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02-103年度教育部所屬之 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班評鑑 國立台灣師大附中 主持人:校長洪仁進 輔導主任:侯春如 特教教師:廖紋舲 詹秀雯 電話:02-27075215#713 10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 適性輔導安置 新生轉銜說明會議 國立臺灣師大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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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03年度教育部所屬之
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班評鑑
國立台灣師大附中
主持人:校長洪仁進
輔導主任:侯春如
特教教師:廖紋舲 詹秀雯
電話:02-27075215#713
10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 適性輔導安置
新生轉銜說明會議 國立臺灣師大附中
資源班緣起
• 分散式資源班1班,104學年度73名特教學生
• 94學年度成立資源教室。
• 97學年度成立資源班。
• 94學年度聘第一位特教教師詹秀雯老師,95學年度增聘廖紋舲老師,共兩位特教教師。
• 隸屬教育部國教署(非北市或新北學校,制度與資源迥異)
普通班人數亦高於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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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班學生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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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 智能 障礙
視覺 障礙
聽覺 障礙
語言 障礙
肢體 障礙
腦性 麻痺
身體 病弱
情緒行 為障礙
學習 障礙
多重 障礙
自閉症
發展 遲緩
其他 障礙
總計
一 0 4 1 0 4 2 5 2 2 0 12 0 0 32
二 0 0 2 0 2 0 5 3 1 0 14 0 0 27
三 0 1 1 0 0 0 3 1 0 0 9 0 0 15
合計 0 5 4 0 5 0 13 6 3 0 35 0 0 74
人數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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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104學年度開始,每年新增約40名學生
• 103學年度約60名學生,師生比約2:60。
• 104學年度約80名學生,師生比約2:80。
• 105學年度約100名學生,師生比約2:100。
• 106學年度約120名學生,師生比約2:120。
由兩位兼辦行政的特教老師提供特殊需求服務,師生比超高。
國立高中有一位以上特教教師之學校師生比,中女中2:18、文華2:24、南大附中3:45,北市幾所公立高中特教師生比(資料來:105.3.21特教通報網),建中4:78、北一女3:24、成功2:32、中山2:12、中正2:37、大安9:128。在提供服務與課程時,難免有心有餘而力不足之無奈!
服務項目
一.行政資源
二.課程教學
三.學生輔導
四.轉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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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資源
(一) 特推會組織與運作
現況: 1. 召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訂定特殊教育工作計畫,負
責推動學校特殊教育工作。依規定設置主任委員一人(校長),執行秘書一人,委員若干人,由各處室主任、相關組長、特殊教育教師及特殊教育學生家長代表等共同組成之,必要時視需要得邀請校內相關人員或專家學者列席或指導。
2. 整合身心障礙與資優教育,共同推動全校特殊教育。
有意擔任家長委員者,請告知特教教師。 無特教組,由特教老師辦理身心障礙行政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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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組織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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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兼
主任委員
教務主任
兼委員
學務主任
兼委員
輔導主任
兼委員
國中部主
任
兼委員
總務主任兼委員
實研組長
兼委員
美術班老
師
兼委員
國中部
特教老師
兼委員
高中部
特教教師
兼委員
家長代表
兼委員
(資優、身
障)
藝能組組長
兼
執行秘書
(二)特殊教育團隊之運作
現況: 1. 校長關心身心障礙學生,親自至身障甄試考場探視。 2. 各處室依權責落實推動特教相關業務,例如,教務處協
助特殊考場試卷準備、學務處協助彈性處理出缺席、彈性放寬服儀規定等。
3. 特教教師於認輔會議與個別化教育會議與普通班教師針對學生特性及需求,進行講演、討論、經驗交流。
4. 兩位特殊教育教師均為合格特教教師。
備註: 1. 特教教師均有課務(導師12、專任16)。 2. 特教教師需兼辦行政業務,另有開會、研習、鑑定等工
作,地點為全國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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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況: 1. 本校有無障礙環境規劃小組,逐年提出申請,依核定項目
逐步完成校內無障礙設施,以提供特殊學生最少限制的環境,如:電梯、無障礙斜坡道、手扶欄杆、無障礙廁所、樓梯加裝止滑條等。
2. 規劃有一間資源教室,作為教學、輔導、特殊考場之用。 3. 依據學生需求,提供相關輔具資訊。
備註: 1. 無障礙環境有經費及建築空間上的限制。 2. 資源教室空間有限,需多功能運用。 3. 輔具需由家長自行申請,申請期可能較長,需等待。
(三)特殊教育設備與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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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教室
提供特教教師辦公、開會,存放學生資料、教材、教具、書籍及特殊考場使用。
二、課程教學
(一)學生安置
•高中部特教學生均安置於不分類身心障礙資源班。
•學習場域:普通班。
•編班:學生不挑導師,導師不挑學生。
•課程:普通班課程 加上 特殊需求領域課程(如:社會技巧領域、學習策略領域、定向行動領域等)。
•轉安置:三年只能一次,且需對方學校同意。
以特教生外加名額進入本校,請接受因此身分而來的各項服務與自身的義務。
會請工讀生以「通知單」通知學生到輔導室,會蓋特教教師的職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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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個別化教育計畫(IEP)設計與執行
現況: 1. 由特教教師透過「需求評估表」,了解學生需求、評
估學生優劣勢能力,草擬特殊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 2. 於導師確定後邀集導師、家長等個別召開,視需要邀
集專業人員共同參與,視意願與討論決議進行班級宣導。
3. 經家長同意簽名後實施。
備註: 1. 會個別召開,但因為個案量極大,開會時間為半節課
。 2. 每次會議的基本成員三人:特教教師、家長、導師。
若狀況嚴重者則召開個案會議,邀請各科教師參加。(後面還會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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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需求
現況: 1. 設置特殊考場,依據「特教資格證明書」明定之措施實
施,非自行認定。方式有:安排延長考試時間、英聽報讀、電腦作答、替代答案紙等適性評量方式,由特教老師與輔導員監考。
2. 教務處與特教教師合作處理各次考試卷裝袋及彌封,並依個別需求放大試卷。
3. 全校有需求之學生均可申請特殊體育課程。
備註: 1. 資源教室空間有限,因學生數暴增而使特殊考場座位面
臨不足。 2. 學生個別服務方式不同,需等待。 3. 延長考試時間採壓縮休息時間方式進行,需師生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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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效教學
現況: 1. 結合任課老師及兼課教師等資源,提供課業輔導。 2. 依學生需求,提供選填志願、升學諮詢、學習策略等相
關生活及學習輔導。 3. 募集特教服務同學,提供筆記、報讀、提醒等服務。
備註: 1. 課輔需教師同意,需求極多處理時間會拉長。 2. 若媒合成功,請學生自行與任課教師討論時間地點後回
報特教教師,請相信孩子有能力做到。 3. 高中沒有聯絡簿,需自備筆記本記錄老師交代事項。 4. 申請特教服務同學有資格限定與經費限制。 5. 請注意「畢業條件」(教務處公告)。 6. 學測與指考均無加分,可參加「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
校院甄試」或「身心障礙獨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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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學生輔導
(一)特殊個案輔導 現況: 1. 視需要由行政人員、導師、各科任課教師、特教教師、輔導教
師、輔導教官、相關專業人員共同參加個案會議。 2. 依學生需求與相關資源中心合作,提供多樣化專業人員服務:
林口長庚(職能治療)、淡大(輔具評估及申請借用:放大鏡、擴視機、望遠鏡…等)、中明(視障巡迴輔導、定向行動訓練)、北聰(聽障巡迴輔導)等。
3. 鑑定業務:基隆特教學校。 4. 相關專業服務:桃園啟智學校。
備註: 1. 個案會議決議需嚴格遵守,替代評量請自行繳交相關教師。 2. 相關專業需申請,若通過也只有一學期一次(一節課)。 3. 若仍有其他專業治療需求,由特教業務費支出,但業務費有限
,且學生時間也有限。 4. 國教署補助無法自行上下學交通費,有審核機制。 15
(三)生活與生涯輔導
現況: 1. 輔導學生學習與生活,輔導室提供各式升學管道與資訊
,特教教師亦提供升學之個別協助。 2. 辦理學生及家長之身障升大學甄試說明會。 3. 特教教師提供家長諮詢輔導與協助。 備註: 1. 學生人數暴增,平均每人可接受服務時間大幅減少。 2. 提供家長諮詢服務僅限上班時間,且採「急診」觀念,
原則上最多討論15分鐘。 3. 特教教師不提供私人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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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家庭支持服務 現況: 1. 依據學生及家長需求,提供醫療、心理諮詢等相關資訊
及轉介。 2. 提供學生獎助學金、交通費補助等相關訊息,請向學務
處申請。 3. 學費減免請詢問註冊組。 4. 請假需經由導師與教官方能完成手續。
備註: 1. 學校各單位均就自己權責協助特教學生。 2. 請定期觀看學校官網公告之資訊,因為很多學生不轉交
通知單,不告知家長老師交代事項。 3. 無聯絡簿,需自備且教導孩子記錄各科教師交代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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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轉銜輔導
現況: 1. 均依規定完成特教通報網資料且即時更新。 2. 新生:藉由電訪與新生畢業國中個管教師聯繫,或閱讀
國中端轉銜資料,以輔導學生學習與生活。 3. 高三:充分提供各式升學管道與其他資訊,視學生能力
與興趣,給予協助與選擇方向。 4. 畢業生資料皆仔細整理並寄至就讀校系。
備註: 1. 轉換教育階段,需接受鑑定,相關程序依規定辦理,名
單都在通報網上,除經鑑定流程「放棄特教服務」外,無法刪除。
2. 協助學生轉銜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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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廣大,校舍歷史悠久,
各大樓獨立,仍須持續改善無障礙設施。
請家長配合事項:
1. 若您選擇就讀,即表示接受敝校現況與限制。
2. 良好的親師溝通對孩子在校的學習與生活更有益。
3. 社團活動多、引力強,請務必事前與孩子約法三章,並時時注意,切勿沉迷。
4. 請養成定時觀看附中官網的好習慣,以掌握訊息。
5. 請務必與孩子約好手機使用原則。
6. 掌握孩子的出席(生輔組會寄發單子),注意請假期限。
7. 課業繁重,孩子的健康與心理狀態需特別關注。
8. 請相信孩子有能力,請讓他們自己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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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