仁愛, SEVERENS MADELEINE (ANACLETA), ICM, 2010, 比利時

Page 151: 牧靈者應該注意,舉行禮儀慶典的時候, - Catholicsliturgy.catholic.org.tw/images/calendar/2016/ORDO-2016.pdf2 「牧靈者應該注意,舉行禮儀慶典的時候,不僅為有效及合法舉行而遵守法律,而且要使

151

2 MARIA CAMINA GORRIZ, OP, 1953, 菲律賓 李歡金, MAGDALEN LEE, SPB, 1993, 香港 潘碧玉, OSWALDA PILLER, OP, 2000, 台灣 張萃文, MARTA, MARIA STELLA CHANG, SSPS, 2010, 台灣

3 于秀義, M.BERNARDA YU, FM, 1971, 桃園 ASUNCION FERRERO, OP, 2002, 葡萄牙

4 林滿, THERESE LIN, FM, 2015, 桃園5 王雅哲, LEONIDE WANG, CSCM, 1972, 台灣 喻殿英, SERAPHIN YUH, CSCM, 1981, 台灣 劉仁先, GERTRUDE, MSP, 1988, 台北 陶培德, DOROTHEA DAWSON, OSU, 2008, 英國

6 MARIA CRUZ ARZOZ, OP, 1960, 西班牙 8 吳集桐, ROUX, MARIE-THERESE, MIC, 1994, 加拿大 敖白簪, OBERT THERESIA, FMM, 1999, 台北

9 JOSEFA MA. GOMEZ, OP, 1947, 菲律賓 10 賴加敏, CARMEN REINARS, SH, 2008, 西班牙 11 康 健, IRENE, CABRI, OMSC, 1979, 台灣 12 李望德, HOPE LEE, CST, 1968, 桃園 李嘉斌, GABRIELLA LEE, OLC, 2001, 台灣

14 莫若蘭, CARMEN MORALES, FI, 1979, 西班牙 費守義, GABRIELLE VAN DE VIJVER (AMELBERGA), ICM,

1995, 比利時 王尖尖, TRACISUS JIN JIN WONG, SPB, 2003, 香港

15 紀純誠, M. GERVASIA SCHRECKENBEG, SMIC, 2002, 美國 李志達, PARADIS BERTHE, MIC, 2007, 加拿大 閻常珍, JACOBUS YEN, CSCM, 2012, 台中

16 王嘉斌, GABRIELLA WANG, OLC, 1947, 大陸 杜尚德, CHANTA TU, OSB, 1976, 台北

17 任兆璋, PAULINE JEN, SSS, 2006, 台北 18 谷儒林, PATRICE GU, CSCM, 2003, 台灣 19 白恒達, M. EUGENIA VILLANUEVA, OP, 1985, 屏東

Page 152: 牧靈者應該注意,舉行禮儀慶典的時候, - Catholicsliturgy.catholic.org.tw/images/calendar/2016/ORDO-2016.pdf2 「牧靈者應該注意,舉行禮儀慶典的時候,不僅為有效及合法舉行而遵守法律,而且要使

152

21 丁司雷, ANNE-MARIE STIENLET (CLEMENCIA), ICM, 1978, 比利時

22 耿淑德, CARON JEANNE, MIC, 1987, 加拿大 23 默 堪, M. ZITA MOCK, SMIC, 1974, 德國

ROSARIO EMPAINADO, OP, 2008, 美國 費濟民, M. FELITIA JULIANE LEWANDOWSKI,SMIC, 2009, 德國

25 CRISTETA DISPO, OP, 1990, 菲律賓 陸鳳春, THOMASETTA, MSP, 2004, 台北

26 CLARE MITCHELL, SP, 1954, 中國 胡愛華, HROUX JACQUELINE, MIC, 1978, 加拿大

27 李聰敏, MARGARITA LI, FI, 2002, 台灣 28 秦安納, ANNA CHIN, CST, 2005, 桃園 29 AMADA DE JESUS OLEA, OP, 1935, 菲律賓姚玉珍, AGNES THERESE YAO, MSP, 2011, 台北

30 顧寵毅, GASTELUITURRI,MA CRUZ, MMB, 2002, 台北 德斯多, ALICE DE STOBBELEIR (ACHILLEE), ICM, 2004,比利時 關德肋, THERESE GRONDIN, MM, 2004, 美國

七 月1 方怡樂, MARIE GERARD FARGET, OSU, 1988, 法國

賈 銘, MADELEINE VAN DE GAER (LUDWIG), ICM, 1991, 比利時

吳秀花, MARIANNE WU, SMI, 1994, 花蓮 2 鍾順香, LIDWINA CHUNG, OP, 1991, 瑞士 佘樂文, MARIE DENISE SULLIVAN, SP, 1996, 美國 施澤平, ELFRIEDA STITZ, SSS, 2006, 美國

3 陳 慰, M. REGINALDA CHEN, SMIC, 1998, 高雄 郭 純, M. CLARE KAO, OSF, 2007, 美國

4 魏幽蘭, OUELLETTE CLAIRETTE, MIC, 2005, 加拿大 6 李景賢, TANGUAY GERMAINE, MIC, 1977, 加拿大 麥佩玉, M. FRANCISCA MAK, FMA, 2011, 台南

Page 153: 牧靈者應該注意,舉行禮儀慶典的時候, - Catholicsliturgy.catholic.org.tw/images/calendar/2016/ORDO-2016.pdf2 「牧靈者應該注意,舉行禮儀慶典的時候,不僅為有效及合法舉行而遵守法律,而且要使

153

7 紀阿妹, CHANTAL CHI, SMI, 1980, 花蓮 張素清, MATTHEW CHANG, CSCM, 2003, 台灣

8 德靜美, ROSE DOHERTY, MM, 1972, 美國 袁正志, KIALA YUEN, FMM, 2002, 台北

9 申佩雲, BERNICE SZEWEZYK, DC, 1992, 美國 10 壽貞德, SAUVE THERESE, MIC, 1981, 加拿大 貝 蒂, MARIE PIA PETIT, OSU, 1989, 比利時 宋憶美, IMELDA ZAMPESE, FSP, 1993, 台灣 文寶貞, JULIA VAN BOVEN (ADELEYDIS), ICM, 2001, 比利時 張明鏡, THERESIA CHANG, FMM, 2003, 台北 雷玉清, THEOGARDIS LEBER, CSC, 2006, 德國

11 CAMINO MARTINEZ, OP, 1972, 西班牙 MA. JOSEFA MINGUEZ, OP, 1994, 西班牙 王淑玫, M.GENOVEFFA MORO, MSC, 2012, 新竹

12 MARIE DE LA PASSION, LSP, 1984, 台灣 包宜蘭, ELEANOR MARY BUCKLEY, SP, 1990, 美國

13 王文瑄, THERESA WANG, OHF, 2009, 台灣 14 白克滿, M. JOHANNES BERCHMANNS KROSMANN, SMIC,

1990, 高雄 蔣冰清, RAIMUNDINA, JOHANNA AHMANN, SSPS, 2005, 台灣

16 康恩德, MARION KENT, RSCJ, 1970, 韓國 吳銘君, AGNES LOYOLA WOLF, SP, 1970, 美國 汪秀卿, M. THERESIA WANG, SMIC, 2003, 高雄

17 PRESENTACION GUERENDIAIN, OP, 1968, 菲律賓 俞蔭真, IMELDA SHERIDAN, MM, 1977, 美國 謝阿蘭, MARGARUTA HSIEH, OP, 1981, 台灣 梅智文, MENARD BLANCHE, MIC, 2004, 加拿大

18 何 文, CATHERINE HAYES, SP, 2006, 美國 19 閻愛蘭, HELEN YEN, OLC, 1987, 大陸 20 梅黛琳, THEOLINDE MAISSEN, OP, 1995, 瑞士 李蓁蓁, LI, CHEN CHEN, DJ, 2009, 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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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22 安治德, LAWRENCE, IRENE ADAMS, SSPS, 1976, 美國 23 白正倫, MARCELLA ANN BLANEY, SP, 1973, 美國 孫維清, CLARA SUN, CSCM, 1998, 台灣 柯淑德, M. ALDABERTA KASCHURA, SMIC, 2006, 德國 胡秀珠, SPB, 2013, 香港

24 謝兒怜, M. TERESINA SIE, MSC, 2001, 新竹傅正彩, M. EMMANUEL FU, SMIC, 2009, 高雄

25 陸 琮, ANNUNCIATA LUH, RSCJ, 1996, 台灣 27 方希嘉, ST. FRANCIS SCHULTZ, SP, 1982, 美國

AMPARO GANUZA, OP, 1992, 西班牙 費納德, GERMANA, MI, 1999, 宜蘭 江貞德, JAHN OF ARC CHIANG, CST, 2008, 美國洛杉磯杜伯爾, M. BERNADETTE TU, SMIC, 2012, 高雄

28 胡淑華, AURELIA HUBER, OP, 2004, 台灣 29 雷明慧, TERERA OF JESUS, OCD, 1984, 芎林 藍碧琴, DOMITILLA LANTER, OP, 2006, 瑞士

30 藍敏恪, RAINBERTA, KATHARINA BRENK, SSPS, 1987, 台灣

八 月1 馬愛蘭, JUDITH, FMM, 1981, 台北泰山 許瑪利, AGNES VIRGINIA HIGGINS, MM, 2005, 美國

2 CLEMENCIA MAS, OP, 1939, 台灣 尉士堪, M. EDELTRUDIS WESKAMP, SMIC, 1976, 高雄 李貴榮, JORDAN LEE, OSF, 2006, 美國威斯康辛州

3 包德麗, CARLA, MI, 1969, 義大利 4 莊志理, CAMPBELL GERTRUDE, MIC, 1987, 加拿大

Page 155: 牧靈者應該注意,舉行禮儀慶典的時候, - Catholicsliturgy.catholic.org.tw/images/calendar/2016/ORDO-2016.pdf2 「牧靈者應該注意,舉行禮儀慶典的時候,不僅為有效及合法舉行而遵守法律,而且要使

155

5 魏詩勒, MARY SEBASTIAN, 1967, 美國 江淑蘭, PETER CHIANG, CSCM, 1969, 台灣 龐慎思, M. PACIS RUSCHENDORF, SMIC, 1972, 德國 林澤普, GOSSELIN MARIE-LOUISE, MIC, 1977, 加拿大 李伯納, BERNADETTE RENNISON, OSU, 1991, 英國 林貴貞, BRIGIDA LIN, FI, 1993, 台灣 費慈憐, VERONICA MARIE CARNEY, MM, 2002, 美國

6 王德蘭, THERESA WANG, OLC, 2000, 台灣7 麥瑪利亞合一, MARIA DE LA UNIDAD, OP, 2012, 屏東萬金 8 閻繼儒, FELOTA YEN, CSCM, 1950, 台灣 高秀清, PETRANILLA KAO, CSCM, 2001, 台灣

9 孟希德, MECHTRAUD,MARIANNE DICK, SSPS, 1999, 荷蘭 10 蘇濟姑, MARIA SOMERS (PERBOYRE), ICM, 1988, 比利時 林 招, MARGUEROTE GULLIET, CST, 1992, 桃園

11 鐘貞德, JOAN CHUNG, OLC, 1992, 台灣 李雅靜, CHRISTINE LEE,SH, 2005, 台北曲維英, FAUSTINA CHU, CSCM, 2010,台中

12 奧曼娜, BIBIANA AUMENTADO, OP, 2005, 台灣 13 MARY MARGRETTA GUSSINGER, SP, 1956, 美國 石乃德, M. CORONATA SCHNEIDER, SMIC, 1997, 德國

15 潘春玉, JACINTA PAN, OP, OP, 2015, 高雄17 高端敏, M. IRENE.KAO, SSH, 2014, 彰化19 徐雅真, PATRICIA ZI, RSCJ, 1970, 台灣 20 陳 衡, FRANCOIS CHEN, SH, 1999, 台北 21 PATROCINIO ARMENDARIZ, OP, 1961, 日本 22 施澤華, DE RAYMAECKER PHILOMENE (CYPRIEN), ICM,

1978, 比利時 安麗德, THEODOSIA, OLC, 1980, 奧地利 胡慧(蕙)姑, MARIA D’HONDT (ARNOLDINA), ICM, 1986, 比利時 吳秉雅, URBANIA, MARIA TUESHAUS, SSPS, 2000,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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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23 卜慕貞, BERTA BRATHER, FI, 2009, 巴西 25 JOSEFA DE LOS REYES, OP, 1907, 台灣 朱鴻璋, MICHEL CHU, SH, 2005, 台北

26 米瑞謀, MIRIAMSCHMITT, MM, 1977, 台灣 滕玉潔, PAULA TENG, FMM, 2000, 台北

27 黃秀真, M. LOURDINA HUANG, SMIC, 1987, 美國 28 家淑英, M.TERESITADECANTOECASTRO, OP, 1978, 台南 高永芝, M. CLARA GAU, SMIC, 1990, 高雄 朗景芳, DELADURANTAYEIRMA, MIC, 2004, 加拿大

29 柏高理, M.JUVENTIAPAKOZDY, SSH, 1991, 台灣 涂仁玉, CECILIATOU, FMM, 2002, 南投地利 花麗娜, LEONORFLORES, OP, 2005, 台灣

30 馬莉妮, CLAUDIA, MI, 1951, 雲南 傅 林, LEDWINA,HELENEFRINGS, SSPS, 1981, 台灣羅擇德, GERMANA ROTZETTER, OP, 2012, 屏東

31 葛明慧, MARIEBLANCHEGALLAGHER, SP, 2005, 美國

九 月1 賴瑪麗, ANNMARYFARRELL, MM, 1987, 美國 2 狄沛樂, MARIEDEPIRO, SSD, 2001, 馬爾他 錢聿利, EMANUELACHIEN, OMSC, 2005, 台灣 歐陽慧堅, MARIA FIDEL OF THE CROSS, OCD, 2010, 芎林

3 李蘇仁, CHRISTINE OF JESUSANDMARY, OCD, 1989, 芎林 馮守智, MARIA EVERS(BEATA), ICM, 1991, 比利時

4 ANDREALUCILA, OP, 1991, 菲律賓 徐玲玉, CATALINAHSU, OP, 1993, 斗南

5 陸 正, LANDRYLEOCADIE, MIC, 1961, 台灣 馬志文, MATHIEUCECILE, MIC, 2001, 加拿大 江澤裕(江若安), JOANNACHIANG, RSCJ, 2006, 台灣 魏孟穎, ANNA FRANCIS WEI, MSP, 2011, 台北

Page 157: 牧靈者應該注意,舉行禮儀慶典的時候, - Catholicsliturgy.catholic.org.tw/images/calendar/2016/ORDO-2016.pdf2 「牧靈者應該注意,舉行禮儀慶典的時候,不僅為有效及合法舉行而遵守法律,而且要使

157

6 蔣秀珠, GIACINTACHIANG, OMSC, 2001, 台灣 魏馬利, MARIE WILLEMSEN(ANSELME), ICM, 2006, 比利時 江珊媚, LENAKONG, FMM, 2007, 台北

7 巴純一, BASTIENJEANNE, MIC, 1986, 加拿大 剛明德, M. CONRADINA STEINORT, SMIC, 2000, 德國

8 徐靜枝, MORINFLORINE, MIC, 1997, 加拿大 柯愛琳, EVELYNKELLEY, SP, 2003, 美國

9 夏清芳, CYPRIENNA SHIA, CSCM, 2009, 台灣 10 安麗德, THEODOSIAALLENSDORFER, CSC, 1980, 奧地利 高美德, ETSUKOOGO, MM, 1998, 美國 梁 研, MARIA JOSEPH LEUNG, SPC, 2005, 香港

11 田冰清, BOISCLAIRSIMONE, MIC, 2007, 加拿大 12 王潤淨, SEKUNDIATREIER, CSC, 1976, 台灣 周慕貞, CORNELITA,ROSABUCK, SSPS, 2003, 台灣

14 閻明清, APOLLINA YEN, CSCM, 2007, 台中 15 潘愛德, CHARITYPAN, CST, 1986, 桃園 16 趙淑文, TCHAOSHU-WEN,THECLA, MIC, 1992, 加拿大 羅類斯, LOUISEMADELEINELO, SPC, 1992, 香港

17 張慶珠, MURLINCHANG, SSCC, 1992, 苗栗 王瑞英, ANNWANG, LSP, 1999, 台灣 顧德利, M. GUDELIA BARTILS, SMIC, 2005, 德國

18 干 慎, LOUIS KAN, FMM, 1977, 台北新店 MA. BEGONAAGUIRRE, OP, 1986, 義大利 林本篤, ST.BENOITLAM, SPC, 1988, 香港

20 秦愛梅, AUGUSTINEZING, OSU, 1984, 高雄 胡長群, M. BEDA HU, SMIC, 1997, 高雄 魏克蘭, AGNESINAWICKI, CSC, 2009, 瑞士

Page 158: 牧靈者應該注意,舉行禮儀慶典的時候, - Catholicsliturgy.catholic.org.tw/images/calendar/2016/ORDO-2016.pdf2 「牧靈者應該注意,舉行禮儀慶典的時候,不僅為有效及合法舉行而遵守法律,而且要使

158

21 馬蒂娜, M.ALBERTINAAPARICIO, OP, 1961, 台南 鄭玉英, JEANDEJESUSTANG, SPC, 2009, 香港

22 德守信, OSTE JEANNE(VAAST), ICM, 2008, 比利時 24 高崇修, MATHILDEKAO, CSCM, 1973, 台灣 黎雅文, PARISAZELLE, MIC, 2004, 加拿大

26 平靜修, ROZALIA ELLERIK, FMM, 2014, 台北邱邦珍, AGNESE CHIU, OMSC, 2014, 新竹

27 董鑑如, RAPHAEL, MSP, 2003, 台北 28 穆 江, JOHNFRANCISMULLALLEY, OSU, 1973, 美國 29 梁伯納瑪利, BERNARDMARIELIANG, OSB, 1993, 台北 30 夏振英, ALEXANDERSHIA, CSCM, 2002, 台灣

十 月1 羅貞德, LEA ROTTY(AUBAIN), ICM, 1984, 比利時 2 鄧旭娥, MADELEINE TENG, FMM, 1988, 新竹 3 JOSEPHHENRYBOYLE, SP, 1949, 中國 孟蒂妮, EMILIANA, MI, 1998, 義大利

4 康美瑞, MARYTHERESECONNOLLY, MM, 2009, 美國 5 孟淑貞, MODERATAZWICKER, CSC, 1980, 台灣 石蘭芳, TERESASAH, RSCJ, 1987, 台灣

7 GLORIADIEZ, OP, 1981, 西班牙 海宗仁, M. HELENA HEUVELDOP, SMIC, 1989, 美國 魏珍妮, VIRGINIAM.PATRIARCA, CM, 1999, 菲律賓

8 張美英, AGNES CHANG, FMM, 1986, 新竹趙蓮珠, M.PRESENTACIONCHAO, OP, 1991, 屏東

9 劉蔭民, AUGUSTALIU, CSCM, 1989, 台灣 李巧雲, ROSELEE, RSCJ, 2002, 台灣 陳如雪, ANNA, CHEN RU HSUEH, FMM, 2013, 台北張懷遠, MARY CHANG, OSF, 2013,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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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ANUNCIACIONYAMAGUCHI, OP, 1964, 日本 陶文貞, MARIEANTOINETTETAO, SPC, 1983, 台灣 陳美大, M. DEMETRIA BREITUNG, SMIC, 1993, 高雄 梅薏星, JOSEPHINE MAISSEN, OP, 2009, 瑞士

11 柏聃納, DEODATAMARKOCWICZ, OSU, 1982, 花蓮 MA. ARACELIARCEO, OP, 1992, 菲律賓 潘玉蓮, MONICAPAN, CSCM, 1999, 台灣

12 金學良, CONCEPCIONVILLAR, FI, 1967, 台灣 14 李素蓉, M. CAECILIALEE, FM, 1997, 楊梅 戴 毅, JOAQUINADIEZ, 2009, 台灣

15 葉繡枝, M. ADJUTA YEH, SMIC, 2011, 高雄18 斐雅文, MARIACARMENOTAMENDIPEREZRARILLA, FI, 1996,

西班牙 19 李芳蘭, PELAGIELEE, CSCM, 1996, 台灣 20 鄭麗貞, GODEBERTA HALTER, OP, 1970, 瑞士 21 雷瑪利, GERINMARIE, MIC, 1994, 加拿大 莊敬玫, ROSARIOATAVLADO, DC, 1996, 菲律賓

22 趙國光, VERONICACHAO, OP, 2000, 斗南23 司德望, SERAPHIABRUGGEMANN, SMIC, 2007, 高雄 24 高修女, LOURDESGOMEZ, DC, 1989, 菲律賓 閻瑪利, MARYYEN, OLC, 1997, 大陸

25 顧 平, GLENORERIEDNER, OSB, 2008, 美國明州 26 MONICA MARIE RIGONI, SP, 1966, 美國 王文佳, VERONICAWANG, CST, 2002, 桃園

27 易納明, IGNACIAMUNITA, FI, 1971, 羅馬 彭志義, IMANUELE ELFRIEDEPURSCHKE, SSPS, 1993, 奧地利

28 陳素月, JOVITACHEN, FM, 1989, 台北 白瑞芝, FELICISIMA,CRESCENCIA DE LOS REYES, SSPS,

1996, 菲律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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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陸靜宜蓋夏姆姆, MOTHERMARIEGRATIALUKING, SP, 1964, 台中

葉 涼, EULALIA YEH, OHF, 2001, 台灣 30 譚宛如, YUENYU TAM, SPB, 1985, 香港 良惠珍, M. LEONIE LINN, SMIC, 2002, 德國 方懷仁, M. H ILDA MEIER, SMIC, 2003, 德國

31 龔德貞, MARIA CONCETTA KUNG, OMSC, 2012, 新竹

十一月1 張貞美, MARIA CHANG, OLC, 1943, 大陸 谷景華, COUTURIER JOSEPHINE, MIC, 1984, 加拿大

2 BERTAROY, OP ROSA DELOSREMEDIOS, OP, 菲律賓 ROSA PANDO, OP, 菲律賓 JOSEFAGARCIA, OP, 菲律賓 MARIE DELOYOLACOUERON, SPC, 不詳, 法國施欣德, ANNE STOEPEL, RSCJ, 日本CANDELARIAGOICIECHEA, OP, 1954, 菲律賓 傅雅珍, FOISYANTOINETTE, MIC, 1981, 台灣

4 謝德來, THERESAHSIEH, CST, 1998, 桃園 5 MODESTAARGUELLA, OP, 1959, 西班牙 鮑坤儀, TERESA THERESEBAUES, SSPS, 1993, 台灣

6 CARMENBURRUN, OP, 1953, 菲律賓 馬 大, M. SALOME MOSKOPP, SMIC, 1956, 德國 麥恪悌, JOANMCCARTHY, SP, 1996, 美國 李懿德, MARGARITAGOMEZ LEE, MMB, 2008, 羅馬

8 程玉潔, PAUL CHENG, CSCM, 1992, 台灣 10 張景華, FRANCIS, MSP, 1976, 台北 11 鄭秀鑾, PIACHENG, MI, 1996, 宜蘭 12 安祺樂, ANGELA ELISABETHMENNEMANN, SSPS, 1998, 荷蘭 13 白靜明, MARIETTEPITZ, OSB, 1996,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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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葛瑪利, INCARNATIONGUAY, OSU, 1972, 花蓮 朱惠英, MARY ASSUMPTA, MSP, 2002, 台北

18 文多利, BENIGNA, MI, 1978, 義大利 19 艾德輝, MARGUERITE, FMM, 1974, 新竹市 胡瑞德, MARYLIGOURIHARTIGAN, SP, 1986, 美國 杜素馨, LIDWINETU, CSCM, 1997, 台灣 謝德貞, FRANZISKA HAFNER, OP, 1997, 瑞士 高忠臣, GRAVELGERMAINE, MIC, 1998, 加拿大 李金榮, M. ANNETTELI, SMIC, 2005, 高雄 閻紫蓮, CECILIA YEN CHICH LIAN , FMM, 2014, 台北

20 于瑞雪, GENDRANLEA, MIC, 1984, 加拿大 21 白受彩, CARMELBAKER, SP, 1965, 美國 賴修立, AGNES MIRIAMLEISSLER, SP, 1997, 美國 侯榮枝, ALOYSIA HOU, CSCM, 2003, 台中王成貞, MODERTA, CSCM, 2012, 台中

22 高樂心, CORAZONJARAMILLO, MM, 1998, 美國 郭百祿, FORTUNATA KOBLER, OP, 2002, 瑞士 法正則, M. FAUSTINA NORDICK, SMIC, 2004, 高雄

23 李麗雅, LELIAMAKRA, MM, 1993, 美國 呂金枝, M. PAULA LU, SMIC, 1998, 高雄

24 羅玫瑰, ROSALIAKETTL, MM, 1998, 美國 魏銘新, MALIA, WEI MING HSIN, FMM, 2013, 台北

25 陳勵精, CHAN LAI CHING M.MAGDALENE, FMA, 2014, 香港26 李聖心, ACHA SAGRADOCORAZON, MMB, 1974, 新竹 李梅霞, PAULENE LI, OSF, 2007, 台北

27 楊淑惠, TERESINAYANG, MI, 1983, 宜蘭 28 梅貽納, ELLEN,CECILIAMARCHNER, SSPS, 1992, 美國 29 趙彌格, MICHAEL CHAO, OLC, 2009, 嘉義 沈承昭, ANCILLA CHEN, SSS, 2012, 美國洛杉磯

30 許莞鈴, ROSEVINCENT, MSP, 1995, 台北 陳正文, RAPHAELJOSEPH CHEN, SPC, 1998,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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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1 梅惠民, MECHTILDEKOENIG, FM, 1975, 盧森堡 3 曹維斌, LUTGARDETSAO, CSCM, 1960, 台灣 王郁卿, MARIA WANG, FMM, 1991, 南投地利 梁玫瑰, ROSELEUNG, SPB, 2006, 香港

4 鮑德明, EDNA JOHANNAPOLT, SSPS, 1996, 台灣 李素美, ROSEMICHELEBOUDREAU, SP, 2004, 美國 李里達, RITAMARIEREGAN, MM, 2006, 美國

5 丁蘭英, HILAIRETING, CSCM, 1989, 台灣 6 卡百理, REGINACAPLIS, SSS, 1985, 美國

魏惠仁, MARGARETMARY OF THE DIVINEHEART, OCD, 1988, 芎林

余慢塵, IRAOLA MAJOSEFA, MMB, 2002, 台北 7 趙殿傑, AGNES CHAO, OHF, 1978, 台灣 8 毛倍竣, M.CELINE MAO, OSF, 1987, 美國 陳亞納, ANNA DEJESUST CHAN, SPC, 1996, 香港 MARTAARGUELLES, OP, 1998, 菲律賓 林澤熙, CECILE LIN, SMI, 2011, 花蓮麥桂珍, SPB, 2013, 香港

9 劉玉潔, LAPERRIEREIMELDA, MIC, 1998, 加拿大 10 吳英山, PAULINE WU, CSCM, 1984, 台灣 吳甦樂, MARIEURSULEBLOT, OSU, 1992, 花蓮丁德貞, ELVIRA VALENTIN, FI, 2012, 台北市

11 沈修女, M. MONICA JARMANN, SMIC, 1984, 德國 黃碧霞, REGINA HUANG, OP, 2007, 大陸

12 展蘭芳, RAFFAELLACHAN, OLC, 1966, 台灣 陳炳輝, CLARA CHEN, OLC, 1988, 大陸 蘇莉妮, DOROTHY SOULIGNY, SP, 2006, 美國

14 高修女, M. ALACOQUE GRAUTHOFF, SMIC, 1986, 德國 黃慶芳, JOHANNA, MSP, 2000, 台北 方藝德, EDITHPFAU, SP, 2001, 美國 倪雲珠, MARY CLARE NIE, FMM, 2011,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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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穆淑英, SUZANNE MOREAU(ROBERTA), ICM, 1987, 比利時16 ANGELICACABRERIZO, OP, 1991, 西班牙 溫萃珍, MARY LOYOLA, MSP, 1997, 台北

17 梁麗霞, JOSEPH LIANG, CSCM, 2005, 台中 安秀貞, ANGELESDEDIOSTRILLA, FI, 2008, 西班牙

18 華瑪利, DOROTHYWALSH, MM, 1994, 美國 19 郭 潔, M. TERESA KAO, OSF, 2004, 美國 20 RITA FAUCHER, SP, 1981, 美國 任天使, ANGELICARANEY, SP, 1987, 美國 洪 根, EMILIA HUNG, OHF, 1995, 台灣喬 琦, JEANNEGEORGE, OSU, 1996, 法國 姚瑪利, MARYAYO, DC, 2007, 台北 李緒珍, MARIE DU SACRE COEUR LEE, OSU, 2013, 高雄

21 李振傑, M. BEATA LEE, SMIC, 2008, 高雄 趙懷仁, HELENNA BOMANS, ICM, 2013, 比利時

22 馬素清, TARCISIO MA, OP, 2008, 斗南 23 陳靜香, MARIA PACIS, CSCM, 1971, 台灣 24 郭崇志, BASILA KUO, CSCM, 1997, 台灣 26 剛勵德, RITA CLARECOMBER, MM, 1981, 台灣 史溫雅, ROSALIA STEINER, FMM, 2006, 台北 趙景華, THERESA CHAO, OHF, 2013, 台北

27 WINIFRED PATRICE O’DONOVAN, SP, 1960, 美國費敬如, SARAHISABELFITZGERALD, RSCJ, 1975, 台灣 白玫瑰, ELISA, FMM, 1983, 新竹

29 森斯娜, M. AMADA SANMARTIN, OP, 1962, 台南林月英, PHILOMINA, OHF , 2010, 台灣

31 李默先, M. GLORIA LI, OSF, 2008, 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