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幸幸幸幸幸 幸幸幸幸幸幸 一 一 93 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 幸 幸 幸 幸 幸 幸
一、警覺性、判 斷力不足二、能力限制三、生理上限制 95%
人道路交通安全三要素
一、車輛尺寸二、煞車距離三、安全帽認知
車一、警覺道路缺 陷二、遵循交通管 制措施三、認知路權
路
92 年校園事件通報統計 92 年校園事件通報共 8257 件,造成960 人死亡, 5941 人受傷就醫,財物損失 8097 萬餘元其中以意外事件 6039 件最高,佔 73% 為最高。財損部分以火災造成學校財物損失 2907 萬元比例較高。
92 年各類校園事件傷亡人數統計
其他事件1.9%
天然災害事件0.9%
兒童及少年保護事件
1.0% 管教衝突事件0.3%
暴力與偏差行為事件
4.4%
安全維護事件0.9%
意外事件90.6%(6251 )人
92 年校園事件─意外事件資料統計 事件類別 通報件數 死亡人數 受傷人數校內、外 (教學 )活動車禍事件 3056 346 3022
疾病事件 -一般疾病事件 1162 266 361溺水事件 88 83 13自傷、自殺事件 147 55 77其他意外傷害事件 644 39 537墜樓事件 (非自殺 ) 40 20 20氣體中毒 13 16 2運動、遊戲傷害 661 7 635疾病事件 -法定傳染病 12 4 3遭搶奪、勒索、威脅事件 30 3 14工讀場所傷害 14 3 10工地整建傷人事件 4 2 1實驗、實習傷害 33 1 29疾病事件 -SARS 事件 17 1 7山難事件 10 1 2建築物坍塌傷人事件 5 1 2疾病事件 -腸病毒案例 62 0 38食物中毒 41 0 629總計 6039 849 5402
校內、外 (教學 )活動車禍事件3056 346 3022
92 交通意外事件 -交通工具類型統計次數 (%) 發生類型 致死件數 百分比 備考
機車交通事故
機車與自小客 55 16.6% 因騎乘機車導致交通意外事故合計 213 件,佔所有死亡人數之 64.4 %。
機車滑倒或撞路樹 42 12.7%機車與砂石車 33 10.0%機車與機車 28 8.5%
機車與小貨車 27 8.2%搭乘機車 22 6.6%
機車與大客車 6 1.8%其他交通事故
腳踏車 17 5.1%
跨越平交道 2 0.6%
行人遭汽機車衝撞 21 6.3%
自行駕車 27 8.2%
搭遊覽車 10 3.0%
未列原因 30 9.1%
不明 11 3.3%
總 和 331 100%
92 交通意外死亡與年齡層次之關係 類型學歷
機車與自小客機車與砂石車
機車與小貨車機車與大客車
機車與機車滑倒或撞路樹
搭乘機車
跨越平交道
自行駕(搭)車
腳踏車搭遊覽車
步行未列原因
不明合計(佔學生比例 )
國小 1 0 0 0 0 1 5 0 5 5 1 15 0 1 34( 萬分之 0.17)國中 2 1 1 0 3 2 1 1 3 5 6 2 3 4 34( 萬分之 0.35)高中(職 ) 25(11) 14(7) 19(10) 2(1) 10(7) 15(12) 9(8) 1(0) 9(5) 6(3) 1(0) 2(2)
9(6) 2(2)124(74)( 萬分之 1.21)
大專 27 18 7 4 15 24 7 0 10 1 2 2 18 4 139( 萬分之 1.09)合計 55 33 27 6 28 42 22 2 27 17 10 21 30 11 331( 萬分之 0.64)
叫“哇”第一名
交通意外事件與年齡層分析 大專學生為交通意外事件高危險群,其次為高中 (職 )學生,再其次為國中及國小。大專學生發生比例約為全國所有學生交通意外致死案件比例近二倍–學生多為駕駛新手,技術仍不熟練 –以性別分男生計有 90人,女生計有 49人
交通意外死亡類型之時間序列 (件 )
20
1014
17 17 16
24
13
22
15 16
29
115
12
58 8 10
7
1510 11
1615
2622
25 2420
26
3137
3431
40
0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七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機車交通事故 其他交通事故 合計
交通意外死亡類型與發生時間之關係
6 5 5 4 47 9
5 4
9
4 6
11 13
20
8 8 10 8 10
16
3 2 3 26 6 4 2 2 2 3
74
710 10
4 4 5 7 5
121215
18
13
711
86 7 9
13
7
1511 10
151515
611
1212
2330
18212425
0
5
10
15
20
25
30
35
00~0101~0202~0303~0404~0505~0606~0707~0808~0909~1010~1111~1212~1313~1414~1515~1616~1717~1818~1919~2020~2121~2222~2323~24
機車交通事故 其他交通事故 合 計
交通意外死亡原因與縣市之關係
2
17
8
26
11 93
0 26
13
6 8
25
2 1 04
0
16
2
13
4 25
107
17
3
11
04
85
2 0 1
151075
13
20
454 4
3339
1420
1314129
13
1
9 9
24
612
33
25
4 81 12
10
19
051015202530354045
臺北市
基隆市
臺北縣
宜蘭縣
桃園縣
新竹市
新竹縣
苗栗縣
台中市
台中縣
南投縣
彰化縣
嘉義市
嘉義縣
雲林縣
台南縣
台南市
高雄市
高雄縣
屏東縣
台東縣
花蓮縣
澎湖縣
金門縣
機車交通事故 其他交通事故 合計
教官 ~~ 我們車禍了,您快來,我們在省道那個真精彩檳榔攤前大概十公尺地方…
真實案例分享:案例1
真精彩檳榔攤
錯誤二:煞車距離評估錯誤
三間商店
錯誤一:騎車不專心案例1
汽車煞車所需的停止距離 看到危險 決策踩煞車 煞車開始作用 完全停止
空 走 距 離 煞 車 作 用 距 離實際煞車距離
時速 20km時速 30km時速 40km時速 50km時速 60km
9m
22m32m
44m
15m6m 3m
9m 6m
11m 11m14m 18m17m 27m
空走距離煞車作用距離
測試狀況 30 ㎞/h 50 ㎞/h 80 ㎞/h
機車煞車的作用距離
只用前輪煞車 7.4 m 19 m 52.5 m
只用後輪煞車 13.3 m 36.5 m 94 m
前後輪煞車同時使用
5 m 14 m 38 m
以前輪碟煞後輪鼓式煞車為例
真實案例分享: 案例2
案例2
肇事因素分析:一 .同學未注意汽車轉彎內輪差二 .貨車駕駛未注意汽車視覺死角
汽車內輪差與外輪差 左前輪跡
左後輪跡 右前輪跡右後輪跡
外輪差內輪差
駕駛人的視覺死角
看不見看不見
駕駛人的視覺死角
看不見
駕駛人的視覺死角
看不見看不見
案例3 騎士左手及右小腿骨折 判決賠汽車駕駛新台幣十二萬圓
五十欄茶坊
案例4
五十欄茶坊
案例 2
五十欄茶坊
案例 2
五十欄茶坊
案例 2
騎士擦傷機車乘客右肩胛骨折 判決賠汽車駕駛新台幣三萬圓
路權 使用道路之權利 路權重要性 維持交通順暢確保交通安全釐清肇事主因
雄兔脚撲朔 ?雌兔眼迷離 ?
A1 及 A2 類道路交通事故肇事原因 未依規定讓車
17.65%
( ) (轉彎 向 不當 含)左、右、迴轉
15.56%
未注意車前狀態13.03%
其他20.41%
未保持安全距離、間隔 8.02%
起步時未注意其他( )車 人 安全2.20%
未依規定減速2.75%
逆向行駛2.51%
超速失控2.42%
( )酒醉 後 駕駛失控6.10% 違反號誌、標誌管制
9.35%
未依規定讓車
轉彎不當
未注意車前狀況違反號誌、標誌
路權依據 一、依警察指揮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二、依標、號誌讓
時間路權空間路權
路權依據
停慢 減速再開
停車再開
轉彎車禮讓直行車 支線道車禮讓幹道車 不入侵專用車道左方車讓右方車下坡車讓上坡車
車輛路權一般概念
主動防衛以自身安全為考量,採取積極主動措施, 提升自我安全 因應作法瞭解自身及對方的缺點與限制因素多禮讓、多遵守、多專心
主動防衛消極作法: 遵守交通規則 穿著鮮明具反光或螢光衣服 騎乘機車要戴安全帽積極作法: 眼觀四面耳聽八方 行人靠邊,靠左走
九十一年道路交通事故統計 機動車輛
道路里程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 )衛生署資料
人口
(80 =100)年
0
50
100
150
200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年
-
﹪宣導安全帽
強制安全帽
4,322人
加強取締
05
1015202530
1 290年 91年
百分比
有戴安全帽未戴安全帽
交通事故因頭部受傷死亡比例
17.23%
9.14% 6.65%
16.26%
安全帽正確選擇1 2
3自行車第二式安全帽
安全帽無效戴法(一)安全扣帶未扣上或扣帶鬆弛
(二)戴不合格或未通過檢驗的安全帽安全帽無效戴法
事故發生是
道路交通事故應變 (當事人 )
傷亡 保持現場
否
定位移置
119 ,110
110
一、通知親友師長二、確認肇事者及車輛三、尋求證人四、注意現場及掉落物五、自行照相採證
道路交通事故應變 (當事人 )
處理中
配合處理向員警說明相關跡證請員警實施酒測
現場圖 , 筆錄確認後簽名扣留證照車輛索取收據
通知保險公司(5 日內 )
現場和解者應簽具書面和解書處理後
事故車輛拖吊應先確認價格( 可洽原廠或信用卡服務 )
得向處理單位申請事故證明書現場圖 , 相片
道路交通事故應變 (當事人 )
鑑定申請:六個月覆議申請:收受鑑定書 15日內提出刑案告訴:六個月
調解委員會道路交通事故應變 (當事人 )
民事告訴:二年內
申請調解提出告訴 國家賠償:二年內
強制機車責任保險 未投保強制責任險者:處罰鍰 NT$6,000 至 NT$30,000 元;並吊扣牌照未投保而肇事者:處 NT$12,000 至 NT$60,000 元罰鍰;並吊扣牌照至投保為止。
一、採限額無過失責任。 二、擴大受害人範圍。三、設置特別補償基金。 四、車禍受害人有保險金給付之直接請求權。 五、理賠給付含死亡、殘廢及醫療費用。六、保險費率釐訂採無盈無虧原則。 七、保險業須設立獨立會計。
強制機車責任保險特色
一、交通事故僅涉及一輛汽﹙機﹚ 車,對車輛駕駛人本身不理 賠。二、對方財物損失(例如修車費 用)
強制機車責任保險不理賠項目
交通安全之愛
一、警覺性、判 斷力不足二、能力限制三、生理上限制
人一、車輛性能二、煞車距離三、安全帽
車一、警覺道路缺 陷二、遵循交通管 制措施三、認知路權
路
最後的叮嚀就是不要你頭殼壞去!就是不要你頭殼壞去!
流汗總比流血好!流汗總比流血好!流汗總比流淚好!流汗總比流淚好!
愛愛 ~~~~為親人為親人 ~~~~為自己為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