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新闻 · 视野 本刊地址:滁州市会峰大厦(会峰西路 555 号)滁 州 日 报 社 编辑部: 3037669 记者部: 3025737 广告部: 3024392 3024352 2182332 13965995757 18905508029 法律顾问:马小 报价: 0.60 元 / 份、 156 元 / 全年 2014 年11 月27 日 星期四 责编:刘群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看点一:恋爱同居前配 偶等发生暴力纳入治安、刑 法调整 【征求意见稿】家庭暴力是指 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身体、精神 等方面的侵害。家庭成员包括配 偶、父母、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 的近亲属。具有家庭寄养关系的 人员之间的暴力行为,视为家庭 暴力。 【专家解读】中国社会科学院 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薛宁兰表示, 有恋爱、同居、前配偶等关系人员 之间发生的暴力行为,与一般社 会成员之间发生的暴力行为没有 实质区别,由治安管理处罚法、刑 法等法律调整。 看点二:发现家暴未报 案或将担责 【征求意见稿】对家庭暴力行 为,任何组织和公民有权劝阻、制 止,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 救助管理机构、社会福利机 构、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 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 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 年老、残疾、重病等原因无法报案 的人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 向公安机关报案。救助管理机 构、社会福利机构、中小学校、幼 儿园、医疗机构未依照上述规定 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 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专家解读】中华女子学院法 学院教授林建军认为,司法行政 机关、居委会、教育机构、医疗机 构、新闻媒体、工青妇组织等因其 工作性质和职责,是预防家暴的 重要力量。 看点三:公安机关可对 轻微家暴书面告诫 【征求意见稿】家庭暴力尚未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犯罪的, 公安机关可以书面告诫加害人不 得再次实施家庭暴力,并将告诫 书抄送受害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 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妇 女联合会。 【专家解读】中国政法大学法 学院行政法律学研究所教授刘莘 说,告诫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法 律、法规的轻微家庭暴力行为,或 不宜直接作出行政处罚的家庭暴 力行为,为督促加害人改正而作 出的行政指导。 看点四:合理分配举证 责任,破解家庭暴力举证难 【征求意见稿】人民法院审理 涉及家庭暴力的民事案件,应当 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受害人因客 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人 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专家解读】中国社会科学院 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祁建建说, 家庭成员之间出于维护家庭声誉 和家庭完整的顾虑,往往不愿意 站出来指证,也很少注意保护证 据材料。法院应发挥司法能动 性,依职权调取、收集、保全相关 证据。 中国疾控中心妇幼保健中心 妇女保健部主任吴久玲说,医疗 机构在反家庭暴力工作中具有重 要作用。医疗记录可以作为暴力 发生及其严重程度的证据,是今 后受害人依法维护自己权益的依 据。 看点五:受害人可向法 院申请家庭“禁止令” 【征求意见稿】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赡养、抚养、收养、继承等民 事案件过程中,家庭暴力受害人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 护裁定,包括:禁止加害人对受害 人再次加害;责令加害人迁出受 害人住所;禁止加害人接近受害 人;禁止加害人对受害人住所及 其他共同所有的不动产进行处 分。 【专家解读】中国人民大学法 学院教授肖建国表示,人身安全 保护裁定的首要目标是保护受害 人,而非惩罚加害人。人身安全 保护裁定能够防止家庭暴力演变 成恶性刑事案件,将事后惩罚变 为了事前保护,对于预防和制止 家庭暴力具有重要意义。 看点六:监护人施暴将 被撤销监护资格 【征求意见稿】监护人实施家 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 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 或者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 格,另行指定监护人。依法负有赡 养、扶养、抚养义务但被撤销监护 资格的监护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 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专家解读】薛宁兰表示,监 护人向被监护人(例如父母对未 成年子女)实施家庭暴力的,除承 担相关民事责任外,情节严重的, 还可依法被中止或撤销监护人资 格。 (来源:新华网) 家庭不是法外之地 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六大看点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 家 庭 暴 力 法(征 求 意 见 稿)》11 月 25 日开始公开 征求意见。法律如获通 过,将成为中国反对家庭 暴力的一项全面综合法 案。目前全球已有 125 个 国家将家庭暴力定为刑事 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