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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37 43 理论研讨 48 统计调查 14 12 19 专题研究 . 残疾人辅具服务 论残疾、无障碍环境与辅助器具⋯⋯⋯⋯⋯⋯⋯⋯⋯⋯⋯⋯⋯⋯⋯⋯⋯⋯⋯⋯⋯⋯⋯朱图陵 , 王保华 我国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的现状及展望⋯⋯⋯⋯⋯⋯⋯⋯⋯⋯⋯⋯⋯⋯⋯⋯⋯⋯⋯李晞,吴小高 政府购买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标准研究及应用 ——以生活自助具和护理用具为例⋯⋯⋯⋯⋯⋯⋯⋯⋯⋯⋯⋯⋯⋯⋯⋯⋯⋯张红涛,郭媛媛,陶健婷 基于模块化理论的上海辅助器具服务信息综合平台建设实践⋯⋯⋯⋯⋯⋯⋯⋯⋯ 宋毓,金荣,许斌等 台湾地区辅助技术服务概况及对大陆地区发展的思考⋯⋯⋯⋯⋯⋯⋯⋯⋯⋯⋯⋯⋯⋯⋯⋯岳静 , 张红涛 北京市残疾人教育状况的调查研究⋯⋯⋯⋯⋯⋯⋯⋯⋯⋯⋯⋯⋯⋯⋯⋯⋯刘艳虹,吴曼曼,邹酬云等 71 23 推动我国医疗康复加快发展的建议⋯⋯⋯⋯⋯⋯⋯⋯⋯⋯⋯⋯⋯⋯⋯⋯⋯⋯⋯⋯⋯⋯⋯孙慧峰,李坤 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的理论研究与服务实践 ——从人道主义的延续性说起⋯⋯⋯⋯⋯⋯⋯⋯⋯⋯⋯⋯⋯⋯⋯⋯⋯⋯⋯⋯⋯⋯⋯⋯⋯⋯⋯⋯奚从清 生态城市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思考⋯⋯⋯⋯⋯⋯⋯⋯⋯⋯⋯⋯⋯⋯⋯⋯⋯⋯⋯⋯ 沈湘璐,王娟,陈天 我国视障与听障儿童家庭需求和家庭生活质量现状及关系研究⋯⋯⋯⋯⋯⋯⋯ 胡晓毅,岳孝龙,贾睿 《马拉喀什条约》对图书馆视障者服务的影响研究⋯⋯⋯⋯⋯⋯⋯⋯⋯⋯⋯⋯⋯⋯⋯⋯⋯⋯⋯⋯⋯张熹 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保障问题研究 ——基于江西省 9 县区的抽样调查⋯⋯⋯⋯⋯⋯⋯⋯⋯⋯⋯⋯⋯⋯⋯⋯⋯李芳萍,吴军民,赖水源等 59 53 观察视界 韩国残疾人就业的现状、趋势及启示⋯⋯⋯⋯⋯⋯⋯⋯⋯⋯⋯⋯⋯⋯⋯⋯⋯⋯⋯⋯⋯⋯⋯⋯⋯⋯吴彦 65 32 征文启事 80 本刊特稿 帮助残疾人和全国人民共建共享全面小康社会的新蓝图 ——学习《“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郭春宁 03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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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3 - cdpf.org.cn · 《纲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

Jan 21,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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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 年 第 3 期

目录

37

43

理论研讨

48

统计调查

14

12

19

专题研究 . 残疾人辅具服务

论残疾、无障碍环境与辅助器具⋯⋯⋯⋯⋯⋯⋯⋯⋯⋯⋯⋯⋯⋯⋯⋯⋯⋯⋯⋯⋯⋯⋯朱图陵 , 王保华

我国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的现状及展望⋯⋯⋯⋯⋯⋯⋯⋯⋯⋯⋯⋯⋯⋯⋯⋯⋯⋯⋯李晞,吴小高

政府购买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标准研究及应用

——以生活自助具和护理用具为例⋯⋯⋯⋯⋯⋯⋯⋯⋯⋯⋯⋯⋯⋯⋯⋯⋯⋯张红涛,郭媛媛,陶健婷

基于模块化理论的上海辅助器具服务信息综合平台建设实践⋯⋯⋯⋯⋯⋯⋯⋯⋯宋毓,金荣,许斌等

台湾地区辅助技术服务概况及对大陆地区发展的思考⋯⋯⋯⋯⋯⋯⋯⋯⋯⋯⋯⋯⋯⋯⋯⋯岳静 , 张红涛

北京市残疾人教育状况的调查研究⋯⋯⋯⋯⋯⋯⋯⋯⋯⋯⋯⋯⋯⋯⋯⋯⋯刘艳虹,吴曼曼,邹酬云等71

23

推动我国医疗康复加快发展的建议⋯⋯⋯⋯⋯⋯⋯⋯⋯⋯⋯⋯⋯⋯⋯⋯⋯⋯⋯⋯⋯⋯⋯孙慧峰,李坤

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的理论研究与服务实践

——从人道主义的延续性说起⋯⋯⋯⋯⋯⋯⋯⋯⋯⋯⋯⋯⋯⋯⋯⋯⋯⋯⋯⋯⋯⋯⋯⋯⋯⋯⋯⋯奚从清

生态城市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思考⋯⋯⋯⋯⋯⋯⋯⋯⋯⋯⋯⋯⋯⋯⋯⋯⋯⋯⋯⋯沈湘璐,王娟,陈天

我国视障与听障儿童家庭需求和家庭生活质量现状及关系研究⋯⋯⋯⋯⋯⋯⋯胡晓毅,岳孝龙,贾睿

《马拉喀什条约》对图书馆视障者服务的影响研究⋯⋯⋯⋯⋯⋯⋯⋯⋯⋯⋯⋯⋯⋯⋯⋯⋯⋯⋯⋯⋯张熹

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保障问题研究

——基于江西省 9 县区的抽样调查⋯⋯⋯⋯⋯⋯⋯⋯⋯⋯⋯⋯⋯⋯⋯⋯⋯李芳萍,吴军民,赖水源等

59

53

观察视界

韩国残疾人就业的现状、趋势及启示⋯⋯⋯⋯⋯⋯⋯⋯⋯⋯⋯⋯⋯⋯⋯⋯⋯⋯⋯⋯⋯⋯⋯⋯⋯⋯吴彦65

32

征文启事80

本刊特稿

帮助残疾人和全国人民共建共享全面小康社会的新蓝图

——学习《“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郭春宁

03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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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16 年 第 3 期

ContentsExclusive

Help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Constructing and Sharing Well-off Society All Rounds

--Studying the 13th Five-Year Plan for Accelerating Well-off proces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GUO Chun-ning

Theoretical Discussion

Suggestions on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Medical Rehabilitation in China⋯⋯⋯⋯ SUN Hui-feng, LI Kun

Establishing Theories and Practice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Cause on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 Beginning with Consistency of Humanism⋯⋯⋯⋯⋯⋯⋯⋯⋯⋯⋯⋯⋯⋯⋯⋯⋯⋯⋯⋯⋯⋯XI Cong-qing

The Construction of Barrier Free Environment in Eco-cities⋯⋯⋯⋯⋯ SHEN Xiang-lu, WANG Juan, CHEN Juan

The Status and Relationship Between Family Needs and Family Quality of Life of Children with Visual and

Hearing Impairment in China⋯⋯⋯⋯⋯⋯⋯⋯⋯⋯⋯⋯⋯⋯⋯⋯⋯⋯⋯HU Xiao-yi, YUE Xiao-long, JIA Rui

The Impact of Marrakesh Treaty on Library Service for Visually Impaired People⋯⋯⋯⋯⋯⋯⋯⋯ZHANG Xi

Research on Housing Security of Rural Poor Families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Based on Sampling Survey in 9

Counties of Jiangxi Province⋯⋯⋯⋯⋯⋯⋯⋯⋯⋯⋯⋯LI Fang-ping, WU Jun-min, LAI Shui-yuan, LAI Jian-ning

Monographic Study.Assistive Devices Service for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Research on Relationship among Disability, Accessibility and Assistive Devices

⋯⋯⋯⋯⋯⋯⋯⋯⋯⋯⋯⋯⋯⋯⋯⋯⋯⋯⋯⋯⋯⋯⋯⋯⋯⋯⋯⋯⋯⋯⋯⋯⋯⋯⋯⋯ZHU Tu-ling, WANG Bao-hua

Present Situation and Prospects on Fitting Assistive Devices Services for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LI Xi, WU Xiao-gao

A Study on Standard of Government Purchase of Public Services on Assistive Devices for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Take Self-help and Nursing service Devices for example⋯⋯ZHANG Hong-tao, GUO Yuan-yuan, TAO Jian-ting

Construction of Comprehensive Information Platform of Assistive Device Service on the Basis of Modularity

Theory in Shanghai City⋯⋯⋯ SONG Yu, JIN Rong, XU Bin, ZhU Yun-qi, WAN Shao-hua, YANG Jie, WANG Wei-li

Introduction of Assistive Technology System in Taiwan and Its Implication for the Development of Mainland

China⋯⋯⋯⋯⋯⋯⋯⋯⋯⋯⋯⋯⋯⋯⋯⋯⋯⋯⋯⋯⋯⋯⋯⋯⋯⋯⋯⋯⋯⋯⋯⋯YUE Jing, ZHANG Hong-tao

Observation and Viewpoints

Status, Trends and Thoughts on the Employment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in South Korea⋯⋯⋯⋯⋯WU Yan

Statistics and Investigation

A Study on Education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in Beijing City

⋯⋯⋯⋯⋯⋯⋯⋯LIU Yan-hong , WU Man-man, ZOU Chou-yun, YANG Tai-feng, WANG Shi-jun, LENG Xin-x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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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6 年 第 3 期

五年规划是中国特色的国家治理机制,运用了

市场“看不见”的手和政府“看得见”的手共同推

动经济社会的发展,很多学者把五年规划作为解读

中国发展奇迹的一把钥匙。自“八五”以来,国务

院印发实施了 5 个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国家级专项规

划,对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状况改善有不

可替代的作用。国务院于 2016 年 8 月 10 日印发的

《“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以下简

称《纲要》),对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促进残疾人

全面发展、帮助残疾人和全国人民一道共建共享全

面小康社会做出部署。

1 编制背景和过程

1.1背景

所有残疾人事业五年规划均有对小康目标的描

述,从“八五”提出“残疾人的温饱问题初步解决”、

“九五”提出“残疾人的温饱问题基本解决”、“十五”

提出“经济发达地区残疾人生活基本达到小康,欠

发达地区稳定解决温饱”到“十一五”提出“残疾

人基本生活总体初步达到小康”、“十二五”提出“残

疾人生活总体达到小康,参与和发展状况显著改善”,

可见规划顺应了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带

领残疾人扶贫解困奔小康是贯穿始终的鲜明红线。

“十二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残疾

人权益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初步

建立,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显著改善。但与此同时,

我国仍有相当数量的农村贫困残疾人、近 200 万城

镇残疾人生活还十分困难,残疾人就业还不够充分,

城乡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仍然

较大。康复、教育、托养等基本公共服务还不能满

足残疾人的需求,残疾人事业城乡区域发展还很不

平衡,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尤其薄弱,专业服

务人才相当匮乏。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还面临

不少困难和障碍。残疾人群体仍然是全面建成小康

社会的难中之难、困中之困。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

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习近

平总书记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

不能少”,李克强总理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

能让残疾人掉队”。残疾人事业“十三五”规划鲜明

地定名为《“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

1.2过程

按照国务院对编制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专项规

划的工作要求和发展改革委对“十三五”时期国家

级专项规划编制的工作要求,《纲要》编制工作分成

三个阶段。

1.2.1 调研起草阶段(2015 年 3 月至 2015 年

10 月)。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广泛征询

了国务院残工委成员单位、各相关领域专家和残疾

人、残疾人亲属及残疾人组织的意见,公开征集了

社会各界的建议,分析了全国 2664 万持证残疾人基

本服务状况和需求的实名制调查结果,形成了《纲要》

征求意见稿。

1.2.2 征求意见和会签阶段(2015 年 11 月至

2016 年 5 月)。2015 年 12 月和 2016 年 1 月两次书

面征求国务院残工委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和各省(区、

市)残联组织的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完善。

1.2.3报批阶段(2016 年 6 月至 2016 年 8 月)。

2016 年 6 月 3 日,国务院残工委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了《纲要》(送审稿)。2016 年 8 月 10 日国务院印发

帮助残疾人和全国人民

共建共享全面小康社会的新蓝图

■郭春宁

——学习《“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

/ 本刊特稿 /Exclusive

作者单位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北京 100034

作者简介 :郭春宁 中国残联研究室副主任 博士 ;研究方向 :残疾人政策

[ 中图分类号 ]C913.69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 ]2095-0810(2016)23-0003-09

Help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Constructing and Sharing Well-off Society All Rounds --Studying the 13th Five-Year Plan for Accelerating Well-off proces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GUO Chun-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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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016 年 第 3 期

《纲要》。

2 《纲要》的编制依据、主要内容和特点

2.1编制依据

《纲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

年规划纲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五条规定:“国务院制定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

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

计划,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对残

疾人事业的安排部署对残疾人事业给予了前所未有

的关注重视。首先,在第十五篇“提高民生保障水

平”中的第六十六章“保障妇女儿童和残疾人基本

权益”设有残疾人事业专节。残疾人事业自“八五”

开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自“十一五”

开始有了专节,题目是“保障残疾人权益”,“十二五”

题目是“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定位为“提

升残疾人服务保障水平”,分量越来越重,内容越来

越具体,要求越来越高。

第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

要对残疾人事业的安排部署》有两项有关残疾人事

业的专栏内容,专栏 22“公共服务清单”中的“残

疾人服务”和专栏 24“社会关爱行动计划”中的“扶

残助残”明确了“十三五”残疾人工作的重点任务。

另外还有十余处对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文化

体育、无障碍等提出要求,为编制《纲要》提供了

充分的依据。

2.2主要内容

《纲要》的内容分为三个板块。在形式上采取正

文加专栏的结构,以专栏明确了主要指标体系、重

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

2.2.1第一板块。第一板块包括编制背景和总

体要求,分析了“十三五”时期残疾人事业面临的

形势任务,明确了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指导思想、

基本原则和总目标,提出把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

程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重大任务。总

目标是到 2020 年,实现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基本健

全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残疾人事业与经

济社会协调发展 ;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

水平明显提高,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果。

2.2.2第二板块。第二板块是《纲要》的主体,

包括主要任务和保障条件。主要任务有五个方面 :

一是把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放在各项任务首位,

强调逐步建立残疾人基本福利制度,提高残疾人社

会保障水平,进一步织密筑牢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

安全网。

二是促进城乡残疾人及其家庭就业增收,明确

将农村贫困残疾人作为脱贫攻坚的重点对象,分类施

策、精准帮扶,确保农村贫困残疾人如期脱贫 ;提

出基本形成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体系,多渠道、多

层次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帮助更多的残疾人通过

劳动过上更好的生活。

三是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确了

“十三五”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要求建立完善

残疾人服务标准体系,提高残疾人服务的质量效益,

为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提供有力支撑。

四是依法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提出制定修订

残疾人就业、教育、社会福利等法规,强化残疾人

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落实,提升残疾人事业法治化

水平,依法保障残疾人基本权益,依法推进残疾人

小康进程。

五是凝聚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合力,提出营

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浓厚社会氛围,

大力促进残疾人慈善事业、志愿服务和服务产业发

展,加强残疾人事业国际交流合作,合力助推残疾

人小康进程。

保障条件方面突出了强化政府主导,将残疾人

小康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 ;强调了政府和社

会资本合作模式、互联网 + 助残服务、残疾人服务

科技应用等创新要素 ;按照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

精神对残疾人组织建设和职能发挥提出了新要求。

2.2.3第三板块。第三板块是纲要实施和监测

评估,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纲要》以及加强

《纲要》实施的督查、监测和绩效评价等提出了要求。

在附件中,提出了 36 项重点任务并明确分工。

2.3主要特点

《纲要》有五个方面的主要特点 :

2.3.1 主题鲜明。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对

“十三五”国家级专项规划的统一要求,“十三五”

时期不再编制一般意义上的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

必须突出主题,突出目标导向,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

定名为《“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主

题更鲜明、更突出。

2.3.2以先进理念为指导。《纲要》集中体现了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创新、协调、绿色、

开放、共享的新发展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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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刊特稿 /Exclus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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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6 年 第 3 期

2.3.3建立在实证基础之上。《纲要》的编制以

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全国残

疾人小康进程监测等成果为主要依据,针对残疾人

的迫切需求和残疾人事业面临的主要问题谋划政策、

项目和措施。

2.3.4体现了传统要素和创新要素的结合。残

疾人事业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既要优化传统要素,也

要强调创新要素,推动残疾人事业进一步创新发展。

2.3.5更加注重落实机制。《纲要》突出强化了

实施机制,对监测评估、跟踪问效提出了明确要求,

首次确定了重点任务并明确分工。

3 重点内容

3.1理念

《纲要》集中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体现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观,

虽笔墨不多,但突出鲜明,是规划的灵魂。主要体

现在两个方面 :

3.1.1如何看待残疾人。如何看待残疾人是做

好残疾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规划鲜明地指出“残疾

人既是全面小康社会的受益者,也是重要的参与者

和建设者。没有残疾人的小康,就不是真正意义上

的全面小康”。“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帮

助残疾人和全国人民共建共享全面小康社会”。指导

原则也提出“坚持增进残疾人福祉和促进残疾人自

强自立相结合。既要解决好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

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进残疾人福祉,又要充

分发挥残疾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残疾

人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残疾人通过自身努力创造更加

幸福的生活”。文中还多处强调了“优先”原则,强

调了一般性制度安排和专项制度安排相结合的原则,

这也是残疾人保障法的基本精神,是朴方主席和海

迪主席一直倡导的人道主义思想在“十三五”时期

残疾人工作中的具体运用。人道主义思想和科学的

残疾人观为整个规划奠定了积极的基调。

3.1.2以创新精神做好“十三五”时期的残疾

人工作。五大发展理念中创新排在第一位,是引领驱

动发展的主要动力。“十三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如何

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并且实现创新发展,是必须破

解的难题。朴方主席在中国残联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

闭幕式讲话中要求“我们对残疾人事业各个方面也

要不断审视,一些是好的,继续坚持 ;一些是有问

题的,则必须改进。我们要勇于自我革新、自我改造、

自我完善,这样才能流水不腐、户枢不蠹,保持我

们的生机活力。”《纲要》集中体现了改革创新的精神,

既强调了传统的资源要素,更强调了创新要素,实

现了传统要素和创新要素的有机结合。

对残疾人事业来说,传统资源要素的投入仍然

不足,在“十三五”乃至今后更长一段时间,以政

府财政投入为主的资源要素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特

别是在扶贫、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仍然

会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残疾人事业还是一块短板,

要实现协调发展、共享发展,必须进一步增加投入。

“十二五”时期是财政投入增长非常快的时期,比

“十一五”增长了 230%。受经济下行和财政收入增

幅放缓因素影响,“十三五”时期增速可能没那么快,

但净增长可观。

仅靠传统资源要素的发展模式难以为继,因此

《纲要》特别突出强调了残疾人就业创业、慈善事业

和服务产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互联网 +

助残服务、科技创新和信息化等创新要素。运用好

创新要素,功在当前、利在长远,为后小康时代残

疾人事业打好基础,“十三五”时期必须在创新要素

上有所作为、有所突破。

3.2社会保障

扶贫是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头等大事。

“十三五”时期,得益于中央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

战略部署,可以“确保残疾人如期脱贫”,在残疾人

基本民生保障上不再欠帐。

扶贫是头等大事,可细分为两种情况 :具备劳

动条件的,扶持参与生产劳动 ;暂时不具备劳动条

件的,通过社会保障托底。相对来说,第二种情况

困难更突出。按照“社会政策要托底”的原则,《纲要》

把社会保障放在了第一部分。

如果说,“十二五”以建立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

理补贴制度为标志实现了残疾人社会保障的破冰,那

么“十三五”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任务就是以

建立残疾人基本福利制度为核心,提标扩面,提高

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织密筑牢残疾人基本

民生安全网,让任何一位残疾人都不会因任何状况

而陷入困顿。具体来说要实现以下五个方面的任务。

3.2.1 最低生活保障应保尽保。2015 年 8 月,

中国残联会同民政部、财政部等部门印发《关于加

强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明确了符合条件的

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这个政策也写进了《纲要》,这不仅是残疾人社会保

障制度的突破,对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制度也

有意义。“十三五”时期要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和

/ 本刊特稿 /Exclus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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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016 年 第 3 期

残疾人家庭普遍享有最低生活保障。

3.2.2普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十二五”末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基本养

老保险参保率超过 80%。得益于社会保险缴费资助政

策,残疾人社会保险参保率稳步提高,医疗保险参保

率与社会平均水平大致相当,养老保险参保率略低。

“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

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要达到 90%,基本医疗保险参保

率稳定在 95%以上,基本实现全覆盖。“十三五”时

期应继续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险缴费资助政策,加快

实现残疾人基本社会保险全覆盖,为他们的医疗和

养老提供基本保障。

另外,“十三五”时期要更加善于运用商业保险

为残疾人多一份保障,借助商业保险公司改进对残

疾人的社会服务,也将是残疾人服务产业的重头戏。

3.2.3建立残疾人基本福利制度。一是两项补

贴要提高标准,有条件的地方扩大范围 ;二是要建

立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为残疾儿童康复提

供稳定持续的保障 ;三要继续拓展辅助器具、无障

碍改造、生活费用支出及盲人聋人特定信息消费等

方面的福利补贴,基本形成残疾人福利制度的框架,

并且推动立法。这也是“十三五”时期残疾人社会

保障制度的重点。

3.2.4残疾人基本住房安全得到保障。2020 年

要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任务,并

通过集体公租房、过渡房等多种方式解决好残疾人

危房户和无房户的住房安全问题。

3.2.5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照料服务,特别是

养老服务。推动服务的供给侧改革,供给主体多元化,

并与养老等其他社会服务资源共享、相互衔接。

3.3扶贫和就业

扶贫和就业是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根本途径。

《纲要》的主要指标体系中第一项指标残疾人家庭人

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高于 6.5%,这个指标有挑

战性。尽管“十三五”时期残疾人社会保障会进一

步提标扩面,增加收入还有上升空间,但是较有限。

主要靠扶贫和就业,通过增加残疾人的工资性收入、

财产性收入等完成这项指标。

3.3.1扶贫。2015 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

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对残疾人脱贫做出

了安排部署。《纲要》也明确要求将残疾人作为脱贫

攻坚的重点对象,分类施策、精准帮扶,确保 2020

年农村贫困残疾人如期脱贫。《纲要》的主要指标体

系中有两项指标的目标值是 100%,一是农村建档立

卡贫困残疾人脱贫率,二是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

量危房改造率,都是脱贫相关指标。残疾人扶贫工

作要注意三方面的问题 :

第一,贫困残疾人并不限于已建档立卡的残疾

人。目前,在国务院扶贫办建档立卡的 400 多万残

疾人是扶贫重点。但是,片区以外未开展建档立卡的

地区甚至经济发达地区仍有部分贫困残疾人。还有

一些特殊困难的残疾人,一户多残、老残一体、流

浪乞讨残疾人、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等更需要特殊的

关爱帮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不能少,

一个不能掉队,要特别重视这部分残疾人的脱贫工

作。

第二,残疾人脱贫的基本要求不同。一般扶贫

标准是“两不愁、三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义

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残疾人脱贫

在此基础上还要做到有效扩大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

和家庭无障碍服务覆盖面。

第三,残疾人极易返贫。残疾人扶贫难以毕其

功于一役。当贫困发生率在 3% 以下时贫困县就摘帽

了,但这 3% 中可能大部分是残疾人。所以,残疾人

扶贫是一场持久战,要不断跟踪问效、巩固成果。

3.3.2就业。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

专项调查的结果表明,我国城乡残疾人就业率大约

在 43%,如果单从数量上看接近发达国家水平。但是,

在没有就业的残疾人中还有相当数量是中轻度残疾

人,已经就业的残疾人普遍存在就业不稳定、就业层

次底、劳动报酬少、劳动权益易受侵害等问题。就

业不仅关乎收入,也关乎残疾人的平等权利和社会

参与,是残疾人过上更有尊严的生活并且实现融合

发展的主要途径。从篇幅份量上看,残疾人就业创

业的内容超过以往任何一个五年规划。

中国每 10 年会迎来一个就业高峰,而“十三五”

时期正是基于“互联网 +”、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为特征的新的就业高峰。互联网经济与以往传统工

业经济完全不同,是一种颠覆式的创新。Facebook、

Google、Microsoft 以及阿里等互联网企业,在短短

几年间就超过了传统工业巨头市值,大量中小企业

和个人也在互联网上创造了商业奇迹,一个人画画、

做园艺、烘焙甚至出租房屋、设备都可以通过互联网

参与经济活动。还有基于互联网而产生的共享经济。

这些都为残疾人就业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

但是,残疾人的就业困难客观存在。因此,首

先要完善和落实残疾人就业优惠扶持政策,对残疾人

就业给予有力支持,特别是近两年出台的《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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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16 年 第 3 期

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

和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等。“十三五”时期还要

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

充分宣传好、落实好这些政策,为残疾人就业提供

助力,也提高企业招录残疾人的积极性。

第二,《纲要》要求通过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

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辅助性就业、支持性就业等多

渠道、多层次安排残疾人就业。特别强调鼓励残疾人

自主创业,运用互联网等技术拓宽残疾人就业空间。

很多残疾人通过电子商务成功实现创业,随着互联

网经济的深入发展,带给残疾人就业的潜力远不止

这些,应该继续探索。

《纲要》还强调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帮助难

以在一般性劳动力市场就业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

人实现就业 ;提出发展支持性就业,为智力、精神

等就业困难残疾人带来新的希望。《纲要》还特别强

调了要关注残疾妇女就业,拓宽盲人、聋人就业渠道。

包括残疾青年的新生代对就业要求不同于以往,需

要更好地把握和适应他们的就业意愿和就业方式。

第三,《纲要》要求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就业

援助和劳动保护。在职业培训方面,“十三五”时期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中国残联将共同开展“残疾

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帮助有就业意愿和相应能力

的残疾人普遍得到就业创业培训,技能岗位的残疾

人普遍得到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使残疾人的职业技

能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在“十三五”时期有显著提升。

随着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和职业技能水平的

提高,就业服务成为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越来越

重要因素,还有相当大的提升空间。一方面要做好

针对残疾人求职者的就业创业服务,包括职业技能

鉴定、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职业指导以及后续的

支持服务等 ;另一方面要做好针对用人单位的服务,

开发更多适合残疾人的岗位,提供无障碍环境改造等

服务,帮助用人单位解决后顾之忧,调动用人单位录

用残疾人的积极性。就业创业归根结底是市场行为,

在就业服务的提供主体上,除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鼓励和吸引专业化的社

会组织和人力资源企业参与,更好地在残疾人和市

场之间搭建起桥梁。

在就业方面,《纲要》突出的亮点是提出对就

业困难残疾人提供就业援助和就业补助。所谓就业

补助,是指对公益性岗位就业、辅助性就业、灵活

就业及就业年龄段内暂时未能就业,收入达不到最

低工资标准、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予以救济补助。

就业补助类似于国外的就业支持津贴,鼓励更多残

疾人能积极求职,实现充分就业。很多残疾人不是

不想去就业,而是不敢就业。担心一旦就业最低生

活保障等待遇就没有了,而由于就业并不稳定,反

而会陷入更加困顿的境地。所以,依据新修订的《残

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纲要》明确

了残疾人就业补贴,希望通过五年实践不断修正和

完善,最终形成残疾人就业津贴制度,在残疾人就

业和社会保障之间建立更好的互动关系。

随着残疾人就业创业的增加,残疾人劳动保护、

劳动权益保障方面的问题也会相应增加,《纲要》对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消除影响残疾人平等就业的制

度障碍及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等提出了要求。

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朴方主席就提出,中国残

疾人事业要走劳动福利型道路。经过近 30 年的不懈

努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就业已建立了基本的制度框

架,并在逐步建立良性互动关系,应该说,这条道

路我们走对了走通了。发达国家在这个问题上走过不

少弯路。很多国家的过度福利化,事实上没有让残

疾人过上真正有品质、有尊严的生活,而且也因为

财政负担过重难以为继。最近几十年,大多数国家

开始更加注重社会保障和就业制度之间的互相衔接,

既保障了残疾人的基本民生,又促进了残疾人充分

就业。比如老牌的福利国家英国,不再设立一般意

义上的残疾人津贴,而是细分成独立生活津贴和就

业促进津贴。16-64 岁的残疾人如果因长期健康状

况不佳或者残疾需要额外照顾费用,根据不同情况

可得到每周21.80或139.75 英镑的独立生活补贴。

16 岁以下残疾儿童可领取生活津贴,根据所需照料

程度的不同,标准为 21.80、55.10 和 82.30 英镑。

如果参加了就业相关活动,可获得每周 102.15 英镑

的就业支持津贴 ;如果参与支持性活动,每周可达

到 109.30,并且还可领取每周 15.75 或 61.85 英镑

的残疾或者重残津贴及求职者的其他补贴。

香港的情形也类似,新一届特区政府把扶贫济

弱作为施政重点,用于残疾人事务的整体经常性开

支由 2007-2008 年度的 166 亿元增加至 2016-2017

年度的 301 亿元,增幅超过八成。投入主要用在两

个方面 :一方面帮助残疾人在社区生活并且得到妥

善照顾,如为低收入残疾人的照顾者提供每月 2000

元津贴 ;另一方面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如对已就

业的重度残疾人在“高额伤残津贴”之外,提供每

月5000元的津贴聘请照顾者协助其日常生活和工作。

支持非政府机构成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社会企业,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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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2016 年 第 3 期

提供最高 200 万元的额度作为企业创业初期资本及

前三年的营运资金。

上海市和江苏省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

意见的实施意见中也提出“坚持兜底保障,聚焦就业

增收”、“坚持就业优先,强化保障”的原则,是劳

动福利型发展模式的成功实践。“十三五”时期,随

着《纲要》所要求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就业创业各

项任务的落实,我国残疾人劳动福利型发展模式制

度会更加完善、路径会更加清晰,会为残疾人带来

更多更长远的利益。

3.4基本公共服务

“十二五”和“十三五”的这十年,是国家基本

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残疾人公共服

务发展的重要机遇期。

“十二五”时期,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了第

一部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规划,首次明确了国家基本公

共服务范围和制度安排,残疾人服务作为专章纳入

规划。通过规划实施,把由各部门分散提供的各项

公共服务纳入了统一的制度框架,形成了国家基本

公共服务体系的雏形,对于提高公共服务的制度化、

规范化和均等化水平起到了关键性作用。这个规划

对于公共服务来说,是开创性地、制度性的。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总体规划在第六十一章“增

加公共服务供给”中明确了对“十三五”基本公共服

务的要求: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

围绕标准化、均等化、法制化,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

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增强政府职责,加快

健全公共服务制度,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立服务

清单和标准,促进城乡区域衔接,健全基层服务网络,

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

享水平 , 让人民群众享有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并

制定了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纲要》按照上述要

求对如何在“十三五”时期提升残疾人公共服务水

平做出安排。

3.4.1按清单提供服务。这是基本公共服务领

域在“十三五”时期的重大制度创新。公共服务随着

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扩展,但“十二五”时期并

没有完全做到按照清单提供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十三五”总体规划的专栏 22“国家基本公共

服务项目清单”是公共资源配置和服务提供的基本

依据。这个清单包括八个服务领域,残疾人服务是

其中之一,共有 12 个服务项目。考虑到规划之间的

衔接,《纲要》没有再简单地重复这个清单,而是在

正文中进一步明确了清单项目的具体服务内容,以

专栏形式明确了重点任务。

残疾预防部分提出了制定实施国家残疾预防行

动计划。广泛开展以社区和家庭为基础、以一级预防

为重点的三级预防工作,针对遗传、疾病、意外伤

害等主要致残因素,实施重点干预工程。康复部分

明确了继续实施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贫困残疾人

辅助器具适配、防盲治盲、防聋治聋等重点康复项目。

辅助器具提出扶持便利、经济、实用、舒适、环保

和智能辅助器具研发生产,推广个性化辅助器具适

配服务,普及助听器、助视器、假肢、轮椅、拐杖

等残疾人急需的辅助器具。教育部分要求为家庭经

济困难的残疾儿童、青少年提供 12 年免费教育,不

断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在巩固特殊教育基础上

积极推行融合教育。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要求全面

推进城乡无障碍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互联网和移动

互联网信息服务无障碍,加强残疾人无障碍应急救

助服务等。

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不仅要有宽裕的物质生活,

也要有丰富的文化生活。2016 年 9 月,第十五届夏

季残奥会在巴西里约举办。海迪主席讲到,残奥运动

员都有承受苦难的力量,有超越困难的决心,更有

不屈不挠的精神,誓为祖国和人民赢得荣誉,要做坚

守尊严的勇士。这不仅仅是残奥运动员和残疾人的精

神追求,也是中华民族的精神气质,是全社会的精神

财富,是实现中国梦的强大力量。在“十三五”时期,

不仅要在残疾人中弘扬这种精神,也要把正能量传

递给全社会,为社会文明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因此,

在文化体育服务和新闻宣传方面,《纲要》明确了开

展残疾人文化周、残疾人阅读推广等群众性文化活

动。实施“残疾人体育健身计划”,推动残疾人康复

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实施“冬季残奥项目振兴

计划”,推动残疾人冰雪运动发展,提高残疾人冬季

残奥运动项目的参与率和竞技水平,大力弘扬人道主

义思想、扶残助残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残疾人“平

等、参与、共享、融合”的现代文明理念,营造理解、

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环境等内容。

3.4.2完善服务制度。公共服务是一种制度安

排,不是零散的工程项目。与其他公共服务领域相比,

残疾人服务的制度建设还有不少欠账。尽管《纲要》

的重点并不是制度创新,但强化残疾人公共服务制

度建设是《纲要》的重要着力点,主要集中在残疾

人康复和教育这两类最重要的公共服务领域。《纲要》

明确了建立残疾人基本福利制度,残疾儿童、青少年

12 年免费教育制度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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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16 年 第 3 期

求在基本康复保障、融合教育等方面取得制度突破。

康复是生命的重建,早一天康复,生命就多一

分希望。现代卫生体系是预防、治疗和康复三位一体,

特别在发达国家,康复、预防与治疗是国民健康服

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中国的预防和康复事

业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缺乏相应的制度安排。在

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了

要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不断完善制度、

扩展服务、提高质量,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公平可及、

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

特别强调要重视重点人群健康,保障妇幼健康,为

老年人提供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努力

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十三五”

还将制定《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应该抓住

这些契机,在康复保障制度方面迈出更大的步伐。

《纲要》首次鲜明地提出推进融合教育,不仅在

义务教育阶段,而且要逐步扩展到中高等教育阶段。

实现了融合教育,残疾人教育将会迈上一个大台阶。

融合教育不仅是一个愿景,需要更多的制度和标准

创制,是“十三五”时期残疾人公共服务制度创制

的重点亮点。

3.4.3创新服务提供模式。创新服务模式的内

容丰富,包括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

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提升基层服务

能力等。

从发达国家经验来看,中央政府提供最基本的

公共服务,如卫生、教育、社会保障等,地方政府甚

至是社区提供多元化服务,事权财权的边界非常清

晰,尊重公民的自主选择权,重视公民的参与和监督

评价。最近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

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将是当前

和今后一个时期科学、合理、规划划分各级政府提

供基本公共服务的综合性、指导性和纲领性文件。《纲

要》已充分考虑了这一点,但没有完全到位,要在《纲

要》执行过程中继续摸索。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总体规划要求“推

动供给方式多元化,能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政府

不再直接承办;能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的,广

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纲要》也提出以政府为主导、

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建立多元化的服

务提供模式,不断满足残疾人多样性、多层次的需求。

在强调了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基础上,对残疾

人慈善事业、志愿服务和服务产业提出了明确要求,

也是《纲要》的重要创新要素。

从新中国慈善事业发展历史来看,残疾人慈善

事业是突出亮点。1984 年成立了中国残疾人福利基

金会,如今“集善工程”已成为残疾人慈善事业的品

牌。2016 年全国人大通过了《慈善法》,随着经济社

会发展和文明进步,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方兴未艾,

大有可为。“十三五”时期应抓住这一有利契机,将

残疾人慈善事业推向新的发展水平,使之成为加快

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重要力量。

服务产业的发展也面临很好的机遇。随着中国

经济的结构调整,传统制造业、房地产业将退出支

柱性产业,而新型战略行业、服务业和现代制造业

将成为新的支柱性产业,使残疾人服务业的发展成

为可能。所以,《纲要》要求“使残疾人康复护理、

托养照料和生活服务产业形成一定规模 ;辅助器具、

无障碍产品研发制造水平有较大提升,具有自主知识

产权产品、自主品牌市场占有率大幅提高”,并提出

“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残疾人服务业支持政策

和服务标准”。另外,《纲要》还要求加大政府购买

服务力度,加快培养助残社会组织和专业服务组织,

引导服务产业、慈善事业的发展,发挥促进专业服

务组织发展、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效益的

综合效应。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已有了一批专业化的残疾

人服务机构设施,逐步搭建了残疾人服务网络框架,

有了初步的平台和阵地。一方面是为残疾人提供服

务的一般性公共服务机构,包括开设康复科的综合医

院、实施融合教育的学校、设有残疾人服务项目的社

保经办机构、就业服务机构和文化体育服务机构等,

另一方面是专门的残疾人服务机构,包括康复中心、

托养中心、特殊教育学校和福利企业等,还有不断

涌现的其他社会组织和专业化服务机构。

“十三五”时期服务网络建设有两个重点 :一是

坚持资源共享原则,继续加强康复、教育、就业等专

业服务网络建设。以往的五年规划更注重专门的残

疾人服务机构设施建设,从“十三五”时期开始更

加注重部门协同和资源整合,统筹各方面的服务资

源,巩固、充实和提升残疾人服务网络。从总量上看,

专门服务资源仍然不足、分布也不均衡,还需要继

续增加。《纲要》要求到“十三五”末,实现县级综

合服务设施、康复设施和托养服务设施三者有其一,

并且要研究制定残疾人服务机构用地、资金、技术、

人才和管理等优惠扶持政策,加强能力建设,开展资

质等级评估,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管理运行机制。同时,

要更善于共享包括企业和市场的其他公共服务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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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2016 年 第 3 期

以增加和改进残疾人服务,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主

流。《纲要》对扶持助残社会组织、专业服务组织和

企业发展给予了关注。由于残疾人服务的专业性和

微利性,助残社会组织、专业服务组织和服务企业

目前还比较少,服务能力还亟待加强,需按照《关

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

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下大力气扶持培育。

二是加强基层服务能力建设。让残疾人在县域

内得到高效便利优质的基本公共服务,解决好残疾

人工作“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是加快残疾人小康

进程的重要标志。《纲要》提出要实施县域残疾人服

务能力提升项目,构建县(市、区)、乡镇(街道)、

村(居)三级联动互补的基层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网

络。特别要建立健全县级残疾人康复、托养、职业

培训、辅助器具适配、文化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平台,

以辐射带动乡镇(街道)、村(居)残疾人工作开展。

3.4.4建立服务标准体系。我国非常重视标准

化工作,2015 年国务院印发了《深化标准化工作改

革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标准化体系建

设发展规划(2016-2020 年)》,都把公共服务和社

会管理领域中标准化工作作为重点予以强调,特别

是规划还设立了一项重点工程,即“国家基本公共

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与标准化工作起步早、

基础好的教育、民政、公安等领域相比,残疾人服

务的标准化建设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残联系统既没

有国家标准委员会也没有行业标准委员会,缺乏对

残疾人服务标准体系的组织领导和顶层设计,还没

有形成残疾人服务标准化工作机制,已有的标准编

制工作比较零散,标准的宣传贯彻、监督评估等工

作还没有系统开展。所以,《纲要》对加快制定残疾

人基本公共服务国家标准体系提出了要求,强调要

制定实施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教育、就业服务、

托养、盲人医疗按摩等服务机构设施建设、设备配置、

人员配备、服务规范、服务质量评价等标准,加强

绩效考评,提高服务制度化、均等化、专业化水平,

并且在此基础上培育建立残疾人服务品牌,建立残

疾人的服务评价和反馈机制。

3.4.5关于服务的文化内涵。残疾人服务从无

到有、从零散到系统,从初创到标准。标准化、专

业化确实非常重要,但在这个过程中,也要不忘初心,

不能须臾忘记残疾人服务的精神内涵,就是人道主

义精神,爱的精神。只有标准化、专业化与人道主

义精神、爱的精神有机结合,才能提供完美的服务。

通过建立服务清单、健全服务制度、创新服

务提供模式、建立服务标准体系及坚持爱的精神,

“十三五”时期才会大幅提升残疾人服务水平。

3.5权益保障

残疾人享有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这是发展

残疾人事业的基石。“十三五”时期,在全面依法治

国的背景下,要更广泛深入地弘扬平等权利的理念,

改变现在依然存在的歧视和偏见,推动残疾人事业

在法制化的轨道上健康持续发展。2016 年是《残疾

人权利公约》颁布实施 10 周年,强调了如何确保残

疾人平等的权利得以落实。权益保障的内容分成三

个部分。

3.5.1立法任务。主要包括研究修订《残疾人

就业条例》,开展残疾人社会福利、教育、盲人按摩、

反残疾歧视等立法研究,加快残疾人保障法配套行

政法规立法进程,促进地方残疾人权益保障立法和

优惠扶助政策制定,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

体系并建立法律、法规、规章信息公开系统。

3.5.2加大宣传执行力度。要将《残疾人保障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作为国家“七五”普法重

要任务,特别要运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加大普法宣传

力度。《纲要》还要求开展残疾人学法用法专项行动,

提高残疾人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知晓度和维权能

力。《纲要》着重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

织和公众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提出了

要求。

3.5.3创新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首先,在推

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政治的进程中,要推动建立残

疾人权益保障协商工作机制,拓宽残疾人的利益诉

求反映渠道和协商渠道。二是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

办好 12385 残疾人服务热线和网络信访平台,完善

残疾人权益保障应急处置机制,帮助残疾人及时获

得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司法救助和其他维权服务。

3.6保障条件

《纲要》所以将支撑保障条件单列为一部分,因

为这其中包含了很多的创新要素。

3.6.1 政府和社会合作模式。这也是国家

“十三五”总体规划的要求,政府要在残疾人事业发

展中发挥主导作用、兜底作用,各级财政继续加大

对残疾人民生保障和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力度,按照

支出责任合理安排所需经费。但政府不是唯一的投

资主体,同时也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鼓励采

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形成多渠道、全方位

的残疾人事业资金投入格局。

3.6.2 互联网 + 助残服务。《纲要》明确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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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16 年 第 3 期

要推进“互联网 + 助残服务”模式的创新应用。互联

网已经且还在深刻改变着我们的生活。互联网经济已

经经历了四代转型,互联网 + 不仅仅是建网站、开通

APP,它还会创造新的商业模式、服务模式并且创造

新的价值。《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

指导意见》要求加快互联网与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深

度融合,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促进公共服务创新

供给和服务资源整合,构建面向公众的一体化在线公

共服务体系。并提出到 2018 年,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

领域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成

为新的经济增长动力,互联网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

新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互联网成为提供公共服务的重

要手段,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基

本形成 ;到2025 年,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

同化的“互联网+”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完善,“互联网

+”新经济形态初步形成,“互联网+”成为经济社会

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十三五”时期要推动“互联

网 + 助残服务”模式的创新应用,以全国残疾人就业

创业网络服务平台为重点,逐步建立残疾人基本公共

服务“网上受理—协同办理—监督评价”的新型服务

模式。

3.6.3科技应用和信息化。科技创新会给残疾人

的生活带来难以想象的变化,这方面工作刚刚起步,

潜力巨大。《纲要》提出要实施“互联网 + 科技助

残”行动,提高残疾人事业信息化水平。《纲要》提出

“十三五”时期重点研发的方向是开展基于大数据和互

联网的残疾人服务平台及示范应用、新一代智能辅具

装备与产品研发示范、主要致残原因机理及预防干预

技术等研究。

信息化方面,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

项调查、3000 万人残疾口数据库和多年的统计成果,

特别随着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的落实和公共服务的开

展,大量丰富的数据还会动态生成,为发展残疾人事

业大数据并运用这些大数据改善对残疾人的服务,实

现精准化服务和精细化管理,奠定了很好的基础。大

数据在商业中的应用已经十分广泛并且创造了巨大的

价值。航空业是运用大数据比较早的行业,在设置航

线、预测飞机故障甚至是在航班中断时重新安排机组、

飞机和旅客都用到了大数据。英美等国最近兴起的“精

准医疗”也是基于大数据的。精准医疗更重视“病”

的深度特征和“药”的高度精准性,是在对人、病、

药深度认识基础上,形成的高水平医疗技术。这些经

验对于运用大数据改善残疾人的服务应有所启发。

3.6.4人才培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

总体规划和《纲要》都明确提出建设中国康复大学,

加快建立残疾人康复、特殊教育、就业服务、托(供)

养服务、文化体育、维权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人

才队伍,培养一批残疾人服务领域的领军人才、实用

型专业人才和创新型团队。这将是“十三五”时期残

疾人事业发展的一件大事,一个重大的创新要素。通

过康复大学的建设,将更加系统化地成规模地培养残

疾人康复等社会服务专业人才。

3.6.5发挥残疾人组织的作用。随着落实党的群

团工作会议精神,各级残联思想、组织、作风和党风

廉政建设等都会迈上新台阶,进一步激发活力,在加

快残疾人小康进程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3.6.6国际交流合作。残疾人事业领域国际交流

合作的格局发生了根本变化。我们不仅单向地学习发

达国家的经验,也要发出中国声音、讲述中国故事,

与各国互学互鉴,让中国经验造福更多地残疾人特别

是发展中国家残疾人。反过来,各国的经验也会为国

内的工作注入活力,助力残疾人小康进程。这是残疾

人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开放发展理念的客观要求,

是国家外交大局的客观要求。

3.7实施机制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纲要》特别重视实施机

制建设,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

首先,《纲要》以专栏形式明确了加快残疾人小

康进程的主要指标以及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提

出了 36项重点任务和部门责任分工。这是落实《纲要》

的重点所在。

第二,《纲要》要求各地区要制定当地残疾人事

业“十三五”规划或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并将《纲

要》的主要任务指标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

体规划 ;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并将

《纲要》的主要任务指标纳入有关专项规划,统筹安排、

同步实施。

第三,《纲要》要求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及相关部门要对《纲要》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监测和

跟踪问效,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在

“十三五”中期和末期对《纲要》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开,对先进典型予以表彰。

海迪主席曾经说,“人的生命总是不屈的,人总

是对生活充满渴望,并且不畏一切困难去创造,而

生命在追求和创造的过程中就有了更大的意义,残

疾人更是如此”。残疾人中蕴藏着巨大的潜能。相信

“十三五”时期一定能够实施好《纲要》,帮助残疾人

过上更幸福的生活、拥有更好的未来。

/ 本刊特稿 /Exclus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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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2016 年 第 3 期

前言

医疗康复是康复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

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医疗康复与急性病、慢性病

的医疗诊治紧密衔接,早期进行康复治疗可以避免

残疾发生或减轻残疾程度,稳定期进行系统的医疗

康复可以改善患者生活质量,减轻家庭和社会负担,

发展医疗康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我国医疗康复亟待加快发展

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医疗康复服务体系建设,

鼓励医疗康复机构发展,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高

服务规范化水平,取得了积极进展。据统计,目前

全国共有 3200 多家综合医院设置了康复医学科,各

类康复医院 376 所,康复床位 5万余张,康复治疗(医)

师、中(西)理疗师、护士 4.8 万名。

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与人民群众巨大的康复服务

需求相比,我国医疗康复无论是机构床位数,还是

专业技术人员数量,都有较大差距。据测算,我国

8500 多万残疾人中 90% 有康复需求,而得到服务的

仅 1000 多万人 ;2.7 亿慢性病患者中,1.3 亿人有迫

切的医疗康复服务需求 ;老年病患者中约 50% 需要

医疗康复服务。而我国每万人拥有的康复床位数仅为

0.38 张,康复治疗(医)师占医师总数的比例只有

0.9%,康复医学科及康复医院的数量仅能满足约 1/4

的需求,各方面的缺口都很大,迫切需要加快发展。

2 医疗康复发展面临的主要难题

2.1医疗康复费用缺少有力的制度性保障

目前我国的医保体系主要是针对诊疗和药品费用

予以补偿,没有把医疗康复服务纳入保障范围。据

专家介绍,一些报销规定很不合理,同样的骨折病人,

如采取手术植入钢板加铆钉进行内固定就可以纳入

医疗报销,但如采用外固定支架则归为康复辅具配

置,不予报销。而实际上,采用外固定支架技术创

伤小、住院时间短、花费少,治疗效果更好。2010 年,

运动疗法、偏瘫肢体康复训练等 9 项医疗康复项目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但落实情况并不理想,

有 1/3 的省份因医保资金不足等原因未执行该政策。

作者单位 :国务院研究室社会司 北京 100017

作者简介 :孙慧峰 博士 国务院研究室社会司处长 ;研究方向 :社会政策

李 坤 国务院研究室社会司副处长 ;研究方向 :社会政策

推动我国医疗康复加快发展的建议■孙慧峰 李坤

【摘要】医疗康复是康复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医疗康复服务体系建设,

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与人民群众康复服务需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当前我国

医疗康复发展面临费用缺少有力保障、定价不合理、缺乏有效的分级转诊转介体系、专业技术人员

没有专门的职称序列等主要难题。医疗康复是整个康复事业发展的重要一环,为此文章对推动我国

医疗康复加快发展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医疗康复 ;发展 ;难题 ;建议

Suggestions on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Medical Rehabilitation in ChinaSUN Hui-feng, LI Kun

【Abstract】Medical rehabilitation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rehabilitation service. In recent years, our country has vigorously promoted the construction of medical rehabilitation service system and has made positive progress. But compared with developed countries as well as the needs of the people's rehabilitation services, there is still a big gap. At present, the development of medical rehabilitation in China is faced with the major problems such as the lack of effective protection, unreasonable pricing, the lack of effective referral system, professional and technical personnel having no professional or technical titles. Medical rehabilitation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whole recovery service and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for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medical rehabilitation.

【Key words】Medical rehabilitation; Development; Problem; Suggestion

/ 理论研讨 /TheoreticalDiscussion

[ 中图分类号 ]C913.69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 ]2095-0810(2016)23-0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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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16 年 第 3 期

已落实的地方保障水平也比较低,执行标准不一。

比如,对于某些高致残率的神经系统疾病如脑卒中,

青岛允许报销的康复时长是 15 天,而浙江则可报销

90 天。各地一般都对康复治疗的次数进行限制,超

出部分不予报销,例如运动疗法每天不得超过 2 次,

像有氧训练、轮椅训练等运动疗法,每天 2 次是远

远不够的,达不到有效康复目的。

2.2医疗康复定价不合理

据介绍,医疗康复更多依赖于临床操作,较少使

用药物及高值耗材、仪器设备等,收费项目少,定

价标准低,医务人员劳动价值难以体现。康复服务

项目中,运动疗法收费为 10 元 / 次(20 分钟),蜡

疗 4 元 / 次,手法治疗 30—40 元 / 次(20 分钟);

而腹部 B 超费用在 300 元 / 次左右,手术使用超声

刀 800-1200 元 / 次,治疗肾结石的激光光纤每次

8000 元以上。由于提供康复服务能够获得的收入不

高,大多数医院不愿意建立康复医学科,医务人员

也没有积极性从事康复医学专业。同时,因为收费低,

而且大部分医疗康复项目未纳入医保,社会力量举

办医疗康复机构的动力也明显不足。

2.3缺乏有效的分级转诊转介体系

国外医疗康复服务体系一般采取从综合医院到

专业康复机构再到家庭的转诊转介模式,分工明确。

急性期康复主要由综合医院康复科或者康复专科医

院负责,病情进入稳定期则转到专业护理机构服务,

恢复期则在家接受入户服务。我国目前尚未形成类似

体系或机制,以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专科医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骨干的三级医疗康复服务网络

还不完善,各级医疗康复机构间的双向转诊机制尚

未形成。

2.4 医疗康复专业技术人员没有专门的职称序

职称级别直接与工资待遇挂钩,对专业技术人员

的职业归属感、荣誉感和工作积极性影响很大。医疗

康复需要多门类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康复治疗(医)

师、中(西)医理疗师、假肢矫形师及其他康复辅

具专业适配人员等,但这些人员都没有专门的职称

晋升序列,而是统一归入“技师”序列。大部分康

复治疗师晋升高级职称时,只能参加营养师或检验、

放射技师的资质考试和评定,这对医疗康复专业人

员的职业发展和队伍稳定都十分不利。

3 政策建议

医疗康复是整个康复事业发展的重要一环,也是

社会康复、职业康复等的重要支撑,具有不可替代

的作用。必须将医疗康复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推动

其快速发展。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

3.1增强医疗康复服务能力

鼓励地方根据自身需求和区域进行医疗规划,合

理统筹资源,推动部分综合医院转型为康复专科医

院,推进二、三级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鼓励社会

力量投资兴办医疗康复机构,大力发展康复医院、护

理院、残疾人托养机构等各类康复服务机构。加强

康复治疗(医)师、康复专科护士和护工、医务义

工培训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

3.2加快构建急慢分治、双向转诊的医疗康复服

务体系

大力推进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三级综合

医院康复医学科精细化、基层康复机构规范化发展。

构建各类医疗康复机构间有机结合、各有侧重、分

工协作的机制,保障大医院转得出,基层社区接得住,

促进形成“急慢分治、分级诊疗、分阶段康复”的

医疗康复服务新格局。

3.3提升医疗康复服务规范化水平

组织制定修订医疗康复相关技术规范和操作指

南,并加大宣传贯彻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康

复早期介入管理制度,提高康复治疗效果。加强医

疗康复质控工作,组织制订医疗康复服务质量管理

与控制有关技术规范,推动医疗康复服务同质化。

3.4不断提高医疗康复保障水平

针对此前出台的将 9 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报

销范围的政策,建议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

查,督促各地尽快落实到位。同时,加强调查研究,

争取扩大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康复项目数量,将一

批群众需求迫切,康复治疗效果明显,对于提高群

众健康水平,节约医疗资源有积极意义的项目纳入

基本医保。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基本医保

对医疗康复项目的实际报销比例。

3.5完善医疗康复服务项目定价政策

建议有关部门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理顺医事

服务和药品价格关系,合理确定医疗康复收费项目和

指导价格,提高群众康复治疗可及性,调动医疗机构、

医务人员从事医疗康复服务的积极性。

3.6研究解决专业医疗康复人员职称问题

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

员职称序列,增加康复治疗师作为单独的职称序列,

以利于医疗康复专业人员职业发展,提高专业化水

平。

/ 理论研讨 /TheoreticalDiscu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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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2016 年 第 3 期

1 研究人道主义延续性的客观必然性

为了开拓和发展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在残疾人

福利基金会成立初期,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前主席邓

朴方顶住“左”的压力,明确提出 :“理论工作应当

成为改革的先导。我认为理论工作应更多地研究人

道主义的延续性,我们社会里人道主义太少了,应

通过宣传教育使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普及起来。[1]”

由此,属于马克思主义范畴的人道主义日益成为中

国残疾人事业发展进程中的理论指导和实践指南。

1.1研究人道主义的延续性是时代发展的产物

何谓人道主义及其延续性?“人道主义是一种以

人为本,强调人道,尊重人的权利、尊严和价值的

先进思想体系。[2]”人道主义的延续性是指人道主义

在批判地继承、弘扬、创新的基础上,为适应时代

和实践发展需要而广泛吸收各种文化的精华 ,以促

进新的更多内容的延续性的过程。

人道主义起源于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在 14 到 16

世纪,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先进思想家为了摆脱经院

哲学和宗教统治的束缚,举起人道主义的旗帜,提倡

关怀人、尊重人、以人为中心的世界观,反对禁欲

■奚从清

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的

理论研究与服务实践 *

——从人道主义的延续性说起

【摘要】人道主义的延续性有其存在和发展的客观必然性,当人道主义与人本主义相结合 , 就

给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及其发展道路带来勃勃生机和活力。我们应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 , 建设

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不论是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 , 还是中国

特色残疾人事业发展道路,无不打上时代特有的文化印记—“中国特色”。毛泽东在《矛盾论》中

提出的“事物矛盾的问题的精髓”,即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辩证关系原理,为研究中国特色提供了

理论基础。中国残疾人事业的根本性质、发展理念、研究原则和人权保障四个维度都体现了其“中

国特色”。

【关键词】人道主义 ;人本主义 ;中国特色 ;残疾人事业 ;马克思主义人学

Establishing Theories and Practice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Cause on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 Beginning with Consistency of Humanism XI Cong-qing

【Abstract】This paper expounds the consistency of humanism forwarded by Chairman Pufang Deng of CDPF and elucidates that it has the objective inevitability in existence and development; that, by combining humanitarianism with humanism, China’s causes for the disabled will be more robust and energetic; that, the scholastic discipline, the academic system and the discourse system are to be built up under the guidance of Marxism. China’s Characteristic, a cultural mark of the times, is engraved with both the Chinese Disabled Cause and the development path for the Chinese Disabled Cause. In “On Contradiction” Chairman Zedong Mao put forth the dialectical relationship between generalities and particularities and this is the important theoretical basis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Chinese Disabled Cause and its correspondent development path. The paper concludes that the China’s characteristics are to be discussed from the perspectives of the nature, the development rationale, research principle and human rights guarantee.

【Key words】Humanitarianism; Humanism; China’s characteristic; Marxist anthropology

* 基金项目 :中国残联 2012-2013 年度中国残疾人专业社会工作介入残疾人事业研究(2012&YB11)

作者单位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学系 杭州 310012

作者简介 :奚从清 教授 :研究方向 :社会学理论,残疾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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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 ]C913.69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 ]2095-0810(2016)23-00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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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16 年 第 3 期

主义,宣传个性自由。18世纪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

启蒙运动的思想家们进一步把人道主义原则具体化

为“自由”“平等”“博爱”的口号,要求充分实现

发展人的天性的权利。因此,人道主义在反封建的

资产阶级革命中起了很大的动员作用[3]。正是这样,

邓朴方说 :“人道主义是资产阶级用以反对封建主义

的思想武器,它是伴随着社会发展而产生的进步思

想,我们应当批判地继承。[4]”他又说 :“社会主义

人道主义是我国残疾人事业的旗帜。社会主义人道

主义属于马克思主义范畴,是我国社会的基础思想

之一。它具有彻底性、科学性、实践性、广泛性。[5]”

邓朴方提出“研究人道主义的延续性”是时代

发展的产物,这就决定着研究“人道主义的延续性”

只有放到国际残疾人运动和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的

历史和现实的宽广视角中加以考察,才能得出经得

起时代和实践考验的科学结论。只有坚持以残疾人

为本,遵循人道主义的基本内涵,按照逻辑与历史、

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原则,才能做出正确的理论说明

和概括。他说 :“回顾我们走过的道路,人道主义始

终是国际残疾人运动的主旋律。我们提倡人道主义,

就是肯定残疾人的价值,尊重残疾人的尊严,正视

残疾人的问题。[6]”人道主义的延续性逐渐由理念演

化为现行政策、道德规范、价值目标和科学方法。

1.2人道主义的延续性是实践发展的产物

人道主义作为一种世界观有两个最显著的品格 ,

一是理论品格,具有导向功能、感召功能、整合功

能和规范功能 ;二是实践品格,强调保障人民权利,

增进人民福祉。只有把这两种品格内在地、有机地结

合在人道主义思想之中,才能真正发挥它的正功能,

产生不可遏止的吸引力、支撑力和凝聚力。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关心残疾人,高度重视发展残

疾人事业,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采取了一系列重大

举措推动残残人事业不断发展壮大。中国残疾人联

合会经国务院批准于 1988 年 3 月 11 日在北京正式

成立,标志着中国残疾人事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此后,中国残联始终秉承“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发

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

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的宗旨,认真贯彻落实党

中央和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

从小到大,从弱到强,走上一条具有中国特色残疾

人事业发展道路。实践证明,“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保障残疾人

权利、全面增进残疾人福祉、提高残疾人发展能力、

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

是社会公平正义和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7]”

2 坚持人道主义与人本主义相结合,走中国特色

残疾人事业发展道路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人文主义或人本主义。“人

文主义或人本主义是中国文化的一大特色,也是中

国文化基本精神的重要内容。‘以人为本,’就是指

以人为考虑一切问题的根本,用中国传统方式来说,

就是在天地人间,以人为中心 ;在人与神人间,以

人为中心。[8]”

2007 年 10 月 15 日 ,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

中明确提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

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

统筹兼顾。还明确提出 :“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

残疾人事业。”这充分体现了执政党顺应了时代发展

的潮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对于加

快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迅速发展、促进我国人权事业

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当人道主义与人本主义相结合 ,就给中国残疾

人事业发展道路带来勃勃生机和活力。近 30 年来,

中国残疾人事业取得了历史性的进展和举世瞩目的

成就。

2.1 残疾人组织体系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奠定了

组织基础

中国残联和地方各级残联是广大残疾人的代表组

织,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是

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组织保障。2015 全国共建立

残联 4.4 万个,各省(区、市)、市(地、州)、县(市、

区)全部成立残联组织,乡镇(街道)残联已建率

达到 98.8% ;已建社区(村)残协 58.6 万个,已建

率达到 93.7%。残联实有人员达 11.1 万人,乡镇(街

道)、村(社区)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总计 61.4 万名。

分别有 97% 的省级残联、68% 的地市级残联和 53%

的县级残联配备了残疾人领导干部。全国共建立省

级及以下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 1.6 万个,其中省级、

市级和县级专门协会已建比例分别为 100%、96.6%

和 92.7%。全国助残社会组织达 2826 个。

2.2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残疾人组织充分

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

《“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强调

“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地方各级政府要将加快

残疾人小康进程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纳入

重要议事日程,列为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

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府常务会

/ 理论研讨 /TheoreticalDiscu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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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2016 年 第 3 期

议每年至少研究一次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工作。坚

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

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加强统筹

协调,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明确责任,形成齐抓

共管、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局面。”只要把政

府与社会融合起来,形成一套有机联系的工作机制,

主要包括问题导向机制、残疾预防机制、维护权益

机制、社会保障机制、协调联动机制、社会整合机制、

廉洁自律机制、监督管理机制、有效激励机制、长

效发展机制,就能够更加广泛地宣传人道主义,有

效地解决残疾人问题。

2.3走“劳动福利型”残疾人事业发展道路

从“救济供养型”发展为“劳动福利型”是中

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广大残疾人自尊、

自信、自强、自立的内在要求。

早在 1986 年,邓朴方首次提出 :“我们不能像西

欧那样搞成福利国家,而要发展成为‘劳动福利型’

残疾人事业。[9]”发展“劳动福利型”残疾人事业的

核心就是把就业放在突出位置,作为解决残疾人问题

的关键、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基础和实现残疾人劳动

权益的根本。上海市和江苏省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

小康进程意见的实施意见中也提出“坚持兜底保障,

聚焦就业增收”、“坚持就业优先,强化保障”的原则,

是劳动福利型发展模式的成功实践。残疾人就业保

护、就业促进和就业服务是我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

三大机制,残疾人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十二五”期

间残疾人就业比例维持在 40% 以上。

2.4 初步建立了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

经过多年的努力,初步建立了残疾人社会保障体

系和服务体系,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显著改善,生

活水平明显提高。

2.4.1 初步构建了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体系。残

疾人普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比例

分别达到 78.2% 和 97.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

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

首次在国家层面建立了残疾人专项福利补贴制度,普

遍建立实施了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

人护理补贴制度。

2.4.2基本搭建了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在

以残疾人康复、教育、托养等残疾人急迫需求的公

共服务领域取得了显著进展,以政府为主导、社区

专业机构为载体、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残疾人公共

服务体系已经初步建立。

康复是残疾人最迫切的需求,建立健全了以专业

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康复服务

体系。制定了残疾人康复基本服务目录,以残疾儿童、

持证残疾人为重点实施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以实现

残疾人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

残疾人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建立了

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教学校为骨干的特殊教育体

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显著提高,非

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基本实

现了 30 万人口以上的县独立设置一所特殊教育学校

的目标,残疾学生在国家助学体系中得到优先保障。

2007 年开始中国残联正式将残疾人托养服务纳

入工作计划,近十年稳步推进,从数量到质量都逐

步提升。建立了以居家托养为基础、日间照料为主体、

机构托养为骨干的托养服务体系。“十二五”期间为

超过 200 万残疾人提供了托养服务。

2.5 初步形成比较完备的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

政策体系

中国残疾人事业已初步形成了以《宪法》为根本、

以《残疾人保障法》为核心,以 30 多部涉及残疾人

内容的相关法律为依托、以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为

配套、以地方扶助残疾人优惠政策为补充的残疾人

事业法律法规政策体系。这个体系的完善,不仅为

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奠定了法律制度基础,而且为

维护残疾人的正当权益发挥着重要作用。

2.6逐步形成了残疾人文化体系

残疾人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

由多种多样的文化特质组成的统一体,包括弘扬人道

主义思想、讴歌自强精神的励志文化;倡导平等友爱、

包容互助的和谐文化 ;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道德

文化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人文文化。现代文

明残疾人观是残疾人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它坚持以

人道主义为旗帜、以残疾人为本位、以“平等·参与

·共享”为核心内容,从而建立起一系列关于残疾人

和残疾人问题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为中国残疾

人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2.7坚持用人道主义教育广大青少年

2008 年 3 月 28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

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提出 :“教育部门要结合中

小学德育等课程,开展人道主义、自强与助残教育。”

笔者建议,以国家教育部、中残联等部门联合发文,

根据最近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弘扬人道主义

精神”,在中小学深入开展人道主义教育,尤为必要。

同时,在中小学建设人道主义教育基地,坚持以下

/ 理论研讨 /TheoreticalDiscu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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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016 年 第 3 期

原则 :自强教育与助残教育相结合 ;热情服务与严

格要求相结合 ;文化传承与彰显特色相结合 ;统筹

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在国家、省和市设三个层

级的人道主义教育基地。选择全国助残日,举行中

小学教育基地挂牌形式,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上述各个方面 , 都贯串着一条主线,即以人道主

义与人本主义的契合性,使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各

个部分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

3 建设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的学科体系、学术体

系、话语体系

2016 年 5 月 17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

学工作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他提出 :“要按照立

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

面向未来的思路,着力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

在指导思想、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等方

面充分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联系

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际 ,从学科体系、学

术体系、话语体系等方面 , 可以清晰地看出 :“人道

主义思想体系有更多的延续性 ,我们应该更多地探

讨这种延续性”[10]。

3.1建设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的学科体系

1978 年底 ,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1986 年,

国家教委在北京大学等学校设立社会工作与管理专

业 , 专业社会工作教育开始起步 , 为中国残疾人事

业的学科建设注入新的动力。邓朴方在《开创残疾

人社会学》一中写道 :自从 1979 年中国社会学宣告

重建以来,出现了蓬勃发展的势头,它已经渗透到

其他各个专门学科领域,发展了许多跨学科的群体

社会学或应用社会学。其研究正在日益扩展到社会

科学的许多新的领域。从 2007 年开始,中国残联分

别与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等十所高校合作建立了

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开展残疾人事业的理论及

实践研究,并大力培育硕士和博士从事残疾人研究。

除此之外,越来越多的高校及部分省市级残联与当

地高校合作建立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如郑州

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

3.2建设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的学术体系

建设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的学术体系 , 离不开马

克思主义人学这门新兴的学科。马克思主义人学是

主要研究人的本质、权利及其生存发展的具体规律

的一门具体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与马克思主义人

学是一般与个别的关系。

马克思主义人学视域中的残疾人研究,其逻辑起

点与历史起点是残疾人的人权保障,这是完全符合

人道主义原则的。2008 年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订通过《残疾人保障法》,

同年中国政府批准《残疾人权利公约》,标志着残疾

人权利保障迎来了新时期。随着中国法制建设的推

进,《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残疾人就业条例》的施

行,对残疾人的帮助逐步从慈善为主转向以权利为

基础。以权利为基础的多学科残疾人研究,还包括

了对残疾人的代价、价值、尊严、人格、需求、潜能、

环境以及残疾人的解放等方面的研究,对于建设中

国特色残疾人事业的学术体系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

和实践价值。

3.3建设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的话语体系

人道主义 , 既是国际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话语体系

的关注点 ,也是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话语体

系的关注点。从世界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历程来看,人

道主义始终是国际残疾人运动的主旋律。从上个世

纪 40 年代起,残疾人问题已引起国际社会关注,到

70 年代提出的“充分参与和机会平等”的理念及后

来提出的“人人共享”目标、80 年代的《关于残疾

人的世界行动纲领》、90 年代的《残疾人机会均等标

准规则》、直到 2006 年的《残疾人权利公约》,国际

社会向歧视、偏见、贫困和障碍发出了挑战、步步

向前,坚实有力,从来没有停止过[11]。联合国的千

年发展目标没有提及残疾人,邓朴方明确表示 :“没

有提及残疾人的千年发展目标,也是有缺陷和不完

整的,应当予以补充和完善[12]。”张海迪提出 :“我

们期待国际社会、联合国做出更多的努力,把残疾

人的生存与发展纳入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真正体

现平等的原则和人道主义的精神。[13]”

结语 :中国特色

纵观全文,不论是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 ,还是

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发展道路,无不打上时代特有

的文化印记—“中国特色”。

毛泽东在《矛盾论》中提出的“事物矛盾的问题

的精髓”,即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辩证关系原理[14],

为研究中国特色提供了理论基础。本文从中国残疾

人事业的根本性质、发展理念、研究原则和人权保

障四个维度来探讨其“中国特色”。

第一 , 从根本性质来看,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深

深地扎根在中国的土地上 ,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它的最本质的特征是坚

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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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2016 年 第 3 期

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条件下,才能迅速发展中国残疾

人事业。这是根本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残疾人事业

的一大特色。在世界人口、残疾人口第一大国的中国,

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向全世界郑重宣布 :

到中国共产党诞生一百年的时候,全面建成小康社

会。而且,一个家庭不落下,一个人不能少。最近,

习近平在宁夏主持召开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上指

出 :“这在世界上只有我们党和国家能够做到,充分

彰显了我们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

第二 , 从发展理念来看,中国残疾人事业早已融

入国际残疾人运动的主旋律中,吸收了世界文明有益

成果,体现了时代精神。同时,又将人道主义与人本

主义相结合,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继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要

求。坚持以人为本,既为弘扬人道主义提供了新的

理论支撑,又为人道主义注入了新的发展活力。这

种发展的人道主义思想,不仅表现理解、尊重、关心、

帮助残疾人,更为重要的是满足残疾人的心理需求,

即“强烈地要求与健全人一样在社会上发挥作用,履

行义务,享受权利,贡献力量。[15]”彰现了残疾人

的主体地位及其价值。这是中国残疾人事业的一个

重要特点。

第三 , 从研究原则来看,一点也不能脱离中国

国情和“残情”。目前,全球有超过 10 亿的残疾人,

中国就有 8500 多万,涉及 2 亿多残疾人亲属。中国

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就决定了中国残疾人事业必

须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出发,遵

循残疾人事业发展固有的客观规律,走中国特色残

疾人事业发展道路。因此,面对中国残疾人事业科

学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残疾人工作者在长期研

究过程中创造出一套科学的研究原则,即坚持基本国

情与具体残情相结合、人道主义与人本主义相结合、

逻辑起点与历史起点相结合。这就形成中国残疾人

事业的又一个重要特点。

第四 , 从人权保障来看,“我们讲人权最重要的

就是生存的权利,劳动的权利,发展的权利。[16]”

中国初步构建起保障残疾人生命健康权、生存权、劳

动权和发展权的制度框架。如前所说,我们不能像

西欧那样搞成高福利国家,必须发展成为劳动福利

型的残疾人事业。在大力推动残疾人劳动就业的同

时,积极开展康复工作和职业教育工作。从几十年

实践看,在我国形成劳动福利型的残疾人事业,是

切实可行的。这是因为有共产党的领导,有社会主

义制度的保证,而且“我们有现实主义的高度、人

道主义的高度以及公平和效益有机统一的高度”[17],

这就又形成了中国残疾人事业的一个重要特点。

综上所述,中国特色的残疾人事业是具有本质特

点或重要特点的事业,有着强大的生命力和推动力。

现在中国残疾人越来越有价值感、成就感和获得感,

这得益于中国政治制度优势,得益于改革开放政策,

得益于人道主义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我们深信,中

国特色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前景一定会越来越好,对

世界残疾人事业的贡献一定会越来越大!

参考文献 :

[1] 邓朴方 . 人道主义的呼唤(第一辑). 华夏出版社 ,2006:80.

[2] 奚从清 . 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价值体系与实践意义探

讨 残疾人研究 .2013(3):10-13.

[3] 简明社会科学词典 . 第 1 版 . 上海辞书出版社 ,1982:22.

[4] 邓 朴 方 . 人 道 主 义 的 呼 唤 ( 第 一 辑 ), 华 夏 出 版 社,

2006:189.

[5] 邓 朴 方 . 人 道 主 义 的 呼 唤 ( 第 一 辑 ), 华 夏 出 版 社,

2006:185.

[6] 邓 朴 方 . 人 道 主 义 的 呼 唤 ( 第 四 辑 ), 华 夏 出 版 社,

2012:460.

[7]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代表党中央、

国务院发表题为《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创造残疾人更加

幸福美好的新生活》的祝词 .2013,9,17.

[8] 张岱年 , 方立克主编 :中国文化概论,北京师范大学出

版社 ,2004:290.

[9] 邓朴方 人道主义的呼唤(第一辑). 华夏出版社 ,2006:81.

[10] 邓 朴 方 . 人 道 主 义 的 呼 唤( 第 一 辑 ). 华 夏 出 版

社 ,2006:105.

[11] 邓 朴 方 . 人 道 主 义 的 呼 唤 ( 第 四 辑 ), 华 夏 出 版 社,

2012:460.

[12] 邓 朴 方 . 人 道 主 义 的 呼 唤 ( 第 四 辑 ), 华 夏 出 版 社,

2012:462.

[13] 张海迪 . 让残疾人沐浴爱的阳光 残疾人研究 .2012(3):6.

[14]《毛泽东选集》第 1 卷,人民出版社 ,1952:308.

[15] 邓 朴 方 . 人 道 主 义 的 呼 唤( 第 一 辑 ). 华 夏 出 版

社 ,2006:179.

[16] 邓朴方 . 人道主义的呼唤(第一辑). 华夏出版社 ,2006:79.

[17] 邓 朴 方 . 人 道 主 义 的 呼 唤( 第 一 辑 ). 华 夏 出 版

社 ,200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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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16 年 第 3 期

前言

随着经济和社会文明进步,残疾人事业的快速

发展,社会公平意识和人本意识逐渐深入人心,残

疾人群体越来越多地参与到社会经济和文化生活中。

在推动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加强无

障碍环境建设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集中体现,

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对全民公共道德意识培养

和提高素质及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等具有重要的社会

意义 [1]。同时无障碍环境建设也逐步成为完善残疾

人权益保障以及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生态城市是一个稳定、协调、持续发展的人工

复合生态系统,是蕴涵社会、经济、自然协调发展

和整体生态化的人工复合生态系统。社会生态化主

要表现为 : 人们拥有自觉的生态意识和环境价值观,

人口素质、生活质量、健康水平与社会进步和经济

发展相适应,有保障人人平等、自由、接受教育、

人权和免受暴力的社会环境。残疾人是社会的弱势

群体,应充分享有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从维护

生态城市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思考 *

■沈湘璐 王娟 陈天 **

【摘要】生态城市的特征主要体现在社会生态、自然生态和经济生态三个方面。其中,社会生

态是指以人为本,满足人的各种物质和精神方面的需求,创造自由、平等、公正、稳定的社会环境。

城市规划设计的受众是城市中的所有居民,残疾人是社会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规划的各个环

节应对残疾人群体予以更多关怀。无障碍环境规划是以创造人性化的城市环境为目标,使所有人在

一定程度上克服因自身因素以及外界空间所带来的障碍,享受城市建设所带来的出行和交流便利。

文章从生态城市设计的角度出发,分别从城市交通、城市公共空间及居住空间层面探讨无障碍环境

建设的途径,并提出探索性建设意见,以期引起更多的关注和理解,从人文角度更好地推动生态城

市建设。

【关键词】生态城市 ;残疾人 ;城市公共空间 ;居住空间 ;无障碍环境

【Abstract】The characteristics of eco-city are mainly embodied in three aspects: social ecology, natural ecology and economic ecology. Social ecology refers to people oriented, and aims to meet the various material and spiritual needs of people, to create a free, equal, just and stable social environment. Urban planning and design is for all the residents of the city, and urban planning should pay more attention to the disabled group in all aspects. The goal of accessibility planning is to create a friendly city environment, and remove external barriers in order to make all people benefit from accessible transportation and communication environments. Based on the perspective of ecological city design,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ways to build a barrier free environment in aspects such as city traffic, city public space and living space, and put forward relevant suggestions, in order to raise public awareness and promote ecological city construction based on the humanities perspective.

【Key words】Eco-city;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City public space; Living space; Barrier free environment

* 基金项目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我国特大城市旧城区生态化改造策略研究》(15JZD025)

作者单位 :天津大学建筑学院 天津 300072

作者简介 :沈湘璐 硕士在读 ;研究方向 :城市规划设计

** 通讯作者 :陈天 教授 ;研究方向 :城市规划设计 联系方式 :[email protected]

/ 理论研讨 /TheoreticalDiscussion

[ 中图分类号 ]C913.69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 ]2095-0810(2016)23-0019-04

The Construction of Barrier Free Environment in Eco-citiesSHEN Xiang-lu, WANG Juan, CHEN J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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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016 年 第 3 期

/ 理论研讨 /TheoreticalDiscussion

残疾人无障碍环境规划的角度看,生态城市建设

不应再简单地局限于单纯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而应以追求自然系统和谐、人与自然和谐为基础,

更多的关注人与人的和谐才是生态城市的目的和

根本所在。生态城市建设中应充分考虑残疾人的

意愿,体现残疾人的需求,在无障碍环境建设环

节上予以更多的关注。

1 残疾人无障碍环境

1.1无障碍环境的定义

广义的无障碍环境是指环绕在人类周围,让所

有人都能平等、安全利用而无任何阻碍的客观事

物的总和 [2]。它包括物质环境无障碍及信息和交流

无障碍,如铺设盲道坡道,设置交通音响信息装置,

建造无障碍建筑 ;要求公共传播媒介应使听力言

语残疾人和视力残疾人无障碍地获得信息和进行

交流,包括影视、盲文、手语等。狭义的无障碍

环境一般指无障碍的物质环境,即从规划上保证

居住点能与一定数量的服务设施、公共建筑和场

所连成一片,从设计上保证这些地方按其使用性

质提供从入口到目的地的一条或多条无障碍通道

及其必要设施,使残疾人可以同健全人一样自由

出入等 [3]。

建筑学上的无障碍设计是指向用户(或者残

疾人)提供一种可能,使其能够不受约束地持续

使用空间。无障碍物质环境包括无障碍建筑、室

内无障碍环境以及城市无障碍系统 ( 室外无障碍环

境 ),其中无障碍建筑包括公共建筑和私人住宅,

城市无障碍系统包括各种公园等公共场所及道路

无障碍系统等。信息和交流的无障碍主要要求公

共传媒应使听力言语残疾人和视力残疾人能够无

障碍地获得信息,进行交流,如影视作品、电视

节目的字幕和解说,电视手语,盲人有声读物等 [4]。

1.2无障碍设施空间功能分类

根据无障碍设施所属空间的功能类型,无障碍

系统可分为三类 : 第一类是城市道路 ;第二类是

城市公共空间 ;第三类是居住区。其中第二类城

市公共空间又可分为公共建筑与城市空间的过渡

空间和住宅建筑与城市空间的过渡空间。前者的

过渡空间需要考虑的元素有公共交通 ( 机场、火车

站、地铁站、公交枢纽车站等 )、旅游休闲(公园、

标志纪念空间、电影院、饭店宾馆等)、商业购物

( 商场、步行街等 )、文体教育 ( 博物馆、美术馆、

图书馆、学校、体育中心等 )、金融 ( 银行、邮电

局等 )、公务机构 ( 政府机关、服务中心、居委会、

派出所等 )、医疗卫生 ( 医院、诊所等 ),后者过渡

空间需要考虑的元素有普通住宅与残疾人专用住宅

的区别。

2 生态城市视角下的各类无障碍空间

2.1生态城市中的无障碍交通规划

城市无障碍交通体系的建设是社会发展的必然

趋势。城市交通的规划设计应注重对残疾人的无障

碍通行,体现“以人为本”的生态设计理念。由于

残疾人迫切希望融入社会,如何既满足残疾人出行

需求又能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成为值得关注的重点问

题。城市规划设计有责任在提高城市运行效率的同

时,改善出行不便人群的交通出行。城市交通无障

碍设施的设计和管理是营造社会无障碍环境的基

础。

在城市交通设计中,涉及到的残疾人无障碍设

施设计(即隧道和公交停靠站等设施),主要关注

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人行天桥、地铁站、交通信

号、停车位等 [5]。交通设计需要更加通用化和人性

化,不仅需要满足残疾人的出行需求,更应考虑到

健全人的心理感受。

2.2生态城市中的无障碍公共空间

城市公共空间的无障碍化水平高低,是城市文

明程度的深刻反映。城市公共空间是以人工因素占

主导的城市开放空间,如城市中的街道、广场、公

园、游憩绿地、滨水绿地,具有景观、宗教、商业、

社区、交通、休憩性活动等场所和功能,即可以理

解为所有建筑物外部空间组成的空间系统,如城市

广场、绿化水体、城市道路、公共建筑物和居住区

等,城市空间主体通过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以

方便残疾人通行和使用,如城市道路应满足坐轮椅

者、拄拐杖者通行和方便视力残疾人通行,建筑物

应考虑出入口设计,要设置残疾人可使用的相应设

施和方便残疾人通行等,同时能够成为室内外无障

碍系统的衔接,具体有坡道、盲道、盲人过街音响

指示器、地面防滑、扶手栏杆、残疾人车位和残疾

人轮椅席等。

从城市方便残疾人出行的视角看,空间和无障

碍要素应共同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创造方便,结合

整个城市开发,制定相应的无障碍外部空间整体专

项规划策略和规划,提出无障碍的盲道系统、步行

路线、购物旅游系统、文化娱乐网点等,同时对无

障碍外部空间类型和分布进行系统化配置,区分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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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016 年 第 3 期

/ 理论研讨 /TheoreticalDiscussion

点和先后,实现有限资源的合理分配,体现合理

有序发展。

2.3无障碍的生态住区规划

传统生态住区建设中,规划师把更多注意力放

在生态环境保护与节约资源能源的层面,设计通

常是以健康成年人的行为标准为依据,无障碍设

计并未得到规划单位及设计人员的充分重视。随

着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凸显,住区中有特殊需求

的人群不断增加。这一类人群往往需要更多的社

会关注,需要心理上的关爱与陪伴,也需要环境

设施补偿他们丧失的能力。无障碍的生态住区设

计中,满足对残疾人的照料、保健及护理等需求

是规划工作的重点。

2.3.1 安全性和可监护性。由于残疾人的身

体或年龄上的特殊性,他们的活动区域内要有辅

助性、保护性设施,因此设计上安全考虑显得尤

为重要。从空间 (消除室内高差 )、装置 (设置扶手、

地面防滑 )、设备 ( 紧急通报系统、安全电源及热

源 ) 等方面考虑,便于管理员或护理人员等对残疾

人日常生活的安全性做到紧急时刻可立即采取措

施 [6]。

2.3.2 无障碍住宅。居住建筑在居住区中的

数量最大,居住建筑无障碍设计的好坏关系到居

住区无障碍设计的优劣。居住建筑的多层住宅和

中高层住宅无障碍设计不同,多层住宅公共空间

的无障碍设计包括入口无障碍坡道和楼梯间的双

侧扶手 ;中高层住宅公共部分的无障碍设计内容

除了入口无障碍坡道外,还包括无障碍电梯设置。

无障碍住宅除了充足的采光、通风和较好的

视线通廊、卫生要求、消防安全、管网铺设等较

为基础的建设外,也应提供深入住宅内部的服务,

包括送餐服务、家庭病床、护理、陪伴及适合不

同行动能力的残疾人需要的服务系统。基本的空

间设计应考虑住宅卧室设计预留护理空间,卫生

间预留轮椅活动空间等。

2.3.3 智能通讯系统。随着信息及通讯技术

的发展,“智能家居”系统面向残疾人,以通信技

术、IT 技术、电子技术、传感器技术相结合的方

式为不同残疾类型的人提供帮助 [7]。例如,住户对

讲功能,便于残疾人与同住区内人员的实时沟通 ;

控制照明及通风设备的智能系统 ;电力、煤气设

备的控制报警装置 ;监控婴儿或病患的视频设备 ;

智能升降床设备等,这些技术将很大程度上为残

疾人在生活上提供便利,提升生活品质。与其相

关的无障碍问题包括仪表的显示位置和模式、可选

的语音输出功能以及各种功能案件的设置等。

2.3.4无障碍的住区外部空间。残疾人由于身

体原因而行动较迟缓,因此要求居住区室外的场所

及其设施必须具有可接近性。设计者要为他们积极

提供参加各种活动的可能性。提高绿地的可达性、

亲和性和自然化的文化品味及生态品味,满足人们

越来越高的审美标准。植物能释放大量负氧离子,

能净化空气、调节气温、吸尘防灰,十分有利于心

脏病、高血压、精神病患者的健康恢复。居住区种

植的植物主要分为六类 :乔木、灌木、藤本植物、

草本植物、花卉及竹类。发挥植物作为三维空间实

体的作用要因地制宜,巧妙地运用孤植、对植、群

植和片植等手法,科学处理好软质景观内部乔、灌、

花、草与园林建筑小品之间相互映衬的关系,以各

种方式交互形成多种空间效果 [8]。

通过设置不同设施、创造不同的功能空间,如

运动空间、休闲空间、休憩空间,让残疾人有选择

的进行活动,使他们与社会保持密切联系,减轻孤

独感,更加健康、快乐地生活。对于专门的康复中心、

老年公寓还可以通过设置集中的茶室、会所、活动

室来解决残疾人的社会交往问题。从规划上确保他

们自入口到各空间之间至少有一条方便、舒适的无

障碍通道及其必要设施,并保证他们通过自身努力

获得心理满足感。

3 生态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发展趋势和推进

策略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一件基础性和长期性的工

作。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以及深

圳大运会的筹备和成功实践,为推动城市无障碍环

境建设产生了巨大推动作用。但是仅仅依靠大事件、

运动式的规划建设方式显然难以满足实际存在和不

断增长的需求 [9]。应该在无障碍环境建设过程中,

形成一套完善的、易于操作、适用于日常规划管理

需要的策略和制度。

3.1无障碍城市交通建设

未来我国应在制度上重视城市交通无障碍建

设,贯彻城市交通无障碍理念设计,落实城市交通

无障碍布置施工,加强城市交通无障碍监督管理,

关注城市交通无障碍维护,形成城市交通系统的无

缝衔接,营造和谐的无障碍城市交通环境 [10]。城市

交通空间无障碍设计的完整性、系统性是保证残疾

人基本出行需求的基础,在老龄化提速的大背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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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2016 年 第 3 期

/ 理论研讨 /TheoreticalDiscussion

完善无障碍通道、改造交通空间无障碍设施已变得

尤为重要。步行通道设计能满足各类人群需求,清

晰连续并形成完善的体系,交通枢纽内的连廊能通

往各功能区、住宅区、公交站等主要出行区域。尽

量采用踏步阶梯与缓坡结合的形式连续铺设,保证

残疾人可独立、安全出行。对于视力残疾人,盲道

不在于多,在于准确和精炼,并提供最优路线方案。

3.2无障碍公共空间环境建设

倡导平等与尊重理念,提升对残疾人在城市交

通中物质层面及心理层面的关怀。尊崇“城市共

享”原则,注重公园、医院、银行、大型超市、社

区服务中心、疗养康复中心等公共空间的无障碍设

施建设。升降电梯、防滑地面、无障碍出入口、休

憩座椅等必备无障碍设施应贯穿于整个无障碍公共

空间的建设中。其中,无障碍出入口应与正常出入

口设置在一起,与台阶并列的一字型坡道或之字形

坡道,既可以避免残疾人绕行也可以增加正常使用

的坡道。并在无障碍出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识牌。

3.3无障碍住区建设

居住区中的残疾人群体是一个复杂的群体,作

为居住区无障碍设施的使用者,如何使他们的各种

需求得到满足,最终建成系统而全面的无障碍居住

小区,是规划工作者的重要责任。

无障碍设施应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来考虑,充

分考虑不同类别设施之间的影响。考虑不同人群的

需求与行为方式,将通用原则贯穿始终,考虑残疾

人的便捷生活,促进不同人群间的沟通,使得特需

人群受到陪伴与关爱。将无障碍住宅与智能辅具相

结合,保证残疾人在室内环境无障碍生活。同时,

残疾人在居住区内的日常休闲及出行也是需要考虑

的重点。残疾人行动较迟缓,因此要求居住区室外

的场所及其设施必须具有可接近性,为他们积极提

供参加各种活动、去往各空间的无障碍通道及其必

要设施。

提高绿地的可达性、亲和性和自然化的文化品

味及生态品味,满足人们越来越高的审美标准。残

疾人通常较少与外界接触,对自然和生态的渴望显

得愈发强烈,因此要使室外的绿地氛围与他们的回

归自然感产生共鸣。多创造一些便于交往的私密式

与开敞式休憩空间相结合的方式,提供便于残疾人

使用的座椅空间,以便更好地参与沟通、娱乐和健

身等活动,尽可能满足他们由于生理和心理上的变

化而对空间环境的特殊要求和偏好。注重居住区标

识无障碍引导。残疾人由于身心机能不健全或者衰

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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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

[2] 操虹 . 无障碍环境设计研究 . 重庆建筑大学,1999.

[3] 周 文 麟 . 城 市 无 障 碍 环 境 设 计 . 北 京 : 科 学 出 版 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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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庞聪 . 北京无障碍外部空间初探 . 清华大学,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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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孙超 , 王波 , 张云龙 , 徐建闽 . 深圳市无障碍交通体系

规划研究 .2012,28(12):37-41.

退,感知危险的能力差,或即使感觉到了危险有时

也难以快速敏捷地避开,或者因错误的判断而产生

危险,尤其那些盲人和弱视者,他们大部分依靠听

觉和触觉,识别能力弱,反应速度慢,因此全面精

准的空间标识往往会给他们带来方位判别、预感危

险上的辅助,减少不安全行为发生的概率。设计上

要充分运用视觉、听觉、触觉的手段,给予他们以

重复的提示和告知。

3.4加强无障碍环境规划的协作与人才培养

生态城市无障碍体系规划涉及康复医学、建筑

学、机械学和电子信息学等多个学科,是一门综合

性和多学科综合成果,需要多学科人才共同协作。

生态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还需要全民参与。解决残

疾人生活出行问题,注重发挥政策导向作用,通过

立法、学术研讨、编制指南等多种手段,保障残疾

人的权益,确保资金来源,引导公众和舆论。提高

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公众意识,重视对无障碍环境规

划的专业人才培养。国内本科教育中鲜有开设专门

无障碍环境规划的相关专业课程,这或许是无障碍

工作始终很难体系化的重要原因。应加强专业人才

的培养,从而为无障碍环境提供智囊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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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016 年 第 3 期

/ 理论研讨 /TheoreticalDiscussion

1 问题的提出

家庭作为人类社会的基本组成单位,是社会系

统中最为稳定、持续的组织结构 [1],在残疾儿童的发

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残疾人家庭生

活质量(FamilyQualityofLife)逐渐受到国内外

研究者的重视。家庭生活质量是指残疾人家庭成员

的需求得到满足的程度 [2],包括和家庭成员共度时光,

共同享受生活的程度,以及家庭成员能从事对自身

重要事情的程度。国外残疾人家庭生活质量的研究起

步较早,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家庭生活质量

就被社会工作者、特殊教育者以及学者作为衡量残

疾人服务的重要指标。研究者从家庭研究和支持发

展对残疾人家庭生活质量进行研究和探讨 [2],认为基

于家庭需求而提供的家庭支持,可以实现家庭职能

帮助家庭质量的提升 [3]。在残疾人家庭生活质量的测

量方面,当前国际上有两种重要的测量工具,其一

是由美国堪萨斯大学比里奇中心研发的《残疾儿童

家庭需要评估》(Family Quality of Life Scale ,

FQOL),另外还有由澳大利亚、加拿大、以色列等

多国研究者共同开发的《家庭生活质量量表 2006》。

相比于国外,我国对残疾人的家庭生活质量研

究相对较少,主要涉及发展性障碍儿童、自闭症儿

童和智力障碍儿童的家庭生活需求 [4-8],涉及残疾儿

童家庭质量的研究非常少,研究对象同样是发展性

* 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 :我国残疾儿童家庭支持体系构建与发展策略研究 (13CSH106)

作者单位 :1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特殊教育系 北京 100875

2 陕西省西安市盲哑学校 西安 710014

作者简介 :胡晓毅 博士 副教授 ;研究方向 :发展性障碍儿童教育,家庭支持

我国视障与听障儿童家庭需求

和家庭生活质量现状及关系研究*

■胡晓毅 1 岳孝龙 1 贾睿 2

【摘要】本研究使用《残疾儿童家庭需要评估》量表,对我国视障与听障儿童家庭需求和家庭

生活质量进行问卷调查。研究发现,视障与听障儿童家长在养育子女的过程中,生活质量满意度处

于中等水平但存在较大程度上对外界支持的需求。经济需求是影响残疾儿童整体家庭生活质量的重

要因素,尤其影响家长的情感健康和身体健康 ;休闲娱乐需求对整体家庭生活质量也有影响,家庭

资源状况也影响家长的身体健康。面对视障和听障儿童家庭生活现状,应当通过提供多样化的保障

和个别化的支持,帮助家庭走出困境并促进家庭其家庭功能的实现。

【关键词】视觉障碍儿童 ;听觉障碍儿童 ;家庭生活质量 ;家庭需求

The Status and Relationship Between Family Needs and Family Quality of Life ofChildren with Visual and Hearing Impairment in China

HU Xiao-yi, YUE Xiao-long, JIA Rui

【Abstract】This study used the “Family Needs Scale for Children with Disabilities” to investigate family needs and family quality of life of children with visual and hearing impairment in China. The study showed that, parents’ satisfaction of quality of life was in the medium level, but parents demanded for external support to a large extent. Economic needs was an important factor affecting family quality of life, and it also impacted the overall family quality of life, emotional and physical factors; family resources impacted physical and entertainment factors, and it also impacted the overall quality of family life. As the status of family life of children with visual and hearing impairment, diverse and individualized supports should be provided to help family with the purpose to improve family function.

【Key words】Children with visual impairment; Children with hearing impairment; Family quality of life; Family needs

[ 中图分类号 ]C913.69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 ]2095-0810(2016)23-00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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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2016 年 第 3 期

/ 理论研讨 /TheoreticalDiscussion

障碍儿童 [9]。当前国内相关的研究皆为小范围内的调

研研究,缺乏对残疾儿童家庭需求和生活质量二者

的关系分析研究,在研究对象上很少关注感官障碍

儿童家庭。本研究将针对视觉障碍(简称视障)和

听觉障碍(简称听障)儿童家庭,在广泛调查的基

础之上,分析其生活质量与家庭需求的现状和关系,

在分析影响因素的基础之上探索如何为视障和听障

儿童家庭提供支持,以提高家庭生活质量。

2 研究方法

2.1研究对象

本研究面向北京、上海、广州、重庆、吉林省、

河南省、山西省、四川省、湖北省、内蒙古自治区等地,

选取了 367 所特殊教育学校、41 家学龄前残疾儿童

康复训练机构以及 13 所接收视障和听障儿童的普通

学校。为了保证来自不同年龄阶段、不同地区的残疾

儿童家庭参与到该研究中来,研究者采用分层抽样的

方法,对上述愿意参与研究的学校与机构,采用整体

抽样的方法,向被抽取的学校和机构的所有视障与

听障儿童的家庭发放《残疾儿童家庭需要评估》问卷,

由家长填写并通过加装回邮形式收集问卷。最终获取

回收问卷共998份,剔除缺失信息达85%以上的问卷,

最终有效问卷为 798 份。研究对象的基本情况如下 :

以视障儿童为主,比例为 69.2%,听障儿童比例为

30.8% ;女性儿童比例为 86.8%,男性为 13.2%,;

以 7 ~ 17 岁儿童为主,比例为 53.7%,6 岁以下和

18 岁以上比例分别为 25.3% 和 20.9% ;居住地以市

区为主,比例为 62.4%,郊区比例为 37.6% ;填卷

人以母亲居多,比例为 58.4%,其次是父亲和祖父母,

比例分别为 29.1% 和 7.8% ;填卷人年龄以 30 ~ 39

岁为主,比例为 57.1%,其次为 40 ~ 49 岁和 30 岁

以下,比例分别为 21.7% 和 15%,50 岁以上者比例

为 6.1%。

2.2研究工具

本研究采用美国堪萨斯大学比里奇研究中心开

发的《残疾儿童家庭需要评估》量表中文翻译修订版,

该量表包括基本信息问卷、家庭需求评估量表、家庭

生活质量量表三个部分 :在基本信息问卷部分,主

要收集视障与听障儿童家长及该儿童的人口学资料、

经济收入、就业状况、残疾状况等,共计 14 个项目;

在家庭需求评估量表部分,包含 7 个维度 :与残疾

有关的服务、父母养育、与社会的联系、希望、家

庭资源、经济和休闲娱乐。量表采用5点Likert 记分,

要求被试对需要程度从没有需求到极高需求进行评

定。考虑到语言文化差异,本研究所用工具个别条目

的语言表述进行了调整或删改,最终调查 59 个项目。

在家庭生活质量量表部分,包含 4 个维度:家庭互动、

父母养育、情感健康和身体健康、物质福利,采用

5 点 Likert 记分,从“非常不满意”到“非常满意”

按 1 ~ 5 分分为五个等级。该量表全面反应残疾儿童

家长对家庭生活整体满意度的主观评价,量表的信

度和效度达到心理测量学指标要求 [9],χ2(5) = 9.13

p=0.10,比较拟合指数 CFI=0.99,RMSEA=0.06,

克隆巴赫系数 Cronbach’s alpha 系数为 0.88,重

测信度为 0.60 到 0.77 之间,显示数据拟合程度达

到较好的水平。

3 研究结果

3.1视觉与听觉障碍儿童家庭需求现状

总体而言,视障与听障儿童家庭需求度的平均

得分为 3.22,七个维度的得分均在 2.6 ~ 3.6 之间,

各维度间差异较小,说明视障与听障儿童家庭需求

度中等偏高,这与国内学者对其他残疾类型的研究

结果一致 [6]。此外,家长在目标设定、充满希望、促

进孩子发展的各方面支持上需求度很高,这和国内

学者对其他残疾类型的研究结果一致 [7,8]。

具体考察每个维度中每个问题的作答情况,发

现“与残疾相关的服务”维度需求较高,其中,“和

家人一起面对困境和歧视”、“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

“监督政府或学校提供的相关服务”、“教孩子沟通技

巧”表现出较高的需要水平 ;父母养育方面,“关注

家人身体状况”、“给孩子吃药”、“获取一般性资源”

和“保证周围环境无障碍”这四项,需要程度较高,

而在照顾孩子日常生活相关项目上,认为不需要辅

助的家长比较多 ;与社会的联系中,在“共同解决

问题”这一项上,非常需要帮助的人数达到 45.8% ;

在家庭希望方面,考察残疾儿童家庭对未来生活规

划的态度的希望这一维度中显示该维度整体表现出

较高的需求程度,尤其在“希望孩子得到有效教育”

和“了解孩子残疾状况时非常需要得到专业支持”项

目上需求显著;家庭资源需求方面,整体表现为“需

要”;经济需求方面,三成左右的家长在“申请政府

补助”和“带孩子做治疗或购买特殊设备”、“为以

后生活存钱”表现出非常需要辅助 ;休闲娱乐方面,

在参与“室外活动”和“室内活动”两方面家长表

现出了较高的需要,但在“组织家人旅游”以及“参

加聚会”项,需求度却整体呈中下水平。

3.2视觉和听觉障碍儿童家庭生活质量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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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016 年 第 3 期

/ 理论研讨 /TheoreticalDiscussion

总体而言,视障与听障儿童家庭生活质量满意

度的平均得分为 3.75 ;就各维度而言,均处于 3 ~

4 分之间,各维度间差异较小,表明视障与听障儿童

家庭的生活质量处于中等水平。视障与听障儿童家

庭生活质量四个维度的平均得分排列顺序为 :家庭

互动、父母养育、身体 / 物质福利、情感健康。家

庭生活质量情况表明视障与听障儿童家庭的生活质

量处于中等的水平,还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这与

国内学者对发展性障碍儿童家庭生活质量的研究结

论一致 [9]。

3.3视觉和听觉障碍儿童家庭生活质量和家庭

需求的关系分析

我们对家庭需求进行回归分析,使用逐步进入

的多元回归分析方法,并在得到初步结果后进一步

考虑维度间的交互作用。

3.3.1家庭生活质量总维度。对家庭需求与家

庭生活质量总维度回归分析后,归到了回归方程中的

变量是“经济”和“休闲娱乐”。两个回归方程具有

较好的质量 , 模型的 F 值依次为 4.934、4.713,大

于 3.84,自变量对应的 t 值(-3.039、2.085)的绝

对值均大于 1.96,sig 值均小于 0.05(0.028、0.011)。

经济、休闲娱乐 2 个变量与家庭生活质量总维

度的多元相关系数为 0.277,表示上述 2 个变量能解

释家庭生活质量共 7.7% 的变异量。其中经济对家庭

生活质量的解释变异量达到 4.1%,而休闲娱乐的解

释变异量为 3.6%。经济、休闲娱乐的 Beta 值分别

是 -0.237、0.164,说明经济的需求度越高、家庭

生活质量总维度满意度越低 ;休闲娱乐的需求度越

高,家庭生活质量满意度也越高。

由这个模型的非标准化系数可以构造出回归方

程式 y=4.012-0.237x1+0.164x2. 在此方程中,y

代表家庭生活质量,x1 代表经济,x2 代表休闲娱乐。

对其进行灵敏度分析可知,经济需求每下降 0.1,家

庭生活质量满意度上升 0.0237 ;休闲娱乐需求度每

下降 0.1,家庭生活质量满意度上升 0.0164。我们在

对数据进行中心化处理后进一步进行交互处理,得到

“经济 × 休闲娱乐”这一新维度。对三个维度进行进

入式分层回归后得到模型一(自变量为经济)、模型

二(自变量为经济和休闲娱乐)和模型三(自变量为

经济、休闲娱乐和经济 × 休闲娱乐)。比较三者的 R

方值(0.031、0.059、0.084),我们发现模型三的

效果最好,说明经济和休闲娱乐存在交互作用。模型

维度 项目 不需要低需要 需要很需要非常需要

与残疾相关服务一起面对困境 6.6 5.1 34.8 19.2 34.3

教育沟通能力 1.5 4.5 33.7 25.1 35.2

监督相关服务 4.0 2.0 31.2 29.1 33.7

安全教育 2.5 5.9 37.7 20.6 33.3

父母养育获取一般资源 4.0 6.9 31.7 18.8 38.8

给孩子吃药 6.3 3.9 36.6 19.0 34.1

关注家人身体 4.9 6.8 35.6 28.3 24.4

保证环境没有障碍 3.5 7.5 44.5 21.0 23.5

与社会的联系 共同解决问题 7.9 10.4 42.6 23.3 45.8

希望 孩子得到有效教育 1.0 2.5 18.2 24.1 54.2

得到专业支持 1.5 6.4 21.7 30.0 40.4

家庭资源 有健康生活习惯 5.4 8.4 45.0 20.3 20.8

经济 申请政府补助 10.4 10.4 31.8 16.4 30.8

带孩子做治疗或购买特殊设备 10.9 13.4 27.4 18.4 29.9

为以后生活存钱 4.5 5.0 44.5 17.0 29.0

休闲娱乐 参加室外活动 8.0 13.9 41.3 19.9 16.9

参加室内活动 7.9 13.4 47.0 19.8 11.9

组织家人旅游 18.8 16.2 38.1 17.3 9.6

参加聚会 11.1 16.2 49.5 15.2 8.1

表 1视觉与听觉障碍儿童的家庭需求(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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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2016 年 第 3 期

/ 理论研讨 /TheoreticalDiscussion

三对家庭生活质量总维度的解释变异量达到了8.4%,

对应回归方程为 y=0.014-0.240x1+0.129x2-0.117

x1x2(y 代表家庭生活质量,x1 代表经济,x1 代表休

闲娱乐)。

图 1 家庭生活质量总维度与家庭需求中经济、

休闲娱乐的关系

观察上图可以发现,经济和休闲娱乐的交互作

用使得家庭生活质量与其中任何一方都不是完全的

正相关或负相关,而是出现了家庭生活质量总维度

的极大值点,经计算,极大值点处家庭生活质量总维

度满意度中心化后的值为 0.0403,此时,经济和休

闲娱乐需求度中心化后的值约为 -0.49。即根据此回

归方程,家庭生活质量总维度满意度最高约为 3.83,

此时经济的需求度约为 2.72,休闲娱乐的需求度约

为 2.56。

另外,从三维图像可以看出,经济需求度与家

庭满意度呈倒 U 型关系,当经济需求度为 2.72 时,

家庭满意度达到峰值。同样的,休闲娱乐需求与家

庭满意度也呈倒 U 型关系,当休闲娱乐需求为 2.56

时,家庭满意度达到峰值。

3.3.2 情感健康。经过回归分析后,归到了回

归方程中的变量是“经济”, 该回归方程具有较好的

质量,F 值为 4.239,大于 3.84,自变量对应的 t 值

(-2.059)的绝对值大于 1.96,显著性 p 值均小于

0.05(0.042)。经济能解释情感健康共 3.6% 的变异

量。父母养育的 Beta 值是 -0.167,说明经济的需

求度越高,情感健康满意度越低。

由这个模型的非标准化系数可以构造出回归方

程式 y=4.254-0.167X1(y 代表情感健康,X1 代

表经济)。对其进行灵敏度分析可知,经济需求每下

降 0.1,家庭生活质量满意度上升 0.0167。

3.3.3 身体健康。分析家庭生活需求与身体健

康的关系。经过回归分析,归到了回归方程中的变

量是“经济”和“家庭资源”。这两个回归方程具有

较好的质量,模型的 F 值依次为 7.774、8.087,大

于 3.84,自变量对应的 t 值 (-3.953、2.824) 的绝

对值均大于 1.96,sig 值均小于 0.05(0.000、0.006)。

上述两个变量能解释身体健康共 11.3% 的变异量。

进入回归模型的 2 个变量中,经济对身体健康的个

别解释量最大,达到 5.7%,而家庭资源的解释量

为 5.6%。经济、家庭资源的 Beta 值是 -0.380、

-0.250,说明经济、家庭资源的需求度越高,身体

健康的满意度越低。

由这个模型的非标准化系数可以构造出回归方

程式 y=13.763-0.380X1-0.250X2. 在此方程中,

y 代表身体健康,X1 代表经济,X2 代表家庭资源。

对其进行灵敏度分析可知,经济需求每下降 0.1,身

体健康满意度上升 0.038 ;家庭资源需求度每下降

0.1,身体健康满意度上升 0.025。

4 讨论与建议

4.1提供多样化保障,帮助残疾儿童家庭面对

困境

分析可知,“经济需求”维度中,治疗或购买设

备、存钱、申请补助三方面的需求程度最高。这说

明视障与听障儿童家庭普遍缺乏经济能力以支付高

额费用,缺乏获取相关支持的意识和能力,对未来

的危机感较强。当家长缺乏为孩子治疗或购买仪器、

存钱的能力时,会将很多精力花在为孩子挣钱、攒

钱上,而存钱的行为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一种危机感。

这些均可导致他们的生活质量下降,很多物质、精

神上的需求不能得到满足。因此,经济维度几乎影

响了家庭生活质量的所有维度和总维度。

“家庭资源”需求中,“有健康生活习惯”“有方

便出行工具”两个问题超过 17% 的家长表示十分需

要,超过 80% 的家长表示需要,说明这两项对他们

家庭资源的需求度有很大影响。在家庭生活质量问

卷中,“我的家人帮助孩子参与各项活动”、“我的家

人能顺利利用各种交通工具,到达他们要去的地方”

等问题由于上述的不便,很难得到很好的解决。如

果孩子不能有足够的资源,则他的独立能力、参与

各项活动的积极性就可能会受到影响,进而影响家

庭生活质量。

视障和听障儿童在参加室内、外活动方面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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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016 年 第 3 期

/ 理论研讨 /TheoreticalDiscussion

度较高,选择十分需要的家长比率均在 11% 以上。

说明视障与听障儿童家庭的活动参与需求较迫切。虽

然在参与活动上需求度较大,但是儿童因为自身的

障碍导致其行动不便甚至无法参与。家庭生活质量

中的很多指标也涉及到了室内外的活动,故影响到

家庭生活质量。

本研究表明,视障和听障儿童家庭存在多样化

的需求,其满足程度直接影响家庭生活质量的提升。

因此,政府、社会等应当为残障儿童家庭提供多样化

的保障措施,帮助他们积极应对生活困境,提升生

活质量。其一,应当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在医疗方面,

提高对视障与听障儿童家庭的医疗补助,设立更多

定点医院,为视障与听障儿童及其家属提供定期体

检服务 ;在补助方面,根据实际家庭经济评测情况,

提高补贴 ;在公共设施方面,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

其二,政府可以设立更多的公立性的康复机构,同

时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视障与听障儿童康复机

构 ;给视障与听障儿童提供眼镜、盲文打字机和助

听器等免费器材。其三,应当确立针对残障人士就

业方面的政策保障,为视障与听障儿童家庭成员提

供就业技能培训,树立他们的就业意识。此外,视

障和听障儿童家长表现出对教育的急切需求,应当

最大程度确保视障与听障儿童得到合适的安置和有

效的教育,同时国家应重视特殊教育专业的发展和

专业人才的培养,建设视障与听障儿童的定向学校,

完善融合教育。

4.2提供个别化支持,帮助残疾儿童家庭功能

实现

家庭作为一个相互作用的系统,家庭成员是系

统的组成部分,任何发生在任何一位成员身上的事,

都将影响到所有成员。本研究发现视障与听障儿童家

长和家庭的部分需求还得不到满足,这将会对整个

家庭和视障与听障儿童产生直接的影响。为了提升视

障与听障儿童家庭的生活质量,必须满足家长的需

求进而保证家庭功能的实现。所以,满足视障与听

障儿童家庭需求,为他们提供适当的支持十分迫切。

同时,残疾儿童群体的异质性较强,视障和听障儿

童也不例外,应该给家庭提供个别化的支持。

研究表明,视障和听障儿童家长往往难以对孩

子进行适当的定位,制定合理目标的需求较大,急

需教育和康复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和支持,心理及

情绪上也需要帮助。因此,应当为残疾儿童家庭提

供个别化支持,帮助其家庭功能的实现。首先,应

当加强家校合作,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老师可以

加强和家长的沟通,进一步全方位了解儿童,推进

亲师合作,共同对儿童的基本情况做出正确评定,对

儿童未来发展有合理规划,并制定个别化的发展计

划。其次,为家庭提供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支持。盲

校、特殊教育学校或者高校可以为儿童家长提供更

多学习专业知识技能的支持和帮助,加强亲职教育。

此外,还应当增强针对视障和听障儿童家长的心理

指导。社区或社会公益组织可以加强对视障与听障

儿童家长的心理指导,提升视障与听障儿童家庭成

员对未来的信心。最后,对于视障和听障儿童家庭

的支持应当调动多方面的社会力量。特殊教育学校

以及老师提供的支持是不够的 ;还需要从各方面为

视障与听障儿童家庭创造支持性的环境。例如 :国

家重视特殊教育专业人才的培养,培养除学校教师

以外的相关专业人员 ;社区积极服务视障与听障儿

童家庭,开展适合他们参与的活动或提供心理服务 ;

社会树立正确的残疾人观,打破障碍。

参考文献 :

[1] Samue l P S , Ri l lo t t a F , Brown I . Rev iew: The

Development of Family Quality of Life Concepts and Measures.

Journal of Intellectual Disability Research, 2012, 5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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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drecht: Springer, 2011.241- 278.

[3] 胡晓毅 . 美国残疾儿童家庭研究综述 . 残疾人研究 ,

2015(2):69-74.

[4] 谷长芬 , 陈耀红 , 王蕊 , 曹雁 , 穆歌 , 李媛媛 . 北京市

0-7 岁残疾儿童家庭需求调查研究 . 中国特殊教育 ,2010,10:7-

11.

[5] 黄辛隐 , 张锐 , 邢延清 . 71 例自闭症儿童的家庭需求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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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刘莎 . 辽宁省孤独症儿童家庭养育困难与需求的调查研

究 . 辽宁师范大学 ,2009.

[7] 倪赤丹 , 苏敏 . 自闭症家庭的需求与社会工作介入——

来自深圳 120 个自闭症家庭的报告 . 广东工业大学学报 ( 社会科

学版 ),2012,05:36-41.

[8] 苏雪云 , 严淑琼 , 罗玉清 . 自闭谱系障碍儿童家庭需求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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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胡晓毅 , 王勉 . 北京地区发展性障碍儿童家庭生活质量

的研究 . 中国特殊教育 ,2012,07:3-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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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2016 年 第 3 期

前言

阅读书籍是人们接受教育和参与文化生活的主

要方式。然而,由于先天残疾、后天疾病或各种意

外使部分人无法正常阅读书籍,其中既包括盲人,

也包括视力低下虽经矫正却无法达到正常阅读书籍

所需视力的人(统称为视力障碍者,简称视障者)。

视障者群体要正常阅读则必须对作品进行格式转换,

将正常出版的作品转换成盲文、大字本或有声读物

等格式。然而,这样的无障碍作品非常有限。根据

世界盲人联盟的数据统计,在发达国家仅有 7% 的印

刷作品能够被转换为视障者可用的无障碍板式,在

欠发达地区不足 1%[1]。书籍资源的跨境交换受到了

严格限制,这直接导致了世界上 2.85 亿视障者无法

利用这些资源,其中约 90% 的视障者生活在发展中

国家 [2]。

许多国家的版权法对于视障人士无障碍格式作

品的复制件制作和传播都设置了障碍。比如一个以

布莱叶盲文制作的无障碍格式复制件,如果没有

经过版权所有人的授权,将会构成对复制权的侵

犯。未经授权传播无障碍格式复制件构成传播权的

侵犯。无障碍格式复制件的进出口同样能够造成侵

权。版权法还具有地域性,特定管辖区内的版权限

制与例外制度通常不适用于已转化为无障碍格式的

作品出口,即使在规则类似的国家之间也是如此。

不同国家的组织要跨界交流特殊格式版或制作自己

的资料,必须与版权人进行许可交易谈判,但这一

过程成本高昂。尽管许多国家已经在版权法中为视

障者或其他阅读障碍者进行了限制和例外,但无障

碍版权作品的严重匮乏已经暴露了问题的所在,世

界 知 识 产 权 组 织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WIPO) 认为,不应把设立视障者版权

限制与例外的权力完全赋予各成员国,而有限的地

《马拉喀什条约》对图书馆视障者

服务的影响研究

■张熹

【摘要】 《马拉喀什条约》是迄今为止国际版权领域唯一的人权条约,其通过加强缔约方的版权

限制与例外制度建设、推动无障碍格式版的跨境交换等条款来保障视障者的权益。《马拉喀什条约》

的缔结有利于明确图书馆为视障者服务的主体地位,使图书馆正确掌握相关规范,向政府部门以及

立法机关反映诉求,促进图书馆与其他被授权实体开展广泛的合作。

【关键词】马拉喀什条约 ;视障者 ;图书馆 ;服务

The Impact of Marrakesh Treaty on Library Service for Visually Impaired PeopleZHANG Xi

【Abstract】Marrakesh Treaty is by far the only one related to human rights in the field of international copyright treaties, which aims to safeguard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visually impaired people by strengthening copyright limitation and exception institutional construction of contracted parties, and promoting cross-border exchange of accessible format copy. The signing of Marrakesh Treaty is helpful to ascertain the dominant position of library services for visually impaired persons. And the librarians should learn more about the treaty in order to reflect the appeal to the government and the legislature. Furthermore, libraries should develop widely cooperation with other authorized entities.

【Key words】Marrakesh Treaty; Visually impaired people; Library; Service

作者单位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 武汉 430072

作者简介 :张熹 副研究馆员 ;研究方向 :无障碍信息服务,阅读推广

/ 理论研讨 /TheoreticalDiscussion

[ 中图分类号 ]C913.69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 ]2095-0810(2016)23-00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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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内法律合作与版权的全球化管理也不能解决根本

问题,必须在全球对版权法的框架进行修改。

2013 年 6 月 28 日,与会代表们在摩洛哥的马

拉喀什城,共同迎来了关于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

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

喀什条约》(以下简称《条约》)[4] 正式签署的历史

性时刻,包括中国在内的 51 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成员签字。《马拉喀什条约》是自 1886 年《伯尔

尼公约》缔结以来第一份为版权规定专有限制与例

外的国际文件,缔约方就保障视障者阅读权利需要

的版权限制与例外达成重要共识,强制要求缔约方

针对视障者的需求在版权法中设置版权限制与例

外,并致力于推动无障碍格式版跨境交换机制的建

设,以保护视障者获取信息的权利。为公民提供无

障碍信息服务是图书馆的责任和义务,此条约文件

的缔结生效必然对图书馆的管理以及相关服务工作

带来新的影响。

1 《条约》保障视障者的阅读和获取信息的权

1.1明确版权法的限制与例外

版权限制,是对版权的例外规定。版权法在规

定版权所有者享有权利的同时,通过规定几种不适

用法律一般原则的情况,对权利的行使做出某种限

制。由于在本国版权法中无法为视障者利用版权作

品提供版权限制与例外政策 [3],这严重阻碍了无障

碍格式图书的生产与传播。《条约》的核心内容之

一就是明确版权的限制和例外,鼓励无障碍格式版

作品的复制、发行及利用。首先,关于版权限制与

例外的具体方式,《马拉喀什条约》在第 4 条中明

确 :“缔约各方应在其国内版权法中规定对复制权、

发行权和《WIPO 版权条约》界定的向公众提供权

的限制或例外,以便于向受益人提供无障碍格式版

的作品。”WIPO 还要求其成员“毫无拖延和适当

谨慎”地处理视障者的需要,确定增加作品获取渠

道的方法与手段。这在《条约》第四条第二款第(一)

项体现 :“应允许被授权实体未经许可地制作无障

碍格式版,或从另外的被授权实体获得无障碍格式

版,并以非商业性目的出借或以有线、无线方式向

受益人提供,或者为达此目的采取中间步骤。”由

此确保缔约方能履行法定义务 [5]。

同时出于对各方利益的考虑,《条约》第四条

第二款第(一)项中的一至四分项对被授权实体的

例外权利也作了反限制,包括 :被授权实体有为视

障者提供无障碍格式版的法定资格 ;被授权实体对

作品的修改仅限于满足视障者的需要 ;无障碍格式

版只向受益人提供 ;被授权实体的活动属于非营利

性。这些规定从某种程度限制了部分不法商人对

作品版权进行侵害。但是“反限制”规定严格,

某种程度上却影响了条约的实效力。比如在日本,

为视障者的“音译服务”只适用于盲文图书馆,

其他图书馆制作录音图书时,或者把录音图书外

借给因身体残疾而无法正常阅读的人,都必须得

到版权人的授权 [6]。又比如按照澳大利亚、加拿

大等国家的法律 [7],图书馆等被授权实体为视障者

提供点字本、大字本和录音本等必须适用“商业检

验法”,只有市场上无相同版本流通和销售时,图

书馆的行为才被认为具有合理性。尽管版权反限制

规定较为细化,但是相关条款正在减少,约束性规

定已弱化,总体上还是有利于保障视障者的权利。

1.2无障碍格式版的跨境交换

版权保护具有地域性特征,一方面并非所有国

家的法律都允许无障碍格式版的出口,另一方面各

国版权制度的差异无法在不同区域达成共识。将作

品制作成无障碍格式版这一过程涉及一系列受版权

专有权利控制的行为,如将作品转换成无障碍格式

版是复制行为,以销售或赠与方式向视障者提供无

障碍格式版的复制件是发行行为,通过网络以交互

式手段向视障者提供则是信息网络传播行为分别涉

及复制权、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针对视障者

的版权限制与例外,英国《视障者版权修正案》适

用于已发表和未发表作品,而美国、中国的法律都

规定只适用于已发表作品 [8]。西班牙、加拿大等国

家法律规定,无障碍格式版的制作与传播只能具有

非营利性,而日本版权法则认可对无障碍格式版的

盈利目的使用。

各国的无障碍格式版制作能力也有很大差异,

同为西班牙语系的智利、哥伦比亚、墨西哥、尼加

拉瓜和乌拉圭这 5 个国家总共制作了 8000 余种无

障碍格式版,而西班牙制作的无障碍格式版却多达

10 余万种。由于视障者的经济状况相对较差,如

果转换无障碍格式版要支付许可费,将导致许多视

障者无力购买作品。而且这些被转换的作品当中经

常有重复,如果区域和国家之间能够自由传递互相

使用,必将减少很多人力物力财力。但许多发达国

家的版权法并不允许将本国的无障碍格式版向外国

视障者提供。因此《条约》建立起一个鼓励作品开

放跨境交换的机制。第 5 条规定 :“缔约方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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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2016 年 第 3 期

如果无障碍格式版系根据限制或例外或者依法制作

的,该无障碍格式版可以由一个被授权实体向另一

缔约方的受益人或被授权实体发行或提供。”作为

国际版权制度的补充,这一规定为服务于视障者的

各种组织之间的跨境合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使促进

无障碍格式版的资源共享成为国际共识 [9]。条约同

时呼吁各缔约方就此积极开展合作和分享信息,使

得视障者可以较低成本跨境获取信息,并且资源共

享,该项提议得到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支持。

2 《条约》对图书馆视障者服务的积极影响

2.1有利于明确图书馆的被授权实体地位

“被授权实体”是《条约》里一个很重要的核

心概念,根据《马拉喀什条约》第 2 条的定义,“被

授权实体”是指得到政府授权或承认,以非营利方

式向受益人提供教育、指导培训、适应性阅读或信

息渠道的实体。被授权实体也包括其主要活动或机

构义务之一是向受益人提供相同服务的政府机构或

非营利组织。《条约》的精神和诸多任务都要依赖

被授权实体去贯彻和实施。在《条约》讨论中,非

洲集团、南美洲集团的提案都认为,应该将图书馆、

档案馆等都包括在限制与例外适用的主体范围之

内。按照《条约》对“被授权实体”的界定,公益

性图书馆 (公共图书馆、公立高校图书馆等 )具

备成为被授权实体的条件。但是,并非所有的公益

性图书馆都可以自然成为被授权实体,其资格需要

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标准予以认定。《条约》对“被

授权实体”的规定将明确图书馆的服务地位,让图

书馆合理合法的制作和传播无障碍格式版。

虽然我国《宪法》、《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

都提出为视障者提供服务是图书馆的职责,但是在

版权法体系内,图书馆被授权实体的地位并未得到

明确 [10]。我国法律应明确被授权实体的范围和义务。

建议将各级残疾人联合会、中国盲文出版社、中国

盲人图书馆、各公共图书馆中设立的盲人图书馆或

阅览室、非营利性的开展视障人士教育的特殊教育

学校等公益性机构列入“被授权实体”的范畴,并

对其制作和开展无障碍格式版的跨境交换等方面的

义务进行详细的规定。政府应该建立完善的“被授

权实体”管理机制,确保其建立服务资格审核机制、

无障碍格式版转换制作机制,对“被授权实体”实

现资源整合利用,促进无障碍信息的发展。

2.2全面深入研究与正确掌握相关规范

图书馆作为被授权实体,那么其行为就将受

到《条约》相关规定的制约。版权制度在为视障者、

被授权实体提供便利的同时,必然通过反限制措施

来规范图书馆等被授权实体的行为。图书馆要认真

学习领会《条约》精神,研究条款内容,掌握相关

规则,使为视障者的服务有法可依。

根据《条约》的规定,图书馆应履行下列义务

和责任 : 第一,按照《条约》第二条第( 三 )款的

规定,图书馆应确认其服务的对象属于《条约》第

三条规定的“受益人”;第二,尊重受益人的隐私;

第三,无障碍格式版只提供给受益人和被授权实

体 ;第四,在制作无障碍格式版以替代原作品时的

修改,仅限于本目的之特定需要 ;第五,有义务阻

止非经授权的复制、发行和提供行为 ;第六,要开

展登记、保存、利用等档案管理,对作品复制件要

妥善处理;第七,对无障碍格式版采取的技术措施,

不能影响视障者的权益。为了帮助图书馆理解《条

约》指导使用,2013 年 8 月 13 日北美三大图书馆

协会之一的美国图书馆联盟 (American Library

Association,LCA) 发布了《〈马拉喀什条约〉使

用手册》[11],向图书馆解释《条约》的各种条款以

及有关版权例外的实质性义务。在这方面,我国图

书馆界也有成功的经验。比如,2010 年 7 月,中

国图书馆学会就曾发布《数字图书馆资源建设和服

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指南》。建议中国图书馆

学会借鉴 LCA 的做法,制定相关的政策指南,指

导图书馆实践。

2.3向政府部门以及立法机关反映诉求

政府在为视障者服务中扮演着最重要的角色,

为了深化图书馆为视障者的服务工作,政府应加强

对图书馆的政策倾斜度,增加资金投入,改善服务

设施和资源状况,通过立法对视障者的权益予以强

制性保护。另一方面,从我国立法看,《著作权法》

第二十二条第( 十二 )款只是规定了可以未经授权

地将已经发表作品改为盲文“出版”。《信息网络传

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第( 六 )款规定,不以营利

为目的,可以未经授权地以视障者能够感知的独特

方式提供已经发表的文字作品。除此之外,对视障

者的版权限制与例外无其他规范。

2011 年中国图书馆学会针对《著作权法》(第

三次修订)多次向国家版权局提出立法建议。目

前《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 )还在征询意见当中。

图书馆界应向立法机关提出补充建议,首先要明确

图书馆的被授权实体地位,其次建立认定图书馆被

授权实体的条件和程序,不将“商业供应检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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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图书馆,为视障者提供相关服务时图书馆可

不向版权人支付报酬 [12],应增加图书馆出于“馆

际互补”目的的复制权限制条款,将图书馆目前一

定程度存在的此项业务合法化,同时对图书馆制

作、提供,以及跨境交换无障碍格式版提供详细的

可操作依据。

对于数字作品的传播、获取、使用和保存,应

适度扩大著作权限制与例外。建议赋予图书馆等法

定信息保存机构主动采集、保存数字信息资源的权

力 [13]。明确图书馆可以保存开放式电子资源、复

制收藏或购买的电子资源此类著作权限制,以供用

户个人学习、研究,学校教学、科研之用。

在立法方面,可以学习英国《版权·视觉障碍

人士法案 2002》的经验。还建议借鉴 WIPO“全球

资源访问中间托管项目”(Trusted Intermediary

Global Accessible Resources,TIGAR) 的 做 法,

建立视障者易读格式的作品访问平台。

2.4与其他被授权实体开展广泛的合作

按照我国《残疾人保障法》以及《条约》第二

条第 ( 三 )款设定的条件,主管残疾人工作的政

府部门、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教育培训组织、相

关的基金会、档案馆、美术馆、博物馆等机构或组

织都有可能成为被授权实体。只有视障者、被授权

实体组织和政府机构之间相互联系,有机整合,才

能展现出一个信息无障碍体系框架 [14]。图书馆应

与其他被授权主体之间建立互信、共享机制,加强

合作,共同促进无障碍资源的制作和利用。

图书馆还应注重与国外被授权实体的合作。按

照《条约》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鼓励缔约各方

自愿共享信息,帮助被授权实体互相确认。《条约》

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缔约各方彼此应加强合作,一

方面在被授权实体之间共享信息,另一方面缔约各

方应互通有关政策和做法,还要与国外被授权实体

开展广泛深入的合作,帮助被授权实体互相确认,

促进无障碍格式版的跨境交换。按照《条约》第 9

条第 1 款的规定,WIPO 将建立信息联络点以促进

不同缔约方之间的合作。

2014 年 7 月 27 日,由国家图书馆、中国图书

馆学会筹办的全国图书馆信息服务无障碍联盟成

立,充分体现了我国图书馆界对信息服务无障碍的

资源和服务共享机制的重视,同时也关注到残疾人

联合会和特殊教育学院和图书馆等“被授权实体”

之间合作的重要性 [15]。《马拉喀什条约》是迄今为

止国际版权领域唯一的一部人权条约,是国际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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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兼议对图书馆的影响和对策 . 图书馆 ,2014(2):

8-10,17.

/ 理论研讨 /TheoreticalDiscussion

产权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图书馆将会在

为视障者服务中担负起更加重要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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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2016 年 第 3 期

前言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城乡二元化的住房保障制

度。在城市,政府建立起了以公积金、廉租房、经

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公共租赁房等不同类型、不同

层次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但在农村,自 20 世纪 60

年代以来我国农村住房制度没有实质性的变革,一直

延续的是以宅基地制度为基础的农村住房保障制度

和针对五保户的住房救助制度。从一定程度上来说,

宅基地也是一种住房保障,只不过是一种住宅建设

用地的保障,或者说是一种低层次、间接的住房保

障手段,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农村住房保障制度 [1]。而

且,仅有的针对五保供养对象的住房救助制度安排,

难以满足包括残疾贫困家庭在内的其他困难家庭的

住房需求 [2]。

目前,我国农村贫困家庭住房保障形式主要有两

种 :一种是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另一种是贫困残疾

家庭、低保户和其他贫困户的危房改造。就前者来说,

在建国后的相当长时期里,农村住房保障在很大程度

上就是五保供养中的“保住”,即对农村中那些无儿

无女、无收入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扶养义务

人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村民提供住房保障

或住房修缮,其中集中供养对象由地方财政和老人

所在的乡村组共同出资兴办敬老院或“五保村”统

一安排住房,分散供养对象则由地方财政提供房屋

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保障问题研究——基于江西省 9 县区的抽样调查

■李芳萍 1 吴军民 2 赖水源 1 赖建宁 1

【摘要】如何有效解决贫困残疾人家庭的住房困难一直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政策关注的焦点。

通过对江西省四市 9 县区 755 位残疾人的问卷调查,分析农村住房社会保障的现状与问题,探讨

完善农村贫困家庭住房保障制度的途径、方法。调查发现,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保障存在人均

住房面积远低于平均水平,现有农村住房制度设计未能提供有效保障,住房质量不高、满意度低,

农村危房改造指标和资金严重不足等问题。研究认为,既有住房保障方式为建立农村住房社会保障

提供了坚实基础,并提出强化分类管理、精准施策、开展农村保障性住房试点、多渠道筹集住房保

障资金和严把住房保障建设质量关等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贫困残疾人 ;农村住房社会保障 ;住房满意度 ;宅基地

作者单位 :1 江西省残疾人联合会 南昌 330038

2 江西财经大学 南昌 330037

作者简介 :李芳萍 江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研究方向 :残疾人政策

通讯作者 :赖建宁 E-Mail: [email protected]

Research on Housing Security of Rural Poor Families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Based on Sampling Survey in 9 Counties of Jiangxi Province

LI Fang-ping, WU Jun-min; LAI Shui-yuan; LAI Jian-ning

【Abstract】How to effectively solve the housing difficulties of the rural poor families with disabled persons is the focus of rural social security policy. This article analyzes the status and problems of rural housing security, and explores the approaches and methods to improve the rural housing security. The survey finds some housing problems exist in rural poor families with disabled persons, including living space per capita below average, inadequate housing protection, low housing quality and satisfaction, a severe shortage of both indicators and funds for the renovation of old and dilapidated houses and so on. The study points out that the existing housing security system lays a solid foundation for constructing rural housing security and it also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as follows: strengthening classified management; implementing policies exactly; carrying out the pilot rural housing security; raising funds through multi channels; and monitoring the quality of rural security housing.

【Key words】Rural poor families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Rural housing security; Housing satisfaction; Residence base

/ 理论研讨 /TheoreticalDiscussion

[ 中图分类号 ]C913.69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 ]2095-0810(2016)23-00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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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016 年 第 3 期

修缮资金以保证基本居住条件。就后者而言,全国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始于 2004 年国家彩票公益金危房

改造试点项目,当时的重点是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

住房条件,2008 年以后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扩大为分

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困难农户、

国家重点优抚对象等,试点范围则逐步扩大到全国

范围。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

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

满足困难家庭基本需求,到 2020 年住房保障体系基

本形成。党的十八大为农村住房保障制度改革指明

了方向,发达国家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备的住房保障

体系,国内的一些省市也对建立农村住房社会保障

制度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发达国家或地区的住房保

障和国内先行先试地区的实践为农村住房保障制度

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本研究将通过江西省部分

县区残疾人问卷调查,分析当前农村住房保障存在

的问题,探讨完善多形式、多层次的农村贫困残疾

人家庭住房保障制度的途径、方法和措施。

1 研究资料和对象

本研究所使用的数据来源于中国残联 2010 ~

2011 年度残疾人事业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残疾人

社会政策效果研究”,有关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问题

是此次调查的内容之一。本次调查运用分层多阶段

按比例抽样,先选取南昌市、新余市、宜春市和九

江市为调查地区,其中南昌市选取了青山湖、青云谱、

西湖区 3个区,新余市选取渝水区和分宜县两个区县,

宜春市选取万载县、高安市两个县市,九江市浔阳区、

永修县两个区县,在选取区县中的残疾人数据库中

随机抽取调查对象。共发放 850 份问卷,有效问卷

为 755 份(占回收问卷的 95.9%)。根据联合国粮农

组织的标准,恩格尔系数大于 60% 为贫困,50% ~

60% 为温饱,40 ~ 50% 为小康,30% ~ 40% 为相

对富裕,20% ~ 30% 为富裕,20% 以下为极其富裕。

在调查样本中选取恩格尔系数大于或等于 60% 的农

村残疾人为研究对象,有 273 个样本符合条件。

调查发现,74.2% 的受访者教育程度在小学及以

下,多数为肢体残疾(61.6%),仅有 3.1% 的残疾

人有稳定就业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是他们最主要

的家庭收入来源,通过打零工、公益性岗位等获得

工资性收入的家庭仅有 9 家(约占 3.3%),家庭人

均月收入为 392.13 元(标准差 675.98),恩格尔系

数均值为 0.90(标准差 0.45)。总之,残疾人及其

家庭的经济和就业问题极为突出,处于较为严重的

贫困状态。

2 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保障现状

自 2004 年以来,江西省筹集敬老院建设资金近

15 亿元,社会捐助资金和实物 3000 多万元 , 新建、

改(扩)建敬老院 1100 所,建筑面积达 156.3 万

平方米,新增床位 10 万余张,在全省农村分散供养

1200 元 / 年·人保障标准中按 200 元 / 年·人提取

住房维修基金 [3]。各市、县(区)在落实这一规定时,

考虑到五保户的实际情况,住房维修多采取现金和

实物两种相互结合的形式。2009 ~ 2015 年上半年,

江西省累计投入财政资金 78.48 亿元,完成国家下

达的 59.7 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改造房屋总面积

达 5722 万平方米,解决了近 240 万农村住房困难群

众的安居问题 [4]。总体来看,江西省的农村住房保障

使得广大农村困难群众安居乐业,实现了改善民生、

调节收入分配关系、改善农村社会管理的目标,取

得了一定成绩,但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问题仍然十

分严峻。

2.1人均住房面积远低于平均水平

党的十八大提出到 2020 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城乡居民的居住条件将得到全面提升,城镇人均住宅

建筑面积达到 35 平方米,农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

到 40 平方米。江西省统计局数据显示至 2014 年末

全省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40.0 平方米,农村

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50.2 平方米。但农村贫困残

疾人家庭的人均住房面积为 16.5±10.1 平方米,远

低于江西省平均水平的 53.5±28.2 平方米。其中超

过一半的贫困残疾人家庭(53.1%)人均住房面积在

15 平米及以下,15 ~ 25 平米的占 34.8%,25 平米

以上的占 12.1%。表明贫困残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

积不仅低于农村居民平均水平,也低于其他一般残

疾农户。

2.2住房质量不乐观

在农村经济发展带动下,农民通过发展种养业、

外出务工等各种渠道增加收入,农村住房建筑结构

情况较改革开放初期有了明显变化,住房建筑结构

由平房逐渐转向楼房、竹草土坯、砖木结构逐渐转

向以砖混和钢筋混凝土为主要的住房建筑结构。但

是,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质量并不乐观 :从住

房建筑结构衡量来看,钢混 / 砖混房的比重仅占

11.7%,而板木瓦房(占 34.6%)、土坯(砖)瓦房(占

26.4%)等住房合计比重高达 71.8%,是农村贫困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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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2016 年 第 3 期

疾人家庭住房建筑结构的主要形式。这些房子不仅

平面布局不合理、功能不全,而且建筑材料强度低、

建筑结构整体性差、防风抗震能力低,房屋设施陈旧,

有的甚至是不宜居住的危房,仅能为住户提供遮风

蔽雨而已。

总体来看,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质量问题的

主要原因在于 :一是家庭经济贫困,无力建设符合

质量要求的房子 ;二是农户思想观念较为传统,传

统建房模式有很大影响 ;三是农村住房建设缺乏科

学规划与技术指导,住房质量问题未引起人们的足

够重视。

2.3住房满意度评价较低

住房满意度是评价人们对住房质量、住房结构等

的综合性指标。本研究关于贫困残疾人住房满意度

的评价采取五点尺度测量(即“1= 不满意,2= 不太

满意,3= 一般,4= 比较满意,5= 很满意”)。从各

评价所占比重来看,“不满意”和“不太满意”的合

计所占比重为 46.3%,而“比较满意”和“很满意”

的合计比重仅为 21.4%,五点尺度评价平均得分是

2.60 分(标准差 1.146),总体上被调查者对住房持

不满意态度。从住房建筑结构来看,对钢混 / 砖混

住房评价“比较满意”和“满意”的合计所占比重

为 32.9%,而板(砖)木房(27.9%)和土坯房(13.7%)

合计所占比重为 41.6%。住房建筑结构是衡量住房

质量的重要指标,分析表明所调查的贫困残疾人家

庭对住房建筑结构评价是很低的。

再结合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来看,在由“15 平米

及以下”、“15 ~ 25 平米”至“25 平米以上”三个

等级中,“比较满意”、“很满意”评价比重合计分别

为 14.4%、27% 和 36.4%,“不满意”和“不太满意”

评价比重合计分别是 60.5%、35.6% 和 21.6%。总

体来看,随着上述人均住房面积三个等级的提高,贫

困家庭的住房满意度评价相应提高,人均住房面积

在 15 平米及以下的家庭其住房满意度最低。

2.4农村住房制度未能有效提供住房保障

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我国启动城镇住房货币化

改革以来,为解决无力通过住房市场途径满足基本

居住需求的困难群体,政府构建了与住房市场相衔

接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城镇住房保障主要采取直接

保障的形式,即通过实物保障方式直接提供住房给

保障对象或通过货币保障方式直接提高保障对象的

住房消费能力(或购或租)。但是,自二十世纪六十

年代以来我国农村住房制度一直没有实质性的变革,

统一有效的农村住房保障制度一直缺失。调查发现,

除了集中供养五保户(占 15.8%)外,绝大多数贫

困残疾农户的住房系父辈继承或自建,仅少量到城市

实现稳定就业的残疾人有享受到廉租房或其他形式

的住房保障(占 9.7%)。在被调查者中,有 37.6%

的是五保供养对象(包括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其

中分散供养对象的比重为 21.8%,是农村中住房问

题最为突出的群体。

农村的自然条件及生产生活方式决定了农村居民

具有居住分散、住房兼有生产经营功能、居住需求

个性化差异明显等特点,其自建住房的比重要显著高

于城镇。现行农村住房制度允许农村居民按户无偿

取得宅基地并可无期限使用,但对于农村贫困人口

来讲,因为宅基地获取后的住房建设需要大量资金,

所以宅基地的无偿供应并不能有效解决其住房困难

问题 [5]。而且,由于宅基地没有持有成本,更主要的

是缺乏市场化的流转机制,使得农村宅基地超标占

用、闲置浪费的情况较为普遍。

2.5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严重不足

与农村其他贫困群体相比,贫困残疾人家庭住

房困难更为突出,其房屋大多危陋破旧、年久失修,

配套设施不全,几无日用电器产品,居住环境较差,

部分残疾人甚至无自有居所,只能借住在亲友及其

它地方。因此,他们的住房需求是极为迫切的,而

仅凭他们自身的能力是无法解决住房问题的,需要

政府和社会更多的投入和关爱。

近些年来,国家加大了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危房改

造的扶持力度,并持续向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集中连

片特殊困难地区的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倾

斜。2015 年,江西全省有 31.2 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

务指标,但这些指标仍存在较大缺口。以赣州市为例,

2012 ~ 2015 年,该市拆旧新建和维修加固改造的农

村危旧土坯房 44.8253 万户,上级实际下达计划指

标 38.298 万户,仍缺口指标 6.5273 万户,按平均

每户奖补 1.5 万元计,缺口补助农户资金 9.8 亿元。

因此,到 2020 年要使这部分农村贫困残疾人与全国

同步全面实现小康,是个非常艰巨的任务。

3 关于农村贫困家庭住房社会保障的政策思考

中国是一个发展极不平衡的国家,不同地区之

间、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发展差距很大,应根据基本

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对农村贫困家

庭住房社会保障实施分类管理、精准施策。应当强

调的是,作为一个人多地少、资源有限的发展中国家,

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我国住房保障应继续“广覆盖、

/ 理论研讨 /TheoreticalDiscu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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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016 年 第 3 期

/ 理论研讨 /TheoreticalDiscussion

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保障贫困家庭

基本的住房需求。

目前,我国住房社会保障主要有四种方式,分别

是 :(1)公积金制度,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

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半市场化方式,

政府通过减免土地出让金或提供土地补贴、减免税费

等方式建设的经济适用房 ;(3)非市场化方式,政

府对于贴息也买不起的群众由政府提供廉租房 ;(4)

救济方式,政府对绝对贫困家庭采取政府提供贴租的

方式,保障他们的基本住房需求。既有住房保障方

式为建立农村住房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农村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是一个长期过程,应致力

于将农村住房社会保障制度由一项选择性制度安排

过渡到普惠性制度安排,改变以往零散临时性的政策

安排,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

进而提升全体社会成员福利水平。

3.1强化分类管理,精准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分类管理是住房保障管理的基本原则。根据家庭

经济状况,贫困家庭可以划分为绝对贫困家庭和相对

贫困家庭。绝对贫困人员或家庭指的在某一个时期

内家庭依靠劳动收入或者其他合法收入不能维持其

基本生存状态的家庭,如最低保户、五保户及城镇“三

无”人员等,他们无建房能力,他们虽有再建新房、

独立改善住房环境的意愿,但存在资金困难。

应针对不同贫困家庭的住房需求,进一步完善

住房保障分类管理。对住房困难的绝对贫困人员或

家庭,要合理规划农村残疾人和养老服务机构的布

局和发展,鼓励多种实体参与服务机构建设,健全

服务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服务机构的管理水

平和服务质量。对住房困难的相对贫困人员或家庭,

确无经济基础的给予危房改造或拆除重建资金补助,

有一定经济基础的给予信贷扶持。在农村危房改造

方面,对“两红人员”及烈士遗孀、“两红人员及烈

士子女”、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等

五类人员危旧土坯房改造优先安排,鼓励乡村统建、

盘活置换、购买二手房、亲戚帮建等。同时,针对“五

类人员”和其他贫困户资金困难问题,采取政府贴

息贷款方式帮助其贷款。

3.2开展农村保障性住房试点,多渠道筹集住房

保障资金

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城市住房保障体

系向农村延伸,建立适应农村特点的保障性住房制

度。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

可以借鉴城镇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住房保障制度

实践经验,保障方式主要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

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解决农村贫困家庭的住房

问题。农村保障性住房建设应封闭运行,鼓励低收入

居民家庭租赁或购买保障性住房。应建立廉租住房

保障制度的退出机制,以实现享受人员的动态调整。

此外,农村保障性住房建设应在考虑当地社会成员

生活习惯以及自然环境的前提下,努力实现相对集

中居住,以便集约利用土地。

农村保障性住房建设所需资金除了国家的财政

性投入外,应大力改革现行农村住房制度,改革宅

基地供应制度、宅基地及住房流转制度、补偿制度,

多渠道筹集农村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 :(1)建立宅

基地退出及集约节约利用的国家补偿机制,政府应

根据宅基地退出情况和集约节约利用情况对农村地

区给予相应补偿 ;(2)利用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收

益设立专项资金,提取部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

地收益作为农村住房保障专项资金 ;(3)积极引进

社会资金,通过房屋建筑产权分割让利或流转集约

建设用地,为农村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

3.3坚持规划先行,严把住房保障建设质量关

要坚持规划先行,结合实际做好村庄布点规划、

村庄建设规划。实施部门联动,规划建设、国土、矿管、

水利、交通、防震减灾等部门对所有集中改造建房点

进行联合选址,充分考虑集中改造点的地形地貌、自

然生态,依山就势,避开地震断裂带、引洪区和滑坡、

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地段进行规划 ;有序引导农户向

县城、圩镇、产业园区、中心村集中 ;综合配套水

电路等基础设施和文化、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

努力建设新型农村宜居社区。

农村住房最大的问题就是安全。目前仍有大量贫

困家庭居住在土坯草木、土坯砖木结构的房子中,这

种房屋抗风险小,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新

建房屋虽以钢筋混凝土结构为主,但经济能力不足

的农民往往会选择一些廉价安全性不高的建筑材料,

给安全带来极大隐患。因此,政府在为住房困难家庭

提供危房改造或拆除重建补助金的同时,要把住房质

量和安全摆在突出位置。2013年 7月,住建部印发《农

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建村 [2013]104

号),该文件对危改房的功能分区、建筑面积、选址

安全、地基房基主体结构以及门窗、梁栋、楼板、楼

梯等最低技术要求做了明确规定,为保障危改房质量

提供了政策依据。江西省自 2009 年开始在全省范围

内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历年的农村危房改造实施

方案均要求改造后住房须质量合格、结构安全和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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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2016 年 第 3 期

本功能齐全,对加固维修、拆除重建的房屋进行分

类管理,建设部门和乡镇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全程介

入选址、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楼面等关键施工阶段,

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对抗震设防

烈度较高地区、特别是 7 级以上地区,严格执行《农

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 建村〔2011〕

115 号 ),引导和指导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户按抗震设

防要求科学实施农房抗震改造。

总结

住房社会保障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领域中的薄弱

环节。如何有效解决贫困残疾人家庭的住房困难一

直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政策关注的焦点。基于农村

五保供养制度的住房救助和危房改造政策为我国农

村住房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这两项制度和政策的

实施极大地缓解了农村贫困家庭的住房困难,取得

了非常显著的成效。本研究通过对江西省 755 位残

疾人的问卷调查,分析农村住房社会保障工作的现

状与问题,探讨完善多形式、多层次农村贫困家庭

住房保障制度的途径、方法和措施。研究发现,虽

然农户施工房屋建筑面积与人均居住面积呈现稳步

增长态势,但农村残疾人贫困家庭的人均住房面积

远低于平均水平 ;与城市相比,农村贫困残疾人家

庭不论在住房保障形式还是在层次上,都明显单一 ;

农村贫困家庭住房结构、住房质量普遍存在问题,砖

木结构、土坯房等仍占相当比重 ;住房满意度评价

较低,人均住房面积在 15 平米及以下的家庭其住房

满意度最低。

基于上述分析,本研究认为,农村贫困残疾人家

庭住房社会保障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

分,既有的公积金制度、半市场化、非市场化和救济

等住房保障方式为建立农村住房社会保障提供了坚

实的基础。在当前,要强化分类管理精准施策,开

展农村保障性住房试点,多渠道筹集住房保障资金,

严把住房保障建设质量关。农村贫困家庭住房保障建

设是一个长期过程,本研究使用的数据是某个时点的

横截面数据,未能动态跟踪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实施

的全过程,从这一层面来说,本研究仍然是探索性的。

参考文献 :

[1] 崔永亮 . 农村住房保障制度缺失及其未来改善 . 改革 ,

2013(12):95-102.

[2] 黄玉玺 . 李军 . 我国农村住房发展的主要矛盾及影响因

素分析 . 现代经济探讨 , 2015(7):83-87.

[3] 江西省统计局 . 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 . 2014 年江西

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 www.jxstj.gov.cn, 2015.3.26.

[4] 李道鹏 . 在全省农村危房改造会议上讲话 . 江西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 , www.jxjst.gov.cn, 2015.08.10.

[5] 欧阳安蛟 . 蔡锋铭 . 陈立定 . 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建立

探讨 . 中国土地科学 ,2010(10):26-30.

/ 理论研讨 /TheoreticalDiscussion

经过邓朴方名誉主席亲自审订的《人道主义的呼唤选编》(下称《选编》),

近日由华夏出版社出版发行。该书是在《人道主义的呼唤》第一至四辑的基础上

选编而成的文集,新收文章 3 篇。选编工作在张海迪主席和中国残联党组理事会

的指导下历时两年完成。

《选编》全面展示了改革开放 30 多年来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历程和辉

煌成就,集中反映了人道主义思想在中国的传播弘扬和伟大实践。作者多年来对

中国残疾人事业的深邃思考和博大的人道主义情怀,足以代表中华民族的一种思

想、精神和文化价值,是残疾人工作者不断从中汲取力量的宝贵精神财富。《选

编》25 万余字,16 开单行本。该书的出版,对进一步促进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

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具有重要作用,对国际残疾人事务也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人道主义的呼唤选编》近日由华夏出版社出版发行

书讯 Book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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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016 年 第 3 期

本期专题研究特邀主持人 :

专题点评 :朱图陵

论残疾、无障碍环境与辅助器具

■朱图陵 王保华

【摘要】应用《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和《世界残疾报告》观点来论述残疾、无障

碍环境与辅助器具的应用。人类历史就是人造环境的发展史,残疾是人与环境不协调的一种状况。

辅助器具是无障碍环境的基础,创建无障碍环境的实质就是用辅助器具来帮助残疾人克服在环境里

遇到的障碍。

【关键词】残疾 ;无障碍环境 ;人造环境 ;辅助器具

/专题研究 .残疾人辅具服务 /MonographicStudy.AssistiveDevicesServiceforPersonswithDisabilities

Research on Relationship among Disability, Accessibility and Assistive Devices

ZHU Tu-ling, WANG Bao-hua

研究员,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顾

问,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曾任中国康复研

究中心康复工程研究所所长、全国残疾人

用品用具供应总站站长、国家康复器械质

检中心主任及深圳市残疾人辅具中心总工

程师。自 2006 年起应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

TC 173 邀请作为中国专家参加国际标准 ISO

9999《残疾人辅助产品分类和术语》起草

小组工作,参与我国多项残疾人辅助器具

产品标准制定。主编《残疾人辅助器具基

础与应用》等多部著作,发表论文 80 余篇,

其中英文 30 余篇。

辅助器具服务是残疾人补偿和改善功能、提

高生活质量、增强社会参与能力的最直接有效

手段之一,在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和日常

生活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有 8502

万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需求巨大。如何建立

辅助器具服务的保障制度及健全服务体系需要

残疾人事业的决策者和研究者重点关注。本期

围绕辅助器具与无障碍环境、辅助器具服务发

展历程及展望、政府如何购买辅助器具服务、

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及台湾相关经验等方面

进行积极探讨与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

意义。

【Abstract】Based on ICF and World Report on Disability a review on the relationship among disability, accessibility and assistive devices is discussed by this paper. The paper points out that the history of human being is the history of human-made environment, and that the disability is part of the human condition where persons and the environment are not coordinated. Assistive devices are the basis for building barrier-free environment and the essence of creating a barrier-free environment is to use assistive devices to help persons with disability to overcome the obstacles in the environments.

【Key words】Disability; Accessibility; Human-made environment; Assistive devices

作者单位 :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 北京 100050

作者简介 :朱图陵 研究员 ;研究方向 :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辅助器具标准

王保华 高级工程师 中心副主任 ;研究方向 :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辅助器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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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2016 年 第 3 期

前言

自有人类就有残疾人,他们的日常活动和社会

参与遇到很多困难。过去人们通常认为,残疾主

要是个人原因造成的,与环境无关,如儿麻后遗

症的肢体残疾、白内障导致的视力残疾及中耳炎

导致的听力残疾等均是个体患有疾病导致的结果。

世界卫生组织(WHO)于 1980 年发布的《残损、

残疾、残障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Impairments、Disabilities and Handicaps,

ICIDH)正是该观点的反映,即认为从疾病开始,

如果病好就恢复到健全人,如果不好会引起器官

水平的残损,并导致个体水平的残疾,是医学问

题 ;而形成残疾后进入社会时必然遇到社会水平的

残障引起社会问题,所以被称为医学—社会模式。

残疾人权利运动的发展使人们对残疾的认识不断

发生转变,2001 年 WHO 发布了《国际功能、残

疾和健康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Disability andHealth, ICF)[1],

认为人类健康与否取决于四大要素 :身体机能、身

体结构、活动和参与及环境因素。并对“残疾”定

义为 :“是对损伤、活动受限和参与局限的一个总

括性术语。它表示在个体(在某种健康条件下)和

个体所处的情景性因素(环境和个人因素)之间

发生交互作用的消极方面”。首次提出了残疾与环

境有关。2011 年 WHO发布的《世界残疾报告》

(WorldReportonDisability,WRD)更进一步

指出 :“残疾是人类状况的一部分,几乎每个人在

生命的某一阶段都有暂时或永久的损伤,而那些活

到老龄的人将经受不断增加的功能障碍”[2]。WRD

还指出,在损伤、活动受限和参与局限这三个领域

中的任何一个领域里遇到困难都属于残疾。至于残

疾状况与环境的深层关系,有待进一步研究。

1993 年 12 月联合国大会决议《残疾人机会均

等标准规则》[3] 中提出“采取行动方案,使物质环

境实现无障碍”。当给予适当的无障碍环境时,残

疾人的活动受限与参与限制便可大大降低甚至与健

全人无异。但是,由于无障碍是从建筑环境开始的,

所以很多人对“无障碍”的认识停留在修斜坡和安

扶手等。至于什么是“物质环境无障碍”并没有深

刻理解。本文从残疾与环境的深层关系以及如何用

辅助器具来创建无障碍物质环境两个方面阐述残疾

人与无障碍环境的关系。

1 物质环境与残疾的关系

1.1物质环境的构成

ICF 指出,环境由物质环境、社会环境和态度

环境构成,物质环境是一切生命的基础 [4]。所谓物

质环境是指客观存在的事物,其中有我们看得见、

听得到、摸得着、闻得出的物质,也有感觉不到而

客观存在的物质,如超声波、红外线和紫外线等。

物质环境又可以分为自然环境和非自然环境。自然

环境就是自然界,如阳光、空气、高山、河流和海

洋等,是地球形成时就存在的一切物质,并随着地

壳的变迁如地震、火山、海啸等而改变。而非自然

环境是指动物为了生存而特意制造的物质,如鼠造

环境(鼠洞)、蜂造环境(蜂窝)、鸟造环境(鸟巢)等。

最大的非自然环境是人造环境,如高楼大厦、电灯

电话、道路桥梁等构成的环境 [4]。

1.2人造环境的历史

人造环境,即人类制造的产品和技术,是人类

特有的环境。人类的历史就是人造环境的发展史。

据考证 240 万年前,当人类从古猿进入能人阶段,

开始使用石块制造工具。制造工具是人和猿的重要

分水岭,标志着人类历史的开始,即旧石器时代。

从此以后在地球上就出现了人造环境。进化到 70

万年前的北京猿人不仅会用石器,而且还会钻木取

火,吃熟食,穿兽皮等,进一步扩大了人造环境的

范围。但原始社会的人造环境在物质环境中所占比

例甚小,人类活动和参与的物质环境基本上都是自

然环境,人类对人造环境的依赖性也不大。但到了

现代社会,人类的生活、学习、工作、娱乐等活动

和参与的物质环境基本都是人造环境,人造环境在

物质环境中所占比例极大,而且人类对人造环境的

依赖,已无法用文字来形容。如水和电本来是自然

环境,但我们用的自来水、电灯、电话、电视和电

脑等都是人造环境,一旦停电和停水带来的困境是

人所共知的。回顾人类的历史,从某种意义上来讲,

正是环境的改变,特别是人造环境的不断创新和发

展,才使人类脱离了原始的野蛮生活 ,逐步建立了

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以至达到今天这种科学、技

术、文化都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

1.3人造环境的作用

/专题研究 .残疾人辅具服务 /

[ 中图分类号 ]C913.69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 ]2095-0810(2016)23-0037-06

MonographicStudy.AssistiveDevicesServiceforPersonswithDisabil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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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016 年 第 3 期

首先,有正面作用。正是人造环境的发展,才

促使人类从简单人造环境的钻木取火、兽皮御寒发

展到今天复杂人造环境的火箭卫星上天。而推动人

造环境发展的原动力,正是邓小平指出的“科学技

术是第一生产力”,才使人类从远古的石器时代,

发展到今天的现代化电脑时代。简言之,没有人造

环境的发展,就没有现代化的一切。

其次,有负面作用。随着人造环境的发展,侵

占了大量的自然环境,导致绿洲沙漠化、热带雨林

消失、冰川融化、许多物种消亡等,特别是污染和

温室效应已威胁到人类的生存与健康。还有战争,

自有人类就有战争。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造成

大量的伤病残军人,特别是 1945 年广岛原子弹爆

炸使近 8 万人瞬间消失,死伤达 20 多万人。还有

现代化交通和工伤事故造成的残疾人越来越多,都

是人造环境的负面作用。

第三,人造环境是双刃剑。例如火是自然环境

原有的,但自从中国人发明了火药后,既有了正面

作用的简单鞭炮和复杂的宇宙飞船,又有了负面作

用的枪炮子弹。又如原子能发现后出现的许多新人

造环境,既有毁灭人类起负面作用的原子弹、核泄

漏 ;又有造福人类起正面作用的放疗、核发电等。

1.4人造环境的分类

在 ICF 一级分类“环境因素”下的二级分类“产

品和技术”里可以归纳出 9 个人造环境。从属性来

看可以分为 3 个层次 :第一层次是人类基本活动环

境,即生活环境、行动环境和交流环境,是人类生

存必须的产品和技术 ;第二层次是人类技能活动环

境,即教育环境和就业环境,是人类发展需要的产

品和技术 ;第三层次是人类社会活动环境,即文体

环境、宗教环境、居家环境、公共环境,是人类提

高生活质量需要的产品和技术。

1.5残疾的发生与环境密切相关

人类是很脆弱的群体,在人的一生中,从胎儿

阶段到老龄,随时都可能因为环境的负面影响而导

致残疾。首先是胎儿阶段。胎儿生长发育所处的子

宫是影响胎儿健康的最重要环境因素 [5]。如众所周

知的“海豹肢畸形”,就是由于孕妇服用了止吐的

致畸药物“反应停”所致。其次是出生阶段。胎儿

出生前及胎儿娩出时的产科环境,如异常分娩、分

娩过程中的各种损伤和缺氧等容易导致脑瘫等的发

生 [5]。第三是生长发育阶段。此期残疾的发生与环

境也密切相关,如青少年的特发性脊柱侧弯和儿麻

后遗症等,如果能尽早穿戴相应的矫形器来进行干

预,可以控制和矫正畸形,从而避免残疾。第四是

成人阶段。此阶段环境和残疾的关系就更为密切,

如战争、事故(交通和工伤)、疾病、污染等,都

可导致残疾发生。第五是老龄阶段。由于器官老化,

老年人的听力、视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方面都

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减退,导致老年人在正常环境里

也遇到了障碍。例如在同样的石板地上走路,年轻

人可以快走,即使摔倒一般也无骨折。但老年人即

使慢走也可能摔倒出现骨折,甚至脑外伤,所以很

多老年人的残疾都是因为环境不符合老年人需求而

造成的。

根据《世界残疾报告》,不仅身体机能和身体

结构的损伤属于残疾,而且活动受限和参与局限也

属于残疾。可见,只要个人与环境不协调,出现活

动和参与困难时,所有人都会表现出某种“残疾”

状况,即使健全人也不例外。例如因环境不适而突

然脚崴或腰部扭伤导致暂时卧床不起就处于肢体功

能障碍状况 ;还有,在黑暗环境里的健全人与盲人

一样伸手不见五指都处于视觉障碍状况,但这时猫

和老鼠互相可见,狮子和羚羊也在黑暗中博弈,只

是人类看不见 ;再如,出国到外国环境,健全人的

听不懂和说不出外语以致不能沟通,与聋哑人一样

都处于听觉言语障碍状况。说明我们不能脱离环境

来看残疾,残疾是人与环境不协调的一种状况。也

许可以用中国的古话来形容,即天人不合一的状况。

2 无障碍环境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某些残疾可通过康复医

学和治疗学,再借助辅助器具克服障碍后,甚至回

归健全人,这是环境对残疾的正面影响。无障碍环

境便是其中的范例。

2.1无障碍环境的由来和发展

随着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提高,人们对

残疾的认识逐渐从歧视转向同情。特别是第一次世

界大战后出现大量伤残军人加之小儿麻痹症流行,

在发达国家的瑞典和丹麦从人道主义角度看到残疾

人出行很困难,应该得到社会的同情和照顾,于是

建筑学界产生了一种新的建筑设计方法——无障碍

设计。它运用现代技术为广大残疾人提供行动方便

和安全空间,创造一个“平等、参与”的环境,从

而开始建有专供残疾人使用的设施。随后许多发达

国家相继效仿,特别是美国 20 世纪 60 年代的民权

运动促使美国政府立法禁止歧视残疾人,并于 1961

年制定了世界上第一个无障碍设计标准。1968 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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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2016 年 第 3 期

1973 年美国国会分别通过了建筑无障碍条例和康复

法,提出了使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在公共建

筑、交通设施及住宅中实施无障碍设计的要求,并

规定所有联邦政府投资的项目,必须实施无障碍设

计。继美国之后,英国、加拿大、日本等几十个国

家和香港、台湾地区相继制定了有关法规。我国于

1988 年发布了《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

物设计规范》,2012 年强制性国家标准 GB50763-

2012《无障碍设计规范》发布后,国务院又颁布了《无

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进一步推动了我国无障碍建

设。正因为无障碍环境是从建筑无障碍开始的,所

以很多人对“无障碍”的认识也停留在建筑无障碍

上,认为就是修斜坡和安扶手等。实际上,随着物

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提高,人们对无障碍的认识早

已超越了建筑环境。特别是 2006 年 12 月第 61 届

联大通过的《残疾人权利公约》中的第九条“无障

碍”是无障碍环境的国际公约,要求缔约国应当采

取适当措施,确保残疾人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

无障碍地进出物质环境,使用交通工具,利用信息

和通信,包括信息、通信技术和系统,以及享用在

城市和农村地区向公众开放或提供的其他设施和服

务。

2.2辅助器具是创建无障碍环境的基础

根据 ICF 观点,功能障碍者(含残疾人)活动

和参与遇到的困难是由于自身损伤(机能、结构)

和环境障碍两方面交互作用的结果。而我国七类四

级有残疾证的人基本都是永久损伤而无法改变自己

身体状况,因此为解决残疾人活动和参与的困难,

就只能改变环境,即创建无障碍环境。可以从两方

面着手 :一方面是针对自身损伤导致的功能障碍,

可采用个人用辅助器具来克服损伤并发挥潜能实现

个人无障碍环境。如对听觉障碍者,可以通过增加

人造环境的助听器或用光学及振动信号的辅助器具

来克服障碍 ;对视觉障碍者需要增加人造环境的助

视器或用声音及触觉信号的辅助器具来克服障碍 ;

对言语障碍者可以用语音沟通板来发声交流 ;对肢

体障碍者也类似,由于截肢、截瘫、偏瘫、脑瘫、

儿麻、骨折等原因造成运动器官缺如或失调,可以

通过增加拐杖、轮椅、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来

克服障碍,才能融入社会并参加社会活动。另一方

面针对环境的障碍,通常采用公共用辅助器具来实

现公共环境无障碍,如建筑物无障碍是针对肢体障

碍者,电视字幕是针对听觉障碍者,盲道是针对视

觉障碍者等。发展到今天,人们逐渐认识到创建无

障碍环境的实质就是用辅助器具来帮助残疾人克服

在 9 类人造物质环境里遇到的障碍,这就是辅助器

具与无障碍环境之间的关系。

2.3 无障碍环境的必要性

首先是残疾人融入社会的需要。在以健全人为

主导的社会,日常生活、学习、工作和公共场所中

的绝大部分人造环境都是为健全人建立的,只有一

部分人造环境能为残疾人直接享用,而另一部分人

造环境不能为残疾人享用,存在着融入环境的障碍。

如视力残疾人对环境的光信号和听力残疾人对环境

的声信号无能为力,以致影响了他们与环境的交流、

融合,致使其在健全人的环境中处于不利地位,更

谈不上机会均等和共享文明。为此,要创造一切条

件来改变或新建无障碍环境,才能实现残疾人的平

等、参与、共享,并为社会作贡献。

其次是残疾人就学、就业及提高生活质量的需

要。通过辅助器具建立了不同程度的无障碍环境后,

使残疾人能共享人类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并提

高生活质量。正如 2010 年 WHO 发布的社区康复

指南中指出 :“对许多残疾人来说,获得辅助器具

是必要的,而且是发展战略的重要部分。没有辅助

器具,残疾人绝不可能受到教育或工作,以致贫困

将继续循环下去”。

第三是残疾人发挥潜能做贡献的需要。残疾人

虽有身体机能或身体结构的损伤,但都有潜能,只

是因为环境的障碍束缚了潜能的发挥。改造为无障

碍环境后,许多残疾人和老年人不仅提高了尊严和

信心,而且发挥潜能后提高了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

特别是无障碍的因特网,使听力残疾人、视力残疾

人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得以在虚拟世界里遨游并参与

各种社会活动,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第四是健全人受益。应该指出,无障碍环境不

仅使残疾人受益,而且使很多健全人也受益。例如

城市过街天桥的坡道,对于老年人、孕妇、儿童、

病人、意外受伤者,甚至手提重物者都受益 ;电视

屏幕下方的中文字幕,不仅听觉障碍者受益,而且

所有听不清或听不懂外语的健全人亦受益,是必要

的无障碍交流环境。所以,建立无障碍环境是全社

会的责任,也是现代文明社会的标志。

至于如何评定残疾人活动和参与的环境障碍,

由于专业性太强,超出本文范围。如读者感兴趣可

以参阅文献 [6],是卫生部供全国高等院校康复治疗

专业用的统一教材,有环境评定的理论、方法和应

用,以及环境评定报告可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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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016 年 第 3 期

3 创建无障碍环境的辅助器具

根据 ICF 活动和参与的 d1 ~ d9 及环境因素的

内容,针对 9 个人造环境进行无障碍改造所需要的

辅助器具简述如下 [7] :

3.1生活环境无障碍的辅助器具

生活环境是人类日常生活的基本环境。通俗来

讲就是吃、喝、拉、撒、睡和洗澡、穿衣等活动

(俗称 ADL),如果能自理就是实现了无障碍。参照

ICF“活动和参与”第 5 章自理的 d510 - d570,主

要有 7 大类共 15 项生活活动,相应的辅具为 :①自

己清洗和擦干身体。可用淋浴椅、浴缸、擦洗身体

刷子和擦干器 ;②护理身体各部。如护理皮肤用电

动剃须刀、镜子,护理牙齿用粗柄牙刷、电动牙刷,

护理毛发用长柄梳、电吹风、充气洗头盆,护理手指

甲和脚趾甲用带吸盘指甲锉、带放大镜指甲剪 ;③

如厕。用坐便椅(带轮或不带轮)、坐便凳、坐便器、

增高坐便器座 ;调节排尿用导尿管、集尿器、尿壶、

尿垫、纸尿裤,调节排便用尿裤、尿垫;④穿脱。衣

裤可用带尼龙搭扣、连裤服、穿衣杆、系扣钩、拉

链器,穿脱鞋袜用穿袜器、护理短袜、脱靴器、加

长鞋拔 ;⑤进食。用粗柄餐具、弹簧筷子、防洒碗、

防洒盘、易握碗;⑥喝水。用易握杯、吸管、带啜咀杯;

⑦照顾个人健康。如确保身体舒适用躺椅、安乐椅、

靠背、腿支撑架,控制饮食用半流质喂食杯、人体秤,

维持个人健康用血压计、体温计、配药盒。盲人生

活辅具有防溢提示器。

3.2行动环境无障碍的辅助器具

行动环境是人类生存的必要环境,主要是身体

的活动,包括卧、坐、站三个姿势及其间转换和身

体的移动,如果行动自由就是实现了无障碍。参照

ICF“活动和参与”第 4 章行动的 d410 - d475,主

要有 10 大类共 42 项行动活动,相应的辅具为 :①

改变身体基本姿势。用抓梯、移位带、自立式扶手、

立式移动升降架、支撑扶手 ;②保持身体姿势。保

持躺姿用体位垫、卷式安全带,保持坐姿用坐姿椅、

髋关节椅、椅子扶手和靠背,保持站姿用站立架、可

倾斜站立支撑台、抓握栏杆和把手、支撑扶手;③移

动自身。坐姿移动自身用转移板、转台,躺姿移动自

身用滑动垫、翻转床单;④举起和搬运物体。用滑车、

升降台 ;⑤精巧手的使用。用按钮,拾起用延伸器,

抓握用抓握器具,操纵用各种开关,释放用假手;⑥

手和手臂的使用。拉用固定把手、球形手柄,转动

或旋转手用手轮、曲柄把手,⑦行走。用手杖、拐杖、

助行器 ;⑧利用设备到处移动。如轮椅(手动和电

动);⑨利用交通工具。如无障碍汽车 ;⑩驾驶。如

机动三轮车和汽车改装。盲人移动辅具有盲道、盲杖、

过马路的蜂鸣器等。

3.3交流环境无障碍的辅助器具

互相交流的环境也是人类生活的重要环境,如果

交流自如就是实现了无障碍。参照 ICF“活动和参与”

第 3 章交流的 d310 - d360,主要有 3 大类共 13 项

交流活动,相应辅具为 :①交流—接收。接受口语

用各种助听器,接受非言语信息用各种助视器,接

受书面信息用触摸式电脑、触摸阅读材料;②交流—

生成。生成说用人工喉,生成非言语信息用绘画和书

写辅具及软件;③交谈和使用交流设备与技术。面对

面沟通辅具如文字、图片、语音沟通板,以及录音机、

录像机、电视机和感应环路。

3.4教育环境无障碍的辅助器具

教育环境是指从事教育活动的环境,其基础是交

流环境和行动环境。教育活动参照 ICF“活动和参与”

第 1 章学习和应用知识的 d110 - d177,第 8 章主要

生活领域的教育(d810-d839),主要有 4 大类共 21

项:有目的的感觉体验(看、听、其它感觉如触觉和

嗅觉);基本学习(模仿、复述、学习阅读、学习写

作、学习计算、掌握技能如使用文具、电脑和工具等);

应用知识(集中注意力、思考、阅读、写作、计算、

解决问题、做出决定)。教育活动(非正规教育、学

龄前教育、学校教育、职业训练、高等教育)。

教育环境无障碍是指残疾人通过辅具帮助后,能

克服教育活动的障碍并有效地接受教育,特别是残

疾儿童能随班就读。肢体残疾人的教育辅具有握笔

器、翻书器和电脑辅助器具等 ;视力残疾人教育辅

具有盲文打字机、写字板等 ;听力残疾人教育辅具

有助听器和 FM 无线调频系统。智力残疾人教育辅

具有认知拼装积木,以及各种教育课程的辅助器具

等。特别是影像放大成像系统,放大倍数为 2.5-50

倍,能基本解决低视力学生上课三要素(看远处黑板、

看近处书本、写笔记)的无障碍教育环境。

3.5就业环境无障碍的辅助器具

就业也是人的基本权利之一,对残疾人尤为重要

和困难。就业需要有一定的技能,对于从未参加工

作的成年残疾人来说有一定难度,而对原有工作后

来残疾的人来说,通过改造或重建就业环境后,就

业的可能性很大。就业活动参照 ICF“活动和参与”

第 8 章主要生活领域的工作和就业(d840 - d855),

主要有 4 大类共 8 项 :准备就业(学徒工作);得到、

维持和终止工作(寻求工作、维持工作、终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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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2016 年 第 3 期

有报酬的就业(自谋职业、兼职就业、全职就业);

无报酬的就业。

就业环境改造主要是配备相应的辅具,如对肢

体残疾人使用电脑需提供改制的特殊鼠标、特殊键

盘等。对轮椅乘坐者要拿高处物品时,需提供站立

轮椅或升高轮椅。盲人就业需提供特殊工具(盲文

卷尺)和电脑改制(语音读屏软件)等。对轻度智

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的就业,要提供所需的辅具,

以及职业培训。

3.6文体环境无障碍的辅助器具

文体环境是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环境的简称,

文体环境无障碍是指能为残疾人采用辅助器具来克

服文体活动的障碍。如为肢体残疾人提供篮球轮椅、

竞速轮椅等 ;为听力残疾人提供手语和字幕 ;为视

力残疾人提供盲人门球、盲人扑克牌等 ;为智力残

疾人提供旱冰壶、室内篮球等辅助器具。

3.7宗教环境无障碍的辅助器具

宗教环境无障碍是指能为信仰宗教的残疾人提

供辅助器具来克服宗教活动的障碍,如宗教活动场

地要无障碍,以及对盲人要提供盲文宗教书籍等。

3.8居家环境无障碍的辅助器具

居家环境是从事家务活动的环境,包括居家活

动环境和居家建筑环境两方面都要无障碍。居家

活动参照 ICF“活动和参与”第 6 章家庭生活中的

d620 - d650,可分为 3 大类 11 项活动,相应的辅

具为 :①准备膳食。用削皮器、打蛋器、土豆刷、

切碎器 ;②料理家务。清洗和晾干衣服用洗衣机、

晾衣架,清洁烹饪区和餐具用带吸盘的瓶刷、洗碗

机,清洁生活区用海绵刷、地毯清扫器,使用家用

电器如微波炉、冰箱、吸尘器,贮藏日用品用床头柜、

药品柜,处理垃圾用簸箕 ;③照管居室物品。缝补

衣服用缝纫机、穿针器、易握剪,维修辅具用台钳、

螺旋固定夹,照管室内外植物用园艺工具,照管宠

物用宠物喂食槽。

居家建筑环境无障碍则参照 ICF“环境因素”

的e155私人建筑物设计、施工及建造的产品和技术,

以及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居家建筑无障

碍的内容及改造有 7 项 :①住宅门口 ;②客厅和走

廊;③浴室和厕所;④厨房和饭厅;⑤卧室和书房;

⑥窗户 ;⑦阳台。均要根据国家标准来执行。

3.9公共环境无障碍的辅助器具

公共环境是从事公共活动的环境。公共环境无

障碍是指残疾人从事各种公共活动都完全没有障

碍,包括公共活动无障碍和公共建筑无障碍。公共

活动无障碍要根据活动内容为七类残疾人提供相应

的辅助器具,如各种标识牌、字幕、手语及音响设

备等。而公共建筑无障碍除参照 ICF 的 e150 公共

建筑物的设计、施工及建造的产品和技术外,还要

根据我国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来执行。

应该指出,由于残疾人的个体差异性,每个人

活动和参与的困难不同,要求创建的无障碍环境也

必然不同,所以不是每个残疾人都需要创建 9 个无

障碍人造环境。如肢体残疾人要生活和行动环境无

障碍,听力残疾人要交流环境无障碍,视力残疾人

要行动和交流环境都无障碍等。至于上述 9 个无障

碍环境改造提到的辅助器具,在《残疾人辅助器具

基础与应用》[8] 及《老年人辅助器具应用》[9] 的书

中均有无障碍及相应辅助器具的图文并茂介绍,供

读者参考。

参考文献 :

[1]WHO,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 disability

and health (ICF) ,Geneva.

[2] 世界卫生组织,世界银行,世界残疾报告(中文版). 北京:

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康复信息研究所翻译和出版,2012 :3-6.

[3] 联合国大会决议《残疾人机会均等标准规则》[EB/OL],

http://www.un.org/Docs/asp/ws.asp?m=A/RES/48/96

(2016-08-06).

[4] 朱图陵 , 范佳进 , 黄河等 . 残疾人无障碍环境评定,中国

康复理论与实践, 2013,19(5):489-492.

[5] 卓大宏主编,中国康复医学 . 北京 :华夏出版社,2003 :

66-74.

[6] 范佳进 , 朱图陵 . 第十九章环境评定,王玉龙主编,康

复功能评定学(第二版). 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 :458-

484.

[7] 朱图陵 . 第八章无障碍环境,舒彬主编,临床康复工程

学 . 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 :223-242.

[8] 朱图陵 . 主编,残疾人辅助器具基础与应用 . 北京 :求

真出版社,2010.

[9] 李高峰 , 朱图陵主编,老年人辅助器具应用 . 北京 :北

京大学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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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016 年 第 3 期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

及《“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是我

国加快残疾人全面小康步伐、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

会发展成果的纲领性文件。辅助器具适配能有效地改

善残疾人的生存发展状况,残疾人实现全面小康离不

开辅助器具。从 1988 年中国残联成立以来,将辅助

器具服务纳入到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规划中并不断推

动发展,《中国残疾人事业“八五”计划纲要》初次

提及残疾人用品用具配发,经过 5 个五年规划,辅

助器具配发与适配服务不断得到推广,目前已初步实

现了辅助器具的个性化适配服务,有效地改善了广大

残疾人的生存发展状况。“十三五”期间,我国辅助

器具服务工作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笔者在“十三五”

的开局之年先后赴河北、山东、山西、陕西、广东、

上海、江苏等不同经济发展地区进行了调研,对辅

助器具适配服务工作现状有了基本掌握,对“十三五”

做好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工作有了进一步的思考。

1 我国辅助器具服务工作的快速发展

1.1辅助器具服务的法律法规保障和政策支持

1991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颁布

及 2008 年的修订,使得残疾人辅助器具事业的发展

及残疾人享有辅助器具服务有了法律依据,其中第

20 条规定“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和扶持残疾人康

复器械、辅助器具的研制、生产、供应、维修服务”

及第 48 条“各级人民政府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

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

照规定给予救助”。

我国始终重视辅助器具事业产业发展及残疾人享

有辅助器具服务,在政策保障方面也给予重点支持。

我国残疾人辅助器具

服务工作的现状及展望

■李晞吴小高

【摘要】辅助器具适配能有效改善残疾人的生存发展状况,残疾人实现全面小康离不开辅助器

具。近年来,我国辅助器具工作纳入国家和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得到法律和制

度保障,服务网络逐步完善,专业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国际交流不断拓展,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

但我国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仍存在供需差距大、服务资源不足、保障制度不完善、宣传面窄等问题。

“十三五”是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工作的关键时期,要从顶层设计、完善保障制度和服务体系建设、

推动产业发展、和加强国际合作等方面入手,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关键词】残疾人 ;辅助器具 ;适配 ;服务

【Abstract】The services of fitting assistive devices can improve the life quality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It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achieving the goal of the comprehensive well-off of the disabled. During past few years, in China, many aspects related to assistive devices have been improved, such as relevant law and policies, the service delivery system and capacity, service coverage and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However, some challenges still exist in the services on assistive devices, including lack of resources, immature underdeveloped guarantee systems etc. During the 13th five-year plan, we should make great efforts to make a top design, improve service guarantee and delivery systems and strengthen industrial development and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to promote the services for fitting assistive devices.

【Key words】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Assistive devices; Services for fitting assistive devices; Service

作者单位 :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 北京 100050

作者简介 :李晞 高级工程师 中心主任 ;研究方向 :残疾人辅具政策、医疗设备等

/专题研究 .残疾人辅具服务 /

[ 中图分类号 ]C913.69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 ]2095-0810(2016)23-0043-05

Present Situation and Prospects on Fitting Assistive Devices Services for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LI Xi, WU Xiao-gao

MonographicStudy.AssistiveDevicesServiceforPersonswithDisabil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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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2016 年 第 3 期

残疾人辅助器具事业除纳入残疾人事业五年规划外,

2008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

展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十二五”规划》也提出发展辅助器具产业、构建辅

助器具适配体系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重度残疾人

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补贴。2015 年《国务院关

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提出“实施重

点康复项目,为城乡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提供基

本康复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基本型辅助器具配

置给予补贴”。北京、上海、浙江等经济发达省市在

落实国家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

情况,也出台了本地区的辅助器具保障政策或办法,

为辅助器具服务提供了制度性保障。

系列政策的出台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的快速发

展提供了充足动力,直接体现在各级政府和残联对

辅助器具服务工作重视和投入上。各级地方政府逐

渐认识到辅助器具服务的公益性和专业性,将其纳

入民生工程或为民办实事工程,不断加大投入。以

“十二五”为例,仅残联系统,中央层面在辅助器具

服务项目的直接投入达到 15.91 亿元,另据不完全

统计,各地在辅助器具服务的配套投入约为 25 亿元。

如果将基础设施、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投入计算在内,

投入的数值将更大。

1.2辅助器具服务网络逐步完善

辅助器具工作千头万绪,机构建设是其中的重

点 [1]。有了机构,才会有提供服务的人,党和政府关

于辅助器具服务工作的政策方针才能落地。《中国残

疾人事业“八五”计划纲要》提出“要建立全国残疾

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总站、六十个供应服务站和一批

供应服务点,逐步形成供应服务网络”;“十五”期间,

结合长江新里程计划假肢服务项目的实施,180 个假

肢服务站建立,各级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建立并不断

充实内涵 ;“十二五”期间,中国残联大力推动各级

辅助器具服务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初步形成了“国

家中心领头、区域中心示范和辐射、省级中心工作

统筹、市县级发挥服务主体作用”的辅助器具服务网

络,并依托社区医院、卫生所等机构将服务网络向

社区和农村延伸。辅助器具服务机构的数量不断增

加,根据台账统计,2011 年全国承担辅助器具服务

的地市级机构 166 个,县级机构 794 个 ;据中国残

疾人辅助器具中心 2016 年 7 月开展的工作统计,全

国县级及以上地区承担辅助器具服务的机构约 3000

个。6 个国家级辅助器具区域中心(辽宁 - 东北区域

中心,江苏 - 华东区域中心,湖北 - 华中区域中心,

广东 - 华南区域中心,四川 - 西南区域中心,甘肃

- 西北区域中心)也在培育建设之中,辅助器具服务

网络逐渐完善。

1.3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

随着辅助器具服务网络逐渐完善,通过实施彩票

公益金辅助器具适配和残疾人辅助器具流动服务车

等系列辅助器具服务项目,辅助器具适配服务量及

配置率不断提升。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数据 [2],

“十二五”期间,累计组织适配各类辅助器具 665.5

万件,较“九五”、“十五”、“十一五”期间分别增

多 423 万件、147.9 万件和 150.8 万件,分别增长了

174.3%、28.6% 和 29.3%(见表 1)。“十二五”期

间辅助器具的适配量也逐年递增,2015 年较 2011 年

增长了 163.7%(见表 2)。从残疾人享有辅助器具适

配的率来看,根据 2007-2013 年中国残疾人状况及

小康进程监测报告数据 [3],辅助器具适配率从 2007

年的 4.1% 上升至 2013 年 16.3%,上升了 12.2 个

百分点。其中,城镇残疾人适配率由 7.6% 增加至

20.7%,农村残疾人适配率由 3.0% 增加至 14.9%,

分别上升了 13.1% 和 11.9%(见表 3)。

1.4专业服务能力大幅提升

随着辅助器具事业的发展,我国辅助器具专业人

才的培养已渐成独立体系。一方面,辅助器具服务

专业学历教育体系正在形成并完善,部分高校开展

了辅助器具服务的大专、本科甚至研究生学历教育,

为我国培养了众多专业人才。中国残联与人社部合

作的辅助技术工程师岗位能力培训,已成为我国广

受认可的专业服务人员认证培训,截至 2015 年底共

有 3322 人获得岗位工程师能力证书,培养了一支具

有较强服务能力的人才队伍。另一方面,通过实施

康复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开展服务管理、专业

技术、学术带头人、基层业务等多层次、多形式培训,

全面提升适配服务能力,其中辅助器具学术带头人

九五 十五十一五 十二五

服务量 242.5 517.6514.7 665.5

表 1从“九五”到“十二五”的辅助器具服务量(单位:万件)

2011 年2012 年2013 年2014 年2015 年

服务量74.3 114.5128.3152.4195.9

表 2“十二五”期间历年辅助器具服务量(单位 :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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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016 年 第 3 期

和高端人才的培养,也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

的方式,逐渐向国际较高水平接轨;广泛开展基层辅

助器具服务人员的培训,如社区康复协调员的培训,

让广大残疾人就近、就便享有服务。

为促进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提供的技术规范与科学

依据,还参考国际标准制定了辅助器具产品标准和

服务标准,拓展国家辅助器具质量检测业务,加大

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为辅助器具适配工作开

展保驾护航,推动了辅助器具产业及适配服务发展。

通过举办“首届全国辅助器具服务技能大赛”,传播

了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理念,掀起全国辅助器具服务

系统的专业技术练兵的高潮。

1.5国际交流不断拓展

为促进残疾人辅助器具产业及适配服务的发展,

近年来我国也积极通过各种途径开展国际交流。从

2007 年开始举办中国国际福祉博览会,规模逐年扩

大,已经跻身世界同类展会的前三之列。成功召开“亚

欧会议框架下残疾人合作暨全球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大会”并发布《关于促进全球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的

北京倡议》。首次将辅助器具服务专题列入中国 - 东

盟博览会,开辟了我国与东盟残疾人辅具交流合作

的先河。加强与世卫组织合作,积极参与“全球辅

助技术合作行动”,参加世卫大会辅助器具主题边会,

参与“世卫组织重点辅助器具清单”制定,争取国

际话语权。

2 我国辅具适配服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 30 多年特别是“十二五”期间的快速发展,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的能力与覆盖面逐步提升。

但是,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由于工作起点低、基

础弱,与世界发达国家或地区相比,与残疾人对辅

助器具适配服务的需求相比,我国的辅助器具事业

发展还面临巨大发展压力和挑战。存在的主要问题

包括以下方面 :

2.1服务需求和供给之间存在较大差距

我国有 8502 万残疾人,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

调查显示我国残疾人中提出辅助器具需求的比例为

38.6%[4]。深圳市通过专业评估人员对深圳市六个区

928 名新持证残疾人进行康复需求评估和数据统计分

析,推算出不同残疾类别对辅助器具的需求率不同,

从高到低依次为视力残疾 78.0%、听力残疾 76.0%、

肢体残疾 74.0%, 言语、智力和精神残疾需求率较低,

平均需求率约 44.5%[5]。总之,我国残疾人对辅助

器具的需求巨大,而前文提到无论是配置率 16.3%,

还是五年组织供应 665.5 万件,都跟这个需求有较

大差距。

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涉及到医学、工程学、教育

学、社会学及心理学等多个专业,具有较强的专业性,

但目前除助听器验配师、假肢技师及矫形器技师等

国家设定了执业资格外 , 大部分辅助器具相关从业

人员尚无明确的准入标准。同时,学科建设和人才

培养机制的欠缺,我国的从业人员普遍非科班出身,

在服务水平上距离残疾人的期望和需求还相距甚远,

大部分地区服务的专业化和个性化的程度较低 ,残

疾人辅具配置的弃用率较高。

2.2服务资源不足,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滞后

虽然残联系统已经初步建立了覆盖全国的辅助器

具服务网络,但相比较于残疾人数量多、分布广的

状况,机构数量及服务辐射能力明显不足。此外由

于建立时间短、专业人员缺乏等原因,许多机构的

服务能力弱、业务内涵窄、可持续发展的机制亟待

完善。社会机构虽然看到辅助器具服务行业的前景,

但由于市场不成熟、缺乏政府引导等原因,对辅助

器具服务工作的参与度有限。

生产企业方面,目前我国辅助器具生产企业近

800 家,其中成规模的辅助器具生产企业约有 400 余

家,主要分布在珠三角、长三角和京津冀地区。大

多数辅助器具企业属于集体和个体企业,产业规模

较小。辅助器具市场产业层次低,中高端市场基本

上以国外产品为主,我国自主研发的产品大部分属

于技术含量不高的中低档产品,高端产品、普惠型

产品种类少且数量匮乏,产品种类、生产工艺、科

技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差距。我国辅助器具

生产企业普遍存在科研开发力量不足,全国拥有辅

助器具研发能力的机构不超过 30 家,具有常态研发

能力的企业不超过辅具生产企业总数的 15%,模仿、

2007 年2008 年2009 年2010 年2011 年2012 年2013 年

适配率 4.1 5.5 5.58.4 9.0 14.2 16.3

城镇 7.6 9.1 8.411.5 12.3 18.4 20.7

农村 3.0 4.4 3.96.7 7.3 12.8 14.9

表 32007-2013 年辅助器具适配率变化情况

/专题研究 .残疾人辅具服务 /MonographicStudy.AssistiveDevicesServiceforPersonswithDisabil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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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2016 年 第 3 期

复制国外同类产品仍然是许多辅助器具企业新产品

开发的主要手段。此外,辅助器具研发体制机制也

尚未形成,制约我国辅助器具产业创新发展。

2.3辅具服务保障制度不完善

大多数残疾人经济困难,无力支付购买辅助器

具的费用。目前只有伤残荣誉军人和工伤致残者的

辅助器具供给有相对完善的制度性保障,绝大多数

残疾人的辅助器具服务只能通过临时性的项目解决。

给付制度的缺失,是导致市场活跃度不高、残疾人

辅助器具配置率低的关键原因。

2.4标准与规范亟待完善

目前我国辅助器具产业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程

度比较低,服务资质资格、产品质量监督、价格指导、

服务评估、专业人员培训等方面还没有业内一致认

同的做法。缺乏标准、缺少规范,标准不统一、服

务不规范,不仅影响着辅具业的健康发展,更影响

着残疾人得到辅具的匹配度和舒适度。

2.5辅助器具服务宣传力度亟需加大

由于社会宣传和知识普及的力度不足,和医疗卫

生的结合不够紧密,医生往往是残疾人最早接触的

专业人员,但多数医护人员对辅助器具在残疾人康

复过程中的作用认识不到位,残疾人及其家属对辅助

器具的了解不多,致使许多有需求的残疾人不知道

寻求辅助器具的帮助,或者找不到适合的辅助器具。

3 “十三五”辅助器具服务工作的展望

中国残联名誉主席邓朴方曾指出,辅助器具发展

不仅要实现量的突破,还要有质的飞跃,需要整合

各种资源,提升整体水平,这样发展才能持续,量

的积累到一定程度,就要有质的飞跃 [6]。通过既往工

作,特别是“十二五”工作的积累和开创性的工作,

为下一阶段实现质的飞跃打下了坚实基础。即将印发

的《辅助器具推广和服务实施方案》提出,到 2020

年,初步建立覆盖城乡的较完善的辅助器具服务网

络,形成保障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服务的政策体系,

显著提升辅助器具服务能力,改善服务状况,使有

需求的持证残疾人、残疾儿童基本辅助器具适配率

达到 80% 以上。

笔者认为,该任务目标的设定,既考虑了现有的

工作基础,又结合事业发展的需要进行了前瞻性的

设定。《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

和《“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实施,

对于加快残疾人奔向全面小康的步伐,促进残疾人共

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推进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

上加快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十三五”时期

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胜阶段,

残疾人无论是奔小康、还是康复和脱贫,都离不开辅

助器具的帮助。继续完善服务网络,形成制度性保障,

是做好辅助器具服务、确保残疾人的辅助器具需求

得到满足的重要措施。

该任务目标的完成对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还有促进

作用。从产业的角度来讲,中国的辅具市场规模约

为 1600 亿元,已经成为世界上辅助器具需求最大、

增长最快的国家。随着我国人均消费水平和健康意

识提高,辅助器具向着衣食住行、学习、就业、交流、

娱乐各领域延伸,市场开发的空间更大。按照实际

需求测算,未来总生产规模可以达到 6 亿件,总产

值在 1 万亿元左右 [7]。但是,辅助器具服务的不足制

约了产业发展的速度。通过落实“十三五”任务要

求,形成稳固的制度性保障和规范的专业化服务,可

以有效地释放残疾人的需求,市场得到规范和完善,

吸引企业参与到辅助器具服务领域,盘活市场机制,

推动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结合“十二五”的工作经验和未来发展的需要,

做好下阶段辅助器具服务工作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

眼。

3.1进一步解放思想,抓好顶层设计

坚持辅助器具服务公益性的同时,还要看到辅助

器具服务也是市场经济的一部分,要用市场和产业发

展的思维来思考辅助器具工作。要改变以往任务导

向、计划供给的服务模式和工作理念,坚持需求导向、

全面服务。残联和所属辅助器具中心要认清自身在

辅助器具服务中的定位和角色,即兼顾市场规律和

事业发展需要,进行前瞻性设计,要把辅助器具工

作纳入到基本公共服务的大局之中,根据本省的经

济社会发展水平,根据本省残疾人的辅具需求情况,

做好规划和统筹,把控招标采购、质量监控、适配

服务等关键环节,撬动产业发展,不断满足残疾人

的辅助器具服务需求。

3.2推动辅助器具保障制度建设

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表明,完善的辅助器具适

配制度有利于促进残疾人权益保障和社会参与能力。

在资金补贴方面,瑞典、丹麦等发达国家免费为残

疾人提供所需的辅助器具。台湾在1999年颁布了“身

心障碍者医疗及辅助器具费用补助办法”和“身心

障碍者就业辅助器具补助办法”, 根据家庭经济情况

为残疾人补助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我国国家层面尚未实行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补贴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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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016 年 第 3 期

度,但是作为政府购买的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型辅具

补贴制度已经在全国多个地区试点并取得良好成效,

待试点广度和深度达到一定层次,以“保基本,广覆

盖,可持续”为原则,推动建立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

具补贴制度。修订《残疾人辅具基本配置目录》,编

制《残疾儿童辅具基本配置目录》,推动与临床治疗

和护理密切相关的辅助器具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

范围,不断健全辅助器具服务工作的保障政策体系。

3.3完善辅助器具服务体系建设

充分发挥残联、民政、卫生计生等系统和社会力

量的作用,构建多元化的辅助器具服务网络。大力

推广政府购买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支持民办辅助

器具服务机构发展。在人才培养、服务能力提升方

面狠下功夫,不断完善人才队伍结构、提升从业人

员的适配服务技能,从而提高适配服务的水平。将服

务的触角向下延伸,打通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做

好辅助器具服务的供给侧改革,根据《财政部民政

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

委中国残联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试点工作

的意见》(财社〔2014〕13 号)的要求,完善政府购

买辅助器具服务的标准体系,积极试点、探索购买服

务的工作模式并进行推广。通过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倒逼服务网络的完善,拓宽机构的服务内涵,健全

服务网络的可持续发展机制。

3.4资源整合推动产业发展

搭建辅助器具产业发展促进平台,以“公益 +

服务 + 商业”为定位,以信息共享、人才培养、适

配服务、产品与技术交易、质量监督、企业孵化、国

际合作为核心内容,建成开放共享、功能齐备、产业

链条覆盖完整的全国辅助器具产业综合服务体系和

产品技术交易平台,促进信息、资金、技术、人才

等要素与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紧密结合,显著提升我国

辅助器具研发、生产、流通及服务的整体能力和水平。

充分动员和整合各方面的社会资源,引导、鼓励企业、

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社会组织等参与辅助器具研发、

生产、流通和适配服务,形成合力,共同发展。

3.5提升以需求为导向的适配服务

适配是辅助器具服务的核心技术所在,是避免服

务资源浪费、提升服务效果的基础。残疾人辅助器具

服务,要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适配。要摸

清残疾人的辅助器具服务需求,用好全国残疾人基

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的相关数据及这一工作

平台,准确掌握需求,实行实名制,开展有针对性

的服务 ;通过信息宣传、知识普及等手段,提升残

疾人对辅助器具的认知,让服务由目前的被动提出、

计划供给变成主动提出、按需供给,即残疾人主动去

机构寻求服务,机构根据残疾人的需求来提供服务 ;

要利用“互联网 +”、“大数据”做好服务的管理,实

现服务信息的动态更新和实时管理。

3.6大力加强国际合作

落实《关于促进全球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的北京倡

议》,利用亚欧会议框架下残疾人合作、“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中国 - 东盟、海峡两岸残疾人交流活动

等平台,开展辅助器具领域的国际交流;积极推动亚

洲辅助技术联盟的建立 ;加强与世界卫生组织、康

复国际、国际标准化组织等国际组织的联系,在推

行全球辅助健康技术合作(GATE)中发挥积极作用。

开展各项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和借鉴国际先进经

验与做法。

小结

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工作关乎民生,在残疾人奔小

康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的辅助器具工作取

得了良好的成绩,也存在不少的问题。应顶层设计

做好辅助器具工作的规划,整合好各方面资源,继

续抓好政策建设、机构建设、人才建设等关键工作,

积极推动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帮助广大残疾人借力

辅助器具,提高生活质量,共享发展成果。

参考文献 :

[1] 孙先德 . 构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体系推动残疾人事业全

面发展 . 中国康复理论与实践 , 2012,18(11):1001-1003.

[2]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 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年鉴 -2016. 北

京 :中国统计出版社 .2016:26-27.

[3]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13 年度残疾人状况及小康进程监

测报告 . 残联发〔2014〕47 号 ,2014-7-1.

[4]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 .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

抽样调查资料 . 北京 :中国统计出版社 .2007:1311-1313.

[5] 范佳进,钟磊,朱图陵 . 需求评估对辅助器具补助政策

的启示 . 中国康复理论与实践,2007,13(4):368-370.

[6] 邓朴方 . 辅助器具事业要纳入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

目标 . 中国残疾人,2011(12):11-11.

[7] 轩闻 . 辅具,让生活更美好——写在全球辅助器具产业

发展大会召开之际 . 人民日报,2015-10-2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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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2016 年 第 3 期

前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有效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

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 号),积极推

动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工作的有序发展,2014 年中

国残联会同财政部等相关部委出台了《关于做好政

府购买残疾人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财社〔2014〕

13 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政府购买残疾

人服务试点项目目录涉及辅助器具适配的购买服务,

具体包括 :假肢、矫形器装配 ;助听器验配、调试、

维护维修 ;低视力助视器适配 ;残疾人生活自助及

护理用具适配 ;轮椅适配及其他辅助器具适配。《意

见》为推进政府购买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标准化工

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1]。

1 我国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标准现状

辅助器具是指能预防、代偿、监护、减轻或降低

损伤、活动受限和参与限制的任何产品(包括器具、

设备、工具、技术和软件),可以是特别生产或通用

的产品 [2]。生活自助具和护理用具是残疾人日常生活

政府购买残疾人辅助器具

服务标准研究及应用

——以生活自助具和护理用具为例

■张红涛 郭媛媛 陶健婷

【摘要】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标准化研究对我国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有规范引导作用,可为政府

购买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试点工作提供技术保障。文章以生活自助具和护理用具为例对政府购买残

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标准进行了研究,通过建立服务准入标准、服务规范及服务流程标准、服务质量

评价标准,期冀对我国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起到规范引导作用,为我国正在开展的政府购买残疾人辅

助器具服务试点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关键词】政府购买 ;残疾人辅助器具 ;服务 ;标准

A Study on Standard of Government Purchase of Public Services on Assistive Devices for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Take Self-help and Nursing service Devices for example

ZHANG Hong-tao, GUO Yuan-yuan, TAO Jian-ting

【Objective】 Developing standards is a key issue to deliver services on assistive devices. Taking self-help and nursing service devices for examples, we conduct a study on standards for government purchase of public services on assistive devices for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The study aims to explore how to establish the relevant service admission criterion, service rules and procedure and guidelines for service quality evaluation in order to provide technical support for the pilot work in this field.

【key words】 Government purchase of public services; Assistive Devices for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Service; Standard

作者单位 :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 北京 100068

作者简介 :张红涛 高级工程师 ;研究方向 :标准化,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郭媛媛 中级职称 ;研究方向 :信息产品设计,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陶健婷 公共卫生中级职称 ;研究方向 :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专题研究 .残疾人辅具服务 /

[ 中图分类号 ]C913.69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 ]2095-0810(2016)23-0048-05

MonographicStudy.AssistiveDevicesServiceforPersonswithDisabil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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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2016 年 第 3 期

中重要的辅助器具,可减轻由于功能障碍带来的生

活不便,增加生活独立性。生活自助具和护理用具

主要涉及个人护理和防护辅具、家务辅助器具、处

理物品和器具的辅助器具、距离控制辅助器具、学

习娱乐辅助器具、出行辅助器具、通信辅助器具等

主要类型产品。

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是指根据服务对象的身体功

能、活动和参与能力、使用环境等因素,运用辅助

技术相关知识和理论,为其配置适宜的辅助器具的

服务过程。“构建辅助器具适配体系”在《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2015

年)》首次纳入国家发展计划,并作为残疾人基本

公共服务的主要内容之一推动了残疾人辅助器具适

配的发展。但是,与发达国家和地区完善的辅助器

具服务相比,我国辅助器具服务能力明显不足,主

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辅助器具服务有待规

范,服务标准尚不完备 ;二是我国辅助器具服务机

构服务内容单一,服务手段落后 [3] ;三是专业服务

人员缺乏,且总体水平偏低。

残疾人服务标准是规范和优化服务流程、提高

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实施科学管理与监督、满足

残疾人特性化需求的重要手段,服务标准的不完备

极大阻碍了辅助器具服务的系统全面发展。目前

我国已有的辅助器具标准主要是硬件标准,暂由

TC148 全国残疾人康复和专用设备标委会归口管

理,承担残疾人康复和专用设备产品标准的制修订

组织工作,包括假肢、辅助器具等。在 TC148 申

报的服务相关标准主要为假肢装配、残疾人运动员

分类分级评定等标准。可见我国辅助器具标准主要

集中于硬件标准与假肢装配等方面,为残疾人辅助

器具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和发展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但对生活自助具和护理用具等残疾人更广泛应用的

项目方面服务标准尚不完善。

2 政府购买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标准体系

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有利于创新残疾人服务供

给机制和方式,提升残疾人服务的社会化、专业化、

市场化水平,提高政府投入残疾人服务资金的使用

效益,促进残疾人公共服务资源的优化配置,为广

大残疾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基本公共服务。本文以生

活自助具和护理用具为例,通过建立服务准入标准、

服务规范及服务流程标准、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对

我国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起到规范引导作用,为我国

正在开展的政府购买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试点工作

提供技术保障。政府购买辅助器具服务过程涉及三

个重要环节 :一是购买服务前,需要明确承接机构

的资格要求 ;二是明确承接机构的服务流程及服务

内容 ;三是服务质量的评价。每一环节的标准化便

构成了服务标准体系。

广州市是我国较早开展政府购买辅助器具适配

服务的城市,2010 年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及广州

市财政局出台《广州市残疾人康复经费管理办法》,

对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对象、指导性目录、规范及资

金使用等进行了详细规定。2014 年广州市残联、财

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残疾人康复资助定点机构管

理办法》及《广州市残疾人康复资助定点机构准入

标准》, 对政府购买辅助器具服务承接机构的准入

标准包括机构资质、服务场地和环境、规范管理、

专业人员、专业设备等进行了明确规定。通过公开

招标,广州市政府购买辅助器具服务承接机构共有

9 个,其中广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及广州

市番禺区残疾人康复中心提供生活自助具或护理用

具适配服务。本研究以广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

中心的实践为例 , 具体阐述其在机构准入标准、服

务标准及服务质量评价方面的做法以供参考。

2.1机构准入标准

机构准入标准是对政府购买残疾人辅助器具服

务承接机构所具备的基本能力要求,主要包括硬件

和软件要求。

2.1.1机构资质。为保障购买服务的依法规范

连续,承接机构要求组织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

督机制完善,具有包括生活自助具或护理用具等项

目服务内容的经营许可证,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纪录,

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

况良好,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等。

2.1.2服务场地和环境。由于自助具和护理用

具的适配服务具有专业化个性化特征,要求场地和

环境设计应满足产品和展示体验、评估适配、维修

改制等需要,要相对集中,使用总面积应大于 60

平方米。档案室、接待、检查、展示体验、适配室

等各功能区域应合理规划。服务场所应具备无障碍

环境设施,并符合 GB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4]

的相关要求。

2.1.3规范管理。健全的管理制度是提供高质

量服务的基础,按照残疾人接受适配服务流程应包

括以下具体制度,主要是接待、服务、投诉处理机

制、质量管理制度、生活自助具和护理用具适配服

/专题研究 .残疾人辅具服务 /MonographicStudy.AssistiveDevicesServiceforPersonswithDisabil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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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2016 年 第 3 期

务人员职责、服务回访制度、档案管理、固定资产

管理和库房管理制度等。另外应具有健全的信用管

理制度,对本机构的规模、名称、品牌、产品、技术、

服务的宣传应与实际相符。

2.1.4 专业人员。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的专业

性要求必须由专业人员提供,但目前我国专业技术

人员无论在专业性还是多学科合作方面都有很大不

足,但为保障服务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要求至少

有 1 名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证或持有相关专

业培训证书的人员,并需按规定接受业务领域知识

再培训及继续教育。各服务机构专业人员数量与机

构服务量相匹配,且不低于 2 名。

2.1.5专业设备。由于生活自助具和护理用具

必须要适应残疾人个性化要求,所以服务提供单位

应具备维修、改装工作台及所需五金工具及相关配

件 ;配备人体尺寸、角度测量工具 ;具备测定使用

者与护理床垫或坐垫接触面压力的设备或方法。

广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是广州市残联

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服务场地约 1200 平方米,

规划了接待、检查评估、展示体验、适配、科普宣

传等功能区域。服务场地具有坡道、扶手、盲道及

无障碍洗手间等无障碍环境设施。广州市残疾人辅

助器具服务中心除了严格按照《广州市残疾人康复

资助定点机构管理办法》执行外,还制定了质量管

理相关制度和信用制度,包括辅助器具接待服务、

评估适配、回访制度,辅助器具的进、销、存制度,

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制度、仓储管理制度等。专门从

事辅助器具适配专业技术人员 13 人,本科以上学

历 11 人,1 名具有医生中级资格,5 名考取全国中

级辅助技术工程(肢体方向)岗位能力证书,2 名

康复治疗师,1 名初级社工师。配备了 2 辆流动服

务车、维修、改装工作台及所需五金工具及相关配

件、角度尺、上肢训练及评估套装等设备。

2.2服务流程及内容标准

服务流程及服务内容标准是对政府购买残疾人

辅助器具服务实施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服务流程

及服务内容提出的要求。主要包括 :

2.2.1服务受理。生活自助具或护理用具的主

要适配对象为有需求的肢体或智障残疾人。服务的

第一步应是主动向服务对象或护理者说明开展服务

需提供的资料、服务的基本流程等,并填写个人基

本信息和使用需求等。

2.2.2评估。根据服务对象的进食、穿衣、洗

浴、如厕、卧床及其他类的生活自助及护理类辅助

器具需求而设定不同的评估内容,对服务对象身体

功能状况进行询问、检查和评定 ;对服务对象使用

辅具环境进行评估。常用的日常生活活动评分的总

和显示个案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缺陷程度,分成四级:

0 ~ 20 分者为完全残疾,生活完全依赖 ;20 ~ 40

分者为重度残疾,生活需要很大帮助 ;40 ~ 60 分

者为中度残疾,生活需要帮助 ;60 分以上者为虽有

轻度残疾,但生活基本能自理。评估表格如表 1。

2.2.3制定适配方案。专业人员以登记及评估

的资料为依据,对生活自助及护理类辅助器具的使

用需求和使用可能性进行综合分析后,制定适配建

议方案。例如对于单侧偏瘫患者,可以根据其使用

需求及身体的残存功能,建议使用两用穿衣钩(以

弥补手的精细动作)、穿衣、系扣辅助器具等 ;对

于一些手指不能充分紧握、持物的患者,可建议使

用加粗辅具,如加粗食具,如有写字需求者,可以

建议使用加粗笔 ;对于强直性脊柱炎不可弯腰者,

可以建议使用拾物器等。

2.2.4生活自助及护理类辅助器具配置。按适

配方案配置生活自助及护理类辅助器具应遵守以下

顺序原则:a.优先采用标准化批量生产的产品;b.批

量生产的产品不能满足需要时,对所选同类产品进

行适应性改造 ;c. 以上均无法满足要求时,进行个

性化设计,单件加工,特殊定制。生活自助及护理

类辅助器具及主要零部件应为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

内的产品,产品应符合 GB/24436[6] 的要求。

2.2.5 适应性训练及调整。生活自助及护理类

辅助器具配置后,应指导服务对象和护理者正确使

用,若生活自助及护理类辅助器具的使用方法较为

复杂或需要特殊的使用技巧,应安排训练时间,由

专业人员辅导使用。调整后仍无法满足适配需求时,

如为生活自助及护理类辅助器具配置问题,应根据

服务流程重新制定适配方案。

2.2.6交付使用。根据生活自助及护理类辅助

器具适配最终方案,对交付使用的生活自助及护理

类辅助器具应进行检查,核对适配方案无异议后,

交付服务对象确认后签收。

2.2.7 跟踪随访。生活自助及护理类辅助器具

交付使用后,应根据需要进行随访。随访可通过电

话、信函、电子邮件、入户访问或服务对象反馈等

多种形式,了解辅助器具的使用效果。对随访中发

现的生活自助及护理类辅助器具使用问题,应及时

进行必要的调整、维护、维修或更换。对随访过程

中由于使用者身体功能的改变导致的生活自助及护

/专题研究 .残疾人辅具服务 /MonographicStudy.AssistiveDevicesServiceforPersonswithDisabil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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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016 年 第 3 期

理类辅助器具不适用时,应视随访情况按相应内容

重新进行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具体辅助器具适配服

务流程图见图 1。

图 1 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流程图 [7]

2.3服务质量评价标准

服务质量评价标准是指对政府购买残疾人辅助器

具服务质量进行评价。主要包括 :

2.3.1 评价对象和周期。评价对象为承担政府

购买残疾人服务的服务机构。评价分为一定周期评

价及项目终期评价两种方式。一定周期评价是以一

年为周期的年度评价,项目终期评价周期依照合同

约定服务周期而定。

2.3.2 评价指标和标准。机构资质、服务场地

和环境、规范管理、专业条件、服务流程及服务内容

应符合服务准入标准、服务流程及内容标准的要求。

2.3.3 评价实施方法。服务质量评价应由第三

方评价机构进行,采用《问卷》得分统计与服务机

构实地服务过程质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购买主体

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问卷》得分和服务过程质

量在综合评价结果中所占权重 [8]。

①服务质量满意度——《问卷》调查评分

服务质量满意度包含服务对象和验配效果两部分

内容。《问卷》调查应包含生活自助及护理类辅助器

具服务档案中《问卷》分数统计和电话抽查两部分

内容。第三方评价机构实地检查时,抽取全部生活

大便

表 1日常生活活动评价满级分说明 [5]

项目满分说明

上 楼 梯( 上

下一段楼梯

用手杖也算

独立)

10 分 = 能控制

10 分 = 能控制

5 分 = 自理

10 分 = 自理

10 分 = 全面自理

15 分 = 自理

15 分 = 自理

10 分 = 自理

10 分 = 自理(包

括使用辅助器具)

5 分 = 自理

如果需要,能使用灌肠剂或栓剂

如果需要能使用集尿器或其他用具并清洗,如无需帮助,自行导尿并清

洗导尿管视为能控制小便

修饰在提供器具的情况下,可独立完成洗脸、梳头、刷牙、剃须(如需用电

则应会用插头)

如厕能独立地进出厕所,使用厕所或便盆,并能穿脱衣裤、使用卫生纸,擦

净会阴和冲洗排泄物,或倒掉并清洗便盆

吃饭 能使用任何必要的装置,在适当的时间内独立地完成包括夹菜、盛饭在

内的进食过程

转移(床椅) 能独立完成转移的全过程

活动(步行)指能在家中或病房周围水平路面上独立行走 45 米以上,可以用辅助装

置,但不包括带轮的助行器

穿衣 在无人指导下能独立穿脱适合自己身体的各类衣裤,包括穿鞋、系鞋带,

扣、解纽扣,开关拉链,穿脱矫形器和各类护具等

能独立地上、下一层楼,可以使用扶手或用手杖、腋杖等辅助用具

洗澡 无需指导和他人帮助能安全进出浴池,并完成洗澡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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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2016 年 第 3 期

自助及护理类辅助器具服务档案中《问卷》并按照

一定比例对服务对象采取电话抽样抽查,以调查《问

卷》的真实性并统计分数。通过调查《问卷》分数

及抽样调查登记分数的总和来评价服务对象对服务

机构提供服务的的满意程度。

服务质量满意度分数 =A× ≥ 90 分的《问卷》

数量 /《问卷》总数 ×100+B× 电话抽样调查分

数, 其 中 A+B=1, 且 A,B>0( 示 例 :A=0.6,

B=0.4)。电话抽样调查分数满分为 100 分 = 真实情

况与《问卷》情况符合人数 / 抽样调查人数 ×100。

②服务过程质量管理控制——实地检查评分

服务过程质量评价由第三方独立评价机构在服务

机构现场考核。评价过程应严格按照项目及评分标

准打分并计算分数,评价项目包括机构资质、服务

场地和环境、规范管理、专业条件、服务流程、生

活自助及护理类辅助器具服务效果评估等。服务过

程质量控制分数满分为 100 分。

③综合评价

综合服务质量分数满分为 100 分。综合服务质量

分数 =α× 服务质量满意度分数 +β× 服务过程质

量控制分数,其中 α+β=1,且 α,β>0(示例 :

α=0.56,β=0.44)[9]。(α,β 代表权重)

2.3.4 评价结果及使用。评价结果根据综合服

务质量分数而定,分为 4 个等级,由高到低为优秀、

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服务质量评价分级

标准见表 2。

①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评价等级应通过购买主体官

方网站、主流媒体公告等方式定期向社会公示。

②购买主体有权根据评价等级做出决策。

a. 评价等级为优秀或良好的服务机构,在下一

年度政府购买残疾人生活自助具适配服务项目享有

优先合作权。

b. 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服务机构,将取消下一

年度承接政府购买残疾人生活自助具适配服务承接

机构资格。

c. 服务机构承接服务期间,一经发现与评价标

准不符或给服务对象带来直接、间接重大利益损害

行为时,可根据情节终止其承接服务资格。

3 标准作用

3.1 对承接机构的作用及影响。首先,准入标准

使参与承接服务机构的综合能力有所提升 ;机构的

规章 / 制度更加规范,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增强机

构的服务意识、质量意识、在打造服务环境 / 设备

的同时,重视技术人才的培养,技术能力等软实力

的提升,规避了行业恶性竞争,价格战等现象,行

业发展逐步进入良性循环。

3.2 对从业人员的作用及影响。从业人员依据

服务流程标准开展服务,熟练掌握服务环节及要求,

全市从业人员的服务一致性显著提高,服务水平进

一步加强,服务质量得到保障。

3.3项目实施的影响。项目执行效率增强。与以

往比较,通过政府购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工

作,政府购买残疾人辅助器具承接机构要求在规定

时间内完成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的整个服务流程包括

评估、使用指导、跟踪随访、所有评估随访资料的

网上上传等方面,及时发现问题,提高项目执行效率。

项目服务质量提高。通过政府购买残疾人辅助器

具适配服务工作,政府购买残疾人辅助器具承接机

构必须按照标准要求,提供完善的辅助器具适配服

务流程,做好服务的每一个环节,使服务对象的满

意度增加,获得服务对象好评、感谢,媒体报道等

正面评价增加。

参考文献 :

[1] 《财政部、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部、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试

点工作的意见》,2016.

[2] 朱图陵 . 残疾人辅助器具基础与应用 . 求真出版社 ,2010.

[3] 陈振声 . 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体系的构建 . 中国康

复理论与实践 .2011,6(17):6.

[4] 无障碍设计规范 . GB 50763-2012.

[5] 汪家琮 . 日常生活技能与环境改造 . 华夏出版社 ,2005,3.

[6] 康复训练器械安全通用要求 . GB/ 24436-2009.

[7] 残疾人辅助器具“十二五”(2011-2015 年)实施方案 .

[8] HKCSS/SQS/C.1-16. 服务质素标准 . 香港香港社会服

务联会 ,2014,1.

[9] 程 龙 生 . 服 务 质 量 评 价 理 论 与 方 法 . 中 国 标 准 出 版

社 ,2011,2.

综合评价分数评价等级

≥ 91 分优秀

81-90 分 良好

61-80 分 合格

≤ 60 分不合格

表 2服务质量评价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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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016 年 第 3 期

前言

我国有 8502 万残疾人,逾 1/3 有辅助器具需求,

但目前辅助器具适配存在产品展示场地受限、配送周

期长、填报纸质材料多、专业性不强及政策宣传不到

位等服务瓶颈,使辅助器具推广和适配服务工作与广

大残疾人的需求存在很大差距 [1]。互联网技术的发展,

计算机与智能移动终端的普及,使残疾人获得便捷

的辅助器具信息化服务成为可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

《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关于加快

辅助器具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做好辅

助器具推广和服务工作,上海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

源中心积极探索,针对既往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的瓶

颈问题,以模块化理论为基础,建立了上海辅助器

具服务信息综合平台,拓展了“N”个残疾人辅助器

具服务项目,实现了“互联网 + 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

的新模式。上海辅助器具服务信息综合平台既是“互

联网 +”行动计划的具体实践,又是解决基层辅助器

具适配服务技术和资源匮乏的创新服务模式。

1 模块化理论

H.Simon 最早提出了“模块”的概念,他将在

进化环境中促使复杂系统均衡动态演进的特别结构

基于模块化理论的上海辅助器具

服务信息综合平台建设实践 *

■宋毓 金荣 许斌 朱韫琦 万少华 杨吉吉 汪伟力

【摘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残疾人辅助器具信息化服务成为未来发展方向。基于模块化

理论,上海建立了辅助器具服务信息综合平台,开发了基础数据平台、辅助器具 3D 展示平台、辅

助器具申请平台、APP 辅助器具申请评估系统、康复机构辅助器具申请系统、辅助器具租赁系统、

供应商管理平台、辅助器具电商平台、残疾人数据分析平台及政策文件管理平台等 10 大残疾人辅

助器具服务模块,实现了“互联网 + 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的新模式。该平台的建立创新了辅具

申请流程,使残疾人足不出户可以体验和申领辅具,实现了适配评估全程信息化,对国内残疾人辅

助器具服务工作发展起到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关键词】残疾人 ;辅助器具 ;模块化理论 ;服务信息平台

Construction of Comprehensive Information Platform of Assistive Device Service on the Basis of Modularity Theory in Shanghai City

SONG Yu, JIN Rong, XU Bin, ZhU Yun-qi, WAN Shao-hua, YANG Jie, WANG Wei-li

【Abstract】With the development of internet technology, the informationalized service of assistive device for the disabled will become a trend of development. Based on modularity theory, Shanghai has established Comprehensive Information Platform of Assistive Devices by developing over 10 service modules of assistive devices for the disabled such as platform of basic information, platform of 3-dimenstion display of assistive devices, platform of appliance of assistive devices, appliance and assessment system on App, appliance system for assistive devices specially for rehabilitation institutions, net-rent system of assistive device, online supplier management platform,e-commerce platform of assistive device, data analysis platform for the disabled and policy document management platform. By integrating with all these platforms, Shanghai has constructed a new model of “Internet plus” service of assistive device for the disabled, innovating the application procedures, with the disabled applying and experiencing services at home. Also, the new model has informationalized the evaluation process and played a leading role in assistive device service for the disabled.

【Key words】The disabled; Assistive device; Modularity theory; Service and information platform

* 基金项目 :科技部科技惠民计划项目(2012GS310101)

作者单位 :上海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 上海 200125

作者简介 :宋毓 工程师 中心主任 ;研究方向 : 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及应用

/专题研究 .残疾人辅具服务 /

[ 中图分类号 ]C913.69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 ]2095-0810(2016)23-0053-06

MonographicStudy.AssistiveDevicesServiceforPersonswithDisabil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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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2016 年 第 3 期

称为模块。模块是指“半自律性的子系统,通过和

其他同样的子系统按照一定的规则相互联系而构成

更加复杂的系统或过程”[2]。模块化是把一个复杂的

系统或过程根据联系规则分解为能够独立设计的半

自律性子系统的过程(即模块分解),或者是按照某

种联系规则将可进行独立设计的子系统(模块)统

一起来,构成更加复杂的系统或过程(即模块的集

中或模块的整合)。模块化结构能够实现良好的分工,

提升复杂系统的运行效率,由于模块化设计可以根

据用户的需求,产生更多的选择余地,能处理子系

统的不确定性,并能产生选择价值 [3]。目前,模块化

设计的思想已渗透到许多领域,例如机床、减速器、

家电、计算机等。在每个领域,模块及模块化设计

都有其特定的含义。

残疾人对辅助器具的需求日益呈现多样化个性

化,经济社会及辅助技术的发展促使政府对残疾人

辅助器具的惠民政策不断推出,既往以配发为主的

辅助器具服务机制和模式已不适应发展的需要,应

用模块化理论建设辅助器具服务信息综合平台将提

升辅助器具服务能级,不断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

辅助器具服务需求。

2 辅助器具服务信息综合平台应用模块化理论

的适用性分析

应用模块化理论设计的系统需要有复杂性、可分

性和需求多样性,且各子模块本身具有内容的可替

代性,模块间的运行方式是平行运行,服务信息平

台符合以上特性。

2.1残疾人需求的多样性

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内容多,覆盖各类各级残疾

人,而残疾人需求的多样性,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

信息综合平台具有复杂性。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虽呈

多样化,但同一残疾类别的残疾人对辅助器具的需

求又有相似性,比如听力残疾人一般需要人工耳蜗或

助听器,肢体残疾人根据残疾程度和部位不同可能需

要轮椅、助行器等,因此这些服务内容又具有可分性,

不同残疾类别的服务内容可以单个构成模块,这些

服务模块都可以作为一个子模块存在于整个系统中。

2.2相关政策、产品及服务不断更新

上海市几乎每年都会有相关的残疾人辅助器具优

惠政策出台,产品更新及残疾人获得更加便捷高效

的服务等都需要辅助器具服务信息综合平台的子模

块不断更新替换,并且不会因为局部结构调整而影

响整个系统运行。各辅助器具服务内容子模块虽然

独立设计,但子模块之间又相互关联,通过这种平

行作业的方式进行同步创新,使得辅助器具适配服

务的内涵不断拓展。

3 上海市辅助器具服务信息综合平台模块基本

结构及其功能

上海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基于模块化理

论,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结合上海实际情况,开发

了辅助器具服务信息综合平台,包括基础数据平台、

辅助器具 3D 展示平台、辅助器具申请平台、APP 辅

助器具申请评估系统、康复机构辅助器具申请系统、

辅助器具租赁系统、供应商管理平台、辅助器具电

商平台、残疾人数据分析平台及政策文件管理平台等

10 大模块,将残疾人对辅助器具的需求、评估人员

的评估与供应商辅具供应通过信息平台一体化解决。

平台系统的结构如图 1 所示。

图 1 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信息综合平台功能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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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016 年 第 3 期

3.1基础数据平台

基础数据平台是整个服务平台的基础,主要维护

辅助器具适配对象的基础信息、需求信息及动态信

息。主要功能一是保持数据常态化,做到及时维护、

及时更新;二是数据比对化,保证基础信息的准确率;

三是数据评估化,保证基础信息的有效性。

3.2辅助器具 3D 展示平台

辅助器具 3D 展示平台采用数字信息和 3D 建模

技术,以互联网为载体,构建辅助器具虚拟展馆。虚

拟展馆不只是现实世界中实体展馆的简单复制,更是

实体展馆社会价值的补充和扩展,在线展示更加适

合残疾人多方位了解辅助器具,也是未来发展趋势。

没有到过实体展馆的人可以借助虚拟展馆了解辅具

信息,同时实体展馆所无法实现的一些展品互动可

以借助虚拟展馆得到有益的补充。当浏览者走进某

一辅助器具展览馆时,会自动显示场馆的基本信息,

将鼠标移到这个标签上则会显示图文并貌的简介框,

点击简介框中的详细链接即可打开相应的网页、视

频、FLASH 动画和全景等多媒体素材,能够全方位

的展现一个场馆,加上互动操作,让浏览者可以从各

个角度看到所有与该场馆相关的信息,充分利用互

联网高速便捷的传播优势来推广辅具知识。实现了

线上阅读辅具详细资料,相关产品可以进行 360 度

模拟真实产品旋转供残疾人检查和了解产品构造及

其工作原理,然后可根据自己需求选取最适合自己

的辅具。另外也实现了在线观看视频演示,对辅助

器具有更深的了解,同时使残疾人能直观掌握辅助

器具的使用和注意事项。根据辅具类别不同,3D 展

示平台主要展示包括视力辅具、听力辅具、肢体辅

具、生活辅具及康复辅具等类别辅具。以轮椅车为例,

展示平台对轮椅车有详细介绍及使用范围,另外还

可链接多种轮椅车供残疾人选择。

3.3辅助器具申请平台

该申请平台主要针对有需求的上海市户籍持证残

疾人,所提供的辅具为全额类适配范围内的产品(即

免费配发给适用范围内的残疾人使用),可满足残疾

人对辅助器具的基本需求,包括肢体类、听力类、视

力类、智力类、生活类及信息类辅具,每一大类下面

又分为多个小类。但全额类适配范围内的辅具当年

度个人申请不得超过 3 种,适配年限内同类产品不

得重复申请。对不熟悉电脑、不能上网的残疾人或

申请超过三件辅助器具的残疾人可通过街道(乡镇)

申请辅具。

3.3.1 个人或家庭通过外网申请。有辅具需

求的残疾人可登陆上海市残疾人辅具网上申请页面

(Http://www.shfuju.com/apply/),按辅具需求

浏览相应类别的辅具列表,查看所需辅具信息介绍

后注册申请。

3.3.2 街道后台申请。对于不会操作辅助器具

网上申请的残疾人,可委托街道(乡镇)专人(经办人)

申请,登录残联辅具系统管理平台。输入残疾人身份

证查询残疾人基本信息、历史申请记录、辅具产品

信息 ;选择残疾人需要申请的辅具,正确填写收货

地址等信息后提交,经系统后台比对及专人(审核人)

审核通过后,供应商配送发货。

3.4APP 辅助器具申请评估系统

辅助器具适配评估核心是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

要体现有效性、舒适性、补偿性,该平台的充分运

用是提高适配效率的有力工具。APP辅助器具申请

评估系统利用乐 PAD 终端为残疾人提供上门适配服

务,实现残疾人足不出户即可享有个性化的辅助器

具。市、区、街道(乡镇)经认定有资质的评估医

师通过残疾人辅具评估组合适配系统及 APP、残疾

人辅具电动类适配系统及 APP、残疾人辅具补贴类

适配系统及 APP 上门主动评估服务,当场选择适合

的辅助器具产品,确定适配辅助器具的数量,并且

将信息录入到乐 PAD 服务终端后由市辅助器具资源

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厂家直接给予配送。适用

于申请补贴类、电动类、组合适配范围内的辅助器

具的上海市户籍持证残疾人。

3.4.1 残疾人辅具评估组合适配系统。组合适

配系统是指可为残疾人提供日常生活或岗位、学习、

择业等方面需求的辅助器具,同时辅助器具适配与家

庭或工作、学习环境无障碍改造相结合,以补偿身体

残疾造成的生活、就业、就学障碍。适配对象主要为

重度残疾人或一户多残的上海市户籍持证残疾人或

家庭、上海市户籍持证 7周岁以上全日制在校学生(含

小学、中学、大学)、上海市户籍持证运动神经元疾

病患者及上海市户籍持证脊髓损伤患者。操作流程主

要包括街道调查员筛选适配对象,利用 PAD 填写《上

海市残疾人辅助器具组合适配对象筛查表》,区辅助

器具工作人员对上报的筛查对象进行评估分配,由区

评估人员对适配对象的残疾功能及家庭环境或岗位

环境进行评估,PAD 填写《上海市残疾人辅助器具

组合适配评估表》并上报,区辅助器具工作人员对

上报的评估对象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市辅具资

源中心,市辅具资源中心审核后,自动产生记录由

供应商送货至残疾人家中,无需再经业务系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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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2016 年 第 3 期

3.4.2 残疾人辅具补贴类适配系统。上海市残

疾人辅助器具补贴类适配目录中的辅具可通过补贴

类适配系统申请。适配对象为上海市户籍持证残疾

人,残疾人向街道申请,街道调查员 PAD 填写《上

海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补贴类适配申请表》,区辅助器

具工作人员对上报的对象进行评估分配,由区评估

人员对适配对象进行评估,PAD 填写《上海市残疾

人辅助器具适配评估表》并上报,区辅助器具工作

人员对上报的评估对象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市

辅具资源中心,市辅具资源中心审核后,街道(乡镇)

确认收取个人承担金额后自动产生记录,由供应商

送货至残疾人家中。

3.4.3残疾人辅具电动类适配系统。适配对象为

上海市户籍持证残疾人,残疾人向街道申请,街道调

查员 PAD 填写《上海市电动类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

申请表》,区辅助器具工作人员对上报的对象进行评

估分配,由区评估人员对适配对象进行评估,PAD

填写《上海市电动类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评估表》并

上报,区辅助器具工作人员对上报的评估对象进行审

核,审核通过后报市辅具资源中心,市辅具资源中心

审核后,业务系统会根据评估表自动产生适配记录,

电动类辅具由个人购买后向残联申请补贴。

3.5康复机构辅助器具申请系统

康复机构辅助器具申请系统是为在康复机构康复

的患者或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的系统,目

前提供服务的机构包括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定点服

务机构、上海市视力辅助器具适配分中心和上海市

残疾人养护基地。

3.5.1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定点服务机构。该

定点服务机构申请对象针对在上海市残疾人康复职

业培训中心和上海市养志康复医院接受康复治疗的

患者。经以上医疗机构评估医师评估后,可通过康

复机构辅助器具申请系统申请租赁全额类、补贴类

适配范围内的辅助器具。在康复治疗期间,患者可

根据辅具适配处方免费租赁目录内辅助器具。在治

疗结束时,上海市户籍有辅具适配需求的康复患者

由专业人员出具辅具适配处方,定点服务机构收取适

配补贴类辅具的个人承担部分金额,并将适配辅具信

息录入信息系统,由辅具适配工作负责人完成审核,

适配辅具由供应商发至康复训练人员收货地址。

3.5.2 上海市视力辅助器具适配分中心。该中

心申请对象针对在盲童学校就读或随班就读有视力

类辅具适配和租赁需求的视力残疾学生,即视力类

辅具适配和租赁仅适用于适配对象在校就读期间。

视力类辅具采取免费适配、无偿租赁的形式,对在

校就读的视力残疾学生进行辅具需求调查,提交有

视力类辅具需求的在校生信息 ;评估人员根据上海

市盲童学校提交的信息,对有辅具需求的视力残疾

学生进行评估,出具视力类辅助器具评估处方 ;盲

童学校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处方,对在校视力

残疾学生的辅具需求信息进行审核、录入信息系统 ;

系统生成辅具申请记录,并由相应供应商送货到盲

童学校 ;盲童学校将辅助器具发放给视力残疾学生 ;

评估机构做好视力类辅助器具的使用指导、跟踪随

访,督导检查在校生视力类辅助器具的使用情况。

3.5.3 上海市残疾人养护基地。该基地适配辅

具对象针对养护基地中有辅助器具需求的上海市户

籍持证残疾人,采取免费适配的形式,在系统中上报

辅具需求,并经评估审核,生成辅具申请记录,由

相应供应商发货。

3.6社区康复患者辅具租赁

各街道(乡镇)辖区内常住人口(非持残疾人证)

患有中风、骨折、骨性关节炎等疾病,并在街道(乡镇)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康复治疗的有辅具需求的对

象,均可以免费租赁辅助器具(辅助器具品种见上

海市社区康复患者辅助器具服务产品目录)。服务流

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辅助器具评估专业人员对康

复患者进行评估,填写辅助器具评估表,并签字盖章;

康复患者持评估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在街

道(乡镇)辅助器具服务社申领辅助器具;街道(乡

镇)辅助器具服务社工作人员登记、受理并录入辅

助器具系统社区服务子系统,为社区康复患者免费

租赁辅助器具。

3.7供应商管理平台

系统将已经审核通过的辅具申请记录生成订单,

供应商登录管理平台接受订单,在收到订单后 5 个

工作日内必须发货,残疾人在网上可以随时查询物

流到达情况,若供应商待发货订单超过 5 个工作日

未接受会有短信提醒,见图 2。

3.8辅助器具电商平台

自费购买辅助器具的人群可登录网站,进行注

册,按需求分类别选择辅助器具,加入购物车后进

行结算。

3.9残疾人数据分析平台

充分发挥大数据优势,通过基础信息、分析残疾

人区域分布、残疾类型、残疾趋势分析、残疾人状

态跟踪及残疾人康复分析,形成核对评估数据模式,

提高辅助器具适配效率,降低辅助器具配发的人力成

/专题研究 .残疾人辅具服务 /MonographicStudy.AssistiveDevicesServiceforPersonswithDisabil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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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形成高效、优质、规范的服务,起到方便、满意、

权威的作用。

图 3 辅助器具适配状况分析图

3.10政策文件管理平台

为便于政策文件管理,开发了辅助器具电子书,

其内容涵盖辅助器具政策、辅助器具适配产品介绍、

辅助器具适配技术等内容,全面介绍政府正面清单

和相关政策。

4 上海市辅助器具服务信息综合平台的特色

4.1创新辅具申请流程,残疾人足不出户申领辅

辅具服务网以电子商务的形式,为残疾人提供在

线申请、审核、配送一站式服务,突破了传统的辅

具申请层层上报、逐级下发的模式,实现了从申请

到拿到所需辅具全流程的方便、迅速、快捷。

4.2创新辅具展示平台,残疾人在线浏览辅具

辅具虚拟展示平台弥补了实物展示场地、空间、

交通等不足,减少了展品日常维护、产品更新换代等

资金支出,通过在线三维、二维产品展示及视频演示,

既可以在线观看产品细节,还能提供产品安装方法

及使用指导,相当于 365 天日夜开放的辅具展览会。

4.3创新辅具评估方式,适配评估全程信息化

适配评估系统通过乐 PAD 录入终端,实现了适

配对象筛查、辅具评估、跟踪随访全电子化操作,既

保证了适配评估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又实现了

在线传输和信息审核。

4.4创新辅具资讯渠道,辅具目录政策一书全

辅具在线使用手册又名辅具电子书,内容涵盖

了本市辅具服务政策、流程、适配辅具目录、简介、

信息操作指南等,残疾人、辅具工作人员及评估专

业均可在线浏览和下载,及时了解本市辅具工作相

关政策和知识,同时辅具政策调整、目录更新均在

线完成。

4.5创新辅具租赁方式,探索“医工结合”服

务模式

为加快推进本市三级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对符

合条件的康复对象经评估医生评估后开展辅助器具

租赁服务进社区,发挥了街道(乡镇)残疾人辅助

器具服务社作用,深化了服务内涵,进一步提升了

社区卫生康复服务能力。

5 上海市辅助器具服务信息综合平台建设成效

上海市辅助器具服务信息综合平台自 2015 年

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行,截止到 2015 年 12 月 27 日,

近 7.5 万人通过综合信息平台在线申领辅具 19.8

万余件,适配金额近 4580 万元,在线购买辅具 62

件,金额近 2.5 万元,虚拟展馆在线浏览量达到

22.6 万余次,辅具电子书在线阅读达 34.7 万余人

次,通过 APP 辅助器具申请评估系统成功评估适

配 2600 余人。据不完全统计,视力残疾、肢体残

疾人群是网上申请的活跃人群,其中申请量最多的

是肢体残疾人。

5.1辅助器具服务精准化

通过把适配辅助器具中相关申请表、评估表、

辅助器具适配目录、电子书等植入平板电脑,提供

给各区或街道(乡镇)辅助器具工作人员,通过电

子表格录入申请和评估信息,现场查阅辅助器具电

子书来选择适合的辅助器具产品,并上传到数据库,

在线网上申请、评估,克服了原手工表中的少填或

漏填问题,实现了辅助器具服务评估规范化、专业

化。

5.2辅助器具服务便利化

辅助器具适配便利化是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的

重要内容。通过在线申请即实现了残疾人足不出户

就可申领辅具,又大大减轻了街道辅具工作人员的

工作量,有效减少了配送中间环节,缩短了配送时

间,现在通过网上申请,残疾人最快一周内就可收

/专题研究 .残疾人辅具服务 /

图 2 电商系统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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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2016 年 第 3 期

到辅具。同时各项辅助器具服务项目直接通过网络

申请、审核、复核,即节省了材料报送时间,又减

少了信息录入环节,更有利于服务精细化、便利化。

5.3辅助器具服务制度化

好的方法、有效的服务必须运用制度将其固定下

来进行推动。在辅助器具服务信息综合平台建设中,

我们制定了各项服务制度,各区承担审核的责任,如

残疾人辅助器具申请提交后 5个工作日未审核就会有

短信催促提示 ;对评估人员要求实名制登录,对录

入的评估信息进行抽查复审 ;将经常发生恶意申请、

无理由退货的残疾人列入黑名单 ;对供应商在服务

售后上进行跟踪随访,由第三方进行抽查。

5.4对辅助器具服务全程监管

监管是保证辅助器具服务质量的有效措施,辅助

器具业务事项都在信息平台系统上操作,每个步骤

都有专人进行审核,对申请的辅助器具从数量、年

限及相互关联关系都进行了设定,并于后台进行比

对,做到了辅助器具申请从“事前”、“事中”、“事后”

进行全程监管,既保证了残疾人合法的权益,也保

证了残保金的合理使用。

6 上海市辅助器具服务信息综合平台建设的思

6.1进一步加大投入

面对残疾人多样性的需求,辅助器具服务信息综

合平台的模块将会越来越多,而互联网 + 时代的飞

快发展,平台升级改造将是趋势,同时平台需要日常

的管理和维护,这就需要我们加大信息平台的投入,

才能保证信息平台良好可持续的发展。

6.2 进一步提升基层辅助器具服务人员信息化

水平

在辅助器具服务信息综合平台运行中基层辅助器

具服务人员信息化水平参差不齐,有的对电脑知识

知之甚少,严重影响辅助器具申请配发工作,虽然

经过了多轮的操作培训,但由于基层辅助器具服务

人员流动性大,培训好的人员走了,而新接手的人

员又不熟悉,导致信息工作衔接不上。

6.3进一步完善辅助器具服务信息模块内容

在辅助器具服务信息综合平台运行中我们发现有

的评估医生对辅助器具品种仍不完全了解,我们虽

然有电子书供评估医生参考,但在评估中还是按照

自己熟悉的辅助器具产品来给残疾人适配,没有在

电子书中去找更合适的辅助器具,造成虽然有评估,

但没有真正的个性化适配。这就要求我们在辅助器

参考文献 :

[1] 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 . 辅助器具推广和服务实施方

案 ,2016.

[2] 董秋霞,高长春 . 基于模块化理论的创意产业集群知

识创新系统运行机制及协同发展评价研究 . 科技进步与对策 .

2012.29(16) :110.

[3] 王钰超 . 基于模块化理论的养老居住场所智能化系统功

能研究 . 城市建筑 .2016.(6):396.

具评估环节中设计更加合理的操作流程。

7 上海市辅助器具服务信息综合平台建设的发

展方向

7.1加强辅助器具服务信息综合平台的便捷性

目前建设的辅助器具服务信息综合平台所有的

辅助器具申请都是通过 PC 端,辅助器具评估通过

PAD 端,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我们正在开发从

手机端发起辅助器具需求申请,这样通过手机下载

APP,辅助器具服务信息综合平台就成了移动的工

作平台,随时随地可以工作。

7.2加强辅助器具虚拟体验性

虽然辅助器具 3D 展示平台采用数字信息和 3D

建模技术构建了辅助器具虚拟展馆,但发现残疾人体

验性还不够,我们设想以后进入虚拟展馆后,除了观

看 3D 辅助器具外,还增加体验互动场景模拟,在模

拟的场景中,残疾人输入自己的身高体重等生理数

据后,形成与残疾人相仿的虚拟人,通过虚拟人来

进行辅助器具体验,可以切实提高残疾人的参与性,

使残疾人真正了解辅助器具的特性。

7.3加强辅助器具服务的精准性

基于“(H)人 -(A)活动 -(AT)辅具”模

型分析残疾人行为信息,建立快速、准确、科学的辅

具评估筛选信息平台,使用信息平台系统自动判断相

应合理及合适的辅具,大大提高辅具适配率,提升

辅具选择的便捷性和准确度,做到个性化辅具适配。

基于模块化理论的上海市辅助器具服务信息综合

平台的建成和运行创新了残疾人辅助器具工作模式,

对国内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发展起到了示范和

引领作用,模块化已经成为辅助器具服务信息平台

研究设计和管理的有效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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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 助 技 术(assistive technology,AT) 是 指

为改善功能障碍者所面临的问题而构想和利用的装

置、服务、策略和实践,包括辅助技术装置和辅助

技术服务。美国公共法规定辅助技术装置(assistive

technology device)是指任何能解决功能障碍者日

常生活、工作、娱乐和生活自理中的问题,能提供

更多选择、增加参与性、提供更多控制力或耐受力、

获得更多娱乐和自主能力的装置。简单地说,辅助技

术装置是可用于增强或改善功能障碍者功能的任何

项目、设备或产品,即我们常说的辅助器具(assistive

devices, 简 称 辅 具 )。 辅 助 技 术 服 务(assistive

technology service)是指能直接帮助功能障碍者在

选择、获得或应用辅助器具方面提供的服务 [1]。根据

翻译不同,台湾地区更倾向于称辅助技术为辅助科

技。本文主要是作者在台湾地区学习参访期间的内

容总结。

1 台湾地区辅具服务的法律法规

台湾地区称残疾人为“身心障碍者”,是指身体

系统结构或功能有损伤或不健全导致显著偏离或丧

作者单位 :1 陕西省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 西安 710002

2 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 北京 100034

作者简介 :岳静 博士 技术资源科科长 ;研究方向 :辅助技术服务

台湾地区辅助技术服务概况

及对大陆地区发展的思考

Introduction of Assistive Technology System in Taiwan and Its Implication for the Development of Mainland China

YUE Jing, ZHANG Hong-tao

■岳静 1 张红涛 2

【摘要】台湾地区身心障碍者在就医、就业、就学、就养等方面与健全人处于平等地位,对身

心障碍者的服务涉及各个领域。台湾地区辅助技术发展较早,文章从政策保障、资金支持、机构

体系、人员管理、服务流程等多个方面介绍台湾地区的辅助技术对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的保障。根

据台湾成熟经验,对大陆地区辅助技术的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将辅助技术发展纳入政策法规,并细

化实施方案 ;尽快将辅助技术工程师列入职业序列以稳定服务队伍,辅助技术工程师培养纳入职业

教育以提高服务质量 ;改变旧有服务模式,完善辅具适配服务流程,发展团队合作服务模式 ;将辅

助技术服务与时代同步,拓展服务内容。

【关键词】辅助技术服务 ;身心障碍者 ;台湾地区

【Abstract】Assistive technology in Taiwan has been developing for decades and many fields involve people with disabilities, who share equal status with healthy people in medical treatment, nursing, occupations, education, retirement, etc. This paper briefly introduced the assistive technology system in terms of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financial support, service agencies, technical personnel management, and services procedure. Suggestions about assistive technology in Mainland China are given as follows: the construction of assistive technology should be mandatory and detailed into the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assistive technology engineers should be included in the professional series as soon as possible and relevant education should be merged into university or college; service process should be completed in fitting and team work model should be highly recommended than one-man work. Meanwhile, cutting-edge technology should be introduced in assistive technology to expand the service fields.

【Key words】Assistive technology services;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Taiwan

/专题研究 .残疾人辅具服务 /

[ 中图分类号 ]C913.69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 ]2095-0810(2016)23-0059-06

MonographicStudy.AssistiveDevicesServiceforPersonswithDisabil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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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2016 年 第 3 期

失,影响活动与参与社会生活,要求其申领“身心障

碍者手册”(类似于“残疾证”)。据统计,截至 2014

年 3 月,台湾地区领取身心障碍者手册人数超过 112

万人,占台湾地区总人口数的 4.81%[2]。

台湾地区保护身心障碍者的法律主要有 1980 年

的《残障福利法》、1997 年的《身心障碍者保护法》

和 2007 年的《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其他围绕

就业、培训、康复、无障碍、参与社会生活等方式

陆续出台 30 多项法律法规,在制度层面逐步构建起

日益完善的福利保障体系,本文主要关注辅具方面

的政策法规。

1.1《残障福利法》

《残障福利法》1980 年颁布,实施 18 年,经历

3 次修订。《残障福利法》对于台湾地区残障者福利

保障具有里程碑意义,其立法宗旨彻底改变了对残

障者进行单纯养护的传统观念及模式,逐渐转化为

重视完善外部救济与扶助自力更生。在辅具方面,

主要涉及日常生活所用。《残障福利法》第十六条指

出“市、县主管机关对残障者装配盲人安全杖、义肢、

支架、助听器、轮椅、眼镜等辅具及有声读物、点字、

书刊等视听教材,或改善日常生活所需之装备,应

视其家庭经济状况及残障等级,分别补助。”

1.2《身心障碍者保护法》

相比《残障福利法》,《身心障碍者保护法》将原

来的被动接受救济逐渐转变为提供平等参与社会的

机会,更强调了身心障碍者与健全人同等拥有的主动

权益,同时明确了卫生、教育、劳工等各主管机关

在相关辅具服务方法的职责和作用。卫生主管机关

负责与医疗康复相关的各项辅具事宜的规划及办理,

教育主管机关负责与教育、特殊教育教材、教学等相

关辅具的各项事宜,劳工主管机关负责与职业训练、

就业服务、劳动条件等相关辅具的各项事宜。部分

医疗辅具(如电动拍痰器、血氧监测仪、氧气制造机、

压力衣等)纳入全民健康保险给付范围,对于未纳入

的部分,市级卫生主管机关据其障碍等级进行补助。

1.3《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

与以往立法不同的是,《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

强调机会均等,以积极的福利取代消极的救助,以需

求(而非身份)作为提供服务的主要依据,尤其是在

辅具方面,由以往的卫生、教育、劳工等部门提供

基本需求保障,逐渐扩大到为满足身心障碍者娱乐、

休闲、通讯、文化、体育等丰富生活需求 ;并且将

推动辅助科技发展作为法规内容加以强调。在辅助

器具方面,除了维持原有的卫生、教育、劳工等主

管机关职责,还增加了体育、文化、通讯传播等主

管机关的职责 ;同时强调为促进身心障碍者辅具资

源整合、研究发展及服务,主管机关及相关事业主

管机关应推动办理身心障碍辅具资源管理及研究发

展等相关事宜。

从以上法案的演变可以看出,台湾地区对身心障

碍者的态度越来越包容,并积极提供平等机会和维护

参与权益,辅助科技服务由限定救助辅助器具种类,

逐渐转变为满足医疗、就学、就业等基本生活需求,

再到丰富身心障碍者文化、娱乐、休闲、出行等各

个领域。台湾地区身心障碍者的辅具服务与国际差

距也越来越小。

2 台湾地区辅具服务机构体系

台湾地区辅具服务责权部门主要为卫生福利部

门、劳动部门和教育部门,这三个部门相对独立、相

互合作,并通过无缝隙转介形成了身心障碍者生活

自理 -- 职业重建 -- 融入社会的系统化的辅具服务

保障体系。

2.1卫生福利部门

卫生福利部门主要为所有身心障碍者提供生活

辅具补助。身心障碍者由当地辅具中心(服务主体)

评估人员适配评估后,依据台湾 2012 年发布的《身

心障碍者费用补助基准表》(以下简称《基准表》)

向厂家自行购买所需的辅具,随后持购买发票向市、

县政府申请费用补助。《基准表》对补助对象、金额、

产品规格及种类等进行规范,可 2 年申请 4 项(同

一项目年内不得重复补助)辅具补助。涉及的辅具

包括个人行动辅具、沟通及资讯辅具、身体生理及

生化试验设备及材料、预防压疮辅具及居家生活辅

具等 15 大类 172 余项。

例如高活动型轮椅最高补助 2 万 5 千台币(约合

5200 元人民币),最低使用 4 年。基准表规定该款轮

椅的补助对象应符合下肢重度障碍、可自行推行轮

椅、具备良好轮椅操控技巧、具备良好的心肺及肌

耐力功能等条件。购买时,须持有相关部门设立或

委托的辅具服务单位评估人员出具的评估报告书。基

准表并未指定轮椅厂家或代理商,而是对轮椅的具

体规格和功能规范进行要求,购买者可根据个人喜

好选择规格范围内的相关轮椅。

在《基准表》中,还根据身心障碍者家庭经济状

况进行分层次补助 :低收入户可全额补助,中低收

入户补助全额的 75%,其他收入户补助全额的 50%。

据统计,仅 2013 年台湾地区通过《基准表》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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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万件辅具,约 1.3 亿元人民币,平均每件辅具补

助 1805.5 元人民币。没有资金购买全新辅具的家庭,

可通过回收再利用途径免费获得相应的辅具。

2.2教育部门

教育部门主要提供教育用辅具支持,根据障碍类

别、程度及学习需要,提供专业人员、特殊教材与

各种教育辅具、无障碍学校环境、点字读物及相关

教育资源等。学龄前至初中阶段的就学儿童根据居

住地由各县(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提供各类教育

辅具(包括肢体、视力、听力等各种类别),高中及

以上就学青少年所需辅具由教育部门下属的 3个教育

辅具中心提供。这三个教育辅具中心分别为淡江大

学视障辅具中心、中山医学大学附设医院肢障辅具

中心和高雄师范大学听语障辅具中心,分别为全台

湾地区的视力障碍、肢体障碍、听力障碍学生提供

专业的辅具评估 - 适配 - 采购 - 训练 - 维修 - 调

整 - 更换 - 回收等服务,为学生免费提供就学期间

辅具借用服务。所有借用辅具需归还至辅具中心(不

同于卫生部门的生活类辅具,教育部门辅具服务不

涉及个人资金补助),留待其他需求者使用。

教育部门通过建立专业评估机制,为身心障碍

学生提供全程辅具服务 ;通过集中采购,降低成本 ;

通过对辅具的流通管理,避免资源闲置浪费 ;通过

单一辅具服务窗口,简化各项服务流程。

2.3劳动部门

劳动部门主要提供劳动工作辅具支持,为身心障

碍者提供职业再设计服务。所谓的职业再设计是指

根据残疾员工的体力、感觉、能力、职业经验及愿

望等条件,找出其在职场上所遭遇的困难,以改变

作业方法、调整职业内容或提供辅具等方式,提升

工作效率与产能等,同时还要在职业再设计完成后

检测具体成效,并及时修正结果。

台湾地区一共有 8 个为身心障碍者劳工服务的职

业再设计项目单位,主要分布在台湾北部(5 个)和

西部(3 个),有劳工局自办、医院、辅具中心、大学、

辅助科技协会等不同机构,主要为身心障碍者改善

工作环境、工作设备或提供辅具等服务。用人单位

用于环境改造、设备改善、辅具提供、工作流程调

整等费用来源于劳动部门劳工保险和保障金收入。

卫生福利部门、教育部门和劳动部门分别对一般

身心障碍者、就学学生和就业员工提供辅具资金或实

物补助,三个部门相互独立又无缝衔接。例如在校学

生所需的各种辅具只能通过教育部门获取,此时卫

生福利部门不提供另外的辅具费用支持 ;在职的各

类人员也不能通过卫生福利部门得到辅具资金补助。

如果该学生离校并进入职场,可先归还教育部门提

供的各种辅具后,再通过劳动部门获取职业再设计

相关辅具 ;如果离开学校后并未工作,可通过卫生

福利部门获取辅具资金补助。

3 台湾地区的辅具服务系统

台湾地区辅具服务系统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辅

具中心,这三级辅具中心分别根据级别和职责不同,

提供相应的辅具服务,并且根据卫生福利部门、教

育部门和劳动部门的要求,承接相应的生活、教育

及就业等辅助器具服务。

3.1一级辅具中心

一级辅具中心主要功能为资源整合和推广研究,

构建辅具产品、厂商、人才、中心等数据库,汇总

整理辅具相关福利政策、学术成果、服务实践、产

业发展等信息,推广研发、产品、服务、技术等应用,

总体推动辅助技术发展和应用。台湾地区共有 3 个一

级辅具中心,分别为多功能辅具资源整合推广中心、

沟通与信息辅具资源推广中心和矫具、义具与行动

辅具资源推广中心。除提供资源整合与学术推广外,

沟通与信息辅具资源推广中心也根据听力语言障碍

者的需求提供具体专业化服务。

3.2二级辅具中心

二级辅具中心主要功能为服务后勤和支持基地,

为因病致残的功能障碍者提供及时的辅具服务,将

临床康复与辅具康复系统结合,通过早期使用辅具,

尽可能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减少因身体损伤引起的

功能障碍程度。全台湾地区共有 10 个二级医疗康复

辅具中心,均设置在医院内。根据台湾地区人口分

布特点,这 10 个二级中心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提

供就近就便服务。

二级辅具中心除了医院本身,也接受其他机构团

体转介的个案。在服务内容上包括个案评估及处方

服务、个性化设计辅具、信息资讯及宣传、辅具展

示及研发服务,教育训练及推广等,并为社区服务

提供技术支持。

3.3三级辅具中心

三级辅具中心是辅具服务的主体,主要提供窗口

服务和评估适配。三级辅具中心已经形成了主管机

构和民间团体互相补充的运行机制。全台湾地区共

设置 31 个三级辅具资源中心,按照就近性原则为功

能障碍者提供便利服务。除新北市辅具资源中心为

公办公营外,其余 30 个辅具资源中心都为公办民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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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2016 年 第 3 期

通过政府招标购买服务的形式设定服务机构,并为

中标机构提供资金补助。中标机构的性质多种多样,

有医疗机构、康复机构、私立福利机构、学校、科

技辅具协会等。中标机构对辅具中心的经营并非无

限期,定期的政府招标在推动辅具服务质量和水平

上有很好的监督和推动作用,提高了行业发展水平。

辅具中心为功能障碍者提供可近性和便利性辅具

评估适配服务,包括辅助器具咨询、评估适配服务,

辅具维修维护、回收租借服务,还提供到宅评估辅具

服务及康复训练计划,以照顾中低、低收入重度以上

障碍等级的功能障碍者为主,提升个案生活自理能

力,减轻照顾者负担和压力等。有服务团队到个案家

中进行辅具服务,提供居家无障碍环境、喂食、洗浴、

言语沟通、读写、计算机应用等辅具评估建议与训练,

协助小区照顾,提高自理能力和家庭生活质量。

4 台湾地区辅具评估机构及人员要求

4.1机构要求

2012 年台湾颁布了《身心障碍者个人照顾服务

办法》,该办法对辅具服务机构提出明确规定 :在机

构性质上,辅具服务应由复健相关医事机构、护理

机构、医事团体,社会福利机构、社会福利团体等

县(市)主管机关自行或委托办理的辅具中心提供 ;

在服务内容上,提供居家无障碍环境及其改善到宅

评估,提供辅具评估及使用训练服务,提供辅具咨

询、取得、追踪、维修、调整等服务;在服务场地上,

总面积不得少于 100m2,其展示空间不少于 30m2(注:

展示空间提供的辅具不仅让功能障碍者了解辅具的

种类和性能,更重要的是在服务过程中作为评估工具

为功能障碍者提供选择),并分别配置办公、评估训

练、维修等场所,配置辅具评估、训练、检测、维修、

消毒等所需设备。在人员设置上,以县(市)身心

障碍人口数为基准,至少配备辅具评估人员、辅具

维修技术人员、社会工作人员各 1 人,当身心障碍

人口数超过 3 万人时,每增加 1 万人,应增置 1 名

评估人员。

4.2评估人员

台湾地区从事辅具服务的评估人员由卫生福利部

门统一管理。辅具评估人员根据专业背景及服务领

域共分为 5 类 :甲类 , 领有物理治疗师或职能治疗

师考试及格证书 ;乙类 , 领有语言治疗师考试及格

证书 ;丙类 , 领有听力师考试及格证书 ;丁类 , 大

专院校以上医学、护理、康复咨询、物理治疗、职

能治疗、特殊教育、听语、医工、辅助科技等相关系、

所、学院学程毕业并从事辅助科技相关服务满两年 ;

戊类 , 从事视觉功能障碍辅具评估工作 3 年以上且至

少完成 20 名视觉功能障碍者辅具评估服务,并具有

下列资格之一 :大专院校视光学系毕业 ;曾任职于视

觉功能障碍服务提供单位,实际从事定向行动训练、

视觉功能障碍生活技能训练或视觉功能障碍辅具训

练等服务 ;曾任职于政府主办、委托或辅助办理的

特殊或职业重建服务单位,实际从事实际功能障碍

辅具相关评估、适配等服务。所有评估人员除具有

上述各类辅具评估人员资格之一外,还需要经过由

卫生福利部门委托多功能辅具资源整合推广中心主

办的培训,方可上岗从业。

一般辅具中心都涉及多个职种,包括物理治疗

师、作业治疗师、言语治疗师、康复工程师、社会工

作师、电子工程师、特教老师、心理治疗师等,有

些辅具中心根据具体服务需求,可以介入更多职种。

物理治疗师和作业治疗师主要承担辅具评估服务,从

康复医疗角度结合需求设计合理辅具康复方案。但

因服务需求不断增长,辅具中心的治疗师人数无法

满足功能障碍者的需求,辅具中心多通过吸引外聘、

社工、志愿者等方式扩大服务人群和范围。

5 辅具基本服务流程

5.1卫生福利部门提供的基本生活辅具补助

5.1.1 服务流程。台湾地区对有辅具需求的功

能障碍者提供个性化评估适配服务,根据需求者身体

状况采取需求者到机构或服务人员到宅的服务形式。

服务流程包括:功能障碍者提出辅具需求,电话或网

上预约后由专业人员评估服务并提出具体方案,督导

现场审核评估方案,如合理则进行辅具适配,如不合

理则提出修正。专业人员提供样品辅具使用及训练,

确定最终评估适配方案,身心障碍者持方案依据《基

准表》自行选择厂家购买辅具。

5.1.2 费用补助程序。身心障碍者持相关资料

向社会局申请补助,审核通过后发函通知申请者,身

心障碍者持适配方案依据《基准表》自行选择厂家

购买辅具,身心障碍者持相关单据向社政单位办理

补助款申请,社政单位拨付款项。

生活辅具补助系统只提供资金补助,辅具中心只

提供评估适配方案,不具体参与产品采购,产品采

购完全依据《基准表》要求和身心障碍者需求进行,

这样就避免了辅具中心在评估过程中,因利益驱使

而带来的服务偏差。

5.2教育部门的教育辅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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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016 年 第 3 期

5.2.1 视障学生辅具申请流程。首先由视障学

生提出具体辅具需求及相关服务需求,通过学校通报

至淡江大学视障辅具中心,视障辅具中心了解到学

生的辅具需求、使用训练及辅具损坏等问题后,安排

相关服务。例如,安排技术人员到校为学生进行评估、

安排老师前往提供教学、对问题辅具送回维修或线

上指导学生排除障碍等 ;随后根据评估结果完成相

应辅具借用或送回维修后辅具。在这里,除了提供

视障辅具外,视障辅具中心还会为学生就学提供服

务保障,例如,安排老师到校一对一教学、安排校

内或邻近学习辅导老师或熟悉该辅具的视障学生协

助教学、配合教育训练安排进阶视功能训练等。

5.2.2 肢体障碍学生辅具申请流程。首先由辅

导老师将学生学习障碍情况通报中山医学大学附设

医院肢障辅具中心,肢障辅具中心根据学校所在地

指派各县(市)特约治疗师到校评估。治疗师对学

生评估后将辅具需求上传至肢障辅具中心进行审查 ;

审查通过后,肢障辅具中心可使用现有库存辅具或公

开采购全新辅具;待备货完成后,将辅具配送到学校;

特约治疗师随后再次入校为学生提供使用训练。学生

通过使用训练,确保能安全有效使用辅具后办理借用

手续。对于需要使用各种检查设备的复杂个案评估,

肢障辅具中心会预约学生到邻近的辅具中心进行评

估。

一般来说,教育部门会依据身心障碍学生入学录

取名单事先与学生联系,并通过举办相关活动提高

学生参与意愿。为了能让一年级新生在 8 月份开学

时即可使用辅具,辅具中心通常会在暑假期间安排

具体评估服务时间。学生在就学期间出现任何辅具

使用问题,均可通过学校与辅具中心联系。

教育辅具支持系统最大的亮点是充分利用内设的

回收再利用系统。当学生完成学业后,会归还所有

辅具至辅具中心,辅具中心对回收的辅具进行维修

维护后再次借用于下一个学生。对于有需求的学生,

辅具中心首先考虑使用回收辅具,只有当现有辅具

不能满足需求时,才会集中采购全新辅具。

5.3劳动部门的劳工辅具支持

身心障碍者的职业再设计是通过专业咨询辅导及

费用补助,协助身心障碍者克服工作障碍,增进工作

效能,主要包括进入职场的障碍和稳定职业的障碍。

从 2015 年起,劳动部门全面开放所有职业种类的职

业再设计,并开始接收个人申请。当身心障碍者初

入职场、转换工作、不能达到预期绩效,或因作业

流程变更和职业调整时均可提出职业再设计。

具体流程如下 :劳工局接到用人单位或个人申请

后,派专业人员到场访视并分析评估。当评估结果

显示需要再设计费用超过额定费用时,劳工局组织

专家审核,审核通过后同意补助,可进行职业再设

计,如审核不通过,用人单位或不进行职业再设计,

或可由市政府介入进行复审,复审结果为最终决议 ;

当评估结果显示需要再设计费用未超过额定费用时,

劳工局通知县(市)政府,县(市)政府同意评估结果,

可进行职业再设计,如不同意评估结果,同样可由

市政府介入复审,复审结果为最终决议。

6 对大陆地区辅助技术行业今后发展的思考

台湾地区在辅助技术领域起步较早,在政策保

障、机构体系、人员管理、服务模式等方面发展基

本成熟,而大陆地区“十一五”期间才开始重视残

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起步晚、任务重、技术弱、市

场广等问题。对比台湾地区的发展,结合大陆地区

实际情况,在今后的辅助技术领域发展中,我们仍

有很多工作需要探索。

6.1制定辅助技术发展的政策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于 1991 年颁布,

2008 年进行修订。在辅助器具方面,提出“政府有

关部门应当组织和扶持残疾人康复器械、辅助器具

的研发、生产、供应、维修服务”。《保障法》对辅

助技术的描述较为笼统,没有各行业在该领域的具

体责权,不能从国家层面为辅助技术发展提供有力

依据和保障。没有了政策支持,辅助技术在体系建设、

人员配备、资金支持、项目发展等方面就显得力不

从心。

随着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辅助技术正处在快速

发展的上升阶段,建议“十三五”期间通过出台和

完善保障政策和法规,借助政府购买服务的契机规

范辅助器具行业发展,在政策、体系、资金、人员、

服务、项目等方面全面规范。

6.2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台湾地区的辅助技术服务人员从业要求较高,不

仅要通过专业学科教育,还要通过政府统一进行的

培训教育。大陆地区的服务人员管理较为松散,多

数服务人员不具备专业的教育背景,仅依靠工作经

验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基层服务人员也常因为技术

落后未能提供有效服务。2010 年起,中国残疾人辅

助器具中心与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

中心开始对肢体、视力辅助技术工程师进行岗位能

力认证培训,但并未能将辅助技术工程师纳入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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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2016 年 第 3 期

序列,从事该行业的服务人员不能像其他专业岗位

技术人员一样晋升技师职称,也不能因此改善待遇

水平,难以吸引从业人员进入该行业。对于这种现状,

建议在制定政策的同时,迅速规范辅助技术工程师

从业要求和职业鉴定,并协调人保部将其纳入职业

序列,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稳定。

我国大陆地区辅助技术服务人员的培训培养工作

主要依靠国家、省、地市等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培

训班的举办也多根据服务要求或项目内容设定,缺

乏规划性和长远性,短期的培训也主要针对实际问

题进行,多注重表象问题解决,很少涉及雄厚的专

业基础知识,因此培训的效果也不甚明显。在发达国

家和地区,辅助技术已经作为一门专业进入高等教

育,系统讲授与辅助技术相关的各个学科。辅助技

术是集医学、康复、工程、电子、环境、教育、心理、

社会等多个领域的新兴交叉学科,只有通过系统掌握

相关领域的知识,才能提供真正有效、科学规范的

服务。如果将辅助技术列入职业序列,并纳入职业

教育,才能真正培养和稳定该行业的从业人员,也

才能快速有效地壮大服务队伍、提升行业服务标准,

推动辅助技术迅速发展。

6.3完善辅具适配服务流程,发展团队合作服务

模式

2008 年,中国辅具中心与陕西省辅具中心在西

安市进行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模式探讨,从此开始在

全国推广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改变了之前的传统配

发和发放模式。所谓的辅助器具适配是指通过专业

的身体检查和功能评估,结合功能障碍者身体状况、

需求目标、家庭环境等情况,为其选择合适的辅助器

具,并通过适应性训练、康复指导、跟踪回访等环节,

真正改善其面临的相关问题。

虽然辅助器具服务已经进入适配模式,但除上

海、广州、深圳等极少数地区能做到真正的评估适配

外,绝大多数省份和地区受限于资金和人员等,还

沿用配发服务,或提供的适配服务简单、粗糙。除假

肢装配外,绝大多数辅助器具服务并未涉及适应性

训练和康复指导,使很多功能障碍者在拿到辅具后,

并不能科学使用,甚至因为使用不当引起二次伤害,

这都严重降低了服务效率,一定程度上造成资金浪

费。

与台湾地区不同的是,大陆地区提供辅助技术服

务的人员单一,多为残联工作者,很少涉及医疗、康

复、工程、心理等领域,为功能障碍者提供的服务也

仅限于辅具,很少能就家庭和社区康复、就业、教育、

心理等方面提出建议。但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

和需求的增多,单一的服务已经不能满足。在今后

的发展中,应逐渐重视和强化功能障碍者的社会化

功能,提供全方位、多角度服务,不仅要提供完整

的服务环节(转介-评估-适配-适应性训练-维

修维护-回访-转介等),更重要的是应将医疗、社

区、家庭、学校、职业、娱乐等多个领域纳入服务范围,

将单一的辅助技术工程师服务,逐渐发展到涵盖辅

助技术工程师、康复医生、治疗师、用人单位、学校、

无障碍环境设计师、社区服务人员、心理医生等多

个角色的团队服务。

6.4辅助技术服务要与时代同步拓展服务内容

辅助技术是为功能障碍者提供解决问题的实际方

法和手段,以期解决生活、学习、工作、娱乐等各个

领域的现实问题。与辅助技术关系最近的医疗、康

复行业已经开始大量使用高科技先进技术,而辅助

技术服务尤其是辅助器具适配还沿用传统的问、看、

简单身体检查、手工制作等方法。2015 年,李克强

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职工提出“制定‘互联网 +’行

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

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各行业发展。可穿戴技

术、3D 打印技术等快速发展促进了辅具适配的发展,

应通过可穿戴技术、网络平台等获取功能障碍者相

关信息,并通过网上专家会诊、3D 打印技术、现代

加工制造等生产出真正个性化的产品。不仅能提供更

为精准的有效服务,更重要的是可以打破地域限制,

让技术缺乏地区的人们通过资源共享获得同样高效

的服务,整体提升服务质量、推动行业发展。

国际上辅助技术发展迅速,我国面临巨大的机遇

和挑战,因为缺乏有效的发展积淀,目前的服务还

存在很多问题。通过学习和借鉴台湾地区辅助技术

系统发展,对探索具中国特色的辅助技术行业,实

现真正的以人为本具有实际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

[1] 王珏主编 . 康复工程基础 - 辅助技术(西安交通大学研

究生创新教育系列教材). 西安 :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08,

ISBN :978-705605-2631-7/R.38.

[2] 于雪琴 . 台湾地区残疾人福利文化发展及启示 . 江苏社

会科学 . 2014,5:24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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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016 年 第 3 期

特殊教育的最终目标是残疾学生毕业后能够在

日常生活、社会生活及经济方面独立,融入社会。此

处日常生活、社会生活和经济独立是指脱离家庭和

学校的保护,或能够独立地执行诸如身体自理等日

常生活中所需的事情 ;和周围的人们建立健全的关

系;懂得享受休闲生活;能够独立地解决居住、教育、

饮食及业余生活中所必须的经济问题。实现这种自

立所需的核心目标之一就是能够就业,拥有健康的

职业生活。职业是个人实现自我的重要条件,职业

对残疾人而言,既可以提供其融入社会的机会,又

可以让其感到地区社会的归属感。

韩国学者具民贯(2012)[1] 对韩国及国外的文

献进行综合考察,总结了就业对于残疾人的五项重

要功能:一是通过就业,残疾人的社会角色得到转变。

他们不仅是社会资源的消费者,同样是社会资源的生

产者;二是就业不仅是残疾人谋生的手段,而且与他

们的生存质量诸如居住问题、教育机会等紧密相关 ;

三是就业可以提供给残疾人学习独立生活的必要技

术,形成有价值的社会关系,或者填补经济的需要 ;

四是就业是提供给残疾人社会安定感、生存价值和

成就感,形成自我尊重和自我概念,进而实现自我的

手段 ;五是就业使残疾人发挥作为社会一员的角色,

提供为社会做贡献的机会。因此,对任何残疾人而

言(不论性别、残疾与否、残疾程度、残疾类型等)

达到并维持就业和雇佣的状态,都非常重要。

同属亚洲文化国家的韩国,在文化渊源上与我

国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现阶段,韩国社会非常关

注残疾人的就业问题,不仅有相关的研究支持,而

且有非常详细的法律、就业服务体系以促进残疾人

的就业,值得我们去思考及借鉴。

1 韩国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情况

韩国现登记在册的残疾人共有 251 万名,占总

人口的 5%。根据韩国劳动部 2014 年的数据显示,

韩国残疾人的就业率为 36.4%,失业率为 6.6%。其

中,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和肢体残疾人的就业率均

在 90% 以上。从工作行业来看,残疾人就业基本集

中在食品加工、烘焙糕点、产品生产、清扫洗衣、

韩国残疾人就业的现状、趋势及启示

■吴彦

【摘要】残疾人就业不仅有助于残疾人在经济方面独立,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还能减轻社

会负担。韩国于2000年颁布了《促进残疾人就业及职业康复法》,为残疾人的就业提供了依据和保障,

使残疾人就业的水准得到了提升。本文介绍了韩国的残疾人就业现状、相关法律、以及就业服务等,

可以为我国残疾人相关政策的拟定以及服务的建构提供借鉴。

【关键词】残疾人 ;就业 ;韩国

Status, Trends and Thoughts on the Employment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in South Korea

WU Yan

【Abstract】Increasing employment rate of the disabled is conducive to helping the group get economic independence, improving their life quality, and reducing the burden on society. South Korea promulgated the “the Employment Promotion and Vocational Rehabilitation Law of the Disabled” in 2000, providing the basis and protection on the employment of the disabled, thus advancing the level of employment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related laws, and supporting services on employment of the disabled in Korea. The practice in South Korea is referential for policy making and service construction on employment of the disabled in China.

【Key words】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Employment; South Korea

作者单位 :南京晓庄学院 南京 211171

作者简介 :吴彦 讲师 博士 ;研究方向 :自闭症、情绪与行为障碍儿童的心理与教育

/ 观察视界 /ObservationandViewpoints

[ 中图分类号 ]C913.69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 ]2095-0810(2016)23-006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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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2016 年 第 3 期

信息通信和餐饮服务等行业,月平均收入约为 115

万韩元 [2]。

2 韩国残疾人就业的法律

为提升残疾人的就业稳定性,增加其参与社会

的机会,韩国对于残疾人的就业促进和就业保护颁

布了一系列的法律,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残疾人就业

保障法律体系(见表 1)。其中,《促进残疾人就业及

职业康复法》是一部专门针对残疾人就业制定的法

律。这部法律是由1990年 1月 13日制定并实行的《残

疾人就业促进法》修订更名而来。这部法律提出了

义务雇佣、雇佣负担额以及雇佣奖励额,将国家及

地方自治团体的残疾人雇佣由劝告事项修订为义务

事项,在政府主导下为满足残疾人的就业需求奠定

了法律基础,使韩国残疾人就业走上了有法可依的

发展道路。《促进残疾人就业及职业康复法》的第十

条、十一条规定对残疾人实施职业指导和职业适应训

练,第十二、十三条规定实施职业能力开发训练及支

援就业,第十四条规定保护就业,第十五条规定了

职业介绍,十九条规定就职后适应训练,第二十七、

二十八条规定了国家、地方自治团体、企业需实施

残疾人义务雇佣。

《促进残疾人就业及职业康复法》的实施,一

方 面 推 行 了 就 业 配 额 制 度 (employment quota

system),规定国营企业及 300 人以上的民营企业须

义务雇佣 2% 的残疾人,未达到雇佣比例的企业需缴

纳未达到雇佣人员人数的负担额,对超过比例安排

的企业、单位则实行奖励制。通过义务雇佣制缴纳

负担额,推进残疾人雇佣促进事业,包括提供给残

疾人职业康复训练服务。为了更好地推行这项制度,

政府专命劳动部下属机构‘韩国残疾人就业促进机

构’负责监督。2013 年起,由 300 人以上的民营企

业变更为 50人以上的民营企业即需义务雇佣残疾人。

值得注意的是该法强调了政府和社会团体在残疾人

就业中的示范作用,2009 年规定了国家和公共团体

安置残疾人的比例为 3.0%,高于民营企业的 2.7%,

这一比例在 2017 年还将分别上调至 3.2% 和 2.9%[4],

这项规定体现了政府对残疾人劳动能力的认可、尊

重和对残疾人就业的支持。另一方面,为促进残疾

人保护雇佣设立了残疾人就业机构和康复机构,在

一定程度上保护和援助了在劳动力市场中难于以一

般形式就业的残疾人。

此外,劳动部为了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促进

其履行残疾人雇佣义务,从 2008 年开始,公布未达

到残疾人雇佣率的企业名单,2011 年起,一年两次

(上、下半年)公布。同时选定残疾人雇佣模范企业,

对这些企业实施优惠政策,通过舆论监督推动残疾

人定额就业制度的实施。针对大型企业残疾人就业

率低的情况,要求该公司实行“子公司型残疾人标

准工作机构”制度。“子公司型残疾人标准工作机构”

是指残疾人就业人数占员工总数 30% 以上的子公司,

政府将对该机构补助最高 10 亿韩元(约合人民币

555 万)作为奖励资金。并于 2012 年起针对禁止雇

佣的年龄歧视以促进高龄者雇佣,开始对《促进残

年代 法律或制度主要内容

1989残疾人福利法 通过残疾人的职业康复,生活环境改善,自立生活保护,增进社会

活动参与等达成社会融合

1990残疾人就业促进法 首次提出了残疾人就业的相关政策

1993就业政策基本法建立并实行针对残疾人的国家及地方自治团体的就业促进政策及就

业促进支援

1994职业安定法平等对待残疾人,介绍给残疾人训练机构、职业指导、无偿介绍工作

1997职业教育训练促进法职业教育训练机构对残疾人及生活保护对象要优先进行职业教育训练

1997劳动者职业能力开发法残疾人的职业能力开发训练被重视

2000促进残疾人就业及职业康复法 推行残疾人职业康复

2007特殊教育法对残疾人提供教育,实施职业康复训练,设立运营职业班

2007禁止歧视残疾人法明确并全面禁止对残疾人的歧视、提供康复机构和设施

2008优先购买重度残疾人生产产品特别法国家、地方自治团体及各级公立机构有义务优先购买重度残疾人

生产的产品。扩大重度残疾人就业岗位,提高其收入

表 1韩国残疾人就业相关的法律体系

资料来源 :李国珠 等(2008)[3]

/ 观察视界 /ObservationandViewpoi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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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2016 年 第 3 期

疾人就业及职业康复法》再次修订。值得一提的是,

韩国为了扩大重度残疾人的就业机会,提高其收入,

帮助其自立,于 2008 年制定并实施了《重度残疾人

生产产品优先购买特别法》。法律规定国家、地方自

治团体及各级公立机构有义务优先购买重度残疾人

生产的产品。国家、地方自治团体及各级公立机构

有义务优先购买重度残疾人生产的产品,促进残疾

人生产产品的销售。

可见,韩国在对雇主雇佣残疾人的奖惩法律责

任以及如何促进残疾人生产产品的销售也有十分细

致的法律规定,避免了在执行过程中的盲目性。

3 韩国残疾人就业服务

韩国自 2000 年《促进残疾人就业及职业康复法》

颁布以来,开始全面实行残疾人职业康复,以期解

决残疾人就业难的问题。根据国际劳工组织 (ILO) 第

9 号文件,职业康复的定义为 :包括就业方面的各种

服务,如职业指导、职业训练和有选择的职业介绍

均是持续而集中的康复过程的一部分,筹划使残疾

人取得适当的职业而能保持下去。根据这个定义,职

业康复的目的是“就业”,是有竞争的就业。即在公

私企事业单位中与健全人一样具有同等机会。韩国

的残疾人职业康复同样是在此概念上产生。韩国残

疾人职业康复由多个部门联合开展,包括保健福祉

部、劳动部和教育部,但各个部门的职责相对独立,

其中劳动部担当核心角色。

3.1劳动部

劳动部下设的韩国残疾人就业园设立了就业开

发院、职业能力开发院等机构,执行残疾人就业和

职业康复。职业能力开发院设置的残疾人就业相关

课程由国家支付教育培训费用,不限学历,对 15 岁

以上的残疾人进行职业能力开发培训,培训时间为 1

个月(140 小时)以上 2 年以内。其中,针对不同类

型残疾人的职业康复特点,设置了特色培训,提供

适合各类型残疾人的就业课程(见表 2)。譬如 :听

力残疾人的课程中设有机械类(CAD/CAM)课程;

智力残疾人的课程主要为产品组装、制造技术的培

养,根据智力残疾的特点,课程中还有机地融入了自

我管理技术、人际交往技术、安全、休闲活动等科目。

劳动部对不同群体的残疾人实行特色就业支援

项目,主要包括 :①对重度残疾人提供在企业中进

行 3 ~ 7 周的现场培训,进而被录用的就业支援项目。

②对青年残疾人提供职场体验(最多 3 个月)后被

雇佣的支援项目,并支付给残疾人每人每月 70 万韩

元的进修补贴。③为了使残疾大学生能够把握期望的

岗位是否适合就业,在他们毕业前的假期中,提供

在企业中进行 1 ~ 2 个月的工作体验。支援给进修

生每人每月 40 万韩元,中小企业进修机构每月 5 万

韩元。④为了使残疾高中生能够把握期望工作岗位

是否适合等,安排他们进入就业现场,接受实习培训,

并为他们配备指导员进行 3 ~ 6 个月的工作指导服

务。支援给进修生每日 12,000 韩元,企业补助金每

人每日 17,650 韩元 [4]。

3.2保健福祉部

保健福祉部下设的残疾人开发院承担了残疾人

就业政策研究、职业开发、岗位开发、文化福祉、康

复体育及合作事业等事务。其与职业康复相关的下

属机构有34所职业康复中心、6所职业能力评估中心、

83 所职业康复设施和 9 所职业康复项目执行机构等。

职业康复中心的职责是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康复

及相关的综合、专业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参与社会

活动必须的技术支援和服务。职业康复中心构建了

从职业指导、职业适应训练、支援就业到就业介绍

及就业后适应支援的一站式服务体系,在提供综合

的职业康复服务同时,与相关康复设施或团体联系,

对残疾人提供服务支援。职业能力评估中心则通过

把握残疾人职业康复项目的基础、特性、职业需要

等,实行专业、综合的职业能力评估。职业能力评

表 2韩国职业能力开发院课程体系

资料来源 :韩国残疾人就业园职业能力开发院官网 [5]

/ 观察视界 /ObservationandViewpoi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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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2016 年 第 3 期

估中心为残疾人提供 4 项服务 :①实施医疗心理评

估、工作抽样评估、现场评估等综合职业能力评估。

②进行资料收集,以使职业能力评估工具的开发及

工作抽样工具标准化。③将岗位开发及职业能力评

估结果相结合,以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工作岗位。④

提供个人职业康复课程支援。残疾人康复设施分为

残疾人保护工作机构和残疾人劳动机构。残疾人保

护工作机构为职业能力低的残疾人提供包含职业适

应能力及职务技能提升训练等的职业康复培训项目,

在有保护的条件下,提供给残疾人工作的机会,支

付相应的工作报酬,并帮助残疾人能够转移到劳动

机构或具有竞争力的就业市场工作。残疾人劳动机

构提供就业机会给有职业能力但因距离原因或者社

会性受制约等而就业困难的残疾人,支付他们最低

工资以上的工资,并帮助他们能够到具有竞争力的

就业市场工作。同时对能力极为不足的残疾人在一

定时间内提供日常生活及家务培训、社会适应培训、

职业适应培训等教育项目。

3.3教育部

职业教育是指在残疾人职业发展阶段对其进行

必要的职业认知、职业介绍、职业探索、职业准备

的帮助与指导。韩国《特殊教育法》第二条规定“前

途·职业教育是指为了使特殊教育对象能够顺利地

从学校进入社会,通过相关机构的合作,实施职业

康复训练、自立生活训练等。”

韩国职业教育发展主要体现在 :①特殊学校高

中部开始职业教育课程,并设立了职业班,使更多的

残疾人在校期间接受职业教育。②职业技术高中增设

特殊班,并开设“携手共同工作(work together)

中心”,将残疾人的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联系起来,

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更多的帮助。③许多大学中为残

障大学生设立了残疾学生支援中心,为他们的校园

生活、职业教育以及就业提供帮助。④部分大学中

开设了职业康复学科,培养能够对残疾人进行职业

康复的相关人才。

韩国 2010 年修订的特殊学校高中部基础教育课

程中规定应实行每周 8 小时(年 272 小时)的职业

教育,占全年总课时(1156 小时)的 23.5%[6]。并针

对不同障碍类型的残疾人,设定职业教育相关科目。

此外,大部分特殊学校中设立了职业班。根据教育

部 2015 年数据显示,全国共有 167 所特殊学校,其

中设置职业班的学校为 127 所。其次,为了强化特

殊教育对象职业教育,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服务。主

要有 :①与地区社会联系,对特殊教育对象的就业

创业教育进行支援。为了强化特殊教育对象的职务

专业性,委托职业教育专门机关进行教育。以大专

院校为中心,为高中课程的特殊教育对象开发、应用

职业教育训练项目;普及职业教育项目。②以特殊教

育支援中心为中心的地区社会联系,支援就业创业。

在没有特殊教育对象就业创业教育专门机构的地区,

以特殊教育支援中心为核心运营 ;与地区社会企业、

公共机关合作,支援残疾人进行现场实习;构建地区

层面的连接体系,以及发掘共享优秀地区社会合作

事例。③学校企业运营模式的推广。学校企业是指

特殊学校内设置类似一般企业的职业训练场所,开

展“以现场为中心”的职业教育。到 2015 年,韩国

已有 23 所学校企业在运营中。④联合型职业教育基

地学校的运营。韩国现有 30 所此类学校,提供给普

通学校特殊班学生职业教育,培训支援,对残疾学

生提供以现场实习为主的职业教育 [7]。

4 韩国残疾人就业的未来发展趋势

为促进韩国残疾人就业的发展,韩国正致力于

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在 2012 年颁布实施的《第 4

个残疾人就业促进 5 年计划(2013-2017 年)》中,

特别指出要营造一个让更多残疾人在工作岗位上能

够尽情工作的社会,具体包括:①扩大更优质的残疾

人工作岗位。上调残疾人义务雇佣率;改变残疾人劳

动者的最低工资制度 ;改善名单公布及负担额制度 ;

强化国家机关的残疾人雇佣责任性。②强化适合每

个对象的就业支援。强化针对重度、高龄、女性残疾

人的就业支援服务,对重度残疾的求职者提供从就

业介绍开始到就业后 6 个月适应指导的一站式(one-

stop)服务 ;强化发育障碍者的就业支援,并设立发

育障碍者职业能力开发中心 ;职业康复设施内扩大

对劳动残疾人的支援。③提高就业力度以及提供综

合就业服务。扩充残疾人就业训练基础设施 ;残疾

人定制训练活性化 ;综合性就业支援服务扩大实施。

④扩充残疾人就业基础设施及残疾人认识改善。调整

残疾人就业服务传达体系 ;扩大残疾人认识改善教

育,将残疾人雇佣工业区的残疾人认识改善项目‘EDI

行动项目’(EDIAction Program) 扩大普及到残疾

人雇佣低谷机关 ;强化残疾人雇佣政策宣传 [8]。

综上所述,尽管韩国残疾人就业方面仍需不断

完善与调整,但整体看来,韩国已建立具有框架性

的残疾人就业保障制度以及相关法律,并且通过福

利机关、劳动部与教育部的合作,使韩国残疾人就

业得到进一步保障与完善。

/ 观察视界 /ObservationandViewpoi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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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2016 年 第 3 期

5 对我国残疾人就业的建议

借鉴韩国残疾人就业的发展和实践经验,对我

国残疾人就业的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5.1 完善我国残疾人就业相关法律,细化法律规

虽然我国 2007 年出台的《残疾人就业条例》对

残疾人就业的形式、用人单位的责任、就业保障措

施和相关就业服务等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但是我国

残疾人就业依然存在着诸如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政

策相对落后、残疾人就业援助政策的局限以及残疾

人就业服务配套政策不足等问题 [9]。因此应完善残疾

人就业法律法规,明确法律责任,细化残疾人就业

保护政策和规定。具体表现为 :一是在残疾人就业

条例中详细地制定关于职业康复相关条例。应在现

行残疾人就业条例第二十二条有关中国残疾人联合

会及其地方组织所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

费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心理咨询、职业适应评估、职

业康复训练、求职定向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的基

础上,详细地说明进行各项服务的目的及相应职责,

以及提供给参与的残疾人相应支援费用的相关细则。

并明确从学校教育阶段开始就应加入职业教育。二是

为了提高重症残疾人、女性残疾人的就业,应当制

定相关制度,扩大政府的优先购买范围。借鉴韩国

《优先购买重度残疾人生产产品特别法》的相关规定,

在我国的购买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的产品或

服务的基础上,加入优先购买残疾人 / 重度残疾人

生产产品的相关条目。三、建立并落实《禁止歧视

残疾人就业》的相关立法。调查显示,社会歧视是

影响残疾人就业的主要因素,同时也是未就业者未

能就业的重要原因 [10]。因此我国迫切地需要这样一

部不仅包括禁止在就业领域对残疾人的歧视,而且

包括禁止在就业领域对所有基于残疾的歧视的法律。

《禁止歧视残疾人就业》的立法能够有效地保护残疾

人的合法权益,增强残疾人参与正常市场竞争的机

会,增强其融入社会生活的信心。

5.2严格落实并逐步提高按比例就业制,扩大

就业需求

我国应根据残疾人就业的发展现状和需求特点,

严格落实并逐步提高现有按比例就业制。我国《残疾

人就业条例》第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

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

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 1.5%。”一些地区明确

规定,用人单位在新招录工作人员时要按法定比例

招录残疾人。然而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尚未落实这

一规定,因此,需要严格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

通过开发适宜残疾人岗位等措施,让有劳动能力的残

疾人实现平等就业。在今后,有必要逐步提高这一比

例,使更多的残疾人能够就业。并且应当区分政府

部门与民营企业在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幅度,以充

分发挥政府和社会团体在残疾人就业中的示范作用。

大力开展适合市场需求、适合残疾人特点的教育和

培训,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

5.3加强残疾人就业监督机制

加强对《残疾人就业条例》等相关法律的宣传

和执法检查。虽然《残疾人就业条例》提出了关于

保障残疾人就业的部分措施,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

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但是我国残疾人就业仍面临就业率低且就业质量不

高,用人单位或企业普遍缺乏履行对残疾人就业义

务的自觉性等问题,部分单位宁愿缴纳保障金,也不

愿意接纳残疾人就业,因此应在就业条例原有基础

上,进一步加强监督机制,一方面政府部门以身作则,

认可、尊重及支持残疾人就业,研究适合残疾人就

业的岗位,积极安排残疾人的按比例就业;另一方面,

对依法完成残疾人就业安排的单位,加大优惠力度。

而对未达到残疾人就业比例的单位,不仅要求其缴

纳保证金,亦可通过公布未履行的企业名单来监督

强化制度的落实。

5.4充分发挥并拓展我国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

中心的职能

我国许多地市都设有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

主要负责当地残疾人劳动就业,尤其是盲人按摩工作

的管理。借鉴韩国的相关机构职能,首先我国残疾人

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应将服务范围扩展到各类残疾人 ;

其次加强职业康复,努力完善残疾人就业的一体化

模式,从就业前的职业能力评估、适合职业的开发、

到职业指导、就业方面的支援、介绍就业以及就业

后的适应训练,为残疾人提供丰富的就业服务。并

针对不同程度、障碍类型的残疾人,提供诸如就业

前现场训练等就业支援服务。

5.5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

调查显示,我国未就业的残疾人中大部分人认

为缺乏职业技能是其未就业的主要原因,在就业需求

调查中有半数以上的残疾人有职业培训的需求 [9]。这

与学校阶段未全面开展职业教育有着紧密关系。因

此应在我国的特殊学校课程中加大职业教育的比重,

在九年制义务教育中始终贯穿残疾人的职业教育,并

在职业技术高中普及特殊班,加强职业教育,有效

/ 观察视界 /ObservationandViewpoi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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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2016 年 第 3 期

地提高残疾人的职业技能。积极运用校企模式开展

职业教育的现场实习,使残疾人更好地参与到职业

课程中。此外,现行我国残疾人的就业形式较为单

一,就业渠道过于狭窄。例如,盲人的就业主要集

中在按摩方面。因此,在职业教育课程中应有针对

性地拓展残疾人职业教育范围,根据残疾人的障碍

类型设置符合的职业领域,提供多元化的职业教育

课程。

5.6改善对残疾人的认识

除了增加《禁止歧视残疾人就业》的立法外,

还应从国家机关到民营企业,普及残疾人认识改善

教育,使已就业的残疾人,能够得到正确对待。可

开设残疾人认识改善课程以及残障体验模式等,增

进健全人对残疾人的认识。

5.7 为就业的残疾人打造一个无障碍环境

(Barrier-Free,BF),具体表现在提供给残疾人

便利的交通设施、信息辅助技术等服务。

参考文献

[1] 具民贯 . 特殊学校与特殊班毕业生的升学及就业现状分

析 . 特殊教育学研究 ,2012,47(3):261-281.

[2] 金炳彻 , 张金峰 . 韩国残疾人福利的历史、现状与未来

展望 . 人口与发展 ,2013,19(2):90-95.

[3] 李国珠 , 洪子英 , 南勇贤 . 韩 . 德 . 日残疾人就业培训体

系比较研究 .2008. 韩国残疾人就业促进园就业开发院 .

[4] 韩国劳部 .http://www.moel.go.kr/.

[5] 韩国残疾人就业园职业能力开发院 . https://www.kead.

or.kr/view/service/service02_02_01.jsp?sub2=1.

[6] 韩国教育部 . 特殊学校教育课程(分册 1).2010.

[7] 韩 国 2015 年 度 特 殊 教 育 调 查 报 告 . 国 立 特 殊 教 育

院 .http://www.nise.go.kr/index_http.jsp

[8] 劳 动 部 ,‘ 残 疾 人 就 业 综 合 对 策 ’,2015,http://www.

breaknews.com/sub_read.html?uid=348032&section=sc2#

[9] 吴芬 . 浅析残疾人就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以河南省南

阳市卧龙区为例 .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6,4:157-158.

[10] 张晓筱,柯卉兵 . 社会政策视角下的我国残疾人就业问

题分析 . 经济学研究,2014,30(2):101-104.

/ 观察视界 /ObservationandViewpoints

由中国社会保障学会、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

中国人民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院共同主办的第

八届“残障与发展论坛(2016)—共享发展与残疾

人小康” 于 2016 年 6 月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来自

国内外的学者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共 120 余人参会。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残疾人

事业发展研究院院长、中国人民大学郑功成教授指

出,要实现让残疾人同步小康、同步社会文明发展

进程还需要政府与社会各界付出巨大努力,应当汇

集理论学术界、残疾人专业工作者的智慧,共同促

使我国残疾人事业更好、更快、更全面的发展。

中国残联扶贫办主任王建军介绍了中国残联促

进残疾人共享发展的项目及其成效,医疗救助项目

得到了各级政府财政和社会力量的大力支持,助残

就业、同步小康项目开发了上万残疾人的就业。民

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副司长徐建中强调,

要切实履行让残疾人共享小康社会的政府职责,加

大残疾人共享小康社会的制度供给和服务供给力度,

建设残疾人共享小康社会的依靠力量。中山大学申

曙光教授指出,在民生保障、共享发展的新时代,

残疾人医疗保障仍存在特惠保障、特供保障、均衡

推进残疾人小康需要政府与社会共同努力

学术动态 Academic News

保障、服务保障四种缺失,未来应该提供包括预防、

治疗、康复和护理在内的广泛医疗保障,建立满足

不同类型残疾人需求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构建“普惠制基础上的特惠制”残疾人医疗保障模式,

发展残疾人服务保障,合理划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

均等化发展但在现阶段要以农村为重点等。中国人

民大学杨立雄教授以“利用集体的力量反贫困”为题,

分析了残疾人互助合作社在扶贫中的作用,认为个

体化的反贫困政策是对精准扶贫的误解,基于集体

主义的互助合作仍有其存在的理由。

从残疾人扶贫的理念和理论角度,与会者呼吁

要营造一个平等、参与、共享的社会氛围,提出了

具有实践意义的建议:开发式扶贫更有利于残疾人

的社会参与和融入,建议政府要起到政策托底的作

用,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大力发展市场力

量,为残疾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有效引导社会力量,

创造平等、包容、共享的社会氛围;残疾人扶贫工

作从传统的提供物质帮助到通过医疗康复、教育培

训、金融支持等多种方式共同发力;帮助残疾人就

业被认为是解决脱贫后返贫、贫困代级传递的重要

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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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016 年 第 3 期

公平正义是人类永恒的追求,其中教育公平是公

平正义的基本内容和前提。教育公平是指每个社会成

员在享有教育资源时受到公正和平等的对待,是社会

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也是达到社会

公平的重要手段和途径。教育公平的内涵主要包括人

人享有平等教育权利,人人平等享有公共教育资源,

北京市残疾人教育状况的调查研究 *

■刘艳虹 1 吴曼曼 1 邹酬云 1 杨泰峰 2 王师军 2 冷新雪 2

【摘要】本研究依据 2015 年北京市残疾人基本状况与需求专项调查和补充调查数据,对北京市

残疾人教育基本情况进行分析,结果发现有 62.3% 的学龄前残疾儿童被安置于特殊教育和普通教

育机构 ;义务教育阶段有 71.4% 在不同教育机构接受教育,28.6% 没有在校接受教育,其中 70%

的未在校残疾儿童希望能“送教上门”;15 岁及以上残疾人接受教育比例为 86.6%。虽然北京市残

疾人教育发展迅速,但与健全人相比,存在受教育水平较低、发展不均衡、早期教育环节薄弱等问题,

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主要困难是政策不完善和专业教师少等。针对这种现状,作者提出一系列政策

建议 : 拓展残疾儿童受教育机会及完善融合教育的支持体系,以 ICF-CY 为导向构建“医教”结合

的特殊教育模式,通过加强联盟协作完善送教上门的工作体系及借鉴国际经验提升残疾人高等的融

合教育发展等。

【关键词】残疾人 ;教育安置 ;教育需求 ;送教上门

A Study on Education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in Beijing CityLIU Yan-hong , WU Man-man, ZOU Chou-yun, YANG Tai-feng, WANG Shi-jun, LENG Xin-xue

【Abstract】The study analyses the basic educational situation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y in Beijing city which is based on the data of both special and additional investigations on general conditions and need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y in 2015. It finds that 62.3% preschoolers with disability obtain schooling either at special education institutions or at general education agencies. During the period of compulsory education, 71.4% children with disability receive education in different schools and 28.6% don’t attend school at all, in which 70% of the children who do not go to school hope to get home delivery teaching. The proportion of education for the persons with disability at the age of 15 or above is 86.6%. Though education for the persons with disability has developed rapidly in Beijing, compared with the education of the physically healthy, there are problems such as lower educational level, imbalance of development, weak in early schooling, imperfection and lack of professional teachers in home delivery teaching. Taking the above situation into consideration, the author puts forward the following proposals: provide children with disability more opportunities and perfect the supporting system for integrated education; construct a special education model with medical and educational combination under the guidance of ICF—CY; better the system of home delivery teaching through cooperation and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advanced integrated education by learning from international experience.

【Key words】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Educational placement; Educational needs; Home delivery teaching

*基金项目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项目 :北京市残疾人教育服务状况和需求的调查研究

作者单位 :1 北京师范大学特殊教育系 北京 100875

2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教育就业部 北京 100069

作者介绍 :刘艳虹 副教授 ; 研究方向 :特殊教育

杨泰峰 教育就业部主任 ; 研究方向 :残疾人教育就业政策

[ 中图分类号 ]C913.69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 ]2095-0810(2016)23-0071-08

/ 统计调查 /StatisticsandInvestig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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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2016 年 第 3 期

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向社会弱势群体倾斜等 [1]。对教育

公平问题的研究与重视,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标志,

是当前国际、国内教育界的核心问题和热点问题之

一。在教育公平理念的推进下,我国越来越多的残

疾人可以接受不同形式的教育,残疾人的学前教育、

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及高等教育都得到空前发展,残

疾人受教育状况明显改善。北京市特殊教育已形成

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

为补充的发展格局。2013 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

加强随班就读工作的意见》《北京市中小学融合教育

行动计划》等文件,标志着北京市的融合教育迈上

了一个新台阶。

为全面了解我国残疾人的发展现状及需求,2014

年 6 月国务院残工委、中国残联等十一个单位联合

颁布《关于开展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

调查的通知》(以下简称“专项调查”),残疾人受教

育状况是其中非常重要的调查内容。本研究以北京市

专项调查的数据为主要依据,对北京市残疾人教育基

本情况进行客观分析,探讨北京市残疾人教育面临

的主要挑战,以期为制定北京市残疾儿童教育的发

展策略提供参考依据。由于北京市在全国较早开展了

残疾学生送教上门服务,因此在专项调查的基础上,

还补充了对北京市送教上门现状及需求的调查。

1 北京市残疾人教育基本情况

本次共调查 430630 残疾人,其中 3 岁以上

430403 人(教育部分只涉及到 3 岁以上的残疾人填

报),占调查人数的 99.9%。为便于分析各年龄段残

疾人的受教育情况,将残疾人划分成 3 ~ 6 岁(1139

人,0.3%)、6 ~ 14 岁(3565 人,0.8%) 和 15 岁

及以上(425699 人,89.9%)三个年龄段。

1.1北京市 3 ~ 6 岁残疾儿童教育情况

1.1.1北京市 3 ~ 6 岁残疾儿童的教育安置。在

3 ~ 6 岁的残疾儿童中,62.3% 被安置于不同的教育

机构中(其中 56.2% 在普通教育机构,43.8% 在特

殊教育机构),未安置比例为 37.7%。

从性别因素分析,无论男童或女童,3 ~ 6 岁残

疾儿童在普通教育机构的安置比例均高于在特殊教

育机构的安置比例 ;男童教育安置的比例(63.5%)

高于女童(60.6%);从年龄因素分析,残疾儿童均

以安置在普通教育机构的比例高于安置在特殊教育

机构的比例,且随着年龄增长,安置在普通教育机

构的比例逐渐升高;从残疾类型分析,听力残疾、言

语残疾和肢体残疾儿童安置在普通教育机构的比例

高于安置在特殊教育机构的比例,视力残疾儿童安

置在普通教育机构和特殊教育机构的比例相等,多

重残疾、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儿童安置在特殊教育

机构的比例高于安置在普通教育机构的比例。

3 岁残疾儿童未被教育安置的比例高达 55.2%,

4 岁、5 岁和 6 岁的残疾儿童也各有 1/3 左右未被教

育安置 ;未教育安置的残疾类别排在前三位的是多

重残疾(56.5%)、智力残疾(48.9%)和肢体残疾

(45.2%),残疾程度越重未被教育安置的儿童比例越

高。依据《北京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将 16 个区县分

成首都功能核心区(简称核心区,含东城区和西城

区)、城市功能拓展区(简称拓展区,含朝阳区、丰

台区、石景山区、海淀区)、城市发展新区(简称发

展新区,含大兴区、房山区、顺义区、昌平区、通

州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简称生态区,含门头沟区、

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县、延庆县)。生态区有半数

该年龄段残疾儿童尚未得到教育安置(见表 1)。

1.1.2 北京市 3 ~ 6 岁残疾儿童教育需求。本

次专项调查中,440 人对“学龄前残疾儿童教育需求”

项目做了选择。其中,选择“普通学前教育机构 ( 幼

儿园 )”的比例为 18.9%,选择“特殊学前教育机构

(含特教学校附设学前班、特殊幼儿园、学前康复教

育机构)”比例为 61.4%,选择“无需求”的比例为

19.8%。

从性别因素分析,男童和女童均有 60% 左右对

特殊学前教育机构有需求,近 20% 对普通学前教育

区域 普通教育机构特殊教育机构未安置合计

N(%) N(%) N(%) N(%)

核心区 61(34.3) 51(28.7) 66(37.1) 178(100.0)

拓展区 182(37.5) 141(29.1) 162(33.4) 485(100.0)

发展新区111(34.5) 87(27.0) 124(38.5) 322(100.0)

生态区 45(29.2) 32(20.8) 77(50.0) 154(100.0)

总计 399(35.0) 311(27.3) 429(37.7) 1139(100.0)

表 1不同区域 3 ~ 6 岁残疾儿童教育安置方式

/ 统计调查 / StatisticsandInvestig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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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016 年 第 3 期

机构有需求。从年龄因素分析,各年龄段的残疾儿

童意愿安置在“特殊教育学前机构”的比例高于“普

通学前教育机构”的比例。比较而言,3 岁残疾儿童

“无需求”的比例最低,意愿安置在“普通学前教育

机构”的比例最高,反映了北京市残疾儿童家长认

识的进步,越来越重视早期干预,愿意进入融合教

育的环境 ;从残疾类型分析,80% 言语残疾儿童和

近半数的听力残疾儿童愿意进入普通学前教育机构 ;

视力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

残疾儿童意愿进入特殊教育学前机构的比例高于进

入普通学前教育机构的比例,1/3 的多重残疾学前儿

童选择了“无需求”(见表 2);随着残疾程度的减轻,

对“特殊学前教育机构”需求的比例渐低,对“普

通学前教育机构”需求的比例渐高。从区域因素分析,

四个区域残疾儿童对“特殊学前教育机构”的需求

均超过了 1/2。

1.2北京市 6 ~ 14 岁残疾儿童的教育状况

1.2.1 北京市 6 ~ 14 岁残疾儿童的教育安置。

本次调查中 6 ~ 14 岁残疾儿童共有 3565 人,71.4%

被安置在不同的教育机构中,40.6% 和 59.4% 被分

别安置在特殊教育机构和普通教育机构。报告没有

被教育安置的残疾儿童比例为 28.6%。

从性别因素分析,安置在普通教育机构的女生

(46.8%)比例要明显高于男生(39.7%),安置在特

殊教育机构的比例低于男生 ;男生未教育安置的比

例(30.0%)高于女生(26.5%);从年龄因素分析,

各年龄的残疾儿童安置在普通教育机构的比例均高

于安置在特殊教育机构的比例;从残疾类型来看,视

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和肢体残疾儿童安置

在普通教育机构的比例高于安置在特殊教育机构的

比例;从残疾程度来看,随着残疾程度的减轻,安置

在普通教育机构的比例逐渐升高 ;从区域分析来看,

各区域残疾儿童安置在普通教育机构的比例均高于

安置在特殊教育机构的比例。

未教育安置的学龄残疾儿童比例从高到低依次

为 :多重残疾(56.6%)、智力残疾(29.2%)、肢体

残疾(24.3%)、精神残疾(20.5%)、言语残疾(11.4%)、

视力残疾(5.4%)和听力残疾(2.1%);随着残疾

程度加重,未被教育安置的比例升高,其中 1/3 以

上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未被教育安置 ;拓展区有 1/3

以上的残疾儿童少年没有得到教育安置(见表 3)。

为进一步明确残疾儿童未接受教育安置的主要原

因,北京市教委组织召开了未入学残疾儿童工作专题

会,对各个区县未入学的 1021 名学龄残疾儿童进行

重点追踪调查,结果显示 :67.0% 的残疾儿童虽有

学籍,但由于残疾程度重而主要在康复机构、福利

残疾类型 普通学前教育机构 特殊学前教育机构 无需求 合计

N(%) N(%) N(%) N(%)

视力残疾 2(25) 5(62.5) 1(12.5)8(100.0)

听力残疾 20(45.5) 20(45.5) 4(9.1)44(100.0)

言语残疾 4(80.0) 1(20.0) 0(0.0)5(100.0)

肢体残疾 25(26.6) 48(51.1) 21(22.3)94(100.0)

智力残疾 17(10.8) 108(68.8) 32(20.4)157(100.0)

精神残疾 11(19.3) 42(73.7) 4(7.0)57(100.0)

多重残疾 4(5.3) 46(61.3) 25(33.3)75(100.0)

合计 83(18.9) 270(61.4) 87(19.8)440(100.0)

表 2不同残疾类型的学龄前残疾儿童教育需求情况

区域 普通教育机构 特殊教育机构 未安置 合计

N(%) N(%) N(%) N(%)

核心区 175(46.2) 139(36.7) 65(17.2) 379(100.0)

拓展区 540(34.8) 409(26.4) 603(38.9) 1552(100.0)

发展新区467(47.4) 280(28.4) 238(24.2) 985(100.0)

生态区 329(50.7) 205(31.6) 115(17.7) 649(100.0)

总计 1511(42.4) 1033(29.0) 1021(28.6)3565(100.0)

表 3不同区域 6 ~ 14 岁残疾儿童教育安置方式

/ 统计调查 /StatisticsandInvestig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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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2016 年 第 3 期

院或通过送教上门的形式接受教育服务,家长认为

不在学校就不是“入学”故造成统计结果的偏差;3.7%

的残疾儿童不在京内(含涉外);12.5% 由于儿童本

身残疾程度重或是家庭原因意欲延期入学或准备接

受送教上门服务 ;16.8% 的残疾儿童由于残疾程度

较重,家长拒绝入学。

1.2.2 北京市 6 ~ 14 岁残疾儿童的教育需求。

学龄残疾儿童的教育需求随着个体及环境因素的不

同而发生改变。1021 名未在校的学龄残疾儿童对“学

龄残疾儿童教育需求”的项目做了选择 :24.1% 选

择特殊教育学校,6.0% 选择普通学校随班就读,1.8%

选择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68.2% 选择送教上门。

无论性别、年龄和区域,残疾儿童的教育需求依

次为 :送教上门、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

读和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不同残疾类型的残疾儿

童教育需求有差别,多重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

疾和视力残疾儿童更愿意送教上门 ;言语残疾和精

神残疾儿童更愿意选择特殊教育学校 ;听力残疾儿

童更愿意选择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有少数视力残疾、

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儿童选择普通学校附

设特教班(见表 4)。

1.2.3 北京市学龄残疾儿童的送教上门现状。

未进入教育机构的学龄残疾儿童教育需求的调查中,

近 70% 的残疾儿童选择“送教上门”,其中需求量最

多的是多重残疾(83.5%),其次为智力残疾(64.9%)、

肢体残疾(63.2%)和视力残疾(62.5%)。为进一

步了解北京市送教上门现状,本课题组就送教上门

相关问题做了补充调查,并从“送教师资”(北京市

送教上门师资的主要是特殊学校教师)和“受教对象”

(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儿童家长)两个群体访谈

进行信息采集。

对北京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 403 人(女教师 310

人,男教师 93 人)进行问卷调查。其中,170 名为

送教教师,233 名为非送教教师。调查显示愿意承担

送教师资者和不愿承担送教师资者分别占调查比例

的 81.9% 和 18.1%。

①送教师资。送教师资是送教质量的保证。被调

查教师认为送教师资承担者应该是 :“在职特殊教育

教师”(65.3%)、“社会志愿者”(29.8%)、“退休特

殊教育教师”(16.1%)、“在职普通教育教师”(7.9%)、

“退休普通教育教师”(8.7%)和“其他”(5.2%)。

可见,有特教专业的背景在职和退休教师是送教师

资的核心力量,社会志愿者是送教上门的生力军。

送教上门的教师认为需要多方面的内容培训。其

选择比例从高到低依次为:“康复训练技术”(85.1%)、

“家庭养护知识”(44.8%)、“家长沟通能力”(35.8%)

和“其他”(4.2%)。

送教活动中的教师面临许多挑战。半数以上的特

教教师认为送教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为“学生残疾

程度重,教学效果不明显”(68.5%)、“教师业务能

力有限”(68.2%)、“专业教师少”(65.0%)、“学生

距离学校远”(51.5%)。还有部分老师认为“政策不

完善”(47.6%)及“家长拒绝”(33.3%)也是影响

送教上门活动的重要原因。

②残疾儿童家长的认知。共抽取 235 名接受送

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儿童家长作为调查对象,女生和

男生分别占调查总人数的 41.3% 和 58.7% ;7 ~ 10

岁、11 ~ 13 岁、14 ~ 16 岁、和 16 岁以上分别占

调查总人数的 24.3%、35.7%、31.9% 和 8.1% ;视

力残疾和听力残疾各占调查总人数的 0.4%,言语残

疾、精神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和多重残疾分

别占调查总人数的 1.7%、4.3%、17.9%、30.6% 和

44.7% ;一级残疾、二级残疾、三级残疾和四级残疾

分别占调查总人数的 50.6%、32.8%、11.9% 和 4.7%,

残疾类型 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特教班送教上门合计

N(%) N(%) N(%) N(%) N(%)

视力残疾 0(0) 2(25.0)1(12.5)5(62.5) 8(100.0)

听力残疾 3(42.9) 4(57.1)0(0) 0(0) 7(100.0)

言语残疾 3(75.0) 1(25.0)0(0) 0(0) 4(100.0)

肢体残疾 40(21.6) 23(12.4)5(2.7)117(63.2) 185(100.0)

智力残疾 115(29.6) 14(3.6)7(1.8)252(64.9) 388(100.0)

精神残疾 39(60.0) 5(7.7) 3(4.6)18(27.7) 65(100.0)

多重残疾 46(12.6) 12(3.3)2(0.5)304(83.5) 364(100.0)

合计 246(24.1) 61(6.0)18(1.8)696(68.2)1021(100.0)

表 46 ~ 14 岁不同残疾类型的学龄残疾儿童教育需求情况

/ 统计调查 / StatisticsandInvestig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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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2016 年 第 3 期

即中重度残疾占调查总人数的 95% 以上。

适龄残疾儿童未上学的主要原因是“儿童残疾程

度严重,家长放弃对残疾儿童的教育”(56.2%)和

“出行不便”(54.5%)。还有一部分家长选择残疾儿

童未上学的原因为“不知道送教上门政策”(19.1%)、

“政策不完善”(11.5%)、及“其他”(6.8%)。家长

获知送教上门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区残联”(35.3%)、

“培智学校”(32.3%)、“区教委”(26.4%),还有部

分家长选择“其他”(14.0%)及“朋友介绍”(4.7%),

而“电视等宣传媒介”(0.9%),大众媒体的作用没

有得到很好的发挥。

家长对送教上门内容的需求最高的是残疾儿童能

够“生活自理”(65.1%),继之依次为“认知”(49.4%)、

“动作康复”(44.7%)、“社区适应”(22.6%)及“其他”

(4.7%)。而家长对培训需求的选择依次为,“康复训

练培训”(69.4%)、“情绪引导与行为矫正”(46.0%)、

“心理辅导”(36.6%)和“养护知识”(22.6%)等培训。

送教不仅体现了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更是促

进了残疾儿童的身心发展。家长认为通过送教上门,

残疾儿童“认知水平”提高的效果最为显著(38.7%),

“语言发展”(32.3%)、“生活自理能力”(28.1%)、“动

作技能”(28.1%)等方面也得到提升。部分家长反映,

通过送教,没有机会上学的儿童也具有了广泛的兴

趣爱好。176 人对送教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建议,主要

有 :增加送教上门的频次,由专业教师送教,提高

送教教师待遇,坚持长期送教,相关部门给予更多

的支持与帮助,纳入志愿者及多组织家长培训等。

1.315 岁以上残疾人受教育情况

本次调查中 15 岁及以上残疾人中从未上过学者

占该年龄段残疾人总数的 13.4% ;接受了义务教育

阶段者占该年龄段残疾人总数的 56.5%(其中,小

学教育程度和初中教育程度分别占该年龄段残疾人

总数的 19.4% 和 37.1%);中等教育程度者占该年龄

段残疾人总数的 21.2% ;高等教育程度者占该年龄

段残疾人总数的 8.8%(其中,大学专科教育程度者

和大学本科及以上者分别占该年龄段残疾人总数的

5.5% 和 3.3%)。

从性别因素分析,男性义务教育、中等教育及高

等教育各个阶段教育程度的比例均高于女性;从年龄

因素分析,25 岁以下和 65 岁及以上的残疾人未上学

比例较高,这与脱盲情况一致;从残疾类型来看,有

1/3 左右的智力残疾、多重残疾与言语残疾人从未上

学,其中智力残疾人从未上过学的比例高达 44.2%。

相对而言,肢体残疾与精神残疾人未上学的比例较

低。精神残疾、视力残疾和肢体残疾人接受中等教

育和高等教育的比例较高,其中精神残疾人接受中

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比例均为最高 ;残疾程度越重

从未上学的比例越高,接受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比

例越低。从区域来看,四个区域中15岁以上残疾人“从

未上学”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为 :生态区(19.4%)、

发展新区(18.0%)、拓展区(7.8%)和核心区(5.1%)。

四个区域均显示义务教育的比例最高,同时凸显首

都功能核心区与城市功能拓展区的 15 岁及以上残疾

人受教育程度为中等教育的和高等教育的比例均高

于生态涵养发展区和城市发展新区。

不识字人数比例为 13.8%。从性别因素来看,男

性(89.8%)的残疾人识字率高于女性(81.7%);

从年龄因素分析,25 岁以下和 65 岁以上的残疾人识

字率较低,不到 80% ;从残疾类型来看,残疾人识

字比例从高到低的类型依次为 :精神残疾(92.4%)、

肢体残疾(91.9%)、视力残疾(89.1%)、听力残疾

(87.7%)、言语残疾(70.3%)、多重残疾(67.6%)

和智力残疾(53.8%);从残疾程度来看,四级残

疾人的识字比例超过 90%,一级残疾人识字比例仅

有 74.1%。随着残疾程度加重,15 岁及以上残疾人

识字的比例逐渐下降,相对不识字的人数比例逐渐

升高。从区域来看,识字率从高到低依次为核心区

(94.7%)、拓展区(91.7%)、发展新区(81.2%)和

生态区(80.7%)。

2 面临的主要挑战

近年来,北京市残疾人教育迅速发展。与 2006

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简称二抽)时北京的

调查数据相比,残疾儿童教育安置比例上升 14.0%,

随班就读的比例上升 15.7%,比全国义务教育阶段

残疾儿童在校生中 54.3% 安置在随班就读和附设特

教班的比例高 5.1% ;15 岁及以上残疾人未上学的比

例下降 14.3%,识字率上升 11.7%,义务教育、中

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比例分别上升 5.2%、8.5% 和

0.5%。但与健全人相比仍存在较大的差距。

2.1残疾人受教育水平较低

残疾人受教育水平低体现在残疾儿童入学率低和

15 岁以上残疾人接受中、高等教育比例较低两个方

面。

2.1.1残疾儿童入学率较低。“十一五”结束之

际,北京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 90% 以上,义务

教育毛入学率和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继续保持在

100% 和 98% 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 60%,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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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2016 年 第 3 期

育普及水平已超过中等发达国家同期平均水平。但

本次调查显示,北京市学前残疾儿童教育安置比例

仅为 62.3% ;义务教育阶段 28.6% 的残疾儿童没有

进入教育机构接受教育,重度多重残疾和重度智力

残疾的学龄残疾儿童比例更低。

2.1.2 15 岁以上残疾人接受中、高等教育比

例较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北京市

常住人口 15 岁以上的群体中,大专 / 大学及以上

占 34.5%,高中 / 中专占 23.2%。但本次调查显

示,北京市 15 岁以上残疾人高等学历占 8.8%,中

等学历占 21.2%,差距较大。与 2006 年残疾人第

二次抽样调查(简称二抽)数据相比,残疾人高等

教育的比例仅增长 0.5%,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发展

较缓慢。在 15 岁以上的残疾人中,北京市 15 周岁

以上识字人数占残疾人总数的 86.2%,与北京市普

通人口中识字人数占总人数的值达到 98.5% 相差

12.3%。

2.2残疾人教育内部发展不均衡

残疾人教育发展不均衡体现在性别、年龄、区

域、残疾类型和残疾程度的差异方面。从性别来看,

学龄阶段的男性残疾儿童教育安置的比例低于女

性,可能与男性残疾儿童的程度相对较重有关 ;15

岁以上的残疾人,男性识字率高于女性,未上学的

比例低于女性,义务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比

例均高于女性,这与大多数调查的结果一致。

从年龄来看,北京市 3 ~ 6 岁残疾儿童尚未接

受教育安置的比例为 37.7%,28.6% 学龄残疾儿童

未进入教育机构而主要安置在康复机构或福利院或

接受送教上门的服务,15 岁以上残疾人未上学比

例为 13.4%。不同年龄段教育安置比例的变化可能

与新时代残疾的类型和残疾程度的构成比发生了变

化有关。与 2006 年“二抽”调查的北京数据相比,

本次调查重度残疾比例增加了 7.8%。

从残疾类型来看,听力残疾、视力残疾和言语

残疾残疾儿童受教育情况较好,肢体残疾和精神残

疾受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比例较高,多重残疾和

智力残疾仍是制约残疾人教育发展的瓶颈。多数智

力残疾儿童和多重残疾儿童的自理能力较差,妨碍

进入集体教学环境,有更多送教上门服务的诉求。

无论哪个年龄段的残疾人,均呈现随着残疾程度加

重而上学机会和受教育程度下降的趋势。

从区域来看,首都核心功能区和拓展区 15 岁

以上残疾人的识字率在 90% 以上,比发展新区与生

态涵养区的识字率高 10% 左右,生态区有半数的 3

~ 6 岁残疾儿童未被教育安置,拓展区有 1/3 的学

龄残疾儿童没有进入教育机构。这种区域的差异与

地理环境、社会观念、文化意识和经济发展不平衡

有关。

2.3残疾儿童早期教育的环节薄弱

在公认早期干预重要性的同时,政府对学前残

疾儿童教育的重视及教育机构布局、教育质量等与

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高质量、多样化的学前教育

需求还不相适应。

北京市出台的“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北

京市“十二五”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均未涉及

学前特殊教育的内容。迄今为止,北京市已建立了

37 所“学前儿童特殊教育示范基地”接受残疾儿童

随园就读,而每年每个基地仅接受 10 名左右残疾

儿童,多数幼儿园不愿接受学前残疾儿童。学前融

合教育还没有统一的、具体的指导方针和理念指引,

每个幼儿园自由度较大,很多都是由非特教专业的

幼师从事特殊儿童的教学工作,缺乏普通教师与

特殊教师联合授课的团队教学模式。北京市残联发

放的康复补贴对残疾儿童的康复有着很好的促进作

用,由于能够接受学龄前残疾儿童的公办机构有限,

民办机构对学龄前儿童接受教育起到了良好的补充

作用。北京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每年都对本

市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的服务机构从从业资

质、场地环境、设施设备、康复效果等方面进行评

估。即使如此,仍存在机构不足和民办机构服务质

量参差不齐的问题,特别是远郊区县,学前特殊教

育资源更为匮乏。调查数据显示,北京市有 37.7%

的学前残疾儿童未教育安置,生态涵养区比例高达

50.0%。另一方面,家长的认识误区也是影响学前

残疾儿童教育安置的重要因素。对于轻度残疾儿童,

部分家长寄希望于儿童能够随着年龄增长自然好转

而放弃早期干预,而对于重度残疾的儿童家长重医

疗轻教育,一旦医院无法根治,常因否认儿童的学

习能力而放弃教育。

2.4送教上门服务工作有待完善

送教上门是为了使重度残疾儿童能够平等地接

受教育的重要措施,是真正确保所有儿童少年都能

公平享有教育的重要手段。北京市送教上门工作起

步较早,并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形成了以特殊

教育教师为骨干、大学生志愿者为生力军的特色送

教上门师资队伍。然而,北京市的送教上门工作还

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专业师资不足和政府支

持不力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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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2016 年 第 3 期

调查显示,在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儿童

中,多重残疾、智力残疾和肢体残疾占调查总人数

的 93.2%,中重度残疾占调查总人数的 95% 以上,

半数左右的家长期望送教上门的主要内容是“生活

自理”和“动作康复”。作为送教师资骨干的特殊

教育学校教师,无论前期的学历教育还是在岗的职

后培训,都不涉及与康复有关的内容,“力不从心”

是大多数送教师资的困惑。另一方面,送教对象不

仅距离远,而且多位于交通不便的区域,送教上门

的教师没有可乘的公共交通工具,不仅耗时长,还

有安全隐患。近 1/4 的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不愿

承担送教上门师资。2008 年北京残奥会的大学生

志愿者是一道亮丽的风景并作为一种助残精神而传

承。如今,大学生志愿者成为送教上门师资的生力

军,经过简单的培训上岗,但满腔热情也掩盖不了

其缺乏专业送教的问题。

调查显示,未上学而需要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

适龄残疾儿童的主要原因是残疾程度重和出行不

便。送教上门工作需要多部门的通力合作才能有效

开展,如师资问题、交通问题、经费问题和康复技

术问题等。虽然市教委、市残联出台的文件明确了

各相关部门在送教上门工作中的职责,但这些文件

没有得到落实。实际上,送教上门只是各区县特教

中心工作内容之一,送教频度基本上是每周一次,

每次 1.5 小时。除了残联系统提供部分协调工作

外,其他部门基本没有履行相应职责。接受送教上

门服务的残疾儿童家长呼吁 :要增加送教上门的频

次,由专业教师送教及相关部门给予更多支持与帮

助等。

3 对策与建议

3.1推广“随园就读”,拓展学前残疾儿童受

教育机会

上世纪八十年代,在“一体化(integration)”

强调保障特殊儿童在正常教育环境中适应的影响

下,美国政府承诺为 0 ~ 5 岁特殊儿童服务的开展

提供经济奖励,要求为所有 3 ~ 5 岁特殊儿童提供

免费、适当的教育 [2]。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在“融

合(inclusion)”理念的指导下,美国各州政府涉

及经费支持、儿童诊断评估、个别教育计划制定、

教育质量评价和家长权利等诸多方面相关的教育政

策比较完善,强调满足所有儿童的教育需要和权利、

重视儿童对所处环境的积极参与,并有明确的课

程思想—“缺陷补偿 + 以儿童为本”,实施普教和

特教合作的团队教学模式和助手服务模式,并催生

出提倡结合使用行为矫正技术和鹰架模式的教学策

略,使得越来越多残疾类型和残疾程度的儿童进入

普通幼儿园“随园就读”。北京市开展中小学融合

教育行动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仍然需要进一步在

学前教育阶段完善和提高。理念的认同、政策的倾

斜、经费的保障及专业的指导才能切实提高学前残

疾儿童受教育的机会。

3.2 ICF-CY 导向,构建“教”“医”结合的

特色模式

由于进入特殊教育学校的残疾儿童程度加重,

“医教结合”被写入相关特殊教育文件。“医”和

“教”体现在残疾儿童个体的生物属性和社会属

性两个方面。如何将身体缺陷的功能补偿和教育

活动有机结合一直是特殊教育领域努力探索的问

题。2007 年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国际功能、残

疾和健康分类(儿童与青少年版)》(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Disability and

Health,Children&Youth,ICF-CY)主张在实

践中把基于身体结构和功能的干预与基于环境的干

预同步开展 [3],使残疾儿童身体缺陷的功能补偿和

教育活动有机结合,使残疾儿童的发展具有无限可

能。ICF-CY 为“医教结合”提供了理论框架,残

疾儿童教育工作需要重新思考,应把残疾儿童的身

体功能、活动和参与所依赖的家庭、学校、医疗、

社区等因素纳入到工作视野中。值得注意的是,学

校有学校的功能,学校不是医疗康复机构,不一定

要有康复医生,但学校可以利用社会上的康复资源,

与康复机构加强合作。特殊教育学校毗邻医疗康复

机构也是不错的选择。

3.3联盟运作,完善送教上门的工作体系

2012 年,北京市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北京市

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暂行办法》《北

京市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讨论稿),对各部门的职责进行明文规定,同时明

确了送教上门教师的任职条件和职责、送教上门的

频度、经费保障等。必须重申各部门各司其职,联

盟运做,如共青团市委对志愿者的招聘及管理,市

教委提供特殊教育专业的支持,卫生部门提供康复

技能的支持,财政部门提供经费的支持、残联部门

的协调以及相关资源的提供,共同保障送教上门由

专业送,多次送,长期送,从而达到有效送。

3.4同班共读,完善融合教育的支持体系

随着融合教育理念的迅速推广,随班就读成为

/ 统计调查 /StatisticsandInvestig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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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2016 年 第 3 期

我国现阶段特殊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主要形式。但

是,进入普通学校班级的残疾儿童不应该处于“随

从”的地位。同班共读的概念强调残疾儿童和健全

儿童在普通学校里具有同等的地位,享有同样的权

利。虽然残疾学生是一群异质性很强的群体,但其

教育需要同样应该得到满足,各方面的能力都应尽

可能的得到提高。推动融合教育的纵深发展,必须

着力建设普通学校融合教育支持体系,如完善区县

特教中心与普通学校资源教室的对接机制,建立健

全特教学校对普通学校的巡回指导制度,为普通学

校配备专职特教教师(有条件者为有残疾儿童的班

级配备特教教师是发达国家一种较为普遍的做法),

建立融合教育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弹性调整融合教

育的课程、教学和评价及创设校园无障碍环境等,

以保证残疾儿童在普通班级里面能接受恰当的教

育。

3.5他山之石,攻克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中的

难题

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起步于上个世纪的八十年

代。各级政府出台的关于残疾人高等教育的政策

通常以“意见”、“通知”的形式出现,很难贯彻

执行 ;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安置和发达国家一

样呈现多元形式,但专业设置单一 ;大多数普通

高等教育机构没有无障碍设施,更谈不上针对性

的支持服务。研究发现发达国家残疾人高等教育

发展具有三大特点。其一,法案的落实具有强制

性。澳大利亚政府颁布的《澳大利亚残疾歧视法》

(The Australian Disability Discrim-ination

Act,DDA,1992) 和《残疾歧视法教育标准》(The

DDA Standards for Education,2005) 规定歧视

障碍人士是不合法的,高等教育机构要保证障碍人

群的高等教育权利 , 提供就读机会及支持服务 [4] ;

美国颁布的《障碍者教育法修正案》(Individuals

DisabilitiesEducationActAmendments,IDEA,

1997)和《2004 年障碍者教育促进法》(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Education Improvement Act

of 2004,2011)强调多方合作,落实中等到高等

教育的过渡服务 [5] ;英国颁布的《特殊教育需要与

障碍法案》(TheSpecialEducationalNeedsand

DisabilityAct,SENDA,2001) 规定高等教育提

供机构必须保证其不因学生的障碍或相关理由歧

视、不当对待或不为其提供合理的调整措施 [6]。这

些法案出台的同时制定了具有操作性的细则来规范

和指导,使得相关法律能落实到实处。其二,专业

的设置具有灵活性。发达国家的普通高等教育机构

对于残疾学生的专业设置并无明确限制,而是由学

生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通过提供必要支持让残

疾学生接受专业教育。如采用调整课程的方式,残

疾学生除接受一般专业课程之外,还会辅以一些培

养学生生活技能的发展自我决定、自我倡导课程等,

以满足特殊学生的教育需要 [7]。在专为残疾学生开

设的高等院校,如美国加劳德特大学、美国国立聋

人技术学院开设诸多专业供学生选择就读。其三,

教育支持与服务体系体现细致性。美国针对残疾学

生的教育支持分为常规支持、教育 / 个人策略教学

支持、职业辅助和工作经验支持、辅助技术、行政

支持及无障碍设施支持七大类,每一大类下又细分

多个小类,使残疾学生能最大限度融入整个教育过

程 [8]。同时,教育支持与服务向中等教育和就业延

伸,包括职业康复,以帮助残疾学生尽早明确职业

目标,尽可能将接受高等教育与将来就业收入的有

效关联起来 [4]。借他山之石,攻克我国残疾人高等

教育发展中的难题,以促进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的

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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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abilities in postsecondary education. Journal of Vocatio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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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计调查 / StatisticsandInvestig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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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2016 年 第 3 期

2016 年 7 月 8 日,“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发展研

究”课题开题会在中国残联召开。来自北京大学、中

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等 14 所知名高校、研究机构

的专家学者以及华夏出版社、社会研究机构的专业人

员参加会议。会议由中国残联研究室副主任郭春宁

主持,中国残联研究室副巡视员、残疾人事业发展

研究中心主任厉才茂就课题的研究背景、研究思路、

成果形式等作了简要介绍,与会人员就如何开展课

题研究进行了深入的研讨。

会议回顾了中国残联及中国残疾人事业走过的近

30 年不平凡的历程,一致认为改革开放以来,在党

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在几代残疾人工作者

的艰苦努力下,中国残疾人事业在实践中不断探索

并积累经验,走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之路。在

中国残联即将成立三十周年之际,及时梳理总结中

国特色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历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

来中国残疾人命运改变的轨迹和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历程,能够启迪我们在新形势下,以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理论体系审视过去,开创未来。会议充分肯定

了中国残联开展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课题

的必要性和时效性,纷纷表示对中国特色残疾人事

业发展道路的基本经验、特点特色进行及时总结是

十分重要,也很有价值。与会专家对课题研究的方法、

路径和成果等提出了建议。

在研究目标方面,残疾人事业作为改革开放和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有必要对过去 30

年波澜壮阔的发展历史进行理论性、系统性地总结,

对未来发展提出前瞻性、科学性的展望,形成标志

性的研究成果。

在研究重点方面,建议对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

发展的特点特色进行总结,具体包括中国特色残疾

人事业的政治保障、法律制度保障、思想文化基础、

经济支撑、社会支持和组织保障等层次的内容,逻

辑上要条理清晰,理论上要有所创新。

在研究方法方面,与会者提出通过梳理重要文

献和各种资料,总结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路径选

择,借助可信度较高的数据资料对残疾人事业发展

趋势进行比较研究。特别走访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

的开拓者、领军人,邀请政界、学术界等知名人士,

争取他们的参与和支持,从多层面、多角度阐述中

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发展研讨会在北京召开

国特色残疾人事业的理论体系。同时,与国际上其

他国家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进行比较,寻找发展差距,

借鉴有益经验,进一步明确未来我国残疾人事业发

展的目标与方向。

在组织形式方面,建议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

利用中央理论政策研究单位、高等院校和科研的研究

资源,发挥好中国残联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及

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的力量,吸纳社会各方参与,

采取专兼挂等形式组建稳定的研究团队,集中力量

开展重大项目的公关研究。同时,充分利用好北京

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已经承担的国家社科

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研究”的成果,

将理论研究与学术研究很好地结合起来。

在研究成果形式方面,专家一致认为要在 2017

年底之前形成几本有分量的出版物 :一是对中国特

色残疾人事业发展道路做系统的理论总结,二是对

30 年来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重大文献进行汇编,三

是对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未来发展进行前瞻性思

考。

程凯副理事长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残疾人事业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特色

残疾人事业的理论、实践探索与残疾人事业始终相

伴而生。以朴方主席为代表的中国残疾人事业的开

拓者们,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针对中国残疾人特

殊困难和迫切需求开展的残疾人事业实践,已经进

行了丰富的理论概括和经验总结,需要理论工作者

进一步研究概括。同时,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的理

念探索和实践推动一直还在进行之中。2018 年是

中国残联组建 30 周年,30 年来,中国特色残疾人

事业已经发展成为一项独立、较为完整的全新社会

事业,这也需要我们对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发展的

系列研究成果来予以映证。程凯副理事长强调,这

一重大研究项目给中国残联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

心、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提出了重大的任务,也

提供了重大的机遇,一定要广泛凝聚各方研究力量,

充分发挥智库作用,全面梳理和总结中国特色残疾

人事业发展道路的理论、思想、文化和制度,产出

一批有分量的成果,为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发展下

一步在理论、实践和工作层面提供更好的指导,以

具有标志性的成果向而立之年的中国残联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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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2016 年 第 3 期

促进城乡残疾人及其家庭就业增收,是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关键举措。党中央、

国务院一贯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积极促进残疾人就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

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

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李克强总理专门批示指出,提升残疾人职业技

能、促进他们就业和增收,既是保障基本民生、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要求,也是践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的生动体现。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明确指出 :要加大帮扶力度,努力帮助每一位

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城乡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使他们通过劳动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为此,在 2016 年这个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加快推进残疾人

小康进程的关键之年,我们将举办以“就业增收与残疾人全面小康”为主题的第十届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论坛。

诚邀您参与研讨,分享研究成果。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南开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

承办单位 :南开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

协办单位 :北京大学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院、山东大学残

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吉林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南京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武汉理工

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四川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基地(中心)、中山大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

中心、复旦大学中国残疾问题研究中心

二、论坛时间 :2016 年 11 月 26-27 日

三、论坛地点 :南开大学

四、论坛论文征集范围 :

本届论坛以“就业增收与残疾人全面小康”为主题,征集的论文要围绕残疾人就业增收问题,研究探索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背景下,进一步推进残疾人就业增收的保障机

制、途径方法等。论文参考题目如下 :

(一)残疾人就业基本理论研究

1.劳动福利型与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方向

2.残疾人 :作为特殊比较优势的人力资源

3.就业增收对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重要意义

4.残疾人体面工作与实施 2030 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的议程

5.西方国家高水平社会保障福利对残疾人就业创业影响研究

(二)残疾人劳动就业权利保障

6.残疾人就业领域的反歧视策略

7.融合就业与赋权增能

8.“合理便利”在促进残疾人就业中的积极意义

9.残疾职工退休与养老保障问题研究

10.中外残疾人就业法律制度比较

11.进一步完善保护和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策法规建议

第十届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论坛

征文启事